2016年1月23日 星期六

基督人性之基準



    聖徒信仰,是否純正,乃可以其對於基督人性之認識,作為考驗之基準。各種否認基督人性的異端邪說,所以發生,實因他們根本昧於基督人性之真諦,以及道成肉身之奧秘。例如幻影派,他們認為超越神聖的上帝與物質的肉體的,屬地的人性,合而為一,乃是一件絕不可能,而且不堪想像之事。照諾斯底異端的學說︰我們這屬地的身體,乃是痛苦煩惱的根源。因此他們認為脫離肉身,乃正是人類得救的盼望,不接受有神聖超越的上帝反而成為肉身的道理。此派以為基督乃是從上帝發出的「伊安」(Aeons)之一,其降世的使命,乃在拯救墮落的「伊安」。(按其中之一,乃為蘇非亞「Sophia」,意即智慧,因妄想窺測上帝的奧秘,送遭沉淪。)一位負有如此重大神聖使命的救主,如果有了可憎的人性,怎能有能夠勝任之理。照馬西安的意見,主耶穌的身體,只是暫時顯現的幻體,絕不能和我們這種邪惡的肉身有關。上帝藉著耶穌以人的形像顯現,雖和我們人類一樣能行動,感覺與受苦,但卻沒有血肉的實體。

    此種異端,在初期教會,即痛遭攻擊。其中如約翰門徒,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修(Ignatius),鑑於這種邪說的危險,抨擊尤烈;並強調「道成肉身」,基督真體,及他被釘十架的道理。他常警告當時的人說︰「那些不信的人,以為基督沒有在十字架上受死,那是可怕的邪說,大家要掩上耳朵,千萬不可聽從。倘使基督沒有真正在十字架上受死,我為什麼要和那些獸類鬥爭,以致現在受此捆鎖呢?我豈作無謂的犧牲呢!」

     伊格那修認為主耶穌基督的人性,乃是千真萬確的;他認為︰「如果否認他的人性,便是褻瀆其聖名!」因為不信他的人性,便是破壞他救贖的工作,否認他救世的宏恩!

    特土良(Tertullian)也極端反對幻影派的邪說,有些學者(如Van  Bakel)是反對幻影派最激烈的人。如愛任紐氏(Irenaeus)也強調主耶穌人性的真實性與重要性,他攻擊幻影派,也不遺餘力。

    教會所以要反對幻影派的邪說,第一因為主耶穌的人性,乃是祂救世工作的必備條件;同時,又因為這乃是「道成肉身」的基本教義。基督的人性,乃是一個偉大敬虔的奧秘,倘使祂不是真人,則上帝便沒有真正在肉身顯現,而他住在我們中間,也沒有屬靈的實在(提前三16  ;約一14  ),而我們的信仰,亦勢將變成虛空。

    幻影派因為遭遇初期教會強烈的攻擊,隨著基督教義歷史的發展,這一個邪說,便穿上一件化裝的外衣,掩蓋其本來面目,用其他巧妙的方式,來摧毀基督人性的教義。他們在表面上仍是侈談主耶穌的人性,並不絕對否認;但卻不信其人性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這些異端,便是「亞波里那留派」(Apollinarianism)和「基督一性論」(Monophysitism);在當時的東方教會,影響甚大。他們認為基督雖是人,也是神;但是他們卻以為基督的神性壓倒了人性,所以人性被神性所吞滅;從而失去了人性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所以事實上只有一種神性。

    有些學者,曲解羅馬書八章三節,成為罪身的「形狀」,和腓立比書二章七節,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兩節經文;斷章取義,牽強附會,專在「形狀」、「形像」這些字上妄加揣摩,以為保羅也是傾向幻影說。殊不知這兩節經文,正是主耶穌真正人性的張本。何況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四節明明白白地寫著說,他乃是「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他又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十六節強調「上帝在肉身顯現」,乃是一個無人不以為然的偉大敬虔的奧秘!

    其他新約的作者,如約翰甚至更斥責否認主耶穌人性的,乃是敵基督的;他在約翰壹書四章二至三節說︰「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由此可知,一個基督徒的信仰,是否純正,乃正可以其是否相信主耶穌的人性來加以考驗。幻影說和一性論乃都和福音真理水火不融,完全衝突。

神人二性

       基督是神人二性的重性要  , 基督──神人合一   ,

         人子-人性與神性  ,  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  ,

         基督兩性之聖經的證據基督神人二性聯合之性質   ,

         基督神人二性聯合的確據  , 為何要討論“基督之神人二性合於一位格”  , 

         基督神人二性聯合之性質   ,   神人二性之必要  , 基督之二性合一   , 

         基督兩性的認識   ,   基督的位格具有神人二性的神秘性  ,

        基督是神人二性的重要   ,  聖經關於基督位格的教訓   ,

        位格與性質 - 基督的位格(一)  ,  位格與性質 - 基督的位格(二)   , 

        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1  ,   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2   , 

        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3   ,   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4  ,   神人救贖主  ,

        從基督的出生看神人二性  , 基督兩性之聖經的証據 ,

基督的位格

           基督的位格   ,  基督的位格是上帝屬性的惟一代表

           基督的性格及位格  ,   基督位格的榮耀 ,

           為何要討論「基督之神人二性合於一位格」 ,

基督的神性

      基督的本性  ,  基督的無罪性  , 耶穌的無罪性   ,  耶穌是完全無罪的  ,

      耶穌的神性   , 基督的神性   ,

       位格與性質 - 耶穌的神性(一)  ,  位格與性質 - 耶穌的神性(二)[1]  ,

      位格與性質 - 耶穌的神性(二)[2]    ,  耶穌的神性 -- 歷史的耶穌是永世的基督   ,

     耶穌在世上行神蹟  , 耶穌基督的神蹟耶穌基督的神性與行神蹟  ,

      上帝的兒子  ,  耶穌對神性的自覺   , 福音書對耶穌的神性的描述   ,

     耶穌的神性  , 耶穌的復活與神性  , 基督的復活   ,  基督神性的適切性   ,

    基督論自己的神性   ,  使徒見證基督的神性   ,  耶穌基督的稱號與神性之關係  ,

     信徒透過基督人性看到神性  , 基督的先存性和永恆性   ,  基督的神性基督的神性  ,

    關於基督的神性的經文   ,  基督是上帝  ,  基督的先存在性   , 上帝的兒子   ,

    相信基督具有神性之重要性  ,  基督是自有永有全能的真神   ,

    耶穌的神性 — 歷史的耶穌是永世的基督  ,

基督的人性

        基督具有的人性  ,   基督的人性    ,  基督人性之基準    ,   基督人性的適切性   ,

      耶穌的人性   ,  基督之人性的聖經的証據  ,   耶穌超凡的人性  ,   基督是人

     耶穌有像嗎?  ,   再談”耶穌有像嗎?   , 再談"耶穌有像嗎?"  ,    人子    ,

     耶穌的生平完成了上帝的計劃   ,  基督的試探   ,  耶穌的人性    ,

    基督無罪的生活  , 不信基督有人性之危險  ,   耶穌成為人的理由 ,

    從伯利恒到耶路撒冷  , 主耶穌復活的意義  ,

  
    基督的虛己是什麼?  ,     虛己論 ,  虛己說   ,
 
 
 
 
 
 
 
 
 
 
 

不信基督有人性之危險




    基上所論,基督的人性,既為上帝完成其救贖計劃的必要條件。則關於基督的人性,正和其神性一樣,也是神學上一個重要的道理。我們固應信主耶穌基督的神性;但如僅信其神性,而不信其人性,那也是非常危險的。主耶穌是「真神」,也是「真人」(Vere  Homo);我們應當雙方兼顧,不可顧此失彼,有所軒輊。一般人每以為信他的神性,比信他的人性更為重要;從而把他的人性,放在次要的地位。殊不知關於主耶穌人性的信仰,也是同樣值得重視的問題。

    主耶穌的人性,在聖經裡面,正和他的神性一樣,佔有同樣重要的地位。例如︰「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他「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二1114,四15)。這些經訓,實足令那些僅重主耶穌神性,而忽視其人性者,清楚認識,無可置辯。其次,復可釋除一般人的疑慮誤解,以為如果信其人性,便無啻把我們得救的盼望,寄託在人,而不在神。但我們不是因信他的人性,抹煞他的神性。主耶穌是真神,又是真人;雖是真人,仍是真神。基督教和凡俗的宗教和人文主義,乃是根本異趣,未可相提並論。

    不信主耶穌基督人性的危險,我們可以從幾種異端邪說,來加以說明。其一,是天主教的謬論。他們偏重主耶穌基督之神性,及其無上的威嚴,於是將馬利亞當作神人之間的中保,甚至違背上帝的誡命,傚法外邦宗教的迷信,犯了崇拜偶像的罪。其嚴重的後果,便是把我們獨一的救主,一位最密切慈祥的恩友(約一五15),視為凜不可親,失去了基督信徒最寶貴的權利。其次,則為幻影派(Docetism)的異端。這派以為基督的身體,乃是一種幻影;所謂「道成肉身」,僅係一種想像,並非有其實體。此派思想,淵源於諾斯底派(Gnosticism'一稱神哲主義),以物質為萬惡之源;認為基督既為人類救主,自不應有可憎的物質的真體。此說之代表者,有克林塞(Cerinthus)、薩都尼納(Saturninus  )、華倫底納(Vaentinus)、巴達賽尼(Bardasaneo)、馬西安(Marcion)、泰西安(Tatia)、巴西理得(Basilides)。他們都不信主耶穌基督之真體;巴西理得甚至謂死在十架之耶穌,乃是西門之偽裝,而非真正耶穌。這根本是否認了救主為我們流血贖罪莫大的恩功!

2016年1月21日 星期四

啟蒙時代引發的神學困境

(一)自主性與外在真理的疏離

    要追溯世俗主義的根源,可以上溯至啟蒙時代。中世紀哲學將知識的確定性建基於上帝的啟示,至啟蒙時代,笛卡兒(Rene Descartes) 則把這確定性建立在人的理性之上。笛卡兒懷疑一切從感官而來的知識,這種以普遍懷疑作為追尋客觀知識的起始點,就是自我理性的肯定。無論人向外界進行怎樣 的思考,這思考本身總是存在的,這就是有名的「我思故我在」。笛卡兒為知識論建立了一個起始點,它是地上的,是以人為中心的,因為宗教的東西也可由理性審 查。雖然它犧牲了感覺知識的確定性,但卻為後來的哲學家提供了知識論的基礎,就是人的理性。笛卡兒所肯定的我,並沒有任何內容。值得注意的是,笛卡兒的 「我的存在」先於世界及上帝的存在。我們甚至可以說,笛卡兒的哲學只肯定了一個空無的我,卻放棄整個世界的真實。

     到了洛克(John Locke),他肯定知識是從感覺而來,藉著感覺和反省,外界事物提供給心靈一些簡單的觀念(simple ideas), 例如,冷熱、軟硬等。然而,觀念必須與事物契合,否則知識便成了幻象。在這重要的關鍵中,洛克認識到「心靈除了自己的觀念以外再不能感知其他事物」。換句 話說,心靈除了得自感官傳遞而來的觀念,實在無法證實外在事物的真確。例如一個人進入模擬虛幻的世界,心靈所泛起的雖是那麼真實,但他怎能判定觀念所契合 的外界原來只是一些電腦軟件。後來的貝克萊(George Berkeley)和休謨(David Hume) 深化了這觀點,否認有客觀實有的外在世界。洛克知道這困難,但他沒法解決。他先肯定心靈不能創造觀念,又確信事物經由自然途徑傳送到心靈而泛起的觀念是最 直接確當的。因此,洛克不能接受傳統的啟示觀,他聲稱凡不是由直觀或經驗而來的,都不是知識,只可稱為信仰或是意見。他把理性和信心分開,理性不同於信 心,因為理性的運作是人的心志把外在的觀念輸入人的感官而建構真理的命題;信心則不需要外在的觀念,只是對權威或上帝的一廂情願認同,透過非經驗的特別方 式來建構真理,這真理稱為啟示。按洛克理解,啟示既非經驗的又非知識的,它只是一些個人意見,沒有證據可言,所以啟示是低於理性。洛克把一切真理的來源放 在經驗之上,實在十分冒險,因為經驗本身也不太可靠,尤其人的感覺器官,並不能提供一個確實的知識來源。然而,洛克仍然從邏輯推理肯定事物的生成必有因﹐ 所以他仍相信萬物之始必定有第一因,也就是上帝。

     到 了休謨,他沒有洛克般樂觀,他相信人只能從世界接收到一大堆感覺資料,至於那些感覺資料的背後還有甚麼,他並不肯定。這裏涉及一個重要哲學課題:事物可感 知的部分在心靈中成為觀念,但事物又是甚麼?例如一個花瓶,它有顏色、重量、形狀等,這些都是人所能感知的感覺資料,在心靈中形成各種簡單觀念,而藉著理 性的能力,把這些簡單觀念整合,成了一個花瓶,但花瓶是甚麼?它決不是一堆觀念,一堆感覺資料。洛克沒法證實花瓶除了提供人感覺以外,還有甚麼。但他相信 花瓶是一個實體,即是承載著各種感覺資料的實體(substance)。否則,一堆顏色、重量、形狀等屬性只是一堆空無。休謨更加懷疑,他說實體根本不可知,既是不可知,就要承認這個世界只有一大堆感覺資料。實體不是從感官而來的觀念,卻是從反省而來的觀念,是人類心靈(或理性)為了滿足知識的要求而整合出來的。換句話說,實體並不存在。

     到了貝克萊,更倡言存在就是被感知(to be is to be perceived), 意思說一切觀念就是最後的真實,觀念以外再沒有實體。如此,外物的存在便十分可疑。觀念既不是外物傳送入人的心靈,那麼,這些觀念的來源便頗成疑問。貝克 萊便訴諸另一個心靈,主張由另一個心靈把觀念移植到我們的心靈,所以才有知識。這解說表面看來好像很荒謬,其實西方哲學的知識論都圍繞著一個矛盾:如果最 後的真實在於人的自我,那麼人便不能肯定客觀的真實,人只能肯定的是理性的能力和心靈泛起的觀念。這種知識論,使人與客觀的真實產生了鴻溝。為了整合這段 時期知識論的混亂,康德全面檢討人類知識的問題,但並未離開笛卡兒的大方向,就是以人的認知作為知識的起點。猶有進者,康德除了懷疑人所能感知的世界外, 也懷疑一切在人主導以外的世界,認為它們不能作為確立知識的場所,因而甚至使自然律也不能離開主體。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學基礎,同樣不在心靈以外的世界,所 以道德權威不來自上帝,而來自人類的心靈。

    康德的知識論一如笛卡兒的傳統,以人的心靈或主體作為知識的根據,經驗世界的真假並不能由主體決定,只有先驗的(a priori)命題才能確立真實不移的知識。人的理性固然不能達到本體知識,人所能決定的知識只有由經驗開始,但 確 實的命題必須是純粹、先驗的,故此確實的知識必須是先驗的。康德不滿意休謨把經驗知識限於觀念的活動,如果這樣世界便會變成了一大堆觀念。他也不能接納笛 卡兒的心物二元論,論證了心靈的實在,卻犧牲了客觀的世界。康德要確立自然科學,所以他肯定一切知識由經驗開始,但決定知識的實在性卻由主體進行。他大膽 的說:「知性(understanding) 本身就是自然法則的根源,也是自然形成統一的根源」。所以,「知性就是自然法則的給予者」!這樣,自然律的確當性不再是經驗而來的,而是先驗的。康德稱此 為他的哥白尼式革命,因為我們不是一個被動的宇宙觀察者,等待自然界把它的律則印在我們的心板上。相反,主體藉著對感覺資料的整合,把自然律和法則強加於 自然之上,宇宙事實上是承受了我們心靈的印記。這樣,主體是一切真理的來源,客觀世界只是主體運作的對象。康德並不否定實體的存在,但實體已經離開了主體 認知活動的範圍,它不再是知識的對象,失去了討論 真假的價值。上帝和一切所謂本體知識,也在主體理性之外,因為它們沒有經驗的基礎,只有知性的構思,所以不是知識,也沒有討論真假的價值。

    康德的道德律觀念也順著這「哥白尼」式革命來發展。他認為如果道德律是普遍的,即這個道德律是先驗的,凡先驗的命題不來自經驗,乃是來自主體,所以道德抉擇 必然出自主體。我們決不能追隨任何外界的權威,除非這外界的權威是吻合了普遍的法則,也就是說這權威其實來自主體,所以康德說:「除非我們抉擇的格律(maxims)同時也作為普遍原則而被包含於同一個意志(volition)中,否則不應作抉擇。」

     康德全然否定道德他律(heteronomy),只肯定道德自律(autonomy)。上帝是他律的其中一種來源,所以他拒絕以上帝的指令加諸我們的行為上。康德認為人的主體有反省普遍道德律的能力,正如一個人說謊,無論謊言如何漂亮,說謊者的良知也會譴責自己編做這謊言。所以道德對錯是人的意志可以決定,不必勞動上帝的幫忙。

    整個康德哲學瀰漫著啟蒙時代的人的期盼:人的自決與自由。康德的道德哲學正好反映著這種心態的最高表現:「意志就是有生命者──即他們是理性的──的一種因果性,而自由就是這種因果性能夠不必藉外界的原因而能自我獨立地決定運作。」

     人 有了自由的意志和自律的道德法則,人理應服從自己而來的道德律。然而,人都知道人會犯錯,這如何可能呢?康德解釋這由於人在自然世界,受自然界所限制,所 以不能完全自由,但在內心的道德世界,人是完全自由的,假以時日人便可以完全理解自然世界,甚至控制它。那時,人的理性便可以勝過自然。這種樂觀的看法代 表了啟蒙時代的人觀,由笛卡兒到康德,一種以人為主,以理性為價值根源的哲學,已駕馭著整個西方文化,上帝在知識論和道德哲學的席位,已為人所佔奪。

(二)容不下上帝的世界場所

    牛 頓提出的機械宇宙觀帶給人類一個新的世界觀。笛卡兒把數學看為物質世界的第一義,其他經驗資料如顏色、聲音、味覺退居第二義。牛頓進一步指出整個宇宙是一 大堆數碼,因此對宇宙的解釋是數學的而非邏輯的,這有別於希臘的世界觀,也是牛頓機械宇宙論的根據。宇宙中所有物體的運動及彼此的關係,可以化約成幾何及 萬有引力,所以整個宇宙都是決定性的(determinate)。一如笛卡兒,牛頓的世界觀也是主客二分,他的系統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絕對時空;二是上帝與世界的關係。

    牛 頓主張絕對時空,即是說,一個有廣延的粒子或物體是永恆地存在的。如果宇宙是一座大機械,則這座大機械便是永恆地存在。宇宙中的一切都是這座大機械的零 件,粒子及星球都必須遵循因果律運行,所以宇宙是一個決定論的場,任何活動都由這部大機械所決定。牛頓相信上帝的存在,因為上帝可以解釋宇宙的起源。今天 所見的宇宙仍有未盡知之處,宇宙內部秩序亦有特異(singularity)的地方,如果相信有上帝的統治,一切不明白的地方便可以暫借上帝來安頓。上帝成為被人用作維持宇宙運行和諧及填補認知空白的東西。

    如 果時空是絕對,宇宙中每顆粒子都是永恆存在,它們的運動便充塞宇宙。如果上帝等同於無限時空,這樣上帝與物質世界之間必定有重疊之處。牛頓的絕對時空蘊涵 了空間,空間之中必定有物體,所以牛頓否認上帝是無限的時空。另一方面,如果上帝獨立於宇宙之外,宇宙又是永恆的機械,則上帝無法影響宇宙,反之亦然。一 切神蹟,如道成肉身將不可能發生。貝克萊指出這是邏輯上的鴻溝,使上帝與世界永遠相隔,是危險的兩難(dangerous dilemma)。絕對的時空意味事物的獨立性,世界與上帝無關,也與觀察者分隔。換句話說,人與宇宙隔離,人不能參與事物的發展。歷史、科學冷硬地在人的主體活動以外獨自運行。近代科學哲學家普蘭宜(M. Polanyi) 相信人與科學之間是有互動的,起碼科學家有一種內在的熱情,他並批評牛頓把主體活動完全抽離科學研究是毫無意義的。牛頓雖然相信上帝,所以把上帝安插為宇 宙最後的參照及預設;然而,上帝的位置在機械宇宙論中並不穩定,科學家很快便不需勞動上帝。因為隨著科學發展,科學家滿有信心地相信他們不久便可揭開宇宙 一切的奧祕。

    由笛卡兒到康德,人把知識的範圍規限在主體的認知能力之內。這樣,上帝一是被摒棄在知識範圍之外;是由主體規劃出來,變成所謂人類學的神學(Anthropological Theology),以人的主體活動審判宗教,最明顯的例子是費爾巴哈的宗教不外是人心投射的論說。

2016年1月3日 星期日

從加爾文之基督三重職分看上帝的拯救

一、引言
    說到「基督」一詞,許多人以為是「救世主」的意思,其實並非此義。基督是從希臘文χριστοῦ一詞翻譯來的,其原來的意義和希伯來文的「彌賽亞」מָשִׁיחַ‎moshiahch)同,就是受膏者的意思。聖經中提到的受膏儀式,是由先知,以聖膏油塗在候選者的頭上,確認此人是上帝所選中的人,將可以成為君主或是祭司。《舊約》記載的第一位受膏者是祭司亞倫,經由摩西為他執行受膏禮(40:12-15)。數百年後,撒母耳為大衛執行受膏禮,宣告他將繼任,成為以色列王(撒上16:13)。但也有人受膏或奉派擔任特殊的職位,卻沒有實際經過受膏儀式。例如聖經把摩西,因為他曾被選作上帝的預言者和代表(11:24-26)。
    從福音書,看見耶穌基督在地上的事奉教訓、醫病、趕鬼,分別對應著先知、祭司、君王。
    而祂的生、死與復活,也是對應於這三重職分,說明如下:
(一)基督的生──道成肉身,是上帝的啟示,使人認識上帝。這是「先知」。
(二)基督的死──道降卑至極點,卻是上帝慈愛的最高彰顯。滿足公義要求,使人得赦罪,與上帝和好。這是「祭司」。
(三)基督的復活──因祂的捨己順服,上帝的大能使祂戰勝死亡權勢,帶來新人類生命。這是「君王」。
    上帝藉著履行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完成救恩,因此將我們從三層痛苦的無知、罪惡,與捆綁中解救出來?他在地上的時候,執行這些職分,在天上祂仍繼續執行。 

二、基督三重職分的定義
(一)君王的定義
      「君王」就是代表上帝以政治的權柄管理百姓的人。「代表上帝」這一點是羅馬書第十三章提出來的,沒有一個政權不是從上帝而來,所以君王是代表上帝。他們是不是 已經成為好的代表,那是另外一件事情,但是他們的權柄是世界人類社會生活中間不可缺乏的﹔換句話說,上帝許可人有政治的權柄,這是上帝超權柄的權柄所賜下、所決定的。
    君王管理百姓的權柄是從上帝而來的﹔所以「君王」的意思,就是「自由者」、「統治者」、「審判者」。耶穌基督是君王,他有自由的權柄在自己身上,他有權柄統治、命令、審判所有在他統治之下的百姓。
(二)先知的定義
     「先知」的意思是什麼?就是「上帝的代言人」。所以,把上帝的道帶到人間,傳出上帝的心意,講出上帝的計劃,把上帝的話語帶出來的人就叫作「先知」。上帝有一些理論、有一些原理,透過一 些人的口講出來,這些把上帝的道帶出來的人就叫作「先知」。
(三)祭司的定義
     「祭 司」的定意是什麼呢?就是站在上帝與人中間,代替百姓向上帝祈求、祝福或獻祭的人。所以祭司有中保的功用,有代求的功用,也有把上帝的律法執行在人實際生 活中的功用。他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他在人與上帝之間做獻祭的工作,要代表人類向上帝求情或求赦,使人們能蒙上帝悅納,也要代表上帝宣佈律法的規條,這 是祭司的功用。

三、加爾文對三重職分之論述
(一)概論
為了使我們的信心在基督的救恩上有根有基並專心信靠祂,必須立定這原則:父神賦予基督三種職分--先知、君王、祭司。然而我們只知道這些稱號而不明白它他們的目的和用途,對我們而言幾乎沒有甚麼益處。在《舊約》時代,先知、君王、祭司都是以聖油受膏。所以「彌賽亞」(受膏者)這光榮的稱號也就賜給《舊約》所應許的中保。我們知道基督根據祂君王的職分被稱為彌賽亞。然而,祂也受膏做先知與祭司。[1]
(二)基督為先知的職分
儘管上帝一直藉著賜給以色列人先知,讓他們能夠獲得救恩之教義,然而他們深信惟有彌賽亞降臨時,才能獲得全備的知識。聖經特別提及基督先知的職分為「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賽661-2[2]
    聖 靈膏祂是要祂宣揚父神的恩典並為之見證。這不是普通的宣揚,因為先知的職分,使他有別於其他教師。祂受膏不僅是為了使自己擔任教導的職分,也是為了祂所有 的肢體,好使聖靈的大能隨著傳揚福音的人。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基督所傳揚完美的教義終止了一切預言。所以,一切因不滿足於福音而在其上添加信息的人,便是 藐視基督的權威。這也是說:在基督以外沒有甚麼值得明白的事,所有藉信心參透基督的人,就擁有天國一切豐盛的福分。正如保羅所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 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上帝不允許我們越過福音單純的信息。而且,基督至高先知職分的威嚴告訴我們:祂所教導的教義使人獲得完美的智慧。[3]
(三)基督為君王的職分
上帝確實應許藉祂兒子的膀臂永遠保護祂的教會,唯有基督才能使《詩篇》第89篇的預言應驗。不論多少強大的仇敵與陰謀毀滅教會,他們的力量不足以勝過上帝永不更改之預旨,祂藉此預旨差遣祂的兒子做永恆君王。魔鬼即使採用世上的一切資源,卻仍不能毀滅教會,因教會建立在基督永恆的寶座上。[4]
基督的王權是屬靈而非屬世的,是永恆的,就激發我們尋求永 生的盼望,並且相信這盼望是受基督的保守,必定成就。我們之所以能夠忍耐度過今生的痛苦、飢餓、寒冷,被人藐視和辱罵,以及其他困苦。因為我們深信一件 事:我們的君王不離棄我們,也必看顧我們一切的需要,直到戰爭結束,我們與祂一同得勝,在將來可以享受這國度的福分。[5]
基督受聖靈的膏抹,也領受從父神來得權柄,藉祂的手管理、 滋養、扶持、眷顧,以及幫助我們。所以,雖然我們生來遠離上帝,基督卻站在我們中間,親自引導我們逐漸與上帝緊密聯合。而且當我們宣告基督坐在父神的右邊 時,也就是說基督掌有上帝國的權柄,上帝透過祂來統治和保護教會,成為我們的主、我們的王,在將來審判時更是如此。[6]
(四)基督為祭司的職分
    祭 司的職分唯屬基督,因為基督藉祂的死塗抹我們的罪刑並除掉我們一切的罪行。若基督沒有死,祂的祭司職分的功效和益處對我們而言是無用的。基督既是祭司又是 祭物。這是因為除了基督以外,沒有上帝所悅納的祭物;也沒有任何一位配得向上帝獻上帝所悅納的祭物,除了上帝的獨生子。基督擔任祭司的職分,不但藉永恆和 好的律平息上帝對我們的忿怒,也接納我們一同參與這偉大之職分(啟1:6)。基督藉祂自己使我們分別為聖歸向上帝,我們因此能做聖潔之人討上帝喜悅,雖然我們生來是上帝所憎惡的。那些不滿足基督祭司的職分而企圖重複獻上基督為祭之人,是可憎惡的。[7]

四、進一步對基督三重職分的討論
    自 從加爾文以來,我們習慣上就總是稱中保的職分有三。上帝所創造的人,生來就具有先知、祭司與君王的三種功能,因此人也賦有知識與領悟力,有公義與聖潔,有 權治理下等的受造之物。可是罪的來臨卻影響到整個人,使他不能合宜地發揮上帝所賦予 的功能,因之他也不能完成先知、祭司與君王之職。人因罪的緣故而會犯錯,受迷惑,又有了不義,道德也受了玷污,更有了死亡與悲苦。基督臨世完成人的職分, 因他是最理想、最完全的人,也使人回復到人類原始的光景,即完成先知、祭司與君王之職。[8]
(一)先知的職分
1、聖經中的先知觀
    論到先知職分最主要的兩節經文就是,《出7:1》與《申18:18》,都表示先知的職分有兩方面︰一是接受性的,一是傳授性的。先知要先在異夢、異象中領受啟示,或直接領受上帝的話,然後再將所領受的,藉著言語或行動傳給百姓(12:6-8;賽6章;耶1:4-10;結3:1-4,17)。 先知職分中的接受性較為重要,因為他必須先有領受,然後才能傳授;然而傳授性也是極為重要的,因為人若只領受啟示,並不一定是先知。先知的本分乃是要將上 帝的旨意顯示給人,以道德與屬靈的原則來註解律法,要斥責罪的行為,要呼召百姓來遵守律法,要引人注意到上帝對於將成之事的榮耀應許。[9]
2、基督完成先知職分的方式
    基督的先知職分並不限於他在世時所作成的聖工。舊約時代他藉著耶和華使者的身份,以及先知們的工作,完成了他先知的職分(彼前1:113:18-20)。在世時,他藉著神蹟奇事,又藉著他的教訓,完成了他先知的職分。而他升天之後也並沒有停止他先知的工作,乃是藉著聖靈的運行,以及使徒們的教訓,繼續他先知之職(14:2616:12-14;徒1:1),並且至今仍藉著傳揚真道的工作,信徒得聖靈的光照,來完成他先知之職。甚至現在他雖坐在父神的右邊,也仍不斷地作他大先知的工作。[10]
(二)祭司的職分
1、聖經中的祭司觀
    聖經清楚明顯地將先知與祭司不同之點 分別出來。先知乃是由上帝親自設立的代 表,主要是百姓的宗教教師。祭司卻是人在上帝面前的代表。他有特權來到上帝的面前,並代表百姓向上帝獻祭祈求。舊約的祭司也可以被稱為教師,但他們的教訓 與先知的教訓有別。先知特別重視道德與屬靈的本分、責任和權利;祭司卻是重視儀節律例,注重人必須藉著祭司才能來到上帝的面前。祭司的特性在《來5:1》中敘述得很清楚,祭司是︰
(1)從人間選出,作為他們的代表;
(2)由上帝所設立;
(3)替人辦理屬上帝的事,即宗教方面的職務;
(4)獻上禮物與贖罪祭。此外他還要為百姓代禱。[11]
2、基督獻祭之聖工
(1)基督獻祭之工的性質
    基督聖工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為眾人 獻上贖罪祭。然而基督與舊約祭司不同之處,乃在於他不但是大祭司,而且也是被獻上的贖罪羔羊。換句話說,耶穌基督所獻的祭,乃是將他自己當作祭物獻上;所 以他乃是將自己的生命為罪人的緣故而放在祭壇上。不但如此,基督的祭還包括了舊約眾祭所含的一切主要特質。基督的獻祭是贖罪祭,也是贖愆祭;是全心向上帝所獻的燔祭,也是使罪人能與上帝發生關係的平安祭。如此看來,基督的獻祭實有各種不同的性質與功效。[12]
(2)基督獻祭之聖工早在舊約中就已預表
    舊約中的祭禮有屬靈及預表的意義,它們都是預言性的,並預表基督的祭祀。踰越節的羊羔是預表基督。《約翰福音》1:29似乎就是指這個羊羔。不但如此,基督也被稱為踰越節的羔羊(林前5:7)。新約中有許多處經文都明顯地指出︰舊約中的各獻祭,都預表著基督及其工作(西2:17;來9:23,2410:11311-12)。此外,聖經中還有多次提到耶穌基督怎樣為罪人完成了贖罪之工,正如舊約中的祭祀,乃是為帶羊羔牛犢來獻祭之人成就了贖罪的效用(林後5:21;加3:13;約壹1:7)[13]
(3)基督獻祭之工的聖經明證
基督的大祭司之工在希伯來書中表明得最清楚;上帝設立中保(基督)是我們真正永遠的大祭司,為上帝所設立,取了我們的地位,將自己獻上,並為我們成就真正完全的救贖(5:1-107:1-289:11-1524-2810:11-1419-2212:24)。希伯來書雖是惟一稱基督為大祭司的一部書,但其他如保羅書信也很顯然地指出他作祭司的聖工(3:24255:6-8;林前5:7;弗5:2)。在約翰的著述以及彼得前書中也同樣提到基督的獻祭之工(1:293:14-15;約壹2:24:10;彼前2:343:18)[14]
(三)君王的職分
基督既是上帝的兒子,他就當然分享了父神主宰一切受造之物的大權。他君王之權是由於他的神性,是他原有的職權。然而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他為中保時的君王職分,乃是由上帝封給他的。他的君王職分有兩部分︰一是他對教會的屬靈主權;一是他對宇宙的主權。[15]
1、基督為靈界之君王
 (1)此君王職分的性質
    基督屬靈的王權乃是指他作百姓及教會 之主並治理他們而言。這個權柄被稱為屬靈的,是因為它與靈界有關,是建立在聖徒的心中,以及他們的生活中,並涉及罪人得救的屬靈目的,且是以屬靈方式,即 聖靈與聖道來治理。而這個治理之權乃是在教會的組織、聚集、保護與完全上彰顯出來。聖經有時稱基督為教會之「頭」,也即表明他君王之權(林前11:3;弗1:20-225:23)。因為基督是教會的頭,所以他能用組織的與屬靈的方式來治理。[16]
(2)君王治權的範圍
基督的屬靈國度,與新約中所稱的天國與上帝國是同一境域。這個國度首先是上帝在基督裡藉 著重生之工,在人心中建立起來的,也因此我們才會接納此國度。其次我們也看到,惟有在這些人的心中,上帝在基督裡的治權才得以伸展開,這是上帝的靈所創設 的一個屬靈的境域,是由一切屬靈的人所組成的。最後,這也是一種新的狀況,由於上帝國度的原則而得以形成;而這個新的狀況往往更超過任何屬世的範圍。在這 個國度中的公民,與普世無形教會中的信徒的範圍一樣廣大。然而此國度的權勢與行事的範圍,卻遠超教會的範圍,且其目的在管理生活中所表顯的一切。有形的教 會乃是國度最重要也是唯一藉上帝所創立的外部組織。[17]
    基督屬靈的國度,不但目前已存在,而且還要延續到永久。一方面基督的國度目前在信徒的心中,在他們的生活中,不斷地發出屬靈的力量,而且所影響的範圍也不斷地擴展(12:28;路17:21;西1:13)。從另一方面來看,基督的國度也是人類未來的盼望,必須等到基督耶穌再臨時才得以成全在地上。聖經中論到有關基督之國未來必要實現的事實要較前者更為顯著(7:2119:23;路22:29;林前6:915:50;加5:21;弗5:5;提後4:18;彼後1:11)。但在本質上,未來的國度卻與目前的完全一樣,都是在於人心中建立並接受上帝的治理。然而唯有在耶穌基督榮耀地再臨時,建立並接受上帝的治理才會達於完全,國度隱藏的力量才會顯露出來,基督屬靈的治理也才會在一可見與威嚴的主權下達於極點。[18]
(3)基督屬靈王權的持久性
    基督乃是從永世就已被按立為王(8:23;詩2:6),並且是在人類一墮落之後,就即刻開始執行他君王的大權。而且他是在升天被高舉,坐在上帝的右邊時,就已正式、公開地獲得了他的寶座。又有些人認為,他的君權將在他再臨時結束,可是聖經卻明明地教訓說︰他的王權將存到永遠(45:672:1789:36-37;賽9:7;但2:44;撒下7:13-16;路1:33;彼後1:11)[19]
2、基督為宇宙之君王
耶穌升天之前,曾如此對他的門徒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28:18)
(1)此君王職分的性質
這個君王之職,與基督為上帝兒子的原始君王之職,有所不同,雖然治理的範圍都是一樣的廣 大。這個宇宙的王權乃是為了教會,而被委任於這位中保基督。他既是宇宙之君,就指引個人、社會與國家的命運,為的是要使他們有所成長、漸漸潔淨,最終還要 使那些蒙他寶血所贖的人得以成聖。不但如此,此王權也促使他保護自己的百姓,免受世界的危險,同時也藉著制服並毀滅他所有的仇敵來證明他的義。[20]
(2)基督為宇宙君王的持久性
當基督被升到父神右邊時,正式地被授予治理宇宙的王權。這是他勞苦而得的報償(2:8-9;太28:8;弗1:20-22;腓2:9-11)。 然而這個君權的授予,並不是說在他原有之上帝兒子的權柄能力之外,又加上了什麼;也並不是增廣他治理的境域。這個授予,只是將此權柄賜給這位「上帝─ 人」,因此他的人性現在同樣享有些君權。故世上的政府乃是為著教會的益處而設立。這個君權要一直存在直到完全勝過仇敵的國度(林前15:24-28)。當最終的目標達成之後,這個王權就要歸還父神。[21]

、在得救過成中基督三重職分的作為
() 上帝的呼召
    呼召是雙重的: 
1)外在的呼召:是上帝提供給罪人的恩典,邀請他們來接受基督和祂的救恩。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在此有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二十16)。這個呼召告訴人應該怎麼行才能獲得救恩,並且如果他們不順服的話,他們因此而無可推委。[22]
 2)內在的呼召:當上帝提供恩典,運行恩典在人心裡的時候,就是內在的呼召。上帝以這呼召來更新人的心,並且上帝有效地吸引人的意志去擁抱基督。外在的呼召讓人宣告他擁有基督,但內在的呼召卻使人屬於基督。
真正有效的呼召是上帝所成就的工作,為使我們覺悟自己的罪惡和苦難,又光照我們的心,使我們認識基督,並更新我們的心志,於是說服我們,叫我們能接納福音中所白白傳授給我們的耶穌基督。
在呼召這件事,基督如同先知一般,讓我們在聖靈引導下,歸向上帝並屬於基督,使我們得著上帝的兒女的名份。也需要基督如祭司,讓我們看到上帝願意與我們復和。而呼召更是基督如君王,要求我們加入十字架的軍隊。也因為如此,我們必須應召,如同我們接到國家的兵役召集另一般。
() 悔改歸正
悔改是我們救恩裡面需要經驗的部分,悔改是沒有選擇的──我們必須要悔改,逃離我們的罪轉向上帝。聖經明顯的教導悔改是我們救恩的首要,不管是耶穌或者施洗約翰的教導,在福音裡面都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在悔改這件事,基督如同先知般,指出我們的罪。基督如同祭司與祭物,承擔我們的罪。基督如君王一般,審判我們的罪,並已自己受刑罰,滿足公義之要求。也因為如此,我們必須為此,立定決心離開罪惡,歸向上帝。
() 因信稱義
稱義是指什麼?稱義是一種藉自法庭的術語,它裡面是指,一個被指控的人,被稱為義,公開地獲判無罪。當上帝使一個人被稱為義的時候,便宣告了一個人是無罪的,並且把他視作好像從來沒有犯過罪的一樣。
    上帝藉著什麼工具,使我們稱義呢?信心。我們既因信稱義……(羅五1)。稱義的功效並非是出於信心的本身,好像把信心當作恩典的本身一樣,而相對地來說,是因為信心伸手抓住了基督的功勞。
而在稱義這件事,基督如同先知一般宣告:「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1:18。基督如祭司一般宣告:「你得潔淨了」。也如君王一般宣告:「你是我的子民」。所以,我們是被接納的,是上帝國的子民,是上帝一家的人。
() 得兒子名分
稱義的果效可以說是消極的,功用在於取消定罪,使過去的罪責免受追。得兒子名分(1:5;1:12;4:5)的果效卻是積極的,改變人與上帝的疏遠及敵對的關係,賜給人得以站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得兒子名分是在基督裡必然的結果,和稱義及重生一起發生。
得兒子的名分是與上帝和好的結果:與上帝和好是得救的代名詞,因為所解決的是人基本的困難,墮落所帶來與上帝的疏遠。與上帝和好直接帶來兒子的名分,因為「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5:1,2)。所謂所站的恩典,指的是上帝所賜下的新地位,也就是兒子的名分(1:12)
得兒子名分更蒙天父的照顧:蒙上帝的靈引導治死身體的惡行(8:13-17),得蒙天父垂聽禱告,叫愛天父的兒子得益處(8:28),蒙天父管教「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12:6),蒙天父特別保守「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8:35)
而在得兒子名份這件事,基督的作為讓我們想到:「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我們因著基督,也有「君王、祭司、先知」之三重職事在教會全體當中。
() 得榮耀
基督徒的盼望是以基督的第二次再臨為中心;基督的二次再臨是與罪無關,為要完成拯救。主耶穌的再臨是榮耀的盼望不可缺少的。若沒有了基督榮耀的彰顯,基督徒的「得榮耀」便毫無意義了。「得榮耀」是 「與基督一同得榮耀」。若刪去了後者,就是奪去了使基督徒可以存確信、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去盼望他們「得榮耀」的緣由。
「得榮耀」是當基督二次降臨時,整個被救贖的團體立時改變成為無罪進入得拯救,乃為拯救子民。他將從天降臨,其呼叫勝過末了的仇敵的聲音。「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啊!你的毒鉤在那裡?」(林前15:54-55)
被揀選者的「得榮耀」將與上帝末後的作為同時發生,就是基督的「被高舉」和「得榮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8:17)
在上帝達成救贖目的之時,「得榮耀」將在同一時間內影響所有上帝的子民。「得榮耀」會至終成全上帝的旨意和恩典。這是萬古以先,上帝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19)
「得榮耀」時,我們與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遠(啟22:5),要在永恆中成為祭司敬拜上帝(啟5:9),並做呼喚人來享受上帝生命活水的先知(啟22:7)。

、結論
    「先知、君王、祭司」三重職份,原是集中於耶穌基督,但是透過上帝拯救的完成,由主耶穌延伸到全體教會。教會不僅在現實的世界中展現這三重職份,也隨著上帝國的實現,在永恆中更是進行這三重職份的功能,使上帝的救贖得以完全。
    今 日台灣教會為何迷失在「教會增長」、「成功神學」、「天國文化」、…等等。皆因為沒有在「先知、君王、祭司」三重職份上,認清教會的本質與使命,一味使用 吸引人的方法與策略,只做表面功夫,未進入生命的實質。雖然有許多看來人數眾多,又十分熱絡的敬拜的團體。但是那不是教會,因為那是人氣匯集之處,求的是 個人的發達,彼此的倚靠,而非基督榮耀與大能的張顯。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要向世人見證基督、供應基督。在聖餐桌基督是以餅與杯的方式,向弟兄姐妹顯現,我們在其中與基督會遇,生命或得更新,也領受了「先知、君王、祭司」三重職份。讓我們也以這三重職份為動力,完成基督給我們的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國萬民都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並且教導他們遵守我所給你們的一切命令。記住!我要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日。」(太28:19-20


參考書目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二冊。錢曜誠等譯。台北:加爾文,2007
林鴻信。《加爾文神學》。台北:禮記,1994
鄭仰恩。《改革宗神學-全貌與前景》。台北:台灣神學院,2006
Jansen, John Frederick. Calvin’s Doctrine of the Work of Christ. London: James Clarke, 1956.
Edmondson, Stephen. Calvin’s Christolog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2004.


[1]《基督教要義》II, 15,1.
[2]《基督教要義》II, 15,2.
[3]《基督教要義》II, 15,2.
[4]《基督教要義》II, 15,3.
[5]《基督教要義》II, 15,4.
[6]《基督教要義》II, 15,5.
[7]《基督教要義》II, 15,6.
[8]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8), 357.
[9]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357-8.
[10]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358-60.
[11]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360-1.
[12]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362.
[13]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362.
[14]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364.
[15]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406.
[16]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406-7.
[17]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407.
[18]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407-9.
[19]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409.
[20]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410.
[21]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410-2.
[22] 古德恩(Wayne Grudem),《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