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7日 星期五

第三部信條

 

   以下這些信條我們可以跟博學而講理的人或在我們自己當中討論。教皇和其政府不大注意它們。因為他們把良心不算什麼一回事,倒把金錢,尊榮,權力算為一切。

 

一、論罪惡。在此我們必須承認,如聖保羅所說的「罪是從亞當一人而來,因他的悖逆,眾人就成為罪人」(羅512),為死和魔鬼所轄制。這乃是稱為原罪。

 

這罪的後果是十條誡命中所禁止的惡行,即如不信,假信,拜假神,不怕上帝,放縱,絕望,盲目,總而言之,就是不認識或不重視上帝;又如撒謊,發假誓,不祈禱,不呼求上帝,不重視上帝的話,違背父母,殺人,不貞,偷竊,欺騙等等。

 

這種原罪是人性深沉的敗壞,什麼理智也不能瞭解它,而只能由聖經的啟示(詩515;羅512以下;出333;創37以下)去認識它。因此凡經院學者論這信條所教訓的,無非是錯謬和盲目,他們說:

 

自從亞當墮落以來,人的本來能力仍然完全保存了,沒有敗壞,並且正如哲學家所教訓的,人生來就有正確理智和善良的意志。

 

人有自由意志,可行善避惡,反之亦然。

 

人靠自己不來的力量,能遵守上帝的一切誡命。

 

人靠自己本來的力量,能愛上帝過於萬物,又愛鄰舍如同自己。

 

人若盡自己所能的去行,上帝必將祂的恩典賜給他。

 

人若想領聖餐,他並不需要立志去行善,只要他不蓄意去犯罪就夠了;他的本性乃是如此全善的,而聖餐乃是如此有效的。

 

聖經並未說,若要行善,就必須有聖靈和聖靈的恩典。

 

這些和許多相似的教訓,是由於他們對這罪和我們的救主基督無知而起,而且真是我們所不能容忍的異教的道理。因為假如這種教訓是對的,那麼基督就是 徒然死了,因為在人裡面就沒有瑕疵或罪惡,需要祂代死;或是祂就只是為人的身體死了,而不是為人的靈魂死了,因為靈魂是完全健全的,而只有身體才受死的轄制。

 

二、論律法。在此我們主張,律法是由上帝所頒佈的,第一,用威嚇和刑罰的恐怖,又用應許和恩典的賜與,來禁遏人犯罪。但這一切都失敗了,因為罪在 人心裡產生了邪惡。有人部分人因仇視律法就變得更壞了,因為律法禁止他們行所喜好行的,而命令他們行所不喜好行的。所以他們若能避免刑罰,就較前更是干犯 律法。這些人就是粗陋邪惡的人,一有機會就要作惡。

 

其他的人是盲目矜驕的,妄自以為他們靠自己的力量能夠遵守律法,正如以上論經院學者所說的;由此就產生了假冒為善的和假聖徒。

 

但律法的主要功用或力量,乃在乎揭露原罪及其果子,並使人知道他的本性墮落何等深沉,因為律法必然告訴人,他沒有上帝,也不重視上帝,倒是敬拜別 神,而這件事乃是他以前沒有律法時所不能相信的。如是他便害怕起來,被降為卑,失望,煩然求助,但看不見有出路;他開始與上為敵,發怨言等等。這是保羅所 說:「律法是惹動忿怒的」(羅415),又說:「律法叫過犯顯多」(羅520)。

 

三、論悔改。律法的這種功用由新約保存下來,即如保羅說:「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人的一切不虔不義上」(羅118),又說:「普世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在祂面前沒有一個是義的」(羅319)。基督也說:「聖靈要責備世人的罪」(約168)。

 

這就是上帝的霹靂,把顯然的罪人和假聖人都打倒在一堆,不稱任何人為義,倒把他們都趕入恐怖和絕望中去。這就是那大錘,如耶利米所說的:「我的話 豈不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麼?」(耶2329)。這並不是自動的痛悔或是製造出來的悔改,乃是被動的痛悔,真心的傷痛,受苦,和死的感覺。

 

這就是所謂開始真悔改。人在此要聽見有話說:不拘你是是顯然的罪人也好,或自以為是聖人也好,你算不得什麼。不拘你是多麼偉大,聰明,大能,聖潔,你的本身和行為都必須改變。在此沒有人是善的。

 

但新約在這功用以上,又立刻藉著福音加上使人得安慰的恩典的應許。這福音是人必須相信的,

 

因基督說:「當悔改,信福音」(可115),那就是說:「人的本身和行為都要改變,相信我的應許。」在祂以前的約翰是稱為傳悔改使罪得赦的,那 就是,約翰要控告眾人,指證他們是罪人,好叫他們知道他們在上帝面前如何,又承認自己是滅亡的人,這樣可以準備好,來迎接主,接受恩典,從祂指望赦免並接 受赦免。所以基督自己也說:「人要在萬民中奉我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路2447)。

 

但若只有律法,而沒有福音加上,那麼就只有死和地獄,而人也只有像掃羅和猶大一樣絕望,如聖保羅說:「律法藉著罪叫人死」(羅710)。在另一 方面,福音使人得安慰和赦免,不僅是藉著一個方法,也是藉著道和聖禮,及相類的事,正如我們以後所要聽到的,好使「主的救恩顯為豐盛」(詩1307), 足以抵擋罪惡的可怕奴役。

 

然而我們必須把詭辨派的假悔改與真悔改相對照,以便對二者更加瞭解。

 

 

 

論教皇黨徒的假悔改

 

他們論悔改所教訓的,不可能是正確的,因為他們不認識什麼是真罪惡。照上面所表現的,他們對原罪沒有正確的認識,卻說人的本來能力依然完整,沒有敗壞;理智既能正確地施教,而意志也能確地去遵照著行;一個人只要照他的自由意志盡心力而為之,上帝就一定賜他恩典。

 

由是他們就只補贖本罪,即如惡念(因為他們不以邪而的情感,淫慾,和不正當的傾向為罪),惡言,惡行,就是自由意志容易免除的罪惡。

 

他們把這種悔改分為三部,即痛悔,認罪,補罪,又加上下面的安慰和應許說:人若真悔改,認罪,補罪,他就該賺得赦免了,在上帝面前給罪惡付了代 價。這樣,他們教訓人在悔改中信靠自己的行為,由是便有了在講道台上向大眾宣告赦免時所說的話:「上帝阿!求你延長我的生命,直到我彌補了我的罪,糾正了 我的生活。」

 

這裡既不絲毫提基督,也不提起信仰;人只希望靠自己的行為,在上帝面前勝過罪,塗抹罪。我們是懷抱這種意向做了神甫和修道士,以求自己可以抵擋罪。

 

他們關於痛悔的作法乃是這樣:既然沒有人能記得他一切的罪(尤其一整年所犯的罪),他們便為他開一條出路,就是假如後來他想起了一種未提出的罪,就要把它懺悔出來。同時他們把那人交託於上帝的恩典中。

 

再者,既然沒有人能知道在上帝面前痛悔應當有多麼大,才算為足夠了,他們便給了這安慰說:凡不能有真痛悔的,至少應當有「下等痛悔」這種痛悔我可 以稱為半痛悔或痛悔的起頭;因為他們自己既不瞭解這些辭語,現在也仍不瞭解,正如我不瞭解一樣。一個人若向神甫認了罪,他們便把這種下等痛悔算為痛悔了。

 

若有人說,他不能有痛悔,也不能為罪哀哭(即如與人私通,蓄意報仇等等罪惡),他們就問他是否願意有痛悔。他若回答說,是,(因為除了魔鬼以外,誰在這裡會說否呢?)他們便以此為痛悔,便因他的這善功而赦免他的罪,他們在這裡援用聖伯爾拿的榜樣。

 

這裡我們看到,盲目的理智對屬上帝的事是怎樣在暗中摸索,並怎樣照著自己的想像,靠自己的工作去尋找安慰,而不能想式基督和信仰。但若把這種痛悔 置於光線下,就看出它是人的幻想,出於人自己的能力,既沒有信仰,又沒有對基督的認識。在這種痛悔中,可憐的罪人一回味他的淫慾和報仇的心,有時並不哀 哭,而反倒發笑了,只有那些真被律法擊中或被魔鬼磨折而傷心的人才是例外。其他的人所有的這種痛悔,都不過是假冒為善,並不抑制犯罪的慾念,因為他們的痛 悔是由於受了強迫,假如他們能有自由,他們就寧願繼續犯罪。

 

他們關於認罪的程序乃是這樣:每人都要數述他一切的罪(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這對他的良心是一種大打擊。對他已遺忘的罪,神甫宣告赦免,但保留 一個條件,那就是,他若想起來了,就必須認那罪。這樣一來,他就永不能知道,他是不是完全正確地認了他的罪,或認罪是不是有一個止境。他們叫他依靠自己的 行為,安慰他說:一個人越發完全認罪,又越發在神甫面前自卑自貶,便要越快越有效地補了罪,因為這種謙卑在上帝面前定必賺得恩典。

 

這裡他們既未提到信仰和基督,又未向人宣告赦罪的功效,而那人的安慰只是根據他對罪惡的數述和自貶。這種認罪所產生的磨折,惡事,和偶像崇拜,真是罄竹難書。

 

至於他們的補助罪,乃是最使人困惑的部分。因為沒有人對一項罪,且不說對眾罪,能夠知道他當補償多少。他們便在這裡設計了一種容易實行的「小補罪法」即如五次誦主禱文,禁食一天等等,其餘未補的罪便留到煉獄裡去。

 

但在這裡也只有痛苦和悲哀。有些人想,他們永不能從煉獄出來,因為按照老的教條,一項大罪就需要補罪七年。然而他們卻叫人信靠補罪之工,認為人若能夠圓滿地補罪,就可以完全信靠補罪,

 

既用不著信仰,也用不著基督。但要有這種信靠,乃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一個人雖然行補贖一百年,還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行完了補贖。那就是說,他雖永遠行補贖,卻永沒有悔改。

 

如是羅馬教皇就來援助可憐的教會,發明了贖罪票,一下子便可廢除了七年,或一百年的補罪,把權柄分給紅衣主教和主教,使一人能夠頒一百年的寬赦, 使另一人能夠頒一百日的寬赦。但教皇為自己保留廢除全部補罪之權。這種辦法既然開始生財,而教諭的貿易既然有利可圖,教皇便創立了禧年,定規要在羅馬慶 祝。他把這稱呼為赦免人的一切刑罰和罪愆。如是人民都爭先恐後,因為人人都要卸下這痛苦難擔的擔子。這就等於是掘發了地裡的寶藏。教皇立刻更進一步,把禧 年一個一個增多。但他吞錢越多,他的口就越大。

 

所以後來他便藉他的欽使把禧年頒給各國,直到所有教堂和房屋都滿了禧年。末了,他也侵入死人當中的煉獄,首先是藉著為死者的靈魂設立彌撒和節日前夕禮拜,後來是藉著贖罪票和禧年,至終靈魂變得這麼便宜,他為獲得一文錢,便釋放一個靈魂。

 

但這也是無濟於事。因為教皇雖然教訓人依靠這些贖罪票,可是他又使這事成為不可靠。因為他在教諭中宣告說:「誰要享受贖罪票或禧年的益處,誰就必 須痛悔,認了罪,付了錢。但我們在上面已經聽說,他們的這種痛悔和認罪是不可靠的。又是假冒為善的。更且也沒有人知道,那個靈魂是在煉獄裡,若有些是在其 中,也沒有人知道,誰個適當地悔改了,認罪了。這樣教皇便取去了金錢,同時用他的權威和贖罪票來安慰人,然後再引他們去靠那靠不住的行為。

 

雖然有人自信自己在思想,言語,行為上沒有這種本罪,如同為我和像我這樣的人,在修道院和小禮拜堂中願意做修道士和神甫,用禁食,儆醒,祈禱,舉 行彌撒,穿粗衣,和睡硬床等來抵擋邪念,誠懇努力求聖潔,但是與生俱來遺傳的惡,還是在睡眠中行它所常行的(正如聖奧古斯丁和耶柔米及其他人所承認的)。 然而人人卻還互相推尊,以致有些人被看為是聖潔,沒有罪惡,滿有善功的,甚至除使自己上天堂外,還有額外功德傳授並賣給別人。這是實在的情形,有印,信, 和事實為證。

 

這些人就是不需要悔改的。因為他們既未曾沉湎於邪念,他們要悔改什麼呢?他們既守口如瓶,他們可認什麼罪呢?他們既是這麼無錯行,甚至能將額外的義賣給其他可憐的罪人,他們有什麼需要來補罪呢?這種聖徒當基督在世的時候就是法利賽人和文士一班人。

 

這裡就來了火一般的天使聖約翰,即傳真悔改的使者,發雷聲把賣善功和買善功的人一同推翻,說:「你們應當悔改!」(太32)。如是前一班人幻想 道:我們已經悔改了哪!後一班人說:「我們無需悔改。」約翰說:你們雙方都要悔改,因為你們都是假懺悔者;所以你們雙方都需要罪得赦免,因為你們連什麼真 是罪都不知道,且不提你們有悔改和避免罪的本分。因為你們沒有一個是善的;你們充滿了不信,愚蠢,和對上帝和上帝旨意的無知。祂現在臨格,「從他豐滿的恩 典裡我們都必須領受而且恩上加恩」(約16),並且除非靠祂,沒有人能在上帝面前稱義。所以辟若願意悔改,就要真悔改;你的補贖不會成就什麼。你們這些 不需要悔改的假冒為善的人阿,你們這些毒蛇的種類阿,誰擔保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太37;路37)。

 

保羅也是同樣傳講,說:「沒有義人,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羅 31012)。又說:「上帝如今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他說:「各處的人,」,所以只要是人,就無例外。這種悔改教訓我們認識罪, 即認識我們都淪沉了,從頭到腳無一善處,所以必須完全更新。

 

這種悔改並不是零零碎碎的,靠不住的,像那為各別的罪所行的補贖一樣。因為它不辯論什麼是罪,或什麼不是罪,乃將一切總攏起來,說:我們裡面所有 的無非是罪。花費很長的時間來查考和區分罪,那有什麼用處呢?因此這種痛悔也並不是無恆的。因為我們不能想出什麼善來補償罪,而只能棄絕我們自己和自己的思想言行。

 

同樣認罪也不可能是虛假的,無恆的,或零碎的。因為凡承認自己裡面所有的都是罪的,就將所有的罪都包括了,而不將任何罪除外或遺忘。補罪也不是靠不住的,因為它並不是在於我們靠不住和有罪的行為,而是在於上帝的無辜羔羊那除去世人罪孽者的受苦和寶血。

 

這種悔改先有約翰傳講,後有基督在福音中傳講,我們也傳講。我們藉著傳講這種悔改,將教皇和那建立在我們自己善功上面的一切盡都拋棄。因為所謂善 功或律法,都是建立在腐朽空虛的基礎上。其實人並無善工,而只有惡行,沒有一個人守律法(如基督在約719所說),大家都干犯了律法。

 

所以凡在這基礎上所建立的,都不過是虛假和偽善,就是最聖潔最美麗的部分也是如此。

 

基督徒繼續這樣悔改,要一直到死,因為他一生當與存留在肉體中的罪交戰,正如保羅作見證說:「我與肢體中的律交戰」云云(羅71425),而這並不是靠他自己的能力,而是靠那隨赦罪而賜下的聖靈。這恩賜天天除淨尚存留的罪,使人真成為聖潔。

 

教皇,神學家,法家,和其他的人都對此毫無所知,這是從天上賜下的教訓,由福音啟示出來,必然被假冒為善者稱為異端。

 

在另一方面,有些小教派要與起來,而且恐怕已經普遍了,在農民判亂的時候,我也看見了他們。他們主張說你若曾經接納聖靈蒙了赦罪,或做了基督徒, 後來雖然犯了罪,卻還是留在信仰中,而且那罪也不至傷害你,所以他們喊叫說:「你只管隨意行,你若相信,一切都無關係,信仰塗抹你一切的罪,」云云。他們又說,人若在接受了信仰和聖靈之後犯罪,他就從來未曾真有過聖靈和信仰。我見過聽過許多這樣的瘋子,我怕魔鬼還附在他們一些人身上。

 

因此我們必須知道並且教訓人,聖人也還有原罪,必須天天悔改並只抵擋原罪,他們若陷在明顯的罪中,即如大衛陷在姦淫,謀殺,和褻瀆的罪中,那麼信 仰和聖靈就離棄他們。因為聖靈不准罪掌權,佔上風,以致達到成熟的地步,倒是抑制和壓服罪,使它不至猖獗起來。假如罪為所欲為,那就足以證明不再有聖靈和 信仰了。因為聖約翰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犯罪」(約壹39)。但這位約翰也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約壹18)。

 

四、論福音。現在我們要回轉來論福音。這福音在我們與罪作戰上藉著各種方法,給與我們勸勉和幫助,因為上帝的恩典是特別豐富的。第一是藉著所傳的 道,將赦罪的應許傳給普世的人聽,這就是福音的特殊任務。第二是藉著洗禮。第三是藉著聖餐。第四是藉著鑰匙權,並藉著弟兄們的交談和安慰,正如經上說: 「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云云(太1820)。

 

五、論洗禮無非是上帝的話臨在水中,是由祂設立的,或如保羅所說:「在道里的洗,」也如奧古斯丁所說:「道臨於水中,就成了聖禮。」因此我們不讚 同阿奎那派和多米尼姑古派修道士,將上帝設立洗禮的話遺忘,說上帝賦給了水一種足以洗去罪的靈力,我們也不讚同蘇格徒派和法蘭西斯派修道士,他們教訓人 說,洗禮是靠著上帝的旨意,才能將罪洗淨,而這種洗淨僅是藉著上帝的旨意發生的,而不是藉著道或水。

 

關於嬰孩洗禮一問題,我們主張嬰孩應當受洗。因為他們對基督所應許的救贖也有分,教會應當給他們施洗。

 

六、論聖餐。我們主張聖餐中的餅酒,是基督的真體血,不僅是由虔敬的基督徒領受,也是由邪惡的基督徒領受。

 

再者並不是只將餅而不將酒發給平信徒,我們不需要那種高超的技巧來教訓我們說,發給餅,便等於也發給了酒,有如詭辯家和君士坦思會議所教訓的,因 為若給了餅,便真等於也給了酒,但是只給餅,並不是基督所設立的全部聖餐。我們奉上帝的名尤其嚴咎並咒罵那些不僅省略餅酒,而且專橫地禁止,棄絕,並褻瀆 整個聖餐為異端的人,他們這樣行,就是高抬自己,反對基督我們的主和上帝。至於化質說,我們絲毫不注意詭辯派的機巧,說什麼餅酒失掉了本質,只留下餅的外 形和顏色,而不是真餅了。因為說餅仍是餅,乃是完全符合聖經的說法,因聖保羅說:「我們所擘開的餅」(林前1016);又說:「人應當如此吃那餅」(林 1128)。

 

七、論鑰匙。鑰匙是一種職權,由基督賜給教會,以捆綁或釋放罪,不僅是熟知的大罪,而且是隱微只有上帝知道的罪,如經上記著說:「誰能知道自己的 錯失呢?」(詩1913)。保羅嘆息說:「我肉體順服罪的律了」(羅725)。因為判斷罪是什麼。有多大,有幾許,權柄並不屬於我們,而只屬於上帝, 如經上寫道:「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1432)。保羅也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 (林前44)。

 

八、論認罪。既然宣赦或論鑰匙權也是基督在福音中所設立,作為抵抗罪惡和有虧的良心的一種援助和安慰,那麼認罪或宣赦在教會中就決不應廢掉,尤其是為著畏怯的良心和未受訓練的青年,不應廢掉,好使他們可以有基督教教理的訓練。

 

但數述罪,個人應有自由決定,什麼他願意數述或不數述。因為我們肉體還活著的時候,若說:「我是可憐的人,充滿了罪惡,」就並沒有撒謊。保羅說:「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羅723)。

 

對個人宣赦既然是從鑰匙職權發出來的,便不應受到蔑視,反應如基督教會的其他職一樣,大受重視。

 

論到聖經中的道,我們必須堅持,除了藉著聖經中的道以外,上帝就不將祂的靈或恩賜給任何人,好使我們可以抵抗狂熱份子,這些狂熱份子誇口說,他們 是在這道以外和聽見這道以前,便受了聖靈,如是他們就論斷聖經,任意謬講這道,如閔次爾所行的,和現在許多人還在行的。這些人要做聖靈和字句當中的伶俐審 判者,卻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什麼。因為教皇制度也不過是狂熱,教皇憑此誇口說,所有權利都存在他心內,凡他對他教會所命的,都是靈,都是對的,雖然違反聖經 和說出來的道,也仍是如此。

 

這無非是那老魔鬼和古蛇,他也使亞當和夏娃變成了狂熱家,引誘他們離棄上帝的話,而趨於靈化和自欺,然而他是用了別的話來達到這目的。正如今日的 狂熱家棄絕那說出來了的話,自己卻並不靜默,反用他們的空談和寫作來充塞世界,好像聖靈不能藉著使徒的著作和說出來了的話而臨到,而必須藉著他們的寫作和 話才能臨到一樣。既然他們誇口說,聖靈臨到了他們,並不是藉著講經,那麼他們為什麼不也省略自己的講道和寫作,讓聖靈直接臨到別人的心理呢?但關於這些事 現在無暇從長辯論,我們在別處已經詳加討論了。

 

因為甚至那些在受洗以前或在受洗時相信的人,也是藉著預先聽道才相信的,例如達到理智之年的成人,必是先聽見:「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雖然他們 首先不信,到十年之後才接受聖靈和洗禮,也仍是如此。哥尼流(徒101以下)很早以前就在猶太人中聽見彌賽亞要來,因此他在上帝面前是個義人,他的禱告 和賙濟也因這種信仰而蒙上帝悅納(路加稱他為虔誠和敬畏上帝的)。若預先沒有講道和聽道,他就不能相信,不能成為義人。但聖彼得必須對他指明,彌賽亞(就 是他很早就相信要來的那一位)現在已經來了,免得他的心思在剛硬不信的猶太人中受了捆綁,以為彌賽亞還沒有來,倒要知道,他現在必須靠已經來了的彌賽亞得 救,不可同猶太人拒絕祂,或逼迫祂。

 

總而言之,狂熱從起初直到世界的末了,種在亞當和他的子孫裡面,是由那古龍注入他們裡面的,是所有異端,尤其是教皇制度和穆罕默德之異端的源頭, 生命,和力量。所以我們應當常常堅持,上帝只願意藉著說出來了的道和聖禮來對待我們。凡在道和聖禮以外被讚美為聖靈的,便是魔鬼本身。因為上帝向摩西顯 現,也是藉著被火燒著的荊棘和說出來的道;沒有一個先知,以利亞或以利沙,是在說出來的道以外領受了聖靈的。施洗約翰也不是先有加百列的話而成孕的,也不 是沒有馬利亞的聲音而在他母腹中跳動的。聖彼得也說:「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屬上帝的聖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來的」(彼後121)。然而,他們沒有 上帝的道,便不是聖潔的,他們若不聖潔,聖靈就更不會感動他們說話;彼得說,他們是聖潔的,因為聖靈藉他們說了話。

 

九、論革除。教皇所謂「大革除」,我們認為只屬於政府的處罰,與教會的牧師無關。但「小革除」,那就是真屬於基督教的革除,乃是不准明顯頑硬的罪人領受聖餐,參加教會的團契,直到他們改過遷善。牧師不應將教會的革除處罰,與政府的處罰混雜了。

 

十、論授職和選召。假如主教要做真主教,盡忠於教會和福音,那麼我們為著愛心和合一起見,但不是為著必要起見,可以容許他們按立我們和我們的傳道 人,然而所有一切的喜劇,與反基督教的遊行和炫耀,都必須省略。然而他們卻既不是,也不願做真主教,而是世俗化的主。他們既不傳道,不施教,不施洗,不發 聖餐,也不履行教會任何的職務,而且將凡已蒙召去履行這些職務的人加以逼迫和定罪。既然如此,教會就不當因他的緣故而老沒有牧師。

 

所以按照教會和教父的古例所教訓我們的,我們自己應當按立合適的人來任職,這是縱然按照他們的規法,他們也無權禁止或阻擋我們的。因為他們的規法 說:即使是由異端分子按立的人,也必算為受了按立的,正如聖耶柔米論亞歷山太城的教會寫道,該教會原先沒有主教,而由神甫和傳道人共同管理。

 

十一、論神甫的婚姻。禁止神甫結婚,強迫神甫永守童身,乃是他們並沒有權柄作的事。他們行動像反基督的,專橫的,和暴厲之徒,產生了各種可怕和可 憎無數不貞之罪,在其中他們還在流連忘返。正如我們或他們沒有權力把女人變為男人,或把男人變為女人,或廢除性別,照樣他們也無權力將上帝所造的男女分 開,或禁止他們彼此誠實地結婚同居。所以我們既不願贊同,也不願容忍他們可憎的獨身生活,倒願照上帝所設立的讓人婚嫁自由;我們既不願取消,也不願阻礙上 帝之工,因為聖保羅說:禁止婚嫁,是「鬼魔的道理」(提前41以下)。

 

十二、論教會。我們不讓他們自視為教會,其實他們並不是教會;我們也不聽從他們冒教會之名所命令所禁止之事。感謝上帝,今日一個七歲的小孩也知道 教會是什麼,即是聽從牧人聲音的信徒和小羊。因為小孩唸誦信經說:「我信一聖基督教會。」所謂「聖」並不在乎圓光頭,長禮袍,和他們在聖經以外所設計的其 他的儀式,而在乎上帝的話和真信仰。

 

十三、論怎樣在上帝面前稱義並論善功。向來我論這一項所教訓的,我不知道怎能絲毫加以變更,那就是如聖彼得所說的,我們是靠信仰取得了一顆清潔的 新心,上帝因我們中保基督的緣故要把我們算是完全義的,聖潔的。雖然罪在肉體罪還沒有完全除掉或死滅,但是上帝不再刑罰它,或記念它。

 

這種信仰,更新,和赦罪便有善行跟著來了。在善行中所有仍是有罪和不完全的,也都因基督的緣故,不再算為罪和瑕疵;反倒整個的人,他的本身和行 為,都因基督所白賜的恩典和慈悲而被算為並成為義的,聖潔的。所以若在恩典和慈悲以外來看行為和功德,我們就沒有可誇的,但經上記著說:「誇口的當指著主 誇口」(林前131),那就是說,人既有了一位恩慈的上帝,凡事就都好了。我們進一步說,假如沒有善行跟著來,信仰就是虛而不實的。

 

十四、論修道誓願。修道誓願既直接違反首要信條,就當完全廢止。因為基督所說:「我是基督」云云(太24523以下),就是指著它們說的。因 為凡發願做修道士的,都相信自己是度著比平常基督徒更聖潔的生活,希望靠自己的行為,不僅為自己,也為別人,取得天堂。這就是拒絕基督。他們跟阿奎那誇口 說,一個修道誓願是等於洗禮。這就是褻瀆。

 

十五、論人的遺傳。教皇黨徒聲稱說,人的遺傳能赦免人的罪,使人得救。這是反基督的,可咒的說法,因為基督說「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 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這又是「那離棄真道的」(多114)再者,他們說,人若破壞這些條規,就是犯了大罪。這也是錯誤的。

 

這些信條就是我必要堅守的,並且如果合上帝的旨意,我要堅守至死;我不會絲毫改變或捨棄它們。若有人願意捨棄什麼,讓他去冒良心的危險。

 

末了,還剩下教皇關於愚蠢和幼稚的信條所有滿袋的欺詐,即如獻堂,為鐘和壇施洗,並邀請那捐獻的蒞臨作保證人。這種洗禮對聖洗是一種侮辱和嘲弄, 所以不當予以容忍。再者,祝聖蠟燈心,棕樹枝,糕餅,燕麥,香料等等,實在不能稱為祝聖,而只是嘲弄和作偽。這種欺詐是不可勝數的,

 

讓他們用為對他們的上帝和他們自己的崇拜,直到他們對此厭倦了。但我們決不要與這種欺詐有分。

施馬加登信條導言

    既然教皇保羅第三去年宣佈,要在曼特亞約於聖靈降臨節時召集教會會議,以後又要變更地址,以致現在尚不知道他要把會址定在何處,而我們或是也會被 召赴會,或是(我們怕難免)不會被召便被定罪;所以我受了委託來編纂我們的信條,表明我們願意並且能夠向教皇黨徒讓步的是些什麼,並可以到什麼程度,又表 明在些什麼點上,我們決心堅持到底。

     因此我們編纂了這些信條,向我們這方提出來了。這些信條我們這方也接納了,全體承認了,並且議定,只要教皇及其附和者不行欺詐,誠懇信實地大膽舉行一個真自由的基督教會議——這真是他所當行的——我們就公開發表,作為我們信仰的陳述。

     但是教廷非常畏懼自由的基督教會議,無恥地避忌光亮,甚至使它本身一方面的人也不再希望它會容許──且不提它會自動召集──一次自由會議。因此他 們當中有許多人大感不滿難安。他們看出,教皇寧願讓全基督教毀滅,所有靈魂遭永劫,而毫不願讓他自己或他的屬下受到改革,他的專制受到限制。因此我決意把 這些信條發表付印,以便我若在會議舉行以前去世(這是我所預料的,因為那些避忌光亮和白日的惡漢力圖延阻會議開幕),那些在我以後活著的人可以將我現在的 見證,加上我從前所發表,直到如今仍為我所持守,並且靠著上帝的恩典,定必持久的信條提出來。

     我要說什麼呢?我要怎樣抱怨呢?我還活著天天從事著述,講道,教書,就不僅在仇敵中,而且在自稱為屬於我們一方面的假弟兄中,就有無恥之徒,於引 用我的著述和教訓,來直接反對我,叫我在旁望著聽著——雖然他們明知我所教訓的並不是如此——並且用我的工作來掩飾他們的惡毒,用我的名字來欺騙可憐的 人。哀哉!我若死了,他們會怎樣行呢?

     我真應當在我還活著的時候答覆這一切。但我怎能獨自止住魔鬼所有的口呢?尤其我怎能獨自止住那些(因為他們都中了毒)不聽或不注意我們所寫的,卻 只願極無恥地力圖扭曲敗壞我們的一點一畫之人的口呢?這些問題我姑讓魔鬼,或是讓在最後他們所該受的上帝的忿怒去答覆。我常想起那好人格爾森 (Gerson)來,他懷疑應不應該將好東西發表。若不發表,就將許多可能得救的人忽視了;但若發表,就有魔鬼用他無數的毒舌扭曲萬事,使果子產生不出 來。可是他們所得的報應,乃是顯然的。因為他們雖這般無恥地撒謊攻擊我們,要用謊言把持人民,上帝卻繼續推進了祂的工作,使跟從他們的人減少,使跟從我們 的人加多,並且藉他們的謊言一向使他們蒙羞。

     我必須講一個故事。有一位博士從法國被派到威登堡來,當著我們面前公開說,他的王確信在我們中間沒有教會,沒有官長,沒有結婚生活,大家都如牛馬 雜處,人人為所欲為。試想想,那些藉著著述將這種赤裸裸的謊言作為純粹的真理,注入於國王心裡及其他國家的人,當那日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怎好面對我們呢? 我們大家的主和審判者基督,深知他們一向在撒謊;祂的審判是他們必得聽的,那是我所確知的。願上帝使那些能歸正的人歸正!至於其餘的人,要永遠聽到:哀哉,有禍了!

     且言歸正題。我真望有一次真的基督教會議舉行,以求解決許多事,幫助許多人。我們並不需要它,因為我們的教會蒙上帝施恩,現在得了光照有了純正的 道和聖禮的正當用處,並知道各種身份和正當的行為,所以就我們一方面說,我們並不要求召集會議,而且在這些事上也並不希望從會議得到益處。但我們到處看見 許多教區荒涼,真使人痛心,可是主教和副主教都不關心可憐人們的死活——但基督卻為這些人死了——也不准他們聽見祂如牧人一般向他們說話。這使我顫慄,怕 祂在一個時候要差遣一群天使來到德意志,把我們全都滅了,像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因為我們這樣狂妄用會議來嘲弄祂。

     除這類必要的教會事務外,也有政治界無數的大事等待改進。在諸侯與城邦間彼此有不和;重利和貪婪如洪水氾濫,而成為合法的了;淫恣放蕩,奇裝豔 服,荒宴賭博,邪風惡俗,和人民,僕役,工人商人的倔強,以及農人的勒索(這一切誰能數算呢?)都大大增多了,就是有十個會議和二十個國會,也不能予以矯 正。若要在會議中商討這類屬靈和屬世的反抗上帝的大事,那麼他們就要很忙,而無暇顧及禮袍,大圓光頭,寬肩帶,主教或大主教的帽子或職杖,以及這類兒戲和 荒唐了。我們若遵行了上帝對屬靈和屬世生活的命令,我們就有足夠的時間改改革衣食,圓光頭,和袈裟。但若我們要將駱駝吞下去,將蠓蟲濾出來,忽視梁木,論 斷刺,我們也就真可滿意會議所能做到的了。

     因此我只提出了少數信條,因為我們在教會,國家,和家庭中,另外上帝許多的命令,是我們永不能遵行的。若人們對上帝的這些主要命令不重視,也不遵 行,那麼會議制定許多教諭和條規,有什麼用處和利益呢?好似祂對我們的戲法必得予以尊重,作為我們踐踏祂神聖命令的一種報酬一般。但是我們的罪惡重壓著我 們,使上帝不施恩給我們因為我們不肯悔改,並且要保衛各種可憎之事。主耶穌基督阿,願你自己召集一次會議,願你榮耀的降臨拯救你的僕人們!教皇和其黨徒休 了,他們毫不需要你。我們這些可憐的,貧窮的,和懇切向你呼求的人,願你照著你所賜給我們的恩典,藉著那與你和聖父一同活著掌權永遠可稱頌的聖靈,幫助我們。阿們。

施馬加登信條序言

 

    路德早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中,便建議召開一次全體教會會議,進行改革。教皇保羅第三(一五三四至一五四九年)當一五三六年六月宣佈,訂於 一五三七年五月在曼土阿(Mantua)召開此種會議,同時指派一紅衣主教委員會,調查羅馬教會情形,作成報告,提出改革方針。教皇此舉使路德及其同仁不得不表示他們對會議的立場。

     在未論及路德及其同仁對會議的立場之前,我們必須明白他們改採取之立場的背景。遲在一五三○年,他們在奧斯堡信條序言的結尾處,曾向皇帝查理第五 表示,他們願意參加真正自由的教會會議,為自己的立場辯護。然而在奧斯堡國會以後,信奉羅馬教的皇帝和諸侯,竟以戰爭威脅復原派信徒,他們當中的諸侯和城 邦,乃於一五三一年二月在施馬加登(Schmalkalden)締結同盟。此同盟聲勢浩大,同時土耳其人又入侵,皇帝不敢輕侮該同盟,乃在一五三二年女仁 堡國會時,與該同盟訂立了宗教的和約,允許復原派有宗教自由,直到召開教會會議時,再從長計議。惟後來事態的演變,表明復原派在將來的教會會議中,不會得 到公允待遇,而路德及其同仁所要求的改革,也不會被會議改採納。所以當教皇於一五三五年二月,向德意志復原派探詢,他們對他所宣佈召開的會議有什麼意見 時,施馬加登同盟乃於是年十二月,提出參加會議的四個條件:(一)會議必須是自由的,而非由教皇控制的;(二)復原派參加會議,應享受平等地位,不得被視 為異端派;(三)會議的判斷必須以聖經,而非以教皇的權威為根據;(四)會議在可能範圍內,應在德意志境內召開。

     在這種情形之中,路德應撒克迅選侯腓勒德力約翰之請,著手預備一種信條,說明什麼是必須信守,不能與羅馬教妥協的,什麼的是有討論餘地的。這些信條打算先經撒克迅的神性家簽署,然後提交施馬加登大會。

     路德此時,業已放棄藉教會會議使敵我復和的希望。然而他寫此信條,有著兩個目的。第一個目的,是要將他所領導的復原教與羅馬教不同的地方尖銳地表 明出來,因為他覺得墨蘭頓的奧斯堡信條和辯護都太低估了雙方的歧異。第二個目的,是他相信自己不久於人世,想藉此信條使後代知道他的立場到底怎樣。

     此一文件共含二十一信條,於一五三六年十二月脫稿。翌年正月由斯巴拉丁把它帶交選侯。選侯大加讚賞,擬在未來的全體教會會議中為之辯護。他於一五 三七年二月在施馬加登召開諸侯及神學家大會,作為未來參加教會會議的準備。路德偕墨蘭頓與布根哈根前去赴會,抵達時不幸臥病不起,乃由傾 向妥協的墨蘭頓代替。因為這信條對聖餐的看法,與慈運理派的看法相左,所以選侯雖望它為大會改採納,然而大會在墨蘭頓和政治領袖黑森的腓力 (Philip  of  Hesse)領導之下,將它擱置了,而將墨蘭頓的奧斯堡信條和辯護加以採納。

     由此可見路德得這信條稱為施馬加登信條,是不很恰當的,但是會中的神學家大都署名其上,其中有數位主要的神學家,即約拿猶士都,布根哈根,克哲格 (Crentziger),安斯多弗(Amsdorf),斯巴拉丁,墨蘭頓,雅其科拉(Agricola),業於新年在威登堡簽署過了。

     施馬加登信條雖未被施馬加登同盟改採納,但路德仍以此作為他給路德宗信仰所作的見證,並認為教會會議將來如果舉行,它仍可作為討論教義的基礎,一五三八年春他細心把它修訂,予以出版。

     路德死前,在解決許多教義的疑問上,它的重要性已超過奧斯堡信條和辯護,而在以後內部的爭辯中,它的重要性有加無已,因為它把路德的立場與墨蘭頓的妥協劃分清楚。它是路德宗脫離羅馬教的正式宣言。今日路德宗教會把它列為他們所遵奉的信條之一。




第一部論尊榮的上帝至高的信條

 一、父,子,聖靈,是有同一神質和神性三位一體的上帝;祂創造了天地。

 二、父非受生;子為父所生;聖靈是由父和子出來。 

三、既非父,也非聖靈,而是子成了人。

 四、子成了人,乃是這樣:祂不經人的合作,因著聖靈成孕,從聖童女馬利亞所生。祂後來受難,死了,葬了,下到陰間,從死裡復活,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將來必來審判活人死人等等,正如使徒信經,亞他那修信經,和小孩通用的基督徒要學所教訓的。

 關於這些信條大家並無爭辯,因為雙方都承認它們。所以現在用不著多討論它們。

2023年1月24日 星期二

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內証

 

   第一點,聖經本身所作權威性的宣告:

       當我們翻看聖經的頭五卷『摩西五經』時,幾乎隨處都可以讀到這樣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或是『耶和華如此說』。在其他的經卷中也常有這樣的話。在先知書中除了許多這樣的說法外,還經常有這樣的話:『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耶1:4. 結6:1)『耶和華對我說』(賽8:1)等等。

    在新約的四福音中也都詳細記載了主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和言行。使徒保羅在書信中也是再三的宣稱:『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1:11-12 )。另一處又說:『上帝賜恩給我,..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弗3:2,3.帖前2:13)。

       使徒彼得也一再在書信中要信徒『紀念聖先知預言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彼後3:1,2.1:15)

       使徒約翰也宣稱,他所寫的啟示錄本是『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上帝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啟1:1,2)。

       有人作過統計,在摩西五經中類似『這是耶和華說的,』或『耶和華如此說,』約有五百次;在以後幾卷經書中又約有三百次,在先知書中又約有一千二百多次,在全部新舊約聖經中共有三千次。

       第二點,新約聖經和舊約聖經彼此間的印證:

       例如新約聖經中廣泛地引證了舊約聖經各經卷的話,據統計共有650處之多。其中約有一半是直接提到書名和著作的名字,也有的只引用其中的意思。這既顯明了新約聖經和舊約聖經之間的密切關係,也表明了新約聖經對舊約聖經的神聖可靠真實性的承認。使徒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也已明確指出:『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 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又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5-17)。

       保羅在這裏所說的聖經,顯然,主要是指舊約聖經說的,也就是指我們現在手中的包含39卷經卷的舊約全書說的。因當時新約聖經還未完全形成。當然保羅所說的聖經也可以包括當時已部分形成的新約聖書在內,等一會兒在第三點中我將會提到。

       其實不但新約聖經印證了舊約,而實際上它們也是彼此印證的。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的密切關係,猶如筋骨和血肉,樹根和枝葉花果,根基和建築物的關係,兩者是缺一不可的。如果沒有上帝在舊約聖經中的應許和預言,就不會有新約聖經中的事實。如果沒有新約聖經中的事實,舊約的應許和預言也就落了空。例如舊約聖經中關 於基督降生為人的預言,據統計共有三百三十三點細節都已完全應驗在四福音書所記載的主耶穌的生平事蹟言行中。

       關於新約聖經和舊約聖經兩者之間的密切關係與和諧一致,有一位作者是這樣說的:『舊約是新約的根基,新約是舊約上面的建築物。新約上並不會說一種道理同時舊約又說別的。它們發揮同樣的教訓,不會舊約上論一個故事同時新約上卻說別的。它們所提到的歷史事實是同樣的。舊約中的歷史,新約以事實接受之,它們之間對屬靈的事,並不混淆不清。有些舊約中的預言在新約上應驗。二者之間對道理的記述是沒有衝突的。它們之間的和諧一致是絕對明顯的。』

       第三點,新約聖經各經卷間彼此的印證: 

       例如使徒保羅在大約公元65年後所寫的提摩太前書五章十七十八節中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保羅在此所引證的經上的話:『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除了路加福音十章七節和馬太福音十章十節外,聖經其它地方都未見記載。路加福音十章七節就是這樣說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由此可證明,保羅約於公元65年寫提摩太前書時,馬太、路加福音都已在教會中流傳了,並且這些福音書也已被認為『聖經』的一部分。『很多人推想路加寫這部福音是在主後大約60年,適為保羅被囚於該撒利亞之時,而且接著在往後兩年,保羅被囚於羅馬的時候,寫使徒行傳。因為這兩部書都是寫給同一個人,實際上是一部著作中的兩卷。』。因此又可見,保羅肯定了路加福音在聖經中的地位,也等於順帶肯定了使徒行傳的地位。

       又如使徒彼得也曾將保羅的書信和其他聖經中的經書同列。使徒彼得是這樣說的:『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 見主。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如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些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3:14-16)。

       又如據統計,全部聖經有三分之一的內容是屬於預言,這些預言幾乎遍佈在全部聖經中,不但遍佈在舊約聖經中,而也遍佈在新約聖經中。例如在四福音中、書信中,都有預言。特別是啟示錄中更是充滿了系統性的預言。使徒彼得為當時已經完成和將要完成的各經卷中的預言作了這樣美好的見證:『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1:21)

       第四點,主耶穌為舊約聖經所作的見證:

       例如主耶穌曾對猶太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這裏提到的聖經,顯然是指包括39卷經書的全部舊約聖經說的。

       主耶穌也曾對猶太人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5:46-47)。

       主耶穌從死裏復活後,向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時,也曾對他們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22:25-27)。以後向門徒顯現時又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 22:44,45)。

       另外,從主耶穌的教訓中也可看出,主耶穌對舊約聖經所記載的古老事蹟都肯定為事實。例如主耶穌提到上帝造人的事(太19:4,5),提到挪亞時代的洪水(太 24:38,39),所多瑪的毀滅(路17:29,32),上帝在荊棘裏向摩西的顯現(可12:26),天降的嗎哪(約6:49),在曠野舉銅蛇(約 3:14),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所行的神蹟(路4:26,27),約拿在魚腹中的神蹟(太12:39-41),義人亞伯和先知撒迦利亞的被殺(太 23:35)。..等等。

       第五點,主耶穌對四福音和新約書信預先所作的印證:

       例如主耶穌在即將離世前接連應許門徒說:『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 話。』(約14:26)。又說:『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 在。』(約15:26,27)。隨後又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事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16:12-14)。主在復活後升天前又囑咐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

       根據以上主耶穌的親口應許,我們相信門徒在寫四福音時,並不是單憑自己的記憶力和理解力,而乃是有聖靈的提醒、感動和啟示。換句話說:四福音的記載,同樣是 『上帝所默示的。』原文是:吹氣而成,或靈感而成的意思。照樣,新約書信的寫成也是出於聖靈特別的感動和啟示。總之,新舊約『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並且這聖經能使人『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 3:16-17,15)。

       第六點,聖經內容中的神奇設計:

       舊約聖經包括39卷經書,都是在主耶穌基督降生為人前,約於公元前一千五百年到四百年間寫成的。新約聖經包括27卷經書,都是基督降生為人後,到公元96年 間寫成的。由此可見全部聖經六十六卷經書,前後共用了長達一千六百年的時間才得以完成。寫作聖經的人約有四十位之多。他們各人所處的時代、地點、環境,以及各人的出身、經歷、學問和地位,也都各不相同。如有的在亞洲、有的在歐洲,有的住在城市,有的住在鄉村、曠野或海島,有的生活在皇宮,有的被囚在監獄, 有的是君王、臣宰、祭司、文士和醫生,有的是牧人、漁夫和稅吏。然而令人驚奇不已的是:他們各人所寫的各經卷被後人合起來時,都成了一部神奇設計、完美無缺、內容和諧、前後貫通的奇妙聖書,實是人間的一大神蹟。這也有力地證明了『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在此,可略舉三個例證。

       首先,從聖經內容整體來看,全部聖經的主題都不約而同地論到上帝藉著基督救贖人類的計劃,全部聖經的中心乃是基督。舊約聖經都是論到那將要來的基督,其中包含著大量有關基督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升天,以及再來等等預言,新約聖經的四福音是論到已經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升天的基督,使徒行傳、新約書信 和啟示錄是論到升天後坐在上帝寶座右邊為我們贖罪與代求,並即將再來拯救我們的基督。

       第二,從聖經內容的配合和結構來看,若無希伯來書、利未記的許多條例都難以理解;若無但以理書的預言,啟示錄的許多預言也無法明瞭;聖經的頭一卷創世記和末 一卷啟示錄也正好是首尾呼應,若無創世記,聖經就缺少了開頭,若無啟示錄,聖經就沒有了結尾。特別是聖經的開頭三章記載了天地萬物的創造,魔鬼的罪惡引誘,人類的犯罪墮落,被趕出樂園,喪失吃生命樹果子的權利,以及上帝救贖計劃的宣佈──應許賜給人類一位救主,就是被稱為『女人的後裔』的基督。以後經過了基督一系列的救贖工作,到了聖經的最後三章,就記載了上帝藉著基督救贖人類計劃的完成,聖徒的得贖,重新進入樂園,獲得吃生命樹果子的權利,魔鬼、惡天 使和惡人在火湖中的永遠的毀滅,以及新天新地的重新創造。

       第三,從聖經中的信仰和教義方面來看,無論是新約或舊約,各經卷中的觀點都是完全一致,毫無矛盾的,這有力地證明了聖經確實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假如新舊約各經卷的四十位作者都是按照自己的認識和體會來寫作,就必然矛盾百出。

        現在只舉一個例子,比如聖經中有關『三位一體』上帝的啟示,創1:1一開始就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句話的每一個字都是極其奇妙的,例如這裏所提到 的『上帝』一詞,在希伯來原文中既不是單數,也不是雙數,而是用的複數式(ELOHIM),暗示我們的上帝為三位。但接下去所用『創造』一詞,原文中卻是 用的單數形態的動詞(BARA),這又暗示我們的上帝是『三位一體』的上帝。以後摩西在申命記6章4-5節中又更清楚地顯示了『三位一體』的奧祕,他說: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這裏所說『耶和華我們上帝』,其中『上帝』一詞原文也是用的 複數式,暗示有三位上帝,但這三位上帝卻又被稱為『獨一的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裏『獨一的』一詞原文為(ECHAD),只用來形容一個集體單位,如 『一串葡萄』,或『眾人起來如一人』,而不是指絕對單一的數目。因此所謂『三位一體』只是用來形容聖父、聖子、聖靈三位 在凡事上都是同心、同德、同智、同能、同工、同榮,完完全全合而為一的,而不是說只有一個身體。(參來1:3.約一3:3.腓3:21.啟3:21.約 17:20-21)。因此上述經文是多麼奇妙的啟示。

       如果我們再聯繫到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8章19節對門徒說的話來看,就更覺奇妙。主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主在這裏明確地提到了聖父、聖子、聖靈三位的名字,但令人驚奇的是:其中的『名』字,在希臘原文中是用的單數名詞(ONOMA)。按文法的規律來說,應當 用複數名詞,但主卻有意用單數,和摩西的用法相似,特為表明我們的上帝乃是『三位一體』的上帝。主耶穌也曾說:『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由於馬太福音是馬太所寫的,也證明馬太也完全領會主的意思,並和摩西持有同樣的認識。此外在以賽亞書48章12到16節中,一開始說:『我是耶和華..』後面又說:『現在主耶和華差遣我和祂的靈來。』這裏等於是說耶和華差遣耶和華和祂的靈來。因此這裏也明顯地提到了聖父、聖子、聖靈三位。詩45篇6-7 節中也有相似的啟示,說明父上帝用喜樂油膏聖子上帝。(參詩2:7-9)。

       第七點,上帝聖言中的無窮能力:

  我們知道聖經中充滿了上帝的話,上帝的話具有無限創造和救贖的大能。經上也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 在聖經中,在教會歷史上,在現代的愛主的聖徒中,我們都可看到主的福音改變人心的大能的許多感人的例証。主的福音能使最墮落的人變為最高尚的人,最污穢的人變成最聖潔的人,最心地剛硬的人變成最有愛心的人,最驕傲暴躁的人變成最謙卑柔和的人,最憂郁寡歡的人變成最喜樂的人,最軟弱的人變成最剛強的人..。 例如馬利亞曾一度墮落為罪人,曾有七個鬼附在她的身上,但蒙主拯救後成了最愛主又最蒙主愛的信徒。又如被稱為『雷子』的脾氣暴躁、生性驕傲的約翰,後來在 主裏面成了本其柔和謙卑、大有愛心的使徒約翰。又如兇暴迫害基督徒的掃羅,蒙主呼召後充竟成了充滿慈父心懷的,不斷為信徒流淚代求的大有愛心的使徒保羅。..這一切福音真道改變人心的大能,也都有力地証明了聖經真是上帝所默示的。

2023年1月14日 星期六

信念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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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太陽,縱使烏雲滿天;我相信愛,縱使我感受不到;我相信神,縱然在衪沉默之時。

 

    這是一位囚犯在牢房牆上刻的文字。

 

當我們讀到這句話,心中是不是揚起澎湃之震撼呢?的確,唯有信心才能使我們越過環境之限制,從絕望中看見希望,從不可能看到可能!

 

    雖然身處牢中,沒有自由,甚至沒有未來,但是用信心的眼,卻看到永恆的自由與福樂!

 

    這就是信念之力量!

新福音主義

 <新福音主義的歷史發展>


  「新福音派」(neo-evangelical)這名詞是由波士頓花園街公理會(Park Street Congregational Church)的牧師奧根格(Dr.Harold John Ockenga)所創的。1948年,他在加州福樂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發表演講,解釋新福音主義的立場︰

    新福音主義是從三個運動分離出來的。新福音主義首先與新正統主義(neo-orthodoxy)分離,因為它(福音主義)接受聖經的權威……它(福音派﹞也與現代主義(modernism)有所分別……因它懷抱正統教義的整個系統,反對現代主義所接受的。它也與基要主義分離,因為它相信聖經的教導、教義及倫理,一定能應用在社會環境中,能對社會產生作用,正如可以應用在個人身上一樣。

  新福音主義是一股新崛起的回應力量,尤其對基要主義的表達方式表示不滿。當代主要的福音派神學家亨利卡爾(Carl.F.H. Henry,生於1913年),也是《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的創辦人,就曾提出基要主義「已由一個作為神學派系的基要主義,變成一種好象消極反動精神的基要主義」。亨利相信,基要主義錯誤地表達聖經的基督教,他們思想狹窄,局限於聖經信息的某些部分;表達方式欠缺學術性,只顧打擊現代主義;也表現出一種苛刻、好辯、缺乏愛心的精神。亨利強調需要承擔社會的責任。


  盡管所有在這運動(新福音主義)中的成員,觀點未必完全相同,但都傾向於容忍自由派。他們稱自由派為「邊陲的朋友」(fringe friends);而基要主義則稱自由派為異端。


新福音主義的支持者有︰奧根格、亨利卡爾、卡內爾(E.J.Carnell)、葛培理(Billy Graham)及蘭姆(Bernard Ramm)。福樂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是這運動的大本營,而《今日基督教》則是這運動的出版喉舌。

<新福音主義的教義觀點>


  社會責任︰新福音派相信,基要派忽略了福音對社會的意義,所以新福音派著重回應社會的問題。他們譴責基要派,只一味著重個人贖罪救恩,只傳講人的罪及基督即將再臨。新福音派「不是鼓吹社會福音。個人重生對個人救恩是必須的。福音在社會方面的應用,正是他們所關切的」。


  分離︰至於分離的問題,要回到普林斯頓神學院的事件去。那時麥根因為自由主義問題,離開了普林斯頓神學院和美國長老教會,去建立韋斯敏德神學院。麥根可說是分離分子的代表。新福音派批評麥根,和其他因自由主義而離開教會、宗派及宣教團體的人。卡內爾批評麥根最為激烈,他指責他的分離行動,是對教會教義的不尊重表現。


  拿述(Ronald H.Nash)也爭辯分離主義問題,因為它︰()「在正統信仰中孕育分裂的心態」;()「高舉次要的教義,以之為相交的測試標準」;()「未能或拒絕與那些不同意見的人溝通」。


  無謬娛︰新福音派在無謬誤及批判方法學上,是意見分歧的。夸比狄奧斯(Richard Quebedeaux)指新福音主義是建基於歷史批判學上,這是因為新福音主義認為,聖經不單是上帝的作品,也是人的作品。聖經亦帶有文化制約的標誌。「真確性及無誤性這些古老概念,受到再度詮釋。一些福音派學者甚至說,聖經的教訓(指信仰與生活的實踐)才是沒有錯誤的,無謬誤不是指經文本身。」但必須知道的是,雖然有一些新福音派否定聖經無謬誤,也有一些是支持的。奧根格就是其中之一。


  科學︰基要主義和新福音派對聖經與現代科學的關係,有不同看法。有關創世記的記載,基要派的傳統持守間隔論(gap theory),這理論可容納科學或現代創造論對創造年期所提出的解釋。新福音派對科學的觀點,在蘭姆(Bernard Ramm,生於1916年)的《基督教對科學與聖經的觀點》(The Christian View   of Science and Scriprure)一書中,有最佳的說明。蘭姆提出聖經與現代科學的和諧,他將字宙年期定為四十至五十億年。蘭姆稱自己為漸進創造論者(progressive creationist),他認為進化論不是反基督教的。他指出一些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也相信進化,「這證明進化論在形而上學概念上,並非跟基督教不能相容。」卡內爾也認為「上帝原本所創造的萬物種類,有很大的轉變」,這稱為「開端進化論」(threshold evolution)。

<新福音主義的評價>


  社會責任︰新福音主義雖然強調社會責任,但值得注意的是,聖經很少談及基督徒對不信者的社會責任。在討論這個問題時,加拉太書六章10節是常被引用的一節經文。「當然,有些人引用先知的社會問題觀點,作為根據;但這不能一概而論,因為以色列是個神權主義國家。」


  分離︰新福音主義傾向於忽視聖經裡關於分離的教導。聖經就這個主題有很多講論(羅十二2,十六17;林後六14至18;多三10;雅四4;約貳9至11)。雖然應用這些經文並不容易,意見十分分歧,但至少,基督徒應該問,我們可否與那些否定基要教義,如基督神性或代替性贖罪的人,在宗教上合作。


  無謬誤︰批判方法學的爭論,仍十分激烈。不少保守派提出疑問,究竟歷史批判學、資源批判學、形式批判學及校訂批判學,是否可以運用,而不必犧牲無謬誤教義,或神聖默示。對於未經證實的批判方法假設,似乎過多了。新福音主義也將默示和無謬誤分別開來。拿述(Nash)爭論有關原稿無謬誤的問題,他說這只是一個假設。這是一個十分嚴肅的問題,因為如果聖經是上帝所「呼氣」的(提後三16),它又怎能夠有錯誤?


  科學︰調解聖經及科學之爭時,所遇到的問題就是科學本身是常變的。數十年前人們相信是真確的科學發現,今天可能已被推翻。那些曾經嘗試調解聖經與科學之爭的人,可能日後都會感到尷尬。進一步說,聖經經常被人從科學的角度,去加以解釋,這好象在說,具有權威的是科學,而不是聖經。某些漸進創造論(progressive creationism)者或本土洪水論者,確是如此看法。莫禮士(Henry M. Morris)等人寫過不少作品,從科學觀點和聖經觀點,駁斥進化論。

基督的見證者

 

    當人認識到今生是短暫的,復活以後是永恆的。而今生的決定可以使永恆之生命享福樂與否,你會決定如何?

 

    保羅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今日這句話對我們而言是稀鬆平常之事,對早期教會時代,可是要人命的。他們只要承認自己的信仰,就必遭受殘酷痛苦之刑罰。所以許多基督徒在羅馬時代受害,不用多說,只要一句話︰『我是基督徒!』

 

    想到這些人因為見證耶穌基督之救贖與永生之福樂,寧可犧牲這短暫之生命實在令人感動。所以我們今日面對之苦難,與他們所承受的,真的不算甚麼了!

 

    最近收到高雄市市議會議員黃柏霖先生寄來之E-MAIL中之小故事,先錄於下,再討論我的看法︰

 

    很久以前,在歐洲有一對貴族兄弟,分別名叫雷諾與愛德華,在一次激烈衝突後,愛德華成功擊敗了雷諾,並拘禁了他,將他關入一座城內。

    不過,那座城堡不但沒有派人看守,最特別的是,它甚至沒有門鎖。相反的,它是一個非常舒適的空間;而且只要雷諾吩咐一聲,隨時都會有隨侍在旁的僕人立刻送上他指名想要的各種豐盛飲食。

  愛德華甚至許下承諾,只要雷諾能夠由那座城門比正常城門略窄一些的城堡裡走出,他就立刻將已經握在手裡的地位與權勢,全都交還給雷諾。

  這原本是一個看似十分寬容的提議,然而,雷諾卻始終遲遲無法由城內平安脫身。首先,他的身材原本就非常肥胖,身軀大約有一般瘦子的兩倍寬;不過,如果他像一般囚犯只能吃麵包和喝清水,那麼他或許還有減肥成功通過城門的機會。

  不幸的是,他總是無法拒絕愛德華提供的油膩與刺激性的食物,還有總是太過香甜的啤酒和葡萄酒,而每次當他吃喝完這些飲食,他總是覺得對身體的消化系統造成了很大的負擔,導致他每每在吃喝完畢後,就立刻頭腦昏昏沉沉,接著就是倒頭大睡,當然就更別談什麼運動身體了。

  他始終那麼缺乏足夠的堅定意志,連去抗拒那些面前的短暫誘惑以換來更長久的自由與舒適都不肯,最後,他總共在這座奇怪的「監牢」中生活了十年整,一直到他去世為止。

 

    裡說到其實也是許多人之通病:讓自己屈服於安逸之環境,受不了誘惑,情願被關在“平庸”之監牢中,以致忘記使命為何?同樣今日成為基督徒好像是稀鬆平常之事,每個禮拜天去做禮拜,唱唱詩歌,聽聽講道,平常的日子和非基督徒似乎沒有兩樣。所以,基督教似乎不像初期較會般令人動容。

 

    教改之神學巨擘加爾文就是看出這可怕之事,所以稱“怠惰”是最大之罪。“怠惰”使人不追求真道,以致無知,就不知如何信靠上帝,導致不信,不信就是使我們與上帝隔絕。

 

    所以改革宗之基督徒常常用『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裏禱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大書20-21﹚來互相勉勵。

 

    今日我們不是以殉道來見證基督,今日我們要以“在至聖的真道上受造就”來見證基督,我們要積極學習真道,傳揚真道,使世人看見唯有基督是人類的希望,一切問題都要以基督的真道唯依歸,這也是清教徒運動造成英國、美國在各方面興盛之原因。

 

    當然今日英國、美國已失去清教徒之精神,所以國運日漸沒落。殷殷之鑑,讓我們看見人類之希望乃在“在至聖的真道上受造就”,願意“在聖靈裏禱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啟蒙運動以後之末世論

      基督教傳統備受質疑,關於末世的教義更被認為迷信,尤其地獄的觀念。

      十九世紀馬克斯(Karl Marx, 1818-1883)批評基督教的末世盼望只教導人不去面對現實世界的苦難,去改革社會,而等候永生的福樂。有人認為馬克斯的社會主義理論彷如世俗化的基督教末世論,將來理想的共產主義社會等同天堂。

      同期,達爾文(Darwin,1809-1882)之進化論廣為西方所接受,人對前景有無限的自信、樂觀,認為社會會不斷進步。由此觀念去理解聖經中的「上帝的國」(Kingdom of God),如立敕爾(A. Ritschl, 1822-1889)這位新派的德國神學家高舉耶穌的道德典範,在討論耶穌有關「上帝的國」言訓中,指出聖經表達這國在人的心中,人的順服行動很重要,若以耶穌的道德為模範,社會必然進步,進化成為上帝的國。

      另一位德國著名的神學家及教會史家哈納克(Harnack, A,1851-1930)亦持相似的見解,就是耶穌論上帝的國的內容上我們要辨別出其內在真正的含義。外在的是末世信息,關乎將來上帝的敵人被滅,戲劇性的將來,而內在是指出人的心靈被上帝治理。上帝的國的信息就是上帝為父,人的靈魂為至寶,人要追求更高的義─愛。社會因著信、望、愛而達至理想。

      就此可以了解他們撇棄了上帝的國在將來應驗這性質。

      上述兩位神學家排除「上帝的國」屬靈的意義,卻不為另一些神學家所認同,他們有新約上帝學家立敕爾的女婿威斯(J. Weiss,1863-1914)與神學家兼非洲傳道醫生史懷哲(A. Schweitzer,1875-1965),對上帝國的末世意識有新解釋。

      a. 威斯指出立敕爾的見解是錯誤的,受到十九世紀的進化論和沒有末世論的思潮影響,與耶穌實質的教導迥異。威斯認為耶穌看自己站在時代的接口,宣講上帝的國將臨,這國不是靠進化而來。耶穌逐漸發現這國未有出現,領悟必須藉自己為百姓死而引入。

      b. 史懷哲贊成威斯的見解,進一步發揮:

      i.  認為末世論不單在耶穌的宣講中,也貫穿他的生命 (耶穌的生命與國度的宣講是一致的,稱為Consequent/Consistent eschatology)。

      ii. 耶穌起初對上帝的國滿懷盼望,並積極差派門徒往以色列家的迷羊傳道 (太10章),但天國仍未到(太10:23),耶穌於是發覺自己犯了錯誤,這成為他職事的轉捩點。

      iii.他相信自己要經歷猶太人的預期─彌賽亞的苦難,使將來的國度來臨。不過,即使耶穌被釘十架,仍然無補於事,太 27:46就是他失望的心聲。

      c. 這兩位神學家的詮釋其實仍然停留在耶穌的道德典範與倫理的教師這身份上。雖然他們承認耶穌的宣講富末世色彩,以為上帝的國指日可待,但都認為耶穌的末世觀是假象而已,沒有實現。

      廿世紀的幾位神學家的詮釋進一步發揮末世論的見解:

      a. 杜特(Dodd,C.H.1884-1973)之「已成就之末世論」(realized eschatology)主張。

      i.  杜特反對史懷哲的理論,其實可1:15「天國近了」即天國已到。在舊約上帝的日子預言已在新約開始了,末世已進入歷史中,上帝隱藏的治理已啟示出來,在約翰福音裏有清楚的表達。   

      ii. 該福音書以永生為題,屬末世的言論,永生藉聖靈降臨於教會顯明基督的同在而成就了。

      iii. 關於主的再來,審判的日子,新世界這涉及將來的教導原是針對法利賽人的,如太25:14-30,路19:12-27比喻中的惡僕,是針對他們為己益拘泥律法,排斥不守律法的稅吏與罪人。後由教會增添信息,指向將來而已。用形式批判便可以看出經文信息的原貌,並沒有將來的含義。

      iv. 換言之,杜特並不相信有主再來,大審判的預言,認為屬於神話(myth),而上帝的國的成就富有柏拉圖(Plato)的哲學味道(參來8:5),超越時間與空間,應驗於「無形」。

      v. 杜特的貢獻在於提出上帝的國在現世成就了這見解,但這點卻是教義的偏面,以偏蓋全。

      b. 另一位德國新約學者布特曼(Bultmann,R.1884-1976),其末世論具有存在主義色彩(existential eschatology)。

      i.  認為新約聖經信息乃混合著諾斯底主義,猶太教,並其他來源,充滿神話(myth),解釋聖經須解開神話的背後 (demythologize),找出人生存在意義的教訓,而非神話字面上的意思。

      ii. 在這大前題下,末世論的記載亦同樣用非神話化處理,關於將來要發生的事情,耶穌再來等都不是重點,而是信徒要明白他身處在末世,行事為人不憑眼見,乃憑信心 (林後5:7),因著從上帝的話對自我的新了解,對上帝的將來存著開放,將來已臨近了。

      iii. 他認為約翰福音支持這點,哪裏沒有提及大審判,基督已經審判了;永生不是將來的,而是現在可以擁有的。

      c. 與布特曼同期的上帝學家巴爾特(Barth,K,1866-1968)認為末世論在整個上帝學中是重要的。他的末世觀是上帝人上下的接觸(vertical eschatology)。

      i.  上帝是超然的 (transcendence),人不能接觸的,只有上帝主動與人建立關係。人神相隔距離惟有在基督裏人藉悔改與信心去解決。

      ii. 末世觀不是什麼將來的,而是超越時間的(timeless eschatology),是每一次人轉向上帝,主便臨近(「再來」),正如羅 13:11所言,「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d. 德國改革宗神學家莫特曼 (Moltmann,J.1926-)以其1967出版「希望神學」(Theology of Hope)著作聞名。

      i.  他指出盼望為基督教信仰之核心,無論新舊約聖經都有盼望這主題,這信息應該給予個人,社會與政府問題的解決指引。

      ii. 基督徒的盼望不是被動消極的等候,人應積極參予建立。這盼望必須有行動的表達,表明相信與預期有關基督與將來的應許。顯然,莫特曼的末世觀是在等候上帝應許實現的盼望,人應以信心付諸行動去回應。

      iii. 上帝的國是將來的,上帝的應許是將來的,這點的強調似乎勝過了上述布特曼,巴爾特的末世觀,但仍有偏頗之處。何迦瑪指出他過份強調將來,忽略了「已開始」 (西3:1,弗2:6,羅2:23),太著重上帝的應許為啟示的核心。聖經的內容不限於此,也有論及過去上帝的作為,不單是將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