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

基督的神性



在全部新約聖經中,常常提到基督的神性,這些經文並沒有次等的意義,好像他是被造之物,而是有只能適用於神的意義,下列是論到他的屬性︰

 
一、聖潔︰

 「你是神的聖者」(669)。彼得堅稱他「並沒有犯過罪,口中也沒有詭詐」(彼前222);保羅提到他「是那無罪的」(林後521);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他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726);耶穌說,「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829);耶穌向他的仇敵挑戰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846);甚至魔鬼都作見證說他是「神的聖者。」(434)


二、永遠︰ 

「太初有道」(11);「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858);「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175);「創立以前,你()已經愛我了」(1724);「他在萬有之先」(西117)。在彌賽亞的預言中他被稱為「永在的父」(96),和被稱為「從亙古,從太初就有」的那一位。他確實是歷代的君王。

 
三、生命︰

 「生命在他裡面」(14);「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146);「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526)

 
四、不朽︰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138);「天地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11112)

 
五、無所不能︰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2818);「一切所有的,都是父交付我的」(1127);「又將萬有服在他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122);「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13);「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18)在彌賽亞的預言中他被稱為「全能的神」(96)。他有權柄使死人複活(114344;路714)。他宣稱全人類最後的複活要靠他的權能成就︰「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52829)

 
六、無所不知︰

 「你凡事都知道」(1630);「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94);「他知道萬人,知道人心裡所存的」(224);「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6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184);「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西23);「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沒有人知道父」(1127);耶穌自己在這裡宣稱神的兒子的生命和位格是那樣的偉大,只有神才能充分的瞭解他,並且子的知識是無限的,所以他能完全知道神,換句話說,就是宣佈他的知識是無限的,確實地,四福音指出耶穌具有絕對無限的知識和遠見,有關這方面的論文瑞奇史密斯博士(Dr.J.Ritehie Smith)曾 說︰「他知道拿但業,撒瑪利亞的婦人,猶大和彼得的心那麼清楚。他預見將來的事,預言到他的死,複活與再來,歷史的地圖在他面前展開了,並且他描述了有關 古老時代的解釋,他的門徒所要完成的巨大工作,撒但的滅亡,神國的得勝,天和地,時間與永恆,神與人等一切的奧秘都向他敞開了。」

 
七、無所不在︰ 

「在父懷裡的獨生子」(118),在這裡約翰強調說,雖然基督道成肉身,住在地上,他與父的交通還是以無限和不變的形式繼續保持。在約11他不但是「過去」與神同在,他現在「還是」與神同在,有一種充分的永遠的親密關係。「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313)。 加爾文解釋這一節聖經說,他是「道成肉身,但不是禁錮的;」他又接著說︰「神的兒子奇妙的從天降臨,然而在另一個意義上,他根本沒有離開天堂;他奇妙地選 擇藉著童女降生,住在地上,並被掛在十字架上;然而在另一個意義上他從來沒有停止去充滿宇宙,就如他從太初的時候開始的那樣」。基督自己也曾提過他的無所不在性,他說,「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2820)。 當他複活以後,在橄欖山上與門徒聚集的時候,他向他們保證,要與他們同在,並賜他們能力,他的引導常常臨到他們,並不是像一位死的教師,而是一位活的同 在,他如此臨在於任何地方,他是可親近的,他能保護和安慰他的百姓,除非他認為是對他們有益的,沒有任何艱難與痛苦會臨到他們身上,在我們讀新約的時候, 還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就是在他複活以後,他的生命臨在於他的門徒,比他在未死以前在肉體與他們同在更加真實,他們對他的確信變成一種得勝的力量,然而在 他未死以前,他們對他的判斷,確是常常動搖與懷疑的,保羅說到基督的無所不在性時說,他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123)

 
八、創造︰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13);「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110);「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11617);「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又說,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1810);作者在這裡把舊約中論到耶和華的用在基督身上,這個意義就是說他有絕對的神性。「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林前86)。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甚至到如今他還是「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13)

 
所 以聖經的作者們都說到基督支持整個世界的關係。雖然聖經主要在強調他保守我們的關係,就是他作我們的救主、主、教師和榜樣,當然這些是他的最主要的看顧我 們的工作,但我們不能只靠這種關係來充分瞭解他的意義,把他限製於這種關係之內。無疑的就剝奪了他與宇宙中間其餘事物的更偉大更主要的關係。他對於整個宇 宙的重大意義不斷地顯明出來,因為他是整個宇宙的創造者和統治者,所以他可以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因此他才真正配作為我們人類的救主,主 和教師。

關於這一點柯瑞格博士(Dr.Craig)曾說︰「我們知道是他創造了這個宇宙中看得見的 與看不見的東西,並且不僅是物質世界中之無數的日月星辰,就是各種形態的生命,包括大能的天使,不管他們被稱為執政的,掌權的,主治的,或有能的,都和人 一樣是蒙受他的恩典才得以存在的。他就在今天的宇宙中,他用他的權能托住萬有,並且保守它為一個合一的宇宙而不致混亂。最後我們知道所有看得見的,和看不 見的東西的源頭都在他裡面,因此它們都是以他為最終目標向他運行。萬物不但是『藉著他』造的,也是『為他』造的,所以他來是末後的也是首先的,他是終也是 始」。

 
九、有赦罪的權柄︰

 「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當時文士很瞭解這種特權只屬於神,便低聲說,「這人是誰,他竟這樣說呢,他是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以外誰赦罪呢?」耶穌就對他們說「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2512)。在設立主的晚餐時,耶穌很明白的說,「赦罪」是由於他流血而完成的(2628)。他不但泰然自若地表明了他有赦罪的權柄,而且堅稱他本身要代替世人受罪的刑罰。在他複活以後,他昭示門徒們說,「要傳悔改與赦罪的道,直到萬邦」(2447)。約翰為他作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彼得宣稱,「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1043)。保羅指著基督說,「我們在他愛子裡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西114)。並且約翰說,「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他能夠赦免別人的罪,因為他自己付上了赦罪的代價。

 
一個人說他有赦罪的權柄,這就是說他有神的特權,不正當地擅取這種權柄是罪大惡極的冒犯。保羅告訴我們犯這個罪的是「大罪人」、「沉淪之子」,又說,「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234)但耶穌宣稱他有這種權柄,就確定地說明了他自己就是神。有一件事值得注意,那就是獨神論者(Unitarians),他們向來偏重於傚法基督的榜樣,而損害了他救主的地位,可是當基督把他自己與他的門徒以及他人相對照,顯明自己是赦罪者的時候,獨神論者即拒絕傚法他的榜樣了。

 
十、救恩的源頭,信仰的對象︰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336)「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1631)「你們信神,也當信我」(141)。「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31618)。「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凡活著信我的必永遠不死」(112526)。相信基督在事實上就是相信神。「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看見我的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124445)。「眾人問他說,我們當怎樣行,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世我要叫他複活」(62840)。「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1556)。「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109)。「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102728)。「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173)。「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1128)「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210)。「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412)。「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1127)。「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不認他」(103233)。「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就必死在罪中」(824)。甚至耶穌這個名字也不是從人來的,乃是由神來的,與希伯來話的約書亞相等,就是「救主」的意思,在他遠未降生到世界以前,他工作的目的已經指定了︰「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121)。在約翰福音結尾處,使徒約翰提到了他寫這本福音書的目的︰「但記這些事,要叫你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2031)

 
這些誠然是特別偉大而又寶貴的應許。這些應許確實地告訴我們相信基督是得救所必須的條件,並且除了他以外別無拯救。沒有任何人比耶穌能作更驚人的宣佈,有關他自己的位格,和他對別人的影響,就如查理赫治博士(Dr.Charles)曾 說︰「很明顯地那位無限的神所應許並賜給他百姓的,決不能超過基督所應許、所賜給的。他教訓我們說,他就是一切福氣的來源,各樣美善的恩賜都是從他那裡來 的。在新約中沒有比保羅在加拉太書結束的禱告更容易理解的了︰「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如果他不是神,他的恩典就不可能成為我們的生命。

 
十一、基督是禱告與崇拜的對象︰

 我們都承認只有神垂聽應允禱告,而且除了神以外,敬拜任何東西都是偶像。耶穌重複的宣佈他自己不但是神的啟示者,也是敬拜的對象,「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1413)。「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162324)。我們從聖經中知道,有好多次耶穌在地上時,曾接受人的敬拜。博士們受神引導,來到嬰兒耶穌面前,看見他「就俯伏拜那小孩子」(211)。當耶穌在水面上行走,到門徒那裡去的時候,「在船上的人都拜他說,你真是神的兒子了」(1433)。論到那個到西羅亞池去一洗,他的眼睛就看見了的瞎子,聖經說,「就拜耶穌」(938)。另外一次有一個迦南的婦人「來拜耶穌說,主啊,幫助我」(1525)。當親眼看見耶穌複活的證據時,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2028)──直接稱基督為神,並且多馬並未遭受主的責備,就等於承當了他的神性,當複活以後,門徒按著他指定的往加利利去,「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2817)路加提到他升天時說,「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他們就拜他」(245152)。 他的教訓和他所講述的生活原則,並不是信仰的中心,他本身在教會中才是宗教信仰的對象。多次耶穌接受敬拜是完全配得的,沒有一次他拒絕說那是不應該或錯誤 的。他應許說要聽禱告和答應禱告,而且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他的名聚會,他就在他們中間,他要常與他的門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他直接的宣稱他自己 是神,並能供給那些信靠他的人的一切屬靈的需要。

 
論到耶穌的這些話,當然新約的作者們都一致同意,不論是在使徒時代或使徒後期的教會都是如此。他們都將只屬於神的榮耀與敬拜歸給他,這是沒有例外的。使徒約翰說,「叫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523)。司提反死的時候,「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759)。在答複人們最大的問題「我應該怎樣行才能得救?」時,保羅回答說「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1631)。「口裡認耶穌為主」(109)。「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013)。「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將榮耀歸與父神」(21011)。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神的使者都要拜他」(16)。彼得提到他時說︰「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彼後318)。在啟示錄中我們看見,「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51213)

 
在保羅的每一封書信開始的時候,我們都看見有一個禱告,在這個禱告中他把「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這兩個名稱擺在完全平等的地位,並且是恩惠與平安的共同來源。然而對保羅來說,並沒有兩位敬拜的對象,也沒有兩個賜福的來源,而是只有一位神和一個來源,在林前84他就提醒我們注意一件事,就是我們知道「神祇有一位再沒有別神。」並且在使徒的祝福中「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和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同在」(林後1314)。 這是一個禱告,向主求恩惠,向父求慈愛,和向聖靈求交通──這就同時表明了神的合一性,並且也分別提到三位一體三個位格。這個形式在洗禮的時候,也是同樣 的提到神性和神性中每一個位格永遠是相等的;並且除了教會歷代以來所持守的道理,就是說神是存在於三個位格,而這三個位格都具有同一實質和同等的權柄與榮 耀,其他的說法沒有一個是講得通的。

 
因此,當我們把那些向基督禱告和敬拜的章節與提到神的合一性和只有他才有權柄接受人的敬拜的章節相比較,就如,「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神」(4522);「我們知道只有一位神,再沒有別神」(林後84);和「耶和華如此說,倚靠人血肉的膀臂,那人有禍了」(175),這些都是禁止拜偶像的,我們正處於兩難之間︰如果基督教有關基督神性的教義不是真的,那麼聖經就是自相矛盾;聖經若不承認多神,那麼基督和父與聖靈就是一位合一的神。

 
在全部新約聖經中,每一個地方都說基督為接受禱告與敬拜的適當對象。他與他的百姓所維持的關係,就是只有神與受造之物所維持的關係。就如瓦費德博士(Dr.Warfield)說得好,「承認耶穌是主對新約著者來說乃是基督徒的標幟;他們所有的宗教情緒都是以他為中心︰在早期基督教中的外邦信徒,他們與眾不同的最大特點,就是他們唱詩讚美基督是神。」

 赫治博士(Dr.Hodge)也 說︰「基督是使徒們和早期基督徒的神,在這種意義上他是他們宗教熱情的對象。他們認為他們是特別屬於他的;他們的道德行為是向他負責;他們要向他認罪;他 們為他犧牲光陰並使用他們的才幹;他永遠與他們同在,住在他們中間,控製他們的內心,和他們外在的生活;他的愛乃是他們生命的原動力;他們在他裡面享受現 在的喜樂和永遠的福份。這種承認基督為他們的神的關係,是不變的和普遍的,所以這些證據不能集合在一起,也不能當作一種辯論或說教的方式。然而每一個新約 的讀者,若認為耶穌儘管被高舉了,他只不過是受造者,雖然他自己和別人都認為他是敬拜基督的人,他卻應該知道,他還是與使徒和使徒的教會沒有交通的。他們 知道他們要站在他的審判台前;他們的每一動作,思想和言語,和凡當活在世上的人,都要在他無所不知的洞察之前赤露敞開;每一個人靈魂的下場都在他的決定之 下。……真正的宗教不僅包含對神的愛和尊敬,就是指對無限的靈,創造者和萬物的保守者的愛和尊敬,而且還包含對基督的認識和愛。」

 
十二、萬人的審判者︰

 最 終審判的觀念在耶穌的教訓中佔有顯著的地位,並不僅僅是他在強調最後的審判,他也曾教訓人說他自己就是那位審判者,因此他要按照人的功過來宣判一個人的永 遠結局。「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52229)。在馬太25章 那篇偉大的有關末世論的講演中,他把自己描述為列國的審判者和「王」;「當人子在他的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 在他的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對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以承受那創 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 永生裡去」(253146)。就是在他傳道的初期在登山寶訓的記載中,他也把他自己描述為主和決定世人命運的審判者︰「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72123)。彼得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1042)。並且保羅說,「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照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而且,大家普遍地承認,新約聖經不僅表明了新約作者的信仰,也直接間接地表明了初代基督教社會中全體一致的信仰;並且沒有任何信仰,比耶穌所給初代基督教社會的這個(審判的)印象更深刻的了,他們接受他所宣佈的,而且當他宣稱他要作世人的審判者時,他們還是信靠他。

 
因 此我們發現在耶穌的全部作為當中,他毫無猶疑地堅持他最高神性的特權。他自己聲明,並且別人也把神實質的屬性歸在他身上,如︰聖潔、永遠、生命、不朽、無 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創造、有赦罪的權柄、拯救人靈魂的能力、有權柄接受禱告和敬拜,和有權對全人類施行最後的審判。他對人應許說,他就是神,並 且他要為他們作神所能作的,因此在最根本的意義上,說他是人,不如說他是神。獨神論者和現代主義者拒絕基督的神性,都接受他為一位道德的導師,這就完全證 明他既有權作倫理的導師,那就支持和符合他所宣稱的他有神的屬性,和他是敬拜的對象。因為,假如他只是一個人的話,他要求人敬拜並接受別人的敬拜,就令他 們陷入拜偶像的罪,他怎麼能被認為是有權威的教訓人,走神所喜悅的路呢?我們怎麼能頌讚他是登山寶訓和金律的宣佈者,而同時又說他是強奪神所獨有的特權呢? 

接 受基督為一位偉大的教師而又拒絕他的神性是不可能的事。我們對那些所謂的教會領袖感到非常憤慨,他一方面用嘴唇服事基督,一方面拒絕他的神性和用不敬虔的 話語批評聖經有關他的位格與工作的記載。這種區別十分清楚︰如果耶穌不是主,他就不是好人。如果他不是超自然的,那麼他就是異常的人。假如他不是像他所宣 稱的彌賽亞,他就是這個世界中最大的騙子。如果他不是具有和仍然保有拯救能力的話,他就是繼續不斷的在各個時代中行騙的大騙徒,使無數的人作了犧牲者,比 任何其他的騙局更甚。

 
事 實更加充分的顯明,假如象獨神論者和現代主義者所想像的,耶穌只不過是一個人──而他的思想錯亂了,以為他自己是彌賽亞,具有超自然的權柄,從死裡複活, 坐在寶座上作萬國萬民的審判者──就不能使他的跟從者們對這位歷史的耶穌所成就的有那麼深刻的印象,也不能成為基督教信仰的源流。假定一個受了迷惑的盲信 者,或是一個狡猾的騙子,能給世人立下一個最崇高的道德標準和屬靈的規律,那簡直是可笑。滑天下之大稽,「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22223),沒有一個人熟習聖經的證據和瞭解基督教在過去二十一個世紀當中對世界的影響,而能合理地否認耶穌宣稱的他是基督、真神、和世人的真正救主。
 

 

認識上帝

  各種的神觀   , 

   認識上帝  , 上帝的作為 ,

   真愛的神   , 

   上帝的存有 ,

  上帝的主權  ,

  神的名稱   ,

 什麼是上帝的榮耀 ,

 三一論  ,

認識上帝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第三節告訴我們:「認識你獨一的真上帝,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這 段經文告訴我們,永生的實質意義乃是認識上帝和認識基督,而永生不是我們努力得來的,乃是上帝所賜的。因為永生是指上帝的生命,上帝基於祂的愛,願意將祂 的生命與我們分享,這不僅是主動的愛,更是犧牲的愛,因祂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眾罪孽,死在十字架上,並於第三日從死裡復活,敗壞了魔鬼和死亡 的權勢,使我們得釋放,成為上帝國度的子民和聖潔的祭司,離黑暗入奇妙光明。今天我們探討這個主題不是增加神學知識而已,更希望我們更愛主、更敬畏上帝、 更信靠祂。
    今天我們要探討「認識上帝」有五個基本原則:
一、                上帝已經向人說話,聖經就是他向我們說的話,使我們有得救的智慧。
二、                上帝是全宇宙的主 宰和 君王;祂為了自己的榮耀管理一切,在一切所作所為上彰顯祂的完美,使人和天使敬拜祂、尊崇祂。
三、                上帝是救主,祂至高的大愛,藉著主耶穌基督運行,拯救信靠祂的人脫離最的控告和權勢,接納成為祂的兒子,並且施恩賜福。
四、                上帝是三位一體;上帝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救恩工作是三位格一起合作,聖父定意救贖,聖子完成救贖、聖靈應用救贖。
五、                敬虔的意義,乃只以信靠和順服、信心和崇拜、禱告和頌讚、獻身和事奉去回應上帝的啟示。生命必須在上帝話語的亮光中顯明並活出來。除此以外別無他路可以認識上帝。
    我 們先就「上帝已經向人說話」的真理來看,要是上帝不向人說話,那麼人憑著感官是無法認識上帝,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靈,像空氣一樣是眼睛無法見到,手無法 觸摸到,舌頭無法嚐到,鼻子無法聞到,耳朵無法聽到,若用科學實驗的方法和計算及推理更是無法認識上帝。那麼我們真的無法認識上帝嗎?不是的,上帝主動向 人說話,祂在人群中揀選一些人成為祂的先知和使徒,傳達祂的信息,使人知道祂的意念,並且被記載下來,收集成冊,最後教會在聖靈的引導下,編成聖經,不僅 如此還譯成各種語言,使每一個人都可以讀到上帝的話語,為上帝的愛所感動,將一生奉獻給上帝,為祂而活。
    上 帝是宇宙的創造者與護理者。當我們到台北天文教育館,可以認識到宇宙是何等的浩瀚,相對的在我們心理也有很深的感觸,上帝是何等的偉大,從我們心中發出讚 嘆,若不是有一位全能的造物主,怎能有如此的傑作呢!所以人們形容人的作品很好時,常用巧奪天工來表達。同樣我們觀察大自然的生物,其結構之精巧,其安排 之完善,正如人們所說:「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使人不得不承認上帝造物之奇妙。信仰的前輩告訴我們,人活著的目的是要榮耀上帝。當我們看見宇宙的奇妙 時,我們更相信:不是我們榮耀上帝,而是上帝的榮耀從我們身上流露出來,使人看見上帝的奇妙,這是很難想像的事,就像有一些松年的阿公阿嬤,跟隨耶穌多年 後,生命成熟之後,雖外表衰殘,沒有佳容美形,卻散發出令人無法抗拒的榮美,好像摩西親近主久了以後,臉上有光彩,只要在旁邊心裡就深深受到感動。
    所 以認識上帝必須要與上帝有親密的關係。「認識」一詞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指夫妻之關係。夫妻關係是人倫中最親密的,親密到二人成為一體,不僅肉體的親近,更 是心靈的契合。上帝與人的契合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基礎上,我們是憑著耶穌得著兒子的名份和地位,聖經告訴我們:凡信靠主耶穌的名,也就是接待耶穌成為生命 中之救主的人,上帝就賜給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繼承人,我們要與基督耶穌一同繼承上帝的國,一同得榮耀。所以認識上帝的人是多麼有福啊!因 為上帝的國和上帝的榮耀是永恆不變,勝過世人所能給的,豈可輕看與上帝的關係,把這看為無所謂呢?求上帝開啟我們的心眼,好教我們真認識上帝。
    而 當我們與上帝有親密的交通時,我們會發現上帝是三位一體的上帝,三位合一、一中有三,正如我們禱告的對象是聖父、奉聖子耶穌的名、在聖靈裡禱告,是與三位 一體的上帝聯絡一起。同樣,上帝的創造、護理與救贖,無一不是三位一體上帝之作為,所以我們的禮拜中之榮耀頌及頌榮詩歌都以三一上帝為主題。我們的信仰若 不包含三一上帝之教義,很容易成為異端,偏離真道,而不再是基督的教會了。話說至此,使我們不得不批判那些以合一為名而犧牲信仰之重心的迷思,沒錯教會要 合一,但是不是合一在人的謬誤上,而是合一在基督裡、合一在聖經的真理上。現在有很多基督徒不明白三一上帝的真理,甚至拒絕三一上帝的真理,這是令人擔心 害怕的事。教會軟弱至此,就是上帝的真道不被傳揚,教義不被重視。
我們都聽過這樣的話:「思想、信仰、力量。」今日我們都偏重於力量,希望教會人數快速增長。而靈恩教會 人數增長之快速,信徒之熱心,更是一般教會所不能及,所以大家都有一個誤解,以為聖靈的大能就是如此。其實非也,教會得以堅立乃是靠上帝的聖道,上帝的聖 道就是聖經與基督,聖經是文字的道,基督是成了肉身的道。而聖靈乃是見證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和聖經是上帝的話語,若是單單高舉聖靈,而偏離了生命之 道,則不符合真理。因而我們先要在思想上紮根,用真道來造就自己,除了研讀聖經,還要研究教義,因為教義乃是信仰先輩研究聖經所歸納之教理,經聖靈引導與 教會眾信徒認同所產生之信仰教導,通常以信經、信條及神學論述的方式出現,對於我們認識上帝有莫大之幫助。
信仰的表現在於敬虔,認識上帝的表現也是如此,因我們越認識上帝,也就更愛祂,越將自己奉獻於祂,為他而活,上帝的權威和權柄除了建立於真理之上,更表現於愛,讓我們來享受祂的愛,更傳揚祂的愛,這才是認識上帝的人,願上帝賜福給你!

亞他那修信經

The Athanasian Creed

亞他那修信經
這是基督教會信仰的基石, 其重點在三位一體和基督論之
描述, 請讀者務必以恭敬的心來認識, 相信上帝喜悅人以
敬畏的心來到祂跟前.
 
Whosoever will be saved, before all things it is necessary that he
hold the catholic faith; Which faith except every one do keep whole
and undefiled, without doubt he shall perish everlastingly.
凡人欲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遠沉淪。
And the catholic faith is this: That we worship one God in Trinity,
and Trinity in Unity;
大公教會信仰即:我等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Neither confounding the persons, nor dividing the substance.
其位不紊,其體不分。
For there is one Person of the Father, another of the Son and
another of the Holy Spirit.
父一位,子一位,聖靈亦一位。
But the Godhead of the Father,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 is
all one, the glory equal, the majesty co-eternal.
然而父子聖靈同一神性,同一榮耀,亦同一永恆之尊嚴。
Such as the Father is, such is the Son and such is the Holy Spirit.
父如何,子如何,聖靈亦如何。
The Father uncreated, the Son uncreated, and the Holy Spirit
uncreated.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聖靈亦不受造。
The Father incomprehensible, the Son incomprehensible, and the
Holy Spirit incomprehensible.
父無限,子無限,聖靈亦無限。
The Father eternal, the Son eternal, and the Holy Spirit eternal.
父永恆,子永恆,聖靈亦永恆。
And yet they are not three eternals, but one eternal.
非三永恆者,乃一永恆者。
As also there are not three uncreated nor three incomprehensibles,
but one uncreated and one incomprehensible.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無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無限者。
So likewise the Father is almighty, the Son almighty, and the Holy
Spirit almighty;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聖靈亦全能。
And yet they are not three almighties, but one almighty.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So the Father is God, the Son is God, and the Holy Spirit is God;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聖靈亦是神。
And yet they are not three Gods, but one God.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So likewise the Father is Lord, the Son Lord, and the Holy Spirit
Lord;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聖靈亦是主。
And yet they are not three Lords, but one Lord.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For like as we are compelled by the Christian verity to acknowledge
every person by himself to be God and Lord;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認三位均為神,均為主。
so are we forbidden by the catholic religion to say: There are three
 Gods or three Lords.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謂神有三,亦不得謂主有三。
The Father is made of none, neither created nor begotten.
父非由誰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The Son is of the Father alone; not made nor created, but begotten.
子獨由於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為受生。
The Holy Spirit is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neither made, nor
created, nor begotten, but proceeding.
聖靈由於父與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為發出。
So there is one Father, not three Fathers; one Son, not three Sons;
one Holy Spirit, not three Holy Spirits.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聖靈,非三聖靈。
And in this Trinity none is afore, nor after another; none is greater,
or less than another.
且此三位無分先後,無別尊卑。
But the whole three persons are co-eternal, and co-equal.
三位乃均永恆,而同等。
So that in all things, as aforesaid, the Unity in Trinity and the Trinity
in Unity is to be worshipped.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當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He therefore that will be saved must thus think of the Trinity.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體之神。
Furthermore it is necessary to everlasting salvation that he also
believes rightly the incarnation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再者,為求得永恆救贖,彼亦必篤信我等之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
For the right faith is that we believe and confess that our Lord Jesus
 Christ, the Son of God, is God and man.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認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
God of the substance of the Father, begotten before the worlds; and
made of the substance of His mother, born in the world.
其為神,與聖父同體,受生於諸世界之先;其為人,與其母同體,誕生於此世界。
Perfect God and perfect man, of a reasonable soul and human flesh
subsisting.
完全的神,亦完全的人,具有理性之靈,血肉之身。
Equal to the Father as touching His Godhead, and inferior to the
 Father as touching His manhood.
依其為神,與父同等,依其為人,少遜於父。
Who, although He is God and man, yet He is not two, but one
Christ.
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
One, not by conversion of the Godhead into flesh, but by taking of
the manhood into God.
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
One altogether, not by the confusion of substance, but by unity of
person.
合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為一。
For as the reasonable soul and flesh is one man, so God and man is
 one Christ;
如靈與身成為一人,神與人成為一基督。
Who suffered for our salvation, descended into hell, rose again the
 third day from the dead;
彼為救我等而受難,降至陰間,第三日從死復活。
He ascended into heaven, He sitteth on the right hand of the Father,
God Almighty;
升天,坐於全能神父之右。
From thence He shall come to judge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將來必從彼處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At whose coming all men shall rise again with their bodies;
彼降臨時,萬人必具身體復活;
And shall give account of their own works.
並供認所行之事。
And they that have done good shall go into life everlasting, and they
 that have done evil into everlasting fire.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惡者必入永火。
This is the catholic faith, which except a man believe faithfully, he
cannot be saved.
此乃大公教會信仰,人除非篤實相信,必不能得救。

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4

在論述基督的兩性中,我們要永遠記住他的位格的統一性。雖然真神與父神是一樣,和真人與我們是一樣,在新約聖經中記載他一定地說到他自己時,只是好一個單數人稱,從未用“我”、“你”、或“他”等代名詞來區分神性與人性。正如在三位一體中來區分不同的位格,基督也從未用多數來指到他自己,這個區分似乎在神性中不同的位格。有清楚的(指單獨的)並有覺知與意志的能力存在的事實,但基督的人性並非如此,所以沒有分開的人稱。在全部新約聖經中,都說耶穌是一位上帝,在肉身中生活與行動,新約所說的耶穌的出生、長大、生活、死亡、永恆、全知、全能和一切其他的特,無論是人性或神性都是指著他一個人說的。原來任何人選擇某種傳統的陳述強調耶穌的人性,且以此為基礎聲稱他僅是人,與選擇其他的陳述強調他的神性,再聲稱他純然是上帝,都同樣是錯誤的。如果有人將這兩性混淆,以致他們既非神又非人的第三性(正如優提缺斯的異端──在主451年產生了被迦克墩會議所定罪。),或者將神人二性分開,以致于把基督變成兩性分裂的人(涅斯多流的異端──在主431年被以弗所會議定罪),都是同樣錯誤的。這些各樣的錯誤,常是一再的發生,只有藉著對基督位格的正確了解才能消除它們。

這兩性在一個位格聯合的教義,乃是開啟有關基督位格之聖經教訓寶藏的鑰匙,並且使讀者在念聖經時能得到一個完全理智的與一致的系統。正如瓦菲德博士關這 教義曾經說過,“總之,神人二性的教義提供了歷史的耶穌生命彰顯的謎之唯一可能解答。這教義為我們提供它自己不是難題的創造者,乃是難題的減弱者。──這 個教義和其他別的教義一樣,幫助了我們。如果我們看它僅為一種假設,那就叫我們的注意力被繁多的現象減少其秩序和統一,我們的領受也在這貶抑的地位上。但 它不是來對我們僅作為一種假設。此教義是有關主耶穌所有基督教信仰的基要見証。其實,那是我們的主自己本身的見証,對我們揭露他的稟性的奧秘。總而言之, 耶穌事實的簡要說明,就是在他的完全顯示中對我們已啟示的事實。如果我們意,我們可以拒絕它(神人二性的教義),但在我們拒絕中,我們拒絕了唯一真實的耶穌,而贊成了另外一位耶穌──不是另外一位,乃是純粹幻想的創造之物。我們實在面對兩擇其一︰或是歷史上兩性的基督,或一個強烈的幻想。”(基督論與批評)

同一作者在另一相連的作品中關新 約聖經對耶穌的描寫說︰“這描寫並非一個僅是人的生活,雖然它包括一個完全的記述和完全的人性生活。那乃是在神性生活中一個人生插曲的描寫,所以那不僅是 與超自然事件相關聯,亦不僅藉超自然的外貌加以潤色,不僅是安置在一個超自然的環境中︰超自然是它的真正本質,將它排除,將是全部的消散。無論如何,新約 聖經中的耶穌並不根本上的是普通人,乃是上帝所賜的︰他是上帝短時的在人間暫居,關他在天上的存在,不僅在他的幼年時期,乃自始至終所有在他的肉身時期。

“當然,這非常的超自然記述,對我們的反超自然時代是一個絆腳石。所以唯一可預料的,這最近一個半世紀以來,一連串的學者受反超自然直覺所影響,已經借取 把超自然排除的工作,無論如何歷經艱辛,在企圖作成一個歷史上的漏勺,想濾除一切奇跡,但仍讓耶穌通過了;原來在耶穌自己就是所有奇跡中最大的奇跡。因此 有一種增長不已的傾向(似乎在絕望中完成此偉業)去製造一個篩子也想把耶穌濾除,在絕望的議會中找尋避難所,那就是說從來無耶穌其人存在,基督教並無創立者,非僅有關耶穌的描述,就是耶穌本人乃是來的理想投射到過去的歷史中,可是,攻擊的主流非但指向耶穌自身,乃是福音書作者所說的耶穌,以自然的耶穌來代替超自然的耶穌。”(基督論與評論)

當然存在兩性之間的關徹頭徹尾地整個研究,我們還是面對難以探究的奧秘。那是聖經所啟示那些奧秘之一,乃他們未盡力去解釋的。基督是一位絕對的獨特的人;雖然在每個世代中,在他的人性與事實上費了很多研究,他的位格仍然是一個極深的奧秘,在一些關心三一真神本身者的困惑一樣,所有我們能知道的簡明事實,在聖經中都已經啟示給我們,除這些以外是不必要的了。事實上我們不能明白在我們本性中屬靈的和屬肉體的聯合,我們亦不能明白上帝的屬性。但基本的事實是清楚的,為一般基督徒所能了解。這些基要的事實就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在他的本性上又附加了一個完全正常的人性,他在地上所過的生活盡都適合這人性的限之內,他的生活始終在肉身中彰顯上帝的生命,他在肉身中的行動從未超越了適合道成肉身的神性化身之外,這一切的成就為的是在人性上他可以做人的替身,他可以在律法前承擔人的義務,受人因罪所應受的刑罰,並替人完成了救贖。
(參照 伯特納著 趙中輝譯基督的位格”)

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3

人類的救贖主具有神人兩性是必需的,若是主真的取了人的地位並且受苦與受死,那他必需成為人,因為如若僅是神性就不可能那樣去做了,假如他的受苦與受死是有無限的價值,那他 必定是神,簡而言之︰他的人性,就是叫他能受苦,而他的神性,使他的死才有無限的價值。假如他只是人,他就必需為他自己作成得救的工夫,縱然他是無罪的, 他也不能為救別人而付上充足的贖價,但是他既有神人二性而又完全和諧的聯合在一起,所以他是真神也是真人,他所完成的贖罪是具有無限的功勞,因此,足能拯 救那些,凡信他的墮落的人類。

人類既因一個人的行動而墮落,那就是亞當正式代表全人類,那就可以用同樣的方法來為人類預備救恩。加爾文說得好,為了使人與上帝復和,必需是“人既由自己的背逆毀滅了自己,就應該藉著順服來挽救他的情況,滿足上帝的公義,並為他的罪受懲罰。我們的主終親自成為真實的人,他把亞當性格披在自己身上,取了他的名字,在他的地位上,向父神表示順服,取了我們的肉身作為滿足上帝公義的代價;又蒙受我們所應得的懲罰,在他的人性內受到所應受的攻擊。因此,要僅是上帝的去受死,或僅是人的去勝過死都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將神性與人性的聯合,以致他將人性的軟弱交死作為贖罪;以上帝大能,他可以克服死亡,為我們的緣故而得到勝利。所以那些不分辨他的神性或人性,或減少他的最高權威與榮耀,或不清楚他的良善,就是輕侮基督。”(基督教要義卷一)

我們曾說過三位一體的第二位自己的聯合,不是與另外一個位格,乃是與非位格的一般人性聯合。這人性若離 開了神性就沒有位格性,只能在與神有聯合時才有其個性。照樣我們的肉體如果與我們的靈魂分開了,則我們的理性與知覺也就失去了,當人的身體與靈魂聯合時, 我們才享有真正的個人生活,因為我們是人。在這聯合中,神性是基本的和支配的,所以這不是一個人升高到神性,乃是神自謙卑他自己降到人的地位,如此,耶穌與我們一般人有同樣的經驗。照樣,我們的靈魂超越並控我們的肉體,在基督裡的神性也超越並控人性;然而每一性繼續有其本身特殊的屬性來完成它本身的功能。

不意地,基督以他自己與非位格的一般人性聯合的事實,使童貞女馬利亞因聖靈懷孕的重要問題被澄清。時常有人問說基督如何能生為人類一份子而無原罪?但事情的真相是罪與罪孽並非歸屬人性,乃是歸屬各個人──特別是歸屬凡由亞當而生的眾子孫。再進一步來說,如果耶穌不是由童女所生,乃是由一個人類的父親和母親所生,那有 若干理由可信,那是一個完全人,他與他自己進入聯合。在人的領域,需要一個父親和一個母親去生產一個具有身體和靈魂的新人。耶穌既然只有一個屬人的母親, 所以他只需要與他的神性聯合,僅有一個非人格的人性,可是在這個人性中,他才可以去經歷一般常人所經歷的有限與痛苦,因此,加在人類其他份子的原罪,是不 能加諸他。羅馬大公教(中譯天主教)以童貞女馬利亞聖靈懷孕的教義,來解說基督本性的無罪是不必要的甚至是荒謬的。
(參照 伯特納著 趙中輝譯基督的位格”)

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2

在主的道成肉身中再加上他的神性,並非加上另外一個位格,(如果那樣的話,豈不是他就成了雙重的位格?),他以前是並且繼續是神而人,兩性不混合且永為一位。的確,在這是一個奧秘是我們不能解釋的。或我們可以兩個本質所構成來體會:一個受心靈影響的非物質的靈魂,以及一個物質的身體。這兩性並非融合或混合去產生一個與二者不同的第三性,乃是二者完全和諧並存,而又有其特殊的屬性。每一性都要順從其圍內的規律,正如與另外一性分離一樣。比如在人裡面的靈魂,是支配和管轄權的因素,在基督裡的神性,也是一樣,在人裡面靈體的屬性或特,就是那人的品性或特,由一個人的身體和靈性,我們就可以斷定這人如何,假如他的人格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快樂的或憂傷的,聰明或愚蠢的,或者他的身體重一百磅或五十磅,是高是矮,有藍色眼睛,蒙受痛苦或病患,我們不必去指出這些事情是應用在那個事上,我們應當知道,這些特或情況中的每一份,只能應用在一個屬性上,而不能應用在另一個屬性上。

因此由基督有兩性的事實,並且看見我們心裡存著的是那一個性,就應當說他是無限或有限的,他是從亙古存在或是生伯利恆,他是無所不知的或者他的知識有限。在他湊集成的人格中,按肉體方面說,是從大衛的裔生的,另一方面,他是“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複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134)。所以聖經指出他為大衛的子孫,又是大衛的主。他生而為嬰孩,又是永恆之上帝,他是馬利亞的兒子,同時又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他雖然旅途困倦,仍藉著全能的道支持萬有。他雖不能離開父做什麽,但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他雖肉,然而他卻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他雖取了奴的形狀,但他特別的和天然的形狀是上帝的 形象。他雖在身材方面漸漸增長,但他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不改變的,他雖在智慧方面漸漸增長,但完全地認識聖父。他雖是生在律法之下並守律法,但他奉 自己的名,賜給了一個新的且更完全的律法,稱他自己是安息日的主,比聖殿更大。他的心雖然憂傷,但他是 和平之 君,他雖在羅馬巡撫的命令下赴死受難,然而他卻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他雖被接升天,為他的門徒們所不能看見,但仍繼續與他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因 此,福音書的作者有時稱他為上帝,有時稱他為人──我們不能接納他為上帝而不接納他為人,乃是要接納他為上帝而人的一位道成肉身的上帝,他的整個屬世生活,也不過是屬天的那一位在世存在的一段插曲。

我們已經聲稱,在基督裡的兩性是如此的聯合,以致這兩性的每一屬性,都能說明這位格。因此,我們正確地認定這同一的位格,無論我們稱他為耶穌或基督,上帝或人,上帝之子或人子我們所說的既然是同一個人,那麽說耶穌渴了或說上帝渴了,耶穌受痛苦或上帝受痛苦,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人而死,或上帝在十字架上代替人而死,如果我們心裡知道,任何一個性所完成的行動,則說什麽都是完全正確的。在聖經中,神性與人性的屬性與能力都是屬一位基督。反過來說,這位基督的工作與特性也是屬神人二性的,此二性在機體上聯合單一的位格之中,只能基這個原則,神人二性的工作與特性才能明。例如︰聖經上告訴我們,有罪的人“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林前28),保羅指出︰“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2028),並且宣稱︰“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約翰寫著︰“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並曾親手摸過的”(約壹11),又在另外一處宣稱︰“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1937)。當耶穌問(他的門徒中好些人)說︰“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麽樣?(662)有一個名詞用以特別指著他人性的名詞,只有當論到他的神性是真實的時候才能運用。

“馬利亞、上帝的母親,”在羅馬天主教會反複的使用這辭句,對更正教通常是刺耳的,假如我們記住馬利亞作為母親不是屬他的神性,只是屬他的人性,尚有其真實的意義,這名詞對那些外面的人容易誤解,並有助錯誤的傳播,最好是不要使用這名詞。
(參照 伯特納著 趙中輝譯基督的位格”)

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1

在韋斯敏德公認信條中,我們看到有關基督位格的清晰和完全的陳述︰“上帝的兒子,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既是唯一永遠的神,與父同質同等,及至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人性,集人性所具有的一切本質,和共有的軟弱於己身,只是無罪︰他藉聖靈的大能,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胎中,以其本質成孕。所以完整無缺,而又是相異的二性,即神性與人性,毫無轉化,合成或混合,不可分地結合於一位格之內,這位就是真神真人,卻是一位基督。神人間的唯一中保。”(第八章第二節)

許多人在研究基督的位格上走入迷途,其原因乃是在於他 們揣測他必定是一位神, 或一個人的結論。意即他是神,就不是人,是人,就不是神。他們似乎永遠沒有想到基督是具有神人二性的,因此,他們一開始就面臨了一個不可避免的難題,因為 整個歷史的傳統都見証了神而人的耶穌,耶穌是超自然的,而且他還有個一般人所具有的完全人性,這些批評家傾向於把福音中的自然與超自然的因素予以分開,然後他們就將屬於自然的一部分歸屬於“歷史的”陳述。而將超自然的部分貶低為“神話”。無論如何,這樣的批評是極不合理的。他們這種批評並非根據歷史的或聖經原文的批判,也沒有提出任何証明說基督僅僅是個人的說法,只是先入為主的自圓其說。他們的批評僅是根據哲學上的假定,認為超自然是不可能的。

我們現今所有的關於歷史的耶穌的証據,首要來自新約聖經,其次來自早期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這個証據不可否認地闡明了一位神而人的耶穌。在不同的來源中,我們找到許多前後一 致的証據,它們都是切實可靠的。在耶穌的位格或世界中超自然是否可能,並不是歷史上的或經文評論的問題──這種批判應當公平地完全地與那傳留下來已經賜給 我們的新約經文有關,出乎意料之外,這些經文都完全支持對超自然的信仰。這是一個哲學世界觀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能僅憑武斷的拒絕福音書中有不可証明的因素 而來解決。在本文中,我們的目的就是表明相信福音書中所說的耶穌是神人二性乃完全合理的。而且這神人二性,在基督裡的功能是完全協合的,只有如此,神人二性的位格才能為人類預備救恩。
(參照 伯特納著 趙中輝譯 “基督的位格”)

迦克墩信經

  〈迦克墩信經〉是於西元451年召開的第四次教會議會中制定的。當時有不同的基督論產生,造成了東方教會的混亂,其中尤以涅斯多留(Nestorians)及猶提幹(Eutyches380456)為最主要的困惑;前者宣稱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並雙重位格,乃是為了要保持基督人性的完整。後者則站在相對的地位,宣稱基督只有一個位格,但也只有一個神性,因為他的人性已被神性蓋過,就如同一滴醋落入在大海裏而消逝一般。而涅氏已在431年召開的以弗所議會中被定為異端,故猶提幹則成為迦克墩議會最主要的背景。
  此議會的召集人是羅馬皇帝馬仙(Marcian396457),參加的有來自東方教會的主教500人及教皇代表數位。起初大家一致通過接納尼西亞信經,利歐的〈大卷〉及區利羅寫給涅氏的信件,為基督論的正統,並無意重新制定信經。但是馬仙及政府的代表認為若不重新清楚的詮釋基督論,則不足以解決教會的紛爭,極力要求重定信仰告白,於是議會決定制定迦克墩信經。
   此信經的重點有二:一則它極力維護基督單一位格的完整,二則它全然強調基督神人二性的分別。基督從神性而言與父神同質,但就他的人性而言,他與人類同 質,而此二性是「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的,並且此二性是存在於一位格之內。因此,猶提乾派被定為異端。
  〈迦克墩信經〉並未解釋基督神人二性的奇特性,但是它制定了一正統的模範,並顯出救恩之所以可能,正是因為基督是神也是人:因此,此信經成為基督論正統的準則。
  
  迦克墩信經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認同一位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
  按神性說,他與父同體,按人性說,他與我們同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先,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挽近時日,為求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所生;
  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性格,一個實質之內,而並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道上帝,主耶穌基督;
  正如眾先知論到他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

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 )


「使徒信經」,從字面上來看,似乎是 由使徒們所制定的。根據早期教會的傳說,當十二使徒於將分散四方,傳福音於天下萬邦之際,為求各人所傳講的與所教導的一致,便由每一使徒各貢獻一句,湊在 一起,便成了使徒信經。但在歷史上,這個使徒信經的名稱要到第八世紀纔有,而內容上亦隨時代之需要而有變動或增加,所以這由十二使徒合寫之傳說,不足以採 信。但從使徒信經所傳講之重點來看,的確符合使徒的信仰和教導。茲將第四世紀所記載之使徒信經繙譯於下,括弧內則為後來加添之句,是第七世紀之後所流行 的版本。

一、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之創造者)。
二、我信耶穌基督,神的獨子,我們的主;
三、祂由聖靈(懷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
四、在本丟比拉多手下(受難),祂被釘十字架,(死了),也埋葬了,(祂下到陰間);
五、第三天祂從死人中起來;
六、祂升到天上;坐在(全能的)父(神)的右邊;
七、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八、我信聖靈;
九、神聖(大公)教會;(聖徒交通);
十、罪得赦免;
十一、身體(或肉體)復活;
十二、(並且永存的生命)。
這信經按父神,主耶穌,聖靈,教會,聖徒,救恩之順序,一面闡釋信仰,一面對付當時所盛行之異端邪說。首先,全文之頭三段,從第一點到第八點,分開題起父、子、靈,並強調三者之身位有別,特別述子在世時之受苦、被釘、埋葬、復活的歷史事實,乃為對付撒伯流主義(Sabellianism,形態論 Modalism)之 謬說。撒伯流主義認為只有一位獨一的神,沒有父、子、靈不同的位格,這一位神,在連續出現之時,使用父、子、靈不同的名稱;或者像同一位人物戴了三個不同 的面具,在不同的場合出現而已。所以,神只是神,而父、子和靈並沒有真正的永遠存在,祂們只是神在不同的時間裏短暫出現之形態而已。而且,有一位出現時, 另兩位則不存在。這個說法與聖經中所啟示的三一神不合,也否認了子和靈的身位。聖經中所啟示的,一面是獨一的真神,另一面卻有三的講究,父、子、靈從過去 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都是一直同時存在的。就拿主耶穌在約但河受浸,從水裏起來的時候,父神從天上說話,子神(就是耶穌)站在河裏,聖靈彷彿鴿子降下的景象(太三16~17),就說明了三一神的三個身位是同時存在的。此異端直接攻擊三一神的身位,妄以人的有限觀念,來解釋無限之神一而三的奧祕。這個說法雖然維持了神的獨一性,卻無法說明祂的三之講究。這異端興起於第三世紀初期,雖經正統教會人士多方討伐,仍苟延殘喘直到今日。
第一點宣示神為「全能的父」,及後代所加添的「天地之創造者」,是用來對付馬吉安 (Marcion) 派。馬吉安為第二世紀中期人物,拒絕承認舊約,他以為舊約的神
雖然創造了天地,但是這位創造者對待人過於嚴厲,動輒就用洪水與硫磺火審判人,此嚴酷之神與新約中之耶穌的 捨身大愛、仁慈恩惠,有天壤之別。因此,馬吉安根據他個人的喜好,將剪裁過的路加福音,和一些符合他觀念的保羅書信,湊成了他所謂的聖經,將創造天地的神 視為別於耶穌的次等惡神。馬吉安所編輯的「馬氏聖經」,激起了當時教會必須面對制定聖經新約書目的迫切需要。撒但的攻擊卻提供了機會,讓聖靈在教會中作事 -決定了聖經書目。
這信經的第一點宣示,也被用來反駁智慧派(Gnosticism)的異端。此異端盛行於第二世紀時的地中海附近,牠混合了基督使徒的教訓、異教的想法、希臘神話和星相方術,提倡極端的二元論,認為永恆、完美、超越的神,絕不可能與易變、會朽壞的物質世界,直接有任何接觸。世界之被造,乃是出於一系列神明中的最低者-得繆哥(Demiurge)。此異端宣稱:人得救是靠得到一種特別的祕密知識(Gnosis)。智慧派之原文稱號「諾斯底」,就是指這個特別的祕密知識而來。所以這信經的第一點,開宗明義就向這兩大異端駁斥:「全能的父就是天地之創造者」。
當我們看見信經在那一時代中所盡的使命,對那些以生命、鮮血,捍衛真理的信徒,使得正統的信仰能被維護,異端邪說被抵制,我們加以肯定,致以最深的敬意。但是對信經所缺欠不足之處,而影響後代信徒不能對聖經中啟示之全貌得以認識。…我們必須指出,並加以闡明。
第二和第三點強調主耶穌是「神的獨子,我們的主」,「是由聖靈懷孕,從童女馬利亞而生」。正面題及主耶穌於道成肉身前的永恆身位,並其成為血肉之軀的事實。反面乃為駁斥當時所猖行之「嗣子論」(Adoptionism)的 異端。這個異端認為耶穌乃是由約瑟與馬利亞所生之常人,只因耶穌有非常高超的品德,並且順服神,所以神將祂收為嗣子,並賦與聖靈為其盡職時的超然能力,收 認之時間於耶穌在約但河受浸之時,亦有一說為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釘死之時。此一論點完全否認主耶穌的神性,同時也否定了祂所成功的救贖。因為若耶穌只是一個 常人,祂在十字架上所作的就沒有包羅性,無法廣及所有人類、萬物,也沒有永遠長存的價值了。所以,這個論點在第三世紀中期被定為異端。
第三到第六點,則強調耶穌的成為肉身、受難、被釘、埋葬、復活、升天的歷史事實。其正面乃為四福音書作簡扼的述說,其反面則為打擊幻影邪說。幻影論(Docetism)亦 出自智慧派,妄言耶穌從來沒有一個真實的身體,耶穌的人生過程、釘死和復活,都只是一個幻影而已。此異端不僅破壞了主的成為肉身,也破壞了祂的救贖與復 活。在使徒約翰時期,已有此一邪說。在約翰一書第四章和約翰二書裏均特別題到,使徒約翰斥之為敵基督的靈,是謬妄的靈,不信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約翰 還特別囑咐信徒要小心、提防,甚至不可將此等人接到家中,也不要問他們的安。
第七點題到耶穌將來要審判活人和死人,是要戳破馬吉安派的謊言,以為不再有審判。
第九點強調「神聖大公教會;聖徒交通」。「大公」這個字是catholic,本 意為「普遍性和根據全體」,為第二世紀教父伊格那丟最先使用。本來可以用「大公或普世」這個字形容「救恩」、「復活」或「教會」,後來因與異端爭辯,特別 是與馬吉安派和智慧派爭辯時,為要指明從使徒所傳下來的教訓在各處教會中都是普遍教導,而且信仰也是根據全體會眾的,並無特殊或片面的祕密知識,而以其形 容教會,乃有「神聖大公教會」之稱。到第五世紀成為「羅馬大公教會」,日後中文繙之為「天主教」。
第九和第十點也是為了區分當時的正統教會,以異於一些從教會之中分裂出去,而自立門戶的派別,如孟他努主義(Montanism),諾窪天(Novatian)事件,多那圖主義(Donatism)。 孟他努主義興起於主後一七二年,主張為了迎接基督之再來,信徒須留意聖靈藉保惠師所說的話,而保惠師就是他自己和他的兩個女弟子。這主義提倡嚴謹的禁慾, 長期的禁食,在聚會中說方言,給聖靈自由。由於初期教會逐漸落入繁瑣的禮儀,注重形式上的敬拜,而禁錮了信徒靈性上的自由。這個主義之興起,就吸引了不少 追求靈性自由,並主張修行的信徒,有名的教父特土良就是被吸引者之一。諾窪天事件則發生在第三世紀中期,於羅馬德修(Decius)皇帝迫害期間,很多信徒被殺害,或慘遭酷刑而成斷手殘肢,也有不少信徒因此而放棄信仰。在迫害過去之後,這些背信者希望教會重新接納他們。激進分子堅持為了保持教會的純淨,背信者必須被逐出教會。當時羅馬主教哥尼流(Cornelius)認同迦太基(Carthage)主教居普良(Cyprian)的 看法,認為背信者只要訴諸主教團,於履行了一些悔罪的手續之後,教會就可以赦免,並且再度接納悔改的背信者。羅馬長老諾窪天與一些激烈人士強烈反對這種寬 厚的態度,就別立門戶,自稱為教會。這個分裂迫使居普良宣稱:「凡不在基督教會之內的,就不是基督徒」,和「教會之外別無救恩」,以區別正統之大公教會和 分裂出去的自封派別。居普良並且主張只有代表教會的主教纔有赦罪的權柄,而分裂出去的派別沒有赦罪的權柄。多那圖主義則發生於第四世紀初期北非的迦太基, 也是關乎如何對待在另一逼迫期間的背信者。於此一羅馬帝國中最殘忍的逼迫期間,戴克理先(Diocletian)皇帝下令,要基督徒交出一切聖經,否則相關聯的會眾都要被處死。有很多神職人員為了保護他們的信徒,被迫屈服。逼迫過後,激烈分子認為這些用聖經換性命者不能再被接納,而且絕對不能回復原職,擔任主教,或為他人按手設立。卡其良努(Caecilian)曾於逼迫期間交過聖經,逼迫過後,另一位以經換命的主教(Felix of Aptunga)為卡其良努按手,設立他為迦太基主教。一些殉道者的後代乃公開反對,另立主教,與之抗衡,多那圖即為領頭之人士。因為這幾件分裂事件,大公教會不得不公開宣稱,只有一個大公教會,而且只有這個大公教會纔有赦罪的權柄。
第十一和十二點指出基督徒的盼望,不但是身體要復活,還有永存的生命。這兩點反駁一些不信身體有復活之事 者,此等人,使徒保羅在林前十五章十二節已經題到,而前面所題的智慧派亦為此類。智慧派視任何物質均為邪惡,包括人的身體在內,主張人需要從短暫且邪惡的 身體軀殼的禁錮中釋放出來,不滅之靈魂需要回歸屬靈之家鄉。最近美國加州所發生的天門派信徒集體自殺之事,就是受了此謬論的影響。
這一流行於第四世紀的使徒信經,短短的十二點,不但包含了當時各處教會所公認的信仰重點,而且對當時盛行的 異端謬論和分裂主義,都作了清楚的聲明,對信徒的正統信仰也有相當的防範與保護。許多學者認為牠是眾信經的信經,牠在當時的權威性,無論是在基督徒個人的 信仰上,或是在教會的實行上,都是舉足輕重。難怪,《歷代基督教信條》一書讚揚說:「自古至今,牠是各教會、各宗派之間的共同信經,和彼此間相通的基 礎。」 我們也非常同意。但是此一信經對父神和聖靈的介紹太少,使人無法自此信經認識父神,也不能經歷聖靈的工作。對於人的看 法,此信經只題及身體復活和享有永生,卻沒有題到人為甚麼要得救?沒有題到基督徒在今世的責任是甚麼。信徒是否就是等待死了之後復活?而永遠活著,活著要 作甚麼呢?對於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和新婦(弗五24~32,啟二一2),是神的家(提前三15)和國度(羅十四17),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 也未題及。此信經只是為了對抗當時的異端和分裂,而作的聲明。請問,這信經能彀代表全面的真理麼?其所不足之處,在歷代中也造成了信徒的誤會,只盼望死了 復活,在永生裏,繼續享受在今世所缺少的物質享受。這種因信經之不足,而容許其他不合聖經的論點衍生,叫許多信徒忽略了現今所應盡之責任,與現今就可得享 的恩典。

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

尼西亞會議
於第四世紀初期,北非亞歷山太(Alexandria)城的長老亞流(Arius),為要維護神的獨一與超越性,乃主張神是不可能與物質世界有直接的接觸,子(或道)是神所造,作為創造和管理宇宙的工具。其二元論及視子為創造的次神主張,深受希臘哲學和智慧派之影響。亞流將歌羅西一章十五節斷章取義,作片面的解釋,堅持神的愛子乃為父所造(made), 子只是第一個受造之物。子既不是神,只是受造物,便與父的永恆超越之神性有別了,子就無法與父相交通,也不能完全認識父,而清楚父的作為。子既是被造的, 就在某一時期以前,是不存在的,所以子就不是永恆的了。甚至亞流派承認,子在受試探之時,也可能像撒但失足犯罪。此一異端主張由才學豐富的亞流編為歌曲、 口號,在大街小巷中,不論老弱婦孺,商人水手,均能朗朗上口,迅速流行。亞流並利用他的昔日同窗尼可梅底亞城(Nicomedia)的主教優西比烏(Eusebius),和正為羅馬皇帝撰寫歷史的該撒利亞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ea),以政治力量來推展他的主張。亞流異端首為亞歷山太城的主教判為異端,將亞流逐出。但因此爭論背後還攙雜了許多私人恩怨和黨派奪權,以致激起整個基督教會內部的洶濤大浪,將羅馬帝國東部搞得天翻地覆,各地亦時有暴動。此時皇帝康士坦丁(Constantine the Great)剛剛頒佈《米蘭上諭》,和一些優待基督教會的命令,並且下令興建東都康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東都正位於此一風暴之內。為了維持帝國的安穩,康士坦丁一面修書規勸,一面派特使進行調解,卻無法平息糾紛,反而越鬧越大。於是在主後三二五年,康士坦丁選了東都附近的尼西亞召開了第一次的大公會議(Ecumenical Council),有三百一十八位各處的主教出席,會議由康士坦丁大帝親自主持。會議首先否認亞流派所主張的信經,根據該撒利亞優西比烏所採用的信經為主體,加入了辨明基督身位的辭句,引用希臘文「同質」(homo-ousios)來解釋子與父的同質。子不是另外的次神,更不是被造的,祂是與獨一的父神享有同一的神性。康士坦丁大帝命令所有與會人士簽名通過會議決定,雖然有相當多主教反對引用「同質」一辭,康士坦丁卻以他個人的哲學論點,堅持使用這個字6。當時所通過的尼西亞信經,結束於「我信聖靈」,並附加咒詛亞流主張的話。
尼西亞會議之後
亞流派雖然在此會議被判為異端,卻不肯罷休,運用各種權勢手腕,屢次多方的顛覆尼西亞會議之裁決。此外,神學辯論轉向於希臘字的「同質」(homo-ousios)與類質(homoi-ousios)的區別。「同質」一辭是指父與子不但有相同的性質,兩者就是同有那獨一的性質,強調父與子就是那獨一的真神,用來駁斥亞流主義。而「類質」是說兩者性質類同,卻不是同一個,以與撒伯流主義分別。當時以亞他那修(Athanasius)為首的正統人士主張採用「同質」的說法,但是homo-ousios 這一個希臘字,最早是用於斯多亞(Stoicism)哲學論點裏,而使許多人士不敢輕易認同。斯多亞派相信宇宙中永存的道,含有許多神聖的火花,而這火花就是真理,在人的魂中都有這火花的存在。斯多亞派用homo-ousios一辭,來說明人魂裏的火花,就是與那宇宙中永存的道同質7。因著有這個意義上的包袱,而使人容易產生誤解,再加上反對「同質」說法的人,以為同質就是撒伯流派的另一說法;而反對「類質」的人,認為類質是將獨一的神分成多數的神了,因此雙方互相指責,不肯讓步。
此會議雖定規了耶穌的神性,但也引起了另一些問題,神性與人性在耶穌裏面究竟是如何共存?主後三五二年,老底嘉(Laodicea)城的主教亞波里拿留(Apolli-narius)為 了糾正亞流派的貶低耶穌之神性,而高舉耶穌的神性,強烈主張於道成肉身之際,耶穌人性裏的理性為神性的道所取代,耶穌的身體被神性的道聖化了,而成為一 性。此主張因過分強調基督只有神性,貶低祂的人性,那麼基督所取之人性便不完全了,而有幻影說之可疑。而且人的理性是人揀選善惡之因,亦為犯罪之源,若基 督耶穌沒有人的理性,那麼祂便無法真正對人有完全的救贖,祂救恩的功效也就大有問題了。在三七七年,亞波里拿留被羅馬主教達馬穌(Damasus)斥為異端。
此外,尼西亞信經對聖靈沒有任何說明,乃有抗靈派(Pneumatomachians)之興起,否認聖靈的神性,主張聖靈是像天使一樣被造來為聖父和聖子服役的。面對這些異端與爭論,亞歷山太的主教亞他那修,耶路撒冷的主教區利羅(Cyril),和加帕多家(Cappadocia)三傑:該撒利亞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女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等人挺身而出,為正統信仰爭戰。到了三八一年,羅馬皇帝提阿多修(Theodosius)在康士坦丁堡,召開第二次的大公會議,判定亞流派、亞波里拿留派、抗靈派為異端,並肯定三二五年所通過的尼西亞信經,為了要補上對付異端的聲明,就以耶路撒冷教會所用的信經為本,加以修改補充,而產生了今日所通行的尼西亞-康士坦丁堡信經8。此信經繙譯於下,括弧內為康士坦丁堡會議所加添之辭:
一、我信獨一的神,全能的父,天地和一切有形無形之物的創造者。
二、我信獨一的主耶穌基督,神的獨生子,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出於神的神,出於光的   光,出於真神之真神,被生而非受造,與父同質;萬有都是藉祂而被造;
三、祂為了我們人類和我們的救恩,從天降臨,由聖靈並從馬利亞成了肉身,而為人;
四、在本丟彼拉多手下,為我們被釘十字架,受難,也埋葬了;
五、根據聖經,第三天祂復起;
六、並升到天上,坐在父的右邊;
七、祂將帶著榮耀再臨,審判活人和死人;祂的國度必永無止盡。
八、我信聖靈;(主,並賜生命者;從父而出;與父和子同受敬拜,同受尊榮;祂曾藉眾先知說話。
九、我信獨一神聖大公使徒的教會;
十、我承認使罪得赦免的獨一洗禮;
十一、我們盼望死人復活;
十二、並來世生命。)
十三、阿門!

     但是有人說道基督,「曾有一刻祂不存在」,「在祂出生之前,祂不存在」,「祂是從空無中所產生的」,也有人斷言神子是出於另一個位格或性質,或是受造物,或是會變的,或是能被改變的,這些人都被大公使徒的教會所咒詛,要被逐出教會。
尼西亞信經主要是對付亞流派的主張,重點在第二點。牠特別用了「獨生子」,「被生而非受造」,指出子的 由來;以「萬世之前」反駁「曾有一刻祂不存在」;以「出於神的神,出於光的光,出於真神之真神,與父同質」,申明子的永遠神性,並與父的同質,沒有分別, 與父有最親密、合一的交通。
第三點特別指出「祂為了我們人類和我們的救恩,由聖靈並從馬利亞成了肉身,而為人」,第四點強調基督的被釘、受難、埋葬,都是為了我們,來對抗亞波里拿留的異端。
第四點到第七點和使徒信經雷同,在第五點加入了「根據聖經」,加強其權威性,在第七點加入了國度,說明基督的再來將引進祂永遠的國度。這對於聖經的權威性與所包含之真理的逐漸啟示,我們肯定,也感欣慰。
使徒過去了不到三百年,教會雖然高唱「神聖大公使徒」,但實行上已有偏差,而且受制於當權的皇帝。教會從一個被嚴刑逼迫的火坑,升高到一個由日理萬機的外邦皇帝親自參與決定信仰之爭,地位上雖有明確的改變,但是教會已不自覺地陷入另一個更詭詐、更陰險的陷阱。
第八點的括弧到第十二點,是在三八一年康士坦丁堡會議時所加上的,以駁斥抗靈派的謬論。將聖靈視為主, 並為賜生命者,均為創舉。因為初期教父對聖靈的領會,只是當祂為一個超然的能力,感動先知為神說話,感動人相信得救恩而已。將祂與父和子同列,受信徒的敬 拜,肯定了聖靈的地位,三一神的信仰得以確定。「主」的稱呼,不再只侷限於子,主就是那靈了(林後三17),也是末後的亞當在復活時所成的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分賜神的生命給一切相信的人。但是當時的會議所見就停在這裏,沒有說出聖靈其他多面重要的身位與工作,特別是祂在信徒裏面的聖別、變化的工作,也沒有講到祂在啟示錄中,為了要執行神的經綸,以七靈(啟一4,四5,五6)加 強、加倍的出現。在第四世紀,啟示錄雖然已被列入新約的正式書目,但是沒有太多人懂得這本書所啟示的奧祕,當時的神學發展也還不到那個地步。我們是不能以 今日所見,來要求當日的教會,正如我們不能以今日之科技,如飛機、太空船、電視、電腦、微波爐,與前世紀情形相比。但是我們今日有了這些先進的科技發明, 為我們帶來許多生活上的方便,我們就不會捨棄這些科技產品,退回到幾世紀之前的落後生活方式了。所以,我們要指出,神在這將近二十個世紀裏,已帶領我們比 信經被制定之時更往前去了。我們固然珍賞教會當時所見,也當效法他們前仆後繼、再接再厲的精神,竭力往前,闡明福音的奧祕,將神的真理傳得全備,將這歷世 歷代所隱藏的奧祕,向祂的聖徒顯明,好叫他們知道這奧祕,有何等豐盛的榮耀(西一26~27)。
關於第九和第十點所題的教會和浸禮,康士坦丁信經特別加上了一些形容詞,如「獨一」和「神聖大公使 徒」,強調教會的正統性,和她的教訓是繼承使徒的,而其由教會所施的獨一浸禮纔能赦免罪惡,以對付分裂主義與異端。初期教會對待受浸之事,一方面可說是極 其慎重,但另一方面卻是大開方便之門。怎麼說呢?首先,我們來看她的嚴謹一面,初期教會認為浸禮可以洗淨人所犯的一切罪。浸禮也帶來積極方面的祝福,譬 如:蒙光照,得重生,聖靈內住居衷,與基督的死和復活聯合,並有權利承受屬天的產業。因為浸禮有消極洗罪,和積極蒙福的功效,教會對浸禮的施行就非常的慎 重,認為人一生只能受浸一次,絕不能重新受浸的,所以浸禮是獨一的,必須由教會的神職人員來施浸。但是,問題在此就發生了。浸禮雖是可以洗淨罪惡10, 卻不能保證受過浸的人不再犯罪,那麼,信徒於受過浸之後,再犯罪怎麼辦呢?罪有大小,甚麼樣的罪,可以被赦免,甚麼樣的罪,不可以被赦免?小罪要怎麼辦? 嚴重的大罪又當如何?再犯的信徒可以被赦免幾次呢?從有些人的立場來看,包括康士坦丁大帝在內,受浸之事一生只有一次,若是受了浸,就不可再犯罪,否則必 遭神嚴厲懲罰的觀念影響,這些又想得永生,又想多得屬世或肉體享受的人,就非等到垂死之際,纔肯受浸。另外,為了挽回犯罪的信徒,後來就產生了許多種不同 的補贖禮,其中包括了犯罪的信徒向聖品人「告解」以求赦罪。這種實行造成了日後聖經中所沒有的聖品階級制度。還有,羅馬天主教的補贖禮包括了由一些教會所 公認的「聖人」,他們的祈禱和殉道有特別的功德,多過他們本人所需要的,這些多餘的功德就由教會存進「功德寶庫」,而由教會分給那些行補贖罪的人。這些論 點和實行產生了羅馬天主教於中世紀時期暢行的「贖罪券」,而引起路德馬丁的改教運動。在教會的寬鬆一面,則因為許多作父母的信徒,在嬰孩死亡率相當高的時 代,為要保證他們的子女得到永生的印記,在兒女還是嬰孩之時,就要求教會為嬰孩施浸,教會基於愛心亦同意這麼作,同時也題出一些論點來支持嬰孩施浸的作 法,而不顧主耶穌在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為施浸所作的要求:『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教會為尚不能辨別是非,不能自己決定要不要相信的嬰孩施浸,混淆了 真理,引起日後許多爭論與分裂,這就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了。
聖經裏關於受浸的教導的確是有消極與積極的兩個方面,但是這些教導著重於受浸的緊要和功效,聖經裏的以 弗所書四章五節是有題到受浸的獨一性,但保羅在那裏的負擔,是為了叫信徒竭力保守那在聖靈裏的一。沒有想到,因為教父和信經強調「使罪得赦免的獨一浸 禮」,將聖經斷章取義,對日後產生的影響和不良後果,是這麼重大深遠,反而造成教會的分裂,這實非當時倡導這些論點的教父所能豫料得到的。我們今日怎能不 謹慎呢?
第十一和十二點題到復活和來世生命,說法與使徒信經略有不同,但都是強調死後有復活,一面激起信徒的盼望,一面打擊與此信念相反的異端。
此信經雖然用了「使徒」兩個字,但在使徒的教訓之外,加添了「同質」這個滿帶疑問的字;尤其,這個字是因為尚未受浸的羅馬皇帝康士坦丁所要求使用的。主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二二21)尼 西亞-康士坦丁堡信經已經讓該撒決定屬神的事,從此政教不分,而當教會中發生了糾紛,教會的帶領人士不按照聖經的啟示,把糾紛在弟兄們中間解決,卻訴諸於 羅馬政權。使徒保羅曾在哥林多前書第六章鄭重地說,若信徒之間有相爭之事,當在聖徒面前求審,不可告到不信的政府面前。使徒過去了不到三百年,教會雖然高 唱「神聖大公使徒」,但實行上已有偏差,而且受制於當權的皇帝。教會從一個被嚴刑逼迫的火坑,升高到一個由日理萬機的外邦皇帝親自參與決定信仰之爭,地位 上雖有明確的改變,但是教會已不自覺地陷入另一個更詭詐、更陰險的陷阱,終於演變成羅馬天主教的局面。此乃另外話題了。
尼西亞正典
在制定尼西亞信經同時,尼西亞大會針對當時教會所面對的一些問題,通過了尼西亞正典, 規定如何來對待自閹或被閹的祭司;異教徒信主了,要等多久纔能升任長老;亞歷山太和羅馬的主教權力範圍究有多大;聖品人員能否遷徙;女執事能否行按手禮; 在主日和五旬節禱告的時候能否下跪等等問題時,至少聲明了四次:「這些問題決定的標準乃是古代的遺傳和習俗」,而非聖經。這也給我們看見,尼西亞會議的召 開目的,雖然是要維護正統的信仰;但是,他們所根據的標準卻是遺傳和習俗,聖經的地位被擺到那裏去了呢?豈不令人扼腕歎息!

信經

   信經與信條 , 信條的名稱與意義  ,

   甚麼是信經  , 信條經或信條的目的是什麼? ,

  使徒信經 ,

  尼西亞信經 ,

 亞他那修信經  ,   迦克墩信經   ,

讓神學走入生活

神學真是窮途末路啊!過去尊為科學之后,今天卻被逐於宮廷堂奧之外。在十九、二十世紀交接之際,柏林的社會大事是阿道夫‧哈爾納克(Adolf Harnack)一系列談論上帝父權的講座。教室裡坐無虛 席,到處擠滿了學生、知識份子、老百姓和牧師。但在這時代,開 一堂上帝父權的演講,頂多只能召集一批忠誠的信徒來聽。到底怎樣用大家都能懂的方式來教導正確的神學?從使徒保羅身上,可以學到四樣怎樣教導神學的功課,讓人既願意傾聽,又聽得明瞭。  
 
 一、由熟悉的事物入手

  記得有一位牧師講了一篇道,題目叫《鄉村音樂教導我所需要知道的一切》。這篇道包含了四個神學重點,可是聽眾卻完全沒察覺這件事。這位牧師用了一堆鄉村音樂的術語來表達他的神學命題;透過他這次鄉村音樂的點子,會眾不知不覺地浸淫在神學的領域中。無疑的,神學術語有其價值。不過,平常碰到的時候,還是挺叫人迷惘的。倘若先用個簡單易懂的措辭來介紹這個觀念,然後再用神學上的專有名詞稱呼它,事情就變得簡單多了。把你要介紹的術語和當代的事件、各種成語,或者你自己的一些回憶連結起來。拿一張空白的紙,把這個術語寫在中間,然後自由聯想:人物、事件、過去、未來,聖經故事都可以。你會漸漸發覺到一些新鮮、但熟悉的觀念,可以用 來說明所要講的神學真理。   

 二、把真理刻劃在人生中

  哥林多書信中,保羅把神學和人物連結在一起。讀到革來氏一家、使徒、犯錯的弟兄、夫妻間禁慾的問題等等,保羅把真理刻劃在活生生的人生中。透過人物介紹,也是教導神學的另一 種方式;奧古斯丁生平一些事蹟,可以清楚明瞭某些神學真理富含的深義,譬如「原罪說」,從簡短地敘述奧古斯丁在《懺 悔錄》中自鄰居後院偷梨的故事開始,然後為他犯錯的動機提出幾項可能的原因,可是這些原因又一項一項被判定不足構成犯罪的條件,最後不得不同意奧古斯丁的結論:人有原罪。
  若有什麼人、什麼傳說軼事、什麼事工可以表達出你要教導的 神學觀念,千萬別棄之不用。   

 三、凡事都有定時

  偉大的答案,先要源自適切的問題,神學也是一樣。哥林多前書就是保羅因應別人提出的問題,所做的一連串解答。哥林多人要怎樣使用屬靈的恩賜?怎樣對待想出嫁的處女?怎樣處理拜過偶像的食物?面對腓立比獄卒的問題:「我當怎樣行纔可以得救?」如果在那兒熱烈地為聖經的本質辯護,那就答非所問了。凡事都有定時,包括神學在內。講道的工作,就是代其聽眾扮演律師,代他們提出心中的疑問,或者應該質問的一些神學問題。

四、研究神學解決問題

  保羅對哥林多人的做法給了一個依循的榜樣,他不是只送回一張清單,列滿他嚴厲的判決,他給哥林多人的回覆,不是一篇正式的辯論,而是一封私人的信函。我們會有一種感覺,好像隨著保羅的思緒在走;他解釋、他舉例說明、他對他的信徒說話,他的策略是「釣魚」諺語的修訂版:「給別人一個神學答案,只解決了一個問題;教別人研究神學,就解決了很多的問題。」
  當神學與人生相遇時,如何讓神學走入生活中?就是能在健全的神學中,為日常生活的問題找到屬靈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