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經院哲學的派系

    經院哲學約可分為兩大派:
 
一.唯實論(Realism):屬柏拉圖主義/或奧古斯丁派。他們認為不是感官界的事物先有,而是先有觀念,後有事物。比如:不是桌子先有,而是先有桌子的觀念,因為造桌子的工匠先有桌子的圖形在頭腦中,然後才有桌子造出來。
 
    唯實論的主要人物有:J. S. Eriugena (810-877 AD)
              Anselm 安瑟倫 (1033 -1109A D)
              Bonaventure (1221-1274 AD)
 
二.唯名論(Nominalism):屬於亞里斯多德主義。他們認為「概念」或知識只是腦中的一個名詞,用來代替我們認識的事物。比如:人腦裡有桌子的形式是因為看見了許多的桌子而歸納出來的概念。
 
  唯名論的主要人物有:Thomas Aquinas (1224-1274 AD)
            J. Duns Scotus  (1266-1308 AD)
            Wilhelm Ockham (1285 -1349A D)
 
  唯名論後來壟斷了後期經院哲學的思想。人們也開始崇拜自然科學。認為用自然科學的方法,或歸納法,才能夠找到真正的知識。
 
    以下我們只討論經院哲學的兩位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安瑟倫(Anselm AD 1033-1109)]
 
    安瑟倫是英國坎特布里的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他直接承繼了奧古斯丁的學說。被稱為經院哲學之父。以下只簡列他留給後人的三大學說:
 
一.信心尋求知識(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不是先證明後相信,乃是先憑信心,然後才能明白基督教的真理。他著名的口號說:「我欲明,故我信」(Credo ut intelligam)
 
二.救贖論的滿足論:在他著名的著作《道成肉身的意義》(Why God Became Man)說明救贖是需要一位“神人”來完成的。人犯罪,得罪了上帝,因此人應該討上帝的和好,但是,人因是罪人而無法向上帝親近,因此,而要有一位“神人”,一位無罪的“人”,來滿足以上的要求。
 
三.上帝實存論:安瑟倫最著名的學說是他的証明上帝論。在其上帝實存論(Ontological Argument)中,他辯論說:
 
  1. 「完美」(perfection)這性質不可能是忽有忽無的,而是永遠存在的。
 
  2. 上帝是「想像中最偉大(完美)者」(That Than Which No Greater Can Be Thought)
 
    3. 所以上帝存在。
 
    有一位諾名的愚者(一位在意大利的人)反駁說:「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最完美、最大的島嶼,它就應該存在了。但是,我們知道沒有這島嶼。」
 
後來安瑟倫回答愚者說:「上帝是超物質的,島嶼卻是屬物質的,這兩個那裡可以用來比較呢。」
 
我們知道,安瑟倫是把「存在」(existence)當著一種性能,就好像柏拉圖的「概念」一樣。後來,笛卡兒不用「最大者」,卻用「最完美者」(supremely perfect being)來推進安瑟倫的証明上帝論,辯論說:
 
  1. 我們想像中有最完美者。
 
  2. 完美這性能是「必須」存在的。
 
  3. 所以最完美者必須存在。
 
  4. 最完美者就是上帝
 
   後來康德反對說:「『最完美者必須存在』本身雖然是一個沒有錯的結論,但是卻不能在事實上絕對的証實出來。還有,『存在』這實在的東西不可能是一種性能」。
 
  現代哲學家的答覆:哲學家把「必須」(necessity)分成兩種,一種是logical necessity,另一種是ontological/factual necessity。而安瑟倫的上帝實存論只是一種logical necessity的辯論,所以不是factual 的。
 
  不管怎樣,整個上帝實存論的基本方法是從「觀念」(形而上的)証明「存在」(形而下的),這樣可以行得通嗎?
 
[多馬.阿奎那 (Thomas  Aquinas AD 1225-1274)]
 
    多馬.阿奎那生於義大利,可算是中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因其著作題材之廣,冊數之多而被譽為「天使博士」(Angelic Doctor)。阿奎那主要的著作是有關哲學與神學的兩套總綱領(Summae),厚達六十冊。後來的人稱這巨著說它像一個知識的大湖。他的知識來源並非他有何獨到的見解,而是他將當時已有的思想巧妙地融會貫通來。
 
    他的《神學總綱》(Summa Theologica)已被公認為天主教神學的神學基礎。每部份都有很詳細的分類,是用問題解答的方式寫成。書內所用的語言好深奧,他把許多的聖經,神學教義,及哲學(尤其是亞里斯多德的)的思想貫通起來。今日的人談論阿奎那的哲學多只選擇三個學說:
 
一.哲學與信仰兩層樓說:也就是說,先用哲學來打基礎,然後將基督教教義建於其上。這使人走到基督教哲學之前看見一座兩層樓,先進入樓下時就是以哲學理論來談基督教信仰,在理性不能站立時,才上樓把信心搬出來作辯論。
 
二.五個方法(The Five Ways):阿氏對上帝存在的証明被稱為「五個方法」。阿氏的出發點是:人不能憑空領悟到上帝的存在,要知道上帝的存在,必須有証明。以下是証明上帝存在的五個方法:
 
  1. 宇宙論(Cosmological Argument):這証明方法指人所見到會動的物件都是由另一個會動的物件推動。如此一直推算上去,那就有第一個會動的物件。阿奎那說第一個會動的物件是自動的,稱它為「第一個不動的自動者」(The First Unmoved Mover)。他說這「第一個不動的自動者」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2. 因果論(Causal Argument):所見的「果」(許多的結果)必有「因」。如此,一直推算下去必有「第一因」,那「第一因」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3. 從許多「偶然的存在」(Contingent beings)我們可以推算上去必有一個「必須的存在」(necessary being)。人人都知道這「必須的存在」就是上帝。
 
  4. 從「不同的完美程度」(Degrees of perfection)我們可以推算出一個「最完美者」(Most Perfect Being)。他說,人人都知道這「最完美者」就是上帝。
 
  5. 設計論(Teleological Argument):從許多的被造物我們可以推算出一位創造/設計者。而這「設計者」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總括來說,以上的五個方法,不難發現它們只不過是一個方法罷了。或說是一個証明的五種說法。從理性的角度來看,這些論點似乎是很合情合理並且容易被接受,因為它不必依靠信心與基督的見証,而以客觀事物証明上帝的存在。但是,所証明出來的上帝又是一位怎樣的上帝呢?
 
三.類比論(Doctrine of Analogy):他提出,一切關乎「上帝」的用語都是「類比」或「象徵」式的。換言之,當人稱上帝為父的時候,並不是上帝的性情與世上父親的性情完全相同,或全然不同,而是說,兩者確有相同之處。因此,他說用來形容上帝的字眼或許多宗教用詞既非是「固定」(univocal)的,亦非「不固定」(equivocal)的,而是「類比」(analogy)的。我們並不反對阿奎那的「類比法」。聖經中的確有用許多這類的字眼來形容上帝。我們也知道,人類無法完全用詞彙來表達對上帝的認識,許多時候必須用類比法來認識上帝更多。
 
    天主教把阿奎那的Summa Theologica奉為正統的系統神學,也是永恆的神學教義課本。
 
[結論]
 
引用白高倫所說的話:「當時因為教會壟斷了一切學術研究,所以絕大多數的哲學家都是聖品人士,他們用希臘哲學來維護基督教觀點使基督教信仰因摻雜了無數非基督教思想而被歪曲,然後,後世的批評者把摻雜在基督教內的非基督教思想攻擊得體無完膚,便以為已經把整個基督教難倒。」
 
同樣今天,我們的工作一方面是要把摻雜許多非基督教哲學的元素從神學中分別出來,也一方面要禁止今日的哲學家把許多世俗的哲學再次的摻進神學教導中去,好讓神學不在受哲學扭曲而失去菁純。上帝喜悅我們以單純的心來回應祂的呼召!

經院哲學

    經院哲學概述經院哲學的派系  ,

文藝復興

    文藝復興開始了一個新的時代:全部東西都改變了,包括思想、心態、國家、社會、生活、商業等等。文藝復興(Renaissance),就如其名,是指「復古」。由弗爾蘭會議(Council of Ferrara-Florence1438)開始,或是由拜占庭的淪毀(1453)開始一直延伸至十七世紀初為此。文藝復興的哲學特色就是「復古」與「創新」。
 
. 復古
   
復古就是要走出中世紀的圈子,離開中世紀哲學的思考方法,要表達民族的色彩,不受基督教(天主教)傳統的捆綁,不接納由羅馬為中央集權的帝國政治。例如:但丁(Dante1320)做了「神曲」(The Divine Comedy)來表達一個自由的世界,在這世界中人人可以自由的活動。他是用義大利文寫成,而不再是使用官方所規定的拉丁文寫作,這導致一般平民皆可以看得懂這本書。這時期希臘哲學的著作也大量的被翻譯成拉丁文或各國的語言。在弗爾蘭建立了「學院」(Academy)圖書館等等。這些復古使到學術和藝術充滿了清新的氣息。
 
. 創新
   
創新就是使各人(或個人)對於自己的尊嚴和價值有一定新的反省和認識。在這創新的過程中,有許多的「新」東西出現:
 
1. 人文主義(Humanism)
 
各人開始注意自身的問題,每個人開始討論自己與世界的關係。每個人在尋找「我」與他人、國家的關係。這種人文(或人本)主義是以「人」作基礎、作中心來研究一切的哲學。追求人的平等,個性自由不可侵犯,現世幸福高於一切。爵瓦尼(Giovani1490)著有《論人的尊嚴》。當時的音樂,藝術,歌劇等等開始表達人的偉大。
 
2. 科學研究:
 
這時學者開始離開形而上學的辯論轉而注重科技的應用。哲學家開始注重對自然的觀察。運用歸納法,算術,機械等等來為自然科學找出許多的科學定律。哥白尼(Copernicus1473-1543)提出「太陽中心說」。開卜勒(Kepler1571-1630)發現「行星三大運行律」。伽利略(Galileo1564-1642)指出「擺動規律」。牛頓(Newton1643-1691)發現了「地心吸力」,也提出了「萬有引力」的學說。法蘭西.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提出「實驗」法,然後以歸納法和分析法獲得知識,又說「知識就是力量」。
 
3. 社會自由:
 
經過一千年死氣沉沉的世代,文藝復興帶給社會一片清新的氣息。人文主義開創了一個人文的社會。一切講究人的重要。各人可選擇自己的生活形式。摩爾(Thomas Moore1480-1535)寫出「烏托邦」一書,啟發人對美好社會的追求和講究。在社會方面,因為各國家的興起,民族意識開始抬頭。街上可見到不同國族的人,穿著各自民族的服裝,強調國家的傳統與文化。莎士比亞(1564-1616)以英文寫了許多戲劇來表達人的感受。宗教開始醒覺,馬丁路德以德文翻譯了聖經,人人皆可讀。
 
  當然,配合以上的氣象,學術,商業等等均一起的發展。火藥和大炮的製造加速了科學的發展。航海和陸路的交通進展使到經濟貿易一片繁榮。農民制度開始改進為資本商業制度。建築屋也開始講究輝煌的設計。宗教開始充滿活力,這也引致了後來的「宗教改革」。
 
[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 公元1561-1626)]
  
雖然培根不能真正算是一位哲學家,但是他影響深深地留在今日知識分子當中。他也被稱為當代科學之父。
 
  當文藝復興在歐洲漫延開來以後,商業的活動也更加強勁。加上新航線的發現,英國的航海貿易有了很大的進展。經濟社會也開始形成。
 
  培根當時是英國資產和新貴族的發言人。父母都是貴族。他一生人大部分的時間均是在商場渡過。但是他的學說卻受許多人的欣賞。
 
一.反對封建制度:尤其是反對「君權神授」和「君權無限」這觀念。認為王帝應該像個議會的主席;主席有議決權,但要善於收取不同的意見。這樣的思想正反映了當時資產人仕和新貴族的理想。
 
二. 提倡科學技術:培根認為科學技術是改造世界的偉大力量。在他的名著《新工具》一本中,一開始就提出了「知識就是力量」這口號。他指出,人類過去曾經歷無窮 的災難是來自對自然界的無知。他說,這無知是因為過去神學和經院哲學的研究造成,不是方向不對就是方法不對,使自然界成為了一個不可理解的迷宮。他直接批 判神學和經院哲學那種脫離現實,玩弄概念的研究。他提出人們應該把過去所有的認知從新試驗一下。試驗是決定知識的最有效方法。
 
三. 歸納法:培根認為,經院哲學那種無著邊際空洞的爭辯是因為誤用了亞里斯多德的三段論法而引起。他強調「在事物本身中來研究事物」,而不是在自己的頭腦中來 研究事物。他提出了一個靠經驗的認識方法-歸納法。這就是他所說的「新工具」。培根認為,要使用正確的歸納法,不能單單靠對自然現象的簡單收集,更主要的 是要靠試驗。

文藝復興哲學

   文藝復興  ,

從人論看聖靈

1.      聖靈與歸正(約三4-8;林前十二3

(1)    光照→懊悔。約十六8「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2)    感動→感激。林前十二3「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 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3)    肯定→印證。

羅八16「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弗一13「你們既聽見真裡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 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約壹四13「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

2.      聖靈與成聖

(1)    聖靈的引導。羅八14「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 都是神的兒子。」

(2)    聖靈的教導。約十六13「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3)    聖靈的感化。林後六6「廉潔、知識、恆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

(4)    聖靈的代求。羅八26-27「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 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5)    聖靈的堅固。(在患難中成長)

弗三16「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

羅五3-5「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6)    聖靈的成全。

結卅六27「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加三2-3「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7)    聖靈的果子。加五22-23「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上帝的屬性與上帝的護理

1、上帝的屬性

        聖經告訴我們,宇宙的創造者並不是一種的規律,也不是某一種隱秘的,沒有位格的能量。宇宙的創造者是一位超越萬有的創造主,乃是一位有位格的(有情感,有愛,有生命,有意義…等等)上帝。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 34:6

前 者所強調的是非位格的,是冰冷沒有生命情感的,因此,就導致了命運或者巧合的世界觀,並將其絕對化。接受命運觀的人,他的一生是被命運主宰的,是那麼被動 的,那麼無助和機械化的。接受巧合觀的人,他的一生就是處於機緣的,沒有意義和目的。後者所宣告的是一位有位格的上帝,祂與創造物之間有著親密的關係,祂 賦予創造物豐富的意義,尤其是人。因為上帝的屬性,祂與人的關係就不是屬於命運性的,祂並不是強行強制的決定人每一個動作,以致人失去了他的自主性。

因為上帝的屬性,祂所創造出來的人並不是因為巧合而出現,以致人失去他存在的榮耀,價值和意義。人的存在是因為上帝的主權,是在上帝永恆的榮耀,價值和意義而存有的。

確定這樣的觀念和其不同是需要的,因為我們對創造和創造主的瞭解,將進一步讓我們認識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的關係和其中的意義。加爾文也認同這一點。有了這樣的上帝觀,我們就可以開始探討上帝的護理這一個課題,就是上帝如何關心和保護祂所創造的萬物,尤其是人。

2、什麼是上帝的護理?
       
雖然護理Providence並 不出現在聖經詞匯中,但在教會傳統中卻認識到這是聖經中普遍的教導,是祂對所造之物和所揀選的人,以祂的屬性所表達那種持續的保守、關注和參預。持續的在 所造之物中的參預,保守與保存所造之物,包括祂在每一時刻與每一事件的同在,管理以及確保萬物的運作,滿足、成就被造之物自身特有的價值和存在意義。

「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 145:9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 5:45

        上帝以祂的能力維護和支持著宇宙的規律,管理歷史,各種狀況並包括了天使和人的自主能力。一切事物的演變都將朝向上帝最終的旨意(意義),進入祂自己的榮耀(身份與價值)。

這樣的觀念與俗世的世界觀,是有基本的分別。上帝的護理不同泛神論Pantheism,謂上帝和可見之物質是合而為一的,並非是一位格。我們的立場是,上帝不是萬物,萬物不是上帝。創造主與創造物之間有極為明顯的分別。上帝的護理不是自然神論Deism,自然神論把上帝的創造能力貶低為只是那‘第一因’,把上帝好比成一位鐘表工匠,把鐘表給上足弦之後就任由其自由擺動;聖經的神學是,上帝並沒有離棄祂的創造物,反而,上帝以永恆的慈愛和基督的死來回應。

上帝的護理也不是二元論Dualism,這世界並不是簡單的善與惡、靈與體、物質與精神兩種絕對體之間的鬥爭。聖經的神學是,上帝並不與撒旦同等權威,祂乃是毫無保留的、絕對性的擁有最終極、不被動搖的主權。

上帝的護理不是未定論 Indeterminism,他們認為一切是絕對自由的,絕對沒有定數的。聖經的神學強調歷史絕對是按照上帝的心意走,人必然是按著上帝的旨意,有目的的、豐富的活。

上帝的護理也不是宿命論Determinism,一切都已經注定了,絕對不能夠更改。聖經的神學認為上帝絕對尊重祂所賦予人的自由,人必須在善的範疇內運用自由。

上帝的護理不是處於偶然的機緣,只是因為巧合;也不是命運,由冥冥中來決定的。因為世界乃是在那一位有位格的上帝的掌管之下。

上 帝的護理並不同等於是宿命論,這意味著我們絕對不接受命運論或者注定的觀念。我們必須瞭解“命中注定”的宿命論與聖經中的有關“救恩的揀選”,在本質上和 其內存意義是絕然不同的。前者是沒有位格的,人失去了自主的尊嚴,人被解釋成為全然被動的;後者則是有位格的神,他是以愛和真理為基礎來與人發生接觸,卻 又能夠不影響人的尊嚴和責任的原則,來進行在祂自己主權內尊貴的、公平的選擇。

揀選所牽涉的範圍,主要是以基督的拯救為重點,以上帝的榮耀為目的;人在基督的恩典中被揀選,乃是為要進入榮耀,活出榮耀。所以,揀選應該是限制在救恩的範疇內被討論的。

        上帝的護理並不取代人原本被托付的責任,自主和獨立性。上帝的護理提供和維持一個客觀的環境,容許人在這個環境中可以自主的發揮他生活的責任。然而,他卻要為這選擇負上全部的責任。

“上 帝擁有絕對的權利。一切人的心思意念行為,和他活著的意義都在上帝主權的掌管裡面,人必須在所賦予的本位中生活。然而,人卻有屬於他真實的自由,他要為自 己的自由做出選擇並承擔選擇的一切後果。我們需要謹慎的地方是,上帝自己主動的允准所給予人這樣一個自由,並不是讓人犯罪,乃是為促使人願意去順服真理的 教訓。所以,犯罪的人必須由罪人自己承擔,順服的人卻可以(必須)將歸榮耀給予上帝。”

        上 帝的護理並不終止今世的苦難。新約聖經教導基督徒如何避免過度憂慮,不要為明天憂慮,看天父是如何的養活天上的雀鳥,應該注目在基督的保守中。但經文的重 點並不是教導凡基督徒就可以全然避免災害病痛。其中所表達的是在生命的風暴之中,上帝與我們同在。讓信靠祂的人可以基於這一個確信,不孤單不失去盼望,勇 敢的面對各種生命風暴。

「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喫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生命不勝於飲食麼、身體不勝於衣裳麼。 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 6:25 - 6:34

        上帝的護理的終極是善的。在教義中,上帝的護理也論及祂對所造之物中存有的目的和豐盛的意義,最終是要完成祂美好的旨意和平安的意念。

有關預備的觀念

今天教會中一個普遍的觀念,告訴我們上帝將為我們預備終身伴侶,這觀念也包括了如何來為們的終身伴侶禱告,祈求上帝為我們預備一位最好的。甚至當我們的弟兄姐妹在情侶關係上觸礁時,我們也會按著這樣的觀念對他們說﹕“上帝會為我們預備更好的!”

究竟我們說﹕上帝為我們“預備”,這裡的“預備”是所指什麼?在這一個普遍的教導,是否有可能受華人傳統的思想或迷信觀念所影響?

當 我們用“預備”這個觀念的時候,我們是在說明什麼?對於這樣的討論,我們絕不是在做不同文字的推敲,我們乃是關注這個文字背後的基要觀念,究竟我們所強調 的觀念是什麼?我們所傳達的信息是什麼?錯誤的使用詞句,就會產生模糊甚至錯誤的觀念,所以,詞句的使用必須忠於觀念。

以下,我們將針對“預備”這個詞句所可能產生的觀念,逐一的做簡介的說明﹕

 1.          「注定的觀念」。

“預備”在這裡乃否是指注定的觀念?我們是否是指上帝已經事先準備好有一位固定的伴侶?在這樣的觀念中,說明了我們的伴侶是注定的,固定不可改變的。明顯的聖經並不支持這樣的觀點,注定論並不屬於上帝的神學。

 2.                          「緣份的觀念」。

我們的“預備”是否在說緣份的觀念?倘若無論發生什麼狀況,最終還是那位。這與緣份的觀念就很相似華人的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見面不相識。同樣,緣份論背後那種冥冥就命定的觀念,也不是聖經所同意的。

 3.                          「選擇的自由」。

上帝會預備的觀念是否表示人將沒有選擇的機會?人有沒有選擇的自由?或者,人有沒有選擇的責任?究竟是上帝不可改變的對象,還是人有責任性但非固定性的選擇。

 4.                          「被動的配搭」。

人 究竟有多少自由?完全沒有?還是完全由上帝採取主動?上帝一定給我們最好的嗎?祂有沒有主權給予我們次好的?(這意思是上帝乃是按照祂永恆的,美好的旨意 來給予。)若是如此,人在這樣的觀念又扮演怎麼的配搭?除了表達順從的態度,人在婚姻的事情上,無論成敗好壞,都必須承受自己是有責任的事實。

 5.                          「禱告的模式」。

我 們要如何為我們未來的伴侶禱告?是祈求上帝預備一位合適的人選嗎?還是祈求上帝幫助我們有智慧去選擇一位合適的人選?這不是文字的不同,而是文字背後所採 取的觀點,我們必須用正確的文字來清楚說明我們的立場。因為觀念的緣故,我們禱告的模式也改變了。若是前者,在婚姻中尋求上帝的旨意就是為了尋找上帝為我 們所特別預備的。在這樣的觀念中,人主要考慮就只限制於如何單單依賴上帝的能力,依靠祂給予特別記號。問題是,這樣的禱告只限於婚姻的範圍嗎?生命中其它 的範圍可以這樣禱告嗎?

從以上的觀點,我們可以發現到“預備”這一個字眼和句子中所表達的觀念,是有產生錯誤神學和信仰表達的危機。既然,我們實在的神學立場和所要表達的觀念不是“預備”所能表達清楚的,那麼,我們是否應該考慮放棄使用“預備”,或者謹慎的重組我們的文字和句子?

聖經中的預備

聖經“預備”的解釋乃是指那些事先完成,預先準備好的事情或人物。KJV— prepare, provide, make ready.

在中文和合本聖經,“預備”這一個詞匯共出現有241次。其中,我們大約可以整理出46節有關上帝直接參與或者有直接關係上帝參預的經文。在這46節經文中,大致上的主題是有關上帝的主權、上帝的護理、基督的救恩和上帝為祂所揀選的人所預備的。但也是謹此而已。

讓我們接著處理一些普遍被採用的支持經文﹕

1.              亞當的例子

「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創 2:18 - 2:20

不少人以這樣的經文來支持“上帝為我們預備伴侶”這一個觀念。究竟這樣的一段經文,是在教導上帝將為我們預備伴侶呢?還是在記錄上帝創造男女之間的過程和原因?

從 經文的上下文而言,我們看見了上帝正在為「人」造一個配偶,其目的是為了要幫助這「人」,上帝的意見是,「人」獨居不好。因此,上帝在此乃是設立首位男性 與女性;並且設立男女生活的模式,這也成為以色列社會一個依靠基礎。因此,經文明顯的並不是討論上帝將從此為人預備伴侶的命題。

「耶 和華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耶和華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 2:21 - 2:25

經 文接著就描述上帝是如何從人的身上造了女人。首先在亞當的身上拿出肋骨,造了女人,帶她到男人面前。在這裡,經文也說明上帝是如何的設立了男女生活和家庭 的模式,教導了夫妻成為一體的完整性,包括他們之間的親密和與家庭的責任“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無論從創造論或者在有關亞當夏娃的經文中看見預備的教導,沒有跡象說明上帝將重覆繼續為男人來造女人,然後繼續把女人領到上帝的面前。不但這裡沒有,接下來的舊約和新約也沒有一處的教導,是清楚說明“預備”是男女關係的定律。

在 此,我們需要交待有關「人」的特殊身份,這人是亞當。不少學者對亞當的男性性別都有所保留,因為創世紀的希伯來文「亞當」可能是一個名稱而不是作性別之 分。亞當這個人因此就可能不包含與女性分別的男性特質,卻是一個與其它非人的創造物絕然不同的生命形質。提出這樣的論點乃是為要指出,從亞當出來的男女關 係可能是一個極為特殊的情況,正如,聖經中有許多是屬於特殊的情況,或許不能成為例常生活的命題。

2.                  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 19:6

「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 10:9

另一個必須處理的經文是有關上帝的配合。在經文中所指的配合,是否有提及“我們的伴侶是上帝所預備的”?這可以從配合的文法和上下文來思考瞭解。

“配合”的英文翻譯是Yoke Together,這是一個動詞。這個用詞乃是指藉著婚姻的約把男女給束縛起來。

這一段經文的背景主要是主耶穌處理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從 經文而言,耶穌在經文中的次序乃是說,因為結為夫妻的,已經是兩人成為一體。這裡乃是在探討上帝婚姻的制度,要回答的問題是,結婚的人可以離婚與否?答案 是,因為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所以,結婚的人不可以離婚,這是上帝的心意。因為婚姻是上帝所設定的制度,因此,當男與女來到上帝面前接為結為夫婦的時候, 他們乃是在上帝的約中彼此束縛,從此不可分開。

因此,這裡所指的配合,不是指“我們的伴侶是上帝所預備的”,乃是指夫妻在上帝面前所立定的約,是不可以分開的,除了死亡除外。
    
3.                  經文中的“預備”

聖經確實有一些特殊的例子,例如上帝為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所預備的妻子﹕

“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裏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創 24:7

“他 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阿、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他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豫定給你 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創 24:12 - 24:14

“耶 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巳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 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太 1:18 - 1:20

這類的經文有兩個重要的共同點:

第一,他們是有一個特殊的背景和極為清楚的目的,亞伯拉罕是為要成就上帝的心意。

第二,這類事情通常與上帝的救恩有直接的關係。

我們應該同意上帝在任何事情都有祂絕對的主權,祂設立了一個自然的規律,為了要確保歷史按照上帝的旨意進行,上帝仍然可以在任何時刻干預祂所設定的自然規律和歷史。然而,這是特殊性的,我們不能夠把這類的特殊性變成像自然規律的慣性。

人的責任與上帝的護理

1、華人教會的傳統觀念

從過去教會華人傳統來看,人的地位不容易找到一個平衡穩妥的支點。從中世紀的黑暗時期到人文復興,我們總是在兩個偏激之間來回,或是過分貶低人,或者過於高舉人。

我 們需要的乃是讓人歸回他的本位,就如我們把自然放回本位一樣,讓人和物都能夠回歸上帝所設定的本位。但華人似乎普遍上對人性是有較多的自貶。尤其在二元論 的偏差底下,我們總是對人性有過分的懼怕,不願意給予人性有太多的信任。這樣的現象似乎也層現在信仰的表達上,我們不容易給人性有太多的信賴,更不會給人 性有足夠獨立的發展空間。

首 先,我們應該重新認識上帝所賦予人的責任,人有責任按照上帝的心意做生活中的選擇。其次,我們務必去分辨上帝的護理和人的責任之間的分別,需要歸還人原本 被賦予的責任。我們務要把有上帝形象的人在聖經神學中重建起來,恢復他原有被賦予的尊貴和責任。我們需要鼓勵激發人在真理中長大成熟,把屬於自己的身份扮 演好。可惜的是,我們對人與人在上帝所賦予的責任仍然是認識不足。

基 督教中對聖經有非常完整的瞭解,有非常的屬靈生命的神學家加爾文在他的神學中一開始就討論這一個觀點,認識上帝和認識人這兩件事情是息息相關的。只有真正 認識人才能真正認識上帝,只有真正認識上帝才能真正認識人。說得更白一些,加爾文其實在說,要更完整的認識上帝必須包括你要認識你自己。

林鴻信牧師就針對這樣的課題做了這樣的解釋,當人看見人的美好時,可能就會開始認識上帝,因為深入認識人的美好時,我們可以認識上帝形象。在他的觀點中,人性是有其重要處的。

以上這些話有一共同信息,就是上帝的主權和人的責任。認識上帝,乃是要知道上帝的主權,知道上帝屬性,明白祂的作為;認識人,乃是要知道人原來還是有極大的責任。這包括你的前途,你的事業,你的婚姻,你的家庭,你的一生。

2、人必須認識和承擔自己的責任

Wayne Grudem 在討論上帝的護理時,就特別留意這些事情。他特別處理幾個問題:

第 一,他認為人對自己所作一切都有必然的責任;就好比人有責任照顧自己的健康,人將承擔自己身體狀況的責任。因為上帝已經設定某些事情的發生是基於我們的決 定。我們仍然是無法知曉上帝所有在人前面所安設的路,然而,我們卻還是要一再的確定,那必然是好的。加爾文也持有這樣的觀點,他進而調和上帝的主權和人的 責任。

“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16:9

他認為上帝限定了人的歲數,也指定了人有照顧生命的責任。在這事情中上帝也已經給予人智慧資源,人因此知道什麼事情將會導致什麼後果,以此讓人學習去提防和避免可能發生的危險或不幸。

第 二,他認為即使在上帝的護理下,上帝設定了一個規律,就是人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將產生實在的影響與改變,並在未來產生一定的後果。倘若我們應該知道某些危 險或錯誤的事情將會在未來產生後果,而我們卻不願意用合理合宜的方式去避免。我們將會在這個規律下,承擔這個的定律中所必然帶來的後果。

衛理宗資深的神學教授John B. Cobb認 為,約翰衛斯理的神學觀念中也同樣支持這個觀點,或者說更有力的支持。倘若說路德是支持保羅的神學,衛斯理就好比是雅各神學的支持者。除了稱義,他的救恩 神學更包括人在生活方面的獲得拯救。如此,人不但是談靈魂得救,談天堂中的喜樂;人也必須在生活的層面上得著救恩,這人必須認識他在地上的責任,信仰更具 體的回應。所以說,衛斯理對救恩神學的瞭解“是更廣闊的救恩。”這可以是指人在生活所應有的責任。

英國學者Paul Helm也 清楚提出這方面的觀點,我們不可能在討論上帝的護理卻不談人的責任,事實上,不討論責任也就沒有必要討論罪的需要。但我們覺不是以當今的責任觀來討論基督 徒的責任,俗世的責任觀多是為了追討責任,為了權力分配和懲罰為目的。然而,上帝的神學觀中看重的人的責任,乃是從人的尊貴和身份為基礎。

如此,我們就會明白了人原來是獲得上帝所賜予的,所賦予的責任,選擇的責任。人有責任在上帝的規定的範圍中去生活,我們的時間,我們的身體,我們的事業,當然,也包括我們的婚姻。

上帝的參與我們的生命

我們是在上帝的主權和上帝的護理底下,也將一些重要的責任賦予人,要求人在恩典和真理的監護底下生活。

        從上帝的護理和人的責任的基礎和我們對預備的瞭解觀念,顯然的聖經並不接受注定論,也不接受緣份論。因此「上帝的參與」表示在上帝的主權底下,祂主動的容許人來與祂一起同工。

我們沒有忽略上帝的主權,上帝的主權永遠立定,上帝的慈愛永遠不離開祂所揀選的人,一切萬有和有關人的事物永遠都在祂的裡面。

然 而,因為祂也立定了人的界限,賦予人的責任,給予人祂的形象,人因此有他在上帝的主權和恩典中的生活責任。人的形象雖然因為罪扭曲,他仍然、還是擁有,並 非失去上帝的形象,也仍然還是最有資格的代表上帝,來管理世界的。特別是當我們認識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事情,我們藉著基督,在祂的恩典上漸漸變成主的形狀。

“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 3:10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 3:18

因 此,人需要學習,長大成熟,以致他能夠做出成熟正確的選擇,在這樣的過程之中,人的失敗是可能的,是必然的,即使雖然有些時候其代價是極大的。總的來說, 人是必須要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選擇,負上一切所有的責任。什麼是成長?我們所要談的是人的成長是什麼?成長的解釋是﹕“人在認識自己,在掌握處理自己性格優 缺點和情感行為上,有繼續趨向成熟、完全的進展。”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 4:13

“惟獨長大成人的、纔能喫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希5:12

人不是因此而放棄依靠上帝,可以驕傲自大。他乃是更清楚的知道依靠上帝並不代表他就可以避免長大成熟,他要學習如何在依靠上帝的時刻也完成自己身為人的責任。

正 如人突然認識自己在婚姻中的責任,他選擇任何人,選擇不選擇,都要面對自己的選擇所帶來的責任與後果。如此,你並不是因為環境壓力而結婚,不是因為結婚而 結婚,因為你有責任去選擇,你有選擇的責任!然而,在這一切選擇之後,他必須為自己所做的選擇負上全部的責任。因此,這個人就必須非常小心謹慎。

他必須認識真理,知道上帝對婚姻的要求和配偶的條件。不是因為對方是否是基督徒?是否是奉獻者?是否是傳道人?而是問對方是怎麼樣的一位基督徒?

他必須認識婚姻是什麼?知道將要面對什麼責任和代價?他知道他將失去了身體的權力,你失去了私人的權力。因為婚姻是我們自己的責任,我們就必須繼續的灌溉。我們有這樣的責任讓婚姻茂盛成長,任何婚姻的失敗,應該歸咎的只有人,不是上帝。

他必須明白自己在婚姻中所扮演的角色,丈夫的領導、妻子的配搭,無論情況如何,絕對不容許更換。倘若你所嫁的男人原來不是你心目中的男人,或許你所娶的女人是帶來阻攔、壓迫。你將不能夠更換,只能接受當受的責任。

他必須認識男人是誰、女人是誰?他必須認識自己,認識對方的性格,家庭背景。這個人需要給自己時間,讓自己可以成熟,讓自己可以更謹慎,更負責任的做選擇。這樣子,既是將來在婚姻要有所改進,他也知道如何?

他必須明白聖經中一個較為平衡的婚姻觀,婚姻是上帝所設定的,但是,結婚與否卻不是必然的,不是絕對的。因此,婚姻就不一定是人生命絕對不可缺乏的事件。換句話說,不結婚的人也是非常正常的人。

事 實上,聖經本身並沒有認為單身者就是次等的生命狀態,單身者仍然是尊貴的,可讚揚的!我們的主耶穌是單身者,雖然祂是太獨特的例子,以致不太適合使用。然 而,耶穌的例子還是最好的支持之一。保羅在聖經中的個人例子和直接的教導中,就直接對單身者給予讚揚。他巴不得其他人都和他一樣,成為單身(林前7:7)。他也直接勸勉那些未婚者和寡婦都和他一樣,成為單身(林前7:8)。他更坦然的說明有關婚姻的事情,他沒有主的命令,但以他的意見他認為單身是比較值得的。

“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林前7:25

究竟我們今天強調的婚姻觀,是否有摻雜俗世的價值觀?是否是因為週邊的壓力?以致我們匆忙的進入婚姻,事實上卻是沒有準備好的?

人 因此會突然發現,上帝從來沒有虧欠我們什麼?上帝也絕對不需要對我們說抱歉的話。真理的規範,生活中的資源,都豐富的齊備恩賜給予了我們。問題是我們對自 己的認識不夠,對我們自己的責任不明白。一旦人明白原來自己有一切的責任,自己應有的獨立、學習和成熟,將會對婚姻有更好的決定和選擇,他就會更為努力的 去提升自己。這也是上帝對人所期待的成績。

我 們並不否認生命中有許多事情不是我們能夠預測的,不是我們能力之內可以處理的。因此,基與我們是人的緣故,上帝的慈愛與同在還是我們極為需要的依賴。讓我 們再一次說明,無論是在生命起點,生命的過程,在生命的盡頭,上帝一直都在那裡承載著我們。我們所要留意的是,不要避免不可避免的成長,我們一生都要依賴 耶和華,我們一生也要盡上自己的責任,這對上帝而言是一個貴重的托付。

最 後,我們還要處理一個嚴重的隱憂。這也是歷來早期教會的經歷,就是我們的信仰總是難以避免的受本身文化影響;是信仰給予文化重生抑是文化滲透同化信仰,華 人教會的基督徒確實受其華人傳統背景所影響和牽動。這其實又再一次的提醒我們,華人教會在神學教育,無論在哪一個層面都繼續有許多的工作。直到主在來的日 子,這是一個繼續的挑戰。

上帝乃是參與在我們的生活生命之中,祂仍然仍然歡喜並且願意我們繼續信靠祂。並且,在祂的絕對主權之下賦予我們責任,期待我們有成熟的選擇,並承擔我們所做的決定,在我們其它生命的旅程之中。

哲學之定義

定義:哲學(Philosophy),此字原由兩個希臘文拼合起來,φιλο(愛好)、σωφια(智慧/知識),因此哲學的基本定義就是 「愛好智慧/知識」(love of wisdom / knowledge)
 
    以上只是按字義得到的基本定義,後來的哲學家對哲學另有更廣更深的定義: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Plato)說哲學是追求「善」(GOOD))的學問。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把哲學當著是一門宇宙性的學問。
 
廿世紀英國哲學家羅素(B. Russell)因為自己的專門研究而說哲學就說邏輯學。
 
廿世紀奧地利亞哲學家維根斯坦(Wittganstein)把哲學當著是一種思想活動,並不是死板思考的東西。
 
  哲學可能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定義,但是,簡略的說,哲學就是愛好認識這宇宙萬物,思考要知其究竟,以便讓人建立有系統的知識。

哲學的起源


  不同的民族對哲學皆有不同的看法:
 
一.古人說哲學起源於「驚奇」(Wonder)
 
柏拉圖說︰「驚奇為哲學者特有之性質」。亞里斯多德說︰「不論古今,人皆由驚奇而產生哲學之念」。相信古人因為看見宇宙萬物運作的偉大和奇妙而產生驚奇,因此想尋求其知識而成就哲學思想。
 
二.後人謂哲學起源於「懷疑」(Doubt)
 
笛卡兒(Descarte),費兒巴特(Feuerbach)認為「哲學是由懷疑而生」。因為人有了基本的知識,漸漸對其他不明白的事物產生疑問而生懷疑,因此想深一層去找出原因而思考。
 
三.心理學家認為人的「求知慾」(The Desire to know)產生哲學。
 
這求知慾是由人這萬物之靈與生俱來的。
 
  我們可簡略結論說哲學就是人類對已存在宇宙的一種好奇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