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3日 星期二

改教時期神學

什麼是改教時期神學?

簡言之,改教時期神學與歷史上遵循《聖經》真理的基督教神學一脈相承。它堅持: ﹒《聖經》是基督徒信心和行為絕對可靠無誤的準則。整個基督教都服從《聖經》的權威。 ﹒耶和華全能的神是天地的主宰。他全然聖潔、智慧、公義、慈愛和正直。這位三位一體的神本質為一,但包含了三個位格:聖父、聖子和聖靈。 ﹒耶和華神是掌管萬有的神,意指他並非旁觀者,而是至高的統治者,萬有的監護者,無人能幹涉他神聖的旨意。他照著自己的美意和籌算,在歷世歷代堅定不移地施行他的旨意。 ﹒根據他的旨意,他為自己的羊群制定了一個救恩的計劃。他差遣獨生愛子耶穌基督,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住在我們中間,承受死難的痛苦,成為他百姓寶貴的贖罪祭;然後身體復活,得到了尊貴和榮耀;將來有一天他會回來審判死人和活人。 ﹒改教時期神學強調健全合理的教義,就是承認神的主權,人的卑微和教會得以與他相交所仰賴的豐富奇妙的恩典。

“改教時期"是什麼意思?

"改教時期"是一個歷史名詞,指大約四個世紀前的一段歷史時期。在這一時期裡,教會經歷了一場變革,愛神的人試圖使基督教歸回到《聖經》的權威之 下。改教運動的意願不是篡改,而是要教會的實踐重新歸回、遵循神的話語。改教派教會由馬丁路德、慈運理和約翰加爾文掌旗,擯棄中世紀羅馬教會的錯誤,開創 了今天眾所周知的新教信仰。新教教會就是誕生於改教運動。

改教人士的教導有哪些?

馬丁路德和早期的改教人士畢盡全力,試圖說服教會:救恩全系神的恩典(唯獨恩典—–sola gratia),唯有通過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唯獨信心—-sola fide)方能得到。他們相信教會所有的教導和教義都應僅僅植根於《聖經》(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e)。經過路德和加爾文的努力,改教人士認識到《聖經》的確清楚教導我們,神確是全權的神。 他們相信神不是一位無所事事的旁觀者,而是積極介入整個自然和人的生活:"保護你的必不打盹。”(詩一二一3)他們效仿使徒保羅,教導:“我們生活、動 作、存留,都在乎他。”(徒十七28)他們堅信神以全權掌管萬有,一切事情的發生和消失都經過了神的設計,因為他"隨己意行作萬事。"(弗一11)他們也 承認神所有作為中所蘊含的旨意和人的主要目的都在於榮耀神(唯獨神的榮耀—-soli Deo Gloria)

神掌全權嗎?

萬物的創造者有權對世人作他想作的事嗎?改教人士相信他不僅有權,而且公正地實施他的意旨;這一原則在《聖經》中得到清楚的揭示:“在天上的萬軍和 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禰作什麼呢?’”(但四35)他的主權在選民的救恩中得到特別的彰顯。改教人士的後繼 者將這一教義發展為恩典教義,簡稱為"TULIP",即加爾文主義五點論。

何謂TULIP?

早期新教領袖認識到他們必須捍衛源自《聖經》的神的主權教義,以對抗那些抵賴神之主權者的攻擊。許多人認為救恩至少有一部分是由他們自己決定的,甚 至惡化到在《聖經》的權威下發展這種人的驕傲。改教時期神學無畏地運用《聖經》真理反擊這類否認神作為創造主對創造物擁有合法主權的謬論。簡而言之, TULIP代表: 人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人在其墮落、罪惡的天性中,“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哥前二14) 墮落和未獲重生的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無能自助。除非通過我們的救主白白的恩典,人不可能脫離這可怕的境地。 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神沒有任憑人在罪中滅亡,而是在創世以前就揀選了一群人施行拯救,這群人的數目無可勝數。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弗一4),顯然得救的人就是那些被全權的神揀選出來預備得救的人,“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卅三19)他的揀選不是基於人的任何美德,“免得有人 自夸。”(弗二9) 有限的贖罪(Limited or Definite Atonement):基督的贖罪特別是為了他的百姓得拯救:“我為(我的)羊舍命。”(約十15)他並沒有為那些不來就他的人拋洒熱血,也沒有為他們的 罪付上贖價,他們自己必須為之付代價。"我不為世人祈求,卻為禰所賜給我的人祈求。"(約十七9) 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of Grace):他所揀選的人一定會歸向他:“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十27)神派遣聖靈在選民的心裡有效地工作,基督就是 為這些選民而死。"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結卅六26)“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 聖徒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9)救恩不是基於任何人的美德,主的羊在永恆中的安全也就不 靠他們自己,因為"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神的恩典會保守真正的信徒。那些從信心中滑落的人証明他們從來沒 有真正得救過。

為什麼改教時期神學非常重要?

四個世紀前改教者終其一生高舉神,使人謙卑。那些渴望認識萬軍之耶和華的人從一開始就實踐這一宗旨。改教時期神學堅持"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箴言一7)今天我們同樣需要這樣的神學,不論得時不得時,總要與人分享神的話語,這樣基督的教會就能從正確的教義和對我們所事奉的神更深的認識中獲益。

改教時期神學不是對《聖經》的一種見解,其教義也不是為了歪曲《聖經》的教訓。我們鼓勵大家象《新約﹒使徒行傳》第十七章裡的庇哩亞人一樣,經常研 究《聖經》,看事實是否如此。靠著神的恩典,但願你們能發現這真是傳授給聖徒的信心,讓所有人照著神的旨意,為著他的榮耀得到造就。

基督徒重生的目的

   “重生的目的就是使基督徒的生活與上帝的義一致,從而確證他們已經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子。上帝的律法本身就包含了新生命的樣式,藉著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形象得以在我們身上逐漸恢復。” 加爾文《基督徒敬虔學》,3卷,6章,1節。
    譯 注:目前中國教會內普遍強調重生的重要性,這當然合乎聖經,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3:3)。但重生並不是基督徒生活的終點,而是始 點。基督徒蒙召的目的並不是重生,重生是我們進入上帝國度的途經,成聖乃是我們基督徒一生一世的目標和追求。“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4: 3)。
    加爾文在評註《羅馬書》十二章的時候指出:“我們之所以稱義,目的就在於我們從此之後以聖潔的生活侍奉上帝。” 因 此,對於基督徒的生活而言,稱義是根基,成聖是目的。上帝在基督裡算我們為義,使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但這並不是最終的目的。稱義的目的在於使我們成聖。 所以,豪克斯摩指出:“稱義並不是目的。假如罪得赦免並沒有使我們擺脫罪,出於愛而完全順服上帝,那就沒有達成其最終的目的,那就顯明不過是虛空和徒然而 已。” 上帝把他的子民從黑暗中呼召出來,目的就在於使他們成為聖潔,因為他是聖潔的,非聖潔不能見他的面(利11:44;19:2;20:7;彼前1:15- 16;太5:48;來12:14;帖前4:3,7)。因此,基督徒重生之後,最大的渴慕應當是在主內長大成人,在各樣的善事上多結果子。自以為已經重生, 但卻並不恨惡罪惡,渴慕聖潔,這樣的人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
 荷蘭改革宗神學家巴文克在一篇論及十九世紀新派神學家利奇(Albrecht Ritschl) 時曾談及他自己所面對的兩種基督徒救恩觀的張力:“從前,在基督裡得救的目的主要被視為是把人從罪和世界中分別出來,預備他得享天國的福分,使他在那裡得 享上帝的同在,不受任何干擾。但是,利奇提出了一種與此截然相反的關係:救恩把人從被罪壓制的感覺中解放出來,使他在生活中時時曉得自己是上帝的兒女,目 的就在於使人有能力完成他在世上的呼召,成就他在這個世界上的道德使命。因此,這種對立是非常鮮明的:一方面,若是把基督徒生活的最高目標視為默想上帝, 與他同在,就會對豐富的世上生活總是持有某種程度的敵意,這就有墮入隱修主義、苦行主義、敬虔主義和神秘主義的危險;另一方面,根據利奇的主張,基督徒生 活的最高目標就是上帝的國度,也就是人的道德責任,就會對獨居隱修、安靜地與上帝相交始終持有某種程度的厭煩,這就有墮入冷漠的伯拉糾主義和無情的道德主 義的危險。我自己一直無法把這兩種觀點結合在一起,但我確實認識到,這兩種觀點都有極其卓越之處,兩者都包含有不容否認的真理。”巴文克的這種困惑在律法與福音、文化使命與福音使命、教義純正與生活敬虔相平衡的聖約神學中得到了完美的解決。
基督徒得救的根源完全是因為上帝白白的恩典,不是因為我們知性上的探索,也不是因為我們感性上的直覺,更不是因為我們意志上的抉擇,得救惟獨“本乎恩”(弗2: 8)。聖靈藉著上帝的聖言的傳講在罪人心中作工,使罪人生發信心,死裡復活,接受耶穌基督為自己的救主,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因此得救也“因著信”(弗 2:8)。但是上帝恩典在我們身上絕不是徒然的,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必然會倚靠聖靈的大能大力,以上帝的律法為標準,遵行上帝的聖 約,追求聖潔,攻克己身,完成上帝所吩咐的治理的使命。因此,使徒保羅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 們行的”(2:10)。基督徒既然賴恩得救,因信稱義,也必要分別為聖。
目 前中國教會所注重的是“因信稱義”的教義,這當然是重要的。但是,我們應當追本溯源,回到上帝的恩典,如此才能使基督徒不把生命的重心放在自己的信心上, 而是始終以上帝的恩典為依歸。分別為聖的教義也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和宣講,因此基督徒在個人生活和教會生活中都缺乏應有的次序。
分別為聖也可以用“依約治理”這四個字來概括。從這一定義來看,基督徒成聖的主體乃是基督徒自身,而根基則是稱義,動力來自聖靈,方式是藉著信心,框架是恩典之約,標準是上帝的律法,目的就是完成上帝賦予的文化使命,用整個的生命來榮耀上帝。
 基 督徒的成聖並不是抽象的思辨,也不是神秘的修行,而是積極行動,完成上帝所賜予的治理的文化使命;其次,基督徒的成聖是在聖約的架構內進行的,我們必須依 靠主權的上帝的恩典,必須以上帝所設立的律法為標準。這就需要我們首先要追求個人的聖潔,也就是自身的治理;其次,要追求家庭的聖潔,也就是家庭的治理; 第三,要追求教會的聖潔,也就是教會的治理;第四,要追求整個社會的聖潔,也就是社會的治理,使整個社會都降服於上帝的真道之下。因此,成聖的功夫就是治 理的工作,而治理的工作首先是從“攻克己身,叫身服我”開始(林前9:27)。
惟願我們再次思考:基督徒得救的本原是上帝的恩典 賴恩得救,基督徒稱義的途經是藉著上帝所賜給的信心 因信稱義,基督徒得救的目的乃是追求聖潔的生活 分別為聖!
 

教會如何得著復興?

以下分享一下教會復興的其中四個主要特徵:

1. God’s righteousness and love come to our life
神的子民醒覺衪的聖潔、威嚴;同時體會自己的過犯、軟
弱,並在神面前謙卑懺悔、重新向衪委身。

2. God’s word come to our heart
神的子民體會神話語之權柄與能力,渴慕神的話,並願意
順服遵行。

3. God’s purity comes through
神的子民對罪及自己的屬靈境況更清晰敏銳,恨惡罪惡,
渴慕過聖潔生活,尊主為大。

4. God’s people come alive
神的子民生命得著更新,有力量活出神所託付的召命,在
世上為鹽為光,同時能發揮從聖靈領受的不同恩賜,同心
傳福音,建立教會,活出福音之豐盛。

教會是神的家、是信徒蒙恩得救的地方,也是向普世萬民
宣揚救恩的地方。現今教會急需的是屬靈的復興。其實屬
神的兒女都需要屬靈的復興,才能建立牢固的信仰根基以
及忠心地去事奉主。

復興也是神對祂子民的工作和心意,但願我們渴慕祂的臨
在,靠著祂的話語和能力遠離罪惡,過聖潔的生活;並不
要單單只顧自己的事,而是以天國的事為念,回應祂對我
們的呼召,將天國的信息(認罪悔改得救的信息)傳遍普
天下,使萬民能夠有機會藉著認罪信耶穌得永生。


阻礙人信耶穌的異議



人們找出不信耶穌基督的種種理由。下面我想探討一些人們為什麼不信耶穌的原因。我希望你明白,你沒有任何理由不信祂。 

有人說,"因為我壞,我卑賤,我沒有價值,所以我不配信耶穌基督。象我這麼壞的人想信基督簡直是異想天開。

的確不錯,人人都是有罪的、敗壞的和卑賤的,都與聖潔的神徹底地隔絕了。雖然如此,你還必須記住,神按己意選擇拯救罪人:神的兒子降世是為了尋找和拯救失喪的人﹔神借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羞辱的死使悖逆的人與祂自己和好,使他們能夠享有永恆的幸福,永遠與祂同居。

這一切都在神主權的旨意之下﹔神已鋪好拯救罪人的道路。並且,祂命令我們信基督:"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約翰一書323)。因 此,盡管你確實不配得救,但你仍要相信,祂憑智慧所迎立的救恩之道也適合你﹔你要順服祂的命令,信基督,不可輕看神的恩典。

但是",一些人說,"我的罪比|人的罪要惡劣得多,因此我斷不敢冒然來信基督,奢求祂的救恩"。 

請記住,聖經提到神赦免過罪大惡極的罪人:彼得不認基督﹔保羅迫害基督徒﹔約拿向神發怒﹔大衛犯了姦淫﹔所羅門犯了拜偶像的罪然而,這些人 都被神赦免了。正如希伯來書725說,"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 

最 惡毒的、最激怒神的罪就是聽過福音之後而不信基督,因為不信神兒子的人"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約翰一書510)。"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翰福音 318)。使徒保羅說,"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羽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摩太前書115)。如果連罪魁都能那 樣說何 你的罪怎能攔阻你轉向耶穌基督呢?
即便如此,有些人還會說,"我的罪因某些因素變得更壞比你剛才提到的罪更糟"。 

你 的罪怎麼會比保羅、約拿和大衛的罪厲害呢?難道你的問題不是認識神和祂聖潔的律法之後,仍去犯罪嗎?保羅、彼得、約拿和大衛也是如此。難道你的問題不是神 從苦難中拯救你之後,你仍犯罪嗎?羅得和挪亞也那樣做過。難道你仍圖謀去行惡嗎?大衛也這樣行過。難道你還僅僅因一件極小的事而犯罪嗎?這跟彼得和約拿一 樣。難道你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蹈覆轍嗎?亞伯拉罕和彼得也這樣做過。因此,我們的罪決不可能邪惡到無法被赦免的地步。你要盡快來信耶穌基督,因為祂曾 應許,"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637)。

有人還會說,"你雖然提到許多大罪,但是你還沒有提到我的罪。我從來沒有聽說過,一個犯過我這種罪的人能領受神的憐憫"

我的回答就是請你思考出自聖經的這些話:出埃及記347說,"神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意即神赦免各種各樣的罪﹔以西結書1821-22說,"惡人 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這句話是針對所有的人﹔馬太福音1231還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各樣的罪都可得蒙赦免!"耶穌的血洗淨一切的罪"(約翰一書17)。你實在沒有拒絕順服神命令你信耶穌基督的任何藉口。 

有人還會說,他們的罪已超出了神赦免的範圍。他們認為自己犯了干犯聖靈的罪 行。他們想到馬太福音1231-32的話,"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 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因此這些人認為,他們是不能得救的。 

耶穌的這些話很嚴肅,所以我想試著來解釋"干犯聖靈"的意思。 

a、"干犯聖靈"的意思不是什麼。

1、干犯聖靈的罪不是指:當我們受到虐待或殘害時,我們被迫使去說神的壞話而得罪神。保羅從前逼迫一些基督徒說過這類的話(使徒行傳2611)﹔他們受 到殘害,被迫去說得罪神的話﹔但他們仍是信徒。他們說過褻瀆神的話但他們是被迫違背自己的意志去說的。當我們因身處苦難或疾病而暫時失控說了妄論神的 話時,這跟上面的情 是相同的。或者,雖然我們偶爾生發對神的惡念,但這並不証明我們不是基督徒。這些事情都不是干犯聖靈。

2、干犯聖靈的罪不是指:當我們誤以他人的善為惡時,因此而恨惡甚至逼迫善良的人。保羅在他歸正之前曾無情地逼迫基督徒﹔但他仍蒙了赦免,因他在迫害基督徒時,他還是無知的,不懂何為善。所以,這也不是得罪聖靈。 

3、干犯聖靈的罪不是指:因神祝福|人而嫉妒他們,或埋怨神對待我們的方式。這些罪出現在約拿身上:當尼尼微人悔改蒙神憐憫時,約拿很不高興﹔他也抱怨神對待他的方式但約拿還是主的一個百姓。

4、干犯聖靈的罪不是指:遠離神而落入大罪。有許多信徒和教會(參看哥林多前書)曾經這樣衰落,但是他們仍是屬神的。彼得甚至不認主耶穌基督,但他仍被赦免了。

5、干犯聖靈的罪不是指:抵抗聖靈,使祂憂傷,或不理會祂。聖靈呼籲我們為這些罪悔改﹔如果它們是不可赦免的,我們怎能悔改它們呢? 

6、干犯聖靈的罪不是指:企圖自殺或實際地自殺。腓立比的獄卒想要自殺(使徒行傳162734

所有的這些罪都是可怕的,該受神的震怒,而且我們若不悔改這些罪,則必將遭受永遠的懲罰。然而它們都不是不可饒恕的,干犯聖靈的罪。 

b、 "干犯聖靈"的意思是什麼。 

它不單單是一次的罪行。它是拒絕和抵制神借著耶堵基督的救恩之道,就是聖靈在福音裡所引導我們明白的。希伯來書64-6論到這罪:"嘗過天恩的滋味,又 於聖靈有分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希伯來書102629告訴我們,"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因為我們踐踏了神的兒子,把祂的血當作不潔之物,也侮辱了聖靈。干犯聖靈的罪包括:敵對耶穌基督(希伯來書66),敵對祂為罪人所流的血,並且敵對 聖靈借著耶穌基督所獲得之祝福的呼召(希伯來書1029)。干犯聖靈這罪名成立的先決條件是:一個人明白救恩之道的真理,即知曉耶穌基督是罪人的救主, 是通向神的道路﹔一個人懂得聖靈所指示的救恩的真理和良善之後,卻故意摒棄它,這樣"明明地羞辱祂"(希伯來書66)。因此,干犯聖靈的罪是:一個人轉 離聖靈曾教導他的一切救恩之道的真理,並有意地加以摒棄。

c、結論 干犯聖靈的這罪是明顯可見的。

已悔改的人不可能犯這樣的罪,原因是干犯聖靈的罪使我們不能悔改且抵擋神。要是你覺得你需要耶穌基督,希望借著祂得蒙赦免, 不願遠離祂,也不願永遠與祂隔絕,那麼你的罪還 有大到干犯聖靈的程度。你現在就迫切地到祂那裡吧,不要再受撒旦的迷惑而害怕尋求神的救恩。



現在是該思想神的時候

現在就思想神對你來說是多麼重要──不是明天或是下周──乃是現在這一刻。它之所以重要的原因︰沒有人能確定他能活多久。所以你無法確定在一周裡,你是否還活在世上,如果你真的很快就死了,你非面對神不可,而至目前為止,你一直忽視他,而且把他拋諸腦後。你曾否想過有一天你必須要面對神?

 

有的人認為等你年紀較長,事情會變得比較容易,或許你就是其中的一位。有的人認為等他們老了,他們還可以轉向神。可是事情不會只因為你老了就會改變。神不會改變他對待罪人的方式,不論你等了多久。對你或對任何人,他無意改變他完美而聖潔的方式。

 

使我們知罪的聖靈,可能不繼續在你裡面工作,事實上,他可能不再使你為你的罪擔憂,或因自己不愛神而難過。他可能根本不再向你說話,於是你會越來越糟,一直到死亡和神聖潔的憤怒臨到你。

 

不要試著把神對你的罪所說的話忘掉。你在他面前是一個罪人,是有罪的。就算你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你還是已經違反神的律法。神造你的時候,他使你有能力明白他的律法,你也知道你必須去遵守,但是你不遵行。事實上,你一直都在違犯他的律法。

 

你沒有理由宣稱你比別人更好。就人的法律來說,你可能從來沒有因違反而犯罪。但是談到神的律法你就不能這樣說了。想想多少時候你是自私的,對別人沒有同情心,還有多少時候把神拋在腦後?

 

想一想你作一些事情的動機,難道沒有出於驕傲、貪婪或自私嗎?對於一些該作而沒有作的事又怎麼說呢?你有許多機會去行善,但是你沒有作,而現在已經太遲了。你無法使時光倒流再試一次,即使你可以,你還是非常清楚,第二回合不會比第一次好多少。發覺自己就象別人一樣壞,一樣有罪,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事實上,你是很壞的,跟其他所有的人一樣,你必須承認這一點,因為証據是很明顯的。如果你對自己似乎很壞,那麼你對神必然是罪孽深重了。

 

還有,要記得,你常常是故意得罪神,你定意不遵守他的律例,這位天地間偉大君王的律例。對一位地上的君王你會這樣作嗎?不,你不會;但是你已經不順服這位造你又眷顧你的神。你悖逆了這位賜你一切的神──你一切所有的,以及一切所有都是從他而來。然而,縱然你不斷的象這樣犯罪,你早已知道你錯了。神已賜你分辨是非的能力,但是你仍繼續不斷的犯罪。神的聖靈可能已使你開始感覺到你需要神,然而你還是繼續違犯神的律法。

 

也許你會認為你沒有問題,因為你的背景很好;也許你的父母是基督徒,如果他們是,你的一生有一個很好的開始,可是當你違背你父母的神的時候,想一想你現在到底在哪裡?

 

或者你可能說︰“關於宗教問題我想得不少。”如果你真的想了,為什麼你沒有實行出來呢?為什麼你繼續的悖逆神?或許你會說︰“我每逢禮拜天都去教會。”但這樣就使神對你的看法有所改變嗎?有些人上教堂為的是要體面,看起來比別人好,也許你也是這樣。

 

或許你對宗教不太認真,但是你為什麼會這樣?神很公正的管理這世界,有一天他還要審判這世界,正如聖經所說。我認為這樣的情形是很嚴肅的,你不能夠再馬虎下去。

 

或許你以為有好的品格就可以贏得神的贊許,但是沒有一個人能用這贏得神的贊許,只有他才能使一個人變好,所以沒有一個真基督徒敢在神面前誇口。

 

或許你會為你的過犯找理由,說是你的環境或你的個性迫使你犯錯,但是這樣沒有用,因神聖潔的本性使他懲罰罪人,你完全符合那條件。可是我不認為你真的相信你自己的理由,想想如果有人偷了你的錢、燒掉你的房子,他若說他是不得已的,你不會相信他吧﹗然而這就是你不順服神時所說的那種理由。

 

你看,我跟你一樣是一個平凡人,而我還能為你的理由提出答辯,想想神豈不更能對它們提出答辯嗎?──有一天他會的。有一天你會死,而那只是審判的開始,神已經定好一個日子,那時每個人都要站在基督面前接受審判,他要召喚所有真基督徒進入一個完美和榮耀的天堂,但是他要把惡人送進他為撒但及其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出。

 

你是罪人,千萬別弄錯。如果你停留在現在的地位,耽於罪中抵擋神,那麼有一天地獄之門將把你關進去,到那時你就無法轉向神,因為你將永永遠遠的失喪。你現在就需要轉向神﹗

 

參考經文

 

1、“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五十五6─7)

 

2、“……現今正是尋求耶和華的時候……”(何十12)

 

3、“因為神不偏待人。”(羅二11)

 

4、“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三10─11)

 

5、“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

 

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2─23)

 

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二十五46)



耶穌能赦免人的罪﹖

聖經告訴我們神是聖潔而人是有罪的。罪造成了一個深淵阻隔雙方,人性不論有多好都不能建立橋梁。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且「罪的工價乃是死(永遠與神隔絕)」(羅馬書6:23)。

罪意謂什麼呢?它不只是單單撒謊,偷竊或是行為沒有道德。罪基本上是一種態度。它是一個人偏行自己獨立的道路,對神漠不關心。它是與神缺乏關係或是相交。聖經清楚地把罪定義成達不到神的標準,就是他本身完美的義。罪通常顯現在自我為中心,一種對神任性的態度或是對神漠不關心。

試想你的意志就是你生命的寶座。只有你或神能坐在那寶座上。如果你說:「我是我自己生命的主;我要照著我的意識去行事」,那你就是罪人。如果基督是坐在那寶座上,你就已經接受了基督為你的罪付出的代價,且他已把你帶入一個與他在一起的關係

聖經教導我們,耶穌基督是神為罪所預備的唯一救法。在舊約裡,以色列人帶著生畜到祭司為他們罪的祭物。這些生畜必須是完美,毫無污點與瑕疵的。生畜被宰殺後,祭司把它的血撒在祭壇上,做為個人罪孽的暫時遮掩。

這獻祭瞄繪了神所預備的一個將要來臨的特別的「羊」耶穌基督。他的血不只是能暫時遮掩人的罪,也能永遠把它們洗盡。神差他的獨生兒子,那沒有罪的,毫無污點與瑕疵的,獻上自己把血撒在十字架上,為使我們的罪得以赦免。

經文說道:「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通過他的兒子,神溝通了與人之間的深淵。他應許我們可以藉著主耶穌基督,來認識他和與他相交,從現在直到永遠。這是神話語最寶貴的真理。


追求聖潔應用

    有一次讀到一位宣道士寫的一篇文章,講到他的園子裡有一棵小樹,樹上的葉子有毒。當時,他有一個年幼的孩子,這個孩子抓到甚麼都往嘴裡放。所以為了安全起見,他很自然地就把這棵樹拔掉。可是,這棵樹的根很深。不久,它又長了出來。所以,這位宣道士不得不常常到園子裡拔樹。他沒有辦法除根,只好每天到園子裡察看,一發現這棵樹長了出來,立刻就拔掉。住在我們裡面的罪就像這棵樹一樣,需要常常清除。我們需要不斷地向罪死。

 

歐文約翰警戒我們,說︰

 

    我們必須每天在每件事上向罪死。除非罪的勢力不斷地被消減,它是不會死的。我們一放鬆,它就會乘機療傷,卷土重來。我們必須隨時隨地儆醒,留意罪勢力的一舉一動。我們不論是在甚麼情況下,或是在盡義務,或是工作,或是談話,或是退休,或是貧困,或是享樂,總之,我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與罪惡鬥爭,不要讓它得逞。我們只要一不小心,就會深受其害;任何的錯失,任何的大意都是危險的。

 


    真信徒啊,要堅持滅絕罪身和操練聖潔,在這兩方面繼續努力下去。既然我們有最好的統帥,耶穌基督的領導,有最好的保惠師,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有最好的確據,就是上帝的應許,還有最好的結果,就是永恆的榮耀,讓我們依靠上帝,繼續打那美好的信心之戰吧。

 

    你是否同意追求聖潔,對罪說「不」,對上帝說「是」是值得的呢?你曉得遵行上帝的旨意的喜樂嗎? 你嘗過跟隨耶穌的喜樂,體會他的軛是容易的,他的擔子是輕省的嗎?你知道這種喜樂不屬於你, 而屬於你那「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是他使你「甘心樂意為他而活」嗎?(<海得堡要理問答>, 問1)你聖潔嗎?

 

    柏克斯給我們提出一些聖潔的特徵,作為參考,叫我們查驗自己是否有真聖潔。中包括︰一個真正聖潔的信徒,會羨慕上帝的聖潔,聖潔會影響他的整個人,包括他的心思和意念,他的言語和行為,總之,他的裡裡外外都會被聖化。而且,這人總是在不斷地追求更高層次的聖潔。他恨惡汙穢和罪惡,也為自己的罪惡和汙穢憂傷。

 

    這雖然是一個令人畏懼的標準,但卻是合乎<聖經>的。毫無疑問,我們每個人都差得很遠。要緊的 問題是︰我們是否正在努力追求擁有這些聖潔的特徵呢?

 

    或許你會這麼說︰「誰夠格呢?」(林後2︰16)

 

     保羅的回答是︰「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林後3︰5)

 

    你願意成為聖潔嗎?那麼,你就必須跟基督一起開始。你想在成聖的路上不斷地前進嗎?那麼,你就要住在基督裡。其實,成聖不是通往基督之路,基督乃是通往成聖之路。在基督之外,是不可能聖潔的。故此,無論是哪一個聖潔特徵的標準,都足以定我們的罪,叫我們下地獄。追根到底,聖潔不可能僅僅是一個標準而已,聖潔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在基督裡的生活方式。信徒逐漸成聖表明他已經與基督聯合,因為沒有基督,人是不可能聖潔、順服的。然而在基督裡,是在「唯獨恩典」和「唯獨信心」的前題下,上帝召我們,要我們追求聖潔。「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立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130︰34)

 

    加爾文說︰「由於我們不可能在聖靈做成的聖潔之外認識基督,所以,信心與敬虔的態度是分不開的。」

 

    說實在的,基督、聖靈、上帝的話語、聖潔、恩典和信心都是分不開的。願你這樣為自己禱告︰「上帝啊﹗求你在基督裡賜下恩惠,使我因著信,今天願意追求聖潔,不是為了積德,而是出於感恩之心。求你藉著基督的寶血、聖靈和你的話語使我成聖。」

 

    你也要學習馬欽芮,像他一樣祈禱,說︰「主啊﹗願你使我成為聖潔,盡可 能達到一個得蒙赦免的罪人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