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8日 星期一

正統教義的根基(2)-信仰的標準

 

    教父們認爲信仰的標準(The rules of faith)是一種信仰告白,它是捍衛教會的教導,抵抗異端的一篇教義。這是一篇簡要的教義,以信經的方式記述基督教的基本教訓。

1. 洗禮儀文

   

在初早期教會,洗禮起初是奉耶穌基督的名施行,並强調基督是「從大衛的後裔而出,由童女所生,在彼拉多任內受難,父叫他從死裏復活,坐在上帝的右邊,將來他要來審判。」

最早的基督徒既然是猶太人,就不必再聲明相信上帝。他們只要表白相信耶穌基督就够了。不過,使徒後的教父們逐漸以三位一體上帝的名施洗。主後130至140年間,全體教會才使用三位一體上帝的儀文(即「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施洗」),而外邦人進入教會就須要他們承認信仰告白。

2. 古羅馬信條

   

我們發現在主後348年,安巴拉城的馬克拉首次引用這信條。如非努也曾在主後四百年引用過。學者同意這信條比其他任何信條爲早,認為它起源約在主後一百年,或早在主後第三世紀初已出現在羅馬教會中。這古老的信條這樣記述:「我相信全能的父上帝。我相信耶穌基督爲父的獨生子,爲我們的主:靠著聖靈,由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被釘十字架,且埋葬了:他在第三天從死裏復活;他升天,坐在父的右邊;將來從那裏他要來審判活人與死人。我相信聖靈,罪得赦免,身體的復活。」

       

3. 從古羅馬信條到現今的使徒信經

   

現今的使徒信經與古羅馬信經並不完全相同。使徒信經增加了一些告白。我們很想追問這些改變是如何産生的。直到第五世紀羅馬教會才開始使用使徒信經爲洗禮的信條。不過,當教會與亞流主義起衝突時(第三世紀初),便改用尼西亞信經。這是因爲尼西亞信經的記述很詳細,足以抵抗亞流主義。

三個世紀之後,羅馬教會再改用使徒信經:在洗禮時、在崇拜時都使用使徒信經。當時的使徒信經記述如下:「我相信全能的父神,天地的創造主;我相信他的獨生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是由聖靈懷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的手下受害,被釘十字架,死了而且埋葬了;他下到陰間;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了,他升到天上並坐在全能的父神右邊;將來他還要再來審判活人與死人。我相信聖靈:聖而大公的教會,衆聖徒的交往:罪得赦免;肉體的復活;以及永生。阿們。」(翻譯自拉丁文原稿。和今天各教會所使用的一樣。)

4. 使徒信經內容之討論

   

這裡主要是談論使徒信經與古羅馬信經的分別。

第一段,加添了「天地的創造主」。其目的是要對抗諾斯底派,因為該派別把真神上帝與創造主(demuirge,「創世主」)完全分別開來。他們認爲「創世主」才是世界的創造主。

第二段加上「由聖靈懷孕」這句話。這是在主後357年出現的。由教會多位監督所作的信經引用進入現今的使徒信經,因它與路加一章三十一、三十五節相符合。他們寧可用「由」(英文:of,希臘文:ex)童貞女馬利亞所生,而不用「藉著」(英文:through, 希臘文:dia)童貞女馬利亞所生。這是爲了要清楚說出基督道成肉身之事實,並避免幻影派所說之危險。「受害」與「死了」這些字也被加上去。目的是要使它顯得更完整而已。「他下到陰間」這句話在古羅馬信條中沒有,是在主後450年被加上的。它是根據聖經和第一世紀信仰之背景而加添上去的。意思是指基督在未復活之前,先下到死人之境界。

第三段:「大公」加在論述教會之部份。這大約在主後450年出現的。「我相信聖而大公的教會」。這指明有一個普世性的教會,而不是指羅馬天主教的意思。全世界不管那裡有基督徒,那裡便有基督的教會。「肉體的復活」在初期教會就被使用,以便抵抗馬吉安主義與諾斯底主義。不過,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却喜歡用「身體的復活」這句話。最近這幾個世紀,教會也喜歡用「身體」這個字。

    藉著以上的討論,我們知道了洗禮信條的來源。也知道洗禮信條在以後如何逐漸發展成爲使徒信經與尼西亞信經。這些信經指出當時教會所面臨的兩個問題:

(1)既然說有聖父與聖子,那又怎能說只有一位上帝呢?

(2)耶穌既然是上帝的兒子,那麽他怎能又說是馬利亞的兒子呢?

爲要解答兩個問題,後來在教會之間起了許多討論和爭論。

 

正統教義的根基(1)-正典聖經

 

1. 正典聖經之形成

   

初早期的教父們承認舊約的權威、也知道有四福音書及保羅著作之存在。當時在正典聖的形成過程中引起三方面的討論:

(1)  出現了一些受爭議的書卷,阻礙了正典聖經之形成:當時有些使徒後期著作,諸如黑馬牧人書(Shepherd of Hermes)、巴拿巴書信(The book of Barnabas)﹑革利免書信(The letters of Clement of Rome)、彼得啟示錄(The Revelation of Peter)、保羅行傳(The Acts of Paul)等都被認爲與使徒著作有同等的價值。在另一方面,直到主後第四世紀中,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後書都未被列入西方(以羅馬教會為中心)所用的聖經。只有從第四世紀底,教會才開始使用「正典」這個字去形容那六十六卷被公認的經書為正典。

(2)  正典的形成也遇到一些外來壓力:馬吉安(Marcion)删掉凡不支持他看法的書,並自編一本“正典"。穆拉多利斷片(The Canon of Muratorian, 主後170年),也編成一部“正典"聖經,但却不完整。別西大譯本(主後第二世紀末),要作叙利亞教會的“正典"聖經。孟他努派(Montanists)曲解一些聖經,要將他們的解釋和看法列入使徒教導權威之內。諾斯底派(Gnosticism)意圖抽取一些聖經想證實他們的異端思想。在這些壓力下,教會似乎“被迫"制訂新約正典聖經。稍後也有許多不同的“正典"意見陸續出現,所以教會就要决定那些書卷應該被列為正典。

(3)  正典聖經之鑑定:面對各不同的正典意見,教會就要決定正典的條件應該有那些元素,藉此決定那一本書可被列入或被排出正典。教會運用兩種鑑定法。

a. 歷史性的鑑定:教會相信基督將傳福音的使命托付給使徒,所以教會肯定使徒的權威,先要查究那些著作是否由使徒所寫,或是否與使徒有密切的關係。若有,他們的著作便可與使徒的著作列爲同等的基準。

b. 內在的鑑定:他們考究著作的內容,是否屬靈、是否合乎正統教會的教導,是否值得列在使徒著作的地位上。

2. 正典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

   

新約之書卷被認為是上帝所受默示的,正如舊約之書卷是受默示一般。起初,默示被認爲是那聖潔的著作者處在一種被動的地位,並在靈感的狀態下而寫作。雅典教會的安哥拉說,當先知正在說預言時,其靈魂正如一隻笛子。游斯丁說,先知正如一隻古式七弦琴一般,被聖靈當作琴撥動敲彈。愛任紐卻拒絕上述的看法。他不認為新約的著作者完全處在被動的地位。當時一位教父,馬提亞說,先知不必處在靈感狀態中說話。俄利根也說,新約的著作者各有各自的文體特色,因爲他們有不相同的個性。俄利根也堅信新約聖經毫無錯誤。

   

3. 新約正典形成之時期

   

我們必須明白新約正典的形成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多次被教會公認,並被列入於禮拜時宣讀的正典之固定書目中。我們可以說,約在主後二百年時,新約正典的基礎已確定。雖然後來决定新約正典的工作仍繼續未斷,只是新約正典的範圍越來越能確定。教會第一次決定新約正典爲二十七卷是在主後367年亞他拿修的第三十九節期書(主後383年羅馬會議正式承認亞他拿修全書目)。最後是在主後397年的三次北非洲會議中承認了亞他拿修所列的正典,即是新約的二十七卷。

 

2022年4月17日 星期日

蘇格拉底(Socrates, 主前470-399年)影響神學家之思想

    蘇格拉底是古希臘著名哲學家,他的思想深遠的影響後來的時代。他有兩個方面的思想可以在後來的基督神學家中找到。

    蘇格拉底在道德方面認爲絕對的知識就是絕對的良善。他說,明確的知識必産生良善的行爲。邪惡的行爲是由無知而來。美德是可施教的。美德本來就存在人的裏頭,只要人加以指導或引發,便可獲得。

    蘇格拉底在討論神觀時,認為雖然神是人的肉眼所不能看見,但神是美德的創始者。神管理自然界,他也引導人類生活。只要人享有神的智慧,人的靈魂便享有神部份的性情。人的靈魂脫離身軀之後,其靈魂是永生不朽的。

    在初早期教會,許多教父的思想帶有道德上的特色,相信是受蘇格拉底的影響。亞歷山太革利免雖然是受柏拉圖的影響比較多,但是他也受蘇格拉底的影響,認為有了知識就會有良善。當時基督教異端諾斯底派(Gnosticism)更加高舉知識,認為知識和良善同為一。另外,殉道者游斯丁還說蘇格拉底實際上是一個基督徒(在象徵意義上) 。

    初早期教會許多神學家常認為蘇格拉底爲一位道德模範者。

 

 

新約聖經帶來的信仰

    耶穌和使徒的教訓,影響了初早基督教教父們的思想。基督教認為新約的教訓是舊約所發展出來的果子,成了基督教真理的標準。當時教父們從三個方面作神學表達:

1. 耶穌是誰?

   

    初期教會教父們為了抵抗諾斯底派、以便尼派、亞流派,就深入思考「耶穌是誰?」

   這個問題。當時他們根據新約的記錄肯定地表達他們的信仰:

(1)馬太說明耶穌真正啟示了上帝(太11:27)。他來是解釋上帝的律法(太5:22,28,34,39),並擁有赦罪的權柄(太9:6)。他死之前,建立了新約(太26:28)。

  

(2)馬可指明耶穌是彌賽亞,也擁有赦罪的能力(可2:5)。

  

(3)路加指明耶穌是罪人的朋友(路4:16;5:8;7:37;19:1;23:39)。

  

(4)約翰認為耶穌是安息日的主(約5:9;9:14)。他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道成了肉身(約1:14)。他應許要繼續與他的信徒同在,並要再來(16:22)。

  

(5)依照符類福音(Synoptic gospels)三位作者來看,拿撒勒人耶穌是先知,是大有能力的。他們又認為耶穌是人子,降世是為了人的需要。

  

(6)四福音書記載說,耶穌是摩西與所有經典所預言的那一位(約5:39,46)。他的日子是亞伯拉罕所喜歡看見的(約8:56)。

  

(7)耶穌地上的言行,成爲保羅信息的根基(林前2:2)。耶穌是榮耀的主(徒4:33;林前2:8)。保羅認為耶穌是第二位亞當,是人類新聯盟的元首(羅5:12;林前15:45-49)。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之先(西1:15),也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西1:15)。他與上帝同等(腓2:6)。

   

(8)根據希伯來書,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爲祭司(來5:6)。他是那條又新又活的路,信徒可以直接的進到上帝面前(來10:20)。

   

(9)按照彼得看來,耶穌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靈魂的牧人,是房角石,是那位義的代替不義(彼前1:19;2:6, 25;3:18)。彼得曾說:「耶穌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太16:16)。

 

   以上這些新約的思想,在基督論的發展上,給予了初早期基督徒充分的基礎。

2. 耶穌的使命是什麼?

   

    與基督的位格這教義有密切關係的,就是他在世上的工作。耶穌的工作包括贖罪、稱義、建立教會等觀念。在初期教會,有許多神學爭論都始源於這些觀念。

    (1)耶穌完成了贖罪的工作:耶穌捨命成為多人的贖價(可10:45)。他設立聖餐時曾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爲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耶穌預言他的死是甘願的,是代替的(太16:21)。保羅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15:3),而且,保羅傳福音的主題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架」(林前2:2)。基督之死是義的代替了不義的,因為「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加3:13)。他的死也是為了救贖的(彼前3:18)。他是一次被獻就擔當了多人的罪(來9:28)。依照啟示錄看來,基督的死是救贖的,羔羊的血使我們洗去罪惡(啟1:5;7:14;22:14)。羔羊這象徵是一種代替的、受苦的、憐憫和慈愛等的意思。依照約翰看來,基督為義者,完成了兩件任務:拯救我們脫離罪惡,以及成為我們與天父之間的中保(約壹2:1)。

    (2)耶穌使人稱義:稱義是一種法庭上的舉動,宣告人無罪。上帝因基督的緣故白白宣布不義的人爲義人,這是憑著信心而獲得。唯獨因信,人領受那由基督所獲得之義(加2:20;3:3)。這並不是說,上帝承認信心有功勞。不過,信心是條件。出乎信,意指按照恩典(羅4:6),因信而得上帝的義,但是只有在基督裏方能獲得。若離開了基督就得不著。因此信徒被宣告為義人,乃是因基督的緣故。稱義從贖罪而來,基督的死成為了挽回祭。從稱義生出和平、成聖以及新生命(羅5:1;弗5:25)。

    (3)耶穌建立教會:符類福音曾提及上帝的國度,或天國。天國降臨的工作,就是靠著恩典的方法、藉賴聖靈的大能,在人心裏作那重生的工作。天國的性質要看人心的情况而定。簡單而言,天國乃是基于赦罪之經歷,也就是基于上帝的愛在信徒心中作主。這裏所講的信徒是指那接受他的恩典、樂意順服他,並事奉他的人(太4:17;13:44)。雖然耶穌差派門徒,並答應要組織教會,然而,組織教會之事,卻任憑歷史去發展那外在組織之型態(也就是說,教會之組織型態可按不同的需要而定,有長老制﹑會督制﹑會眾制等)。

3. 耶穌設立兩個聖禮

   

    初早期教會堅持耶穌只設立兩個聖禮:洗禮及聖餐。當然,以後教會還是時常為這兩個聖禮爭論,認為還有其他的聖禮。但是,今天的基督教會還是堅持有這兩個聖禮。

   (1)洗禮:在主耶穌未設立洗禮以前,猶太教早已有施行洗禮的儀式。不過,耶穌所設立洗禮之意義,猶太人或施洗約翰等洗禮之意義不同。主的洗禮,必須奉「耶穌的名」(徒8:16)或奉三位一體上帝的名施洗(太28:19-20)。有關洗禮,新約聖經還有許多其他的引證(林前6:11;12:4;林後13:13;羅15:16,30)。

   (2)聖餐:關於聖餐,有傳統式的儀文(參看林前11:23以下,還有符類福音書中的記載)。聖餐與基督教之教訓、認罪等都有直接關係。在教義發展上,東西兩方教會均認為聖餐是恩典的工具(媒介物)。

 

上帝的選民-聖子的買贖

   我們還是用教會建造禮拜堂的比喻來說明。有了建築師的設計圖以後,接著是購買材料,這也是上帝在建造他教會上所要做的。上帝的兒子買贖了他的選民,就是上帝指定要他作為教會肢體的人。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說:他們的責任就是餵養上帝的教會,而後他說這教會就是上帝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廿:28)。

    一些初代教父主張,基督將此贖價付給撒但,於是就將選民贖了回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就是承認撒但在蒙揀選的罪人身上有主權,顯然這是一個錯誤,撒但並沒有此主權。事實是,當人犯罪的時候,上帝好像審判官,斷定人行罪而判其入獄,撒但好像那看監獄的人;基督來了,捨命作某些囚犯的贖價,而基督付上代價是給那位審判官,審判官接受了那些贖價,就釋放那些被買贖的人。這樣,那些罪人就從黑暗的權勢中遷到他愛子的國裏(西一13)。

    關於贖價的謬解,目前有一種頗為流行的說法,就是基督不但用他的血買贖了選民,也買贖了所有的人,他讓每一個人自己決定是否要接受因基督的死而得救的恩典。此說法對於救主為他自己子民死的愛來說,是完全不公平的。要知道,基督之死的能力,足夠拯救所有的人,可是我們必須強調,基督用他血所買來的人,不能在魔鬼的權勢之下;他的愛一定使所有他所買贖的人,在基督裏,並且成為信徒。這並不是出於外在的強迫,乃是由於內在的感召。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好牧人要見到每一隻他所捨命而得回的羊,都要回到他的羊圈。

    聖經往往以最高的形容詞表露他對教會的愛,例如上帝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你的牆垣常在我眼前」(賽四九15~16),這裏所用的詞句是溫柔又剛強的,上帝為他教會的愛,在他兒子用寶血買贖教會的事上達於頂點,當我們看到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每一個被買贖回來的人都要說:「他是愛我,為我捨命」(加二20),教會都將異口同聲的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五8~10)。信徒在教會中將常唱:

      試看主頭、主足、主手,憂愁慈愛與血並流;

      如此愛憂自古焉有?荊棘反成榮耀冕旒!

 

 

2022年4月16日 星期六

時代論神學發展歷史

 

我們特別討論時代論神學是因為它對當代的華人教會影響極深。在西方,時代論神學只吸引一小圈子的教會。

被指作新約「時代」一詞的,是希臘文的oikonomia,共用過二十次之多,都是指一家之內的管理、控制、服事、計畫等等。從上帝的方面看,那是指上帝對這世界(是祂的「家」)的計畫和時候(弗一10,三2;西一25);從人方面看,則是指他的受託和責任。

早期教父有論到上帝對世界的計畫。特土良(Tertullian{\LinkToBook:TopicID=1150,Name=Tertullian})為反對黑摩格林對物界的了解,而指出上帝對世界百物不同層次的關係(Adversus Hermogenem 7.3; 4.1; 33; 34)。

但成為神學界一個獨立題目來討論的,最早始於十八世紀的作家,如柏累(P. Poriet)、愛德華滋(J. Edwards{\LinkToBook:TopicID=399,Name=Edwards, Jonathan})及華滋(I. Watts, 1674-1748)。到了十九世紀中葉,達祕(Darby{\LinkToBook:TopicID=339,Name=Darby, John Nelson 達祕})把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變成解經和講道的主題模式。司可福(Cyrus Ingerson Scofield, 1843-1921)更透過《司可福聖經》(Scofield Reference Bible,1909第一版),把時代論與聖經本身結合起來。使時代論成一神學體系的,是美國達拉斯神學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創辦人、院長兼神學教授卓化(Lewis Sperry Chafer, 1871-1952)的功勞。

今天華人教會不少是相信時代論的,這種現象除了透過達祕的弟兄會宣教士,《司可福聖經》及函授課程、書刊,及司可福成立的「中美洲宣教差會」(Central America Mission)推動下,最主要的助力還是由於歷年不少華人教牧是在達拉斯神學院受訓,特別是早期較具影響力的華約翰(J.F. Walvoord),及潘特哥斯(J. Dwight Pentecost)的門下,他們學成後,不少在華人神學院擔任教書或華人教會牧會工作;時代論就這樣傳揚在華人教會。

 

教父時代之異端

    所謂異端,是打著基督教招牌,竊用聖經某些話語,再加以歪曲甚至竄改﹔或者,把某人 的著作及其思想,奉為經典甚至信條。當時的主要異端學說如下:

年代 (公元)

異端派別 

學   

一至二世紀

諾斯底派(Gnosticism)

希臘文原義是「知識」,是一個哲學系統,建基在希臘哲學之上,是徹底的二元論,他們強調物質是惡的,靈魂是善的,靈界與物界處在永恆的對抗之中。正因此,最偉大的神是不可能創造這個世界的,所以在他們的哲學系統裡,建立了一系列的愛安(Aeons),這字的意思是「發出物」,它們是從至高的神發出來的,至於 至高的神,則是完全的靈體。至於舊約所提的是藉由上帝而造,表明上帝是次等的神。

二世紀

馬吉安派(Marcionites)

拒絕接受舊約,並反駁即使是靈意化亦無法將舊約與基督徒扯上關係。主後160年,自己編訂了基督教最早的正典書目,包括了路加福音的節錄本,和十卷保羅書信,卻沒有教牧書信。這一舉動激勵了教會正典的形成。他的神學思想記在《對比論》(Antitheses);在此書中,他把舊約與新約的思想作個對比,以顯出舊約之非和新約之是。可惜他的作品沒有一本留存下來,因此他的立場,要從反對他的人的作品來重建,而論之最詳者,首推特土良(Tertullian)的五卷《反馬吉安》(Against Marcion)。

二世紀

孟他努派(Montanism)

孟他努主義的信仰,嚴格說來都是合乎聖經的, 如︰

1.承認聖經各卷;

2.重視聖靈能力;

3.相信預言是上帝繼續對教會說話的形式;

4.強調主再來的迫切;

5.極嚴苛的道德要求;

6.聖職人員必須有聖靈的恩賜。

此派與主流教會的落差在於︰主流教會努力落實使徒的傳統,孟他努宣傳一種新的預言;主流教會努力建立內部的機制和組織,孟他努強調聖靈即興的引導;主流教會嘗試建立聖經的權威,以作教導與生活的依歸,孟他努卻說啟示以新預言的形式不斷繼續。最後,孟他努派的跟隨者不斷增多壯大,使主流教會備受威 脅。此孟他努主義的興衰起落,成了日後靈恩運動的一個模式。

四世紀

亞流主義   (Arianism)

亞流的教義是以上帝絕對的獨特性及排他性為起點。這位上帝不可能把祂的本性與任何別位分享,不然的話,創造者與受造者之間的鴻溝就不存在了,其結果必是落到多神論(Polytheism)的陷阱去。亞流至高無上的上帝是為父的上帝,不是三位一體(Trinity)的上帝。子是受造的,是父神本於祂的旨意和能力而造出來,因此子不是「沒有起頭」(亞流特別反對 亞歷山大主教的一句話──「永遠的父,永遠的子」)。亞流當然是看子為一個特別的受造者,也就是說祂是父最早創造的,為要執行其餘的創造 (Creation)之工。子是受造的,正因為萬物不能接受上帝直接的手,因此在亞流而言,基督的主要角色乃是上帝創造之工的僕人,以及在較次要的位置上,是上帝示(Revelation)的媒介。

四至五世紀

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

流行於西方教會的苦修 (Asceticism)運動中,伯拉糾是其中的領袖之一。他的神學思想有幾個特性︰強調人性是豐足無缺,不受亞當墮落(Fall)的影響,可以成就上帝的旨意;否認原罪(Sin)的罪咎(Guilt)或敗壞由亞當(Adam)傳給人類;受了洗的基督徒,均需有最高的道德及靈性操守,過完全聖潔的生活,因為 這是神的命令;恩典不會,或很少給予我們內在能力去活出蒙上帝喜悅的生活。後來泛指一切只強調人為的努力、善行及功德,而忽略恩典、信心或屬靈重生之教義。

 

2022年3月24日 星期四

地獄—上帝的憤怒

    《馬太福音》37節:「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憤怒呢?』」

 

    主耶穌對地獄的形容是:「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9:48)

 

    這樣的論述是來自《以賽亞書》6624節:「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

 

    而在《啟示錄》更是用「火湖」來形容地獄:

 

《啟示錄》1920節:「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啟示錄》2010節:「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啟示錄》2014節:「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2015節:「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示錄》218節:「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這樣的描述是要讓人看見上帝的憤怒如同火一般,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警告:「因為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12:29)

 

    《詩篇》7821節也說到:「所以,耶和華聽見就發怒;有烈火向雅各燒起;有怒氣向以色列上騰;」

 

    由詩人這樣的描述讓我們看見「火」是上帝的怒氣表徵,也讓我們感受到地獄是充滿上帝怒氣的所在!

 

     《希伯來書》的作者更是說到上帝怒氣的可怕:「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10:25-27)

 

    既是如此,我們如何能避免上帝的怒氣呢﹖就是要在主耶穌的遮蓋下悔改與認罪,得上帝的憐憫!正《詩篇》32157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

 

    這也告訴我們人不願意悔改與認罪就無法靠主耶穌脫離上帝的憤怒,永遠與上帝隔絕就是處於「地獄」的狀態!而魔鬼和其僕役會永遠在地獄火湖之中,就是永遠拒絕上帝的憐憫,所以才常在上帝的憤怒中!

 

    若是我們有主耶穌的恩惠,就會體會到:「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篇30:5)

 

 

 

 

 

地獄—失去靈魂

 

    《馬可福音》836節:「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

 

    有許多人以為地獄是「將來」的事情,其實是地獄是「現在」的事情!只要人與上帝的連結失去,就是在地獄的狀態,不用等到肉體的死亡之後的靈魂出竅!因為靈魂或是生命是與上帝連結的關係!

 

    而上帝與人的連結不是靠人的好行為,而是要靠耶穌基督,也就是上帝的兒子。《約翰一書》512節說:「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這是基督信仰中很重要的宣告,是「生命」與「死亡」(或是「天堂」和「地獄」)的差別!然而這樣的狀態差別,表面上是上帝給人自由意志選擇;但實際上是上帝恩典的作為,是上帝使人的意志得自由,人才可以選擇透過主耶穌與上帝連節。

 

    然而若沒有上帝恩典的作為,人是沒有自由的意志,是被罪惡與死亡挾制的意志,是會選擇悖逆上帝,就是不接受透過主耶穌與上帝連節的呼召。

 

    人能選擇過主耶穌與上帝連節,是聖靈不可抗拒的恩典!而這恩典使我們從「地獄」到「天堂」,是所謂的拯救之恩,也就是「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