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3章7節:「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憤怒呢?』」
主耶穌對地獄的形容是:「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9:48)
這樣的論述是來自《以賽亞書》66章24節:「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
而在《啟示錄》更是用「火湖」來形容地獄:
《啟示錄》19章20節:「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啟示錄》20章10節:「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啟示錄》20章14節:「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20章15節:「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示錄》21章8節:「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這樣的描述是要讓人看見上帝的憤怒如同火一般,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警告:「因為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12:29)
《詩篇》78篇21節也說到:「所以,耶和華聽見就發怒;有烈火向雅各燒起;有怒氣向以色列上騰;」
由詩人這樣的描述讓我們看見「火」是上帝的怒氣表徵,也讓我們感受到地獄是充滿上帝怒氣的所在!
《希伯來書》的作者更是說到上帝怒氣的可怕:「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10:25-27)
既是如此,我們如何能避免上帝的怒氣呢﹖就是要在主耶穌的遮蓋下悔改與認罪,得上帝的憐憫!正《詩篇》32篇1、5和7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
這也告訴我們人不願意悔改與認罪就無法靠主耶穌脫離上帝的憤怒,永遠與上帝隔絕就是處於「地獄」的狀態!而魔鬼和其僕役會永遠在地獄火湖之中,就是永遠拒絕上帝的憐憫,所以才常在上帝的憤怒中!
若是我們有主耶穌的恩惠,就會體會到:「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篇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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