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6日 星期六

天主教的信仰準則

1.  「…羅馬教會所用的信經,它是凡相信基督者所必須同意的信條,又是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的穩固根基。」

 

「真理和法規包括在聖經中,並包括在使徒從基督口裏,或由他們自己而來的傳統中…接納並尊崇全部新、舊約…以及信仰和道德的諸般傳統…。」

「…古老的武加大譯本…應被認為可靠的…。」

 

「…為母的教會(即羅馬教會)-惟獨她有判斷聖經的真諦並解釋聖經的權利…。」

「我堅持有煉獄,其中所拘留的靈魂可得信徒幫補之助。照樣,我堅持那與基督掌權的聖徒當受尊敬和呼求,他們也替我們向上代禱;他們的遺物也當受尊敬。」

「我堅持應有基督和終身為處女之上帝的母親以及其他聖徒的像,並應予以適當的尊敬…。」

 

「我又堅持基督將赦罪之權留在教會中,使用赦罪,乃是對基督徒最有益的。」

「我承認神聖、使徒、大公的羅馬教會,為眾教會之母,我宣誓應許真實服從羅馬的主教,他為使徒之首聖彼得的繼承者,並為耶穌基督的代理者。」

「我又不懷疑地接受並宣認由神聖教條和普世會議,尤其天特會議所規定所宣佈的諸事…。」

【信經】

天主教接受教父們的延續,認定並接受信經。早期教父運用信經的扼要條文對付異端,並以這些簡要條文,作為信徒信仰之規範。到天主教時,這些信經大部分作為儀式用途,它在眾教會中成為共同的話和字句,被表達和宣念。除了尼西亞康士坦丁堡信經之外,尚有使徒信經和亞他那修信經。

【聖經和傳統】

天特會議教令,將聖經和傳統並列為一切施拯救的真理,和道德法規的根源,牠們是從前藉著眾申言者在聖經中所應許的福音,由上帝的兒子主耶穌基督首先親口宣佈,再吩咐使徒傳給萬民。上帝是新、舊約的作者,議會接納並尊崇全部新、舊約,而信仰和道德的諸般傳統,牠們是由基督親口所說,並由聖靈傳授,一脈相傳的保存在大 公教會中的。此外旁經被列入舊約的正典。

【聖經的版本和使用以武加大譯本為可靠】

武加大譯本被認為年代悠久,在教會中得到批准,所以公眾演講、辯論、講道和解釋被認為可靠。

【教會有判斷聖經的真諦並解釋聖經的權利】

任何人不可依賴自己,扭曲聖經,擅自解釋聖經,以求符合己意,以致違反聖潔為母的教會,及教父們所一致同意的,惟獨她有判斷聖經的真諦並解釋聖經的權利。

【堅持有煉獄、向聖徒呼求並尊敬其遺物】

堅持有煉獄,當向與基督掌權的聖徒尊敬和呼求,聖徒的遺物也當受尊敬。這是五世紀中教會天主教化之後,即有的傳統實行。

【尊敬基督、馬利亞和聖徒的像】

這乃是一種圖像奉拜,在五世紀中期之後,即在天主教會內被施行。天特會議在此將其正式列入信條,供人遵守。

【教會有赦罪之權】

此亦是天主教會中歷史的傳統,人犯罪可向神父認罪,而教會卻得著這種赦免之權,並認為使用此權行使赦罪,為對基督徒最為有益。

【服從羅馬的主教──教皇】

這是主教制度之下的產物,羅馬主教即羅馬教皇。羅馬教會為眾教會之母,其地位重要高過其他一切教會,而羅馬教皇地位更凌駕一切其他的主教之上,信徒應真實服從,在此正式制定成為遵守的信條。

【接受並宣認神聖教條、普世會議和天特會議】

接受並宣認由神聖教條和普世會議所規定及宣佈的諸事,尤其是天特會議所決定的一切事項。這些神聖教條和普世會議乃由歷史傳統遺留下來,到天特會議時作一個總結,信徒必須遵守,在此制訂成為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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