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家加爾文(Calvin, 1509-64)在他所寫的基督教神學著作《基督教要義》中對「敬虔」有精確的了解,這著作最原初的題目是「敬虔的總綱和救恩教義中必須知道的」。(The whole sum of piety and whatever it is necessary to know in the doctrine of salvation)
在《基督教要義》的最後拉丁文版本
中,加爾文指出他努力寫這書的目的是要「通過維持純正的敬虔教義,讓教會得著益處」。換言之,加爾文寫作這本系統神學的書籍,不僅是要讓人在理智上或內在
意識上認識教義的內容,更是要召喚那些閱讀這些教義的人產生敬虔的意向,從而歸向上帝和從上帝那裡得著益處,成為「更好的人」,在信靠上帝、順服上帝和敬
拜上帝的層面上更上一層樓,基於這個「更好」的目標,加爾文稱呼他向讀者闡明的教義為「敬虔的教義」。
對加爾文來說,神學必須在思想和生命中實踐出來,神學知識與敬虔生命是不能分隔的,不敬虔的生命會引致不敬虔的神學;相反,敬虔的生命當然會影響人的理智思想能力(特別是關於上帝的知識的辨思能力)。
由於敬虔與知識的關係這樣密切,加爾文指出敬虔是一種備受讚賞的心態,它是任何正確認識「上帝的知識」的先設條件,只有存著敬虔的態度,人才能夠正確和安全地談論上帝。也因為這樣,加爾文使用「敬虔大綱」形容正確的神學知識是最適切不過的。
所以,「敬虔」是研究神學的人,不可缺乏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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