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熱心榮耀上帝的虔誠和正統人士,一看到那向來憎惡良善和殺人者,不願世人得救,永不止息地撒各種稗子在主的田裡,以求將麥子擠住時,便深感悲痛。在上帝教會中,真是從最初便有異端稗子自這源頭發出來,用許多方法曾經毀壞而且繼續毀壞人類靠基督所得的拯救;再者異端稗子,既然是壞種和不良份子,便自然從基督正統大公教會的健康身體上被割去了。但晚近那惡者既叫羅馬的主教們極其自大,產生了各樣不法及反福音的新奇,便甚至叫他們將西方若干國家從基督正統教會奪去了。不僅如此,而且羅馬的諸教皇又時常按照他們的幻想,不加審慎地推行絕對的合一,用各種方法,要使那在東方照教父們所傳授的正統信仰而行的基督正統教會,也陷入他們的錯誤中。
二,是以,如現任羅馬教皇利歐第十三,當去年六月受任主教五十週年慶時公佈一道通諭,達世界各君各民,藉此他也邀請基督正統,大公,和使徒的教會與教皇聯合,並認為這種聯合,人惟有以他為普世教會的最高教皇,屬靈及屬世的最高統治者,和基督在地上惟一的代表,以及諸般恩典的施與者,才能獲得。
三,無疑基督徒的心都當渴望教會合一,尤其是全正統教會,既為真敬虔精神所激勵,便遵照我們的救主神人基督建立教會的目的,熱誠渴望在信仰的獨一標準上,並在教父所傳給我們屬使徒教理的根基上,使教會合而為一,“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2︰20)。因此她在每天公共禱告中祈求主聚集分散了的人,召回從真道走迷了的人,這真道就是惟一能以領人來到世人的生命,上帝的獨生子和道,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約14︰6)面前的。所以,只要羅馬的主教一決永決地撇棄那“私自引進”他教會的,反福音的,惹起東西教會悲慘分裂的一切新奇,並且回到那既是由上帝聖教會的代表們為求反對異端者而在聖靈裡聚集已釐定信仰的純正教訓,因而是在基督教會裡具有普世和永遠至高權的七個神聖大公會議的基礎上,那麼,我們這基督正統教會,照著這種神聖的渴望,是常常準備好了去接受任何合一建議的。正統教會用著作和通諭繼續向教皇的教會接連表示了這一點,但也清楚地表明了,該教會多麼久固執其新奇,而正統教會卻遵循基督教九世紀以前神聖及使徒的遺傳和制度那時西方教會同有此心,並與東方教會聯合那麼便是多麼久空談合一了。因此,我們一直緘默到如今,沒有理會教皇的通諭,認為向充耳不聞的人說話,乃是無益的。然而,教皇的教會從某一時期起,已放棄說服和商討的方法。他們使我們驚奇困惑,竟已開始使用那欺詐者搖身一變而為基督徒使(林後11︰13)的方法,以牢籠較簡單的正統教基督徒,將喬裝為正統教士的神甫差派到東方來,又發明各種其他詭計,以求達到偷羊的目的。我們因感到受了神聖的責任,所以發表這道主教長和議會通諭,以求保衛正統教信仰和敬虔,深知“遵守真教條,乃是每個善人的責任,尤其是那些一向被上帝認為配作指導者的責任”(Photius, Epistle, Ⅲ, ξ10)。
四,如前所云,基督神聖,大公,正統,使徒的教會所抱具神聖和衷心的渴望,便是要分裂的各教會與她在一個信仰標準上合一;但是沒有這種信仰的一致,便不能達到所渴望的教會合一。教皇利歐第十三雖然也承認這真理,卻陷入顯然的自相矛盾中︰他在
一八九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的通諭中,一方面說,真實的合一在於信仰的一致;另一方面又說,甚至在合一之後,每一教會仍舊能夠持守她的教義和教條的定義,就令它們是與教皇教會的定義相左的。這種說法真是令人詫異。因為在同一教會內,一部分會相信聖靈從聖父出來,而另一部分相信聖靈從聖父和聖子出來;一部分用灑水洗禮,另一部分用浸禮;一部分在聖餐中用有酵餅,而另一部分用無酵餅;一部分將餅和杯分給人,而另一部分只將聖餅分給人,在在明顯是有矛盾存在的……
五,無論如何,若要使教會合一的虔誠渴望得以實現,便必須首先建立一個共同的原則和基礎;而除了福音和七個神聖大公會議的教訓以外,便無所謂健全的,共同的原則和基礎。所以我們要復返於東西教會在分裂前一向所共守的教訓,竭誠知道真理,尋求那時遍及東西,“屬於一體”,獨一,神聖,大公,正統,使徒的基督教會所信的,並且堅固地,完整地,不變地持守它。若是一個人誠懇地追求上帝的榮耀過於自己的榮耀,他便負了神聖和義不容辭的責任,用虔誠的精神,去糾正那為後代所增減的一切,並認為他若傲慢地執迷不悟,便要在基督至公的審判台前受到嚴重的清算。我們所說的,絲毫不是指到崇拜儀式,聖詩,或聖禮服等類的事,這些事如今雖然跟往昔一樣,彼此仍舊有差別,但是絲毫也不傷損信仰的實質和一致;我們所指的,乃是那些與上帝所傳授的信仰教理,並與上帝所指令的教會行政法規有關的根本差異。聖阜丟斯也說,“在不關信仰,也並不偏離大公教會教令的事上,即如不同民族遵守不同儀式和風俗,一個知道怎樣下正確判斷的人,便會斷定說,那些遵守某種儀式的,沒有行錯,而那些未曾接受這種儀式的,也並沒有破壞律法”(Photius, Epistle, Ⅲ, ξ6)。
六,誠然,為求達到合一的神聖目的起見,假如東正大公基督教會萬一歪曲了,或不再持守那在九世紀以前為東西教會全體所宣認的一切,她便早已準備好去滿心接受這一切的。並且,假如西方人士能夠從聖教父和由上帝所聚集的大公會議的教訓證明那時遍及西方的正統羅馬教會,在九世紀以前當使用信經時有那附加(係指將“和子”附加於原來的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或是用了無酵餅,或是接受了煉獄之火的教理,或是以灑水禮代替了浸禮,或是接受了永為童女馬利亞無原罪受胎說,或是倡導了羅馬教皇的屬世權柄,不能錯誤,和絕對說,那麼,我們便再沒有可說的了。但是,反過來說,假如像那些喜愛真理的拉丁人自己也承認的,東正大公基督教會顯然堅守了古代所傳下,由那時東西教會共同宣認古代的教理,而西方教會則用各種新奇將這些教理歪曲了,那麼,雖孺子皆知,那達到合一較自然的道路,乃是西方教會要返回古代的教理和行政;因為信仰並不是隨時代和環境變遷的,而是各時各地雷同的,如經上記著說︰“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眾人之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4︰4-6)。
(以下七至二十都是摘要)
七,指摘西方教會自九世紀起開始將“和子”一辭加入大公會議所承認的信經中。這一辭曾為教皇利歐第三於八○九年所申斥,並且多經挫折,才於十世紀或十一世紀之初,得以在羅馬正式加入於信經中。
八,說教皇伯拉糾(Pope Pelagius)認為三次浸入水中,乃是主的命令;並且浸禮在十三世紀仍流行於西方;再者意大利的古老教堂中所保存的聖洗缸,也為浸禮作見證。教皇的教會後來才私自引進灑水洗。
九,指摘教皇的教會,自十一世紀起,在聖餐中用無酵餅,代替有酵餅。
十,說大公教會看聖餐中所賜的餅酒,是在祈求聖靈臨格禱文後,由教士祝謝而成為聖了,後來教皇的教會標奇立異,認為一引用主的話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的血”(太26︰26-28),餅酒便被祝聖了。
十一,指摘教皇的教會自九世紀起,違反主的吩咐,大公教會的成規,以及古代羅馬許多正統主教明顯的禁令,不將聖盃分給平信徒。
十二,說大公教會依照聖經和使徒遺傳,只求上帝施恩,使在主裡睡了的人得蒙赦免和安息,但教皇的教會自十二世紀以降,創立煉獄火,聖徒額外功德及其分配等等說法,而將其掌管之權加於教皇一身,並創立在一般復活和審判之前,義人得完全報答的說法。
十三,指出大公教會只承認上帝超自然的獨生子,是無原罪由聖靈從童女馬利亞所生;但教皇的教會晚近創立了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無原罪受胎教義。
十四,從教父和首八個世紀的大公會議證明羅馬的主教從來沒有被認為是教會的最高權威和主腦,每個主教是自己教會的主腦,而只服從普世教會的議決為不能錯誤的,連羅馬主教也不能例外。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教會惟一的頭。再從聖經證明教皇派所謂使徒彼得是羅馬的教會的建立者和第一任主教之說,是毫無歷史根據的。在耶路撒冷的使徒會議中,彼得是以平輩身份出席的。他又曾受保羅的嚴重指責。至於教皇派以彼得為教會磐石所根據之引語(太16︰18),遺傳與教父都認為這是指彼得那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之真實信仰(太16︰16)而言。保羅也只認耶穌基督為教會的磐石(林前3︰10,11)。教父們照著使徒遺傳也都如此主張。末後說到羅馬的教會的主要建立者不是彼得,而是保羅的門徒(徒28︰25;羅1︰9;15︰16;腓1︰13)。
十五,教父們將特權歸給羅馬的主教,認他在平輩主教中居首位,只是因他作帝國首都主教的緣故。迦克墩會議將同樣特權歸給羅馬帝
國新都
君士坦丁堡的主教。大公教會的教條或任何教父,從未暗示羅馬的主教是普世教會的首腦和不能錯誤的審判者,或彼得的繼承者和耶穌基督在地上的代表。
十六,指明利歐第十三說東西教會在阜丟斯之前均服從羅馬教皇,乃屬妄誕;其實那時東方教會和非洲,西班牙,高盧,日耳曼,不列顛的教會都是獨立自主的。只當有特別需要時,教會才召集普世會議。
十七,教會歷史證明在首八個世紀期中東正教會從未承認羅馬的主教為至上。又引證大巴西流致撒摩撒他的主教猶西比烏書中的話,表明東方教會不受西方教會轄制。當九世紀時羅馬的主教尼古拉第一藉重偽克利免集(Pseudo-Clementines)和偽伊西多爾文獻考(Pseudo-Isidore’s Decretals)而唯我獨尊,君士坦丁堡的主教長阜丟斯起而保衛東方教會的自主權,終因尼古拉驕橫,以致釀成分裂局面。
十八,教皇的教會如今雖然承認上述文件為偽作,非但不迷途知返,反倒變本加厲,冒天下之大不韙,晚近竟敢宣佈教皇是不能錯誤的。東正教只承認上帝的兒子,是在地上惟一不能錯誤的。甚至教皇所引為根據的彼得,也曾三次不認主,並且兩次被保羅斥責為未按福音的真理而行。教會史上有教皇裡比留(Liberius)在四世紀曾署名認可一個亞流派的信條;有佐息末(Zosimos)在五世紀曾認可一個異端信條,否認人有原罪;有維吉流(Vigilius)在六世紀因持錯誤意見,而被第五次大公會議定罪;又有和挪留(Honorius)既陷於基督一志說的異端,便在七世紀被第六次大公會議定為異端分子,而且這議決是為繼承他的諸教皇所承認的。
十九,西方教會開明人士屢次起來抗議新奇教理,並主張返回原始教會制度,即如十五世紀的康士坦思會議(Council of Constance)和巴塞爾會議(Council of Basel),十七世紀加利坎的(Gallican)神學家,和十八世紀日耳曼的主教們所行的。在十九世紀科學和批評時代,德意志的神學家和教士於一八七○年反抗教皇不能錯誤的新奇教義,而從羅馬分離,成立了舊天主教會(The Old Catolic Church)。
二十,從以上論據可見東正教為基督獨一神聖,大公,使徒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而羅馬教會乃是標奇立異,改竄教父著作,並錯解聖經和大公會議諭令的教會。
二十一,這些由我們所簡短提出論教會信仰和行政制度又嚴重又牽強附會的新奇,乃是教皇的教會所引入的,而教皇的通諭對它們顯然故意緘默不提。這些新奇是有關教會信仰和行政制度的要點的,並且顯然是違反首八個世紀的教會情形的,以致它們使所渴望的教會合一不能實現。每一個虔誠的正統教信徒一看到教皇的教會,仍傲慢地執迷不悟,並不棄絕那異端的新奇,而回到基督獨一神聖,大公,使徒的教會她在那時也是其中的一份子的原狀,以致她對合一的神聖目的毫無貢獻,便人人心中充滿了無以言形的憂愁。
第三十三節 東正教代表洛桑宣言
我們從上節已見到東正教對天主教合一的號召,報以懷疑敵視的反應,但從本節卻可知該教會對復原教所提倡的合一運動,予以同情與合作。這是一則由於她明知復原教不懷將之合併的野心,二則由於後者對她所遭的厄運深表關切與同感。所以她派遣代表參加一九二七年洛桑第一次世界信禮大會(The First World Conference on Faith and Order at Lausanne)。東正教會代表於大會閉幕前第四日( 八月十八日 )早全體會議中,由他們的領袖推雅推喇的大主教勒爾曼阿斯(Archbishop Germanos),將用英文寫成的宣言呈交大會。
在這宣言中東正教代表對大會已準備就緒的“論教會的信息”一報告表示贊成,但對“論教會的性質”和“論教會共同的信條”兩報告則否;因他們認為後者乃由妥協而成,而在信仰和良心的事上他們認為是無妥協餘地的。他們的這種精神非但是值得人尊重,而且是十足令人佩服,因為他們在本地遭遇逼迫時,業已屢次表現了這種精神。
他們認為不能妥協的,就是若要有一個合一教會,便必須大家承認除聖經以外,使徒遺傳也是上帝的啟示;個人的信仰必須取決於全體教會對信仰所給的定義;原來的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是惟一的大公信經,七次大公會議的教義定義有不可動搖的權威。
以上是他們在宣言中對“信”所發表的立場,他們對“禮”也發表了類似的立場。關於大會在準備中的“教會的牧職”一報告,他們堅持基督設立了分為主教,教士,執事三級的牧職;而關於大會在準備中的“聖禮”一報告,他們堅持聖禮的七個數目,及東正教對它們所瞭解的意義,性質,和效果。
因此他們認為合一尚非其時。然而他們表示願意在社會和道德領域內合作,並主張信禮相同的各教會先謀合一,作為全教會合一的先聲。最後他們保證,雖然教義不同,但同信一基督,並求聖靈引領,將來達到合一。
全宣言措辭委婉,充滿友善精神,一方面宣佈東正教的信禮立場,另一方面讓合一之門仍舊開放。
簽名於宣言之後的,有普世主教長區,亞歷山太主教長區,耶路撒冷主教長區,居比路大主教區和希臘教會,塞爾維亞主教長區,羅馬尼亞主教長區,保加利亞教會,波蘭教會,俄羅斯教會,和佐治亞教會的各代表。
此宣言發表後,由大會會長布仁特主教(Bishop Charles Henry Brent)發言稱,大會目的不在立刻求達教會合一,而在交換意見,記錄同點和異點,所以他感謝東正教代表的坦白宣言;又稱大會的報告力求坦白,避免妥協,並希望東正教代表如大會其他代表彼此開誠布公去研究對方的相反立場。
東正教代表宣言中對各點的立場,最後都載在大會的各相關報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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