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後四五一年迦克墩大會(The Council of Chalcedon)後,東方教會聖靈論主流明顯走向亞他那修及加帕多迦三教父的觀點,與救恩論深入結合,朝神祕主義(Mysticism)的方向發展,強調信徒能藉著聖靈與上帝合一(union with God),最終全人屬靈(become spiritual),達到成上帝(theosis, deification)至高境界。
事實上,二十世紀東正教知名神學家梅恩鐸夫(John Meyendorff)也認為,第四世紀大公教會對聖靈的看法,已經點明聖靈論與救恩論密切相關的特質;因此東方教會聖靈論在亞他那修及加帕多迦三教父之後,就不重在發展教義概念,但是關於信徒與教會對聖靈的經歷,卻著墨日深。
今天在其他東正教重量級學者如維爾(Timothy Ware)、洛斯基(Vladimir Lossky)、夫洛若夫斯基(George Florovsky)以及士每曼(Alexander Schmemann)等人的著作中,純粹探討聖靈論概念式教義的篇幅,除了東西方教會至今仍爭論不休的『和子』(filioque)議題外,大多不脫《尼西亞—康士坦丁堡信經》的範疇,以肯定聖靈的神性並強調聖靈與父、子同質為主。
因此,東方教會在靈修觀念和靈歷強調上,一般都比西方教會明顯並普遍。而且在這種奧祕主義色彩極為濃厚的神學架構中,修院主義(monasticism)的原理,就是藉著禱告,使追求者能達到基督徒生活的最終目標:有分於上帝 (participation in God),並藉著在聖靈中與得榮基督的相交而致成神。這種將聖靈論與救恩論深入結合的神學與實踐,與東正教認識聖靈的身位息息相關。
洛斯基就曾在說到聖靈的身位時,強調東方教會相信『父、子、聖靈在身位上絕對的有別,在本質上也同樣絕對的同一』洛氏的說法,顯示東方教會認為聖靈雖在身位上與父與子有別,但在本質上根本就是同一的。我們因此不難明白,東方教會救恩論能反應新約聖經所啟示之成上帝的真理,完全是因為他們相信藉著屬靈的交通,與父、子同一的聖靈就能將完整的三一上帝交通到人的裡面,使人經歷從榮耀到榮耀的變化(林後三18),至終能完全像祂(約壹三2)。這項看見的確搆得上聖經啟示的水準。
研讀教會歷史的人皆知,西方神學及教會史的著作中,素來有輕視東方教會神學發展及神學水準的傾向。例如,西方教會神學界普遍認為,第八世紀的大馬士革約翰(John of Damascus)已是東方教會最後一名神學家。他們甚至認為大馬士革約翰除了將教父神學略作整理髮揚以外,根本毫無創意和貢獻可言。
東方神學發展在十世紀後停滯不前,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也是東正教神學界應該思索並檢討的問題。但中世紀時期西方神學敝帚自珍,排斥東方神學的心態,也阻止彼此交流、相攜進步的機會。因此,如今在西方神學界與深受西方神學引導之華人神學界,若對東方神學應用性的聖靈論與救恩論感到陌生,甚至抱持敬而遠之的態度,實在是一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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