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理史的職責,簡單地說,乃是要敘述教理史的起源,並追溯到後來的發展與改變;或是按史伯格(Seeberg)所說︰“教理史乃是要讓我們看到,教理怎樣
形成,及在發展的過程之中,怎樣因那一時期的教會的註解而有新的形式。”我們可以從以下三方面來看教理的歷史︰一是“假設”,二是“內容”,三是“從某一
立場而有的觀點”。
一、“假設”教理的可變性
第一個也即最主要的假設,就是教理的歷史在教會之中是有改變的。事實上,在教會歷史的過程中曾經有許多改變。那不變的就不會發展,因之,也就不能有歷
史。基督教神學總是認為教會的教理,一方面是很堅定不移的,然而在歷史的過程之中,仍然經過了許多的變化,因為有了新的要素,就會使教理變得更豐富。因
之,我們認為教理有歷史,因為是有進步,這種看法是站得住的。
然而羅馬天主教的看法,卻不一樣。羅馬天主教常認為他們不變的教理比基督教的教理更優越。紅
衣主教吉朋(Gibbons)曾如此批評基督教的教理說︰“以不變的聖經教訓來支持不斷改變的教理,這種看法是站立不住的。”他又為天主教的教條辯護說︰
“天主教的教條與以往的完全一樣,毫無改變。”(我們先祖的信仰,11、87頁)
威爾馬(Wilmers)也是以同樣的語氣來為天主教的教條辯護,他說︰
“基督教凡是所啟示的教義都是不變的,因為教義包含了教訓或律例,乃是為全人類所定。沒有任何一條教條可以隨意由人增減;也沒有任何一條基督所賜的教理,
可以在歷史中有不同的解釋。”(《基督教手冊》第67頁)
天主教的作者總是說︰教會不能形成新的教理,我們只能將一次所交付給聖徒的真道傳遞給後人。
天主教論聖經中的教理
那麼羅馬天主教對於教理史的看法是怎樣構成呢?因為教會若是不能有新的教理,因為教理從起初已經交付給我們,一次交託給聖徒的真道都已經包含在天主教的
傳統之中了,所以不能再有新的教理被加上,也不能有所改變;而且教會本身才是對於神啟示真理無誤的註解,因之,也只有天主教會有權宣揚這個教理;如此就不
會在信徒之中生出懷疑,並能更積極地對於真理有所認識。古時是如此,今天也是如此。因此,天主教的教義並沒有發展史;我們也可以說,天主教並沒有教理史;
如果說天主教的教理有發展的歷史的話,也不過是個人主觀地對教理的瞭解與看法的不同。以上是天主教對於教理史的觀點。
有一個羅馬天主教徒,名為奧譽
(B.J.Otten)的作者,在他的《教理史手冊》(第三版)中說︰“所謂教理史必須先預先假定(假設)所啟示的真理在客觀方面看來,是永遠不會更改
的;然而,在主觀方面,人們對於教理的理解上是可能有進步的。”(第一卷,第2頁)
天主教對教理史的看法
羅馬天主教曾經長期輕視教理史。尼安德(Neander)說︰“有一位近代的神學家,即德國的黑米(Hermes)曾指出︰教理史是一門特別的學問,一
定預先假設有發展,有改變的事實,這也完全指明天主教的看法錯誤。為了這個原因,黑米覺得要在講學時特別開一課教理史的課程。”(《基督教教理史》第一卷
第8頁)
天主教作者皮他維(Petavius)是第一個羅馬天主教的作家,曾指出教義發展的理論,然而他的著作並沒有被天主教的上級所接納;因之,他只好
改變他的看法。但較後來的作家,如默樓(Moehler)與紐曼(Newman)提倡教義發展史時,就被更多的人接納,但並沒有被全部天主教上級所接納。
紐曼認為,上帝在最初所交付我們的真道,不過是象初發芽的種籽,並沒有完全茁長。這初期的真道曾如種籽那樣被撒在教會之中,雖並未完全茁長,卻遲早會長大,
所以在歷史之中逐漸地成為完全長成的教義。
這種新的看法,最初曾受到教會當局的反對,但逐漸地也受到更多的人所接納。最後,教會當局也要來測驗一下此種看
法,終於也認為此種逐漸成長的教義是神所啟示的真理,因之是無誤的,也蒙教會當局所認可。各種看法雖受許多天主教的作者接受,但天主教的上級並沒有完全接
納。
教理機體上的發展
對於教理史第二個假設,乃是認為教會的教理在機體方面是會逐漸發展而形成的;雖然有時教會的領袖們,在努力要瞭解真理的道途上,往往會進入死巷,或是在
追逐幻影,或是加入外來的思想,甚至於全教會有時也可能會有錯誤;然而上帝的特殊啟示,乃是對於上帝的知識以及對於基督救贖之認識,不斷地啟示出來。教會在尋
求真理的知識時,乃是按照上帝的旨意而來認識他。教會也受著聖靈的引導,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的靈,所以教會若是有聖靈的引導,就會不斷地看到真理的發展。教理
史並不一定是年代表,也不一定只是將各教會的教理記載下來而已。教理史卻是逐漸地成長,而且是完全瞭解教會本身的性質;因之,教理史必須預先假定是教會教
理的發展史。
逐漸進步的發展
假如以往的教會曾假定說,因為宗教生活常有改變,所以常需有新的教理,每一個時代都當有自己的教理,將舊的教理丟棄,重新寫作新的教理以配合本時代的人
的靈性光景,那末,我們就不可能有教理的歷史了。我們應當如此假定,教會雖然在尋求真理的途徑之中,曾有差錯;但是因有聖靈的指導,最終仍是走上正路,因
而得以形成純正的教理。我們甚至也可以說,如同改教時代的光景,雖然完全脫出天主教,然而並沒有完全與古時的教義分開,改教者們雖然將當時天主教的許多錯
誤的地方改革,但他們並沒有完全拒絕古時教父們的教訓,甚至於經院學派中純正的教義,也被接受;所以甚至於改教時代有極大的變動,我們也不能說他們完全與
以往的教理隔絕。
二、“內容”
教理不僅是歷史唯一的資料
雖然教理史最主要的是討論教會的教理,但並不是說完全不涉及教義的發展與形成的過程。雖然某些教義並沒有完全被教會所接納,但在討論教理史時,我們也會
加以批判。我們不能將教理史的範圍,只拘囿於尼西亞大會(Council of
Nicea)起,到我們今天採用信經的大會為止的期限,如果我們要研究教會教理最早的起源,必須從使徒時代的教父,以及所領受的特殊啟示為起點。我們必須
提及以下三方面對於教理史發展的過程︰首先我們必須包括當日的信徒對於教義的討論,雖然並沒有得全教會的通過,卻是一般人所接納的;其次也當包括那些未被
教會認可的,與教會主要教理略有不同的真理;最後也當包括將來所要形成的教義,以至於有助於形成更豐富的神學教理。因為我們在研究教理史時,並不單是注意
到機械化的組織,卻是注意到有生命的成長;所以我們必須要提到教理形成的步驟,使我們看到更好更豐富的效果。
對教義爭辯的考慮
所以,在我們研究教理史時,我們不能忽略外在的歷史;研究教理史決不能忽略當時教會對異端的爭戰;這種神學思想上的爭辯,是產生教理的主要動力;因此也
對於教理的形成有決定性的影響。研究正邪的爭端,雖然對我們並沒有什麼造就,但是對於幫助我們瞭解教會教理的一方面,是絕對必須的。在教會歷史中對教義發
生爭端時,就有了各種不同的意見與看法;有時會產生不同的教義,與純正的教理有所不同,這樣終於產生了不同的宗派。甚至於這些從純正教理分出去的教義,對
於教理史的研究方面,也非常重要;正因如此,使我們對於教理的形成,更能近乎真理。
三、觀點
教理史雖不能忽視外在的事實,即各種不同的觀點,對於教理形成所產生的影響;但我們必須注意,教理史主要職責乃是要指出神學思想怎樣在全教會中發展並形
成;所以我們必須研究從上帝自己所啟示的真理中發展出來的真理。黑格爾(Hegel)與包珥(Baur),雖然他們的觀點或哲學並不配合基督教的思想,但他
們所用的方法論,對於教理史很有貢獻,因為他們認為教理的發展與形成是受著一種內在的律所控製。我們在後面論到各種教理的難題時,可以看到教理髮展與形成
的各步驟中,確是有邏輯上必然的過程。一般講來,在我們研究教理史時,從教理的歷史中常顯出有合理的,也就是合邏輯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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