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浸派反對天主教,又不容於路德的信義宗和慈運理和加爾文的改革宗。自從經歷了閔斯特(Munster,1533AD)那激烈重浸派的革命和暴亂。所有重浸派的跟從者,不論是激烈重浸派的分支還是和平的寂靜派的分支,都分散各地,並且遭受逼害。
1536AD荷蘭神父門諾西門(Menno Simons,1496-1561), 因閱讀聖經而反對天主教,並且辭去神父。他信守聖經,教導因信得救,高舉聖經是信仰和生活獨一的權威,反對以教會的傳統為權威,主張回復新約教會的樣式。 他認為信者才能受洗。他主張效法基督的愛,教導和平,不抵抗,不以惡報惡、拒絕發誓等。他倡導自由教會,廢除一切圖像,認為教會儀式應當簡單樸素。
他為了逃避殺害而周游四方。他以新約教導人,也整合了重浸派信徒,洗去那激烈重浸派的啟示和革命色彩。他的跟隨者後來被稱為門諾派〈Mennonites〉。
門諾會堅持下面的教導:
第一: 教會是由一群悔改、決志受洗和跟隨耶穌的人所組成;
第二: 和平無抵抗主義(Pacifism):相信和平、愛心和饒恕。不當兵,反對任形式殺人,免得奪取他人得救的機會;
第三: 過 分別為聖的生活:跟隨耶穌,做美好的見證,道德標準高,常能影響社會而不被污染;
第四: 否認原罪,反對嬰兒受洗;
第五: 反對國家治理教會,但信徒卻在不違反聖經原則底下順服;
1693年,瑞士門諾會領袖雅各阿曼(Jacob Amman,1656-1730AD)認為門諾會已經漸漸偏離了門諾西門的教導,特別是閃避(shunning)曾被驅逐出教會的人,不再像從前荷蘭重浸派一般嚴謹地避開。阿曼認為要嚴格實施閃避,甚至拒絕同配偶吃住,直到對方悔改。
1693年阿米希派(Amish mennonites)正式分立。他們被視為保守的門諾會,嚴格拘泥於字句。由於在瑞士不受歡迎,一些阿米希人移居美國,最初散居於賓夕法尼亞州,現今在美國約有十八萬信從,分散在美國的22州及加拿大。他們以拒絕汽車及電力等現代設施,過著簡樸的生活而聞名。
現今全世界約有130萬門諾會信徒,有堅守傳統到接納現代科技等各種不同的分支。設有世界門諾會聯盟即門諾會互助促進社(Mennonite Central Committee),以緊急救災和長期扶助出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