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流和亞他拿修都是從亞歷山太教會出身的。亞他拿修是副主教,亞流是長老。
亞流引用許多過去的觀念。有些來自撒摩撒他的保羅。亞流也反對形態論神格唯一說。有關基督的地位,他取俄利根的思想接納次等說。
當時亞流有雙重的目的:
第一、要與教會站在同一立場,為要保持羅格斯基督為一個個別獨立者。
第二、要與神格唯一說站在同一立場,堅持一神論的原則。為了維持這兩個目的,他過份也強調基督次等說。教會看出如果他那樣作會危害基督的神性。亞流主義便自然地產生了一種異端,把基督置於次等(subordination)。
亞流可算是一位聰明又實際的教師。他將自己的教訓一節一節地寫出來。這樣,人人可以誦唱他的教訓。當他努力也表達基督的位格時,他便引用一個“第三實體”(the third nature)觀念──「半
神半人」。這位基督,不只是人,也是半神。基督實在是神,不過,不是與聖父同等。他說聖父與聖子在本質上是有區別的。他也指出聖子與世人的不同。聖子是被
造者。他否認聖子與聖父同永恆的觀念。他認為聖子在未有時間與空間以前被造。藉此,他就能調解被造的世人,並且他能將上帝顯示給世人。因為這個緣故,上帝
就賦予他有一種特別的榮耀。依亞流看來,聖子不是上帝,但聖子卻有神性。
亞流說,為人的耶穌成為有神性。耶穌是一個有限者。亞流堅持一神論,以致他沒有給基督全神的地位。他留給基督的地位乃是半神,或是中間神。
亞歷山太監督亞歷山太反對亞流的看法。主後321年,在亞歷山太城所舉行的大會中,他將亞流革職,並把亞流趕出教會。但亞流有許多追隨者,例如尼哥美地亞的優西庇(Eusebius of Nicodemia)與該撒利亞的優西庇(Eusebius of Caeserea)等。教會感到不安。君土坦丁皇帝看到這種情況,便在主後325年召開尼西亞第一次大會。與會者有三百十八位監督。其中有亞歷山太監督與亞他拿修副主教。亞他拿修在亞流爭論中,成為一個正統派最有力的戰士。這次大會,有三組人員參加。第一組贊成本質同一(homoousia)派,人數最少,但信念很堅強。第二組是亞流派,以尼哥美地亞的優西庇為首。第三組的人為中立者。他們赴會的動機,是希望雙方和解。會議結果是亞流的思想被棄絕。本質同一說被接納。因此,以後尼西亞信經說「聖子從父的本質出來,是出生的,不是被造的,與父出自相同的本質。」
亞他拿修善於辭令,成為尼西亞大會的發言人,使佔少數的本質同一派在大會上能戰勝那有影響力的亞流派者及半亞流派者。亞他拿修的主要思想有:
(1)若基督與聖父不是同永恆,不是同本質同等的話,我們便將敬拜一個被造者。他說,亞流所講中間者或半神的觀念,是不適當的。
(2)我
們必須堅持基督有完整的神性。他說,聖子從太初就已存在。聖子不與聖父離散。聖父與聖子的關係,正如泉源與那從泉源所流出的流水之關係一般,也正如河水湧
出於泉源而不與泉源分離一般。照樣,聖子與聖父也不分離。聖父與聖子雖有兩個形式及兩個名稱,但卻不能分離。因此,我們必須主張聖父與聖子同永恆,同等。
聖子在本性上、在起源上,都與一切被造物不同。但他卻與聖父有相同的本性。他用來描述聖子的字眼是同本質(homoousia)。
(3)亞他拿修使用上述的思想,建立基督完整神性的教義。他的教義堅守一神論,並陳明三位一體的真理。根據這樣的思想,他主張應向基督禱告,並奉基督的名施洗。藉著基督,罪得赦免。基督有這種救贖的特性。
(4)亞他拿修認為聖經與信仰之標準,可作為一切教訓的權威。他堅持說,尼西亞信經之教訓與聖經相符合。
當尼西亞會議時,本質同一派獲得勝利。但會議結束以後的六十年間,教會中還是充滿紛爭。主後328年,亞他拿修被委任為亞歷山太監督。後來尼哥美地亞的優西庇,在主後325年推羅的會議中控告亞他拿修,這時亞他拿修被革職,還被放逐。雖然後來獲准歸回,卻在主後373年逝世。
尼
西亞會議之後,亞流派逐漸走入異端。東方教會起初有一大群人不信本質同一論。但是在該撒利亞的巴西流,拿先斯的貴格利,和尼撒的貴格利等三人之有影響下,
許多人再次歸向本質同一論的看法。安波羅修成為西方教會有力的領袖。他也接納亞他拿修的看法。在這種情況下,亞他拿修的看法──一個神性而有三個位格的上帝──便在教會裏被確立起來。
主後325年,
尼西亞信經僅說「我們相信聖靈」。當時一些人對聖靈的看法有許多不同的解釋。聖靈被認為是一種能力,是一位被造者或是有如天使般的存在者。亞他拿修在他晚
年時說,聖靈不可能是被造者。假如聖靈是被造者,那麼便有一種不同本性的存在進入神性了。聖靈好像聖子,必須本質同一(同本質、同實質、同性情)。對以上這種看法,有馬其頓的監督表示反對。不過,在主後362年亞歷山太的一次會議中(亞他拿修主持那次會議),亞他拿修所主張的解釋得以順利成立。
當
時許多神學家均一致同意亞他拿修的看法,接納聖靈為一個有位格的神,與聖父、聖子一樣。亞他拿修逝世之後,在君士坦丁堡第二次大會時,聖靈被宣認與聖父、
聖子同等。聖靈的工作被解釋為基督救贖工作之完成與運用。聖靈與聖子所不同的是:聖子是被生的,被差遣的,聖靈是從聖父與聖子之間而發出的。
拉丁的神學家多數站在亞他拿修這一邊。他們高舉神性之統一,並三位一體在位格上有分別。希拉利(主後367年)引用約翰五:25,指出位格的區別。約翰五:25記載說:「聖父賜給,聖子領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