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 星期四

本罪與原罪如何分別

 

 

在神學語境裡,「本罪」與「原罪」常常被交替使用,但其實兩者有些細微的差異。


1. 原罪(Original Sin

  • 歷史來源:由奧古斯丁(Augustine)在與伯拉糾(Pelagius)的爭論中系統化提出。
  • 定義:亞當犯罪後,全人類因與亞當聯合而承受的「罪的狀態」。
    • 包含兩個層面:
      1. 罪責(guilt:亞當的罪算在全人類身上。
      2. 敗壞(corruption:人類的本性被罪玷污,有犯罪的傾向。
  • 重點:原罪是「繼承的狀態」,與個人行為無關。

2. 本罪(Inherent Sin / 本性的罪)

  • 中文神學用語:在漢語神學傳統裡,「本罪」通常用來指「人本性中的罪性」。
  • 定義:指個體裡面因原罪而來的「罪性」,即使未行出罪,也已經存在於人性深處。
  • 特徵
    • 是人「與生俱來」的內在敗壞。
    • 是一切「實際罪」(actual sins)的根源。
  • 重點:本罪更強調「個人內在的罪性」,是原罪在個體生命裡的具體顯現。

3. 兩者的區別與關聯

  • 原罪:強調全人類普遍承繼的罪的狀態(因亞當墮落)。
  • 本罪:強調這個狀態在個體生命裡的表現(人本性的敗壞)。
  • 關聯
    • 原罪是「源頭」,本罪是「流出來的狀態」。
    • 原罪像遺傳下來的疾病,本罪就是這疾病在每個人身上的具體症狀。

總結

  • 原罪:亞當犯罪後,全人類共同承受的罪責與敗壞(「普遍的狀態」)。
  • 本罪:這罪的狀態在每個人裡面的具體存在(「個人的罪性」)。

 

什麼是本罪

 

 

1. 聖經角度

聖經多處講到人「生來」就在罪中:

  • 詩篇 51:5:「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 羅馬書 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 這裡所說的罪,不單指我們後來的「行為之罪」,而是指人一出生就帶着的「罪的本性」。


2. 神學角度(傳統上稱為「原罪」)

  • 本罪 = 原罪,指人類因亞當的墮落而承受的「罪性」和「傾向犯罪的本質」。
  • 它不是單一的錯誤行為,而是一種深藏在我們內裡的「叛逆傾向」,使我們天然地抗拒上帝、以自我為中心。
  •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指出,本罪使我們「全人敗壞」,即心思、情感、意志都受罪玷污,人無法靠自己歸向上帝。

3. 靈修角度

  • 本罪是內在的根:它像樹根一樣,產生出各樣「外在的罪行」(偷竊、驕傲、說謊等)。
  • 本罪是持續的掙扎:即使信徒已得赦免,仍會在今生與本罪的傾向爭戰(羅 7:18-19)。
  • 本罪提醒我們需要救主:若人能靠自己除去罪,就不需要基督。但正因本罪無法自拔,我們才迫切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

總結
「本罪」就是原罪,指人類自亞當墮落後,與生俱來的罪性與敗壞本質。 它不是單一的過錯,而是使人傾向於背離上帝、自我中心的根源。
👉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基督教強調「重生」:因為我們不只是需要行為的修正,更需要「新的生命」。

 

面對罪的五個屬靈步驟

 

 

「面對罪的五個屬靈步驟」,幫助我們在信仰裡更有方向地回應「本罪」:

1. 承認與認識罪

  • 不逃避、不合理化,而是誠實面對自己的罪(詩 32:5)。
  • 這一步是「謙卑」的開始:知道自己無法靠自救。

2. 投靠基督的赦免

  • 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贖,祂的寶血能洗淨一切罪(約壹 1:7)。
  • 這是罪得赦免的唯一根基,而不是靠行為。

3. 真實悔改

  • 悔改不只是「後悔」,而是轉向(metanoia),心意更新、行為改變(徒 3:19)。
  • 赦免必然帶來改變,否則只是「口頭悔改」。

4. 倚靠聖靈爭戰

  • 聖靈幫助信徒在軟弱中站立(加 5:16-18)。
  • 每日操練禱告、讀經,讓聖靈引導我們脫離再陷入罪的轄制。

5. 在群體中同行

  • 基督徒不是孤軍奮戰。聖經教導我們要彼此認罪、代求、勉勵(雅 5:16;來 10:24-25)。
  • 教會群體是「屬靈醫院」,讓人經歷醫治與扶持。

總結:

承認投靠悔改倚靠同行
這五步是一個循環,而不是一次性的過程。基督徒一生都在不斷面對罪,卻也不斷經歷基督赦免的大能與更新的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