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社會中活出上帝國的公義與憐憫——
一、上帝主權原則:一切權柄屬於上帝
📖 經文基礎: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 24: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羅 13:1)
📜 神學意涵:
- 政治制度、民主程序、社會法治,都是上帝「普遍恩典」的工具,而非終極權威。
- 加爾文提醒:一切政府若不順服上帝律法,終將敗壞。
💡 倫理應用:
基督徒順服合法政權,但終極忠誠只屬基督,不以政權為偶像。
二、受造尊嚴原則: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形像
📖 經文基礎:
「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 1:27)
📜 神學意涵:
- 公共倫理以「人」為中心,但不是人本主義,而是「上帝形像的人本」。
- 一切公義與制度,皆以尊重人尊嚴為根本。
💡 倫理應用:
民主政治中的投票、政策、言論,皆應以「是否尊重人性尊嚴」為首要考量。
三、盟約與群體原則:公義是一種關係
📖 經文基礎:
「你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 6:8)
📜 神學意涵:
- 聖經中的「義」(צדקה, tsedaqah) 與「公義」(מִשְׁפָּט, mishpat) 是關係性詞彙。
- 公共倫理不是抽象原則,而是忠誠地活在上帝與鄰舍的盟約之中(參《利未記》25)。
💡 倫理應用:
基督徒在社會中尋求關係的修復——貧者、弱勢、環境、族群——以公義與憐憫實現愛的關係。
四、十字架原則:權力的逆轉與僕人領導
📖 經文基礎:
「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 10:45)
📜 神學意涵:
- 約翰·霍華德·尤德在《耶穌的政治》中指出,十字架是上帝對權力的逆轉宣言——真正的王是受苦的僕人。
- 公共倫理因此不是爭權,而是服事。
💡 倫理應用:
領袖、信徒、教會都要以「僕人之心」參與社會,而非用宗教話語爭奪權勢。
五、真理與愛心原則:以話語建造公共空間
📖 經文基礎: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 4:15)
「總要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 3:15)
📜 神學意涵:
- 在多元社會中,信仰不應以敵對方式發聲,而是以真理中的愛參與公共對話。
- 查爾斯·泰勒強調,在世俗社會中,信徒需以「可理解的方式」呈現信仰。
💡 倫理應用:
避免仇恨言論與道德高地;以敬虔與謙卑的語氣為信仰作見證。
六、盼望與耐心原則:拒絕政治救世主
📖 經文基礎: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 3:20)
📜 神學意涵:
- 奧古斯丁《上帝之城》指出:世上任何國度(包括民主)都不能成為天國的最終實現。
- 公共倫理因此建立在「末世的盼望」中——以耐心期待基督再臨的公義。
💡 倫理應用:
信徒不絕望於政治,也不寄望於政治救主;以信心行善,耐心見證真理。
七、群體見證原則:教會是公共倫理的實驗場
📖 經文基礎:
「你們是世上的光……是山上的城。」(太 5:14)
「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太 20:26)
📜 神學意涵:
- 教會是上帝國的前哨基地,是公共倫理的可見見證。
- 賓·威瑟林頓(Ben Witherington III)指出,聖經的神學核心是群體性的見證與實踐。
💡 倫理應用:
教會以內的公義、合一、包容、慈愛,就是對外社會最有說服力的倫理見證。
🔹 總結:公共倫理的聖經方向 🔹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 12:2)
原則 |
對應美德 |
公共見證的方向 |
上帝主權 |
敬畏 |
把政治放在上帝的秩序中 |
受造尊嚴 |
尊重 |
為人權與弱勢發聲 |
盟約公義 |
憐憫 |
修復破碎的社會關係 |
十字架 |
服事 |
以謙卑取代權力 |
真理與愛心 |
溫柔 |
在公共空間說真話 |
盼望 |
忍耐 |
抵抗虛假救主 |
群體見證 |
合一 |
教會成為社會的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