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8日 星期六

基督徒公共倫理的七個聖經原則

  

——在民主社會中活出上帝國的公義與憐憫——


一、上帝主權原則:一切權柄屬於上帝

📖 經文基礎: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 24: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羅 13:1

📜 神學意涵:

  • 政治制度、民主程序、社會法治,都是上帝「普遍恩典」的工具,而非終極權威。
  • 加爾文提醒:一切政府若不順服上帝律法,終將敗壞。

💡 倫理應用:
基督徒順服合法政權,但終極忠誠只屬基督,不以政權為偶像。


二、受造尊嚴原則: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形像

📖 經文基礎:

「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 1:27

📜 神學意涵:

  • 公共倫理以「人」為中心,但不是人本主義,而是「上帝形像的人本」。
  • 一切公義與制度,皆以尊重人尊嚴為根本。

💡 倫理應用:
民主政治中的投票、政策、言論,皆應以「是否尊重人性尊嚴」為首要考量。


三、盟約與群體原則:公義是一種關係

📖 經文基礎:

「你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 6:8

📜 神學意涵:

  • 聖經中的「義」(צדקה, tsedaqah) 與「公義」(מִשְׁפָּט, mishpat) 是關係性詞彙。
  • 公共倫理不是抽象原則,而是忠誠地活在上帝與鄰舍的盟約之中(參《利未記》25)。

💡 倫理應用:
基督徒在社會中尋求關係的修復——貧者、弱勢、環境、族群——以公義與憐憫實現愛的關係。


四、十字架原則:權力的逆轉與僕人領導

📖 經文基礎:

「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 10:45

📜 神學意涵:

  • 約翰·霍華德·尤德在《耶穌的政治》中指出,十字架是上帝對權力的逆轉宣言——真正的王是受苦的僕人。
  • 公共倫理因此不是爭權,而是服事。

💡 倫理應用:
領袖、信徒、教會都要以「僕人之心」參與社會,而非用宗教話語爭奪權勢。


五、真理與愛心原則:以話語建造公共空間

📖 經文基礎: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 4:15
「總要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 3:15

📜 神學意涵:

  • 在多元社會中,信仰不應以敵對方式發聲,而是以真理中的愛參與公共對話。
  • 查爾斯·泰勒強調,在世俗社會中,信徒需以「可理解的方式」呈現信仰。

💡 倫理應用:
避免仇恨言論與道德高地;以敬虔與謙卑的語氣為信仰作見證。


六、盼望與耐心原則:拒絕政治救世主

📖 經文基礎: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 3:20

📜 神學意涵:

  • 奧古斯丁《上帝之城》指出:世上任何國度(包括民主)都不能成為天國的最終實現。
  • 公共倫理因此建立在「末世的盼望」中——以耐心期待基督再臨的公義。

💡 倫理應用:
信徒不絕望於政治,也不寄望於政治救主;以信心行善,耐心見證真理。


七、群體見證原則:教會是公共倫理的實驗場

📖 經文基礎:

「你們是世上的光……是山上的城。」(太 5:14
「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太 20:26

📜 神學意涵:

  • 教會是上帝國的前哨基地,是公共倫理的可見見證。
  • ·威瑟林頓(Ben Witherington III)指出,聖經的神學核心是群體性的見證與實踐。

💡 倫理應用:
教會以內的公義、合一、包容、慈愛,就是對外社會最有說服力的倫理見證。


🔹 總結:公共倫理的聖經方向 🔹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 12:2

原則

對應美德

公共見證的方向

上帝主權

敬畏

把政治放在上帝的秩序中

受造尊嚴

尊重

為人權與弱勢發聲

盟約公義

憐憫

修復破碎的社會關係

十字架

服事

以謙卑取代權力

真理與愛心

溫柔

在公共空間說真話

盼望

忍耐

抵抗虛假救主

群體見證

合一

教會成為社會的光

 

基督徒公共倫理在民主社會的聖經神學基礎

 一、聖經神學的總體視角:上帝國度與人的治理

1. 上帝是萬有的主宰(創世記 1:26–28;詩篇 24:1

人受造有「治理」的職分,但這治理是受託的、代表性的權柄。
因此,不論是君主制或民主制,本質上都屬於「人間管理的秩序」,而非最終權威。
加爾文指出:「一切政治制度若非服在上帝律法之下,終將走向腐敗。」

民主制度的合法性,不在於民意,而在於它是否反映了上帝的公義與人受造的尊嚴。


二、舊約根基:公義與憐憫的倫理秩序

1. 先知的公共倫理(彌迦書 6:8;以賽亞書 1:17

先知不僅責備個人罪,也責備結構性的壓迫與社會不義。
公共倫理的核心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
約翰·高丁蓋(John Goldingay)在《以賽亞神學》中指出:先知的政治不是奪權,而是以話語喚醒社會的道德良知

2. 律法中的社會正義(申命記 15; 利未記 25

上帝的律法設立「禧年」與「貧者權利」,表明:

  • 政治權力應服務於生命與群體的整全;
  • 信徒在社會倫理上要活出公義的可見性visible righteousness)。

三、新約基礎:十字架的政治神學

1. 耶穌的「國度政治」

  • 耶穌宣告:「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 18:36),並非否定政治,而是揭示一種顛覆權力邏輯的新政治。
  • 約翰·霍華德·尤德在《耶穌的政治》中指出:

「耶穌的非暴力、僕人式領導,乃是對羅馬帝國權力模式的徹底挑戰。」

2. 保羅的公共倫理(羅馬書 12–13 章)

  • 12:呼召信徒以愛勝惡;
  • 13:承認政權為上帝的僕人,但其功能在「懲惡獎善」,不是成為救贖者。
    這為民主社會中的基督徒奠定了原則:順服於制度,但終極忠誠只屬基督。

四、教會作為公共見證群體

1. 教會是「天國的前哨」

教會不是逃避公共生活的避難所,而是展示上帝國秩序的群體。
羅馬帝國時期的教會,透過愛筵、接納外邦人與奴僕,展現了平等與公義的倫理共同體
這是民主社會公共見證的雛型。

2. 群體性的公共倫理

·威瑟林頓(Ben Witherington III)在《聖經神學:正典的匯合》中強調:

聖經神學的倫理方向不是「個人化的德行」,而是「群體性的實踐」,即教會在世界中活出上帝國的價值。


五、在民主社會中的具體實踐

層面

聖經神學基礎

公共倫理實踐

公民參與

上帝按形像造人每人具尊嚴與責任(創 1:27

以愛人如己為原則投票、參政;尋求公義而非利益。

言論與對話

真理以愛心說出(弗 4:15

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眾人(彼前 3:15),尊重不同意見者。

社會公義

上帝為孤兒寡婦伸冤(詩 146:7–9

支持弱勢、反對剝削;實踐憐憫與制度改革。

權力與謙卑

十字架式領導(可 10:45

政治領導者如僕人,不追逐名利。

盼望的方向

新天新地的盼望(啟 21

不絕望於政治現狀,也不偶像化任何政體。


六、神學整合:從奧古斯丁到現代

神學家

公共倫理焦點

對民主的啟示

奧古斯丁《上帝之城》

教會與國度分屬兩城,信徒在地上國中作寄居者

不把民主等同天國,保持「在世而不屬世」。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

政府是上帝恩典的工具,目的是維護秩序與公義

基督徒參與政治以榮耀上帝,不為自利。

約翰·霍華德·尤德

十字架是政治倫理的核心

公共見證的力量在於服事與非暴力的愛。

查爾斯·泰勒

世俗社會中信仰需以「可理解的見證」呈現

在多元社會中以生活與語言建構信仰可見性。


七、結論:民主下的基督徒公共倫理願景

民主不是信仰的終點,而是見證的舞台。

教會被召,不是為了勝過對手,而是為了在多元社會中以真理、愛與公義指向那位唯一的王——耶穌基督。


總結三句話:

  1. 主權屬基督 —— 所有政治權力都是暫時的受託;
  2. 見證為中心 —— 教會以生命、群體、話語見證真理;
  3. 公義為實踐 —— 在民主社會中,行公義、好憐憫、與上帝同行(彌 6:8)。

 

基督徒在民主政治下如何見證信仰

 一、信仰與政治的根本張力

在《基督教要義》中,加爾文指出,一切權柄都源自於上帝,人的治理權只是神聖秩序的延伸。因此,基督徒在任何政治制度下——包括民主——都應以「敬畏上帝」為政治參與的首要原則,而非將自由或國家視為終極價值。

這提醒我們:民主不是福音的果實,而是人間秩序的一種形式;它可以促進公義,也可能被偶像化。

二、世俗時代中的信仰見證

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在《世俗時代》(A Secular Age)中指出,現代民主社會的最大特徵,是人們「可以在不信的情況下過得很好」。這意味著,信仰不再是社會的預設,而是個人選擇。
   
因此,基督徒的見證,不再靠制度優勢或文化慣性,而是:

1.  以群體的方式活出福音的可見性(例如公義、憐憫、饒恕的生活方式);

2.  以公共理性說話,讓信仰在公共對話中被理解,而非僅在教會語言中自說自話。

三、耶穌的政治:權力下的十字架

約翰·霍華德·尤德(John Howard Yoder)在《耶穌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Jesus)中指出,耶穌不是一個非政治的宗教人物,而是以十字架的方式挑戰了世界的權力邏輯
   
對基督徒而言,這意味著:

  • 我們不是尋求掌權,而是以服事見證真理;
  • 教會不是政黨,也不是政治邊緣的避難所,而是上帝國度的預嚐與見證

四、在民主制度中的具體見證

結合加爾文、泰勒與尤德的洞見,我們可以歸納出幾個原則:

面向

信仰見證的方式

公民責任

在民主制度中參與選舉、公共討論,但不把政治勝利視為信仰勝利。

公共倫理

以公義與憐憫為政治評估的標準,而非單一意識形態。

教會角色

教會不是政治工具,而是訓練門徒、塑造公義良心的群體。

見證方式

以和平、真誠與跨界的對話方式活出基督的樣式。

五、結語:從羅馬帝國到現代民主

約翰·多明尼克·克羅桑(John Dominic Crossan)在《上帝與帝國》(God and Empire)指出,耶穌的信息「上帝的國」始終對任何帝國權力——古羅馬也好、現代民主也好——構成挑戰。
   
因此,基督徒的見證不是效忠於民主,而是效忠於基督;而正因如此,信徒在民主社會中能更自由、更負責地活出天國的價值——不是為了奪權,而是為了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