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對基督人性的討論

布特曼的思想比巴爾特的更偏激。布特曼先把歷史分成兩種類:事件史(Historie,客觀的事件)及故事史(Geschichte,信心的接受)

布特曼認為人們很難去認識耶穌的事件史,只能憑信心去接受聖經中講述的耶穌故事史。他認為信心不需要歷史,最重要是你信不信耶穌是上帝或是上帝的兒子,也就是說你信不信初早期教會所傳的信息或是初早期教會的教義。最重要是信心是否有與上帝發生效力,是否有改變那人的生命。

他還提出加6:14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因此,並不是那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有什麼作用,而是一個人的私慾是否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同樣的,布特曼說並不是耶穌的復活有什麼作用,而是那個人是否已經從舊的生命復活過來。

    可見布特曼是認為今日的人是否能憑信心去接觸那初早期教會的信息。正統教會堅持認為必須按保羅所說,是那歷史的耶穌的復活才能真正的成為我們信心的基礎(林前1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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