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7日 星期日

《海德堡要理問答》的結構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關於人要快樂地死去的話,必須知道的三件事︰他的罪惡所帶來的愁苦;從此愁苦中得救的途徑和對此救贖的感恩。得救意味著接受對罪的赦免,與神和好,今後在永遠的福樂中與他同在,事奉他,讚美他。它也包括了為從所有的罪惡和永死中得救而不盡感恩。

因為要理問答的每一部分都是為教會單個主日設計的,因此把它依“主日”或禮拜日劃分。《海德堡要理問答》有52個主日的課程,與一年的52個禮拜日相應。

內容提要 

前言

主日1是一篇前言,介紹《聖經》教義的重大意義(《海德堡要理問答》是對它的總結)︰生與死的唯一安慰。下一個問題是︰“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回答是“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這三件事組成了基督教教義的要素,也決定了要理問答其餘部分的結構。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主日2-4)主要講述那些未悔改,未通過對罪的赦免和相信耶穌基督與神和好的人的愁苦。

首先,提出最重要的問題︰“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從神的律法。相關的問題是︰ “這種愁苦是從何處產生的呢?”從亞當在樂園裡所犯的罪。接下來的問題是這種愁苦的嚴重程度︰人完全不能為神的榮耀而活;除非神的靈更新他,他的天性總傾向於邪惡。
最後,談到罪在今生和永恆中要受的懲罰。想利用神的仁慈來逃避這種懲罰是行不通的。因為神的公義,他不可能對罪惡視若無睹。只有對罪的懲罰得到完全的承擔,與神和好才有可能。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主日5-31)關於救贖的問題。

問題是救贖是否可能,答案是︰“如果神的公義得到滿足,我們就能得到救贖。”
首先,問題在於︰“救贖怎樣才能實現?”救贖只有通過滿足神的公義才有可能,這就意味著神的律法必須得到完全的遵行,罪必須受到懲罰,神的震怒必須被承擔,神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

人可以救贖自己嗎?或者,其他受造物可以幫助我們嗎?不,只有一位中保可以,他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公義的人。這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接下來的問題在於我們怎樣才能認識這位中保︰《聖經》告訴我們,要通過信心。

接下來,在《使徒信經》(對三位一體的神的信仰告白)的基礎上討論信心的內涵。然後,更進一步地討論信心︰信心的益處,信心和行為之間的關係,信心從何而來及信心通過聖禮︰聖餐和洗禮得到加強。

最後討論聖徒的聯合,也提到基督徒的紀律(駁斥偽教義和懲治教會裡可憎的罪行)。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主日32-52)是關於對救贖的感恩。在此強調了信心的果子︰好行為。好行為不 是為了賺得救恩,而是為了表現對所受恩典的感謝。

信心和歸正並肩而行︰基督徒渴望按照神的誡命生活。關於這個問題,重點在討論十誡。

在此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可能達到完全,怎樣才能按照律法的要求而活。這就顯示了禱告的必要性,引出了對完美的禱告–主禱文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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