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聖靈在啟示和默示中的工作

[定義]

  (1)
啟示(Revelation)︰

啟示的意思是「顯明」或「揭示」,這詞是用來形容一個偉大的雕塑工程,完成後將之揭示。在聖經中,啟示是指上帝向人民示出一些人本來不能知道的事情(比較結二2,八3

  (2)
默示(Inspiration)︰

聖經的默示,可以照這個定義來理解︰「上帝監督人寫作聖經,讓他們雖然按獨立的個性寫作,但他們是將上帝的啟示無謬誤地,在原來的手稿上,加以組織和記錄。」

要將啟示和默示區分,我們可以說,啟示是指所啟示之事物,而默示則指那種方法。在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默示」在希臘文是theopneustos(意思是「上帝呼氣」)。聖經都是上帝所呼出的氣。聖經是上帝創造之氣的產物。在聖經中,「上帝的氣是上帝的大能力的象徵。這氣是他創造的話語。」

[啟示的媒介]

  (1)
舊的先知︰

舊約先知的信息,不是從自己而來的,他們不過是上帝說話的器皿。他們傳信息時,是被聖靈所引導的(比較耶一2491117)。

  (2)
聖靈︰

舊約的先知,都是上帝藉以表明自己的器皿;引導聖經作者的是聖靈。彼得後書一章21節說,聖靈是引導舊約先知的一位,他保證他們的話語是沒有錯誤。我們可以舉一些個別例子來說明;聖靈臨到大衛,大衛就說︰「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他的話在我口中。」(撒下二十三2

使徒行傳一章16節也講述同一個真理,解釋大衛關乎猶大的預言。這預言必須應驗,因為是「聖靈藉大衛的口」說的(比較徒四25;太二十二43)。聖靈臨到以西結,以西結就得著無數的預言,是聖靈叫他得到上帝的異象(結二2,三24,八3,十一24)。聖靈臨到彌迦,這位先知就被聖靈充滿,向列國說預言(彌三8)。

[
啟示的方法]

 
上帝在舊約中,用不同的方法來啟示自己。

  (1)
話語︰

舊約有不少例子,是上帝直接與人說話。上帝曾向亞伯拉罕說話(創十八1317);上帝曾向摩西說話,但這話百姓也能听到(出十九9,二十一1及以下);上帝曾向以賽亞說話(賽六8)。

  (2)
異夢︰

夢的啟示看來是一種較為次等的啟示,因為面對面與上帝說話,才是莫大的權利。但上帝向外邦人溝通的主要方式,是藉著異夢,這是叫不信者能理解上帝心意的一種方法。

「在夢中的啟示,接受者是在一種被動、沒知覺的狀態中;他所夢見的境界,只是一種在腦海裡的形象……異夢對鑒別能力低的人尤為適合……接受者的人格作用淡化,是一種靜化的狀態中,而知識在此時就能毫無障礙地傳給他」。

「上帝用異夢向人說話的例子,有亞比米勒(創二十3)、雅各(創三十一1013)、約瑟(創三十七59)、尼布甲尼撒(但二)。」

  (3)
異象︰

異象似乎是一種較高層次的啟示,是為靈性上較為成熟的人預備的。先知通常都有異象。在英文,先知有一個名稱,叫seer(看見者),這字譯自一個含義是「看見」的希伯來字。先知就是一位「看見者」。上帝藉異象向人說話的例子,有︰亞伯拉罕(創十五1)、拿單(代上十七15)、以西結(結一1)、但以理(但八1)。

  (4)
上帝的顯現(Theophanics)︰

在舊約時代,上帝的顯現是指,上帝以肉身的方式現身。英文theophary這個字,是從希臘文theos(上帝)和phanein(顯現)而來的;theophany就是一種上帝的顯現。得到上帝的顯現,是一種特權,「通常是擁有較高靈性的人,才得到這種顯現。」

舊約中,上帝顯現的例子有︰對亞伯拉罕(創十八)、約書亞(書五14)、基甸(士六22)、但以理(但六22)所作的顯現。

[
舊約的默示]

     
聖靈就是聖經的默示者。聖靈監督的工作,保證默示的完全真確。關於舊約的默示,有以下幾點說明。

     
舊約作者清楚知道,至靈引導他們寫作(撒下二十三23)︰本段經文有四次強調上帝對大衛說話。

     
基督說,舊約的作者是由聖靈引導的(可十二36)︰耶穌引用詩篇一一篇,宣稱大衛「在聖靈裡」說話。耶穌將大衛的話,當作聖靈的默示)作為辯證的根據。

     
使徒說,舊約的作者是由聖靈引導的(徒一16,四2425,二十八25)︰當彼得解釋猶大的死因時,他提到這是必然發生的,因為這是聖靈所曾藉著大衛已預言的(徒一16)。

[
新約的默示]

     
有關默示的重要經文,如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基本上都是指舊約而說;但除此以外,還有不少經文,是指新約的默示而說的。

  (1)
基督確定了新約的默示︰

基督預言了,使徒在寫聖經時得著保守,能記得他向他們所說過的一切話,以及所寫的不會有錯誤(約十四26,十六14)。這件事解釋了,為什麼約翰臨近晚年才寫福音書時,還能記得耶穌生平的細節。耶穌在世上教導門徒的時候,他們不明白他的教訓,但後來,聖靈才令他們明白(約十六1215)。

  (2)
聖靈用了以下的方法,引導新約作者︰

)他幫助作者記得基督的教訓。

)他使作者在寫作時,在神學上有所領悟。當耶穌在世向他們說話時,他們並不了解耶穌的死和復活的重要性的。

)他保證整本新約得以完成。約翰福音十四章26節的「一切的事」,是指所有人,所需要的屬靈真理,也是指新約正典的完成。

  (3)
新約作者承認,他們所寫的是聖經︰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責備哥林多人一些他們在聚會時所犯的錯誤,提醒他們改過。他對哥林多人說︰「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林前十四37

保羅承認他給哥林多人的信,全是上帝的話語。我們可以為保羅的著作下總結︰保羅的教訓是藉著直接啟示而獲得的(加一12)。

保羅的教訓也是聖靈教導他的(林前二13)。

保羅的教訓是上帝的命令,因此他的教訓沒有錯誤(林前十四37;帖前四215)。

初期教會已承認,保羅的教訓是上帝的話語(帖前二13)。

  (4)
新約作者承認,別的作者的著作也是默示的︰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五章18節先說了一句開場白︰「經上說……」,然後就引用申命記二十五章4節,和路加福音十章7節。當保羅同時引用新約和舊約時,他是認為兩者都具有同等的權威。路加的話和摩西所寫的申命記,在同一意義上,都是被視為聖經的一部分。彼得又在彼得後書三章16節,將保羅的著作等同於「別的經書」,將保羅的著作和舊約聖經等量齊觀。彼得後書三章2節,是另一段相似的經文。

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教會的象徵

     當耶穌說︰「我將我的教會建造……」(太十六18),他所指的不是地方教會,而是普世性的教會,就是這時代全部的信徒。聖經用了幾個象徵來形容和描繪教會是一個有機體。

  <身體>

身體這個名詞,正好用來描繪教會的合一性及普世性,就如人的頭有權柄指揮身體和指導方向,照樣,耶穌是教會的頭,他對教會就有權柄,指導他的方向(弗一22 至23 ;西一18)。身體的象征強調,教會時代所有的信徒都是合一的,因為教會把猶太人和外邦人合成一個身體,彼此沒有區別,他們都在基督裡成為一(林前十二 13 ︰弗二16,四4)。此外,基督也培育教會,將一些有恩賜的領袖賜給教會,使教會成長,逐漸建成基督的身體(弗四12、16,西二19)。聖餐的參與,也 刻劃出教會作為基督身體的合一(林前十16至17)。

  <新婦>

以弗所書五章23 節,描寫教會有如基督的新婦。這個比喻是將丈夫與妻子的關係,比作基督和他的新婦(教會)的關係。比喻用得十分恰當,因為這反映出基督對教會的愛(弗五 2、25)。其次,這比喻也強調了新婦的尊貴地位。在東方習俗的訂婚儀式上,新娘子可與丈夫一起接受未來福氣的應許。照樣,今天的教會,也是一個已許配給 人的新娘子,等待著丈夫從榮耀中回來。東方習俗的第二個階段是婚禮,丈夫要來接妻子。這比喻說明了,教會正在等候基督的再來,與丈夫結合(約十四1至3; 帖前四16至17)。東方婚禮接著下來有婚宴,照樣,作為基督新婦的教會,也等待著丈夫的回來(啟十九7至9),和將要來的千禧年國度。

  <建築物>

保羅強調,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裡都是合一的,因為上帝拆毀了隔開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牆(弗二11至18)。這裡保羅用建築物的形象,來形容教會的合一。教會是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聯合,現在是建築在「使徒及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使徒」是其中一種基礎恩賜,他們是裝備信徒(弗四12)、使教會成長的人(弗四13 )。

     在 建築物比喻的意象中,耶穌基督是房角石(弗二20;林前三11),這可能是指「在建築物結構角位上的最主要一塊基石;這石頭讓建築師能固定牆壁方位的標 準。」在基督的這個建築物中,教會也是這樣地「配合在一起」(弗二21),這強調建造教會的是基督。就如一幢建築物,在建造過程中「長成」,作為有機體的 教會,也是按這步伐成長。新信徒不斷加入這座「建築」中(彼前二5)。

  <祭司>

在彼得前書二章5 節,使徒把建築物和祭司的形象相連,說明︰「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象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這句話使人想起出埃及記十九章5至6節,上帝 稱以色列人為︰「祭司的國度」。在以色列人中,只有利未人才可當祭司,而在教會,每個信徒都是祭司。彼得指出,所有信徒都是祭司,他們獻上屬靈的供物,而 不是以動物作為祭牲。

     彼 得前書二章9節進一步說明,新約祭司制度的獨特性。彼得談到「君尊的祭司」。教會時代,信徒是君王,也是祭司(比較啟一6)。在舊約,這兩個職分是不能結 合的,因為祭司是利未人,而君王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全教會都擔當祭司。但在以色列人中,只有利未人才有這個特權。所有教會時代的信徒,都可以透過基督親 近上帝,因為基督是教會的大祭司;但在以色列人中,個別信徒只能透過利未支派的祭司親近上帝。教會時代,信徒可以隨時坦然無懼地親近上帝(來四14至 16),而以色列人只能通過一些特定的獻祭,才能接近上帝(利一7)。這些對比顯出,以色列人與教會都稱為祭司,但以色列人與教會是不同的體系。

  <羊群>

好一幅描繪信徒與主關係的美麗、溫柔的圖畫,這是約翰福音十章16 節,所提到的教會被稱為羊群(徒二十28 ;彼前五3)。以色列人與主的關係,也比喻為羊群與牧羊人的關係(詩二十三),信徒被稱為羊群(詩八十1;耶十三17)。但在舊約,這個形象只限於以色列 人。而在新約,教會是比喻作羊群,而基督比喻作牧羊人。這比喻的獨特性是,這群羊包含了猶太人及外邦人。耶穌說︰「我另外有羊(外邦人),不是這圈裡的 (猶太人);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教會由猶太人和外邦人所組成),歸一個牧人了。」(約十16 )

     這個意象強調,教會成員都是基督的羊群,是屬於他的。耶穌強調這個群體,是「我的羊」(約十26、27)。他們在他的手中是平安穩妥的。此外,羊群認得出牧羊人的聲音,牧羊人也知道他的每一頭羊,這說明了羊群和牧羊人之間有一種親密的關係。

 <枝子>

在約翰福音十五章,耶穌形容教會時代的信徒,與他所享受的親密關系,有如葡萄樹與枝子一樣。耶穌是真葡萄樹(約十五1 ),而天父是栽培的人,使枝子能結果子(約十五1)。在教會時代,信徒就是枝子,他們從葡萄樹中得到生命,因為他們都是「在他裡面」(約十五4、5)。枝子連於葡萄樹,接受生命的滋養,只要他們仍留在樹裡面,他們就可以生長及結果子。

     這 關系形容了教會時代,信徒及基督合一與相交的情況。基督吩咐教會,要「住在我裡面」。「住」這個字的意思是︰「停留」、「居住」、「生活」。按上下文,這 裡的意思是停留,或持續留在一個人所留住的地方。住在基督裡的勸告,就是要人持續地相信他(約壹二22、24、28)。

     枝子連於葡萄樹的目的,是結果子。不能結果的枝子都要經過「修理」,使它能結果。若人持續與基督同在,他就一定能結果子(約十五5)。為了確保能結果子,枝於都要經過修剪,使能結更多的果子(約十五2)。「葡萄樹的比喻,能說明教會成員與基督之間的重要關係。」

地方性教會的功能

     是什麼構成一個地方性教會?真正的教會是什麼?若一群人聚在一起聆聽基督徒領袖的錄音帶,是不是教會?又一群人每周聚集聽不同的講員,是不是教會?

     
一個合乎聖經的新約地方教會,有幾個重要的特徵。

  <
敬拜>

新約有幾個希臘字,都是指敬拜。

Proskuneo,意思是「下跪」或「俯伏」,這個字在福音書中用了不少次,但在書信,則只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425節用過一次,而且是指非信徒而說。下跪的動作,反映出一種心態——對上帝的順服。

另外一個字latreuo,基本意思是︰「祭司的事奉」,因此,保羅透過傳福音的工作事奉上帝(羅一9),而不是帶著一頭死去的牲畜敬拜上帝。新約信徒將活的身體獻給上帝,分別為聖歸給上帝,就是一種敬拜的行動(羅十二1)。

Sebomai的意思是︰「敬畏上帝」(提前二10,五4;彼後一3,三11)。

     
真正的敬拜,必須具有屬靈本質,也應該以上帝啟示的真理作為根據(約四24)。這包含了信徒將自己完完全全的獻給上帝(羅十二12)。

     
舊約的信徒是在安息日聚集敬拜,而按使徒行傳的記載,信徒開始將敬拜改為在星期日,就是每個禮拜的頭一日舉行敬拜,紀念基督的復活(約二十11926)。他們領受聖餐,也是在一個星期的頭一日(徒二十7);奉獻也是在一個星期的頭一日(林前十六2)。唱詩歌,也是初期教會集體敬拜的一部分(林前十四26;弗五19 ,西三16)。

  <
教導>

教導是初期教會生活的重要一環。上帝賜下聖經的目的,就是為了教導,使人漸趨成熟(提後三1617)。教導包括,去除錯誤的教義(提前一3);令信徒生活有愛(提前一5);產生屬靈的滋養(提前四6);令人敬虔(提前四616);令人順服(提前五17,六2)及令人過正確的生活(提前六17)。保羅教導提摩太怎樣教導其他人,讓他們能協助他教導(提後二2;提前四1416,六20)。

    
教會一開始,就遵循使徒的教導(徒二42),令整個城市都充滿了基督的教訓(徒五28)。保羅命令羅馬的教會,要持守所接受的教訓。保羅在傳道旅程中,也教導教會(徒十八11),這些教導,有時是公開的,有時是在人的家中途行的(徒二十20)。使徒行傳的結束,就是保羅教導那些在羅馬來見他的人(徒二十八31)。教導在教會功能上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視的。

  <
相交>

相交或團契(希臘文koinonia)的意思是「分享」。這詞強調教會的合一性和一體性。相交可循很多途徑進行。初期教會相交聚會的形式,是擘餅及禱告(徒二42)。擘餅包括吃愛筵,接著就有聖餐。初期教會很重視祈禱的相交(徒四2431,十二512 ;腓一34)。相交生活也包括以物質的方式,支持傳福音工作(羅十五26;林後九13 ;腓一5),也包括因著與基督的契合,分擔外來的逼迫(腓三10 )。

     
相交生活強調,信徒是彼此相屬的。保羅很注重這點,他常常使用「彼此」一詞。因為相交是在基督裡的,保羅教導信徒要彼此接納(羅十五7),彼此相愛(弗四21516,五2),彼此不論斷(羅十四313),彼此建立(羅十四19),彼此合一(羅十五5),彼此勸勉(羅十五14)。這種「彼此」的關係十分重要,它可保持信心的合一,這也正是基督所禱告(約十七)、保羅所祈求的(腓二14)。

  <
事奉>

地方性教會也參與事奉。這包括向不信者傳福音(徒八4,十一1920,十六31,十七12),及在教會生活中,向信徒作不同的服侍。這包含彼此運用屬靈的恩賜(羅十二38;林前十二;弗四813),彼此服侍(羅十二7),供給別人的需要(羅十二8),向別人施憐恤(羅十二8)及幫助別人(林前十二28)等。事奉也包括執行教會的紀律。如果教會有不潔(林前五113),及錯誤的教義出現(帖後三14 ;約貳10)是必須執行紀律的(林前五113)。加拉太書六章12節,提出一個教會執行紀律的重要原則。事奉也包括照顧教會內有需要的人,特別是寡婦(雅一27);提摩太前書五章18節提到照顧寡婦的細節。

  <
組織>

教會一經形成,就要指派長者及執事,監督教會的事奉(徒十四23 ;多一5)。

  <
禮儀>

教會施行洗禮及聖餐的禮儀(徒二41;林前十一2324)。

教會的領袖

     希伯來書十三章17節提到,地方教會中有照顧人靈性需要的領袖。信徒應順從這些領袖的權柄。聖經曾提到的領袖職位有以下這些。

<
長老>

     
名稱︰長老這職分,有兩個主要的名稱。

 
)長老(Presbyters)︰

「長老」一詞(希臘文presbuteros,是指年日較長的基督徒。這個詞可以認字面意義解作老人(提前五1),也可解作老年婦人(提前五2)。這詞也可以從象徵的意義,解作領袖、猶太公會的成員(徒四5),或教會的領袖(徒十四23,十五246)。

      Presbuteros
一字也強調,這職分是專貴的和成熟的。長老有權分配金錢的運用(徒十一30);有權去訂立正統的教義(徒十五24622,十六2)。他們接取傳道工作的報告(徒二十17,二十一18) ;受到尊敬(提前五17),然而他們不是獨裁者(彼前五13)。他們會去探望病患者,為病人祈禱;給人教導及鼓勵(雅五14)。

 
)監督(Overseers)︰

長老的第二個名稱是監督。(希臘文episkopos)。這名詞含有牧羊人「監察守望」的意思。這詞說出了長老的工作或功能,長老的職責是養育及餵養上帝所賜給他的羊群(徒二十28;提前三2;多一7)。比較徒二十1728;多一57,長老和監督二名是互用的,指同一種職事。重要的分別是︰presbuteros注重這職事尊貴的一面,而episkopos則強調工作。

     
資格︰當長老的資格在提摩太前書三章17節,及提多書一章59節已經列明。長老必須具備以下十五個特點。

(1) 無可指責︰在他一生中沒有什麼可責備的事。

(2)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不是指「在一段時期只有一個妻子」,是不可離婚及再婚。

(3) 節制︰有明智的判斷;

(4) 自守謹慎︰思想純正;

(5) 可尊敬︰有平衡的性格;

(6) 接待遠人︰喜愛接待陌生人;

(7) 善於教導︰能分辨及傳講教義;

(8) 不醉酒︰不酗酒;

(9) 不打人;

(10) 溫和︰講理的;

(11) 不爭競︰避免打鬥;

(12) 不貪財︰不貪婪,不會對金錢作不負責任的行為;

(13)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照顧家人,使家人都信主,家中有秩序;

(14) 不是初信者;

(15) 在非信徒中有好名聲︰在社會中受到尊敬。

     
職責︰長老的職責,包括看守羊群(徒二十28),教導(提前三2),管治,作一般領導(提前五17),及防止犯錯(多一9)。
數目︰提到長老的數目,多是眾數的(徒十四23 ;腓一1;多一5)。

<
執事>

  名稱︰執事這個詞(希臘文diakonos),一般是指「使者」或「佣人」,這詞在新約用過多次,多非按照專門含義(太二十26;可九35)。

     
職事︰聖經對執事的職責,沒有清楚講明,使徒行傳六章16節可能是這職事的源起。教會選出七個人,專責照顧寡婦的需要,讓使徒可以專心於祈禱及傳道,這顯出執事的功能可能是為協助長老的。長老負責教導會眾,執事則負責照顧物質的需要。「不一口兩舌」,暗示執事需逐家逐戶接觸人(提前三8)。

     
資格︰在提摩太前書三章813節,列出執事的資格。執事需有以下八項特性。

(1) 端莊︰他是嚴肅謹慎,值得別人尊敬的;

(2) 不一口兩舌︰不會在會中傳播是非;

(3) 不好喝酒︰飲食有節制;

(4) 不貪不義之財︰不貪婪,也不會利用自己的地位,以圖經濟利益;

(5) 固守真道的奧秘︰自己實踐所宣講的;

(6) 先受試驗︰他們受過考驗,得到認可;

(7) 一個妻子︰未曾試過離婚或重婚;

(8)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他們夠資格管理教會,就是因為能管理自己的家庭。

<
女執事>

    
女執事的職事,引來了不少爭論,有兩段聖經談及這個問題。羅馬書十六章1節,稱非比為教會的「女執事」(希臘文diakonon),問題在於這是不是一個關於教會職事的專門字眼,或是只用於一般的基督徒服侍。找出確切的答案是不容易的,看來保羅把這詞用在非專門性的層面上,這與他在書信結束時,的非正式問候一致(林前十六15)。保羅也在另一處經文用了這個詞,也是按非專門意義來解釋(弗三7;西一25;提前四6)。

     
第二段經文是提摩太前書三章11節,提及「女人」(希臘文gunaikas)。問題是︰這個「女人」是指執事的妻子,還是指女執事的職分?如果是指女執事,文氣的中斷就有點不正常,因為第8至第10節,及1213節,是指執事。提摩大前書五章916節,指的是教會內女性的職事。

教會管治的方式

  <監督制(Episcopal>

監督制一詞是從希臘文episkopos而來的,意思是「監督」(主教)。教會是由一群類似主教的權力階層所管治的。有不少宗派遵循監督制,形式最簡單的是循道宗;而結構比較複雜的是聖公宗;而結構最為複雜的則為羅馬天主教,教會最終的權柄歸於羅馬的主教,就是教皇。路德宗也是采用監督制模式的。

     
按監督制,掌管教會管治權的主教,不止監督一個教會,而是多個教會。主教有權按立傳道人或牧師。羅馬天主教會則認為,這模式是由初期的使徒傳承下來的,他們所根據的權威是馬太福音十六章1819節。但其他教會如循道宗等,則並不認為這種權威是由使徒傳下來的。

     
這種教會管治方式的起源,早於第二世紀。繼隨者宣稱他們的聖經根據來自︰雅各在耶路撒冷教會的地位,及提摩太和提多在教會中的權力及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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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制(Presbyterian>

長老這名字來自希臘文presbuteros,意思是「長者」,顯明教會領袖的尊貴、成熟及年長。長老制「一稱聯合制(federal)」的定義是,教會是由長老所管治的,實行這制度的教會有長老宗及改革宗教會。長老制與會眾制的(congregational)管治方式不同,長老制由長老作代表性管治,他們或是指派的,或是選舉出來的。由議會(session)管治地方教會,議會有選舉出來的長老(有教導的長老在上)。在議會之上是一個長老部(Preshytery),裡面有被按立的牧師或教導的長者,也有區內每個地方教會的一名長老。「在長老部之上是總會(synod)。在總會之上是大總議會(general assembly),這是最高的裁判庭。」牧師是其中一個長老而已。

     
新約多次提及長老,這作為聖經的根據︰耶路撒冷(徒十一30,十五24),和以弗所都有長老(徒二十17)。每一個教會都設立了長老(徒十四23;多一5)。長老有責任喂養羊群(彼前五12),長老也有管治的長老(提前五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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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眾制(Congregational>

會眾制的管治,權力不在於代表性的個人,而是來自全部會眾。會眾制教會有兩項特點︰自主(autonomy)及民主(democracy)。 會眾制教會是自主的,因為沒有從地方教會以外而來的任何權力,可以控制教會。會眾制教會也是民主的,教會的全體會眾,厘定教會的政策,指導教會的方向。這 是根據所有信徒都是祭司的觀點而立論。浸信會、播道會、公理會,某些路德宗教會,及一些獨立教會,都是採用會眾制管治方式。

     
會眾制的聖經根據,是會眾可以有分選舉執事(徒六35)及長老(徒十四23);例如差巴拿巴(徒十一22)及提多的是全教會(林後八19);接受保羅及巴拿巴的也是全教會(徒十四27,十五4)。全教會都有分參與有關割禮的決定(徒十五25);全教會也一起執行紀律(林前五12,林後二67;帖後三14);所有信徒都有責任去試驗靈的真偽,建立正確教義(約壹四1)。他們能夠這樣做,因為他們都受了恩膏(約壹二20)。

<
教會管治方式的評估>

     
評估不同的教會管治方式,監督制的根據是使徒的權威,但在使徒時期之後,新約中已找不到同樣的情況了。基督曾經給十二使徒獨特的權柄(路九1),是其他人或團體所沒有的,有關使徒傳承的問題,並沒有任何聖經根據。耶穌賜給彼得的權柄(太十六1819),也是賜給所有其他使徒的(太十八18 ;約二十23),並沒有任何的繼承團體。監管制的教會管治方式可在第二世紀看到,而不是第一世紀。

     
長老制的教會管治,強調長者是眾數的,這在新約中有不少例子。在新約裡除了地方教會之外,沒有揭示任何其他有關組織。

     
會眾制的教會營治,是有聖經根據的。所有人都可參與教會的決策。

謹慎的說,長老制及會眾制的教會管治方式,都有聖經作為依據。

聖餐之意義

     基督在被釘前又曾與門徒一起吃晚餐。他命令他的跟隨者要繼續守這儀式,直到他的再來(太二十六2629;可十四2225;路二十二1423)。這是一條新的命令,與摩西的誡命不同,為了立約,就必須有死亡,因為死帶來罪的寬恕。保羅也為哥林多教會詳細說明這個禮儀(林前十一2332)。現有教會的爭論是︰聖餐有什麼意義?基督教對此有四個不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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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質說>

羅馬天主教會對聖餐持化質說((transubstantiation),意思是「實體(substance)經過改變」。羅馬天主教會認為,彌撒進行時,就有神蹟發生,餅與酒會真實地變為基督的身體與血,盡管物品的官感特質——知覺、味道,氣味——保持不變。

教皇比約四世的信條(Creed of Pope Pius   IV)說明︰「我宣告彌撒是為活人及世人獻給上帝真實、適當、和好的祭……,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真實、真正及實體的身體和血,與靈魂及神性同在;餅的有實體(substance),轉變為身體,而酒的實體則變為血。」

當神甫奉獻這些物品,它的實體就由餅和酒,變為基督的身體和血。因此,按天主教的教訓,參與者實際上是分領基督的身體。天主教聲稱,這是約翰福音六章3258節的教導。

     
羅馬天主教徒奧柏達(John O’Brien)說︰「彌撒中色彩繽紛的禮服和活潑的儀式,以下流血方式重演基督在加咯山上的獻祭。」

一位現代的羅馬天主教神學家,將彌撒等同於救恩,他說︰「耶穌用自己的身體和血把自己獻上了。他獻上自己作救恩的禮物。」

     
這個觀點有幾個問題。

)這等於說,基督的工作未曾完成,基督的犧牲是在彌撒中繼續進行。然而,基督曾宣告說,他的工作已經完成(約十九30);希伯來書的作者也這樣宣講。

)如果這種教導是真的,基督人性的身體就是所不在了,然而,基督人性的身體卻在天堂(徒七56)。

)在守聖餐時,基督所用的只是一句普通的象征語言——比喻(「這是我的身體……我的血」)——其實是指餅和酒而說。他當時是以身體存在,當地指那些物品是他的身體和血時,他與它們是不可混淆的。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六章用了另外一個強而有力的比喻(「吃我肉……喝我血」),清楚描繪出人與他的信心的關系。堅持這些講法要按字面解釋,這是違背基本釋經原則的。

)猶太人是禁止喝血的(利十七1016),如果化質說是真的,耶穌就是要他們去喝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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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領說>

路德宗的觀點是同領說(consubstantiation),意思就是,耶穌的身體與血,是真正的存在聖餐的物品中同,但餅與酒卻保持不變。餅與酒沒有按字面意思變為身體與血(正如羅馬天主教所教導的)。為了強調基督在物品中的同在,路德宗用了這些字眼︰「在、一起,屬……」,來說明基督身體和血的真實存在。馬丁路德將這點加以說明,如將鐵塊放在火中,熱力雖然滲透鐵塊,而鐵塊仍然是鐵塊。

     
路德宗與羅馬天主教會的觀點也不同,他們反對基督在聖餐中持續獻祭之說。馬丁路德說︰「人參與聖禮,是經驗了真正的益處——罪的赦免及信心的堅定。這些益處,不是由於聖禮的物品所致,而是由於個人用信心接受聖經的話語。」

路德宗聖餐觀點的問題,是未能以耶穌所說「這是我的身體」一句話,來當作象徵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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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觀點>

改革宗觀點又稱為加爾文派觀點,因為改革宗教會(也有其他教會),是跟隨加爾文對此問題的看法。他們反對基督按字面意義同在的任何解,他們的看法與紀念觀點相近。然而,加爾文派則強調「基督現今的屬靈的工作。」

按加爾文派,基督是「以他的全人,包括身體與血同在和被享用。他強調信徒是神秘地與救贖者契合……基督的身體和血,雖然不在,而今只在天上,但仍然感染信徒,將生命賜給他們。」

因為基督是在這些物品中神秘地同在,所以恩典借著物品,傳送給參與者;這恩典更是與接受話語的恩典相近,而且,它還能增加話語的效用。

這個觀點的問題,在於沒有清楚說明,或引用聖經解釋,恩典是如何傳送給參與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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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說>

紀念說也稱為慈運理觀點,因為瑞士的改革家慈運埋(Ulrich Zwingli 1484-1531年), 在當代是這個觀點的主要支持者,與當代持其他觀點者對壘。與加爾文的觀點相比,慈運理教導基督沒有真正的臨在,但那些用信心領受的人,可與基督建立起屬靈 的交通。紀念觀的要點是,餅與灑只是象征,以紀念基督的死。慈運理認為,基督向那些用信心領受人,作屬靈之臨在;但重洗派(anabaptists)不贊成基督在聖餐中的同在,多於他在其他任何地方的臨在。紀念觀點強調,參與者是透過這象徵式的行動,來表明對基督的死的信心。

     
論到紀念觀點,聖經有很多處值得拿出來討論。聖經讓我們看到聖餐的重要性。這是紀念主的死(林前十一2425)︰聖經上重復的一句話︰「為的是紀念我」,使我們清楚知道,餅是象征著他用完美的身體,背負罪擔而犧牲了的(彼前二24);而酒是代表他的血,為寬恕人的罪而流出的(弗一7)。我們在等候他的再來時,這是表明基督的死(林前十一26)。這包括了回顧十字架上的歷史事件,也展望他的再來(太二十六29)。這是信徒彼此的契合(林前十17),他們吃及喝那含有相同象徵意義的物品,是為了表明在基督裡的共同信心。

洗禮之意義與觀點

  <意義>

新約洗禮的起源,來自耶穌的命令︰使人作他的門徒,並且為他們施洗(太二十八19)。

禮儀是有一個特定的次序。第一步是使人作門徒,然後才給他們受洗。這正是使徒行傳中的模式。彼得命令他的聽眾當悔改,然後為他們施洗(徒二38)。那些聽到福音的人,明白了而有所回應,只要悔改及相信,就能夠受洗。結果是,人們先接受了上帝的話語,然後才受洗(徒二41)。

那些回應腓利的信息的人,先是相信了,然後才受洗(徒八12)。埃提阿伯的太監也是(徒八38),保羅(徒九18),該撒利亞的外邦人(徒十48),呂底亞(徒十六1415),腓立比的獄卒(徒十六3233),與基列司布(徒十八8)等人都是。這些例子都指出,是先相信然後受洗。悔改與相信是在洗禮的儀式以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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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表示認同>

在新約,洗禮包括與基督的死與復活的認同。奉基督的名受洗(徒二38),就是表明在儀式中與基督相連。雖然羅馬書六章45節,是指靈洗而不是水洗,本段經文也表明水洗的意義。洗禮是信徒借信心,與基督的死與復活合一的公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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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的觀點>

) 拯救的恩典的方法(重生的洗禮),按這個觀點,洗禮「是上帝施與恩典的方法,令罪得赦免。洗禮透過喚醒或加強信心,產生重生的洗的作用」。按羅馬天主教會 的觀點,信心不是必須的,而儀式如能適當進行,就已經足夠了。路德宗的觀點是,信心是先決條件。嬰孩也應該受洗,因為嬰兒也可能擁有不自覺的信心,或是父 母的信心。

     
)約的標記及印記。這是改革宗及長老宗教會的觀點。洗禮與聖餐的聖禮是「是上帝透過聖靈的能力,在我們身上工作……內在而看不見事物的標記及印記;洗禮使我們確定上帝的應許,如同舊約的割禮……洗禮是立約的儀式,也是救恩的標記」。

     
)我們得救的記號︰浸信會及其他教會的觀點是,洗禮是唯一表明內在改變的外表記號。這可作為對基督信心的公開見證。「在受洗的人身上,沒有產生任何屬靈的改變……洗禮也沒有帶來直接的靈性益處或福氣」。此外,洗禮只向信徒施行。這第三個觀點,是唯一認為只有信徒才應受洗的觀點,前面兩個觀點,除了成人歸主者外,小孩(嬰兒)也應該,或可以受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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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教會對洗禮的方式,一直以來有不同的立場。洗禮(baptism)這詞,希臘文是baptisma(動詞是baptizo)。今天洗禮的施行有三種方式︰灑水、澆灌及受浸。三種不同的觀點概述如下︰

)澆灌禮(affusion) ︰

歷史上,澆灌禮是施洗者向受洗者頭上倒水三次——每次代表三位一體中的一位。支持的論點說,澆灌(倒水)的儀式最能描繪聖靈臨到個人身上的工作(徒二1718)。

他們認為以下這些句子,如「下水裡去」(徒八38)及「從水中上來」(可一10),可以應用在澆灌禮上,正如可以應用在浸禮上。寫於第二世紀初的《十二使徒遺訓》(The Didache)這樣記載︰「關於洗禮,你們應該受洗。最先要背誦這些,然後在活水(流動的水)中,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但如果沒有活水,可在其他的水;如果不能用冷水受洗,可以用暖水。但如果兩者都沒有,你就可以奉父、子、聖靈的名,在受洗者頭上倒水三次」。

按這裡的推論,初期教會是施行浸禮的,但也容許澆灌。這兩種洗禮方式,早於第二世紀已經存在了。

     
支持澆灌禮的理由,可訴諸早期的宗教圖畫,繪畫出受洗者是站在水中,由主禮人倒水在他的頭上。最後一點,哥尼流全家(徒十48)及腓立比獄卒的受洗(徒十六33),似乎是施行澆灌禮多於浸禮。

 
)灑水禮(Sprinkling or aspersion)︰

在早期世紀,灑水禮是為病者或體弱者施行的,那是因為他們不能接受的侵禮或澆灌禮。灑水禮到到十三世紀才廣泛施行。支持灑水禮,經常都引用兩處聖經的先例。在舊約利未人是借著施行灑水得到潔淨(民八57,十九812)。希伯來書九章10節稱這個儀式為「洗禮」(baptisms)。第三世紀,居普良(cyprian)說,洗淨罪的不是用水的多少,也不是施洗的方式,只要受洗者的信心是真實的,灑水禮或其他方式也一樣有效。

 
)浸禮(immersion)︰

一般認為,教會最初期的洗禮都是全人浸在水中。研究baptizo一字,它的意思是「浸透」(dipimmerse)。

奧百克(Oepke)指出,baptizo的意思是「浸入」(immerse),這個字的用法就如︰「船下沉了」,「有泥沼中下沉」,「沉溺」,「滅亡」。這個字基本的意思,與聖經的著重點是相同的︰「耶穌[在約但河裡]受約翰的施洗,然後「從水裡上來」(可一910;徒八38)。另一方面,希臘文用作「灑水」及「澆灌」的字,都沒有洗禮中用過。

     
耶路撒冷有很多水池,可以作浸禮之用。大群的人受洗,如五旬節的三千人受禮,大概也在這些池子施行的(徒二41)。外邦人歸化猶太教,也是實行浸於水中的儀式。浸禮也是初期教會所實行的洗禮方式。按羅馬書第六章,浸禮最好表明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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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孩受洗>

羅馬天主教、聖公宗、長老宗、循道宗,及路德宗等教會都施行嬰兒洗禮。嬰兒洗禮有以下幾個支持論點,都與聖約神學思想有關。既然以色列人的嬰孩要受割禮,藉以進入信仰的群體,嬰孩洗禮也正是和割禮相似,將嬰孩帶到基督的群體裡。這也與全家救恩的信念有關(徒十六1531,三十三34,十八8)。有人解釋「她和她一家既領了洗」(徒十六15)這句經文,是指嬰孩也受了洗禮。

教會的目的

 <教會有兩個重要的目的>

一是集中的,為身體的事奉;一是分散的,事奉全世界。分辨這兩個目的是重要的。一方面,教會聚集,如一個身體,信徒乃彼此事奉;另一方面,教會要把福音傳給世界的不信者。這兩個目的的區別很清楚︰教會是事奉信徒和非信徒的地方。這兩方面的事奉,各有不同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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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的︰為身體的事奉>

     
教會聚集的目的,是使信徒得以成熟增長(弗四13)。很多教會的聚集活動,都是為了這個目的。

     (1)
教導︰

教導(希臘文didache)與「教義」這個字是同義詞。教導是建立教會的重要因素,也是新約教會重要的一環。初期的教會成員,都十分忠於使徒的教導(徒二42)。

使徒教導有關基督復活的教義(徒四二);他們一有機會就教導(徒五2125),直主耶路撒冷全城,都充滿有關基督,及他贖罪工作的教訓(徒五28)。他們信息的中心是︰耶穌是真正的彌賽亞(徒五42,十七3)。教導初信者,能令他們成熟長大(徒十一26,十五35)。

     
保羅教導的目的,是使信徒成熟(西一28);所以教導應該是代代相傳、永不止息的工作(提後二2)。教導失敗,或受教者未能接受教導,就會令信徒靈性膚淺,不得長大(來五12)。若翻查《經文匯編》做個簡單的研究,不難發現新約時教導的重視。

    (2)
相交︰

除教導外,新約教會在身體裡也運用其他的屬靈恩賜。聖經喜歡用「彼此」這字眼,來說明基督身體裡的這種關係(羅十二51016、十三8,十四1319,十五5714)。

相交在教會聚集中是十分重要的。教會在苦難中相交(徒四23,五41 ),在合一中相交(徒二46,四31,腓二14),在傳道事工上相交(徒四31),在禱告中相交(徒二1442,四31,十二512,十三3,十六25),在聖餐裡相交(徒二14),在用餐中相交(徒二46)。他們的相交是每天進行的(徒二46)。這種相交更顧及對寡婦、孤兒,一些有家庭需要者的照顧(提前五8;雅一27)。

(3)  敬拜︰

敬拜是教會聚會的重要部分,以上提過的各樣事情,都是一種敬拜的表現(例如︰聖餐)。一開始,禱告就是教會聚會中一種重要的敬拜方式。信徒有需要時,教會就禱告(徒十二512)。讀經也是教會聚會的重要部分(徒四2426;提前四13 ;提後三1517)。無可置疑,這是跟隨了會堂的敬拜模式,而讀經和解經都是著重點。唱詩歌在初期教會中,更是真誠敬拜的重要表達方式(徒十六25 ;林前十四26 ;弗五19 ;西三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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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的︰事奉全世界>

     
新約教會傳福音,並不是在一座建築物內進行的,而是散開的,進到世界去。向世人傳福音所根據的命令,就是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20節。教會在世界的工作,是使人作主的門徒,為他們施洗,及帶領他們進入信徒的相交中。傳福音的工作,不是由特選的少數人士去完成,而是由普通的信徒去完成的(徒八4)。初期教會所宣講的中心信息,就是基督(徒八51235,九20,十一20)。他們跨越堅固的文化屏障,將信息帶到非猶太的範圍中(徒十3443,十一20,十四1),令無數人歸信(徒二41,四4,五14,六1,八12,十48,十一24,十三48,十四121 )。

     
福音的本質是長久爭論的問題,但在新約,對世界,以及對社會責任的問題,倒很長提及。加拉太書六章10節強調的是幫助信徒,而信徒也「向眾人行善」。查考保羅在使徒行傳的信息,他所強調的是相信耶穌是基督(徒十六31),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4節,也陳明了福音的精髓——相信基督的死及復活。

信經與信條

當我們陳述信仰的基礎和內容時,必須明確而具體;當然,所有真理的基礎和內容都來自於聖經。然而,由於聖經卷帙浩繁,如何言簡意賅、要言不繁的指出何為純正信仰,何為偏離誤解的異端,這是歷代信徒都希望能夠成功表達的。

「信經」便是這樣需求之下的產物,然而,因著人的智慧極其有限,人的言語更是疏漏不全,想要領會上帝的所是、所能、所作已屬不易,更何況要用適切的言語加以表達,這實在是非常困難的事。

因此,個人以為,研究、明白「信經」有其參考的價值,可以檢核我們信仰的內涵,卻不宜也不應將它等同於聖經絕對的權威。換句話說,「信經」可以幫助我們將信仰定位,卻不能窄化、限制我們信仰的內容。

「信經」(creed)一字出自於拉丁文「我信」(credo),意即基督徒對教會所認可的基本信仰摘要,宣稱承認相信。所以,信經就是教會全體或其代表,將聖經中信徒救恩所必須的信仰重點摘要,大家藉此表達、宣認。

信仰的宣認發展成為「信經」,乃是主後325年第一次大公會議,即尼西亞會議以後的事。除了「信經」(creed)外,還有所謂的「信條」(confession of faith)這也是一種信仰宣認。有些學者把大公教會未分裂之前(即主後1517年,馬丁路德改教之前)的信仰宣認稱為「信經」,而「信條」則指的是分裂之後希臘教會、羅馬教會、更正教會所各自產生的信仰宣認。

因此,我們要善用「信經」 「信條」來表達信仰,輔助我們傳福音和見證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