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洗禮的起源,來自耶穌的命令︰使人作他的門徒,並且為他們施洗(太二十八19)。
禮儀是有一個特定的次序。第一步是使人作門徒,然後才給他們受洗。這正是使徒行傳中的模式。彼得命令他的聽眾當悔改,然後為他們施洗(徒二38)。那些聽到福音的人,明白了而有所回應,只要悔改及相信,就能夠受洗。結果是,人們先接受了上帝的話語,然後才受洗(徒二41)。
那些回應腓利的信息的人,先是相信了,然後才受洗(徒八12)。埃提阿伯的太監也是(徒八38),保羅(徒九18),該撒利亞的外邦人(徒十48),呂底亞(徒十六14至15),腓立比的獄卒(徒十六32至33),與基列司布(徒十八8)等人都是。這些例子都指出,是先相信然後受洗。悔改與相信是在洗禮的儀式以先的。
<洗禮表示認同>
在新約,洗禮包括與基督的死與復活的認同。奉基督的名受洗(徒二38),就是表明在儀式中與基督相連。雖然羅馬書六章4至5節,是指靈洗而不是水洗,本段經文也表明水洗的意義。洗禮是信徒借信心,與基督的死與復活合一的公開宣告。
<洗禮的觀點>
(Ⅰ)
拯救的恩典的方法(重生的洗禮),按這個觀點,洗禮「是上帝施與恩典的方法,令罪得赦免。洗禮透過喚醒或加強信心,產生重生的洗的作用」。按羅馬天主教會
的觀點,信心不是必須的,而儀式如能適當進行,就已經足夠了。路德宗的觀點是,信心是先決條件。嬰孩也應該受洗,因為嬰兒也可能擁有不自覺的信心,或是父
母的信心。
(Ⅱ)約的標記及印記。這是改革宗及長老宗教會的觀點。洗禮與聖餐的聖禮是「是上帝透過聖靈的能力,在我們身上工作……內在而看不見事物的標記及印記;洗禮使我們確定上帝的應許,如同舊約的割禮……洗禮是立約的儀式,也是救恩的標記」。
(Ⅲ)我們得救的記號︰浸信會及其他教會的觀點是,洗禮是唯一表明內在改變的外表記號。這可作為對基督信心的公開見證。「在受洗的人身上,沒有產生任何屬靈的改變……洗禮也沒有帶來直接的靈性益處或福氣」。此外,洗禮只向信徒施行。這第三個觀點,是唯一認為只有信徒才應受洗的觀點,前面兩個觀點,除了成人歸主者外,小孩(嬰兒)也應該,或可以受洗。
<方式>
教會對洗禮的方式,一直以來有不同的立場。洗禮(baptism)這詞,希臘文是baptisma(動詞是baptizo)。今天洗禮的施行有三種方式︰灑水、澆灌及受浸。三種不同的觀點概述如下︰
(Ⅰ)澆灌禮(affusion) ︰
歷史上,澆灌禮是施洗者向受洗者頭上倒水三次——每次代表三位一體中的一位。支持的論點說,澆灌(倒水)的儀式最能描繪聖靈臨到個人身上的工作(徒二17至18)。
他們認為以下這些句子,如「下水裡去」(徒八38)及「從水中上來」(可一10),可以應用在澆灌禮上,正如可以應用在浸禮上。寫於第二世紀初的《十二使徒遺訓》(The Didache)這樣記載︰「關於洗禮,你們應該受洗。最先要背誦這些,然後在活水(流動的水)中,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但如果沒有活水,可在其他的水;如果不能用冷水受洗,可以用暖水。但如果兩者都沒有,你就可以奉父、子、聖靈的名,在受洗者頭上倒水三次」。
按這裡的推論,初期教會是施行浸禮的,但也容許澆灌。這兩種洗禮方式,早於第二世紀已經存在了。
支持澆灌禮的理由,可訴諸早期的宗教圖畫,繪畫出受洗者是站在水中,由主禮人倒水在他的頭上。最後一點,哥尼流全家(徒十48)及腓立比獄卒的受洗(徒十六33),似乎是施行澆灌禮多於浸禮。
(Ⅱ)灑水禮(Sprinkling or aspersion)︰
在早期世紀,灑水禮是為病者或體弱者施行的,那是因為他們不能接受的侵禮或澆灌禮。灑水禮到到十三世紀才廣泛施行。支持灑水禮,經常都引用兩處聖經的先例。在舊約利未人是借著施行灑水得到潔淨(民八5至7,十九8至12)。希伯來書九章10節稱這個儀式為「洗禮」(baptisms)。第三世紀,居普良(cyprian)說,洗淨罪的不是用水的多少,也不是施洗的方式,只要受洗者的信心是真實的,灑水禮或其他方式也一樣有效。
(Ⅲ)浸禮(immersion)︰
一般認為,教會最初期的洗禮都是全人浸在水中。研究baptizo一字,它的意思是「浸透」(dip,immerse)。
奧百克(Oepke)指出,baptizo的意思是「浸入」(immerse),這個字的用法就如︰「船下沉了」,「有泥沼中下沉」,「沉溺」,「滅亡」。這個字基本的意思,與聖經的著重點是相同的︰「耶穌[在約但河裡]受約翰的施洗,然後「從水裡上來」(可一9至10;徒八38)。另一方面,希臘文用作「灑水」及「澆灌」的字,都沒有洗禮中用過。
耶路撒冷有很多水池,可以作浸禮之用。大群的人受洗,如五旬節的三千人受禮,大概也在這些池子施行的(徒二41)。外邦人歸化猶太教,也是實行浸於水中的儀式。浸禮也是初期教會所實行的洗禮方式。按羅馬書第六章,浸禮最好表明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意象。
<嬰孩受洗>
羅馬天主教、聖公宗、長老宗、循道宗,及路德宗等教會都施行嬰兒洗禮。嬰兒洗禮有以下幾個支持論點,都與聖約神學思想有關。既然以色列人的嬰孩要受割禮,藉以進入信仰的群體,嬰孩洗禮也正是和割禮相似,將嬰孩帶到基督的群體裡。這也與全家救恩的信念有關(徒十六15、31,三十三34,十八8)。有人解釋「她和她一家既領了洗」(徒十六15)這句經文,是指嬰孩也受了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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