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6日 星期六

自由意志

 

    先前恩典和自由意志之間,是應該有關連的。威利(Wiley)引述了四個關於先前恩典和自由意志的命題        

 

(I)先前恩典是施行在普通人(natural man),或說是墮落的人身上。這種恩典是施行在他整個人的身上(entire being),而不是在他某種特性或能力之上。

 

(II)先前恩典使人成為一個自由而負責任的主體。人的墮落並沒有失去上帝的形象,也沒有破壞他全人的任何能力。他的墮落也沒有破壞他的思考能力(這是屬於認知性方面)﹔也沒有破壞他的感官能力(這是屬於感性方面)當然,它也沒有破壞他的意志能力(這是屬於意欲方面)

 

(III)先前恩典更進一步施於被奴役的人這種奴役不是絕對性的,因為人的靈魂清楚知道自己受捆縛,也想擺脫捆縛恩典是必須的令靈魂向真理醒覺並進一步影響惑感情,令人的心傾向真理。

 

(IV)人的意志與聖靈的原初恩典(originating grace)繼續合作,將先前恩典與拯救恩典直接合併。

 

    亞米紐斯認定,藉著聖靈無條件叫地臨到所有人的先前恩典,人的道德生活從最初開始,就有著自由主體(free agency)的能力及責任了。  

 

    總結而言,亞米紐斯的教導是:人的墮落並沒有破壞人的選擇能力。先前恩典令人看見自己屬靈的需要,令他能選擇救恩。威利強調,恩典在交互作用中是最為重要的。

救恩可以失落

 

    亞米紐斯派認為信徒是會失去救恩的。雖然亞米紐斯本人沒有清楚說明信徒會失落救恩,但他的結論是依循這個方向的。

 

    亞米紐斯說,人靠恩典得救,但得救也關乎他的自由意志。意志一直是自由的。亞米紐斯說,在信仰的持守中,自由意志需同時發生作用,不然信徒會失落救恩。

 

    「在蒙上帝的恩典保守時,自由意志需同時發生作用。自由意志有能力抗拒所賜予的恩典,和拒絕後施恩典(subsequent grace),因為恩典不是上帝無所不能的作為,而是可以被人的自由意志拒絕的。」

 

    衛斯理約翰教導,信徒的「信仰和良心可以破滅(shipwreck of faith and a good conscience)﹔他有可能跌倒,不但是失敗跌倒,而且可能是最終跌倒,永遠滅亡」。

   

    關於個人失落救恩,所根據的經文是:路加福音十三章14節﹔歌羅西書一章29節﹔提摩太後書二章5節﹔希伯來書六章46節﹔彼得前書一章10節。

中世紀時代的救恩論

      中世紀時代的救恩論  ,

        經院時期的拯救論     ,

       安瑟倫前之贖罪論   ,  安瑟倫至宗教改革前的贖罪論   ,  

改教時期之救恩論

         改教時期之贖罪論    ,     宗教改革者的救恩論  , 

            改教與改教後期的拯救論   ,   律法與福音   ,

改革宗和亞米紐斯主義之比較

  「多特信經」與「抗辯派」之救恩觀點比較  ,  

    宗教改革信仰與亞米念派之救恩關點比較  ,

     加爾文主義與亞米紐斯主義之比較  ,

     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的對照 ,

「亞米念派」的救恩論

    「亞米念派」的由來   , 

     亞米紐斯神學的教義觀點  , 

    亞米紐斯教導有關原罪的教義  ,

    神的預定跟揀選 - 亞米念學派(1),

    神的預定跟揀選 - 亞米念學派(2) ,

     亞米紐論揀選與預定 ,

    救恩可以失落  ,  自由意志 ,

     亞米紐斯主義影響英國與衛斯理   ,

     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  ,

    救恩的條件    ,

    亞米紐斯神學的評價  ,

2021年9月18日 星期六

呼召的起源

 

    呼召是救贖在罪人身上實施的第一步。基督救贖的工作在他本身已經成就,現在要把這救贖之果子應用到罪人身上。但是罪人如何會知道這救恩呢?第一步工作就是呼召罪人來到耶穌面前(羅十︰13~14)。

    呼召的起源是出自三一真神,但大多數的經文是以聖父為主位(林前一︰9;帖前二︰12;彼前五︰10;太十一︰28;約七︰37;啟三︰20;約十五︰26;徒五︰32)。

    以聖子為主位的經文也是基督以上帝的使者身分,呼召罪人的(路五︰32)。舊約最顯著的實例,是上帝對亞伯蘭的呼召(創十二︰1~2;參約八︰56;賽四十三︰1)。

    到了新約時代,上帝的呼召不再限於以色列民族,而擴展到全世界(羅十︰11~12)。

2021年9月12日 星期日

了解信仰之設計

 

    系統神學視察考研究基督信仰為目的的訓練

 

    神學不是以上帝為研究對象但是透過神學可以清晰指明上帝與人之間所有的關係以及基督信仰中特有的上帝觀

 

    系統神學的功用就是利用一切的資源說明基督信仰的意義和旨趣

2021年9月11日 星期六

異端的開始

  教會在開始的時候,由於出自猶太教的背景,因此一些涉及猶太教的課題,很早就被提出來加以斟酌了。舊約律法在信仰中的地位如何,便是其中之一。跟隨基督的人,要像猶太人一樣遵從這些書卷嗎?其實猶太基督徒無論如何,都會繼續承接舊約的教導,因那是他們文化的一部分。可是非猶太人的信徒又如何呢?隨之而來的,就是關乎律法的地位問題了。福音既是憑信心就可得救的好消息,那麼信徒就完全無須遵守律法嗎?若仍然需要持守其中的一部分,那條界線又該劃在什麼地方呢?《使徒行傳》第十五章有關割禮及遵守律法的方案,竟要勞動教會召開大會予以討論,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雖然使徒作出了決定,顯然部分的猶太信徒並不完全接納,且繼續宣揚一種攙雜了的福音——認為除了信心為得救的條件之外,也需要恪守律法的要求。此可謂最早期的異端性信仰。

  當外族人在教會中的比例逐漸增加後,另一個與之相關的問題也隨之出現,就是︰猶太人在教會中是否享有特殊地位?猶太人一向認定自己乃是上帝的選民,在上帝恩惠中享有特殊的地位。如今,福音卻是德澤世人的一份恩惠,那麼猶太人與非猶太人的待遇果真完全一樣嗎?《以弗所書》第三章堅定地指出︰外族人與猶太人,乃是同作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的人。這樣的理解,對一些猶太人來說,可謂極其革命性。那些無法認同的人,也因此竭力宣揚一個與《以弗所書》第三章不同的“福音”,故異端也由此而生。

  以上兩個例子說明︰異端在使徒的時代即已出現,況且當時又尚未有完整的新約面世。再者,來勢洶洶的逼迫浪潮,令教會的處境更加艱難。然而,上主就在這般凶險的時刻中,興起了使徒以及他們的同伴,寫下了寶貴的新約書卷,幫助當時的信徒厘清了信仰當有的取向。這些後來被收納為新約的書卷,不單幫助了他們,也幫助了今天的你我。教會也因此得以繼續成長

 

嚴峻的挑戰

  雖說異端源於教會內部的錯誤理解,其實也與教會以外流行的思潮有關。早期教會的時代中,最為流行的思潮之一就是諾斯底主義。這種思想又稱為“真智”主義。它的表達形式,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中其實也有很多變化。大體而言,諾斯底主義認為︰世界乃是由善惡兩個獨立單元所組成,且各由一位神明掌控;人類就是在這兩位善神與惡神的交互操控之下而生活。這種善惡二元的思想與基督教“一上帝”的信仰,必有所抵觸。諾斯底主義同時又認為,只有具備真智慧的某些人士,才可以與靈界至高的、良善的力量相通。而所謂救恩,其意義在於個人生命的提升——從屬地、屬乎物質的地位,提升至屬靈的地位。如此就可以與善的力量相通,勝過邪惡的勢力,以至得救。而所謂的基督,不過是這提升階段之中的一環而已。這種學說當然又與聖經真理不相符合。只是,真智主義的表達方式與福音信息倒有些頗為相似之處,譬如︰屬世、屬靈、得救、智慧等的概念。因此,當這種學說闖入教會的圈子之後,一些信仰根基不甚穩固的人,很自然地被這套講求自我修煉的教導所吸引,於是教會內就出現了異端信仰。

  具體而言,因著內在的猶太教色彩,以及外在的諾斯底主義,教會信仰受到影響最大、掙扎最深的課題,莫過於耶穌基督的身分與其救贖工作的問題。到了第三、第四世紀之間,“地上的耶穌與天上父神之間的關係到底如何?”的問題便浮現出來了。這問題其實也很明顯︰倘若耶穌是上帝,那麼天上又另有一位父神,基督教豈不成了一種多神信仰?退一步來說︰倘若只有一位上帝,而只有天上的父神才是上帝,那耶穌就不可能是上帝了。果真如是,那麼耶穌所成就的十架救恩,不就是一種人為的努力,是人在企圖拯救另一個人?不是由上帝來拯救人,這樣的教導,又明顯與基督教的福音不吻合!

  與此相關的,就是耶穌基督本身的問題了。他究竟是上帝還是人呢?在他尚未來到世間之前,他乃是上帝。然而,他卻為了救贖世人而成了人類的一分子。問題是這位來到地上的耶穌基督,到底仍然是上帝嗎?若不是的話,救恩豈不又成了人救人的活動?若耶穌仍然是上帝,那麼那位生活在加利利、死在十字架上的就不是一位十足的人了嗎?如果成就救贖的那位是上帝而不是人,那麼代替我們受死的那位,果真能夠以無罪之人的身分,替代我們承受罪的所有懲罰嗎?如果說耶穌基督兩樣都是(既是上帝,同時又是人),那這兩種完全不相同的性質,又如何能夠匯集在同一個人身上呢?

  以上兩個問題可說是觸及了基督教信仰的最基本課題。明顯的,這些問題的答案,其關係實在太重大了。當日流行的異端當然不止這些,然而我們也不難想像教會形勢之嚴峻了!
 

厘清異端的基礎︰新約的正典

   在面對信仰的課題時,一些自以為聰明的人,往往會採取某些片面的觀點,且會以諸般的理由,來抹殺其他角度的觀點,以致出現偏差,甚至引來嚴重的異端信仰。其實,古往今來,異端的出現,往往就是因為單單抓住一些雖然正確,卻只是片面的真理來講說,結果未能全面掌握信仰的整體內涵。幸虧上帝讓使徒時代所撰寫的教導留存下來。這些重要的文字,加上教會領袖(即早期教會的教父)深入的闡釋,結果為信仰的根基立下了美好的基礎。

  在面對逼迫的歲月中(從第一世紀至第四世紀),教會無法召集大型的會議來商討異端性的信仰偏差問題。但是在個別的處境中,卻已經開始逐步厘定信仰的準繩。這過程就是新約正典的確立。當信仰內容出現疑問時,教會領袖自然就會思想︰耶穌基督在世之時,他本人會如何看待這些問題?作為教會根基性人物的使徒又如何回應這些問題呢?新約的書卷(包括了福音書及書信)自此日漸受到重視並逐步跟原有的舊約並列,構成了聖經的正典。當逼迫終於在第四世紀初葉停止之後,新約正典的收集,就更為方便了。因此,到了第四世紀的末年,整個羅馬帝國裡面的教會,都廣泛地接納了新約的正典,就是如今我們手上所擁有的二十七卷新約書卷。教會從此可憑借這些正典書卷的教導明白上帝的“道”,並能藉著“道”來指斥、抗拒異端。

  這當中有一件事值得我們注意︰新約正典的成立,不是由少數人投票表決而定讞。這些確立正典的人士,其實不過是在一些會議上,承認這些書卷當時已經擁有的權威而已。因此,我們可以說,新約正典的確立,乃是上帝的奇妙作為,讓教會可以把持信仰的準繩,在異端風行的年代中,確認信仰的正確內涵,並且藉著新約正典,讓今天的教會得以確認,凡所相信的,都是肯定的真理。

指斥異端的過程︰大公會議

 
  使得新約正典發揮功用,並讓異端之真面目無從遮掩的,就是早期教會所召開的幾次大公會議。所謂大公會議,就是廣集各處的教會代表共聚一堂的場合,以共同探討一些影響教會方向的事務。召開這些會議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討論、處理異端性的信仰偏差。最早的大公會議,就是主後三二五年召開的尼西亞會議。當時流行著一種說法,認為聖子耶穌不是十足的上帝,而只是一位擁有神性的受造物(後世稱之為亞流主義)。這種說法,明顯動搖福音的根基,因而被大會判為異端。之後,這課題經歷了五十多年的反復討論,在教父深入的闡釋下,於三八一年的君士坦丁堡會議上再度確立。從此,大家乃明白︰聖子、聖靈與聖父都是同樣擁有十足神性的主宰,而同時天地之間只有一位上帝,而不是三位上帝。這就是三位一體教義的來歷。

  類似的深入討論也促成在四五一年召開的迦克墩會議。迦克墩會議所制定的“信經”,成了關乎基督信仰的最高準則,闡明基督同時具備十足的神性和十足的人性。此一結論不單對當時的教會有幫助,對今天的教會亦然。事實上,至今仍然沒有第二個信條能取代它的地位。

  藉著對聖經的解說、藉著召開這些大公會議,早期教會對所有信仰的基礎性課題,都逐一作了充分的討論;耶穌基督的福音信仰更因而得以延續。早期教會的日子雖然充滿挑戰,但信徒對耶穌基督的委身、對信仰的執著,使教會能夠堅持下去。不論是逼迫或是異端,上帝保守的大能還是讓教會克服了這些困難。

人生唯一的安慰

    說到我們人,我們都知道人是有生且有死,是不可避免的,雖然我們中國人很不願意談到“死”,但是這是無法避免的。

 

而我們談到基督徒的信仰,不光是講今生的平安,也要為永生預備,因為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要帶我們“出死入生”,這是我們說到救恩的一個重要信息。也唯有明白認識上帝對生與死之啟示我們漂泊的心靈才能安定,才能得力,這就是上帝所給之安慰。

我們的生與死之安慰是唯一的,只能從耶穌基督而來。聖經告訴我們︰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馬書 14︰8﹚

『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住在你們裏面,是上帝所賜的。你們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上帝,』﹙哥林多前書 6︰19﹚

『基督為我們獻上自己,救贖我們,脫離一切邪惡,使我們成為他純潔的子民,歸屬於他,熱心行善。』﹙提多書 2︰14﹚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壹書 1︰7)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翰壹書3︰8)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希伯來書 2︰14﹚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 8︰28)

『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憑據。』(哥林多後書 1︰22)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 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以弗所書 1︰13-14)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馬書 8︰16-17)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翰壹書 3︰2-3﹚

就上面的經文我們做一總結︰身體與靈魂都不屬於我自己,乃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祂用寶血完全涂抹了我一切的罪惡,並且救贖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祂保守我,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因為我屬基督,祂藉著聖靈使我確實知道有永生,也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為祂而活。

這安慰是人生必不可少的,在《詩篇》九十篇10節 中,我們讀到︰“我們一生的年日…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 在勞苦愁煩中,我們需要安慰來抵抗愁煩,甚至勝過愁煩。“安慰”的意思比“慰藉”要廣︰它還意味著“活力”和“活下去的勇氣”。我們一生都需要這種安慰,死時也不例外。

 我們一生最好的年華中也有勞苦和愁煩。這是因為人類因始祖犯罪(創世記3),罪不僅使亞當夏娃全然敗壞,也讓他們的每個子孫,也遺傳這全然敗壞的人性。不僅如此,既為犯罪的亞當的後裔,就屬於撒旦,要與它同滅亡。我的裡面住著罪,我向它屈服,必須遭受正義的懲罰。但基督將我從囚禁中買贖出來,給我自由。為了這個目的,祂放棄了祂所有的一切,甚至祂的生命,更死在骷髏山上,在那裡洒盡了祂的寶血。

    如今“我不再屬於自己,而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

祂不僅救贖了我,像贖買一位奴隸,而且給了我真正的自由。我在撒旦和罪那裡受千重束縛,根本不可能救自己,是祂釋放了我。我永遠不再會完全滑跌回魔鬼的權勢之下。如今,我是上帝的兒女。因為基督救贖了我,我有了一位在天上的父,只要我活著,祂就照眷顧我。我所遭遇的一切事都為了我的益處互相效力。甚至死對我來說,也只是一道通往永生上帝國的大門。聖靈總在我心裡給我這樣的確信。

“聖靈使我為這一切感恩。我渴望藉由甘心樂意為上帝而活,事奉祂,來表現這種感激。這就是所謂來自上帝國的喜樂﹗”

這是我們人生在世只有唯一的安慰。我們所依靠的所有其它事物,如健康、快樂的生活、金錢、朋友、親屬,有一天都會失去。因為唯有上帝是永不改變的!雅各書1章17節︰『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得人生唯一的安慰需知的三件事

 

為了叫你得人生唯一的安慰並且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

 

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

 

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

 

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

 

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

 

在《詩篇》15首15節中,我們看到主說︰“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在這節經文裡我們可以讀到愁苦,拯救和感恩。

 

在“人生唯一的安慰”一文中我們看到基督徒是多麼幸運。現在,對每一個人都很重要的問題臨到我們︰“我怎樣才能與這種安慰有分?我怎樣才能得到快樂的,不朽的生命?這種生命與上帝和好,為祂的榮耀而活。我怎樣才能死得快樂,死時能想到︰當我醒來時,等待我的是光輝燦爛的前程?我怎樣才能說︰這是我的安慰?我必須知道什麼事?然後還有什麼重要的事我必須知道?”

 

要了解一個詞在《聖經》裡的含義,必須通過親身經歷。親身經歷一件事和僅僅聽過或讀過它有著天壤之別,甚至可以說是生與死之間的區別。

 

這個答案是使徒保羅所寫的《羅馬書》的概略。在這個答案中,我們需要注意三件事︰愁苦,拯救和感恩。

 

第一件事︰愁苦的教義。

 

保羅教導我們一個罪人的處境是多麼險惡,因為他實在太罪孽深重了。罪的結果是愁苦。

 

“愁苦”一詞意指處於被驅逐之境,與上帝隔絕。如果人這樣死了,他就會永遠沉落在滅亡之地獄裡。人不可能將自己從這種愁苦中拯救出來,即使他道德高超,或在任何宗教上修行或悟道。

 

這種愁苦包括些什麼呢?它包括了三樣東西︰


1.

罪︰罪是人與上帝隔絕的禍首。


2.

在罪中的無能︰人生來不能使自己脫離罪,只要他不擁有一顆新心,罪就是他的主人。

 

3. 審判︰上帝懲罰罪。這種懲罰是我們應得的報應。

 

第二件事︰拯救的教義

 

只有基督能拯救我們,深知自己罪孽愁苦的罪人會認識到他是救主。

 

第三件事︰感恩的教義

 

當人被基督從罪惡和愁苦中拯救出來時,他就充滿了喜樂。這種喜樂使他對上帝感恩。他認識到︰向上帝而言,他是虧欠一切。但是因著耶穌基督付上的代贖,他不再虧欠了!

 

信徒是依次經歷這三件事,就像一列火車經過三個車站。上帝確實先讓罪人看見自己的罪和愁苦,以此將他引向救主。

 

沒有經歷愁苦,我們誇口基督就是空洞的。基督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九12)。

 

信徒認識到基督是他的救主以後,產生對自己、上帝和基督的了解會不斷加深,對愁苦、拯救和感恩的認識會不斷增長。這也是聖靈持續的工作。一個真信徒的生命特徵是與罪、撒旦和情慾不斷地搏鬥,並通過這掙扎在信心中站穩。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七章24,25節中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2021年9月10日 星期五

「道德掙扎」教義的陷阱

 

經驗告訴我們,當信徒以道德掙扎作為他們思想聖靈的重點時,常會被許多陷阱圍繞。他們會漸漸變成律法主義者,常常為自己和別人定下嚴格的規例,好讓自己對不相干的事情毫不染指,又給自己和別人強加一些呆板並約束性的行為模式,作為抵抗屬世潮流的堡壘,並且大大強調遵守這些人為禁忌的重要。他們的行事為人愈來愈像法利賽人,注重提防那能污染人的事情,以及毫不妥協地堅守原則,多於注重實踐基督的愛;他們變得小題大造,對於沒有真正構成威脅的事物,他們亦毫無理由地懼怕受到污染,又頑固地不肯安心;他們變得沒有喜樂,因為盤據他們腦海的,儘是這場屬靈戰爭如何冷酷無情的思想;他們變成病態的人,終日內省,陷溺於懊悔自己心靈的腐朽,久而久之,滋長出灰暗冷漠的人生觀;他們對於道德成長的可能性感到悲觀,不單看自己如此,看別人也是如此;他們對於脫離罪惡,不敢存什麼厚望,最大的希望只不過是不會比以前更糟。這種種態度可說是屬靈的神經衰弱症,他們歪曲、損害並削弱聖靈使人成聖的工作,因此實際上使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蒙上污點。

 

  這些心態通常是累積了種種因素構成的,諸如天生的性情、早年的教育和訓練,以及因害羞或缺乏安全感而形成的吹毛求疵習慣、低下的自我形象,甚至或者真正的自我憎厭,都往往是一些成因;此外,一些內向的教會文化和社群,都可以導致上述的情況。只不過,現在我想指出的,就是對聖靈認識不足,也經常是一個原因。一如我們剛才討論到的其他兩類人一樣,這類人需要從另一個觀點認識聖靈,從上述我所描寫的那種灰暗、自我中心的屬靈狀況中擺脫出來。一會兒,我就會指出什麼是我所認為的正確觀點了。

 

    現在,我們必須探討第四種看法,他認為聖靈的職事基本上就是呈示;簡單來說,就是促使我們醒覺到一些事情。這是泰萊主教(BIShop JVTpylor)的著作《仲介之神》( The Go-between God)裏面所載的觀點。

 

    泰萊視聖靈(希伯來文的ruach,希臘文的pneuma;兩個原文的意思是「吹動的風」或「呼出的氣息」)為聖經中一個代表神聖「交流」(“current of communication”)的名字,他喚起人對物、對己、對他人,以及對上帝的醒覺,使人覺察到這一切都是重要的現實,催促我們作出種種抉擇,這些抉擇有時更要求我們作出自我犧牲。聖靈的影響,就是藉著這種「覺醒——抉擇——犧牲」的行為模式顯明出來;聖靈就是那位「賜予人生命的仲介之靈」(“lifegiving  GoBetween),他透過自然界、歷史、人類生命,及世界宗教施行他的工作,並在其中運行。這種覺醒是對意義和要求的頓然領會,是理性而又感性的。每一次的覺醒和對覺醒的回應,都影響著事後的抉擇和犧牲。自五旬節以來,聖靈持續不斷的工作,就是使個別人覺醒到耶穌的神性,以致他們的生命能活出耶穌在加略山上為罪受死的自我犧牲精神。聖靈要召喚人對這個覺醒作出回應,他在心志相同的人群中所進行的工作最為有效,因為整個群體可以喚起個人的覺醒,而個人又可以提高群體的覺醒。這些論點是泰萊根據歷史悠久和歷史短淺的教會的實際經驗,經過連串反省後得出來的;他視這些教會群體為神聖使命的表徵和途徑,他所有思想都是圍繞著這個中心思想組織起來的。

 

    我們以上所綜覽的幾種對聖靈的看法,受一般牧者大力提倡,卻往往被學者挑剔地評為「大眾化的敬虔」;泰萊是位有恩賜的神學家,故此,他的見解比其他人的看法較有深度是不足為奇的。他著作的大部分內容都使人印象深刻。首先,他的觀點由始至終都以上帝為中心。不僅他的「交流」關鍵思想是根據三一真理的啟示,源自聖靈那「在聖父與聖子之間的永恆職分,使兩者互相察覺」,而且他比其他人對於聖靈自由主權的本質有更深遠的洞見——那些人認為聖靈是上帝賜給我們的力量,供我們使用,或讓我們有所表現;只要我們除去障礙,這股力量就會從我們心裏自動釋放出來。

 

    泰萊認識到聖靈不是神上帝賜給我們的一種興奮劑,他不是任由我們操縱和支配的。所以,泰萊永不跟隨別人膚淺的言論;他們談論讓聖靈在我們裏面得釋放,其實只不過是靠賴自己的抉擇,憑著自己的意志,根本不是聖靈的作為。泰萊在講述聖靈是我們的溝通者和激勵者之餘,從沒有忘記我們是人——罪惡、愚昧、多變、混亂的人——,而聖靈是我們神聖的主,他在我們心裏的工作是超過我們心思所能理解的。泰萊不容許我們專注在我們內裏與罪惡的爭戰中,因為他看見聖靈經常把我們的注意力往上往外導引,叫我們以上帝、耶穌基督及其他人的事為念。

 

    因此,泰萊一方面強調每個人在上帝面前的獨特性(醒覺是屬於個人的事情),另一方面,他的整體取向始終以小組、教會和社區作主導,毫不宣導個人主義。不過,對於文化習尚在聖靈帶領的社群中施加任何限制,他原則上不以為然。他指出,既然耶穌並不屬於他時代的既成文化模式,聖靈在今日也會拆毀一切我們試圖限制他的文化框框。

 

    對於「自發和出於超理性反應」的靈息表現——表現在醫治、方言,尤其是預言的恩賜上——,泰萊亦很靈巧地建構了一套神學思想。他用全人的觀念去解釋這些表現:人不是只懂得作理性分析;整個人的各方面都是聖靈工作的範疇。不過他警誡我們防備自我主義。自我主義與不成熟的思想行為互為因果,往往危害靈恩的精神。泰萊再次表現他的智慧(雖然他所表現的智慧或許並非必需)。他探測那既險且真的道理:人愈趨成熟,聖靈的道德指引便愈有創意,帶領我們超越(當然不是偏離)有聖經根據的正規律例範疇。這些都是真正的灼見。

 

    與上述長處並排的,是兩項缺點——這些缺點是基於泰萊未能完全按著聖經嚴格的要求去徹底發展他的聖經觀點。

 

    首先,他對聖靈所呈示的道說得太少。他討論這個主題時,引用兩節論到上帝的話語(words)的經文(賽五九21;民二三5),然後立即說到約翰福音及教父們所講述的道(Word)——那有位格的神聖之道(personal divineLogos)——,好像話語和道是同一東西。然而無論是聖經上的用法或普通常識都告訴我們兩者並非一樣。那些見證有位格的道(the personal Word)的話語( words),顯然與道(Word)有別。(在這裏,泰萊是追隨巴特「Karl Barth」的講法。巴特肯定地宣稱這些是表現上帝獨一的道三種形式的其中兩種,但這宣稱本身在神學上是一個謎:聖經裏沒有這種說法;巴特曾聲稱他憎惡那些脫離聖經的推測,但在半個世紀以後的今天看來,似乎他自己也在不知不覺間採納了那種方法。)

 

    對於聖靈所激發的覺醒,泰萊的論說尚欠完善,他還需要做的,就是分析聖靈如何證實上帝所啟示的話語、教訓和信息;這些教導和信息,是先知和使徒們從神那要領受,然後重新安排,再以聖經的形式書寫出來的。此外,泰萊還需要分析聖靈如何擔當詮釋者的角色,帶領我們實在地掌握上帝此時此刻對我們說什麼話。可是,泰萊對這些問題沒有提供任何分析。

 

其次,泰萊對於聖靈所呈示的基督說得太少。出乎意料之外,他並沒有系統地綜覽保羅和約翰對聖靈的論說,沒有探討這兩位對聖靈瞭解極深的偉大新約神學家如何闡述聖靈在多方面體現基督,這大大削弱了他的觀點。他所述有關聖靈的引證使我們覺察到基督,他雖一方面專注講述歷史中的耶穌,另一方面卻對耶穌現今掌權、將要再來、他不斷為我們代求、現在與我們的關係、基督徒與他永恆同在的確實盼望等等,都沒有一視同仁地強調;這些欠缺徹底沖淡了對基督醒覺的意義。

 

泰萊寫道:「那充滿我們異象的基督,不管他是歷史中的耶穌、活著的救主,還是那為我們捨身流血的基督,或是那道和宇宙的主,又或是我的鄰舍和窮人的基督,都不打緊;這些只不過是他存在的某方面。無論我們覺得哪一方面最為真實,要緊的是我們崇敬他。」

 

沒錯,這裏說得很好,但假若泰萊補充說,我們欲要心中的基督形象配得上基督自己,又符合聖經的真理,那我們就需要將基督各方面的真理連結起來,並且加上更多,這將成為更好的教義。

 

    就最後的分析來說,我們習慣上怎樣去思想基督,實在是舉足輕重的事;我們屬靈的健康很在乎我們對他是否有足夠的認識,因為認識基督不單只是認識他宇宙性的地位和他在地上的歷史事蹟;反之,猶如墨蘭頓(Melanchthon)很早以前說過,是要認識他的好處——即是要知道耶穌在他所擔當的各種角色中,諸如使者、中保和上帝救恩的體現等,賜與我們什麼。不過,若然你對基督的認識很少,你對他的好處自然也所知有限。

 

    我不是說信徒從耶穌領受的不會超乎他所知的。我先前談論過上帝的豐盛慈愛,他為愛他的人所作的,是「……超過(新國際譯本「NIV」譯作『無限量的超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我們應在這裏回想一下這個要點。耶穌基督對於信徒是始終如一的(神人二性的救主、主、中保、牧人、倡議者、先知、祭司、君王、代贖的祭牲、生命、盼望等等),不在乎他們腦海中對這種與基督的多重關係有多深或多淺的瞭解。舉例來說,使徒兼神學家保羅對這些關係的瞭解,比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九至四十三節中悔改的強盜認識更深,然而耶穌的拯救對任何人都同樣豐厚,我們可以肯定,使徒和強盜此時都同在寶座面前;他們在地上擁有神學知識的多寡,絕不影響他們在天家享受與基督同在的福樂。「……同有一位主……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羅一○12)——主不單厚待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也同時厚待不擅長也沒有博覽神學的人,這一點是無可置疑的。

 

    愈少人認識基督,愈早需要提出以下問題:既然他們對耶穌只有蒙朧而歪曲的觀念,他們對耶穌的回應究竟能否真正算為基督徒的信仰?人愈是偏離聖經所述有關耶穌的各種道理(前列的也許是基要道理),掌握基督真理就愈少,以至到一個地步,就是經常談論基督(回教徒、馬克思主義者、通神學者等都會這樣),但實際上並不認識他。

 

    因為上述提及的聖經真理,都指出基督是我們問題的答案;這些問題源自上帝的聖潔和我們的罪,是聖經教導我們針對我們自己與上帝的關係而發出的。人與這些聖經啟示距離愈遠,便愈發感到那些問題與自己無關,結果他對真正的基督和真正的上帝的認識便會愈少。假如有人以為今日的英國是被一個前度搖擺舞蹈家依利莎伯所統治,他就住在波利尼西亞一間木屋裏,隨便按他自己的意思立法,這個人可以說是根本對真正的女皇完全無知。同樣道理,要對耶穌的救贖有真實正確的認識,單單知道他的名字是不足夠的。

 

    用另一個講法去解釋:耶穌基督的真理與新約神學的真理結合(而我像主流基督教傳統一樣依從新約神學的宣稱),意思正是說聖父藉著聖靈給聖子作見證。固然,只有這神學中的耶穌,纔是真正的耶穌。不管在保羅、約翰、路加、馬太、彼得、希伯來書的作者,或誰人的筆下,這新約神學實質上都是宣告耶穌基督的拯救,他拯救我們脫離那捆鎖我們的假神、假信念、假方法、假希望,以及在創造主面前的各種虛假態度等,內裏包藏著各樣外表吸引的宗教和哲學思想。新約的宣告就是為這整個虛謊和假像的萬花筒疹症,他各樣虛假根藏在種種具體的表現中,不知不覺地把普通啟示壓抑了,誤導人心靈中崇拜的天性,使人對神的福音無知或抗拒。羅馬書一章十八節至三章二十節的表達,是斬釘截鐵的;而伯仁納( Emil Brunner)也實在寫得正確:「所有宗教都嘗試重見那失落了的上帝的真理,所有宗教都渴求上帝的光和尚帝的愛;但在所有宗教裏,亦同時出現一個無底深淵,真理被邪惡扭曲了,而人更用盡方法去逃避上帝。」

 

    若然如此,我們必須憑愛心堅定地指出上帝所教導的福音與其他解釋世界真象的說法存在對立,決不能稍有寬讓或基於禮貌而淡然處之。不然,新約聖經所講述「……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弗三8),以及他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除去我們的罪,最終使我們完全擺脫罪和他的果子等闡述,都會因為我們俯就那不協調的思想模式而被沖淡。這實際上是極端而具破壞性地視福音為一種相對的道理。雖然在這些不協調的思想架構裏,也許會有某些新約思想特別受到重視,但新約神學的絕對正確性,他那肯定的地位、絕對的權威,就經常被否定——在這裏,否定的意思是不容許新約神學批判及修正各種思想架構:如印度教、佛教、猶太教、回教、馬克思主義或其他宗教。因為事實上並非所有宗教和所有思潮都提出關乎神和人的相同基本問題,亦不是朝相同的方向尋找答案。

 

    有兩種對話正在進行,他們彼此有極大的分別。第一種企圖尋索基督教與其他信仰之間的對照,而這個對照至終是否定一方以肯定另一方的。第二種對話是嘗試在其他宗教信仰中尋找基督,或勉強把基督移植在其他宗教信仰中。有一點必須指出,雖然泰萊談到種族宗教與基督教後期種種信仰如何透過聖靈接觸基督,從而經歷轉變、更新、死亡與復活,但我們完全不能確定泰萊所追尋的是第一種而不是第二種對話。這種含糊的情況其實是他著作裏第三個弱點,是由前兩個弱點引發出來的。這兩個弱點前文已經指出——他沒有認真考慮到那「已記下來的上帝的話語」的實在,同時,對於關乎基督的知識,他忽略了在種種試驗以外,必須以新約中論到基督的教導作為量度的準繩。

 

    在泰萊的聖靈觀裏,聖靈是一位居間的聖者,他的工作是呈露現實、驅使人作出抉擇,及喚起人以犧牲作回應。前面所述絕不是批評泰萊這個中心思想。要找出能令我們瞭解聖靈一直以來在信徒生命中職事的新約主要思想,並不需要遠超泰萊卻步之處。他帶領了我們,雖不中亦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