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和科技在近幾十年來的突飛猛進,也為人類帶來了許多現實和倫理上的難題,醫學界人士也為
如何界定「死亡」而大傷腦筋。然而儘管科技如何發達,仍然沒有為我們解開死亡之謎。從某些方面來說,反而更加增了它的神秘性。讀者當中若有人曾經有過喪親
之痛的,相信一定不會忘記你們所熟悉、所親愛的人那個軀體當中所隱含的神秘。一個垂死的人(即使他身體已非常虛弱)和
一個已死的人,兩者之間是有無限的差距。你說你感覺到那個「人」已經不在了,已經「走」了,這種感覺是很難用言語表達清楚的。由於我們認識對方都是透過這
個軀體,我們整個人的個性為人都裝載在這個軀體裡,所以當我們發現這個軀體和以往的那個不同了的時候,也難怪我們會覺得難以置信,不知所措。對有些人來
說,到了這個時刻,他們才恍然意識到原來人不只是這軀體而已,在我們裡面有比這僅僅的物質更超越的東西。
但這一切不過是人類共同經歷的一些特徵。聖經有關死亡的教導又是什麼呢?死亡對基督徒又有什麼意義呢?
聖經教導說,死是罪所帶來的後果。在羅馬書,保羅最核心的教導,就是解釋了人在整個宇宙中的狀態。他指出了第一個人類的罪,藉著他的罪,死亡就臨到了 人間,並擴散到全人類--因為所有的人都在亞當的罪上有份,亞當是他們的代表,是帶頭悖逆上帝的(羅5:12-21)。這也是為什麼保羅說死就掌了王權, 即使在那些不與亞當犯同樣罪的人身上,也有轄制權。這是不是就是聖經為嬰兒夭折的解釋呢?這些嬰孩可是從來不曾自願地、有意識地犯罪喔!早期的聖徒的確認 為是這樣的。罪的工價乃是死,而且工價平等分配,人人有份。
不但如此,在聖經裡,死亡被視為罪的咒詛。死亡並不是像我們有時誤解的那樣,是一種祝福,一種解脫,一個平安的結局。不錯,這一切在一個基督徒離世的
時候或許都是真的,但這些情形實際上是與死的本質相違背的。因為死即等於決裂、離散。死乃使我們與上帝所造的契合隔絕了,死亡的身體乃是極醜惡、極具毀滅
性的--死乃我們「最後的仇敵」。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死將我們與我們所愛的
人分隔開了;它把使我們彼此間身體、思想、心靈相聯接的繫帶割斷了;死奪去了我們世上一切的產業;他人的死叫我們與他們隔離,並將他們帶到一個無法與我們
溝通的地方;我自己的死則表示我撇下了我一生所愛、所牽掛的人在後面,也就是說,死將我和我生命的一部份: 我的丈夫、妻子、兒女、父母、弟兄姐妹…..割絕了。
死亡還帶給我們另一種的分割,不僅是我與我自己生命的一部份(即與自己心愛的人)相分隔,死還把我自己分裂了--我的身體和我的靈魂分家了。我們這個暫居其中的帳棚必須留在地上(林後 5:1),
我這副唯一的、用以認識自己、用以與別人交往的器具,必須與我的永恆的靈魂分割開來,與我天性相違的部份。這樣的事,實在遠遠超過我脆弱的理性所能想通
的。僅僅涉足窺探一下這種事情,已足以叫人不寒而慄。此乃咒詛也!這也是為什麼當我們的主想到死之將臨時,他說他心中充滿憂傷。聖經形容他當時的心理狀態
所用的描述,暗示了主在想到他將要親嘗的可怖經歷時,整個人在顫慄。聖經形容主在客西馬尼園的那一幕所用的形容詞是屬於用來形容「困惑、不安,因身體上的
失調或精神上的困擾、憂傷、羞辱、失望而產生的近乎精神錯亂的狀態」。難怪馬丁路得評述說:「從沒有人像那人一樣,在面對死亡的時候,表現得像那般驚
恐。」
所以,唯有當我們看到基督時,才能發現死亡真正的本質。在其它人身上,
我們會看到各式各樣的反應,有的懼怕到不在乎,有的悲傷,有的樂觀,林林種種,
什麼都有。而這些反應都是基於當事人對死亡之後的眺望。但當我們的主思想到死亡的時候,他卻是因看見死本身而退縮起來。當他看到他究竟要藉著死來肩負什麼
東西的時候,他對上帝說假若許可,叫這杯可以被撤去。因此,我們不能忽視死亡本身的厲害。死亡是生命的毀滅者,而生命則是上帝他無窮的大愛所賜予人類的,
因此死亡不僅是我們最後的仇敵,同樣也是上帝的仇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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