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4日 星期六

靈恩聖靈論的特點

 

    以神學角度來評析,我們可以從歷次靈恩運動中歸納出靈恩團體幾個共同的特點。

 

    首先,凡是強調靈浸與恩賜的運動或團體,基本上都高舉聖靈神性。這主要是因為他們相信,經歷聖靈就是經歷上帝,而『恩賜』就是經歷聖靈的結果。因此雖然不同團體所強調的『恩賜』各有不同,但大多會異口同聲肯定聖靈的神性,相信聖靈就是上帝。

 

    這本是合乎聖經啟示的真理,並無可議。但因靈恩運動團體一向高舉聖靈就是那獨一的真神,常會因此忽略父、子、靈身位上的分別,所以西方才會出現如獨一神格靈恩派(Oneness Pentecostalism者的極端神學,真耶穌教會的三一論才會遭人指責有形態論和父神受苦論的身影。這是肯定聖靈神性之靈恩運動的最容易出現的危機之一。

 

    其次,正如大部分人輕易就能看出的,無論是強調豫言啟示的孟他努運動,將靈恩與政治理想結合的約雅欽主義、孟慈爾和錫安山新約教會,重視靈浸方言神蹟奇事的五旬節運動、葡萄園運動和安提阿中央教會等,都是以聖靈某面表顯當作全面特點。

 

    二十世紀席捲各宗派的五旬節運動,的確在一些團體中塑造出自由、豐富、活力的表象。許多靈命停滯不前的個人或團體,更是引頸渴求靈恩人士前來幫助,使其重獲新生,挽救自己和教會脫離休眠死沉。就事論事,這樣的用心並無不妥。但是信徒和牧者卻不得不知,靈恩運動在表面上似乎能帶進一時衝擊,但這種運動也可能造成基督徒聖靈觀的偏差與狹隘。例如,有些僅僅追逐靈恩的團體就不知不覺違背聖經三一神真理的原則,傾向異端形態論;有些團體以有無得著某種『恩賜』,作為證明聖靈同在的惟一條件,作為區別信徒的依據,甚至作為人得救與否的判斷標準,造成信徒彼此分門別類,無法合一。這些似乎不像是追求聖靈應該帶進的結果。

 

    聖經中所說的聖靈,不僅是能力的靈,更是賜生命的靈 (林前十五45, 羅八2);而經歷聖靈,也比有些靈恩人士所宣稱的神奇恩賜更為豐富、寬廣和高超。靈恩教會標榜自己是最追求聖靈的教會,但卻有可能是最誤會聖靈的教會。教會的長進與活力,來自對這生命之靈及這靈所賜的救恩有完整全備的經歷。保羅於羅馬書及哥林多前書中所言之恩賜,無論是神奇之恩賜(林前十二章中的豫言、信心、方言、繙方言、異能等),亦或在神聖生命中長成之恩賜(羅馬十二章六至八節中的恩賜,及林前十二章中的智慧言語、知識言語、辨別諸靈、幫助、教導和治理等),都是為著建造教會。

 

    要使教會得建造,必須有各面的恩賜。放棄在教會中生命恩賜的成全與培養,以追求神奇恩賜作為快速復興教會的手段,不但不能帶給教會生命中的長大,反而會使教會注重外顯恩賜過於生命建造。教會應當是屬靈的教會,但不應該變成靈恩的教會。當教會成為靈恩教會時,在上帝面前就失去她在其他方面當負的責任與見證,至終虧欠上帝賜給教會在地上的託付。

 

    對當今的靈恩人士及一味追求靈恩的團體而言,聖經真理以及歷代靈恩運動的興衰,已經提供足夠的殷鑑,也已經為他們的發展和前途,作了最貼切並準確的豫測。有心事主並建造教會之人,在靈恩的事上應以聖經全備真理,作為取捨之依據。貿然跟隨潮流,帶領信眾追逐神奇恩賜,有可能將群羊引離信仰正軌,失去生命祝福。惟有教導信徒準確的聖靈觀,才能使信徒正確的經歷聖靈、能力與恩賜,使教會在生命中長大,達到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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