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

論及有限救贖之韋斯敏德信條

  關於贖罪的範圍與選民和非選民的相關地位,韋斯敏德公認信條說︰上 帝既已預定蒙揀選的人得榮耀,也就按永遠並最自由的旨意,預定他們得榮耀的一切方法。所以凡蒙揀選的人,原來在亞當裡墮落,現在都蒙基督的救贖,也蒙聖靈 在適當的時候,用有效的恩召,使他們信耶穌基督,得稱為義,得兒子名分,得成聖,並因信被基督的權能所保守,以致得救。但除此選民以外,並無人蒙基督的救 贖,蒙有效的恩召,得稱為義,得兒子的名分,得成聖,以致得救。(第三章第六節)
  這並不是說可憐的罪人願意得救而被拒絕,提出這個比方的乃是故意訕笑上帝的道。一切誠心願意得救的人,必定被列在贖民之中。首先要說的就是,除了重生的人以外,根本就沒有渴慕得救的心。

關於那些未得救的人聖經說︰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眼中不怕上帝。(羅三10-18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林前一18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9

此外關於重生的人聖經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二1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听我的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

基督曾給我們無條件的應許,凡饑渴慕義的必得飽足(太五6)。

又說︰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啟二十一6

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二十二17

當我們把榮耀歸給上帝的時候,並說凡願意的就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乃是上帝叫他這樣願意——凡渴慕生命水的人是因上帝的靈使他這樣渴慕——凡那些感覺到需要得救的人,想要藉著那重大贖價而得解脫的人,都是由於聖靈主權的恩慈與重生的能力所作成的,使他們感覺到這需要並渴慕這偉大的拯救。

無限價值與能力的贖罪

  當我們說到贖罪的限制時, 我們並不是說到贖罪的價值與能力。贖罪的價值是由作成贖罪者位格的尊嚴來決定;而且基督既然以上帝而人的位格受苦,那麼贖罪的價值就是無限的,足夠拯救全 人類,而且如果那若是上帝的計劃,就足以拯救世上的每一個人;但贖罪的功效卻只能限於那些聖靈將此贖罪應用在他們身上的人。限制只在乎意向與應用在某特殊 使人身上而言,也就說贖罪只為那些真實得救的人而預備,並應用在他們身上。為此人所用的贖罪與另一人的贖罪都是一致而毫無偏私的,因此才使人人有客觀得贖 罪的可能。但是因為墮落的人類對上帝的事既不了解又不尊重,不可能超脫主觀上的困難,所以只有為聖靈所重生的人才能反應上帝的呼召而得救。如果上帝的心意 是要揀選每一個人,那必能用大能重生與感化的能力改變所有人的心。改造了大數人掃羅的心,而使他成為新人,正如改變無數墮落之人的心而使他們遷離黑暗的國 度,進入上帝光明的國裡。但為了某種未顯明的理由並沒有把恩典賜給所有的人類。
   無論如何,福音是傳給所有的人,而且足夠所有的人需要,上帝已預定凡信基督的人都必得救。沒有一個人的滅亡是由於客觀方面救贖的不足,或因上帝在的道路 上放下什麼絆倒跌人之物,乃是因主觀方面的困難,特別是因為他自己罪惡的傾向與自由行動的惡意阻擋他相信並接納贖罪。上帝的態度或者可以歸納在娶親宴席的 比喻中,那裡說到王打發人去請那要拒絕赴席的客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蓄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太二十二4)。
  其實阿民念派也是主張限定的贖罪,正如加爾文派一樣。加爾文主義者主張贖罪的限制乃在範圍上, 那就是說贖罪並不是應用在每一個人身上(雖然他們相信人類的大部分終要得救);阿民念派則主張贖罪的限制乃在能力上,或說固有的價值上,認為贖罪的本身不 能救任何人,若想贖罪效力發生在每個人身上,就必須藉著人的信心與對福音的順服來補充,這樣每個人都有權來決定他是否要信基督。加爾文主義者在量的方面限 定贖罪,阿民念派則在質的方面限定贖罪。加爾文主義者相信高等價值的贖罪——聖經著重上帝的主權、善良與聖潔就暗示要白白地、寬廣地來應用贖罪。阿民念派相信一寬廣範圍的贖罪——達 到全世界每一人類的贖罪,可是他們必得承認此效果並無明證,特別是在異邦之地。事實是這樣︰阿民念派比加爾文主義者更嚴格地限定贖罪。因為當人把贖罪普遍 化時,它的固有價值就被損壞了。如果贖罪是應用於每一個人,而每一個人卻仍在滅亡的環境中,那惟一的結論就是贖罪實際上不能救任何人。根據阿民念派的理 論,贖罪得以作成只是在乎人(如果他願意)與上帝恩的合作完成了功德才得到自己的救贖。但是這樣的得救就不再是因恩得救了,乃是因恩典再加上行為的得救。 贖罪的性質決定了它的範圍。如果這救贖僅是使我們有得救的可能,那麼它就和全人類有關。如果它能真正有效的使人獲得救恩,那麼它就限於某些人——被選的人。

Dr. C.Hodge說的很對︰亞當的罪並不僅是使所有的人有被定罪的可能;那乃是他們字際被定罪的根基。所以基督的義也不僅是使人有得救的可能;乃是為那些作成此救贖的人,獲得了實際的救恩。

Dr. Warfield說︰我們必須在高等價值的救贖與寬廣範圍的救贖之間有所選擇。二者是不能並行的。事實是這樣,基督的工作是不能普遍化的,不然它的本質就被損壞了。

普遍恩典只關乎一般祝福

   當然,我們不能否人全人類因著基督工作而領受到許多重要的祝福。因罪而加給人的刑罰暫時延緩了。這世上墮落的人類比墮落的天使還居高等的地位,聖經上說 墮落了的天使被遺棄給罪惡,而成為惡靈,但人類卻有福音的傳布和救贖計劃的逐漸作成,實在享受許多的感化,罪惡的勢力被限制,因此高尚的道德標準,社會與 經濟的生活得以維持。保羅對路司得的異邦百姓說,上帝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十四17)。

上 帝使太陽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這些都是普遍恩典的祝福。雖然本來是為選民預備的,但亦為全人類所分享。這世界既然不是最終賞罰之 所,乃為主的百姓受訓、試驗與發展之處,所以這些祝福也往往為非選民所享受。但這些祝福的本身卻不能使一個靈魂得救,因這些祝福與特殊恩典的祝福根本不 同。特殊恩典的祝福乃是重生、稱義、兒子名分、成聖與得榮。

但 普遍恩典的祝福乃在啟示上帝的榮耀,彰顯的性格,以榮美與喜樂充滿世界,在上帝國的發展上佔必要地位。在某項意義上來說,基督死是為全人類,因此對阿民念 派的主張,我們不完全否定,但我們卻主張的死是特為的選民,具有聖靈同在的感化以致使他們的得救有效,所以在其他人心中所產生的影響,僅是選民得救大業中 的附帶事件而已。
  況且我們也發現,在墮落的天使之間有顯著的區分。因為當基督取人性於已身並為墮落的人類預備救贖時,並未為天使作此預備。正如希伯來書第二章十四至十六節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假如基督的犧牲意圖在毫無分別地拯救全人類而不專是為選民,那麼無疑關於此意圖的消息必會毫無分別的傳給世上所有的人,而不會像如今三分之二的人類那樣,在這救贖完成二千年之後的今日仍處於盲目中。所以當我們看到許多人對救贖仍是盲目時,我們真難說救贖是普遍的。
  拋開不信者的觀點,還有兩個贖罪的觀點為基督徒所主張︰即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派的觀點。我們堅持唯有加爾文主義的觀點符合聖經。此觀點闡明一確定而顯明的贖罪;而其不可避免的推論是令人滿意的,因為是得勝的救主,的工是有效的,所以凡是基督為之死的那些人必然得救。

阿民念派的觀點所陳述的贖罪乃是不確定與難解的;而其不可避免的推論是令人失望的,因為是失敗的救主,因有大多數基督為之死而又盼望得救的人終歸滅亡了。

加爾文主義的觀點為奧古斯丁、魏克里夫、路德、加爾文、諾克斯(Knox)、愛德華茲、懷特菲(Whitefield)、司布真、荷治(C. Hodge)、凱波爾(A. Kuyper)與華飛德(Warfield)等人所傳授。

阿民念派主要是反對加爾文主義之“人性完全敗壞無法自救”。

我們承認福音主義阿民念派的觀點為基督教的觀點,但我們相信它並不完全符合聖經,而且與自然主義、自救主義妥協。

讓我們記住,福音顧名思義是上帝為救人所成就的佳音,並不是叫人當如何自救的。福音是大好的信息,報告那愛我們為我們捨命的主,為我們賺得了天堂。

得兒子的名分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

  得兒子名分的資格是,”凡接待祂的”。接待就是信靠。就好像最後一句話很清楚的說:”就是信祂名的人。”信祂名的人的特權,就是把作上帝兒子的特權賞賜給他們。希臘文”權柄”一字是指身份和特權:祂賞賜他們身份,為了使他們作上帝的兒子。

  我們兒子的名分與基督兒子的名分是不同的。祂是由永遠所生的上帝子,遠在時間肇始以前,祂就是上帝子﹔但我們兒子的名分是,(1)藉著創造而來的。"……我們也是祂所生的”(徒十七28)。但這不是什麼特權﹔因為世人雖然以創造之工,把上帝作為創造他們的天父,然而卻認魔鬼作他們的父。(2)我們兒子的名分是藉著收養而來的。”祂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得兒子的名分具有雙重的意義:外在的和實際上的;就像那些出入有形教會,自稱信上帝,是上帝兒子的人。”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太八12)。真實並滿有上帝所賜之恩典的:因為他們是上帝所喜愛的榮耀後嗣。

  得兒子的名分首先是局限於猶太人,因為只有他們真正地被接於橄欖樹上,並得享那尊貴和榮耀的特權。”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都是他們的”(羅九4)。但在這福音的恩典中,這恩約被擴大了,而外邦的信徒是在福音傳講的範圍之內,與猶太人一樣,擁有得兒子名分的特權。”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35)。
  得兒子的名分,包含了男性和女性。”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林後六18)。在屬靈的特權上,女性和男性一樣可以得兒子的名分。每一個蒙恩的人(不管什麼性別),都可以支取這兒子的名分,並有份於上帝就是他的父。”你們將成為我的兒女,耶和華至高的上帝如此說。”

  得兒子的名分,是來自上帝白白恩典的作為。”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得兒子的名分,是源自上帝白白恩典的憐憫。按這本性,所有的人生來都是局外人,因此沒有得上帝兒子名分的權利。上帝喜悅收養一個人,不收養另一個人﹔讓一個人成為祂榮耀的器皿,讓另外一個人成為祂忿怒的器皿。這得兒子名分的後嗣可以如此地呼喊說:”上帝啊!你怎麼會將自己給我看?而不將自己給世人看呢?”

  得兒子名分的父子關係為何?

  就是讓一個局外人,進入一種兒子和後嗣的關係﹔就像摩西被法老王的女兒收養,成為她的兒子一樣(出二10),而以斯帖是她堂兄末底改所收養的孩子(斯二17)。如此,上帝收養我們進入祂屬天的家庭。上帝在收養我們的事上,行了兩件事:

  (1)上帝以祂的名字高抬我們,使我們尊貴。被收養的人,帶著收養之人的名字。"……我又要將我上帝的名,和我上帝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上帝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啟三12)。

  (2) 上帝以祂的靈來使我們成聖。祂收養誰,就膏抹誰﹔祂使誰成為兒子,就使誰成為聖徒。當一個人收養了另外一個人成為他的兒子或後嗣的時候,也許可以把他的名 字加在他身上,但無法把他的性情加在他身上﹔如果這個兒子的性情是敗壞粗魯的,他無法改變它﹔但上帝一旦收養了誰,祂就使誰成聖﹔上帝不但賞賜他一個新的 名字,也賞賜他一個新的性情(彼後一4)。祂使狼成為羊﹔祂使人心變得仁慈,謙卑。祂所實行的改變是極大的,就好像有另外一個人住在同一個人的身體一樣。

  當上帝收養我們的時候,我們是在怎樣的光景之中呢?

  上帝使我們脫離了罪惡和悲慘的光景。法老王的女兒從水裡的蒲草箱中把摩西抱了出來,並且收養他成為兒子。但上帝不是把我們從水裡救出來,而是把我們從自己的血中救出來,並且收養了我們(結十六6)。祂收養我們使我們脫離被奴役的景況:救贖一個奴隸是一種憐憫,然而收養他卻是更大的事。

  上帝收養我們是為了什麼呢?

  (1)祂收養我們是為了要我們達到完滿的境地。上帝拿一團泥土作成天上的星辰是一件很大的事﹔但祂取了一塊罪惡的泥土並且收養他,把他當成後嗣是一件更大的事。

  (2)祂收養我們是要使我們成為自由之子。兒子的名分是一個自由的狀態﹔一個奴隸,在他被收養的時候,他同時也得到了自由。”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加四7)。一個被收養的兒子怎麼說是自由的呢?不是因為他可以作他想要作的事﹔而是他脫離了獨裁者,撒旦的轄制,並律法上的咒詛。他在敬拜的規矩上是自由的。他擁有上帝所賞賜自由的靈,使他在對上帝的服事中成為喜樂自由的人:"……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賽五十六7)。

  (3)上帝收養我們,使我們進入一個有尊嚴的地位中。祂使我們成為應許的後嗣,祂尊榮我們。”因我看你為寶為尊……”(賽四十三4)。這被收養的人是上帝的珍寶(出十九5)﹔祂的珠寶(瑪三17)﹔祂首生的(來十二23)﹔有天使作他們的救生員(來一14)。他們擁有天堂的血統(約壹三9)。聖經記載了他們屬靈的徽章﹔他們擁有披肩﹔有時是代表勇敢的獅子,繡在其上(箴廿八1)﹔有時是以鴿子代表謙卑(歌二14)﹔有時是以老鷹代表飛往高天的象徵(賽四十31)﹔如此,你可以看到他們的徽章所展現的了。

  (4)什麼是有尊榮而沒有基業呢?上帝收養所有祂的兒子,為要繼承一個基業。"……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十二32)。成為上帝的兒子是沒有什麼虧損的。指責聖徒,就像大衛在被膏成為國王的時候,示每來指責他一樣。收養止於加冕之禮。上帝賞賜給所收養的兒子和後嗣的國度,遠超過這世上所有的國度。

  在豐富上來講。”十二個門是十二顆珍珠,每個門是一顆珍珠,城內的街道是精金,好像明透的玻璃”(啟廿一21)。

  在平安上來講,這是和平的。君王冠冕上最好的花朵,就是白色,代表平安的百合。一次的平安,遠勝無數次的勝利。這個平安就是在家無紛爭,在外不侵略﹔不再有鼓和炮的聲音﹔而有象徵和平的豎琴樂聲(啟十四2)。

  在穩定上來講。其他的國都是會敗壞,衰殘的﹔雖然他們的頭是金的,腳卻是泥土的﹔但是聖徒被收養所進入的國度是與永恆相平行的﹔這是一個永不動搖的國度(來十二28)。天堂的後嗣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廿二5)。

上帝用何方法使我們得兒子的名分?

  上帝用信心使我們獲得兒子的名分這個特權。”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加三26)。聖靈運行在信心裡之前,我們在屬靈上是私生子,與上帝,父親的身份無關。非信徒可以稱上帝為法官,但不能稱祂為父親。信心是我們得以親近上帝的恩典﹔信心把兒子名分的頭銜加在我們身上,並且給我們繼承的權利。

  為什麼上帝要藉著信心作為使我們得兒子名分的器皿,而不是另外一種恩典呢?

  信心是賞賜生命的一種恩典,是靈魂中的動脈。"……惟義人因信得生”(哈二4)。生命使我們得以得著兒子的名分,死去的孩子從來不被收養的。信心使我們成為基督的兄弟,以至使上帝成為我們的父。

察驗上帝的兒女

你要試驗,察看你是不是被收養的?所有的世人都可以被分成兩個種類:上帝的兒女和地獄的後嗣。

"……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

讓 我們察驗自己。我們不能以為我們有敬虔的父母,就可以擁有上帝兒女的名份。猶太人以他們為亞伯拉罕的後裔而自誇,並認為他們來自聖潔的血統。但上帝兒子的 名分並不是來自血緣。有許多敬虔的父母,卻有邪惡的兒女﹔亞伯拉罕生了以實瑪利﹔以撒生了以掃。玉米在撒種的時候是精純的種子,但在收成的時候卻帶著莢殼 ﹔照樣,聖潔的父母會生下不聖潔的孩子。正如耶柔米所說的:我們不是與生俱來成為上帝兒女的。

我們不是因為有聖潔的父母,所以會成為上帝的兒女,而是出於上帝的收養和恩典。那麼,讓我們察驗看看,我們是否是上帝所收養的兒女。

  得兒子名分的第一個記號就是順服。兒子會順服他的父親。於是我在利甲族人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請你們喝酒(耶卅五5)。照樣,當上帝說:不要喝這罪惡鼓惑人的杯的時候,一個屬上帝,被上帝收養的兒女會說,我的天父命令我,所以我就不敢喝。一個蒙恩的人不但相信上帝的應許,並且遵從祂的命令。真正屬上帝兒女的順服必須是前後一致的,並且包含了件事情:

  (1)它必須要按一個正確的規則而行。順服必須擁有上帝的道作為其規則。這是試金之石。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賽八20)。如果我們的順服不是根據上帝的話語,那麼,這就等於是向上帝獻上凡火﹔這是私意的敬拜﹔而且上帝將會這麼說:是誰要求你這樣作的呢?使徒咒詛了敬拜天使的人,雖然他們這種行為表面上看起來是謙卑的(西二18)。 猶太人也許會說,他們不敢自己來到上帝的面前﹔然而他們願意在天使的面前表現得更為謙卑,想要讓天使成為他們在上帝面前的中保。他們對天使的敬拜似乎在表 示他們的謙卑﹔但這是可憎惡的,因為他們沒有上帝所允許的話語,叫他們這樣行﹔因此這就不是順服,也是偶像崇拜。屬兒女的順服是與天父所啟示的旨意相一致 的。

  (2)這順服必須來自一個正確的原則,一個高貴的信心原則。"……使他們信服真道(羅十六26)。奧古斯丁說:所有蒙上帝悅納的行為都來自信心。一 顆山楂子樹也許會結出悅人的果子,但它的果子卻是酸的,因為它不是來自一個好的樹根。一個有道德的人也許會在表面上順服上帝,這在其他人的眼前看來也許是 光彩奪目的﹔但他的順服卻是酸的,因為它不是來自一個甜美的信心之根。上帝的兒女獻給祂來自信心的順服,這使得他的事奉變成甜美的,並且使他們流露出較好 的滋味。亞伯因著信獻祭與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來十一4)。

  (3)真實屬上帝兒女的順服,必須要有正確的目的。目的決定其行為的價值﹔順服的目的就是榮耀上帝。許多在外表上表現的光彩奪目的事奉,因著他們的目的是錯的,所以他們的事奉至終是敗壞的。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太六2)。善行應照在人前,不該成為人自我的誇耀。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十三3)。照樣,我們的目的也必須是誠懇的﹔不管我有多麼的順服,如果我沒有誠摯的目的,它就對我沒有什麼益處。真正的順服是在一切的事上仰望上帝。"……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雖然上帝的兒女距離目標尚遠,但他們的目標是正確的。

  (4) 真實屬上帝兒女的順服,必須是前後一致的。屬上帝的兒女會竭力去實行上帝的命令,我們所有為上帝作的事必須帶著同樣熱切的心。所有屬上帝的命令,都帶有同 樣屬上帝權柄的印記在上面﹔如果我順服了其中的一樣,因為這是天父所命令我的﹔照樣,我必須順服所有的。正如血液穿過身體上所有的血管一樣,也像穹蒼中的 太陽,穿越了所有的星辰一樣﹔照樣,真正屬上帝兒女的順服,必定會遵守記載在第一塊和第二塊石版上的誡命。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詩一一九6)。 在某些宗教的事上順服上帝,在其他的事上卻不順服上帝,顯露了他有一顆虛假的心﹔就像以掃在拿鹿肉給他父親的事上順服了他的父親,但在選擇妻子,這更大的 事上就違背了他的父親。屬上帝兒女的順服,就是順服上帝一切所吩咐的命令,就好像磁石上的指針按著磁石所指而走一樣。上帝的吩咐若與我們自己的意願有所衝 突的時候,若我們是屬上帝的兒女,我們仍會順服我們的父親。

  然而有誰能在一切的事上都順服我們的上帝呢?

  雖然一個屬天的後嗣,不能在每一件事上都完全的順服上帝,但他的順服卻是屬靈的。他同意上帝的每一個誡命。"……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羅七16)。他喜悅上帝的每一個命令。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詩一一九97)。他的心渴望順服上帝每一項的命令。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詩一一九5)。當他達不到上帝的標准時,他會仰望基督的寶血來彌補他的虧欠,這就是屬靈的順服﹔雖然他在順服上無法滿足上帝的要求,但他的順服卻是蒙上帝悅納的。

  (5)真正屬上帝兒女的順服,是持續不斷的。凡遵守公平,常行公義的,這人便為有福(詩一O六3)。屬上帝兒女的順服,不像人所流露出的忿怒臉色,很快地它就消失了﹔但卻像正常、快樂的臉色,是會持續下去的﹔並且就好像祭壇上的火一樣,要繼續不斷的燃燒下去。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利六13)。

   得兒子名分的第二個記號,是喜愛來到上帝的面前。一個愛父親的孩子,當他親近父親時,是他最快樂的時刻。我們是屬上帝的兒女嗎?那麼我們就會喜愛在上帝 的恩典之道裡來到上帝面前。在禱告中,我們向上帝說話,在證道中,祂向我們說話。上帝的兒女是何等喜愛聆聽他父親的聲音啊!"……我的心切慕你。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你,為要見你的能力和你的榮耀(詩六十三1-2)。那些藐視上帝恩典之道的人不是上帝的兒女,因為他們不在乎來到上帝的面前。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創四16)。這裡並不是指他可以離開上帝的視線,而是指該隱離開了屬上帝的教會和百姓,因為上帝的教會象徵著祂的同在。

  得兒子名分的第三個記號,是被上帝的靈所引導的。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羅八14)。一個孩子僅擁有生命是不夠的,這孩子的每一個步驟都必須要有保姆的引領﹔照樣,被上帝收養的孩子不僅僅是由上帝而生的,並且擁有聖靈的帶領,去過聖潔的生活。我原教導以法蓮行走,用膀臂抱著他們……”(何十一3)。 就像以色列人被火柱所引導,照樣,上帝的兒女被聖靈所引領。被上帝收養的兒女需要上帝來帶領他們,因為他們有偏行己路的傾向。我們的肉體傾向於犯罪﹔我們 的理解力和良知應該引導我們的意志,但意志卻是剛硬且悖逆的﹔因此上帝的兒女需要聖靈來矯正敗壞,並且帶領他們走正路。正如惡人是被邪靈所牽引的撒旦的靈牽引希律去犯亂倫的罪,亞哈去犯殺人的罪,猶大去犯背叛基督的罪一樣照樣,良善的聖靈引導上帝的百姓進入善行。

  然而那些屬靈上的狂熱分子,自稱被上帝的靈所引導,而實際上,那只不過是一種妄想而已。

  聖靈的引導與上帝的道是並行不悖的﹔屬靈的狂熱分子離開了上帝的道。"……你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上帝話語的教導和聖靈的帶領是一致的。

  得兒子名分的第四個記號,就是當我們被上帝收養的時候,就擁有了完整的愛來對待每一位屬上帝的兒女。務要……親愛教中的弟兄……”(彼前二17)。

雖然上帝的兒女有些瑕疵,但我們仍然愛他們。在上帝的兒女裡面有些污點(申卅二5)﹔ 然而我們必須要愛聖潔美麗的臉,雖然其上有疤痕的存在。如果我們擁有兒子的名分,我們會喜愛看見在上帝兒女身上的良善﹔我們景仰他們所蒙受的恩典,越過他 們所疏忽的地方。雖然他們有些失敗的地方,然而如果我們不能愛他們,那麼我們怎麼認為上帝會愛我們呢?難道我們可以說:我們是例外的嗎?由上述所說的記號,我們知道我們擁有上帝兒子的名分。

我們要因得兒子的名分所帶來的益處而歡喜

上帝的兒女所得的益處是什麼呢?

  (1)他們擁有極大的特權。

君王的兒女有極大的特權和自由。他們不需要納稅(太十七25)。上帝的兒女是一群擁有特權的人,他們有免於受到傷害的特權。

"……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路十19)。

雖然魔鬼會擊打你,但不會傷害你。
“禍患必不臨到你……”(詩九十一10)。

上帝未曾說過,祂的兒女不會遭遇患難,但祂卻說:禍患必不臨到你﹔患難的傷害和惡毒已經被挪去了。患難對惡人而言,會帶來惡毒的傷害,這使得他的情況變得更糟﹔這使得他開始咒詛並且說出褻瀆上帝的話。

“人被大熱所烤,就褻瀆那有權掌管這些災的上帝之名……”(啟十六9)。

但上帝的兒女卻沒有禍患會臨到他們﹔上帝的兒女因患難而得益處(來十二10)。火爐使得黃金變得更純淨。我再要說,沒有禍患會臨到被上帝收養的兒女,因為他們不再被定罪了。
“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羅八33)。

能夠脫離患難的毒鉤並律法的咒詛,是何等蒙福的特權啊!以至於能夠處在沒有任何可以傷害我們的景況之下!當龍把水污染之後,獨角獸以它的角將毒抽取了出來﹔照樣,耶穌基督把每一個患難裡的毒抽了出來,使它再也不能傷害聖徒了。

  (2)得兒子名分的第二個益處是,當我們被收養的時候,我們就有份於祂一切的應許了。

應許是上帝兒女的糧食。

"……上帝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來六17)。

這 應許是不更改的。上帝的真理是祂冠冕上最明亮的珍珠,並且我們在祂的應許中經歷了祂的信實。上帝的應許是實際的,就像一個充滿了醫治藥材的園子,園中沒有 疾病的存在,卻有醫病的藥草。在遭棄的黑暗日子裡,上帝應許作我們的太陽﹔在面臨試探的時候,祂應許為我們踐踏撒旦(羅十六20)。

罪惡勝過了我們嗎?祂應許要挪去罪惡的王權(羅六14)。

哎呀!來自上帝的應許,純淨的屬天慰藉啊!但誰擁有支取這些應許的權利呢?只有信徒是這些應許的後嗣。所有聖經上的應許,惟獨信徒可以說,這是我的。


成為上帝的兒女是白白而來的恩典

要稱頌並彰顯上帝的憐憫,因為祂已經接納你成為祂家中的孩子﹔祂使得曾被奴役的你,成為上帝的兒女﹔使得曾經是地獄後嗣的你,成為這應許的後嗣。

得上帝兒子的名分是一種白白得來的恩賜。祂賜給他們權柄成為上帝的兒女。就好像一根銀線貫穿了整個作品一樣﹔照樣,上帝的恩典貫穿了整個得上帝兒子名分的特權。

得 上帝兒子的名分,遠比亞當曾在樂園裡的憐憫更大﹔亞當是因創造而成為上帝的兒女,但這裡是經由收養而更進深來得兒子的名分。為使我們心存感恩,我們要思 想,在世俗上被收養的人裡面,具有某種的價值和完滿﹔但我們在被收養的時候,卻是不具有任何高貴的血統或高貴美德的﹔在我們的裡面,沒有任何能讓上帝賞賜 祂兒子的名分給我們的。

我們擁有足夠讓上帝來管教我們的事,卻沒有任何值得祂來收養我們的東西,因此我們要高舉白白而來的恩典﹔我們要在今世開始作天使的工作﹔我們要稱頌那賜福給我們,賞賜我們兒女名分的上帝。

成聖

  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四3)。

  成聖,這個字的意思是潔淨並分別為聖,作為聖潔的使用﹔因此那些從世界分別出來的人,並分別為聖來事奉上帝的人,就是成聖的人。成聖有消極面和積極面。

  從消極方面來說,是除去我們的罪惡。罪被比喻成酵,因酵使面團變酸﹔並被比喻成麻風病,因它污穢我們的身體。成聖除去舊酵(林前五7)。雖然成聖在今世,並非除去罪的本身,但它卻除去了我們對罪的喜愛。

  從積極方面來說,是屬靈上對於靈魂的煉淨﹔這就是聖經上所說的:心意更新(羅十二2),並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舊約中的祭司不僅僅要在大浴盆裡洗手,且要以榮耀的外衣來裝飾(出廿八2)﹔照樣,成聖不僅僅是洗淨我們的罪,並且以聖潔為裝飾。

成聖是什麼

  成聖是一種在我們心裡,有效的運行原則,使得我們的心成為聖潔的,且使我們的心意向著上帝。一個成聖的人不僅僅帶著上帝的名字,更是帶著祂的形。在剖析成聖的特質上,我要訂下七種立場:

  (1)成聖是一種超自然的事情﹔這是上帝所啟動的。我們生來皆是污穢的,但使我們得蒙潔淨是出於上帝自己的特權。"……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利廿一8)。雜草是自己長出來的,花朵是被種植出來的。成聖是聖靈所栽種的花朵,因此被稱為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前一2)。

  (2)成聖是內在的事﹔它主要存在於心裡。它被稱為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裝飾(彼前三4)。露水濕潤葉子,而樹液藏於根內﹔照樣,有些人的信仰只在乎外在的事,但成聖是深植於靈魂的。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詩五十一6)。

  (3) 成聖,是一種廣闊的事﹔成聖是擴散於整個人的。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帖前五23)。既然原罪使得我們全人敗壞—”……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賽一5)。沒有一個部分是完好的,就好像我們整個身體中全部的血液都被污染了一樣照樣,成聖擴散於整個人的靈魂。在始祖墮落之後,人的心智成為無知的﹔但在成聖中,我們在主裡是光明的(弗五8)。 在始祖墮落之後,我們的意志是敗壞的﹔我們不但沒有行善的能力,並且存著剛硬的心。在成聖中,人的意志蒙恩成為柔軟的﹔它象徵著與上帝的意志是一致的。在 始祖墮落之後,我們的情感被置於錯誤的目標上﹔在成聖中,它被轉變到一種甜美、和諧的次序上。罪惡引起我們的悲傷,上帝帶出了我們的愛,天堂激發了我們的 喜樂。因此,成聖擴及到我們原先敗壞的每一個部分裡面﹔它擴及到整個人﹔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那只在某部分為良善的人,不是良善的﹔成聖的人是全然成聖的。因此在聖經裡面,恩典被稱為一個新人,它不是指一個新的眼睛,一個新的舌頭,而是指一個新人(西三10)。一個好基督徒,縱然他只是部分的成聖,但他的成聖是擴及於整個人的。

  (4)成聖是一種熱切、熾熱的事。它在信徒的心中燃燒(羅十二11)。成聖不是一種毫無生氣的死寂,而是在熱誠中燃燒的一種火熱。當水被加熱到第三,或第四級熱度的時候,我們稱水是燙的﹔照樣,當一個人的信仰被加熱到某一程度,並且他愛上帝的心沸騰起來的時候,他是聖潔的。

  (5)成聖是一種美麗的事。它使得上帝和天使愛上了我們。"……你的民要以聖潔的裝飾為衣……”(詩一一O3)。就像太陽照明這個世界一樣﹔照樣,成聖也照亮人的靈魂,使人的靈魂在上帝的眼目中被美化並被飾以閃亮的裝飾。上帝,那讓祂得榮耀的上帝性,照樣也照亮我們的靈魂。聖潔是上帝性中最閃亮的鑽石。"……至聖至榮……”(出十五11)。成聖是聖靈所結的頭一個果子﹔成聖是起始於我們靈魂的天堂。成聖和得榮耀僅僅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成聖是得榮耀的種子,而得榮耀是成聖的花朵。聖潔是快樂的精髓。

  (6)成聖是一種持續、不間斷的事。"……因上帝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約壹三9)。真正成聖的人不可能從恩典的地位中墮落。的確,外表上的聖潔也許會失去、外觀上的色彩也許會被洗掉、成聖也許會遭受暫時被遮蔽的痛苦。"……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啟二4)。真正的成聖是永恆所開的花朵。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約壹二27)。真正成聖的人不可能會離棄真道,就像天使被固定在他們屬天的軌道上不能移動一樣。

  (7)成聖是一種漸進的事。它是會成長的﹔它被比喻成那會成長的種子:首先發苗,後長穗,而後結成飽滿的子粒﹔那些已經開始成聖的人,將更會成為聖潔的(林後七1)。在稱義裡是沒有程度上的分別的﹔一個信徒不可能變成更是被揀選的或更是被稱義的,但他可以變得更成聖。成聖是仍然不斷在增長的,就像早晨的太陽一樣,會越照越明直到正午。知識被稱為會增長的,而信心亦被說成是會增長的(西一10﹔林後十15)。一個基督徒會繼續不斷在他屬靈的高度上增長。上帝所賜的聖靈,在這方面對我們而言是與基督不同的,因為上帝所賜給基督的聖靈是沒有限量的﹔因為基督不可能比祂過去更為聖潔。我們所擁有的聖靈是有限的,而且我們可以不斷的在恩典上增長﹔正如亞培勒(Apelles),當他在畫一張畫的時候,他會不斷的用他的鉛筆修正一樣。在我們裡面被畫成之上帝的形象,不是一個完美無缺的,因此我們必須要不斷的修正它,並且要用更鮮明的顏色來畫它。成聖是漸進的﹔如果它不成長的話,是因為它沒有生命。因此你可以看到成聖的特性。

虛假仿冒的成聖

  有些看起來像是成聖的事情,其實不是真正的成聖。

  (1)第一種假冒的成聖,就是道德上的美德。公正、節制的,以及良好的操守,雖然一個人的名譽沒有被羞恥的醜聞所玷污,是一件好事,但卻是不夠的:因為這些都不是成聖。一朵野地的花和溫室裡的花是不同的。在外邦人中,也有一些高尚品格的人﹔就像是凱妥(Cato)、格拉底,和亞多德Aristides) 等人。文明不過是被煉淨的大自然﹔在那裡沒有基督,並且他們的心或許是污穢、不潔的。在這看來美麗的文明樹葉底下,有著不信的蟲隱藏在內。一位道德之士, 其內心隱藏著對恩典的厭惡,他恨惡恩典,就如同他恨惡道德上不良的惡習一樣。蛇的外表雖然具有美麗的色彩,但卻有扎人的毒刺。一個人雖然在外表上以道德的 美德來裝飾著,但內心卻具有對成聖的隱密仇恨。斯多亞主義者(Stoics)是有著最高道德的外邦人,但他們卻是保羅最苦毒的仇敵(徒十七18)。

  (2) 第二種假冒的成聖,就是迷信的虔敬,這在天主教裡面是顯而易見的事﹔各樣的偶像崇拜、祭壇、崇拜、服飾,和聖水,這些看來幾乎是宗教上的狂熱,卻是與成聖 遠遠相離的。這些並不能把內在的良善擺在人的心裡面,也無法使一個人成為更好的人。舊約裡律法上的潔淨和清洗之禮,雖然曾經是上帝所規定的,但並不會使那 些使用者更為聖潔﹔而穿上聖潔外袍的祭司們,雖有聖油澆在他們身上,如果缺乏了聖靈的膏抹,也不能使他們成為更聖潔的人﹔如此,可以確定的是,那些在宗教 上,上帝從未曾吩咐過的迷信發明,是無法讓人更聖潔的。一種迷信的聖潔,無須花上太大的代價﹔人的心不在它裡面。如果只是重復的去數念珠,或者是向一個偶 像跪拜,或者是用聖水洒在他們頭上,如果這些是成聖的話,而且如果這些是上帝要我們得救的一切要求的話,那麼地獄會是空的,沒有人會到那邊去。

  (3)第三種假冒的成聖,是假冒為善﹔當人假裝擁有他們所沒有的聖潔,那就是假冒的成聖。正如一顆流星會像星星一樣的閃亮、一種來自他們信仰告白中的光輝一樣,會引人側目。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這些就像是沒有油的燈﹔粉飾的墳墓,像埃及人的廟宇,有好看的外表,裡面卻充滿了蜘蛛和猴子。使徒所說的是真正的聖潔。在弗四24裡,所指出的是真正的聖潔和偽裝的聖潔(弗四24)。"……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三1)﹔就像圖畫和雕像一樣,他們缺乏生命的內在要素。"……是沒有雨的雲彩……”(猶12)。 他們假裝聖靈充滿,卻是沒有雨的雲彩,這種顯露出來的成聖是一種自我欺騙。一個以銅代金的人是自我欺騙的人﹔最會假冒為善的所謂聖徒在他活著的時候欺騙別 人,但當他死的時候是欺騙自己。一個不聖潔的人假冒聖潔,是一件徒然的事情。那些愚昧的童女,雖然她們的油燈燃燒著,但因她們缺乏油,這對她們來說有什麼 益處呢?信仰告白的燈,如果缺乏了救贖的恩典之油,那算什麼呢?一種表面上的聖潔,最後要如何安慰我們呢?一種繪上去的假黃金,能夠使人富裕嗎?一種描繪 的假酒,能夠使人解渴嗎?或者一個畫上去的假聖潔,在臨死的時刻能夠成為他的慰藉嗎?一種偽裝的成聖是不可靠的。許多以希望、安全、勝利去命名的船只,到 最後仍舊被海裡的岩石被摧毀了﹔照樣,許多自稱為聖徒的人,最後仍舊沉淪到地獄裡去了。

  (4)第四種假冒的成聖,是約束恩典的成聖。他們謹慎抑制,不去犯罪,然而他們並不是恨惡犯罪的人。我雖然想犯罪,但我不敢去犯這 也許是許多罪人的座右銘。狗雖然在腦筋裡渴想著那根骨頭,但卻害怕被棒打﹔照樣,人雖然在腦筋裡思念著肉體的私慾,但良心像一位站立的天使,手中握有發火 焰之劍,令他們害怕:他們心裡雖然想要報仇雪恨,但他們對地獄的害怕,成了約束他們的麻繩。他們的心並沒有改變﹔罪被暫時地勒住了,但並沒有得著醫治。一 頭獅子雖被鏈子鎖住,但仍舊是一頭獅子。

  (5) 第五種假冒的成聖,是普遍的恩典。這是一種聖靈短暫的工作,但這不等於歸正。在判斷中蒙受一些光照,但它不能使人謙卑﹔在良知上有一些約束,但卻不能使人 甦醒﹔這些看起來仿佛是成聖,但實際上不是。人有聖靈在他們心中運行,使他們知罪,但他們卻爭脫它。就像一只被射中的鹿,不斷的抖動,使射中它的弓箭脫掉 一樣。人在知罪之後,就進入快樂屋,奏起豎琴,來驅除悲傷之靈,因此聖靈在他們心中所作的一切都歸於無有了。

成聖的需要性呈現於何處

  呈現於六件事情上:

1)上帝呼召我們要成聖。"……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彼後一3)。要我們成為有美德的人,就像我們被呼召得榮耀一樣。上帝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四7)。上帝沒有呼召我們去犯罪,我們雖然會面臨犯罪的引誘,但這不是呼召﹔上帝並沒有呼召我們成為驕傲,或不聖潔的人﹔上帝呼召我們成為聖潔的人。

  (2)沒有成聖,就不能印證出我們的稱義。稱義和成聖是一體的兩面。"……但如今你們奉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赦免罪孽……”(彌七18)﹔赦免罪孽,那就是稱義。祂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彌七19)。祂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那就是成聖。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十九34)。血了為了使我們稱義而流﹔水是為了使我們成聖而流。正如那些沒有基督的血流出來潔淨他們的人,也絕對沒有寶血會從祂身上流出來拯救他們一樣。

  (3)沒有成聖,就沒有向此新盟約支取的權利。恩典之約是天堂的章法,這盟約所保證的內容是:上帝將會是我們的上帝。然而誰能有分於此一盟約?誰能支取其益處呢?只有成聖的人才有此資格。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去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結卅六26)。如果一個人立了遺囑,除了他在遺囑上所列的名字之外,沒有人能夠要求遺囑上的權利﹔照樣,上帝立下了一個遺囑和盟約,但這盟約是被限制的,只限於那些成聖的人而已﹔對任何擅敢來支取這遺囑上權利的人而言,這是極其僭越的。

  (4)沒有成聖,就不能進天堂。"……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上帝是一位聖潔的上帝,祂不能容忍一個不聖潔的受造之物來接近祂。一個君王不能容忍一位帶著傳染疾病傷口的人來接近他。天堂不像挪亞的方舟,其中潔淨的野 獸和不潔淨的野獸都可以進去。屬天的方舟是沒有不潔淨的野獸可以進入的﹔雖然上帝容忍惡人在世停留片刻,但祂絕不會容忍那樣的蛆來攪擾天堂。那些在邪惡中 打滾的惡人有資格來見上帝嗎?上帝豈會將毒蛇擁入祂的胸懷呢?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惟獨一雙清楚的眼,才可以見到明晰的物體﹔惟獨聖潔的心,才能在上帝 的榮耀中見到祂。罪人也許把上帝當作他的仇敵看待,卻不會把上帝當作他的朋友來看待。罪人也許看上帝是恐懼的,而非看上帝為蒙祝福的﹔他們或許會看到發火 焰的劍,而非施恩座。哎呀!那麼,我們是多麼的需要成聖啊!

  (5)沒有成聖,我們所有聖潔的事物都是被污染的。"……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多一15)。在摩西的律法之下,如果一個人曾摸了一具死尸,後用他的衣襟兜著這個聖肉,這聖肉不會使他潔淨,他反而使這聖肉變得不潔(該二12-13)。這就是一個罪人使他聖潔的獻祭變為污穢的象徵。一個不好的胃使得最好的食物敗壞﹔照樣,一個未經成聖的信使得禱告、奉獻、聖禮受到污染,這證明了成聖的必要性。成聖使得我們聖潔的事物蒙上帝悅納。一個聖潔的心是使我們成聖的祭壇,雖不滿足上帝,卻蒙上帝喜悅。

  (6)如果沒有成聖,就不能證明我們是蒙揀選的(帖後二13)。救恩起因於揀選,成聖則是我們得救恩的明證。成聖是基督所揀選之羊群耳上的記號。

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基督為我們付上贖價

在聖經許多地方都說到基督救贖工作需要藉著付上“贖價”來完成。主自己的教訓比任何地方說的都更清楚。“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這是論到的使命,馬太福音二十28,馬可福音十45也重復此同樣的話。

當保羅說“基督捨已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時,無疑他心目中已有了這個意思。他對哥林多人寫道,“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 1920)。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被囑咐要“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的血買來的”(徒二十28)。他寫給加拉太人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 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3)。他在提多書中說,“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二14)。門 徒為服事主而捨命(太十39;路九24)乃是他的特權,主為的百姓甘願捨命(約十15;加二20)乃是主生活的一部分。

   彼得教訓也與此很相近︰“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彼前一1819)在後書中他警告那些“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的人(二1)。在啟示錄中有贊美基督的話,“你曾被殺,用自 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五9)。

   “贖價”的意思特別著重在買回來,用買的手段救贖出來;類似的表詞“贖”,意即付上贖價而救贖出來。我們知道基督是為我們付上贖價的,我們的救贖主,用 極大的犧牲買來了我們的救贖,這代價就是自己的生命。耶穌來世所要完成的顯著使命就是死——犧牲自己的生命為那些該死的人作了贖價,為的是叫他們不致於 死。人若是把握不住這中心的真理,即耶穌來世是為多人捨已成了贖價,那麼,他就無法明白基督道成肉身與釘十字架的宗旨與意義。許多指著救贖或付贖價的聖經 章節,總是暗示到救贖是從犧牲得來的,當然是很大的犧牲。人之所以不能救自己或別人,完全是因為他不能付出罪所應得的代價,只有基督能付上代價,釋放的百 姓脫離罪惡的咒詛。

  有一位英國牧師 鍾馬田清楚地闡明此名詞的含意︰“我不是僅僅決定基督作我的救主。本來就有權利作我的主。我從前是罪與撒但的奴僕,我也嘗試得自由,但我不能得到自由。我 從來不是一個自由人,‘我是生在罪中並在罪孽裡長成的’一個奴僕!若不是基督付上代價把我拯救出來,我現在還在那裡。而現在怎麼呢?‘你們不是自己的 人’。我現在還是未得自由!我被一位新主人買贖出來!我是基督的奴僕!祂是我的主,因祂買贖了我。不僅‘要求我的靈魂,我的生命,我的一切’,祂乃是買贖 了那一切的,那都是屬乎祂的。我是祂的,因祂是我的主,因祂佔有了我,因祂用自己的寶血買贖了我。”

被付贖價者必獲釋放

  一項贖價,根據其真性質來說,不僅能使人得釋放,而且也是命令上的釋放,所以是確定的。公正要求凡被付贖價者都得釋放脫離一切約束。如果上帝要求第二次(頭一次要求代贖者,第二次要求本人)受刑罰,那就是不公平。

因為由於基督為百姓所成就的,又因與聖父之間所立的約,所以凡被付贖價者必得救。救恩並非出於工作,也不是由於任何人的善行,乃純粹出於恩典。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上 帝所應許的是信實的,如果我們轉向,就必得赦免,也要守與基督所立的約,基督曾代替的百姓受苦,為他們買來聖靈的重生與成聖的感化。凡父所賜給基督的那些 人,必要接受這些感化並且必然得救。他們絕不致再被要求付上第二次代價,這些感化也不致不臨到他們,這特別是因為救恩是出於上帝的恩典而非由於人的工作。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羅八33,34)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

既為上帝的選民,我們就確實知道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八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