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由於基督為百姓所成就的,又因與聖父之間所立的約,所以凡被付贖價者必得救。救恩並非出於工作,也不是由於任何人的善行,乃純粹出於恩典。“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上
帝所應許的是信實的,如果我們轉向,就必得赦免,也要守與基督所立的約,基督曾代替的百姓受苦,為他們買來聖靈的重生與成聖的感化。凡父所賜給基督的那些
人,必要接受這些感化並且必然得救。他們絕不致再被要求付上第二次代價,這些感化也不致不臨到他們,這特別是因為救恩是出於上帝的恩典而非由於人的工作。“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羅八33,34)“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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