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4日 星期一

加爾西頓信經內容

 

 

加爾西頓信經Chalcedonian Definition),是公元451加爾西頓大公會議Council of Chalcedon)所制定的一份基督論信條,旨在澄清對耶穌基督「神人二性」的正統信仰,反對當時的異端如涅斯多留主義(Nestorianism)與尤提克派(Eutychianism

這份信經是基督教史上極其重要的文件,標誌著基督論的「正統定稿」,在東正教、天主教與多數新教中都具有權威地位。


📜 加爾西頓信經(拉丁原文翻譯)

根據我們列祖的聖教父,我們同心同意地宣認一位同為完全的神,也完全的人,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祂按神性說,與父同本(consubstantial with the Father);按人性說,與我們同本(consubstantial with us),在各方面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按神性說,從父所生,在萬世以前;按人性說,為了我們與我們的救恩,從神的母親馬利亞所生。
是同一位基督、兒子、主、獨生子,祂有兩性(神性與人性),不混亂、不改變、不分割、不分離inconfuse, immutable, indivisible, inseparable),
兩性的區別並未因結合而被取消,反而各自的特性得以保留,並結合於一位格(prosopon/persona)、一實體(hypostasis)。
不是被分裂為兩個兒子,而是同一位獨生子,道,主,耶穌基督,
正如先知所宣講,主耶穌教導我們,以及教父信經所傳給我們的一樣。


🧠 信條要點整理

核心主張

說明

基督是完全的上帝與完全的人

祂擁有完整的神性與人性,無混合或摻雜。

兩性合一於一位格、一實體中

避免分離主義(涅斯多留)與混合主義(尤提克)。

「不混、不變、不分、不離」四否定公式

成為正統基督論的邏輯基礎,維護神人二性同在的奧祕。

馬利亞是「上帝的母親」(Theotokos

肯定耶穌基督從受孕起即是神人合一的位格。

對三一論的延伸應用

位格(persona)與本質(ousia)的區分在三一上帝與基督位格中同時運作。


🔍 為何重要?

  1. 護教與平衡:它精確地在兩個極端異端之間找到中道:
    • 避免分成兩個基督(涅斯多留主義)
    • 也避免混合為一個神人怪物(尤提克派)
  2. 語言上的創新與謹慎
    • 用「位格合一」(hypostatic union)描述神人二性非混合、非混亂的合一。
  3. 教會合一的標準
    • 成為後來東西教會「信仰共融」的標準信經之一(儘管有些非迦克墩教會後來拒絕其定義)。

🧾 四個否定公式詳釋(成為三一與基督論的經典表述)

否定

意義

針對的異端

不混亂 (inconfuse)

神性與人性不混合成一個新性質

尤提克派(Eutychianism

不改變 (immutable)

道成肉身中神性沒有被削弱

動態基督論

不分割 (indivisible)

神人不是兩個位格

涅斯多留主義

不分離 (inseparable)

神人不只是外在聯合

亞流或某些分離派主張


📚 延伸閱讀與理解

  • 📖 加爾西頓信經結合:
    • 東方(希臘):強調三位格間的區分與互存(hypostasis
    • 西方(拉丁):強調道成肉身中神性的主動(persona
  • 🧠 奧古斯丁、加帕多家教父與利奧一世的神學思想,是這份信經的基礎。
  • 🕊 東正教與天主教皆接納此信經為正統標準,新教大多承認其教義內容。

比較波愛修(拉丁系統)與加帕多家教父(希臘系統)如何定義「位格」

 

波愛修(Boethius)與加帕多家三教父(The Cappadocian Fathers:巴西流、貴格利兄弟)對「位格」(拉丁 persona,希臘 hypostasis)的定義分別代表拉丁教父哲學希臘教父神學/形上學的高度成熟。二者都為三一與基督論建立基礎,但在其定義焦點、哲學語境與神學應用上各有特色。


🧭 一、總覽對照表

比較項目

波愛修(Boethius

加帕多家教父(Cappadocians

原文用詞

persona(拉丁)

hypostasis(希臘)

定義

「具有理性本性的個體實體」(individual substance of a rational nature

「在共享本質中的個別存在方式」(distinct mode of existence in a common essence

所依據的哲學

亞里斯多德本體論 + 羅馬法學個體性

柏拉圖/新柏拉圖式本體論 + 三一關係形上學

聚焦點

個體性、理性本性、實體存在

關係性、區別於本質但不分裂、共融互滲

關鍵意涵

位格是可承擔行動與責任的主體(倫理/法律)

位格是在本體中以獨特方式存在、彼此向內共融的現實

三一神學含義

強調一個上帝本體中的三個理性行動者

強調一本質中的三個互存、互愛、非混亂的位格


📘 二、波愛修的位格定義(Boethius

🔑 定義:「Persona est rationalis naturae individua substantia
(位格是具有理性本性的個體實體)

特點分析:

  1. 實體導向
    • 位格是「個體的實體」(individual substance),代表它有本體上的完整性。
  2. 理性本性
    • 波愛修強調只有人或上帝能是「位格」,因為它們有理性(rationality)。
  3. 個體性與道德性
    • 符合羅馬法律對 persona 的理解:行為責任的主體。
    • 奠定後來拉丁教會在救贖論、倫理學上「個人救恩與責任」的焦點。

📚 神學應用:

  • 奧古斯丁與托馬斯阿奎那繼承波愛修定義,發展出:
    • 上帝是一本體三位格,每一位格都是理性的行動主體。
    • 在基督論中,耶穌是一個「位格」,具有兩種本性(神性、人性)。

📙 三、加帕多家三教父的位格定義(πόστασις

🔑 定義(巴西流 + 貴格利兄弟)
Hypostasis 是存在於同一本質(ο
σία)中的三種獨特存在方式(τρόποι τς πάρξεως)」。

特點分析:

  1. 存在方式導向(mode of existence
    • hypostasis 非「個體實體」而是本體中彼此區分的存在樣態。
    • 每位格(父、子、靈)是以其獨特方式存在於上帝的同一本體中。
  2. 關係性為本
    • 父不是子、子不是靈,但三者不是三個上帝而是一上帝。
    • 位格間的區別是透過關係術語來表達:
      • 父是「非受生者」(unbegotten
      • 子是「由父所生」(begotten
      • 靈是「由父(或父與子)所出」(proceeding
  3. 共融互滲(Perichoresis
    • 三位格彼此內在互居,沒有本體上的分裂,卻有關係上的區別。

🔁 四、哲學視角對比

面向

波愛修(拉丁)

加帕多家教父(希臘)

形上學焦點

實體本質與理性

存有方式與內在共融

定義核心

個體性與主體性

區別性與關係性

背後哲學

亞里斯多德邏輯與本體論

柏拉圖 + 新柏拉圖 + 希臘修辭與靈修哲學

定義方式

靜態的存在描述

動態的存在方式(participatory ontology

風險

易陷入三個理性主體(撒伯流主義)

易被誤解為三神(三神論嫌疑)


🧾 五、神學影響與當代對話

傳統

對教會影響

當代應用

拉丁教會(西方)

個體倫理、贖罪論、法人主體性發展

個人救恩、人格責任、自由主體論

東方教會(希臘)

神祕神學、三一共融論、神化論

社群三一論、關係本體論、靈修共融觀

📌 舉例:

  • 現代神學家如莫爾特曼(Jürgen Moltmann)與祖賓(Zizioulas)重拾希臘式「關係性位格」觀,主張:「位格不是孤立的主體,而是關係中的存在。」

結語:一詞兩義,彼此互補

整合觀點

說明

🧱 波愛修為位格奠定了理性與實體的基礎語言,使神學邏輯嚴謹可傳遞。


🕊 加帕多家教父強調位格是共融中的存在方式,開啟靈性與神祕神學的維度。


🔗 二者結合促成三一神學的經典公式:「一實體(ousia),三位格(hypostases/personae)」,兼具邏輯一致性與靈性奧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