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康德與唯心論

    康德(1724-1804)可算是現代西方最偉大的哲學家。他也是一位道德哲學家。他剛好介於傳統哲學(現代)及近代哲學之間。他的思想代表了十八世紀理性主義與經驗論的高峰,也是一個總結。
 
    出生於德國的科尼士堡(Konigsberg)一個虔誠基督家庭。長大後不太滿意制度教會而離開。終身未娶。獻身學術。終身也未出遠門,只靠勤奮閱讀與思考。他的實踐「道德命令」(Moral imperative)與中國傳統的倫理實踐思想極相似,因此,尼采諷刺稱他為「科尼士堡的中國人」。
 
    他所著的三本批判書使他名氣大操:《純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判斷力批判》。關於道德的有:《道德形上學基礎》、《道德形上學》、《實踐觀之人類學》。關於神學的書有:《上帝存在證明之唯一可能基礎》。
 
學說:
 
    康 德哲學的出發點主要是在傳統哲學的「主」「客」對立的知識論中。他首先批判經驗論主義,認為經驗論太過於相信感官,以為看得見的東西才是真實的,因此對於 形而上的事物都無法撐握,成為感官主義。然後他批判理性主義的偏狹,無論什麼事物都要放在理性的天秤上去秤。因此,以上兩個主義走在知識的極端,也逃不出 「知」的約束。
 
    藉著這些批判,康德認為主體「我」如果要超越出這「知」的範圍,必須以以道德實踐去「行」。
 
知識論:
 
    康德的知識觀是理性主義和經驗論的結合。他認為不應該像經驗論那樣問「我知道些什麼」這知識的內容,而是認為「知」是形而上的,而是應該問「我能知道些什麼」這知識的形式。進而他說,要知道知識的形式,那是感官不能達到的範圍,而是需要利用主體「我」的另一種先天能力直覺默想(intuitive meditation)
 
    在「純理性批判」一書中,他認為這「直覺的默想」有二種形式出現:
 
一.「先驗感性」(Transcendental Aesthetic),說明人天生來就有擁有欣賞感官能力與功用。這超越了經驗論所提出的後天感官能力。
 
二.「先驗分析」(Transcendental Analytic),說明人具生有能力在時間和空間中分別出「時間」與「空間」。超越了理性主義所認為人的理知是無法把握住「無限」。
 
三.「先驗統覺」(Transcendental Apperception),說明人擁有綜合的能力。對於以下的各元素可以作出判斷:
 
1. 「量」(Quantity):單元(unity),複數(Purality),「整體 」(Totality)
 
2. 「質」(Quality):真實    (Reality),否定(Negation),「限度」(Limitation)
 
3. 「關係」(Relation):依賴與獨立(Inherence & subsistence), 因果性(Causality),共有性(Commonity)
 
4. 「情況」(Modality):可能與不可能(Possibility & Impossibility),存在與不存在(Existence & Non-existence),必然與偶然(Necessity &contingency)
 
    這些先驗能力(Transcendent abilities)可以使我們所得到的知識「形式」更加的接近「內容」。但是,怎樣能使這些「形式」落實呢?
 
    在《實踐理性批判》一書中,康德認為人除了知性以外還有實行的能力:理性達不到的,實踐理性就有達到的可能。因此,人藉「實踐」能力,就縮短了「理想」與「現實」的距離。
 
道德觀
 
    康德認為人生下來自然會去“追求”三件事:就是自由、上帝的存在、靈魂不死。這樣的追求是天生的,是人良知的呼聲。
 
這心中的呼聲是「道德命令」(Moral imperative)。也認為道德是神放在人內心的。人的良心常會發出「道德命令」,人就因此會遵守道德律。
 
康德認為有了道德就不需要宗教,但是道德卻指向宗教,因為道德引導人進入「一個至善的觀念」。
 
證明上帝論
 
    對「上帝實存論」來說,康德認為「上帝是我們想像中最大至善的」。
 
對「創造論」來說,康德認為從創造可以推論至一位創者,但這創造者仍是一個謎,因此,這証明法不能証明上帝的存在。
 
對於「本源論」,康德認為「因果」論並不是絕對的(休謨已經如此証明),而且因果關係的效力也只能發生在物質世界內,因此,不能應用來証明超物質的上帝。
 
唯心論
 
    唯心論(Idealism)認為精神(或屬靈)的價值是最重要的。唯心論主義的範圍較廣,凡是講究精神,心理,的思想均屬在內,宗教也屬於唯心論。我們必須從不同的哲學家的思想來認識唯心論。
 
一.伯克萊(Berkeley)稱自己的哲學為「非唯物論」(immaterialism)。他認為除了人腦中的觀念以外,人無法知曉任何事物存在。物質的東西如樹木花草只是頭腦中的觀念。
 
二.萊布尼茲(Leibniz)認為人利用感覺就如盲人利用他的杖一樣。所以物質是不可能知道的(因為變化),只有在「精神」(Mind)裡的觀念才是不變的。
 
三.康德稱自己的哲學為「超唯心論」(Transcendental Idealism)。他認為知識不可以只靠理性而來,也不可只靠經驗。因為沒有了理智(理性的),感覺(經驗的)就是盲目的。人必須「超出自我」,離開純物質,在空間,時間,和分類(這些都是精神的)領域中去感覺經驗事物。
 
四.費特(Fichte),薛苓(Schelling)和黑格爾(Hegel)都是「絕對唯心論」者。費特認為在人之上有一精神或道德的主使力,人人可以靠著自由及靈性的「自我」(ego)來過活。薛苓認為這「自我」是無限的,絕對的,而整個宇宙就是這自我的表現。黑格爾說所有的現實(reality),不管是自然、歷史、或思想的現實,全是發源於「精神」(mind & spirit)。人類全部的知識不過是那「絕對的精神」(人類的頭腦)想出來的。或者說,人類所有的歷史、自然、思想,都是那「絕對的精神」踏上自知自覺的地步。他認為宗教也是「精神」的一個表現。上帝藉著人的「精神」活動,進入人的自覺中,因此,這「精神」也是上帝。
 
結論:
 
唯心論最大的弱點就是缺乏証據。唯心論哲學家的理論雖然長篇大論,卻無法實地示範出來。十八世紀尾及十九世紀初時,因為宗教歷史批判學的興起,許多無法証實聖經中歷史的神學家更抓著唯心論。以為它可以給基督教一個理性的解釋。後來看見唯物論者就把宗教與唯心論合起來批判。

唯物論 (Materialism)

    西方的近代哲學可以由1831年黑格爾死的那一天算起,然後從1970年人類登陸太空為止。唯物論或出自唯物論的哲學;如德國的唯物論(無神論、進化論、共產主義),法國的實證主義,英國的功利主義,美國的實用主義,及各種唯物人文的科學,心理學,社會學,都近代哲學的主要思潮。唯物論重物質輕精神。絕對唯物論者,一方面是反對黑格爾的「絕對精神」,另一方面相信真正的世界只有物質。
 
    先來看德國的唯物論,可把它分為兩種:辯證唯物論、自然科學唯物論。
 
辯證唯物論
 
    鄔 昆如在《現代哲學趣談》一書中這樣形容說:「辯證唯物論其實就是黑格爾左派的意見和學說,他們利用黑格爾的辯證法來攻擊黑格爾的唯心論。這些人通常先唸哲 學,然後進入神學的領域,設法用哲學的理論來反對宗教神學的基礎,最主要的是證明上帝不存在,否則用謾罵、諷刺的方式,說明上帝存在的荒謬….設法指出人生的目的只是在此生此世。」
 
    三位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有 : 費爾巴哈、馬克思、恩格斯。
 
費爾巴哈 (Ludwig Feuerbach 1804-1872)
 
    他先在海德堡大學唸神學,後到柏林拜黑格爾為師得哲學博士。著書有:
 
 《基督教本質》 (The Essence of Christianity1841)
 
 《宗教本質》 (The Essence of Religion1845) 等。
 
    他說寫這些書是要揭穿宗教的本來面目。
 
    當時黑格爾的哲學極流行,連全國小學的課本都有黑格爾的哲學。黑格爾認為「本質」是“正”,「現象」為“反”,他們的“合”才是「真像」。然後「真像」又成“正”,而這反面是超越真像的「絕對」“反”,兩者的“合”就成了「絕對真像」的“合”。
 
這「絕對真像」就是「概念」。「概念」好比「心」,而「自然」則似「物」,兩個相“合”就是「精神」。「精神」的本來面目是“正”,是「主觀的」,但是當「客觀精神」的出現和過分高舉,就成了“反”,要統一這主觀精神和客觀精神,唯有那「絕對精神」的“合”——>「絕對唯心論」。
 
    費爾巴哈認為「絕對」一詞毫無意義,「絕對精神」這一名詞更無意義。他認為這「絕對精神」仍然是唯「心」的“正”,它沒有真正“合”的出現。他認為真正的“合”是「存在」和「思想」的“合”,也就是「現世」。
 
    他認為「精神」只是人的天性(nature),而宗教就是人將自己的天性客觀化,投影在宗教信仰中。
 
    他認為人是由物質進化而來,神也是物質進化的東西。
 
馬克思 (Karl Marx 1818-1883)
 
    本是猶太人。後進入信義會。先讀法律,後到柏林讀哲學與歷史。開始以記者為業,後遇恩格斯把他帶到倫敦去。他先受黑格爾的影響,後接納費爾巴哈的哲學。他與恩格斯在1848年在比利時發表了共產宣言。
 
    最主要的著作是《資本論》(Das kapital, 1867)
 
    在《資本論》中,他提出了物質是生活的條件,而利用物質就是經濟。人類的活動,社會及文化的發展都依靠經濟。在經濟的進展中,資本家()將與勞工階級()對立。要消解這種對立,唯一的方法是工人起來革命。共產社會就是“合”。也只有取得了政治的權力才可以保持這“合”的生存。
 
    馬克思的哲學仍是以「人」為出發點,把「人」和「產品」之間的關係作為問題的中心,把經濟的關係作為社會的發展和哲學的中心。
 
    對於宗教,他首先提出「宗教是人民的鴉片,是人類前進的死敵。只有除去宗教,人才會為自己打算,才有能力參加階級鬥爭。」
 
    馬克思的哲學-「歷史辯證(絕對)唯物論」-是由英國商人恩格斯出錢出力來發展。
 
自然科學唯物論
   
當時唯物論在全世界普及,自然科學被高舉使到西方的學生接納唯物論。
 
    達爾文(Charles Darwin 1809-1822)及赫胥黎(Thomas Huxley 1825-1895)是當時出名的科學家。
 
    達爾文本是愛丁堡的醫學生,後到劍橋大學唸神學,畢業後被按立為牧師。經過多年的生物進化考察,寫出成名的《物種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認為生物先由一個單一的原細胞(a single prototype cell),經過特別的蛻變而來。然後再經過進化,開始由簡單的生物,經過幾千萬年而成猿猴,人是由猿猴進化而成。在這幾千萬年的進化中,一切生物皆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自然定律來決定其生存。

存在主義 (Existentialism)

    可以說二千多年來西方哲學多沉浸在理想的層次,忽略了人性具體的生活,忽略了現實的生活。十九世紀以後,隨著工商業的發達,人類生活在工業社會,產品與經濟開始成為衡量價值的東西,因此,人不得不思考究竟生存在這世上有何意義,個人在群體之中又有甚麼價值….存在主義就是要在這樣的世界中尋找人(個人)「存在」這世界中的意義、價值、出路。
 
我 們無法為「存在主義」作一個具體的定義,也無法把「存在主義」的哲學很系統性的勾畫出來。因為每一個存在主義者皆對存在主義皆有不同的表達。唯一了解「存 在主義」的方法就是詳細去認識和感受每一個存在主義者的“生活與哲學”。如果要真正完全了解存在主義,只好親自去過一個存在主義者的生活。
 
    存在主義雖然在廿世紀中流行,但我們不難在古老的歷史中找到它的蹤跡。舊約的希伯來民族關心自己的民族生存的問題。保羅的神學,奧古斯丁的哲學都希望個人在上帝及世界中認清自己的存在價值。
 
廿世紀的存在主義可說是發源在丹麥(齊克果),在德國發展(尼采、海德格、雅士培),在法國流行(馬色爾、沙特、卡繆),然後波及美洲及亞洲。因為語言表達的不同,存在主義到了英語或華語的世界後,就產生了許多誤解,把它看成是消極的。
 
齊克果 (Soren Kierkegaard 1813-1855)
 
    生於丹麥首都哥本哈根一個基督教家庭。他是父親強暴下女而生的。母親早逝。在大學唸神學與哲學。見教會腐敗而不願被按立為牧師。從事記者,寫專欄批評當時的教會、社會、教育等制度。訂婚但後解除婚約。死時僅四十二歲。著作有:《日記》(The Journals)、《哲學片斷》(Philosophical Fragments)、《恐懼與戰爭》(Fear and Trembling)、《對基督教的抨擊》(Attack up on Christendom)等。
 
    他最先體驗到他的存在; 他是「例外」與「孤獨」的人,進而陷入「恐懼」和「絕望」中。他找不到傾吐的對象,十七歲的未婚妻不能了解他的傾吐,因此解除婚約。但他沒有灰心放棄,要繼續探討人生存在的意義。他發現到「存在」是有層次的,而且是可以「跳躍」(leap)的。不必經過感官的層次,跳躍到倫理的層次或跳躍到宗教的層次當中。
 
他認為雖然環境是命定的,但那不是真正的自己。每「個人」可以為未來設計,超越這一切。人必須不斷地在環境中作出自己的「抉擇」。「存在」就是在時間中的努力,就是一種冒險(Venture)
 
「個人」的「存在」雖然時時被「恐懼」感所包圍,但「恐懼」感乃是鼓勵「個人」進行自我「奮鬥」的力量,這是一種內在動力。他抨擊黑格爾的宗教觀,認為黑格爾的「絕對精神」使宗教理性化了。
 
因此「個人」不能與上帝發生「個人」關係。他認為人不能用思考去理解和認識上帝,必須絕對服從,就如亞伯拉罕獻子一樣。
 
因此,人要信仰上帝就要準備冒險,憑「信心的跳躍」(leap of faith),把自己孤注一擲,將自己委身在於那似乎是荒謬的事情上。這樣「冒險」的賭注,使「個人」的信心與「靈」發生關係。
 
 
尼采 (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 1844-1900)
    生於德國一小村,父親之輩均為信義會牧師。但父親早逝,母親過於虔誠,使尼采對宗教反感,雖小時在學校人稱他為「小牧師」。在大學裡修古典文學、神學與哲學。特別欣賞叔本華所著《世界就是意志和想像》的思想。十分欣賞華格納的音樂(後華格納信基督而與他絕交)。他個子廋小,在軍訓時從馬上跌下,受傷長期頭痛。廿四歲時不必交徵文而當巴色爾(Basel)大學古典文學教授。
 
一生人痛恨教會,謾罵女性。1889年發瘋,入住教會的精神病院,愛主妹妹犧牲了終生幸福,陪伴瘋癲的哥哥十年。
 
    著有 : 《悲劇的產生》(The Birth of Tragedy)、《人性、太人性》(Human, All-too-Human)、《快樂的智慧》(The Joyful Wisdom)、《超越善惡》(Beyond Good and Evil)、《敵基督》(Antichrist)、《查拉特斯他拉的格言》(Thus Spoke Zarathustra)等。
 
    尼采的生命一開始就覺得是一個「悲劇」:人的命運、人的環境好像決定了人的前途。因此他不甘心受這樣的支配,因此感受到自身「存在」內有兩種相互排斥的力量;一種是自身生來的生命衝力,另一種是傳統文化倫理的縛束力量。
 
他選擇了這生命衝力,就是「權力意志」去決定人生,創造自己新的、唯一的、無以倫比的人「超人」。倫理只是後來加上去的,是一些懦弱的人打不過別人,所以發明了倫理說不可打架。
 
所以不需顧慮到倫理的「應該」,這使人沒有「自由」,而人必須去爭取自己的存在,自己就是自己的主人。
 
他說現世(環境所定的)與理想的世人(人所想要的)中間有一道鴻溝。人要憑著「權力意志」(The Will of Power)走過去(Cross-over)成為 Overman「超人」(Uber-mansch)
 
「超人」就是敢冒險「走過去的人」; 敢為自己未來下賭注的人。敢為自己「悲劇」的生命「奮斗」的人。「超人」才是真正的人,也是真正「存在」的人。為了要使我們有更大的「權力意志」,就要使我們脫離倫理的束縛,怎樣才可以幫助人解除這束縛呢?Zurathustra 從山上下凡向世人宣告說「上帝死了」。脫離了這倫理道德的人,就是「赤裸的存在」,就是真正的存在。
 
雅士培 (Karl Jaspers 1883-1969)
 
    生於德國奧登堡(Oldenburg),自幼患小兒痲痺症。感受孤獨生命,但發奮立大志。在醫學院專攻小兒痲痺科。行醫時發現小兒痲痺病人的病症不是在於生理缺陷,而是心理不正常; 後研究心理,成為心理學家。但心理學還是不足夠解決病患問題,後研究哲學,創「存在哲學」一辭,後任海德堡大學教授。著有 :《宇宙觀之心理學》、《理性與存在》、《存在哲學》等。
 
    自 幼的生理缺陷,使他活在「孤獨」、「痛苦」、「死亡」的恐懼中。當絕望來到時,人必須「超越」自己,也只有在「奮鬥」之中,才會發現自己存在的意義以及創 造自己存在的價值。他認為人不只要爭取「存在」,也要實現存在。這可以在人與人「交往」之間實現。人也藉著「交往」可以反省自身的「存在」與所作的「選 擇」。因此可以認清我真正的存在是怎樣的。
 
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
 
    生於南德巴登(Baden)市。在耶穌會學院畢業; 在神父和哲學的選擇中,他選了入大學作胡塞爾的學生,後接繼胡塞爾的教席。
 
退休時隱居德西南黑森林。世界學者常欲拜訪一睹風采,但開門的女人總是先答說:「請你不要吵我的先生,他在思想。」
 
最著名的作品有 : 《存在與時間》(Being and Time)
 
胡塞爾(Edmund Husserl 1895-1938),為現象學大師。認為如果要把握事物的本質,就要把我們所見到現象的知識解除掉,然後用「我自己」去認識那「赤裸」的事物。因為事物的存在是由「我自己」發出的「意向」(intention)的產物。海德格及沙特都是胡塞爾的得意門徒。
 
    《存在與時間》這本書是論述「存在」之為「存在」以及「存在」為何「存在」的書。首先他認為要研究「存在」必須從「存在的看守者」—-「人」開始。人的「存在」就是「我在」,但「我在」是在「時間」中出現。「我在」是「我的」,你的「我在」是「你的」。所以「我在」是「各人唯一性」的。但每一個「各人唯一性」的「我在」必須「存在於世界」(In-the-World Being),因此「我在」必然與世界發生關係,但這世界常常要併吞我的「我在」。
 
因 此產生「擔憂」。「恐懼」也出自「擔憂」。世界有其他的「我在」。我的「我在」與他人的「我在」發生關係時就產生「並在」。在「並在」中,我的「我在」常 常會被逼成「失落」。因此,要常常保持「自由」的「我在」就要認清我的「並在」,去爭取,作抉擇時常保持我的「我在」。只要我是「自由」:良心不依靠上 帝、不靠他人,全神貫注於自己的「我在」,那我就是「存在」的。
 
  德國的存在主義可說是太注重於「思想」的談論,但來到法國的時候,因為法文的方便,又加上法國比較注重「表達」,因此,存在主義在法國藉著小說與戲劇來「表達」了人生的經歷: 痛苦、悲哀、無奈、荒謬
 
馬色爾(Gabriel Marcel 1889-1973)
 
    生 於巴黎。父親是出名政治家又是出名學者,四歲喪母。常懷念母親,感到看不見的世界比看得見的世界好。在日記中常記載說自己缺乏兄弟姐妹。在虔誠的宗教家庭 長大。廿歲畢業巴黎大學。後在著名中學教書。大部分時間寫作文藝批評、戲劇、哲學。在世界第二次大戰時,擔任紅十字會負責調查戰爭失落者的工作。
 
    所 作劇本有廿多本。在「上帝的人」一書中的主角為一牧師。這位牧師寬恕了與人通姦的妻子。過了廿年,這位牧師發覺自己並非因仁愛而寬恕妻子,而是因怕醜事外 揚,又怕孤獨才寬恕妻子。牧師因此想「自殺」,但許多會友信任他,需要他的「存在」。但牧師知道會友信任他是因為把他當著是「聖者」。因此他自感自欺又欺 人,在無可奈何之下,只好向上帝求告。
 
馬色爾認為,人是不可認識的,只有上帝才可認識人,也因此只有回去上帝那裡才可找到自己真正的「存在」。
 
    在「是與有」(Being & Having)指出個人的存在是「是」而不是「有」;不是佔有,佔有只是外在於「我」的東西,並不屬於「我」。「我」的佔有物只是「我」之外的一個「對象」。當我把「我」之外的「對象」變為我所有時,我自己也被「佔有慾」所佔有。
 
因此,「我」也是「佔有慾」的「對象」。換句話說,當「我」自私(佔有), 「我」自己也成了自欺,也使「我」自己「孤獨」起來。人在工業社會中,人人在為自己掩飾,人人出賣人人,人人也在利用上帝,因此,人人把自己「對象」化 了,人人在欺騙自己。唯一補救的辦法就是自己要對自己「信實」。他認為人要為自己「立約」,然後對自己的「立約」「信實」。只有這樣,人才能達到真正的 「存在」。人也因此可以對他人「立約」,對他人「信實」。
 
在「旅途之人」一書中是以希望為主題,認為這世界不是我們的終站,我們有永恆的世界,也只有通過超越的信仰和希望去達到。人的希望也只能寄託在上帝身上,但要相信上帝是個「絕對你」,這樣我們就是個「個別」的主體而不淪為「對象」。
 
沙特(Jean-Paul Sartre 1905-1980)
 
    生於巴黎。兩歲父親陣亡,八歲時母親帶著他改嫁。幼年心靈因此常受打擊。在學校被人稱“野生仔”。母親與她一班朋友是虔誠宗教徒,但這班人常欺負他。在高等師範學院畢業,得哲學博士。後一直在中學任教師,與另一位女教師終生同居(先訂兩年,後延長卅年)。同居女教師名西蒙娃(Simone de Beauvoir 1908-1986)為一位著名女存在主義作家。同居方式是兩人各租房間於同一旅館。
 
曾拜師胡塞爾(Husserl)與海德格是同學。一生編寫許多小說與戲劇,從事社會政治活動。住宅曾兩次被炸。一九六四年得諾貝爾文學獎,但不去領獎。
 
    著名作品有 :《牆》(Le Mur)、《嘔吐》(Nursea)、《蒼蠅》(The Fries)、《想像力》(L’Imagination)、《存在與虛無》(Being & Nothingness)、《存在主義是一種人文主義》(Existentialisme est un humanisme)
 
    在《嘔吐》一書中,講述主角洛根丁(Roguentin)尋找人生的過程。他在經歷長途旅遊之後安居於一小鎮旅館。他所見到小鎮上進出的人都是那麼的冷淡、空洞、過著「虛無」意義的生活。他發覺到他的人生正在一點一滴地喪失在自己的過往歷史,日復一日地陷入在不清不楚的“現在”。
 
他以為自己是過著浪漫的冒險生活,但如今他意識到並不存在甚麼“冒險史”,有的只是一些“歷史”罷了,於是他感覺到他周圍的牆、花園、咖啡館,都驟然地令人作嘔,一切都那麼的「虛無」。
 
沙 特認為在《存在與虛無》一書中,「存在」並無本質,存在之為存在,乃是因為它本身是「無」。「無」通過「存在」表現在人生之中。那些無所事事的人們,只看 到“存在”的虛幻表象,自以為生活得好,滿足於「虛無」飄渺的“現實生活”,殊不知到頭來,這一切都以「虛無」為根基。(我們見到 Roguentin 就是沙特的化身,世界也拋起「虛無主義」運動。)
 
    沙特認為「存在」是不能超越「存在」的。只有「虛無」才能超越「存在」。一個存在者必須認識到「存在」的「虛無」性。必須經歷「嘔吐」的反省階段。然後利用自己的「自由」; 自由的思想、自由的「選擇」,去完成或達到最理想的「存在」生活。
 
在《存在主義是一種人文主義》一書中,把「存在主義」的重點放在人的反應和生活的實際需要之上。也認為「存在」不應先受環境的設定,而是我們要自己去決定我們的環境。沙特說 :「存在主義的宗旨就是要使每個人自己來掌握自己,同時,要把每個人存在的全部責任直接地放在他自己的雙肩上來承擔」。
 
卡繆 (Albert Camus 1913-1960)
 
    出生於阿爾及利亞(當時是法國屬民地)。二歲喪父。大學哲學系畢業。一生任記者與編輯。多在巴黎生活,與沙特是好友。著作有: 《西薛弗斯的神話》(Myth of Sisyphus)、《異鄉人》(Stranger)、《鼠疫》(The Plague)
 
    卡繆的中心概念是「荒謬」(absurd)。「荒謬」是「理性的人」遭遇到「毫無道理的世界」之後所產生出來的。對付「荒謬」的態度就是「反叛」: 就是視一切理性的秩序於不顧,自己選擇自己所要走的路。卡繆說:「我反叛,因此我存在」。
 
田立克 (Paul Tillich 1886-1965)
 
    德籍美國人。父親是牧師。神學博士畢業。後任牧師。在馬爾堡(Marburg)大學當神學教授。當時海德格是該大學的哲學教授。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移居美國。1933-1956年間當紐約協和神學院系統神學教授。後任教哈佛及芝加哥大學。著作有十七大套,榮獲過十五個博士學位,自稱為「最後一位自由派神學家」。
 
  因為生長在不同的地方,也受到不同思想的薰陶,他稱自己一生的生命是「活在邊緣上」(boundary man)的人。
 
    他竭力在神學及哲學的領域裡追求人生存的意義。他認為人類在有限中生存,然是「生存」但卻郤日夕受「死亡」的威脅(死亡就是恐懼)。這種威脅使人活在「焦慮」(Anxiety)之中。人的「焦慮」說明了兩種現象 :
 
() 有限的人無法掙脫他的有限。
 
雖然人有自由權、選擇權去實現自我的愛好,但卻又無法超越有限的範疇。
 
() 有限的人與無限的上帝隔絕。
 
人本來是「存在的」,但因為罪惡和焦慮,使人與他的「存在根源」(上帝)隔絕了,於是產生「不存在」(Non-being)的可怕。
 
但「新造的人」(林後517)說明耶穌基督的赦免和救贖,人可以憑一個「做人的勇氣」(The Courage to be ),再望向那「最終的關心」(Ultimate Concern)(上帝),就可成為「新造的人」 = 「新存在」(New Being)。「新存在」是一種和好(reconciliation),是一種聯合(reunion),是一種復活(resurrection)

實證主義(Positivism)

    實證主義是最近代的一門哲學思想(五十與六十年代),它與存在主義一起霸佔了整個歐洲。實證主義與科學和語言最有關係。最近因為與邏輯學混在一起,所以也被稱為邏輯實證主義。又因為它是十八世紀經驗論的「再投生」,所以有時也被稱為邏輯實證經驗論。
 
起源
 
    十八世紀的經驗論者如休謨認為知識是憑經驗(感覺)而來。一切真知識是經過感覺來試驗的。因此,學者喜歡把知識帶到試驗室去評定。十九世紀的孔德(Auguste Comte)認為最完整的知識可用感覺經驗描述的。他用進化論把人類知識的進展分為三大階段 :「神學或虛構階段」,「形而上的或抽象的階段」和「科學的或實證的階段」。十九世紀的自然主義(Naturalism)也協助實證主義反對形而上或唯心論的知識。
 
    廿世紀初一些「經驗主義」的數學家從「維也納學團」(Vienna Circle)搬到劍橋,以維根斯坦(Wittgenstein)在英國成立了一個陣營。英國人是很講究語言的,因此,數學家把「邏輯學」帶進了實證主義,又以邏輯實證主義應用在「語言分析」裡。
 
邏輯實證主義者的主要武器:證實原則(Verification Principle)
 
    每個陳述(proposition)是一個句子。每個句子是由語言文字砌成。
 
    每個陳述也可分為「綜合性陳述」(Synthetic proposition)和「分析性陳述」(Analytic Proposition)
 
    例如 : 母雞都是雌的」為分析性陳述。(從母性就是雌性的分析而來)
 
      「劍橋裡有許多書」為綜合性陳述。(綜合每所大學都有許多書而來)
 
證實原則(V.P.)是用來試驗一切陳述的真假。
 
一個可以證實的陳述就是真的,不然就是假的。重覆語是假陳述。
 
「上帝就是愛」,「女巫對公主說」是沒法用實驗證明出來的;所以「上帝就是愛」屬於重覆語(tautology),所以是假的。
 
「女巫對公主說」是恆常不變的假設,所以是假陳述(pseudo-proposition)
 
「天上有天堂」、「基督徒有聖靈」、「聖經是上帝的話」、「天使幫助他」、「耶穌是聖靈成孕的」都是沒法用實驗證明出來的陳述。
 
「可以證實」的陳述也可分為「事實上可以證實」(practical verifiability)和「原則上可以證實」(verifiability in principle)之分。
 
    例如 :「會飛的鳥有翅膀」是「事實上可以證實」的陳述。
 
      「月球的另一面有山」是「原則上可以證實」的;因為有一天,科學或許進步到一個程度,以致這陳述可以用實驗證明出來。
 
宗教對「證實原則」的反應和批判
 
    這時候一些神學家又再搬出阿奎那的「類推論」來討論; 認為宗教語言的意義不是字面上的,而是形容性的,與比喻十分相似,是以地上的詞語表達更高一層的意義。人們必須藉著這些形容語句去類比和認識上帝。
 
批判
 
    「證實原則」無法應用在歷史性的陳述。因為人們無法以實驗來重演歷史以證其虛實。
 
「證實原則」只可以應用在物質界裡。
 
「證實原則」是否已被「證實」過呢?顯然,「證實原則」是出自經驗論主義、實證主義和無神論主義者的方法論。

現象學

    現象學(Phenomenology)就是對人所得見的“現象”(phenomena 或“表象”)的研究學問。現象學就是要研究一個人是怎樣從現象得到這“表象”的觀念。包括人所得到的“觀念”是如何受到人許多“先天”因素的影響。
 
    現象學作為哲學是由胡塞爾(E.Husserl)首 創。胡塞爾的現象學事實上是要透過現象找到事物的本質。是要求人回到自己的純意識之中來認識所得到的現象的本質。首先,他提出人是有能力透過感官認識外在 世界的事物,也擁有一種積極的能力透過自己的意識去為現象創造。因此,現象學不是討論現象的學問,而是討論本質的學問。
 
    略略的把現象學的理論編排如下:
 
. 現象就是本質,客觀世界就在主觀世界之內。
 
    胡塞爾所謂的現象,就是已經存在人觀念中的“現象”,也因此是本質。這現象是由人的認知能力而來,也同時是人的創造力的綜合體。在客體上而言,它確實是存在我們的客觀世界內,可是它也是藉人這“主體”的主觀能力所創造而成,因此,這客體現象也在主觀之內。
 
. “意識”是知識行為的活動中心。
 
    在知識的探討中,現象的獲得事實上只是在理念界,也只是在我們的意識之中。因為外在世界所有存在的東西,是經由我們的感官變成本質以後,走入了我們的理念界,就變成了現象。因此,我們所得到的現象都是受我們的意識所創造而成。他稱這人的意識為“主觀意向性”(Intentionnalitat)起著控制和決定人的整個意識活動的方向和內容的重要作用。在現象學看來,人對“對象”(現象)的 “理解”無非是受著人的意識中的“意向性”所主宰。但是,人的“意向性”所起的決定性作用卻經常為各種次要的因素所干擾。例如,當我們面臨一個問題時,各 種來自社會、歷史或個人經驗的傳統性的偏見往往不知不覺地襲擊著人的主觀意識的活動方向、方式及內容。因此,這些外來因素卻為我們的理解作“引錯作用”。
 
. “還原”。
 
    “還 原”的意思是回到事物的本質去,回到事物最原始的意義之中,尤其是回到意識還沒有起任何作用以前。胡塞爾把這麼一個最原始的表象叫著“現象”。這“現象” 才是真正的本質。胡塞爾奉勸當人們尋找真像時,必須先排除心裡內的各種外在雜念,以及各種干擾因素。在現象學中,這種意識的純粹化過程被稱為“本相還 原”。
 
結論:
 
現象學把西方過去對知識的探討範圍:主觀和客觀、感官和概念、外在的事物和內在的意識等等理念都統合起來回答。 

符號結構主義

    多個世紀以來,哲學家對探求知識的確定都受困於“歷史”及“存在”(“我”這主體)。歷史的注重引起對歷史文化背景這些客觀事情的討論,存在使到人過分探究“我”這主觀的主體。符號結構主義就是要反對以上的系統,要把意義的探究轉移到“文本”(擺在人面前的文件)去。盼望經過分析文本中的文字(修辭)之間組成的關係,然後從這些關係中找出文本的意義。
 
    結構主義是一門極廣泛的哲學,可應用於語言學,人類學,社會學,釋經學,哲學裡。
 
理 論
 
. 語言學家索緒爾(F. Saussure),也是結構主義之父,首先把語言(也就是文本中的文字)分成“語言”(langua)(按文法及修辭系統所寫成的文本)和“談話”(parole)(就是由文字而出的信息)。再按著語言中的“二元論”(binary theory)把“談話”中的文字分成“符號”(signs/codes)。認為在“談話”中,每個文字都包含兩個/雙重的“符號”;稱為“意指”(signifier,外在的意義)和“所指”(signified,內在的含意)。例如,魯迅所著《阿Q正傳》中的“阿Q”,外在的意義(“阿Q”的意指)只是故事中的一位人物,內在的含意(“阿Q”這符號的所指)卻超越出這人物而是指所有受壓迫的人。可見“意指”和“所指”的關係是“不定性”的(arbitrary)。每一個“符號”的意義皆由文本中找到,也受文本中的是關係所組成的系統來決定。
 
   今日的廣告大大的利用了“符號”的力量,在市場製造需要。例如,一個香煙廣告封面是一架飛行著的飛機和一個在美麗海灘滑帆的人。這符號原本與香煙無關。 飛翔的飛機的外在意義只是飛行,滑帆也是普遍不過。但是廣告有意帶給吸煙者一個內在的含意:當你吸這牌子香煙時,你就如置身在飛機上或是在美麗的海灘滑帆 這麼寫意、浪漫、享受、高尚。
 
. 後 來結構主義學發展到人類社會學方面。引證出文本的意義是深藏在符號所組成的結構的下面,不是顯而易見的。就如一個社會,社會就是一個結構:有各形各類的 人,各種的活動,部門,建築屋等等。這些只是明顯的“符號”,肉眼所見的只是一個簡單的架構,這架構的意義卻是深藏在底層。
 
. 每一個“符號”的意義都由“符號”所組成的架構來決定。因此,每個“符號”都不必考慮到它的歷史背景;也就是說“非時間性的”synchronic)

意義學

    意義學(The Philosophy of Meaning)或詮釋學(Hermeneutics)是當代西方最流行的哲學體系,也是哲學發展史以來最深奧的哲學。意義學的最終目的是要(從一個現象中或一個文本中)確定真正的意義或真理。意義學的前身就是詮釋學(Hermeneutics)。雖然過去的知識論(Epistemology)也是研究真知識的學問。
 
    詮釋學在西方哲學的討論中一直以來少受注重。討論多數被限定於神學界。詮釋學的哲學化是當代哲學改造的一個成果。成為了一門最深奧及複雜的哲學。使它從傳統哲學中分別出來。
 
    當代最突出的詮釋學家首推四位:即西德的伽達默(H. G. Gadamer),法國的德里達(J. Derrida)和保羅.利科爾(Paul Ricoeur),以及美國的丹多(A. C. Danto)。當然,之前的康德,胡塞爾,施萊馬赫,海德格,狄爾泰等為詮釋學產生決定性的影晌。當代詮釋學的發展可略略的分為四個時期:
 
. 從二十年代到五十年代。海德格主義和現象論的詮釋學的孕育時期。
 
. 從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詮釋學在歐洲大陸傳統哲學的溫床的兩翼,即法國和德國(德國的德里達、法國的利科爾為主要代表)得到突飛猛進的發展。
 
. 從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詮釋學在美國與分析哲學相匯合,在法國卻越出海德格和尼采哲學的範圍而同康德哲學中的“實踐理性”相遇,在西德則同新馬克思主義中的“實踐哲學派”相“對話”。
 
. 從八十年代中期以來。詮釋學突破了其原有的形態而進入了更成熟的理論健全階段,同時地在現代科技、語言、人類理性及行為的複雜關係中深入尋求哲學理論的新發展領域。
 
    詮 釋學之所以成立,是基於它是一種人道主義的基本認識:“人”作為人,與其說是肉體,不如說是靈魂或意識;與其說是意識,不如說是思想;與其說是思想,不如 說是直覺的、不斷進取的、向外和向內的“超越”者。人之可貴,在於其不停頓的、永久的自我反思過程。“詮釋”之豐富性及無止境性之奧秘,就在於此。

現代詮釋學的理論其淵源

    詮釋學的理論經歷了好個世紀的漫長的醞釀過程。這一醞釀過程,就如高宣揚所說:『一方面指哲學史上各個時期的哲學家們對於“詮釋”和“理解”的基本概念的理論探索;另一方面也指基督教神學史上對於“詮釋”和“理解”的特殊研究過程。』
 
    以下是按著次序的把解釋學理論的歷史淵源從簡列出:
 
. 斯賓諾莎(B. Spinoza)可算是為解釋學原則發表獨創見解的一位哲學家。在其《神學政治論》一書中深刻地指出,只有全面瞭解聖經及其作者的歷史,才能真正地把握聖經的原意。他把經文的寫作背景、歷史及作者意圖的研究,與作者所使用的語言的研究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後來包姆加登(A.G.Baumgarten),這位近代美學的奠基人,注重“美的思維”才是通向真理的道路。他認為人所得到的解釋都是由這種主觀“美的思維”所創造出來的精神產品。也說明鑑賞者有自由依據原作者所提供的思維來進行再創造,領會出由原作者所可能未曾想像過的、更為具體的、嶄新的意境來。
 
. 施萊馬赫(F. Schleiermacher)是第一個為解釋學奠定系統原則和方法論的思想家。他認為“理解”(Verstehen)並不單純是對“文本”(Text)的“語法上的認識”。“理解”也不是一種“解釋的技術”。而是關連人的整體意識活動,也是一種極複雜的思維過程。對施萊馬赫來說,“說明”(Erklarung)與“解釋”(Auslegung)不一樣。“說明”只是“說明者”對“對象”主觀自我認識的表白過程。它不必顧及說明對象的責任與忠實性。與“說明”不同的,“解釋”是一個“總體性”。“解釋”所要考慮的,不只是“解釋者”與“被解釋者”(即是“文本”)的總關係,而且還要考慮由“解釋”所可能產生的 一切後果,要考慮“解釋”之前的一切歷史性因素,又要考慮環繞著這一“解釋”的周在的現實的及潛在的條件。後來他提出“直覺”(Intuition)意識在“解釋”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通過直覺能力,解釋者要盡可能使自己的“解釋”與“經驗”相符合 —- 與“經驗”相符合,就是同“對象”相協調。
 
. 狄爾泰(W. Dilthey)將解釋學的範疇擴大到人文科學領域中。他突出了“理解”概念,把它看作是比“說明”更重要的步驟。以下是他幾個的重要思想:
 
a. “解釋”和“理解”乃是人的歷史性發展,或更正確的說,是人的精神的歷史性展現。
 
b. “解釋”和“理解”即是特定的歷史條件內人類內在精神活動能力的表現,也是持續不斷發展的。
 
c. “解釋”和“理解”永遠是暫時的和有限的,是有待後人加以豐富的。“解釋”在任時歷史中就如是一個“沒有說完的話”。人們一代接一代地“解釋”著前人的認識成果,並由此出發,對經驗、歷史和自然引伸出新的知識。狄爾泰常強調說:“理解”是“我”在“你”中的重新發現。
 
. 胡塞爾(E. Husserl)以其現象學再次肯定了解釋學的主觀成份。他強調人的“主觀意向性”(Intentionnalitat)起著控制和決定人的整個意識活動的方向和內容的重要作用。在現象學看來,人對“對象”(現象)的 “理解”無非是受著人的意識中的“意向性”所主宰。但是,人的“意向性”所起的決定性作用卻經常為各種次要的因素所干擾。例如,當我們面臨一個問題時,各 種來自社會、歷史或個人經驗的傳統性的偏見往往不知不覺地襲擊著人的主觀意識的活動方向、方式及內容。因此,這些外來因素卻為我們的理解作“引錯作用”。 胡塞爾奉勸人們說要得著真現象必須先排除心裡內的各種外來雜念,以及各種干擾因素。在現象學中,這種意識的純粹化過程被稱為本相還原”。
 
. 海德格(M. Heidegger)繼續了胡塞爾的現象學,不過卻發展他獨特的存在哲學。尤其研究人的意識對他自身的存在的“理解”。他把人的“自我”的“我在”(Dasein)視 為“解釋學的總體性”。這個“我在”是一個存在並且不斷地自我創造活生生的存在。這“我在”擁有生命力,有超越自身存在的本領。這“我在”每一時刻都力圖 存在著、並為超越自己的現在繼續創造,不斷地進行自我反思,擔心著自己存在的趨勢和未來。當人為自己的“我在”揭示,就是“解釋”。
 
. 伽達默(H. G. Gadamer)說:「我們日常生活就是由過去和將來的同時性而造成的一個持續不斷地進步,能夠這樣向將來開放的視野和不可重複的過去而前進,這正是我們稱為“精神”的東西。」他又說:「生活對它自身作註釋;生活有它自身的一種解釋學的結構。」這就是伽達默解釋學理論的基本出發點。在他1960年 所發表《真理與方法》一書,正是與當代只崇拜科學方法、並堅信唯有科學方法才能提供“真理的經驗”的立場和觀點相反,主張哲學應該在科學以外的領域內,特 別是在藝術的經驗中,考察真理的問題。認為人可以通過同文藝作品的“對話”不斷地修正自己。這“對話”受所謂藝術的“歷史意識性”的因素的影響。
 
       這 是一種“反思意識”。他也認為人對於以往的、歷史的作品和資料的解釋行為,都是通過語言這“中介性因素”而進行的一種新的反思。人們唯有通過語言這個活生 生的、不斷更新的中介物,才能領會和認識和歷史和藝術作品。因此,“解釋”就是在歷史中用語言不斷地“對話”。新的意義也在這不斷地“對話”中產生。人類 也因此不斷地發現新的歷史意義,不斷地揭示事物的真理的本質。因此人的精神進行新的創造,作出新的發現。
 
. 保羅.利科爾(P. Ricoeur)的解釋學是在狄爾泰,海德格,伽達默以及整個人文科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用的方法就是對以上各學科進行“反思 ”。他認為“言談”(discourse)和“敘述”(narrative)之間起著重要作用關係,並在此基礎上探究“意識形態”在人類行為中的地位。他首先批判胡塞爾在解釋學理論上的唯心主義。不接納現象學就是等於解釋學。他以科學和語言學來發展解釋學的理論。他認為“文本”(Text)是由文字固定下來的言談。這“文本”不僅僅是人與人之間相互交往的一種特殊場所;它也是在交往中“間隔”(在距離中)的“範例”(換句話說,媒介)。正因為這樣,“文本”所揭示的,乃是人類經驗歷史性的基本性質 —- 因此,文本是在間隔中,並通過間隔本身而完成的一種交往和溝通。從我們這個時代較近的“文本”到較遠的“文本”,實際上是把現時的人類同以往的人類相聯繫,並從而實現兩者的“對話”。
 
   利科爾也承認“意識形態”所起的作用。不過提出意識形態也具有間隔的功能,並且它也在特定時期之外成為一種長久的精神力量。例如,歷史人物如希特拉,拿 破崙,毛澤東等,雖然離開了人世,但他們所創造的“意識形態”可以在社會記憶中儲存下來,並在歷的“間隔”的時間中保存其自身的力量。一旦些意識形態得到 新的“解釋”,就會像火山爆發一樣重新發揮其作用。

世俗化主義

    世俗化主義(Secularism)原本的意思是指一切脫離了“教會”規範以外的活動,也指明宗教停止有效地影響社會和文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尤其是在六十年代,宗教(基督教會)在社會中的影響日見微小,整個西方社會走向“世俗化”。
 
這在宗教圈子裡興起許多教會與世界、神學與世俗的討論課題。天主教會及基督教協進會在六十年代把世俗化主義列為基督教的頭一號敵人。許多神學思想傾向世俗而被稱為「社會福音神學」。
 
世俗化主義也在六十年代尾結晶出「神死神學」。世俗化主義的主題不外是高舉自然科學,人的自由及創造性,道德的解放,世界趨向更美好等等思想。
 
七十年代及八十年代科技的興起使世人不再談論世俗化主義;不是消滅了,而是完全接納了它。

文化現象

    科學技術及經濟的發展,加上世俗化的興起,許多哲學家,尤其是人文社會的哲學家,開始把注意力從思想、經濟、技術轉向人及社會文化的發展。
 
文化可以說是人所特有的生活方式,它存在於人們生活活動的一切環節之中,體現了人與人之間,它與周圍環境之間各種不同關係和聯系。文化的實體要素有:
 
一.精神生產的文化財富,即具有認識、美學、倫理道德價值的科學、文學、藝術作品及其活動,
 
. 物質生產的文化財富,如各種文物、工具、生活用品、建築、交通,工藝技能,
 
. 文化規範,即反映社會關係並調節社會活動的法律典章、道德準則、紀律規約和行為標準,
 
. 文化習俗,即反映一個民族或種族的心理特點和文化傳統的風俗慣、宗教禮儀和生活方式。

現代哲學

   啟蒙時代  ,  啟蒙時代引發的神學困境   ,

    理性主義  ,  理性主義  , 

  康德與唯心論 ,

   經驗論主義經驗論主義   ,

  唯物論 (Materialism)  ,

  存在主義 (Existentialism) , 存在主義角度的「信心」  ,

  實證主義(Positiv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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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文化現象  ,  文化形式的分類  ,  世俗化主義  , 現代詮釋學的理論其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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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現代主義(The Postmodernism)  ,

  後現代的宗教信仰 - 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   ,

  現代新儒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