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再來」parousia(林前15:23;帖前4:15;帖後2:8;太24:27)
可指臨在(presence),或駕臨,用於神祇或君王之身份上。
還有另外兩個字與主的再來有關:
a. apokalupsis(「顯現」林前1:7;帖後1:6-7;彼前1:7;4:13)。
b. epiphaneia (「顯現」多2:13;提前6:14;提後4:8)。
新約聖經中這三個字都在講論主的再來不同片段中出現,大概交互使用,顯示它們並沒有特別區分。
2. 主再來的預言
是確定的(definite),見太24-25;26:64。在末後人必見人子從天而降(可13:36;路21:27)。主向門徒保証他要來接他們(日後的信徒,約14:3),天使也作証(徒1:11)。
再來的時候是不確定的─連宣講這預言的人子也不知道 (可13:32-33,35),因為父神沒有啟示。父按著自己的權柄定的日期,不是門徒可以知道的(徒1:7)。
性質:
a. 親自帶著復活的身體而來(約14:3;帖前4:16;徒1:11),不是他的靈臨在,如W. N. Clarke,認為藉著天國的擴展,或W.A.Brown 解作屬靈戰爭將耶穌的理想成為普世所認同的真理。
b. 可被肉眼看見(徒1:9-11;太24:30)。
c. 不可預料的時候忽然來到,即使之前有種種主再來以前的徵兆(太24:15,21,29),正如挪亞時代人覺得平安穩妥的時候,洪水便來到;同樣,主再來如賊般忽然臨到(帖前5:2-3,參太25:1-13,彼後3:3-4)。
d. 是得勝與榮耀的,與他首次降生迥異 (太24:30,與其他福音書平行經文),有天使與天使長的聲音宣告,駕雲帶著能力而來,坐在榮耀的寶座上審判(太25:31-46)。
e. 分兩次?這是時代論的見解─末後主降臨天空,接被提的教會(暗中的)然後是七年的大災難 (tribulation),為以色列得救而容許的,七年過後,主連同聖徒降臨(見附頁)。支持兩次的字眼是parousia「再來」其實指臨在,即第一次降臨在空中,那時教會被提;第二次是連同聖徒(教會)而來,為 apokalupsis與epiphaneia(「顯現」),在大災難後。但這見解在釋經上有問題,因為它們互通使用,沒有區分在那個時候特別用某字如林前1:7教會等候主的「顯現」(apocalupsis),彼前4:13為主榮耀的「顯現」時聖徒歡喜,並非限於與以色列民有關(見上7.1.2.),而教會被提明顯是觸目的,不是暗中發生(帖前4:15-17)。
3. 主再來的目的與意義
主再來的目的是要引進上帝的國,有形有體的臨在(啟21:2-5),開始新的紀元:
a. 使所有死人復活(帖前4:13-17)
b. 作最後的大審判(啟 20:11-15)
主的再來成為歷世歷代信徒的盼望,其意義:
a. 承認基督的神性。
b. 現世所經歷的福氣不是完全的,暫時性的,初嘗救恩而已(弗1:13-14)。
c. 主的再來使人在苦難中得安慰,有盼望(太5:3,5,8,10,羅8:18-25,彼前1:3-7)。
d. 積極在現世生活中等候(太24:45-51;路19:13;林前15:32,58;雅5:7;來10:35-37等)。
e. 知道今世生活面對將來主的察驗與審判,會自潔(約壹3:3;彼後3:11;太25:6,7),儆醒(太24:44;帖前5:6;可13:36;約壹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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