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禮>
關於中世紀教會的聖禮,有兩點是值得一提的︰中世紀的聖禮,以有形的方式將救恩賜給個人,並且將個人的得救與教會相連。於是,聖禮就成為恩典臨到個人可見的證據。
中世紀聖禮的屬靈功效:
洗禮——重生;給予屬靈的生命
堅振禮——堅固屬靈的生命
聖餐——滋養屬靈的生命
補贖禮——如在罪中失落,恢復屬靈的生命
臨終傅油禮——醫治靈魂;有時醫治身體
授聖職禮——建立教會的管治
婚禮——上帝賜福家庭;生兒育女;天上多有被選者
聖禮的數目,不能一概而論,有些權威的資料說有六個,有些說七個,也有些說十二個。倫巴得是第一個列舉出七大聖禮的人︰洗禮、聖餐、堅振禮、臨終傅油禮、補贖禮、授聖職禮和婚禮;這七大聖禮,在1439年的佛羅倫斯會議(Council
of Florence)被正式公認。
根據中世紀神學,救恩和成聖似乎是藉著行為,而不是藉借著上帝的恩典獲得的。
<教皇制度>
經院學派時代,由于於有經院學者如亞奎那和克勒窩的伯爾納(Bernad
of
Clairvaux)等人的支持、教皇制度一時而盛,擁有屬靈的至高權柄。教皇觀念的產生,始子基督曾賦予彼得比其他使徒更大的權柄,而彼得又曾經擔任羅馬的第一位主教等說法;於是,彼得附存的權柄,代代相傳,傳給後世的羅馬主教。
格拉典(Gratian)認為,不順服教皇就是不順服上帝。亞奎那認為,作為羅馬主教的教皇,是教會的至高元首,能保存教會道德和教訓的純潔。只有教皇有權教導該信什麼。
教皇依諾森三世(Innocent Ⅲ)說,教皇是在地上的「基督的代表」,教皇因此被稱為「聖者」或「至聖者」。
依諾森三世更說,麥基洗德是教皇的預表。因為教皇擁有天國的鑰匙,又擁有捆縛和釋放的權柄,任何人不順服教皇,就被稱為異端。照此說來,在羅馬天主教會以外,就沒有救恩。
教皇的至高主權,也控制國家。依諾森三世說,基督已將全世界交給彼得,叫他管治,因此所有世上的權柄,都屬教皇所有。教皇有權廢除君王、接受貢物、割讓土地、懲罰異己和廢除國家的法律。
教皇貴格利七世說,他要為世上的各國向上帝負責任。
1302年,教皇鮑尼法斯八世(Bonifac,Ⅷ)頒布教皇諭旨,宣告教皇擁有兩種權柄——屬靈的劍和屬世的劍。
<教會的本質>
中世紀時代有一種思想興起,就是將教會和上帝的國的發展等同,這種思想,是產生於兩個偽造的文憲,就是「君士坦丁之御賜教產」(Donation
of Constantine,寫於第八世紀中葉)和「伊西多爾教諭」(Decretals of Isidore,寫於第九世紀中葉)。
第一個文憲托名是由君士坦丁所寫的,君士坦丁願意將他的宮殿、羅馬城、羅馬本區和意大利的城市交給教皇和他的繼承人。一切的生活因此都環繞著教會,一切不是與教會有關的事物,都被否定,都被認為是世俗化的。可是,教會本身也愈來愈世俗化。這個稱為上帝的國度的教會,就愈來愈彼政治所充斥,而不是被救恩所充滿。
中世紀教會觀念,有以下幾方面的發展。
(Ⅰ)中世紀著重可見教會的本質,因為道成肉身的基督是眼所能見的;今天的教會,也是繼續基督道成肉身的工作。教皇既作為波得可見的繼承者,故擁有絕對的權柄。
(Ⅱ)教會分為教導的教會(以教皇為首的所有聖職人員)和聆聽的教會(尊崇聖職人員的信徒)。
(Ⅲ)教會有身體(持守真正信仰者)和靈魂(與基督聯合擁有超然的恩典和恩賜的人)。
(Ⅳ)教會藉著聖職人員,施與基督的恩典。
(V)教會是(救恩的工具,拯救的方舟)。教會教導真理,藉著聖禮使人成聖,並且根據教會的規例,治理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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