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1日 星期三

羅馬天主教之信條簡介

     古代大公教會演變至中世紀,便分為羅馬教會和希臘教會。近代羅馬天主教一名與復原教對稱,乃是從天特會議(一五四五至一五六三年)起始的。

    羅馬天主教的中心雖在南歐及南美,但它也散布於全世界。它自認為大公教會的正宗,而以其他教會為旁門左道。其實大公教會的信經內並無其名,並且它遵奉遺傳幾乎甚於聖經的教訓。它特別注重教權階級,層層進至羅馬教皇,自稱為聖彼得的承繼者和基督在地上的代表,要求最高尊嚴與權威。

    近代羅馬天主教分為天特會議派和梵諦崗會議派。荷蘭和日耳曼的舊天主教派遵循天特會議的決議,而拒絕梵諦崗會議的決議。如今教皇絕對主義勝利,故在羅馬天主教內不容許溫和的自由派。

    羅馬天主教所承認的信條,包括自三二五年尼西亞會議至一八七○年梵諦崗會議的教會,即所謂二十一次普世會議的教會,以及其後的教皇通諭。這些信條共可分為三類。第一類為大公教會的信經即使徒信經,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和亞他那修信經。第二類為羅馬或天特會議信條,是在改教時期中羅馬天主教為對抗復原教信條所產生的。此類信條包括天特會議的教條和教令,庇烏第四的信條,和一五六六年由教皇庇烏第四委任四位神學家寫成,而由波若米阿修訂的天主教問答。第三類為近世教皇和梵諦崗的決議,如馬利亞無原罪受胎說,和教皇不能錯誤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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