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0日 星期二

中古時期之教會論

 

經院哲學家對於教會的學說,甚少論及,此乃由居普良和奧古斯丁,加以發揮,相當全備;但須再稍加修正,始能臻於盡善。

 

羅馬天主教的歷史學家郎敦氏(Otten)說,這種學說,初乃由中世紀經院哲學家肇其端。在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以後即交卸給他們的繼任者。但是在若干點上,以後也偶加發揮。

 

教會論雖未在那時有所闡發,但教會本身事實上卻大有發展。其發展的種子乃為居普良的教會觀;在某方面可以奧古斯丁為代表,教父的意見,被大家漠視。這並非說經院哲學家完全否認屬靈的因素,而乃是因為他們未加重視。他們乃把教會視為一種外在的組織或製度。

 

囂俄(Hugo  of  St.Victor)認為教會和國家,乃是上帝為著統治人民而制定的兩大權能;但是教會的任務乃為拯救世人,所以乃有更高的權威,國家乃僅謀世人現世的福利。君王乃為國家的元首,但是教皇乃是教會之首。

 

教會裡面乃有兩種人,各有其妥為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一種是祭司,乃是奉獻事奉上帝的,組成一個單位;另一種乃為平信徒,乃由各界的人構成,在教會裡乃是另外與祭司不同階級的人。

 

這樣就使教皇制度的學說一步一步發展,結果乃使教皇成為一個絕對的君王。這種學說乃由天主教另外一種學說的推動,遂相得益彰,認為天主教會乃是上帝在地上的國度,所以羅馬主教的管轄區,就是在地上的國度。

 

這種把有形的有組織的教會和上帝的國度等量齊觀,視為一物,乃發生許多重大的影響:

 

1)這就必令家庭與學校、科學與文藝、商業與工業、……等,都要受教會的管制;

 

2)世人一切得救的祝福,乃都由羅馬教會的法令,尤其是聖禮而來;

 

3)這乃使羅馬教會日趨世俗化,因為他們把政治比拯救罪人更為重視,最後教皇要主宰世上的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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