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人的原罪


亞當初次犯罪,世人都和他一同墮落嗎?
  
上帝和亞當訂立契約,不是單為亞當他自己,也是為了他的後裔,所以從亞當按常例而生的人都在亞當初次的過犯中一同犯了罪,一同墮落了。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 (羅五12)。

  亞當既是人類的代表,若亞當站立得住的話,我們也就能站立得住了﹔若他墮落的話,我們就墮落了。我們在亞當裡犯罪﹔因此經上記著說,"所有的人都犯罪了"。亞當是人類的頭,他被判有罪,我們就有罪了,就像一個叛國賊,他小孩的血也被玷污了。奧古斯丁說:"既然我們是亞當的一部分,因此所有的人在亞當裡都犯了罪"

  既然在亞當墮落時,所有的人類就跟著墮落,那麼為什麼當一位天使墮落時,其他的天使沒有跟著墮落呢?

  這兩個例子的情況是不同的。天使彼此間並沒有關係。他們被稱為晨星﹔這些星辰之間並不需要有彼此依附而存在的關聯﹔但我們的情況是不同的。我們是在亞當的身中,就像一個孩子是他父母的子脈,我們是在亞當裡面﹔因此,當他犯了罪,我們就犯罪了。

[亞當的罪如何成為我們的罪]

  (1)因著罪的"歸於"關係。古代的伯拉糾主義者(Pelagians)認為,亞當的罪僅僅只是因著行為上的模仿而禍及他的後裔,而不是因著罪的"歸於"關係。但是這節經文"在亞當裡眾人都犯了罪",即駁斥了他們的論點。

  (2)因著生育的關係,亞當的罪成為我們的罪。不但亞當的罪歸於我們,他本性的墮落跟腐敗也給了我們。就像毒藥從水的源頭流到儲水器皿內一樣。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原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亞當的麻風病,沾粘在我們身上,就像乃曼所犯的麻風病傳給基哈西一樣(王下五27)。

  這原罪被稱為:

  (1"舊人"(弗四22),這裡被稱為"舊人",並不是像老人般地虛弱,而是因為它的長久存在,也是因為它的醜陋。在年紀老邁的時候,美麗綻放的花朵凋零了﹔所以原罪被稱為"舊人",是因為他使我們原先的美麗衰殘了,讓我們在上帝的眼中,變為陋的。

  (2)原罪被稱為"罪的律"(羅七25)。原罪具有律法的權力,它能使人臣服而忠心為其效命。因為愛罪的心在吸引他們,且有罪的律在強迫他們,所以人必須聽從罪所吩咐他們做的。

[原罪具有消極面和積極面]

  1、消極方面。我們缺乏了那原先我們所擁有的義。我們已經失去了那靈魂曾經擁有的形象完滿精粹之光景地位,罪已經切掉了我們力量來源的原有純潔髮髻。

  2、積極方面。原罪污染了我們純潔的本性。它就像在羅馬人的時代裡,眾水的源頭被下毒造成死亡的後果一樣。原罪已經毒害了我們本性的泉源,它已把我們原先的美麗變作陋的麻風病﹔它已把我們靈魂的蔚藍亮光變作午夜裡的幽暗。

  原罪已經成為我們天然本性分不開的一部分。人生來就他的本性而言,是不能不犯罪的﹔就算沒有惡者去誘惑他,也沒有壞的榜樣讓他去傚法,然而在他裡面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原則,讓他無法避免不犯罪(彼後二14)。人不能停止犯罪,就像一匹跛腳的馬無法避免跛行一樣。

  原罪裡具有:

  (1)對良善事務的厭惡敵意。人渴望快樂,但卻敵對使他快樂的東西。他憎惡聖潔,恨惡改變。自從我們墮落離開上帝之後我們沒有一個回轉歸向祂的心志。
  (2)傾向於犯罪。如果就像伯拉糾主義者所說的,人墮落之後,在人裡面仍然心存許多良善,那麼,為什麼人不是傾向於行善就像傾向於行惡一樣呢?我們自己的經驗告訴我們:我們與生俱來的傾向就是犯罪,連異教徒也可以藉著普遍的啟示看出這一點。哲學家希諾克(Hiercoles)說:"犯罪是根植在我們本性裡的。"

人對罪就像對蜂蜜一樣,將它放在舌頭底下舔來舔去,"他們喝罪孽如喝水"(伯十五16)。

就像一個患水腫的病人,他口渴喝水,卻得不到滿足一樣﹔罪人也是如此,在他們裡面有一種缺水的乾旱,他們渴慕犯罪。雖然犯罪讓他們變得更吃力,但他們仍然要繼續犯罪。"他們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弗四19)。就像一個獵人,雖然很疲憊,但是他仍然樂於追趕獵物、跟蹤他的獵物,甚至不能停止一樣(耶九5)。雖然上帝已經設立一些轉動發火焰的箭,來阻擋人繼續在罪惡當中,然而人仍然在繼續犯罪。這一切顯示人對于禁果有多麼強烈的慾望。

為了讓我們更進一步地瞭解原罪的性質,我們要思想下列之事:

  1、原罪的普遍性。原罪就好像毒一樣,它的毒性已經擴散到靈魂的每一個角落,每一項才能裡。"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賽一5)。如同一個病人,他的身體沒有一處器官是健康的,他的肝臟是腫的,腳是敗疽的,肺是衰竭了﹔我們的靈魂就好像受到如此嚴重的感染,敗疽,直到基督--祂的血成為良藥來醫治我們。

  (1)原罪使我們的知識敗壞了。就像上帝在創造世界前,"淵面黑暗"(創一2), 照樣,人的知識也是如此﹔這個淵面在我們黑暗了,就像每一滴海水裡都有鹽、在苦艾的每一根枝葉都有苦味一樣﹔照樣,人的每一個部分都有罪存在。心智昏暗 了,我們對有關上帝的事極無知,自從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的眼睛明亮了之後,我們便喪失了我們的視覺。所以人的心智不但無知,甚至也有錯失和謬誤 ﹔我們的判斷力極差,我們以苦為甜,以甜為苦(賽五20)。此外,我們充滿驕傲、妄自尊大及偏見並有許多屬肉體的思想"惡念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耶四14)?

  (2)原罪已經污染了人的心,人的心壞到極處(耶十七9),人的心是個小地獄。在人的心裡有眾多如軍團般的私慾、剛硬、不忠實、假冒為善和許多邪惡的意圖﹔人的心就像大海,裡面的憤恨和復仇使它翻騰。"活著的時候心裡狂妄"(傳九3)。人心是魔鬼的工作室,所有的惡事都在此釐定。

  (3)人的意志變得極頑抗、悖逆。頑抗是叛逆的根源。罪人違背上帝的誡命,為了滿足自己的意志,"我們定要……向天后燒香"(耶四十四17)。人的意志裡深藏著對聖潔的敵意﹔就好像鋼鐵般的肌肉,拒絕向上帝屈服。既然人的意志不但不傾向於屬靈的事,反而敵擋,如此說來,那裡有自由的意志呢?

  (4)情感。這些情感就好像失調的琴絃。情感就好像一個小齒輪,強烈地受到意志--這 主要的齒輪所支配運轉一樣。我們的情感被豎立在一個錯誤的目標上。我們的愛緊貼在罪惡的事上,喜樂被定睛在物質的享受上。我們的情感生來就像一個病人的胃 口,渴望一些有毒,會對他造成傷害的東西﹔他在發燒時卻想喝酒。因此我們所擁有的是污穢,肉體上的情慾,而不是聖潔的渴望。

  2、 原罪的緊貼性。它緊緊地粘著我們,好像黑色緊貼於衣索匹亞人的皮膚一樣,我們無法擺脫它。保羅曾經甩掉過他手上的毒蛇,但是我們無法甩掉我們與生俱有的腐 敗。它可以被比擬為在牆壁上成長的無花果樹一般,雖其根已被拔起,但仍有一些樹的鬚根纏繞在牆壁的石頭縫隙中無法盡除,並且將會再發芽,直到牆被拆成碎片 為止,才能將之盡除。原罪不像是一個客旅,只停留一晚,卻是一位永久的居留者。"住在我裡頭的罪"(羅七17)。

  原罪是邪惡的靈,不管往哪裡走,它必如影隨形地跟隨著我。"迦南人偏要住在那地"(書十七12)。

  3、原罪妨礙並攔阻我們對上帝的敬拜操練。信仰上的遲鈍,呆滯是從何而來的呢?這就是原罪的果實。在我們該盡的本分上搖晃,使我們沉睡。"故此,我所願意的善,反不做"(羅七19)。罪被比喻成重擔(來十二1)。就好像一個人被秤錘的砝碼綁在身上,跑不快一樣。就好像皮裡紐(Pliny)所說一條粘在船底的海鰻,阻撓了此艘船航行時的速度。

  4、原罪,雖然潛伏在靈魂裡,卻像地底湧出的泉源一樣,在無法預期的時刻,就噴湧而出。基督徒,你們無法想像,設若上帝離你們而去的話,在你們心中的邪惡是會如何突然的奔湧而出啊!"你僕人難道是一條狗嗎?焉能行這大事呢"(王下八13)?哈薛(Hazael)不相信在他心裡有苦毒的根源,使他剖開孕婦的肚子,摔死嬰兒一樣。你的僕人難道是一條狗嗎?是的,當裡面的原罪被攪動時,是遠不如狗的。如果當時有人去找彼得說:彼得,在幾個鐘頭之內,你將否認基督。他必定會說,"你的僕人難道是狗嗎?"哎 呀!彼得不瞭解他自己的心,亦不知在他裡頭的敗壞是會勝過他的。海,也許平靜,看來清澈﹔但是當風吹動時,其浪是何等地波濤洶湧啊!照樣,雖然你的心現在 看似良善的,然而,當誘惑鼓勵時,原罪會如何顯露它自己,讓你心裡的情慾和激情洶湧澎湃。誰會想到大衛的心裡隱藏著姦淫、挪亞隱藏著酗酒、約伯隱藏著咒詛 呢?只要上帝任憑一個人而去,這個世上即便是看來最聖潔的人,他內在的原罪必定會在突然之間顯露它猙獰的面目啊!

  5、原罪與我們該盡的本分和所蒙的恩賜相混著。

  (1) 在我們該盡的本分上。就像一隻癱瘓或中風的手,因它缺乏某種內在的力量,所以無法避免顫抖一樣﹔照樣,因為我們缺乏原來義性的原則,因此我們無法活出任何 無罪的善行。就像一個麻風病人,任何這個人所觸及的都成為不潔淨了﹔原罪就像麻風病,它污染了我們的禱告和眼淚。它就好像在我們書寫之時無法避免不弄臟一 樣。雖然我並不意味著重生者聖潔的行為和善行的本身是罪,因為這麼說,就等於是指責基督的靈,因為這是藉著祂所完成,運行的工作。但,我是說,即使敬虔者 最好的善行,仍然有罪緊貼著它們。而唯獨基督的血才可以成為我們聖潔善行的挽回祭。

  (2)我們的恩賜。不信與信心、不冷不熱與熱心、驕傲與謙卑,摻雜在一起。就好像一個不健康的肺,造成氣喘或者是呼吸急促不順一樣﹔照樣,原罪使得我們的心受到污染,使得我們的恩賜氣息短促虛弱。

  6、原罪是存在我們裡面的一個旺盛、主動的原則。它不會安靜地躺著,而是不斷地激動、蠱惑我們去犯罪﹔它就好像一個被囚禁,不安穩的犯人。"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羅七15)。 保羅怎麼會這樣做呢?這是原罪攪動、激發他這樣做的。原罪就好像一直在動,不安定的水銀。當我們睡覺時,罪仍在綺想的意念中醒著。原罪使我們的思想不斷地 在圖謀行惡,並使我們的雙手將之實踐出來。在它裡面沒有安定的原則,而是一個不安定的原則﹔就好像一直不斷地跳動的脈搏一樣。

  7、原罪導致一切的本罪。原罪是點燃罪惡的火引,它是所有實際罪愆懷胎的地方。它是一切謀殺、姦淫、掠奪的來源。雖然實際的罪愆(本罪)與原罪比起來,較為聲名狼籍,但原罪更是可憎的﹔肇始的起因是更甚於其結果的。

  8、原罪在今世是無法完全得到醫治的。雖然恩典能克服罪,但卻沒有完全地將它除去。雖然我們像基督,有聖靈初熟的果子,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仍然不像祂,因為我們有肉體上的殘渣。有兩個國在腹中。原罪就像在但以理書四章23節裡的那棵樹,雖然樹枝和樹乾已經被砍掉,但樹根仍然存在。雖然聖靈使得敬虔者的罪不斷地變得虛弱,但是原罪的根,仍然殘留著。它是一個在今世決不乾涸的大海。

但是,為什麼在我們重生之後,上帝仍然允許原罪殘留在我們裡面呢?如果祂願意的話,祂可以把它除掉。

  (1)祂這樣做是要在最軟弱的信徒身上彰顯出祂恩典的大能。恩典將勝過腐敗的急流。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腐敗是我們的,而恩典是上帝的。

  (2)上帝允許原罪留在我們身上好讓我們渴慕天堂,因為在那兒沒有污染的罪,也沒有試探人的惡者。當以利亞被帶到天上去的時候,他的外袍掉了下來了﹔照樣,當天使帶我們到天上去的時候,這原罪的外袍也必掉落下來。我們將不再哀嘆頭疼,也不再有一顆不信的心了。

原罪之意義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根據聖經的診斷,罪是一種人性普遍的敗壞,它發生在每一個人的每一部分(王上846;羅39-23718;約壹18-10)。新舊兩約都給罪一些名稱,以曝露罪的道德本質,諸如:悖逆上帝的管治,誤失上帝所要人達到的目標,踰越上帝的律法,不服上帝的指引,污穢自己以干犯上帝的純潔,在上帝這位判官面前招致罪咎。這種道德性的扭曲有其動力(This moral deformity is dynamic):罪的成立首先是出於對上帝的呼召與命令的一種非理性的、負面的、悖逆的反應,一種與上帝抗爭,好讓自己作上帝的精神。罪的根源是倨傲(pride),與上帝敵對,這種精神見之於亞當的首次犯罪;而罪行的背後,總是包含有一些思想、動機和慾望,以各種方式表達出人類墮落的心靈是如何刻意要頂撞上帝對我們生命所作的安排。
  
  罪可以總括定義為:在行為、習慣、態度、看法、性情、動機和生存模式中,與上帝的律法不一致。描述 罪的不同層面之經文有:耶利米書179,馬太福音1230-37,馬可福音720-23,羅馬書 118-32077-2585-81423(馬丁路德說,保羅寫羅馬書是為了「把罪放大」),加拉太書516-21,以弗所書 210-11417-19,希伯來書312。雅各書210-11,約翰壹書34517。保羅在書信中所提的「肉體」一詞,通常是指被罪慾所驅使的人;此字亦可作「情慾」。聖經所查出並揭發之特定的缺失和邪惡,那更是多得無法在此勝數了。
  
  「原罪」是指我們的本性所 衍生的罪惡,這並不是聖經上的詞彙,而是奧古斯丁創造的,然而它卻將罪在我們的屬靈體系裡的實情,原本托出。原罪的主張並不是說,起初上帝造人時,罪是人性的一部分(上帝造的人是正直的,傳729);也不是說,罪與繁衍和生產過程有關(利1215章中所謂的與月經、遺精、生產有關的不潔,只是預表性的、禮儀性的,而非道德上的、真實的)。

    原罪的主張乃是說:

(1) 罪惡在人一出生時就存在,在人犯下實際的罪行之前,罪惡已經藉著動機扭曲之心態存在了;

(2) 這種內在的罪惡是所有實際罪行的根源;

(3) 罪惡由亞當——人類在上帝面前的第一位代表——透過一種實在卻神秘的途徑,傳給了我們。原罪的主張強調:我們不是因為犯了罪,才成為罪人;而是因為我們是罪人,生來就有被罪奴役的性情,我們才犯罪。
  
  「全然墮落」(total depravity) 一詞,常常被用來把原罪的涵義表明清楚。它指明我們在道德與靈性上的敗壞是全然的。完全不是指程度而言(因為人有可能比他現在壞的程度更壞),而是指範圍 而言。這教義宣告,人沒有一處不被罪玷污,所以,我們的行為不會像我們應該有的光景那樣好。結果,導致在我們裡面的、和我們有關的事物,在上帝的眼中看 來,沒有一樣是有功績的,無論我們做什麼,我們都無法贏得上帝的喜悅;除非上帝的恩典拯救我們,我們是失喪的。   

   全然敗壞的教義也隱含了全然無能的教義。全然無能是指一種光景,人靠他自己無法真誠地、全心地回應上帝和祂的話(約644;羅87-8)。保羅稱這種無力回應上帝的墮落之心,為一種死亡的狀態(弗215;西213)。

    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9章第3條說:「人因墮落在罪惡的狀態中,已經完全喪失一 切的意志力,不再能實行任何與救恩伴隨之屬靈的良善。所以屬血氣的人既是與屬靈的良善完全相反,並且死在罪中,他就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自行歸正,也不能自行預備歸正。」
  

亞當犯何等大的罪


由亞當頃刻之間的墮落,我們可以得知一個人若靠自己而被離棄是何等悲慘的事啊!亞當因為靠自己而被棄絕,墮落了。

哎呀!那麼,我們會變得如何呢?若上帝離棄我們的話,我們會何等快速的墮落啊!

一個人沒有上帝的恩典,就好像一艘在暴風雨中的船沒有了舵手或錨,隨時會撞上任何的岩石。所以你要向上帝做這個禱告說:"主啊!不要離棄我,既然有能力的亞當都這麼快地墮落了,那麼我這個毫無能力的人會是何等快速地墮落啊!"

哎呀!你要抓著上帝大能的手並祂以印封緘的應許:"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

  從我們的始祖因吃禁果而墮落的罪當中,我們要思想兩件事情:

  1、他們是因著蛇的誘惑而墮落。

魔鬼悄悄地潛入蛇的裡面,利用蛇來說話好像天使在巴蘭的驢內一樣。撒旦的誘惑試探是何等的狡猾。它的詭計遠比所發射的箭更利。撒旦誘惑試探人的詭詐伎倆包括:它是徹頭徹尾的偽裝者,它以謊言來引君入甕。它說的第一個謊言:"你不一定死"(創三4)。第二個謊言是說,上帝嫉妒我們的始祖快樂。"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你們的眼睛必定明亮"(第5節)。它說因為上帝嫉妒你們的幸福快樂,因此祂禁止你吃這棵樹上的果子。第三個謊言,是騙他們說吃了以後,就可以像上帝一樣:"你將會像上帝",第5節這裡是它誘惑的人的詭詐之處。魔鬼是頭一個說謊者,然後是一個謀殺者。

  在始祖還沒有得著完全順服的堅定認可的試驗之前,它很快地就設計陷害了我們的始祖。在天上的天使已經完全地渡過他們聖潔的堅定認可試驗﹔他們被稱為早晨之星(伯卅八7), 因此他們是堅定不移的恆星﹔然而我們的始祖還沒有經過順服的堅定認可試驗,他們還沒有穩定地行在他們聖潔的軌道上。雖然他們曾經有站立得住的可能,他們也 曾經有墮落的可能﹔他們是聖潔的,但是有改變的可能。在他們還沒有渡過他們被堅定的認可順服試驗之前,撒旦就誘惑了我們的始祖,這就是撒旦的狡猾之處。

  它誘惑試探的狡猾之處就是,它首先設計引誘 夏娃,因為它認為夏娃比較不能抵抗。撒旦在最低的地方超過籬笆﹔它知道它可以迂迴,蜿蜒地藉著一個引誘來陷害她。一個經驗老道的軍人在遭遇到風暴臨近或進 入一個城堡時,會很仔細地察看圍牆,看哪裡有破口,或是尋找哪一個他更能夠輕鬆進入的地方﹔照樣,撒旦也如此對待軟弱器皿。它首先引誘夏娃,因為它知道, 一旦它勝過了夏娃,她可以很容易地引來她的丈夫犯罪。魔鬼亦是如此藉著約伯的妻子大大的試探約伯:"你咒詛'中譯:棄掉'上帝,死了吧"(伯二9)!

撒旦知道以夏娃來引誘亞當是更有效的,且更不會引起猜疑。哎呀,這是何等的狠毒!有時我們的親友被證實是會造成引誘的試探。當一個妻子勸阻她的丈夫不要盡他的本分,或者是慫恿他去行惡的時候,她就是她丈夫的陷阱。

"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王上廿一25)。

他向炭火吹氣,使他的罪所燃燒的火焰愈發高漲。撒旦的詭詐之處,就是藉亞當的太太來誘惑他﹔撒旦知道,她可以引誘他犯罪。

  從撒旦攻擊夏娃的心,可以看出撒旦誘惑試探人的詭詐之處。它想要說服她,上帝沒有講真話:"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創三4)。削弱她的信心就是撒旦的詭異傑作。當撒旦動搖她的信心的同時,使她開始懷疑上帝﹔她就立刻地"降服了",便伸手行惡。

  2、撒旦在誘惑試探中的殘忍性。

就在亞當被上帝賦予一切榮美的不久時刻,魔鬼毫 無情面地,就像是在亞當加冕典禮那一天,就把他從寶座上除去,並且把他和他的後裔都帶入咒詛裡面。可見撒旦對人類是沒有任何的愛﹔它無情地極其恨惡我們, 這樣敵對的嫌惡是無法挽回的。這就是亞當犯罪後的光景,亦是受蛇引誘後的犯罪光景。

  亞當所犯之罪的本身就是"吃禁果"。這罪是極其邪惡的,我們經由三方面可看出:

  (1)當我們思想到是誰犯了這個罪的時候,就可看出這罪的可憎性,亞當被賦予了完美和高貴的身份才能﹔他擁有知識的光照,並聖潔的裝飾﹔他已知道他的本分、職責,而且對他而言,順服上帝的命令和知道上帝的命令是一樣容易的。他可以選擇犯罪或不犯罪﹔然而他蓄意地吃了禁果。

  (2)亞當所犯之罪的嚴重性。
  怎麼說亞當所犯的罪是那麼嚴重呢?他只不過是曾經摘了一個蘋果吃而已。難道擷一個蘋果是這麼嚴重的事嗎?

  他的罪是抵擋無限量的上帝。這罪裡面包含眾多的罪,這罪裡有許多不同的罪糾結在一起﹔亞當所犯的這一個罪裡面,包含了有許多的罪。這是一個包羅萬象,環環相扣的罪。至少有十個罪包含在其中。

   不信。我們的始祖不相信上帝所說的話是真實的。上帝說:他們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他們無法相信如此美好的果子居然會帶來死亡。所以,他們除了不信,將上帝當作說謊的,更邪惡的是:他們寧願相信魔鬼也不要相信上帝。

  心不存感恩。這是一切罪的縮影和本質。亞當 在樂園裡犯罪。上帝賞賜他極豐盛的憐憫﹔甚至賦予他上帝自己形象的戳記,使他成為世界的管理者﹔允許他吃園中一切樹上果子(只有一棵例外),而他卻居然決 定要吃那棵樹上的果子!這是極不知感恩的表現﹔這就好像在潔白的羊毛上染色,使它變成血紅一樣。當亞當的眼睛明亮時,他發現他所行的是令他感到非常羞愧的 事,他就把自己隱藏起來。一個身處在樂園中犯罪的人,當看到上帝的面容時而不臉紅是怎麼可能的呢!

  亞當所犯的罪包括不滿足。他若滿足的話,就 不會想到去改變他的景況。我們會認為亞當所擁有的一切一定使他滿足了,因為他雖然與天使不同,然而卻是跟天使差別不大。他身上曾擁有純潔無罪的袍子遮蓋 他,有樂園的榮耀加冕他﹔但他卻仍不滿足,他想要更多﹔他偏要離開受造的地位。亞當的心貪婪到連整個世界都無法填滿!

  驕傲。因為他想要像上帝。這只只不過剛從泥土裡鑽出來的蟲,居然想要當上帝。撒旦說:"你們便如上帝",而亞當也真盼望如此﹔他以為分別善惡樹能抹亮他的眼睛,而使他成為無所不知的。但,因他爬得太高了,所以摔了下來。

  不順服。上帝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 雖然這要付上他生命的代價,但他偏要吃。不順服,是一個違背公正的罪。我們順服那賞賜生命氣息給我們的上帝是理所當然的。上帝賞賜亞當生命,因此亞當用忠 心來回報上帝是理所當然的。上帝如何能容忍祂的律法就在祂的面前被踐踏呢?不順服的罪,使得上帝在樂園的東邊安設發火焰的劍。

  好奇心。他管閒事地乾涉,並超越了原本就不屬於他的範圍。耶和華因伯士麥人擅自窺視祂的約櫃,就擊殺了他們(撒上六19)。亞當偷窺了上帝隱秘的事,想吃上帝所禁止的果子。

  任性。雖然亞當可以選擇所有其他的樹,但是 他的胃口,愈變愈放縱、任性,他必須要得到這棵樹。就像以色列人,上帝賞賜他們嗎哪,這是天使的食物。哎呀,然而他們卻偏嚮往鵪鶉。除非,他們的慾望能得 著滿足,否則他們堅持上帝所供應他們的是不夠的。上帝不僅滿足亞當的需求,並且使他的歡愉得著了滿足﹔然而他放縱、任性的胃口卻覬覦著禁果。

  褻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是不屬於亞當的,但是他卻擅敢吃了它,並且褻瀆地掠奪了上帝的東西。哈帕勒斯(Hapalus)搶奪了聖殿並偷竊了其中的銀器,被視為極大的罪﹔照樣,在亞當偷竊了上帝特別為自己保留的樹的事情上也是如此。褻瀆是雙重的搶奪。

  謀殺。亞當是一個公眾的代表人物,所有他的後裔都包括在裡面﹔他一旦犯罪就立刻地摧毀了他整個的後裔,除非上帝賞賜祂白白的恩典。若亞伯的血大聲地向上帝哀告:"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創四10),那麼亞當一切後裔的血,為了伸冤所發的哀告會是何等地大啊!

  擅敢行事的罪。亞當認為上帝的憐憫是理所當然的,他心裡仍是自誇的說:"我還是有平安"﹔他以為,即使行事頑梗連累眾人卻是平安,他以為雖然他行惡,但仍不會死﹔他以為上帝會寧願為了他而背乎祂自己的預旨,也不會懲罰他。這是極其任意妄為、擅敢行事的罪。亞當背約的罪是何等的邪惡啊!
一個罪可能包含其他許多的罪在內。我們常常有傾向把罪看輕的念頭,並說那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罪。在亞當所犯的罪裡,包含了有多少的罪啊!哦!你要儆醒免得犯任何的罪!這就像一套叢書通常包括好幾冊,照樣,在一種罪裡,可能包含了許多的罪。

  (3)亞當犯罪所帶出的結果就是死。它敗壞了人的本性。那一滴能毒害整個大海洋的毒藥是何等地毒啊!照樣,那污染整個亞當所犯的罪是何等致命﹔它毒害了所有人類,並且將咒詛帶給了他們,直等到那能替我們成為咒詛的基督把它除去為止。

亞當犯罪


"於是,女人……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6)。

  這裡所意指的是:我們的始祖從他們被造純潔無罪的光景中墮落了。使他們墮落的罪,是因為吃了禁果。

  我們的始祖從他們被造純潔無罪的光景中墮落了。"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傳七29)。

當時的亞當是完全聖潔的,他的心是正直的,他也有行善的自由意志﹔然而他的頭疼痛到似乎急著發明使自己和他後裔滅亡的方法為止,他曾尋出了許多的巧計。

1)他的墮落是蓄意的。因為他曾經擁有不犯罪墮落的能 力,自由意志是足以使他抵擋引誘的充足防護盾牌。除非他自己首肯,否則魔鬼是不能夠脅迫他犯罪的。撒旦彷彿是一情人般的吸引他,而不是像一位君王般的強制 者﹔然而亞當卻將其能力束之高閣,放棄運用他的力量,容讓自己被引誘犯罪﹔正如一位雄糾糾氣昂昂的白馬王子,因某次的誤擲而失去了其尊貴的身份地位並國度 一樣。亞當曾經擁有尊貴的身份地位,他曾經是世界的主人。"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但是他在一次誤擲中失去了其尊貴的身份地位。他犯罪之後,隨即喪失了樂園。

2)亞當的墮落是頃刻之間的,他並沒有維持在他的尊貴王權地位中太久。

  在亞當墮落之前,他在樂園中待了多久?

  妥斯塔多士(Tostatus)說:他在樂園的第二天就墮落了。裴瑞爾斯(Pererius)說:亞當是在他被造的第八天墮落的。最有可能性和被接納的看法是:亞當是在他被造的那一日墮落的。愛任紐(Irenoeus),區利羅(Cyril),依皮法紐以及其他許多人也持有相同的觀點。讓我傾向於相信此一觀點的理由如下:

  (1)經上記著說,撒旦"從起初"就是個謀殺者(約八44)。 它謀殺了誰呢?不是在榮耀中的天使,因為即便它伸手亦無法觸及到他們﹔也不是被咒詛的天使,因為他們早就滅絕自己了。那麼,撒旦如何從起初就是個謀殺者? 撒旦一墮落,就立刻引誘人類去犯罪﹔這是一種誘殺。由此可知亞當並未在樂園中停留太久﹔就在亞當被創造後不久,魔鬼便極其快速的攻擊他,並且藉著引誘把他 謀殺了。

  (2)當時亞當還未曾吃生命樹上的果子。"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創三22-23)。 這一棵樹的果子是園中的極品,並且被安置於樂園的正中央,若蛇不是先利用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來迷惑他的話,很有可能亞當會首先吃下這生命樹上的果子。因此 我可以下個結論說,亞當是在他被造的同一天墮落的,因為他還未曾嘗過生命樹上的果子﹔那一棵生命樹在他的眼目中最耀眼,其上結有最美味的果子。

  (3"人居尊貴中不能長久"(詩四十九12)。猶太教律法師們說:"亞當居尊貴中不到一宿。"希伯來文"居住"一字是指"居住整晚。"因此,亞當似乎是在樂園中留宿不到一夜。

罪惡如何入侵人類世界


    保羅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
 
    罪在此成為入侵人類世界的勢力,而亞當作為把關者卻失敗了,讓罪侵占人類生活的每個部分。亞當犯罪帶來的效果不但影響他個人,更成為子孫世代的咒詛,他一人的過犯就給罪惡讓出「立足的地盤」(參弗四26-27),亞當接受魔鬼試探實際上便是給予對方佔領他心靈世界的「同意權」。
 
    亞當犯罪 在本質上雖然和路西弗一樣,都是嫉妒上帝而產生的背叛行動(創三5),但是在程式上卻有差別,因為不是自發的,乃是在被誘惑下同意的,雖然比較被動,然而仍屬自由意志的誤用(創三6)。結果是亞當在拒絕罪惡的事情上失去了主動權,變成不能不犯罪,光景便只有每況愈下,越來越多生活領域被罪惡所佔據。
 
    從一代到下一代的情況也越來越糟,亞當的長子該隱因嫉妒把弟弟亞伯殺害正反映了罪性──已扭曲的人類生命──的遺傳(創四1-16),對他人的嫉妒其實是對自己的自戀的一體兩面,拉麥的兇殘比他的祖宗該隱有過之而無不及(創四23-24)。
 
    罪 惡並不停留在個人的生活範圍,在群體中有累積和擴散的態勢,罪的公共性最能呈現在人類社會文化中,每一個人的罪通過言行的示範作用,都變成了公共財產,注 入文化的大鎔爐裡,各人又浸淫在其中,自覺或不自覺地吸取促進犯罪的養份,就是本來相對單純的人沾染了這樣的文化也會墮落,相信這是創世記六章提到挪亞洪 水時代的危機。
 
    在該隱殺害亞伯以後,基本上人類便落在文化的黑暗中,直到亞當的第三個兒子塞特的出生才給予人類一點新希望,塞特代替了被殺的亞伯,產生敬虔的後代:「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四26
 
    從塞特到挪亞的族譜便是代表了與該隱不同的族系,是像亞當原初有上帝的形象樣式(創五3)(創世記編者加了一個按來突顯這點,創五1),並且在塞特的族系中有如與上帝同行的以諾和義人挪亞等聖經公認的敬虔典範人物的出現(創五21-2428-29)。
 
    然而敬虔的後裔最終敵不過罪惡的感染:「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兒女的時候,上帝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創六1-2
 
    這短短的一句放在上下文脈,是不難看見個中分別所指的「上帝的兒子」和「人的女子」不外乎是塞特的敬虔後裔和該隱罪惡的子孫,所謂人女子的「美貌」與上帝兒子的「隨意」都強力暗示了性慾方面的引誘而墮落,從此引申出來的更大範圍的強暴與罪惡不言而喻(創六13),創世記的編者只用了兩句來形容其嚴重性:「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六5-6
 
    這情況最終導致上帝以洪水審判當時的世界。
 

墮落的恢復

    
《基督教要義》第三卷詳細處理了拯救論,指出人在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引導之下,通過信心領受上帝恩典,開始經歷稱義與重生(成聖)。加爾文由重生(成聖)談論起,指出墮落的人如何在信仰中改變自己,最重要的就是經歷到死去(Mortification)與活起來(Vivification),人在罪上死去,通過信心而重生(基督教要義3.3.3 )。
       
加爾文把信仰視為一種對上帝認識的更新,使得原本喪失認識上帝能力的理性得到恢復。通過上帝的恩典,人的意志得到變化與改造,而且是完全出自上帝的改造,由一個惡的變為好的意志。加爾文強調意志改造之後,人並不是自己得到行善的能力,乃是得到所有出自上帝的善。
 
所以,重生之後,人才開始有行善之能力。當然,不是開始有信仰就馬上在行善的能力上完全,要經過時間的。所以,基督徒需要彼此扶持,需要加入教會,在教會中成長。
 

墮落的處境

     
加爾文認為原罪不斷地滋生情慾的事與各種罪惡,有如火爐持續地迸出火焰與火花,又如泉源不停地湧出泉水。他形容在墮落中的人:「人完全為罪所籠罩,如同洪水 淹沒一般,所以凡出自人的都是罪」(基督教要義2.1.9 )。人的肉體與靈魂都敗壞了,整個人成為罪惡的源頭。
       
在墮落中的人,理性被愚昧蒙蔽,意志被慾望束縛(基督教要義2.1.12 )。就理性而言,人雖然仍有理性而與獸有別(基督教要義2.2.17),但是只能作用在諸如法律、文學、手藝等地上事物,而且理性處在常常被欺騙的狀況下(基督教要義2.2.25),因此雖然仍有良心(基督教要義2.2.22),卻是未能健全地分辨善惡。
       
就意志而言,加爾文贊同奧古斯丁以來的傳統,主張人的意志已經被罪所束縛,因此凡意志所出者必然是犯罪(基督教要義2.3.5 )。
       
靈魂的兩大功能(理性與意志)在墮落中人身上均已嚴重損毀,以致使人認識上帝的能力被蒙蔽,而因未能認識上帝又使人在墮落中無法改變自己,如此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也因為如此,需要聖靈的重生,人才可以恢復原本上帝之形像與樣式,當然這是一生持續不斷之事。當然,這重生之起頭是讓人心轉向基督,其後是不斷之更新,使人稱義到真正成聖。
 

墮落的源頭

      
加爾文認為亞當是人的墮落源頭,因為亞當不只是人類的祖先,而且是人性(human nature)的根源,因此使全人類沾染了亞當所帶來的腐化(基督教要義2.1.6 )。以此方式,加爾文巧妙地避開了生理學遺傳與原罪的關連,而給予原罪神學性的解釋,以亞當為人性的根源,因而將人類帶到墮落的情況下。
       
亞當墮落的根本原因在於不信,加爾文指出:「所以不信就是亞當背叛的根源。野心、驕傲和忘恩負義都由此而生,因為亞當貪得無厭,玷污了上帝的仁慈。」(基督教要義2.1.4
 
加爾文以「不信」為墮落的最基本原因,因為他認為人應當時時刻刻生活在上帝的榮耀之下,人若不信則將徹底地摧毀人與上帝的關係,一個離開了上帝榮耀的人自然是生活在諸般罪惡裡頭。不信所帶來人與上帝關係的疏遠,正是靈魂死亡的開始。
       
亞當墮落對人類的影響即「原罪」,加爾文指出:「原罪是我們本性上一種遺傳的邪惡和腐敗,散佈於心靈的各部分,使我們為上帝的憤怒所憎惡」(基督教要義2.1.8 ),而且在我們裡面滋生情慾的事與各種罪惡。
       
    人本是有上帝之形像與樣式,當活出上帝的榮耀,但是人墮落虧欠上帝之創造原意,所以人之所以有罪,就是未達上帝要求之標準,且是普遍性之問題。也因為如此,每個人都需要上帝的救贖,才可以進入上帝國得永生。

原罪

  (1) 定義︰

    原罪可以定義為︰「人與生俱來的罪的狀態及境況。」

   這樣定義是因為︰

  )原罪出自人類的根源(亞當),

  )每個人來就有原罪;

  )原罪是所有污染人生命的具體罪行的根源。

    簡單來說,原罪就是「我們整個本質敗壞的情況」。

  (2)
結果︰

    首先,人是全然敗壞的。

    「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不是說,每個人的行為都徹底地敗壞,也不是說,每個人都陷在每種形式的罪中,也不是說一個人不能去羨悅美事,或實行美事;全然敗壞是說,罪之破壞能力延展到所有的人,及整個人的每個部分,所以人在天然本質上,不能行上帝看為善的事」。

     
第二,人有與生俱來的罪性。

    「罪的本性令人所做的任何事(善的或惡的),都不能得上帝喜悅。」人的每個部分都受到影響︰智能(林後四4);良知(提前四2);意志(羅一28);心(弗四18);以及整個人(羅一18至三20)。

行為之約的元素


1.立約之雙方

    立約之雙方乃是上帝和人。由於上帝是創造者而人只是受造者,故此立約之雙方並不是站在同等地位。上帝並沒有預選和亞當商討,是否要立約,或約法的性質和內容。上帝決定了約法的原則並細則,然後訓示亞當。

    亞當非但本身接受這個約,並且他是代表全部人類。這一點可以在下列數點上得到證實︰

    第一,上帝在伊甸園中所說的一切情形,非但影響到亞當,也影響到他的後裔,如地的受咒詛,眾人的死和他們的罪性等。假使亞噹噹時並不是代表全人類接受此約,那末應當只有他本人受到這些懲罰。但是事實卻不然。

    第二,羅馬書五︰12,哥林多前書十五︰22等經文明顯指出,全人類因亞當的行動而擔負共同之責任的。

    第三,救贖之法也是建立於代表性之原則上的。基督以救主的地位,代表一切屬於他的人。他的贖賞被算作信徒的贖賞。他的順服被算作信徒的信服。在救恩的計劃上言,全人類都隸屬於兩大支派之下,即亞當或基督之下(林前十五︰45~47)。

    第四,不但在立約方面,聖經也指出,世上一切的基本組織,都是根據代表性的之原則的。這些基本的組織即是家庭,教會,及國家。

2.約制或條件

    約法的條件是完全順服。上帝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創二︰17),並不是縮小順服的範圍,也不是指,除了吃禁果以外,亞當可以隨意作任何其它的事情。亞當在受造之時,上帝已經將他的律法放在人的心中(參羅二︰14~16),相反地這個條件的建立,是要特別引起亞當的注意,試驗他是否願意遵守上帝一切的話語。

    這裡我們特別要提出,這次的試驗是有時間性的,否則就不成為試驗了。假使在規定的時間內,亞當完成了這個試驗,那末我們可以相人,也必會進入更一層的生命,即是一個再會有墮落的可能的永遠生命了。上帝的選民得到永生的保障,也是藉著基督在某一段時間內成全的順服(來九︰28等)。天使和墮落的天使也暗示,在某一個時期後,那些沒有背叛的天使,不再會墮落了(猶6)。

3.賞賜和懲罰

    背 叛的懲罰乃是死。包括身體,靈命,法理,和永遠的死。人犯罪後,他的靈命立即死去,不再能和上帝繼續以前的交往。他被逐出伊甸園。在法理上,他成為上帝審 判的對象。身體之死的種子,在他犯罪之時已經開始,成為一個會朽壞並敗壞的身體,而且終久必要死亡。然而他沒有立即死亡,因為上帝要給他一個機會,和他立 一個恩典之約,以挽回那罪惡的境遇。

    背叛的懲罰,使我們聯想到順服的賞賜。有賞必有罰和有罰必有賞,乃是天經地義的道理(申卅︰15~20)。上帝既然告訴亞當不順服將要得的後果,他也一定已經預備了一個賞賜給亞當,若是他順服上帝的命令,從立約的表記及啟示錄的預言中看來,順服的賞賜將是永生(創三︰22;啟廿二︰214)。亞當因為犯罪,而被取消了採食生命樹之果子的權利。但是得救的人又重新得到那個賞賜,正如啟示錄廿二章所描述的。

4.立約的表記

    立約的表記乃是生命樹。因為惟有這個表記是代表應許和恩典的;而且是只能由得應許之人領受的。

    我 們要記得,這生命樹只是一個表記,一個象徵,而並不是一棵具有幻術的樹。正如亞當的墮落和受罰,並不是因為「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在他的身體內發生作用,而 是因為他的採食象徵他對上帝的背叛,所以生命樹也不一定是要籍著果子而使人得到永生。然而這表記是有其功用的,它影射到某一件實體,如同在舊約祭禮中牛羊 的血,和新約時代的聖禮,是影射基督實在的寶血。否則表記將是一個空虛無用的表記了。

行為之約的根據


■立約的元素在立約的雙方;立約的約制或條件,立約的果實賞賜或懲罰;和立約的表記(參創十七︰1~14)。

■自恩典之約的推論。恩典之約不過是行為之約的實施,為要實現行為之約所沒有實現的。基督降世要補救亞當的失敗,實現行為之約的應許。他生在律法之下,為要拯救生在律法之下的人。他為我們成全了約法的條件,因為他完全順服天父的旨意,以至於死(加四︰4~5;林前十五︰45)。

■根據羅馬書五︰12~19中 基督與亞當的比較。這段經文指出,基督代表一切在他裡面的人,正如亞當代表一切在他裡面的人。基督的功勞,白白的加諸於所有信他的人,正如亞當的罪辜也加 諸於他所有的後裔全人類。基督既然是要應驗恩典之約的應許,那麼一定在伊甸園也曾和亞當立了一個約(即行為之約)。否則,我們將無法解釋這段經文的意義。

■何西阿書六︰7提起亞當的背約。有些角經家將它譯作「他們卻如人背約」。但是這種解釋很不通順,也不合理,因為當人犯罪時,當然他是如人犯罪,這句話豈非成為畫蛇添足?英文改正本也將之譯作「如亞當背約」。

始祖墮落的難題三:為什麼上帝要處以如此重刑

    對此問題,茲分四點,加以解答︰
    1.上帝這一個命令,雖似輕微,卻有很深的意義,因為此乃測驗順服的最好的方法。
    例如一個孩子對其母親的命 令,僅在微小的事上一直頑強不肯服從,就可表示他其餘一切雖似順服的行為也不是為他母親的緣故而作,而全是為他自己。易言之,他乃絲毫沒有一點順服的作 為,以及孝敬的心。我們對上帝的話,自更不應藐視。只有一個輕浮的人,一個一向「掉以輕心」的人,才會把小事當小事,以為無足輕重(trifles  are trifles  only  to  triflers)。我國成語說,「小不慎,則亂大謀」,「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涓涓之流,可成氾濫之災﹗」又雲,「因小可以失大」,「見微可以知著」;所以我們要警悟,在無關宏旨的事裡面,乃有重大的意義。  Awake to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insignificant﹗)因為我們所住的世界,不但屬於一位無限偉大的上帝,且又屬於一位「無限微小,無微不至的上帝」(infinitesimal)。
    2.上帝這一個表面的命令,在實質上,並非任意的,也非無關緊要的。這乃是上帝對人類意志一個具體的表示與要求,要人類知道他乃有最高的統治權,以及絕對所有權。「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濱,莫非王土。」
   上帝藉著分別善惡樹上的禁果,教訓人類,使他們知道他乃是萬有之主,人類乃是寄居者。他乃選擇那樹──他的產業,來測驗人類的順服,要藉著外表的可覺察的標征,來證實他們的內心對上帝是否健全正直。當他們把手放在那棵樹上,摘取那隻禁果的時候,乃就是否認上帝的所有權,喧賓奪主,據為己有。
    3.關於上帝命令的製裁乃有生死禍福之重大意義,亞當夏娃必能明白了悟,不應玩忽。
    創世記二章十七節清楚的說︰「……分 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語氣嚴重,意義明顯,絕非含糊。因此夏娃加重語氣對蛇說︰「唯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上帝曾說︰ 『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可證他乃完全明白;而且還加上一語說︰「也不可摸」,益證他不但明白,且有戒慎恐懼之心。霍祺氏(Hodge)在他所著的《基督教神學》中說︰「樹是重要的,命令也是重要的,都不容玩忽漠視。這一個選擇,乃關生命與滅亡──上帝與自我。存亡禍福之辨,絲毫不容加以玩忽。」
    4.基上所論,始祖這一個不順服的作為,實乃顯明他們的意志已經完全敗壞,而且已經離開上帝──這乃表示他的「忘恩」、「不信」、「野心」與「叛逆」。
    始祖不順服的動機,並非僅為一種意慾,而乃是一個要「如上帝」(創二5)的野心。這一個摘吃禁果的作為,僅為一個「楔形的尖端」,而並非其全貌──這 乃是一個基本的決定,要特立獨行,不顧上帝和他的律法,只求他自己的福樂,達成他自己的願望,有我無神,我行我素。這種心地剛硬,離神叛道的人,僅是執持 他自己的計劃,任性使氣,一意孤行。常人以為摘食禁果,乃是芝麻小事;上帝處以重刑,未免「小題大做」;殊不知此事的意義,非在其外表的行為,乃在其內在 的心意。吾國古聖教民,亦重心意,故曰︰「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 治,而後天下平。」現在舉世洶洶,兵凶戰危。經雲︰「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 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 意」(提後三15)。主耶穌說︰「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太二四612
    誰為為之,孰令致之?探本窮源,追究禍始,乃在始祖一念之差,一舉之失﹗誰謂上帝「小題大做」?基督聖道,不是宗教,乃為救世的真道。所謂「誠、正、修、齊、治、平」亦唯此是賴。世人唯有真切悔改,勿蹈始祖的覆轍,皈向基督為救主──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賽九67)世人唯有這樣悔悟,始能「否極泰來」,開萬世的太平,進入新天新地(參啟二一章)

始祖墮落的難題二︰上帝怎會任憑撒但試探亞當

    這乃是上帝無限的苦心仁愛,因為試探能使人得益。茲分四點來說︰
    1.撒但的墮落,乃是沒有外在的試探,由此可以想見,人類即使沒有受撒但試探,也是會墮落的。
       天 使沒有肉慾的本性使他矇昧迷糊,他們不會從官感受到外界的影響;但是他們卻被試探而墮落。撒但和始祖亞當乃都是在極度良好的環境,因此我們也可說,即使人 在最好的環境,也是照樣會犯罪墮落的。當其被造的時候,上帝唯一要考慮的,就要用最好的辦法,為其將來悔改和赦罪鋪路,所以要設法改良其情況,其一,一個 有官能的肉體──此乃為一種限製,缺陷與自製。其二,為嬰孩時期──此乃使其發育生長,藉以學習熟慮慎行。其三,為父母關係──此乃為約束孩子,勿任性使氣,教導他們順服權威。
    2.倘使上帝沒有這樣先作考慮,為其赦罪鋪路,則人類墮落,或者就沒有此種減輕的環境,則世人自己引起的罪,恐將會似墮落的天使一樣,把自己變成魔鬼﹗
       試觀馬太福音十三章二十七、二十八節說︰「……『主阿,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裡麼?從那裡來的稗子呢?』主人說︰『這是仇敵作的。』」「上帝應許撒但分擔人的罪,則人就不致絕望無路。」上帝為什麼不使分別善惡樹的外形長得令人生厭,而卻使人發生好感,果子也悅人眼目,而可喜愛,乃是為著使它成為一個真正的試探。
    3.在和試探衝突的時候,這乃有利於把邪惡顯得格外具體化,藉著有位格的誘惑的邪靈具體表現出來,好讓我們便於抗拒它。
       世人的身體是會朽壞的,是會滅亡的,這乃是用來表明其心靈因犯罪而衰退沒落的情況,並且藉此可以警醒。由於肉體的重擔與痛苦,使人對於罪有清楚的認識,因此會仰賴上帝的恩助,可以克製罪惡。上帝能使萬事互相效力,甚至可藉試探使人得益(參羅八28)。所以「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一12)「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7
       白爾克斯(Birks)在他所著的《信仰的難題》一書中論到分別善惡樹說,「試探並不是靠這棵樹,因為在任何事上都有試探。樹乃僅為一種表徵,上帝藉以緊縮邪惡的可能性,進而除去它無孔不入,氾濫天下誘世惑人的勢力,而把它們連結起來成為一個確切易明的警世的預告。藉以喚醒世人……。」
       關 於罪惡的原始,上帝怎會任憑撒但試探亞當,其中乃有最神秘莫測令人迷茫的成分,乃有無邊的範圍,可以供人想像揣摩。馬丁路德曾經拋擲墨水瓶擊打魔鬼,乃可 發人深省。好使我們把這個範疇廣泛,奧秘難測的事,專注在一個要點上面,藉以集中我們的心力,準對我們的目標,使我們更能瞭解邪惡,方能「知彼知己,百戰 百勝」,加強我們的戰略,抵擋魔鬼的詭計,使它跳跑遠遁﹗(參雅四7
    4. 這種試探的本身,不能 使人偏離正道,假如我們心靈聖潔無邪,則試探不僅無效,而且適足證實並堅定德性。只有邪惡的意志,決意要抗拒上帝,始能被試探所勝,使人沉淪滅亡。誠如雅 各書一章十三至十五節說︰「上帝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例如太陽,它乃無意要草木枯乾調殘,只是叫它們往下深深紮根,向上發展,欣欣向榮。只有那些種子,在「撒的時候,……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太一三46) 草木如果根深蒂固,太陽只會使它發旺滋長。同理,試探對於真正的聖徒,只能使他們顯出其德性格外健全,心志格外剛毅;乃更能榮耀上帝。當司提反大遭逼害, 被石頭打死的時候,「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上帝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上帝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邊。』」(徒七5556) 實足彪炳千秋﹗試探只能敗壞虛假的門徒。我們來把始祖亞當的試探,和耶穌基督的試探,兩相對比,就可領悟︰亞當乃在伊甸樂園,養尊處優;基督則在曠野荒 地,飢餓睏乏。但是亞當相信撒但,基督則相信上帝;其結果則前者失敗,後者得勝。「於是魔鬼離了耶穌;有天使來伺候他。」(參太四111)名布道家司布真(C.H.Spurgeon) 說︰「汪洋大海的水,都不能有害航船,只有水到了船裡,浸滿了船艙,才有危險。觀此,我們可以清楚認識,我們最大的危險,乃在我們裡面,非在外面。一切在 地獄裡的魔鬼,在地上的誘惑者,都不能傷害我們。只要我們的本性沒有敗壞。同理,一切火花,到處飛揚,也是無害,只要沒有火絨火種。神阿﹗我們的心,乃是 我們最大的仇敵﹗主阿﹗救我脫離這個邪惡的人──就是我自己﹗」
       阿博德氏(Lyman  Abbott)說︰「一個孩子從未做過壞事,因為他也從未做過一事,但他對世界卻毫無用處……罪惡乃是進步發展的障礙,但是試探卻能幫助發展,且為一個不可免的方法。」魯秉生(E.G.Robinson)在他《基督教神學》中說︰「試探固然使亞當從天真無邪到犯罪墮落,現在卻能幫助我們從失敗到成功。」密爾敦(John  Milton)說︰「很多人埋怨上帝的天命,任令亞當犯罪墮落,以致受苦。這乃是無知的妄言。當上帝給始祖理智,乃是給他選擇的自由,因為有了理智,就能知所選擇。……」此乃他自取其禍,咎由自取。質言之,罪的原始,並非在試探,乃在人自己。

始祖墮落的難題一︰一個聖善的人怎麼會受試探

    關 於這個問題,為什麼一個以上帝為至尊至上的人,會讓一種不聖善的情意在他聖潔無邪的心裡面有侵佔立足的餘地,我們應當承認,此乃莫測高深,非人智所能了悟 之事。為什麼一個人,在他的心靈裡面毫無不聖潔的性能,會讓試探感動他,投合他,尤難索解。他當時的抉擇,其實並沒有不聖潔的意慾。這亦不是為求情慾的滿 足,而過度放縱。始祖所以會被試探所勝,被撒但迷惑,其基因乃在不信上帝的話(創三1),從而與神疏離。至於撒但的墮落,其時既沒有外在的試探,可以誘惑它,那就比亞當墮落,更難索解。
       不過,我們首先須將六種解釋罪惡原始的似是而非之見,加以明辨。其一,乃為伊孟斯氏(Emmons),他妄稱這乃因上帝把罪放在人心裡面──這乃出自一種泛神思想,且以上帝作為「罪魁」。其二,為愛德華茲(Edwards),他說這乃上帝一種護理工作(Providence──上帝乃是使人有犯罪的動機,乃是間接的使人犯罪。此種思想乃是犯了「宿命論」一切的錯誤。其三,乃為奧古斯丁,他說此乃上帝撤離了人的心靈──但是不可避免的罪,並不是罪,因為上帝離開了人心,收回了人所必需的恩典,以致無法順服而犯罪。此乃無啻歸咎上帝。其四,佛萊特雷氏(Pfleiderer)說,人類墮落,乃是人類裡面早已存在之罪性的結果──所以人類犯罪,其過乃是在上帝,而並非在人類。其五,哈特萊氏(Hadley)說,罪惡乃是由於人類道德的癲狂──但是癲狂乃是罪的結果,並非罪的原因,其說謬妄,實難成立。其六,紐曼氏(Newman)說,罪乃是由於人的軟弱──這乃是一種消極的,並非積極的,斷然的事,乃是由於缺陷而偶發的事。但是從人的良知以及聖經來說,罪並非僅是消極的,而實亦為積極的,乃是一方面消極的不遵從,一方面又是故意敵擋上帝。
    1.伊孟斯氏──他乃是一個泛神論者,他說︰「上帝既然在萬人心裡運行」,使我們「立志行事」「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 那就不難知道,為什麼始祖亞當會從他原有的完善聖潔境地,墮落敗壞,犯罪作惡。上帝要在人類心靈裡產生邪惡或聖善的作為,乃與他道德的正直是一貫的。他在 人類裡面發揮一種積極感力,使他在一切所作所行的事上,都要照他的美意。因此,罪惡從何而來,只有一個圓滿的答案,那便是︰這乃從那偉大的萬事的初因而 來。此乃誣指上帝乃為罪的創作者(Author)。
    2,愛德華茲──他 說上帝並未直接使始祖亞當犯那最初的罪。但是上帝一切作為的動機,乃有積極的發動力,不過世人無從目見而已。這種積極發動的作用,「在其施展運行之時,並 非像泉水那樣的顯明,乃是從上帝而來。但是上帝在他護理的運行上,能使萬事和他所運行安排與所應許的,正確無誤的互相配合。」阿倫氏(Allen)說,照愛德華茲的意見,亞當乃有兩種性能──一 為自然的,一為超自然的。當亞當犯罪的時候,超自然的與聖善的性能,便從他撤離,因此,雖然上帝沒有注入任何邪惡的品質,亞當的本性便已離神而敗壞。始祖 的後裔出生之時,便完全受他自然的低劣的本性所支配。但是他這樣解答這個難題,乃是把上帝視為「罪魁禍首」,而又否認罪惡真正的存在,以及他對於自然能力 與道德能力的區別。「太陽把他的光輝撤回以後,大地就必然黑暗與寒冷,但並非太陽使其這樣;從同樣的道理說,上帝因護理的運行,而產生的結果,也並非上帝 直接作為使然。」
    3.佛萊特雷──聖經關於始祖墮落的記載,乃為已經存在的罪性初次的顯現,亦是人人有罪獨特的例子。原罪無非乃為罪的普遍性與本原性。世上沒有一事,不是定命的,斷無所謂「非命定論」(Indeterminism)。 意志可以從本性的不自由,和本性衝動的不自由,提升到真正心靈的自由。其唯一的方法,便是要把他自己從律法分別出來。本性和律法的對立,乃為顯示一切自由 的自決以前的原有的本性的力量。「罪乃是不法的自我意志的自私自利。」佛氏此論,無啻謂罪性乃是從上帝發出來的,乃是無罪的。希勒氏(Hill) 在其所著的《創生哲學》中說,「所行的大違律令,就發生神學上的罪惡觀,這在那些低級類型的宗教中則認為違反倫理道德的原理的細微末節,就算有罪。現在罪 惡的情狀,與當初無罪的境界,兩相對比,就發生犯罪墮落的觀念,足征是從當初無罪境界墮落。人類乃是從動物的先祖而來,在其尚無自我意識之前,乃是一種道 德的無罪狀態,因為動物不會有罪惡的觀念。罪的存在,乃是一種遺傳的氣質,以及一種悖謬的行為,乃都是動物脾性殘存的遺物。罪惡是因下級生物的生活幹擾高 級生活而發生的騷動變亂的現象。這種說法,實屬妙想天開,把犯罪責任,推卸給動物,不僅謬妄,且犯了進化論的偏差,以動物為人類的先祖,乃「認獸作父」, 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4.哈特萊氏──他 說,「每一個人都是神經癲狂失常,沒有例外,僅有程度的差別。我們認為人若悖離上帝,我們生命之主,在道德上固屬悖謬失常,但卻不應視罪惡,僅為神經癲狂 失常之症狀,而乃是犯罪作惡的惡果。更不同者,神經癲狂失常,乃是肉體上的病態,而罪惡乃為意志的邪僻墮落。一則為肉體的,生理的問題;一乃為道德的,心 靈的問題。二者性質不同,不可互相混淆。」
    5.約翰紐曼──他說邪惡本身並無本質或實質,乃為一種軟弱,乃是實質的缺陷、過度、墮落,或是敗壞。乃是因缺陷而偶發之事。此乃否認罪的實質,且以犯罪的責任,推卸給造物之主。
    6.奧古斯丁──他有些時候也似乎贊同這些見解。他認為罪乃因上帝撤離了人的心靈,收回了人所必需的恩典,以致無法順服。罪惡既是消極的,不是積極的;乃僅為一種缺陷或失敗,乃是沒有原始起因的。他把它比作音調不諧和的毀壞的豎琴。霍治(A.A.Hodge)和奧氏有相似的意見,他把罪惡比作小提琴,因為疏忽,以致失調。凡此種種的說法,乃都異曲同工,直接的或間接的,把罪惡的責任,推卸給至聖至善的上帝,而卻都不能解答這個問題。
    一個聖善的人,怎麼會受試 探,會被一種不聖善的,邪惡的情意,侵入他聖潔的心,從而敗壞墮落,「一失足成千古恨」,為害普世,禍延萬代,此實為人類必待解決的難題。首先,我們如要 解決問題,便應正視我們所面對的問題,不可否認事實,否認或無視罪的存在。更重要的,我們要有基本正確的觀念,不能以上帝視為罪的「罪魁」「禍首」(Author  of  Sin)。 質言之,既不能說罪惡乃是上帝所造的人類本性必然發展產生出來的附隨物;也不可說因為上帝撤回了他超自然的恩典,致令人類失去了其必須仰賴的憑藉,以致不 能保住聖潔,因此墮落犯罪。因為人雖有意志自由,但是因為他的意志還沒有完全堅定在德性裡面,以致會作乖謬的抉擇,違反了他的本性,所以說罪乃是反抗上帝 的自由作為。這種原有悖謬的性能,乃為人類在考驗與道德發展中必然的情況。但是基本的問題,乃係為什麼這種性能的運行要朝著邪惡的方向,這不能用人的理知 來解答。這乃是一種悖性滅理的任作妄為,其唯一的動機,乃是人要離棄上帝,從而以自我為至上。有我無神,唯我獨尊。
    誠如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七節說,這是一種「不法的隱意」,這乃從起初就有,且要一直到末了。尼安特氏(Neander)說︰「誰要為罪辯解,乃就等於取消罪惡」。人類在最初揀選邪惡的性能,使他犯罪墮落,但不能保證他有同樣的性能,會使他必定揀選良善。同理,一個有能力把他從懸崖絕壁跳落到山麓底下的人,也不能保證他必能有同樣的能力會從山麓底下升到山頂。
    人類所以墮落,乃是因為任性,故意要敵擋堅拒在他裡面運行的上帝。主耶穌基督正如他在亞當裡一樣,也在萬人之內;而且萬人因為有了他就會追求良善,熱心為善。聖靈既然就是內在的基督,(參約一六715)所以萬人都是他竭力運行的主體。除非世人離棄他,他是不會從人撤離的。
    霍祺(Hodge) 說︰「聖善的原始,與罪惡的原始,乃有顯著的不同。一個服從的行為,如果徒因自愛的驅使,則在事實上就不是服從的行為。服從行為,不可先存有任何意圖,因 為這是聖善,在作為之先,不容存有別的作用。反之,一個不服從的作為,僅為追求自己的福樂,那就成為反叛,倘使因為自己喜悅,對上帝唯命是從,那就不是聖 善。但是倘為求自己的喜悅,作上帝所禁止的事,那就是犯罪。尤有進者,世人沒有永不改變的;雖於被造的時候是聖潔的,其聖潔往往可因試探而情不自禁被試探 所勝,跌倒敗壞;且因自私的動機,內心的激動,悍然作惡,叛逆上帝。再從另一面看,邪惡的本性,也並非永不改變的,由於聖靈的大能,真理的顯明,從而發生 超凡的感力,使罪人轉變他的人生,那就是重生,而且成為聖潔。「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324
    史密斯(H.B.Smiih) 在其《系統神學》中說︰「我們設身處地的,來想始祖亞當,他當時的情況,乃是這樣︰在上帝吩咐他以先,亞當的境界,乃完全是愛,絕無與此相反的思念;只知 良善,而且乃是一種不知不覺的善性。他同時也知道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乃是違犯上帝的命令。但是撒但的試探,就引起他高傲之心,他就要想「如上帝」(創 三5),遂被試探所勝,聽從撒但,摘取禁果,犯罪墮落,遂「一失足成千古恨」﹗這就發生一個轉變。這個轉變,並不是執行他選擇 的行為,也不是這行為的結果(吃禁果);而乃為以世界和他自己為至高無上之愛的對象的選擇;而不以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為最高無上的目的。這乃是 對世界一種內在的優先的偏愛──這並非在選擇以後才發生這種對世界的偏愛,而乃是因為他已有這種對世界的偏愛,所以才作此選擇,二者乃為一事。
    史氏又說︰「我們不能從心理上來解釋亞當之墮落。易言之,除它本身之外,這一件事,乃是莫可名狀,無法解釋的。這乃是一件究極的事。這並非說,此事乃無關律法或道德的作為──這 當然是違犯這些律法的。但是僅就律法道德觀點而言,仍不能窮其源,而究其極。因此也不能對此事徒作理知構想,加以說明,藉以曉諭世人。誠以此乃與其他事例 不同。例如基督徒的重生,及其盡心盡性盡意的愛神,以上帝作為至高無上的愛的對象。這乃是由於外在的影響,就是聖靈大能的感動。」
    史氏又說,這個內在偏愛的整個問題,乃是究極的問題,不能徒從哲學方面構想。就始祖亞當的心靈作用而論,我們應當把那內在的偏愛,視為選擇與意慾。意慾不是選擇的結果,選擇也並非受意慾的影響;兩者乃是同時都有的。
    但 是上述史氏之見,我們不能苟同。因為一則這種內在的故意運行的性情,乃是出乎意志。二則這種從良善到邪惡的改變,根本上乃是一個選擇,意慾乃為因此而發生 的一種從屬的境界。基此而論,我們只有認為亞當這自由的故意的犯罪的作為,乃是帶有邪惡的意慾,這種意慾,並不是結果,乃是原因。唯其如此,我們始能在人 類發展的起頭,得到一個根據,指出始祖亞當與人類犯罪的責任。

罪惡的原始(2)--亞當墮落的記載

一、試探記載的性質
       創世記三章一至七節關於始祖亞當受撒但試探的記載,它的性質乃是歷史的,並非神秘的,也非寓意的,乃為人類歷史上確實發生的事實。我們這個見證,乃有五個理由︰
    1. 這一個記載,乃都是平鋪直敘的事實,沒有非歷史性的暗示或隱喻。
    2. 創世記乃是聖經裡面歷史書的一部,因為創世記的性質,乃是歷史的記錄。
    3.以後其餘聖經的作者認為創世記乃是真實的歷史,所以時常詳加引證。
    4.這個記載裡面,有幾種與眾不同的特色︰例如把人類始祖放在伊甸園裡,試探者(撒但)藉著蛇向始祖說話,乃都合於天真的不是有經驗的始祖的情況。
    5.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乃都是顯然可見的實物;但也會有像徵的屬靈的意義。
       主耶穌也承認其歷史性,所以他加以引證,例如約翰福音八章四十四節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三節說︰「我只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那)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
啟示錄二十章二節說︰「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綁一千年」。
史密斯氏(H.B.Smiih)在他所著的《係統神學》中說︰「倘使主耶穌在曠野受魔鬼試探,並且得勝魔鬼是史實(太四111),那便沒有理由可以說始祖受魔鬼試探,不是歷史的事實。」
我們深信聖經的統一性與完滿性︰且又認為主耶穌基督和使徒對於創世記裡面的記載之歷史性所作的見證是確實的,是無可置疑的。因此我們推斷,聖經作者在取材的時候,必有上帝在督導他們;而主耶穌基督的應許,「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一六13)也在使徒們身上成就了。使徒保羅對於罪惡的道理,很顯然的乃是根據創世記所作歷史性的記述。
       在各國語文裡面,有各種動物說話的故事,可見撒但變成動物的形狀,對女人說話,而試探始祖,乃是適合起初人類的始祖受魔鬼引誘的情況。事實上即於現在,撒但確曾變成蛇的形狀,在非洲剛果(即今之Zaire),向一位軍官夫人(而且亦為女人)說話,要求請見他們的元首,旨在反對當時的鐘培(Tshumbe)首相,因為鐘培首相竭力反對共產主義。此事乃發生於一九六四年七月,世界著名的《時代週報》曾有報導,並非寓言,亦可證創世記第三章所記也非寓言神話,確為歷史的事實。著者對此另有著述。
       創世記二、三章裡面的「樹」和「蛇」雖是實物,但也有像徵的意義。在亞洲諸國民間的故事裡,蛇乃為不吉不祥,邪惡之物的象徵。(惟印度以蛇為聖物而敬拜之)
分別善惡樹乃上帝統治權的標幟,其意所指,乃為天下萬物,都屬於他,歸他掌管。人類雖能知善,卻沒有行善的力量,雖能知惡,卻不能避免作惡。
「生命樹,乃是一個象徵,乃指明一個事實,即為──生命不是在人自己裡面,也不在人自己的權能,而要向外尋求,就是要向生命之主尋求。」因為他乃是生命之主,「生命在他裡頭」(約一4);他又是「天地的主,……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428)「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517
       樹乃為普通之物,但是它所象徵的,乃有重大聖禮的意義。正如洗禮的水,以及聖餐的餅,雖都是非常普通之物,卻是最大真理的象徵。麥克文(Mclvaine) 在他所著《聖經的智慧》一書中說︰「這兩棵樹乃代表善與惡。上帝所以不許始祖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乃是一種向始祖的宣稱,因為人自己不能分別善惡,而必 須信靠上帝的指導。但是魔鬼卻慫恿始祖用他自己的智慧分別善惡,因此就和上帝脫離關係,獨立起來,我行我素。罪惡乃是受造之物,專擅自主,侵犯上帝的屬 性,施行上帝的職權,要憑他自己的智慧,分別善惡。此乃自高自負,自以為是,特立獨行,不再信靠上帝,而且要將他自己的智慧與意志放在上帝的智慧與意志上 面,佔優先的地位。」
       瓊斯氏(Griffith  Jones)論分別善惡樹說──「當 始祖第一次面臨試探的時候,他深切感覺到他所想做的乃是錯誤的。當他的手放在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上面,他也深知他的命運乃是懸在天平上面的時候,不勝恐懼戰 兢。在他初次向試探降服之時,他的內心便漸起一種內疚悔恨之感;而就在那個時候,他就被趕出伊甸樂園,這乃他的本性原有的居處,從此便被驅逐出境,離開了 上帝的面。」這乃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因為有了這初次的罪,其他的罪,便相繼而生,人類命運就江河日下。這是聖經裡面關於始祖亞當被撒但試探,犯罪墮落 的記載,乃是歷史的事實。有些學者,卻以為這乃是一種神話寓言,暗示隱喻。但如上所述,這種說法乃顯然和事實不符。
 
二、撒但試探的過程
      「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創三1),此就是撒但的本性,它甚至會「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一一14),所以它試探亞當乃分幾個步驟︰
    1.撒但試探的策略(對夏娃乘虛而攻)──當夏娃獨自在園中的時候,撒但就利用她的天真無知,乘虛而攻,先加誘惑,反問夏娃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創三1)夏娃受其誘惑,為求滿足她自己的慾望,便不顧上帝的旨意。她這一個最初自私自利的心,便使她不斥責撒但,也不遠離撒但;反而漠視上帝的吩咐,利令智昏,竟輕信撒但的謊言,造成禍延萬世的大錯﹗
       撒但只講一面之詞,故意偏重上帝「不准」吃樹上的果子,而不提上帝「應許」「可以隨意吃」「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創二16)。夏娃被撒但「弄瞎了心眼」(參林後四4),「心地昏昧」(弗四18),她竟任憑撒但歪曲上帝對她的吩咐。上帝對始祖的吩咐,乃僅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創二17)但是夏娃卻誇大其詞說︰「上帝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創三3)她不但拒絕上帝的吩咐,且又愈發加以厭棄,她不但不愛上帝,而且和上帝分離。在人類歷史上第一句所問的話,乃是撒但對夏娃所問的︰「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創二1)撒但至今仍在施展它的故技,使人互相猜疑。此乃世人爾虞我詐,天下紛爭擾攘的開始,卻都是因為中了撒但的詭計,可惜世人不知醒悟。
    2.否認上帝的真實──「蛇對女人(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創三45
       撒 但控告的理由,甚為刻毒,它說這乃是上帝的嫉妒與欺騙,所以他要叫世人一直愚昧無知,不能不依靠上帝。於是女人受撒但的迷惑,就不信上帝,不顧他的吩咐, 他「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6)她便以為從此就可有智慧,能夠分辨善惡,不必信靠上帝。這一念之差的惡果,如︰不信、驕傲和貪婪,一切邪情惡慾,就從一種自我分離,自我企圖,和以自我為中心的氣質與心志裡發展起來。
       誠如荷克氏(Hooker)說︰「各人都要照個人的心志而活,乃為人類一切苦難不幸的起因。」戈特氏(Godet)說,約翰福音一章四節︰「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節經文,其中「生命」與「光」二詞,可以暗示「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這裡面乃含有從原始時代就存在的奧秘的意義,可說是「伊甸樂園的哲學」  The  Philosophy  of  Paradise)。順服乃是求知的正路,只求「光」,不求「生命」,乃是「伊甸樂園的罪」(Sin  of  Paradise)。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七章十六至十八節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上帝,或是憑著我自己 說的。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裡沒有不義。」主耶穌「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他是真神,又是真人,但他的教訓,卻不憑著自己,也不求自己的榮耀,唯求他父上帝的榮耀。觀此,世人若「愚好自用」,「予智自雄」,自負自義,但求自己的榮耀;妄以為「眼睛明亮」,「能知善惡」,且「如上帝」,否認上帝的真實,不僅謬妄,且複悖逆,結果便自趨沉淪﹗
    3.種下罪惡的禍根──撒 但深謀遠慮,它的計謀,乃好像把毒物放在水源裡面,則從它裡面湧流出來的河水,便都毒化;這乃是它百年千秋的大計,不必枝枝節節,一一費心。因為人心既已 根本敗壞,他裡面的氣質與性情,便能藉著行為表現出來。人類乃是從裡面墮落的,這一念之差,作了基本的決定,這一個悖性滅義的選擇,以自我為至高無上,取 代了上帝的地位,誠為「一失足成千古恨」﹗撒但便大功告成,額手稱慶。從此以後,在人類最內部本性裡的罪,便源源不絕地生出各種犯罪作惡的行為來;實在貽 禍萬世,為害蒼生。
雅各書一章十七節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培德氏(Bair) 說,「律法不僅要求外表的服從,而複需內心的忠誠。在夏娃尚未把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摘下來以前,她的內心其實已經違犯了上帝的律法,人類已經犯罪墮落,乃 僅藉摘取禁果把它表示出來而已。」因為假使始祖亞當沒有敗壞,墮落,他決不肯吃他妻子給他的禁果,而必堅定持守上帝的吩咐,因為他明明知道上帝的吩咐,「……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
這一個吩咐事關生死,實在乃有非常嚴重的意義,他內心苟未敗壞墮落,決不會隨從妻 子,抗拒上帝的命令。當一個印地安人問一位宣教士,他的先祖在哪裡,宣教士回答他說,他的先祖都在地獄裡。這位印地安人回答說,他也要和他先祖到地獄裡 去,卻偏不信宣教士所傳的福音,要和上帝一同到天上去。正如使徒行傳中的撒非喇一樣,她寧願欺哄上帝,和她丈夫一同滅亡。(徒五711)這正如滔滔天下,蚩蚩者氓的心態,不願歸向救主,信奉真道,寧願向地獄直奔﹗
       神學家腓立比說,世人自高自大,自負自義,要自己定他的律法,要「如上帝」(創三5)。人要自己升高到上帝的地位,結果就犯罪墮落,「一落千丈」,「一失足成千古恨」。主耶穌本來是上帝,卻自己卑微,降世為人,代死十架,拯救世人(參腓三68;提前一5;彼前二24);從而使我們從墮落的地位,「升高」起來,「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56
       創世記三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說︰「耶和華上帝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始祖受了撒但的試探,要想「如上帝」,但其悲慘的結果,因為他一切的作為,乃以「自我」為中心,便完全失去了上帝的形像,和上帝的生命隔絕,「與基督無關,……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弗二12)。
罪一旦「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它就會自己繁殖,蔓延感染,歷世歷代,世界人類的痛苦煩惱,災禍患難,推源禍始,乃僅在始祖一念之差。語雲︰「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何況悖逆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萬福之源,生命之主,全能全知的上帝。法賴氏(Farrar)在其所著《人類的墮落》一書中說︰「一個女人,一念之差,便令整個世界,完全敗壞,無可救藥﹗」此乃因撒但的計謀,和它的深謀遠慮,種下了罪惡的禍根。此乃「不法的隱意」,亦為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遠非人智所能測度;而當仰望上帝的啟示與曉諭。

罪惡的原始(1)──緒 言

      關於世界人類罪惡本性的原始與根源,從而成為以後世人犯罪作惡的開始,這一個問題,實非理智所能窮其奧秘,並加以明確的答案。這唯有上帝啟示的亮光,藉著聖經才能指示我們。這乃由於人類始祖亞當自由的作為,不遵守上帝的命令,離棄了天父上帝──人類生命之主,萬福之源;因此墮落敗壞,以致落在上帝律法的懲罰之下,受到罪惡的報應。正如成語所說,「一失足成千古恨」﹗
       張特勒氏(Chandler), 在其所著的《人類的心靈》一書中說︰「基督教信仰的道德生活,很難斷絕其與歷史事實的關係。前人所作的,乃與天下後世有根深蒂固的影響。歷史上有許多事 蹟,都有其重大的歷史意義。例如希臘戰勝波斯,其重大的意義,乃為自由與智慧戰勝了專製的暴力。這一個無可磨滅的歷史的事蹟,實在可予後世很大的鼓勵。同 理,主耶穌基督的復活,乃有重大的心靈的意義。這是一個生命之道,而普天下的人,凡是信而歸主的,都能夠得著。」正如聖經所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 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
       所以我們須鄭重分辨,救贖並非一個空洞的理想或學說,是歷史的事實;因此我們須加辨認,罪惡並非人類本性必然的,不可避免的附隨物,而乃是有一個歷史的本源。然而這又並非如先天論(a  priori)那種不加審察追究的預斷,這是我們對於客觀事實的考察。關於這個問題,聖經的記載無論是寓意的,或似奧秘難察的,是出於聖靈的感動與啟示。只要合乎基本的真理,上帝可用各種方法作字句的啟示,或用各種方法來教導人類。祂的美意乃是為要對人有用且能得益。

上帝不是「惡」的創造者

    我們不能說:「因為所有都是上帝計劃的、都是他所定奪的,所以他也計劃了罪的產生,或說創造了罪的存在。」

    因為這個說法隱藏了一些副作用的危機,是我們的理智無法真正負責任的。聖經中雖也說上帝「造光又造暗,施平安又降災禍」(賽四五7),在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中更譯成「I form the light, and creat darkness; I make peace and creat evil.

    所以有人便根據這節經文,說上帝是「惡」的創造者,這其實是一個錯誤的歸納﹔而這個歸納是因為他對有限辭句的不瞭解,就把這個有限的辭句當成全部的真理來作結論。此節經文中的「evil()」是必需加以區別的,它不是「邪惡」的意思,不能作如此狹窄的解釋。所以中文的翻譯與欽定本的翻譯是完全不一樣。中文和合本譯成:「上帝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中文和合本把evil譯成「降災禍」是比較清楚的。
 
    我們應該從幾方面來認識evil這個字,它有「本體論的惡」(或「本體論的虧缺」ontological evil)與「道德的惡」(morale evil)之區別。「本體論的惡」只能從刑罰、審判、災禍,或者有虧缺的善來瞭解,而不能從主動的、違背倫理原則的、邪惡的、不聖潔的信念之類的惡的觀念來瞭解。上帝不是「惡」的原因、上帝也不是「惡」的根源,上帝絕非「惡」的創造者。

    那又如何解釋「惡」的存在呢?我們只能從全本聖經的完整啟示中所得到的另一個原則來處理這個問題,也就是:上帝是「惡」的可能性的許可者,上帝許可「邪惡」的存在,上帝也把犯罪、邪惡的可能性放在自由裡面。

    但上帝既不許可罪惡的存在,為何又把犯罪的可能性放在人裡面呢?為什麼上帝不把我們創造成根本不可能犯罪的人呢?這是整個神學歷史中一個極大的問題,也是人類面對邪惡的世界、敗壞的社會、嘗到人類犯罪惡果之痛苦後,常常發出的一個問題:「上帝啊!你既是全能的,為什麼你不造一個不會犯罪的人呢?為什麼你不造一個從起初就聖潔純全的人?為什麼你讓人有犯罪的可能,還要讓耶穌基督受苦來救贖他,又讓聖靈重生他、管教他、試煉他、鞭打他,最後才把他塑造成上帝兒子的模樣呢?」

    這個自編自導的宇宙悲劇真的是多此一舉嗎?上帝為什麼不從起初就有先見之明,知道人有犯罪的可能,索性就造一個不會犯罪的人,就可以免去很多麻煩?這真是許多人心中所存的一個問題。

    我 們也很想明白為什麼上帝要在伊甸園擺了一棵分別善惡的果樹,若沒有這棵樹,不就可以免去許多麻煩了嗎?但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上帝的旨意就是這樣。我們今 天只能從啟示中明白真理的原則,而不能從犯罪後的理性來與上帝討價還價﹔我們只能從上帝所啟示的真理中來發現他真理的原則,我們無法用墮落的理性完全明白 這理性的限制,與被玷污之外的可能性的真理是什麼。上帝啟示的真理乃是從另一方面給我們答案:連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時,都必須順著這個原則來行, 所以,伊甸園中那棵分別善惡樹的存在是絕對必要的。

     上 帝創造了有可能犯罪的人,是不是上帝故意把人都圈在罪惡中呢?不是的!上帝是義的本體,而上帝以外其他一切被造的就不是義的本身,所以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 質的差異是一個必然的定律。上帝是真理的本體、義的本體、愛的本體、聖潔的本體、永恆不朽的本體。當上帝在他愛的延伸裡,產生創造的行動時,他創造了別的 位格,而這些位格既是被造的,就和創造者有本質上的差異。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是絕對沒有相等的可能。 
   
    若 你真正認定「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是沒有相等的可能」這句話,你就知道你想強詞奪理與上帝等量齊觀的這個企圖,就是因為對這句話的不瞭解而產生出來的。人與 上帝之間的不同是「質」的不同,他是創造者、我們是被造者,被造者不能也不可以把自己放在與創造者等量齊觀的地位上來批判上帝、來與上帝爭論。若你不明白 這點,那你一生會增加一大堆沒有用的掙扎,自討苦吃。

    今天存在主義者所產生的痛苦,就是因他們不甘願作「人」,想在人的地位上超越自我來作上帝,結果就成了非神非人。今天的新時代運動(New Age Movement),人盼望把自己變為宇宙的中心、完美者,更可怕的就是把人自己當作上帝來看待。但這個盼望會在絕望中被吞滅,他們的痛苦會因作不成上帝更加深。 
   
    上 帝造人時,就已經把上帝人間絕對不同的本質清楚的顯明出來了。能真正以上帝為上帝、以人為人時,你幸福的根基就建立起來了。上帝把人造成有可能犯罪、有自 由犯罪,乃是因為被造者與創造者無法有相等的地位。上帝若造出一個與他完全一樣的,那這就是邏輯上最大的矛盾。這個思想是德國思想家萊布尼茲(Leibniz)所提出來的,他說:若上帝能造出與他自己完全一樣的一位,那上帝也可以是被造的了。 
   
    上 帝之所以是上帝,因為他是創造者﹔他既是創造者,就不可能是被造的﹔被造的就不是上帝,所以上帝所創造的,就與上帝一定有本質上的差異。我們無法在被造物 中找到任何一個可與上帝相比的東西,因為他是獨一的上帝。所謂「獨一」,就是絕對不一樣的、絕對沒有可相比的、絕對超然的,本質上就是不一樣的。就因為上 帝與人之間 有本質的差異,所以上帝既是義的本身,那被造的人就一定存在有「可罪可義」的可能性。因為上帝是真理的本身,所以人要歸回真理,才能離開非真理﹔此一歸回就是 理性與上帝啟示的結合,這就是「信仰」。當人產生自我獨立,而不歸回原先的本體時,此自我獨立就變成一種絕對的不義。 
   
    人 不是義的本體,人是在義的本體之外的一個存在,這是一件絕對必須、也理當如此的事情。所以人是被造在一種非常危機性的存在中,這個危機性的本身是中性的, 這個危機不一定是危險的﹔此危機性的可能包含著危險,卻也包含著最大的福分。舉個例來說明,當你在磨刀時,你是不是盼望這把刀是很利的?當你把「利」放在 這把刀的本質上時,你就要讓這把刀有「利」的可能,你就會選擇非常硬的物體如鋼作為這把刀的本質,於是就可以磨練出很利的刀來。一把刀不利就不像刀, 但 一把刀很利也就很危險了,這就是「危機性的存在」,但此「利」的本身不一定是惡的,它可能變成惡、但也可能變成善,乃在乎你如何用它。當一個人被刀刺死 時,你不能說因為這把刀太利,所以從今以後不應當有利刀在世界上。同樣地,你不能說因為一輛車開得太快,撞死了人,就不應當有汽車而應當回到牛車的時代。 所以「危機性的存在」本身是中性的完善,需要經過道德的控制和磨練的可能,才能進入更完全的完善。上帝就是把人造在一個可能犯罪也可能行善的中性的危機的 存在中,造完以後,人就要被試煉。

罪惡的起源── 初罪的惡果

   始祖亞當犯罪以後,乃發生以下各種的惡果︰一為人類完全墮落;二為失去神的交契;三為內心疚慚恐懼;四為靈與體的死亡;五為失去伊甸樂園,茲分論之︰
 

一、人類完全墮落

    亞當犯罪以後立刻隨著發生的惡果,乃為人類完全墮落。罪性的敗壞,立刻蔓延散佈,伸展到整個人類,而且人類本性沒有一部分不受感染,以致敗壞身體靈魂每一 部分的功效與性能。這種人類絕對的敗壞,聖經裡面乃有清楚的教訓。例如,創世記六章五節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詩篇十 四篇三節說︰「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七章十八節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 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二、失去神的交契

    由於人類完全墮落,人類便立刻失去藉著聖靈與上帝的交契。這乃是上段所說的絕對敗壞的另一面的說法。這二者可以連在一起說,那便就是失去上帝的形像,在某 種意義上,乃是失去原有的公義。這乃是失去了生命和福樂之源;其結果乃是靈命的死亡。人類只有藉著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始能出死入生,與神和好,恢復失 去了的與神的交契。誠如以弗所書二章一、五節,十二至十五節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 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你們從前遠離上 帝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 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從而恢復我們與神因犯罪而失去的交契。
 

三、內心疚慚恐懼

    亞當犯罪以後,在心意上也發生極大的轉變。其一,乃為敗壞之感,自慚形穢。聖經說︰「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 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天起了涼風,耶和華上帝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上帝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創三7、8)其二為 有罪之感。時常受良心的責備與控告。中國成語說︰「內疚神明」,「五內悚惶」。甚至孔子雖被尊為至聖先師,也竟會有「得罪於天,無所禱也」之嘆。語雲︰ 「做賊心虛」,語雖粗俗,卻正是小人的心裡狀態。反之,一個居心正直的人,則有另外一種坦然無懼的心態。我國成語又說︰「心中沒有愧心事,夜半敲門心不 驚。」人唯真切悔改,始能怯除內心疚慚恐懼之感。而能得著「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7)
 

四、靈與體的死亡

    亞當犯罪以後,上帝「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 給你長出荊棘和蒺黎來。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三17一19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他又在羅馬書六章二十二節說︰「因為罪 的工價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五、失去伊甸樂園

    亞當犯罪的結果,便離開伊甸樂園,因為這乃是代表他和上帝交契的地方。上文已經講到,犯罪的結果,就失去與上帝的交契,所以「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 去,耕種他所自出之上。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束邊安設哎哦啪和四面轉動護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3、24)因為伊甸園乃是工 約生活的象徵,倘使亞當能繼續守約,對上帝堅信不移,他便能有更豐盛更有福的生活,這是在「工約」裡所應許的。

罪惡的起源── 進化論的謬見

一、一般的謬見

    進化論者,不能信受人類墮落之說,還有些新神學家,也反對此說,以為不合進化論的道理。更奇怪的,甚至若干保守派的神學家,如譚耐(Denney)與高爾 (Gore)在某種程度上也竟接受進化論對人類起源的說法,不過仍為人類墮落說保留若干餘地。他們都以為聖經裡關於人類墮落的記述,乃是一種神秘的寓意的 說法;其實乃為在人類歷史開始的時候,所發生的一種道德的災難,結果使人類有痛苦與死亡。質言之,這些神學家也不信在伊甸園所發生之事,以及人類墮落的記 述是真正歷史的敘述。
 

二、丹能的謬見

    丹能氏(Tennant)在其「罪的起源與蔓延」專題講演中乃用進化論的觀點,詳細敘述罪惡的起源。他認為人雖從動物進化而來,但他們的罪不能從動物的祖 先而來,因為動物是沒有罪的。一切衝動、脾性、慾望與品質都是從動物而來,但因動物無罪,所以也不算罪。照他的看法,這些只能算是罪的原料,乃要等到世人 道德良知覺醒的時候,把它們控製,決定人的行為,如果違反良心的呼聲以及道德的製裁,然後成為罪。丹氏認為意志乃是罪的唯一原因,所以他對罪作定義說︰ 「罪乃是意志的作為,乃是違反良知,是非善惡的觀念,道德律以及上帝的旨意,藉著思想,言語和作為表現出來。」隨著人類的發展,道德的標準漸形嚴厲,罪的 程度也日趨兇殘。罪惡的環境,使人格外難於控製罪,照他的說法,罪惡似乎是環境造成的。在丹氏的思想裡,卻絲毫沒有人類敗壞的觀念。事實上,他乃公然反對 歷代教會偉大信條裡面所承認的人類墮落說。約翰遜(W. H.Johnson)說︰「有些批評家認為,在丹氏的學說裡,乃絲毫不容憂傷痛悔心靈的呼聲,這種心不但不承認各人的罪,並且也不會宣稱,我是在罪孽裡生 的,在我肢體裡面,乃有死亡之律﹗」

罪惡的起源── 墮落與試探

一、魔鬼試探的程序

    人類的墮落,乃是由於蛇的試探而發生;它在人的心裡面下了猜疑和不信的種子。魔鬼的目的,無疑的乃是要使工約之首亞當墮落,但是它在策略上乃是先對夏娃說 話。它的詭計,乃是因為︰(a)夏娃並非工約之首,不似亞當那樣的有責任感,乃是較易下手;(b)她並未直接得到上帝的命令,僅是間接的,所以她乃易於說 服,而會懷疑上帝;(c)她乃是最可利用而且最有效的工具,可以誘惑其丈夫亞當的心。
    於此乃顯然可見魔鬼隨著要採取的方針及其試探的程序︰第一,它先種下懷疑的種子,使她對上帝的美意發生疑問,認為上帝的命令乃是侵犯人的自由與權利。第 二,當它從夏娃的反應看到它所下的種子,已在她心中生根,於是就再下懷疑和驕傲的種子,否認她的抗命會致其死命,並且暗示,上帝的命令乃為起自他自私的 心,意圖使人順從上帝,受他支配。第三,於是魔鬼就斷然宣稱;人只須吃了禁果,便能「如上帝」,這種高超的盼望,便惹起夏娃的痴心妄想,引誘她注視那樹, 她愈看愈是入迷,愈覺「那棵樹的果子,……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6)最後慾望 便佔優勢,魔鬼的計謀也得勝。
 

二、魔鬼試探的解釋

    關於魔鬼的試探,許多不信的學者,屢次想用各種的巧辯,否認其確曾發生的歷史的特性。有些學者說,創世記第三章的記載,乃是一種寓言,描寫世人自我的墮落 敗壞。而所謂「新正統派」「其實乃為『新現代派』」的學者巴爾德(Karl  Barth)與白魯納(Brunner)認為關於人類原有地位的描寫及其墮落,乃是一種神話。他們認為宇宙的創造以及人類之墮落,並非歷史,乃是超歷史 (Super一history,Urgeschite)的事,因此二者乃都是無法理解的,不可思議的。創世記第三章的故事,乃無非指示我們,世人雖是不能 行善,要受死亡律的支配,但這乃未必一定如此的。世人若能和上帝有交契,便可脫離罪惡與死亡。伊甸樂園故事中所描寫的人的生活,乃是預表我們要在上帝裡面 得著的生命,亞當乃僅為預表。那一種的生活,並非世人現在這種生活,也非人類自有歷史以來所過的生活。樂園並非我們所能指定的某種地點,而僅為上帝作主的 地方,世人和萬物都是他的屬類。以往的樂園,乃在人類歷史的境界之外。巴爾德說︰「當人類的歷史開始,當人類的時間有其開端;當時間與歷史都開始,人類有 其最初的話,以及最後的話,則樂園就歸消失。」白魯納和巴爾德意氣相投,他也說︰「關於創世,如何開始,何處開始,何時開始,我們得不到答案,墮落亦複如 此。創世與墮落都是在歷史可見的實底(Visible Reality)之外。」
    還有一些學者,雖不否認創世記第三章所敘之事的歷史性,但卻以為至少不可拘泥文字,把蛇當作真有的動物;蛇僅是一種名稱,用來象徵貪心、性慾、罪過,或指 撒但。還有些人,則深以為所謂蛇對女人說話,只能當象徵的比喻的事,乃是一種虛構的故事,不可過於天真,認為真有之事。殊不知據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美 國著名的《時代週報》(Time  magazine)記載,蛇對女人說話,竟在非洲重演,而且絲毫不爽,也是對女人說話,著者另有著述,於此不加詳論。
    以上各家的說法與解釋,若用聖經亮光來衡校,乃都沒有根據,站立不住。創世記三章一至七節前後的經文,顯然的乃是很清楚的歷史的敘述。許多經學家也多瞭 解,而新舊約許多經文,也可互相證實(參伯三一33;傳七29;賽四三27;何六7;羅五12、18、19;林後一一)。這些經文,乃與創世記三章一至七 節所敘述的確切的史實,構成一個完整的事件,沒有一個人可以有權把它曲解,使其變成一種虛構的故事或寓言。創世記三章十四、十五節對於蛇的懲罰──「耶和 華上帝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 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保羅深悟其義,所以他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三節就把他實用,拿來警戒聖徒說︰「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 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聖經清楚告訴我們,蛇乃僅為撒但的工具,真正的試探者乃是撒但,它藉著蛇並經過蛇施展它的作 為,正如以後它藉著人和惡棍為非作惡一樣。啟示錄十二章九節說︰「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 摔下去。」(並參約八44;羅一六20)蛇乃是撒但適當的工具,因為它乃是罪的化身,又藉著陰險詭詐的本性,把罪表現出來,又複運用它的毒刺,製人的死 命。
 

三、人類的墮落與得救

有些人設想,人類的墮落乃是由於外在的試探而惹起的,果真如此,這或是人類可以得救之一因。這乃和天使墮落不同,他不是由於外在的試探,而乃由於內 在的本性所激發。但是關於這個問題,迄今尚無定論。無論試探的意義如何,亞當既是照上帝的形像,又是按著上帝的樣式所造;而且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創一26、31),為什麼這樣聖善的人,亞當,會在罪中墮落,我們實在不能解說,如何試探會和他有接觸之可能;而天使界的墮落與罪的發生,那就更難加以 解釋,實非人智所能測度。

罪惡的起源──人類的墮落

一、罪的特質

    完全從形式上來說,世人第一次犯的罪,乃是僅僅在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我們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麼一種樹。這或為一種棗樹或無花果樹,或其他果樹。這種 樹的果子,乃是無害的。單就吃樹上果子事的本身而論,也並非是有罪,因為這並未違犯道德律。所以,假如上帝沒有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 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他吃了那果子,那是無罪的。關於那樹為什麼稱為分別善惡事,大家沒有一致的定論。照一般的說法,認為這乃是因 為吃了這樹的果子,就會給他一種分別善惡實際的知識;但是這種說法乃不合聖經的道理,因為吃了以後,就會像上帝,但是上帝並不行惡,他不會有實際的惡的知 識。
    所以,那樹稱為分別善惡樹,乃是因為要(a)藉此顯示人類將來的境界,究竟是善是惡;(b)人類是否願意讓上帝為他決定何者為善為惡。然而無論對樹的名稱 如何解釋,最主要的意義與目的,乃在試驗人對上帝的順服。亞當應當本絕對順服的心,表示他的意志要順從上帝的意志。易言之,罪的特質,乃是在不順從而悖逆 上帝的意志。
 

二、罪的要素

    人類第一次的罪乃有獨特的意義,乃明白顯露罪的真正要素。那罪的要素,乃在亞當處於敵擋上帝的地位,拒絕把他的意志順從上帝的意志;他不要上帝決定他人生 的路向,他要從上帝手中取回這權,要自行決定他的將來。殊不知他乃沒有權向上帝提出要求,他須持守工約的條件;但亞當卻離棄工約的關係,自由行動,而且似 乎有高過上帝的權能。他為自己建立一個新的中心,要反抗造他的主。這便說明創世記三章五節他要「如上帝」的慾望,和他為什麼懷疑上帝對他吩咐的美意,於 此,我們可以看到亞當最初所犯的罪之要素︰(a)在理知上,乃顯明他的不信與驕傲;(b)在意志上,乃是他要「如上帝」的慾望;(c)在情感上,乃是見了 樹上的果子「悅人眼目」,就摘下來吃,唯求滿足其不聖潔的情慾。

撒但的引誘

    撒 但的引誘,只是造成一個場合,引起一個機會,使亞當受試探;但撒但並沒有勉強亞犯罪。亞當是一個有理解力並自由意志的人,外來的力量並不能違反他本身的志 願和意向,逼使他作不願作的事。試探的本身並不一定會引致犯罪。主耶穌在世時也常受魔鬼的試探,但他並沒有犯罪(太四︰1;來四︰15)。他堅信天父的旨意,拒絕魔鬼的建議,反對與撒但妥協,終於勝過試探者的奸計(太四︰11)。

    撒但的計策是要使人感覺不滿,好像有所欠缺。他對夏娃說,他們若採食禁果,眼睛便會明亮,如上帝一般,能知道善惡(創三︰5)。

   這 是一種變重的計謀,一方面要使沉得,上帝沒有把最好的賜給他,不願給人平等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使人懷疑上帝的話,唆使他在上帝和撒但之間作一個決定,要相 信誰的話。撒但假裝朋友,勸告夏娃,好似為著他們的利益著想。人就中了他的詭計,違背了上帝的禁令,懷疑了上帝的信實。

發生罪的場合


有三個條件配合起來使罪有機會發生,即慾望、底子與試探。

. 慾望
    
       人有享受的慾望:想吃美食、聽音樂、看美景,這些原來是正當的,但享受的慾望若越過正當的管理與限度,就成為「肉體的情慾」(約一2:16),為罪提供基礎。

       人有獲取的慾望,看到別人有美好的東西,就受刺激而產擁有慾。擁有慾若越過正當的管道與範圍,就成為「眼目的情慾」(約一2:16),導致不擇手段也要據為己有的念慾。

       人有成就的慾望,而這慾望本身原來是積極而健康的,但若不透過正當管道,踰越界限,不擇手段地要出風頭,就成為「今生的驕傲」(約一2:16),不守住本分的非分之想,甚至僭越得罪上帝(3:5,6)

. 底子
   
       底子或稱為犯罪的傾向。許多時候犯罪是出自一個適當的底子,譬如亞當不可能對別的女性動淫念,夏娃也不可能嫉妒別的女人,缺乏興趣的人不會受女色的試探,缺乏佔有慾的人不會受偷竊的誘惑。適當的條件必須存在,罪才有機會發生。這條件是所謂「肉體」(7:18),乃一種自我中心,排斥上帝的心態,乃亞當子孫的一種自然傾向,這就是犯罪底子。人若沒有這種自然傾向,也無從犯罪起。

. 試探
   
       第三個條件就是來自撒但的試探。若沒有撒但主動的試探,光有慾望和底子,罪也還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