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墮落的處境

     
加爾文認為原罪不斷地滋生情慾的事與各種罪惡,有如火爐持續地迸出火焰與火花,又如泉源不停地湧出泉水。他形容在墮落中的人:「人完全為罪所籠罩,如同洪水 淹沒一般,所以凡出自人的都是罪」(基督教要義2.1.9 )。人的肉體與靈魂都敗壞了,整個人成為罪惡的源頭。
       
在墮落中的人,理性被愚昧蒙蔽,意志被慾望束縛(基督教要義2.1.12 )。就理性而言,人雖然仍有理性而與獸有別(基督教要義2.2.17),但是只能作用在諸如法律、文學、手藝等地上事物,而且理性處在常常被欺騙的狀況下(基督教要義2.2.25),因此雖然仍有良心(基督教要義2.2.22),卻是未能健全地分辨善惡。
       
就意志而言,加爾文贊同奧古斯丁以來的傳統,主張人的意志已經被罪所束縛,因此凡意志所出者必然是犯罪(基督教要義2.3.5 )。
       
靈魂的兩大功能(理性與意志)在墮落中人身上均已嚴重損毀,以致使人認識上帝的能力被蒙蔽,而因未能認識上帝又使人在墮落中無法改變自己,如此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也因為如此,需要聖靈的重生,人才可以恢復原本上帝之形像與樣式,當然這是一生持續不斷之事。當然,這重生之起頭是讓人心轉向基督,其後是不斷之更新,使人稱義到真正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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