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基督的贖罪


    我們不知道上帝為何不拯救全部的人類,雖然,得救的人也同樣不值得拯救。如果上帝願意的話,當基督在加略山受死犧牲,那無限的價值和尊貴,是足以救贖全部人類的。可是經上卻告訴我們說︰人不是全部得救的,那是因為上帝子犧牲自己的救贖計劃,完全有祂自己的主權,他有絕對的自由來運用祂的選擇權,沒有任何人可以參與其事。經上屢次說明,得救是一種恩典,施給一些不值得、不配得救的人。如果在救贖工作之中,有任何部分是由於人的好行為所致,那麼人類似乎就真的分了等級,而那些被恩寵的得救者就可以指著失喪的人嘲笑說︰“你和我有同樣的機會,但是我決定接受救恩,而你卻拒絕了,所以你怪不得誰。”但是,事實並非如此,上帝並沒有規定這樣的辦法,而蒙恩的人們,只能永遠的、全心的感謝上帝的拯救。

    我們沒有權利質問上帝為什麼這樣做,經上說︰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倘若上帝要顯明他的憤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上帝所召的。(羅九︰20─24)

    似乎只有加爾文派人士正視人墮落的問題。許多現今的想法、教導和講道中,對於人的墮落和人現今絕望的景況,已經失去了適當的評估。阿民念派認為,人只要願意,就有足夠的力量轉向上帝,這是極嚴重的錯誤。加爾文派人士堅持,人不只是不好、不太對,或只是需要正確的引導而已,乃是屬靈上的死亡;而且基督的代贖,並不只是使救恩成為一種抽象的可能,能使所有願意的人歸向上帝。加爾文派人士認為︰代贖,是一項在歷史上已經完成的客觀工作,對那些有份的人,它除去了所有律法上的障礙,接著就是聖靈的工作,使救贖之工,主觀地應用在那些上帝所揀選的人身上。

    我們再注意聖經上有一節有關救恩很重要的經文︰“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六︰44)另一處相似的是︰“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而且保羅在寫給哥林多信徒的信上也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4)

    那麼,上帝如何讓他所揀選的人運用信心呢?答案是︰在重生一事上,聖靈使人的心降服於他,並且把喜愛公義、恨惡罪惡這個新的性情賜給人。他並不強迫人違背自己的意志,卻使人甘心樂意地順服他的旨意。當硬著心逼迫基督徒的掃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主耶穌向他顯現的時候,他立刻就順服了主的旨意,詩篇的作者說︰“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甘心犧牲自己。”(詩一一○︰3)這就是上帝給他子民願意來的心。這是上帝的工作,在人的潛意識中,就是重生,或是新生,或是重新出生。當人有了這個新的性情,他就會因這個性情而有所反應,完全按上帝的旨意行事。然後,他自然會運用信心,有好行為,表明他痛悔的特性,就好象葡萄樹自然會結葡萄一樣。從前,罪是他特性的本質,但現在聖潔成了他特性的本質──並不是立刻改變的,因為仍然有留在裡面的舊性情會貼附他,而且只要他一天活在世上,他就一直在罪惡的環境中。但是當他的新性情自由表達的時候,他就在公義中漸長;他喜歡讀上帝的話,喜歡禱告,也喜歡跟其他基督徒有交通。

    因此我們必須在基督成就之大功效的救贖,與無法成就廣範圍的救贖中選擇其一,因我們不可能擁有兩者。如果我們主張二者,那就是主張普救論(Universalism)。但阿民念派要擴大救恩的範圍,其真正的果效,在實質上就等於毫無價值,與無我的服務並無不同之處。華飛德博士曾以一簡明的例証來說明此一真理,他說救恩就好象一個面團,你愈是大大壓滾它,它就變得愈薄。阿民念派所主張的救恩,是企盼全人類都能得著,但相反的卻減低了救恩的功效,其結果似變得如同沒有救恩一樣。

    此外,上帝將全人類的罪惡,加諸於基督一人身上,其意又是否是對那些失喪者在世所犯的罪過,予以兩次之懲罰;一是基督為他們的死,另一次則是上帝對他們的宣判定罪,誠若如此,那將是不太公平。如果基督已為他們付出代價,成為他們的贖罪祭,他們理當得著自由,聖靈也一定會叫他們有信心和悔改的心。根據聖經,基督的救贖是有限的,是為那些父上帝所揀選的人作成的,假設基督的贖罪果真是無限的,那麼基督的死,似乎是為那些命運已註定的人(而不是上帝所揀選的人)死在十字架上,且在他受痛苦的當時,他們已身在地獄裡了。假若贖罪僅是廢除一個人既定的審判罪刑,那麼就好象也給他一個自新悔過的機會及信心順服的操練,則上帝待他,似與對待我們的祖先亞當一樣,使他受到再一次試驗。然而這種試驗,人們在長久以來,甚至在更好的情況下,均有嘗到其結果。就邏輯觀點而論,這種無限贖罪的理論,將導致荒謬的信仰後果。

    我們該牢記基督以人性釘在十字架上,歷經六小時痛苦的境況,其痛苦不是僅在肉體方面,而是靈裡的忍受。當主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的時候,他親身嘗到了地獄的苦楚。本質上,這就是與上帝隔絕,與良善及盼望隔離。這樣的痛苦是難以想像到的,但因主耶穌本身具有神人位格,他代替了他的百姓,承受了地獄永死的痛苦。

    事實上,世人因基督作了眾人的贖價,便勝過了因亞當敗壞所犯的罪。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他本有上帝永遠榮耀的形象,彰顯他自已,就是我們將來在天上所見的上帝。彼得告訴我們︰“我們就得與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後─︰4),保羅也說︰“我們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讓我們思想這兩節經文,上帝所賜給我的是何等大的恩典呢?這樣我們比天使高一等。聖經告訴我們,天使僅是上帝的使者與僕役而已。

    最後講到阿民念面臨的問題,實在就是與加爾文遭遇到相同廣泛的問題,那就是為什麼無比聖潔及滿有權柄的上帝許可罪的存在。據吾人所知,僅作部分解答。加爾文派人士勇敢面對難題,承認聖經的教義,說世人在亞當裡都有他們公正與有利的機遇,上帝現在正以慈悲拯救一些失喪的人,並放棄一些別的人,且施以刑罰,在他們的刑罰上顯出他的公義。阿民念派雖然承認預知的說法,但他們對上帝為什麼蓄意創造出他本知道那些要敗壞,及那些將要永遠下到地獄的人的問題,卻不予以解釋。

    可是,關於罪惡的問題我們能說,上帝創造世界好象戲院來展示他的榮耀,使他所造的人,看見並贊美他奇妙的屬性──他的智慧、能力、聖潔、公義、良善與真實。在此我們首要關切的是他的公義。

    上帝公義的要求是賞善罰惡,同時公義是必須的,因為罪必被罰,好象善有報償一般,如果上帝不這樣,那麼他將不公義。因此上帝造人和天使,不象機器人會自動地產生好的工作果效,就如機器生產螺釘或鐵罐一樣;也並非要獨得報償,乃為造一個有自由、有道德的人,照他自己的形象在亞當墮落前能分別善惡。他對他們彰顯公義,就是他所要求的人,就是救主基督裡所歸給他的功勞,並在聖潔中堅立他們,叫他們得進天國。對那些仍在罪中而被棄的人彰顯他的公義。

    照樣,若罪被排除,那就沒有上帝最榮耀屬性的適當啟示、恩典、憐憫、愛和聖潔,如對救贖罪人所展示的。我們當記得,天使在天堂獨得他們的救恩,是藉著工作之約和遵守上帝的律法。正如在亞當的情形上,若他們(天使)服從,就有確切報償的應許。他們果真順服了,就在聖潔中得堅立。但他們沒有藉恩典而得救恩。有句古詩說︰當我唱救贖的故事時,天使要收回他們的翅膀聆聽。在人類和天使間,有絕對的對比。

    因此,罪是上帝所許可的,但為了他的榮耀而受到限製。若是罪從創造中被排除,那麼上帝榮耀的屬性,在天使與人類前,將永不能有所誇示,而將大部分永遠深藏在神性的奧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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