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何得著基督的救贖呢?我們又如何知道我們是被揀選的呢?人的自由與上帝的主權,那個在救贖中扮演救贖的角色呢?嬰兒夭折會否得救呢?
相信再這樣推下去就會出現更多更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作為有限又有罪的人,相信不會有一個正確而面面俱圓的答案。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弗 2:8)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在行為上不能成就什麼救贖的工夫,但當認識到基督是為我們而死,我們就當以信心回應、接受,並且繼續堅守這份上帝賜給我們的信心,因為「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來 10:39)
既知道上帝會保守信他的人到永生,就堅信祂,直到得著那「不能震動的國」。
加爾文說:「因為我們心思遲鈍,使我們不能了解天命的崇高,所以我們要借助於一種區別。一切萬有都由上帝的一定旨意所安排,然而在我們看來,都似乎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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