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 星期二

安立甘宗之形成

   改教運動所產生的復原教,除信義宗和改革宗以外,還有安立甘宗。這宗的改教以調和的精神及妥協的教義著稱。先是路德的改教影響及於英國。英王亨利第八在信仰上雖然反對路德,傾向天主教;但他為求驅除教皇在英國教會的權勢,取而代之起見,並為求抗拒教皇因懼西班牙王腓力第二而反對自己離棄腓力之姑和曾為本身之嫂的皇后凱撒林(Catherine)之舉,以便另娶其情婦波麟(Boleyn)起見,所以歡迎改教運動。他在位末期復趨反動,並於一五三九年發布六條(The Six Articles)法令,恢復天主教信仰和法規,逼迫復原教徒。

    一五四七年愛德華第六繼位,大主教克藍麥(Cranmer)及其改革派得勢,先廢除六條,後完成愛德華第六的第一祈禱文(The First Prayer-Book of Edward
)。由教會總會議和議院於一五四九年三月加以批準並發布,復於一五五二年完成修訂的第二祈禱文,並由上下兩議院於是年四月批準。經過這種崇拜的改革後,克蘭麥便致力於教義的改革。他的四十二條(Forty-two Articles)由總會議於一五五三年三月批準。惜乎愛德華第六旋即早崩,以致改教運動不能順利發展。

    女王瑪利繼位,力圖恢復天主教,逼迫復原教。前王在位所有改革建樹一掃而光,克蘭麥殉道,惟反動時期旅即終止。

    當以利沙伯女王在位時期(一五五八年至一六○三年),教會組織,崇拜,和教義的改革乃得以確立。大主教帕克爾(Parker)與其同僚承繼前人功業,訂正第二祈禱文而成公禱書(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於一五五九年四月由上下兩議院通過使用,以後雖有些微修改,但在大體上成為永久和固定的形式。他又訂正四十二條,以後由此而成為三十九條(Thirty-nine Articles)。他的一貫政策是維持國王至上原則,並使英國的復原教符合奧斯堡信條的教義,又為體諒反對派起見,保留了凡無迷信和神像崇拜色彩的古老儀式和習俗。他的這種政策使英國國教能夠要求一五五五年的奧斯堡和約給予信義宗而非改革宗的特權。所以以利沙伯在位時,公禱書和三十九條的訂正無傷於復原教的根本精神,不過刪除了愛德華時代所有反信義宗的成分。但是在瑪利朝逃難於日內瓦,而今返國的加爾文派改教人士,成了公禱書和三十九條的背後勢力,留下了他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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