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義論是上帝論的首務,神義論講通了,上帝的攝理就可理解。神義論的社會學向度就是個人及社會對「社會秩序化的力量,藉由信仰認知來臣服」。在此,宗教信仰提供一種意義脈絡,內化於人們的思想,使其超越不平等對待及痛苦遭遇。主要功能是可將個人的不快樂經驗以某種神義論來補償,將苦難視為上帝的考驗及未來更大祝福, 而安然接受。以社會學向度理解,神義論就是一套宗教合理化說辭,內化為意義脈絡,且可安然忍痛來接受社會短暫的失序現象。
宗教社會學家彼得‧柏格批評這種自我否定式的臣服,從社會心理學角度來看是一種「受虐性」心態,由社會安定法則所強迫形塑。這種接受對方予取予求仍覺得快樂的受虐,在人類互動關係屢見不鮮,可能表現於男女朋友情愛、政治上領袖與跟隨者、或宗教上師尊與信眾關係等等。彼得‧柏格認為,將世上痛苦視為上帝的考驗,是獲得意想不到的幸福之祕訣,這種想法可能是一種受虐性心態;而神學家們以這種態度對苦難做解釋,有時實在無情到令人難以想像。
在此,神義論彷彿是社會的「榫眼」,從個人的病痛到社會的天災、人禍及貧富不均、不公,皆備有答案來助人釋懷,給予窮人為何貧窮、富人為何富有合理的解釋。這樣的神義論最終是維繫不平等社會最有力的法則。神義論到此構成施虐的壓迫者與受虐的被壓迫者共謀而成共犯結構,如歌德所說:「人最悲哀的是身為奴隸還自以為自由!」
聖經中的約伯記就是最好例子,約伯的不幸本來可讓受害者正當地提出神義論的質疑來質問上帝。但是憤怒者所質問的神義,卻被自己的朋友質疑自身有否權利對上帝提出質疑。本來對上帝不公平的控訴,最後卻逆轉為對受害者是否犯罪的控訴。神義論的質問最終不但沒有答案,還以「人義論」取而代之。約伯記的討論重點就常被誤置於人類罪的問題,而非上帝是否公義的質問。
近代新正統主義也是如此,在面對二次大戰納粹的暴行,也常以「人的罪惡」取代「上帝公義」的論述。德國神學家莫特曼在親身體驗二戰德國的暴行後,試圖以「盼望神學」,上帝親身在十架的受苦來緩和神義論的疑惑。畢竟受苦的上帝才能為無辜者所受的折磨辯護,經由上帝自己最不幸的痛苦來緩和人類的痛苦。
莫特曼說,我們的上帝是使人有盼望的上帝,這個盼望是在復活與十字架的矛盾中生出。復活的盼望成全與罪對立的公義、與死對立的生命、與苦難對立的榮耀及與現今紛爭對立的和平未來。就是這種復活盼望,才能激發熱情面對苦難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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