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義論的功能是將個人生命的失序經驗,整合到社會既定法則中的意義脈絡安頓。它最終追尋的並不只是超越痛苦、死亡,而是意義的渴望,而且強烈想要認知為何不幸會臨到自己身上?因此,神義論可以是合理化「強者」剝削者的社會不公;當然也可以被「弱者」來合理化他/她們對社會不公的對抗。也就是說,弱者的神義論可以轉化為解放神學的神義論。
解放神學強調神學的出發點是「使命感」,一種委身於自身處境的信仰熱誠。因此,對自身處境的了解多寡就會決定神學向度之深淺,及信仰熱誠所為何來。社會分析在此成為神學向度的有效工具,而且也唯有認知到「社會上的一切運作皆有利於有權勢團體」此論點的分析,神學的上帝論才不會浮沉於有權勢團體所作的一切社會決定。反而,上帝會體認到弱勢者的哀嚎,而為自己所創造的世界伸出援手,發出公義。在此,神義論不再是合理化強權,而是激發解放弱者之動力。
神義論作為社會的榫眼,由安頓的社會法則轉化為弱者尋求正義的解放力量。先前對神義論的控訴由人義論承擔,也改變人義論的「承擔罪惡」責任為「改造社會」責任。神義論與人義論匯集而成再生能力,真正的「道成肉身」是要打破不公義的壓迫體系來重建人性社會, 真正體驗上帝的愛與公義可在人間實踐。
拉美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提醒基督徒的解放運動,應有下列三個層面認知:
首先是我能知道什麼?(What can I know?)即基督徒應逐漸了解自身的現實處境為何?而此現實處境又與信仰有何關聯?對信仰而言,人民受苦與掙扎的意義又是什麼?
接著,我該做些什麼?(What should I do?)基督徒該如何努力來足以改變受苦的處境?有什麼可能性及選擇性來使自己更積極地參與及投入?
最後,我能期待什麼?(What can I hope for?)基督徒應有一個合一的歷史見證,並在上帝國臨在的盼望中,激發大家齊為上帝公義實踐人間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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