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2日 星期四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十五章 論得生命的悔改
二、罪人藉著悔改,不但看見又覺悟到自己的罪與神的聖性和義律相違反的危險,而且也看到又覺悟到自己罪的污穢可惜,罪人既明白神在基督裡向悔改之人所顯的恩慈,就為自己的罪憂傷而恨自己的罪,以致轉離一切罪惡歸向神,又立志竭力在神所有的誡命中與他同行。
三、悔改雖然不能算作對罪的償還,或得赦免的主因,因為罪得赦免乃是神在基督裡白白的恩典;但悔改對所有的罪人是必要的,因為沒有悔改,人不能得赦免。
四、小罪不能因其小,而不被定罪;大罪不能因其大,而令真心悔改之人沉淪。
五、人不應該以概括的悔改為滿足,竭力為自己特殊的罪而特別悔改乃人人的本分。
六、人人都當向神私自認罪,祈求赦免,由此,並由於離棄罪惡,他就必蒙憐憫;所以得罪弟兄,或基督教會的人,就當藉著私自或公開的認罪並為罪憂傷,甘心向那受觸犯的人表示悔改;於是那受觸犯者,就當與他和好,且以愛心接待他。
<心得>
悔改對基督徒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不僅良心得到釋放,並且在上帝面前得著赦免。當然赦免是上帝因著耶穌基督的作為,但是我們認罪是必要的,沒有認罪就沒有赦免,這是很重要之原則。所以我們要常常在主面前求聖靈光照我們,在任何事上有沒有得罪上帝和人,除了向上帝認罪也要求人之原諒,有虧欠人的要對人賠償與補救。這是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事,不可掉以輕心。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十四章 論得救的信心
二、藉此信心,基督徒相信凡在聖經中所啟示的都為真實,因為神自己的權威在其中說話,又當按照聖經中各段章節所說的去行。即順服其命令,畏懼其警戒,持守神在其中所賜為今生和來生的應許。但得救信心的主要活動乃是憑恩典之約,惟獨接受並依靠基督而得稱義、成聖、和永生。
三、此信心的程度不同,或強或弱,雖多次多方受打擊,被挫折,但終必得勝;並在多人裡面增長,以致藉那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基督獲得充足的信心。
<心得>
感謝主將得救之信心賜給我們!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十三章 論成聖
二、此成聖之工雖是貫徹於整個人性之內,但在今生不得完全。在每一部分之內仍有些腐敗性的殘餘存在;因此(在信徒心中)常有繼續與不可和解的戰爭,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
三、在此戰爭中,那殘存的腐敗性雖一時甚佔優勢,然而那蒙神重生的部分,藉著從基督成聖之靈所得不斷供應的能力,終必得勝;如此聖徒在恩典中有長進,敬畏神得以成聖。
<心得>
成聖是聖靈在我們身上應用救贖恩典之結果,雖然”殘存的腐敗性雖一時甚佔優勢,然而那蒙神重生的部分,藉著從基督成聖之靈所得不斷供應的能力,終必得勝!”
所以上帝救贖之大工一定會在我們身上成全的!
2018年3月15日 星期四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十二章 論兒子的名分
<心得>
感謝上帝,因著耶穌的救恩我們成為上帝家中之一份子。不僅如此,還是具有繼承權的後嗣!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十一章 論稱義
二、如此接受並在基督和他的義上得安息的信心,乃是稱義的唯一憑藉(手段);然而在被稱義者的心中並不是單有信,也伴隨著一切別的拯救之恩,而且這信心並不是死的,乃是使人生法仁愛的信心。
三、基督憑著他的順服和受死,完全清償了凡如此被稱為義之人的罪債,並為他們獻上適當的、真實的、圓滿的祭來滿足父神的公義。然而基督既為他們被父神賜下,而且他的順服與滿足就當作是他們的,被父悅納,二者是白白賜給的,並非因他們裡面有任何功德,所以他們的稱義是惟獨出於白白的恩典,為的是叫神絕對的公義和豐富的恩慈,在罪人稱義上可以得著榮耀。
四、神從創立世界以前便命定稱一切選民為義,在日期滿足的時候,基督就為他們的罪死了,為他們的稱義而復活了;雖然如此,但他們必須等到聖靈在適當的時候,實際將基督賜給他們,才得稱義。
五、神繼續赦免被稱義之人的罪,他們雖然永遠不能從稱義的地位上墮落,但他們可能因罪遭受神如父之忿怒,他們若不自卑、認罪、求饒、並重新相信悔改,就不能再得父神笑臉的光照。
六、舊約時代的信徒稱義,與新約時代的信徒稱義在各方面都是同一的。
<心得>
感謝上帝,人之稱義是三位一體之上帝,按其位格各有所司完成了人稱義之工,因此我們可以從救恩上體驗上帝是三位一體之上帝。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十章 論有效的恩召
二、此有效的恩召是惟獨出於神白白的與特別的恩典,絲毫不是由於在人裡面預見什麼。因人在這恩召上全屬被動,及至被聖靈感化和更新,他才能回應此召,並接納在此恩召中所提供和傳達的恩惠。
三、死於幼年被選的嬰孩,已被基督藉聖靈而重生得救了,聖靈何時,何處,用何方法作工,皆隨己意。另有一些在外部未能蒙神話語呼召的選民,也都照樣得救。
四、其他未蒙揀選者,他們雖然蒙神話語的呼召,或許有聖靈一些普通的感動,但他們並未真正歸向基督,所以不能得救。不承認基督教的人,更不能靠任何其他別的方法,不拘如何慇勤按照自然之光與自己所承認的宗教來過生活,也不能得救。若主張說他們可以得救,乃為有害且極其可憎的事。
<心得>
感謝上帝,人之所以蒙拯救,是上帝主動之恩典,若無此恩典,人是無法得救的﹗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九章 論自由意志
二、人在無罪的狀態中,有自由與能力行善,並行神所喜悅的事,但那所有性是可變的,所以他可能從那狀態中墮落。
三、人由於墮落在有罪的狀態中,已經完全喪失一切行任何關乎得救的屬靈善事之意志力:所以他既是一屬血氣的人,與善完全相反,又死在罪中,就不能憑自己的能力去改變自己的心,或預備改變自己的心。
四、當神使罪人改心並把他遷移至恩典狀態中時,神就把他從罪惡本性的捆綁中解放出來,並惟獨藉著他的恩典,使他有行屬靈善事的意志與能力;但因為他尚有殘餘的敗壞,所以他既不完全,也不專一立志向善,他也立志向惡。
五、惟獨在榮耀狀態中,人的意志才能有完全與不可改變的自由,以致向善。
<心得>
感謝主,上帝藉著恩典將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使我們重獲自由,有能力行善榮耀上帝,活出人該有之尊嚴!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七章 論神與人所立的約
二、神與人所立的初約乃是行為(工作)之約,以完全的和個人的順服為條件,神在此約中將生命應許給亞當;並在他裡面應許給他的後裔。
三、人既因墮落使自己不可能藉此約得生命,主就願意立第二約,普通稱為恩典之約。他憑此約將生命與救恩藉耶穌基督白白賜給罪人,要他們信耶穌基督而得救;並應許將聖靈賜給一切預定得生命的人,使他們願意並能相信。
四、此恩典之約在聖經中往往以遺命的名稱說明,乃指立遺命者耶穌基督之死,並指出由遺命所留下的永遠產業及其所屬的一切事。
五、此約在律法時代與福音時代的實施各有不同。在律法時恩約之實施乃藉應許、預言、獻祭、割禮,踰越節的羔羊,以及傳給猶太人的其他預表和禮儀,都是預指那要來的基督,而且這些在當時是夠用而有效的;藉著聖靈的活動,來教誨並建立選民對所應許的彌賽亞有信心,藉著他才能得著完全的赦罪,與永遠的救恩。此約稱為舊約。
六、在福音時代,當實體基督彰顯的時候,實施此約的條例乃是聖道的傳揚、洗禮和主餐之聖禮的執行;這些條例為數雖少,而且在實施上更為單純,又少有外表的光榮,然而在這些條例中對萬國,連猶太人帶外邦人,更充分地闡明了證據與屬靈的效力。此約稱為新約。所以是有兩個在本質上不同的恩典之約,乃是在不同的時代只是一個而又相同的約。
<心得>
感謝上帝俯就卑微的我們,與我們立約,拯救我們脫離永死進入永生。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五章 論神護理之工
二、萬事萬物雖然在神(第一原因)的預知與聖定的關係內,毫無變更而準確地發生:但神用同一的護理,根據第二原因的種類,必然地、自由地、或偶爾地來規定所發生的事。
三、神在他普通的護理中雖使用手段(方法),但他也隨己意,不用手段,超乎手段,並反乎手段,自由行事。
四、神的全能、莫測的智慧與無限的善良在他的護理中如此彰顯,甚至延及(人類的)第一次墮落,也以各樣的配合,為了神自身的聖旨的緣故,對那些罪予以最智慧最有能力的限制,並且支配管轄諸罪;然而罪是從受造而出,絕不是由神而出。神既至聖至義,故絕非亦不能力罪惡之源,或罪惡之贊同者。
五、最智慧、公義與恩慈的神時常讓他的兒女有時遭受多方的試探,和他們自己內心的敗壞,為他們以往的罪懲罰他們,或向他們啟發敗壞的潛力,和他們內心的詭詐,為要使他們謙卑:又使他們更進一步地與神親近,不斷地依靠神,使他們更加儆醒防備將來一切犯罪的時機,以及為了其他各種公義與聖潔的目的。
六、論到那些因以往的罪而盲目頑固的邪惡與不敬虔之人,為公義審判者的神,不但不施恩給他們(藉此恩典就能光照他們的悟性,影響他們的內心);而且有時也收回他們已得的恩賜,因他們敗壞的緣故就使他們遇到犯罪的時機:同時把他們交付給自己的私慾,世界的引誘,與惡魔的勢力。因此,他們甚至在神所使用令別人軟化的手段之下,反而令自己剛硬。
七、神的護理之工既然普及一切受造之物,更用特別的方法照顧面他的教會,並為教會得益而處理萬事。
<心得>
上帝的護理展現其豐盛之慈愛與智慧,讓我們不住的讚佩與稱頌:主阿,祢的作為奇妙無比!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四章 神創造之工
二、在神造了一切其他的被造物之後,就造了人,男人女人,他們擁有理性的與不朽的靈魂,又本著自己的形象賦與他們知識、仁義和真聖潔,雖有神的律法寫在他們的心裡,且有履行律法的能力,然而在干犯(律法)的可能性之下,即被任憑自己的意志,所以這意志是可以改變的。除了這在他們心中所寫下的律法以外,他們受到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的命令;他們遵守這命令時,就能得到與神相交的幸福,又能統治被造之物。
《心得》
上帝創造萬物的目的是:為彰顯自己的永能、智慧與仁愛的榮耀。而祂的創造與人的製造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從無中創造原始的世界”,不僅如此祂還創造“其中一切有形無形的事物”。
祂創造世界只花了六天的時間,或許不可思議,若我們相信上帝是全能的,就能接受了!而且上帝滿意祂的創造,他看一切受造都美好,我們因此要愛護並保守一切受造之物,存感謝之心領受並享用一切美物。
而上帝最完美之創造是人類,因為“他們擁有理性的與不朽的靈魂,又本著自己的形象賦與他們知識、仁義和真聖潔”。在此也告訴我們幸福之路就是:遵守上帝之命令。可惜人類祖先亞當和夏娃並沒有遵行,使罪和死進入人之生命中,讓人受到永死之苦﹗
2018年3月2日 星期五
回歸聖經中之聖靈論
第一、因堅持不合聖經之己見而否定聖靈神性,如抗靈派、蘇西尼主義和新派神學;
第二、因重視儀文規條和哲學推理而忽視聖靈的身位與工作,如中世紀西方教會;
第三、因過度強調聖靈神性而與聖經三一論產生衝突,如獨一神格靈恩派、真耶穌教會等;
第四、因片面強調某些聖靈表顯或將其他訴求列為聖靈工作範圍,使聖靈所是與所作的平衡原貌遭到扭曲,如孟他努運動、約雅欽、孟慈爾、五旬節運動、新約教會、安提阿中央教會等。
這四項缺失—堅持己見、顧此失彼、違背真理和以偏概全,就是已過二十世紀聖靈論發展的四大缺失。而這四大缺失之所以會產生,皆因在這些運動中,聖靈的本質不是以一種符合聖經三一上帝觀的角度來定義。
若是基督徒不能反省歷代定義聖靈的原則,這些一再發生的缺失就難以真正根絕。
照著教會歷史所給我們的教訓,我們能夠斷言,基督徒對聖靈若沒有正確的認識,就不可能對聖靈有正確的經歷。
歷代已來,許多愛主的基督徒都不斷嘗試從真理面和經歷面,來探索到底聖靈是誰?聖靈是甚麼?甚麼才是經歷聖靈?雖然其之中有些人曾題出許多寶貴建議,但我們不得不指出,有些解答實在過於片段,不但容易讓人誤解或低看聖靈真正的所是與所作,也可能將教會帶進偏差。
前人所作的努力雖然可取,他們對聖靈的見證雖然竭力,但若是使信徒所領會的教訓與聖經的原意產生差距,就有照著聖經加強或調整的需要。
其實,無論是哪一個團體的基督徒,只要不是否定聖經者,豈非都以聖經為宗旨、為榮耀?天主教雖然被人指為傳統充斥,尚且高舉聖經權威;更正教雖然各自為政,尚且倡導惟獨聖經;自由團體縱然事工有別,豈不也盼望以聖經為依歸?若是聖經能提供對聖靈本質的充分解答,我們信徒除了求教於聖經之外,夫復何求?
我們不得不敬畏上帝,藉著主自己,藉著使徒約翰和保羅,祂已經將聖靈本質的奧祕向我們啟示。我們也不得不信服,聖經對聖靈的定義,與本身的三一神觀配合得無比完美。在位格上,聖靈與父、子有別;但在本質上,靈就是父、子。照著聖經三一上帝觀的規範,照著使徒約翰和保羅的教訓,聖靈的本質就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上帝。
我們已經指出,兩千年來基督教聖靈論的發展,在常軌之外所發生的混亂失序或是停滯退縮,多少與誤解聖靈本質的定義有關。如今,我們可以回歸聖經,以聖經本身作我們最好的導師,以聖經的真理作我們最標準的解答,作實行的準則。在這個聖靈論依舊混亂無比的二十一世紀,持定主自己以及保羅和約翰對聖靈本質的定義—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上帝,應該能保守並幫助大多數有心愛主、追求真正屬靈基督徒,認清許多冒稱聖靈同在的假象,避免盲從人云亦云的潮流運動,脫離不當追求恩賜所帶來的失落和乾渴,真正得著並經歷聖靈中的上帝、生命、救恩、同在、恩賜和能力。這一個符合聖經三一上帝觀、滿足基督徒屬靈需求的定義,能將有心追求聖靈祝福的信徒帶進信仰正軌,並帶領教會和信徒走向生命正道,達到基督身體的建造。
宗教改革期間聖靈論為次要地位
雖然改教帶來許多重要真理的恢復,但不可否認的是,聖靈論並不是宗教改革的主因,也不是當時教義發展的主流。由十六世紀改革的軌跡可以看見,改革是以基督論、救恩論與教會論為主;並且教義改革乃是為了提供教會體制改革所需的合理依據。
以路德為例,無論是震撼羅馬天主教的『九十五條』(Ninety-five Theses)、『教會被擄至巴比倫』(Babylonian Captivity of the Church)、『論基督徒的自由』(On Christian Freedom)、或是政治味十足的『論政權』(On Government Authority)、『覆農民十二條的友善和平忠告』(Friendly Admonition to Peace concerning the Twelve Articles of the Swabian Peasants)等文章,在內容上都有相當豐富的教義恢復,但其用意也很明白的是為他理想中的教會觀背書。
當然,教義改革本身就不應該流於紙上談兵,抒發理想,而與教會實行脫節;並且沒有人能否認,宗教改革所帶來的教義復興以及對教會體制的檢討反省,對後世基督徒同樣都有不可磨滅的功勞。但是當時改教家視教會體制變革為主軸的傾向,的確相當鮮明。
路德的跟隨者靠著日耳曼君主的護庇建立路德會;加爾文根據他自己撰寫的教會《基督教憲章》,雷厲風行政教合一制度,在日內瓦建立他心目中的理想國;慈運理(Ulrich Zwingli)的門生布靈格(Heinrich Bullinger)也不讓加爾文專美於前,選擇蘇黎士(Zurich)來實行具慈運理神學特色的政教合一制;至於有些重浸派人士,則在歐陸各處以實行受浸、反對嬰兒洗、推翻政教合一、激進末世論等信仰話題為名,以追求教會獨立與政治革命為實,因而產生自由教會(Free Church)的概念與雛形。
因此,對宗教改革歷史稍有涉獵的人都知道,基督論、救恩論和教會論才是改教的主題。聖靈的教義在改教中所佔的比重,其實根本微不足道。教會歷史要一直進入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初,才有宣稱以聖靈為主軸的運動。
宗教改革帶來的進展與隱憂
西方的神學家對聖靈的認識,越來越趨近聖經啟示,也越來越擺脫離教條式思維。最重要的是,聖靈與救恩的結合,在此時達到西方神學發展史上的一波高峰,其內容更能應用於信徒生活與經歷。
宗教改革的確帶進聖靈論發展的重大恢復。無論是一般信徒所熟知的歐陸三大派別:路德派、加爾文派、重浸派,或是英格蘭的約翰歐文(John Owen),以及其他較不知名的個人或團體,都對聖靈有多樣的描述與經歷。
當然,我們必須留意,並不是每位學者或學派都提供正確的認識並健康的經歷。當時各家學說當中,多少都有值得我們借鏡之處,但其中也潛藏不少偏差的遺傳。
經院神學中聖靈論的地位
神學道理的研究,若沒有實際應用,就流於紙上談兵。例如,中世紀西方神學巨擘艾奎那(Thomas Aquinas)在其鉅著《神學總論》(Summa Theologica)中,不乏關於聖靈身位與工作的探討。尤其他對父、子、聖靈一與三的解釋,更是中規中矩,恪守歷代大公會議的結論,避免落入重一輕三或重三輕一的極端:『因為耶柔米(Jerome)曾說,用詞不當將陷入異端的危險,在說到三一神時,我們必須小心謹慎。…我們必須避開兩個彼此相反的錯謬,並在他們中間謹慎前行。這兩個錯謬就是亞流的錯謬—將身位(person)的三當作本質(essence)的三,以及撒伯流的錯謬—將本質的一當作身位的一。』
艾奎那還清楚的說到:『在上帝裡面沒有相對存在或本質存在的分別,只有一個且相同的存在,這也是明顯的。』
這樣的說法並非沒有共鳴知音,二十世紀天主教知名學者拉納(Karl Rahner)也有過類似發表:『經綸上的三一就是內在上的三一。』
兩位學者不約而同的告訴我們,無論基督徒論到三一上帝一的方面或是三的方面,都必須有一項認識,就是一與三在上帝裡面是可以同時和諧共存的,因為一與三都是這同一位上帝的特徵。一與三既然在這位上帝裡不相衝突,我們這些祂的信徒有何權利以其為相互矛盾或不合邏輯?任何無法同時接受或並重一與三的人,不但自擾多慮,並且還有落入極端的危機。
艾奎那在其《神學總論》這段話中還有一個不難領會的用意,就是要強調信徒必須留意父、子、聖靈在身位上的分別,同時也要認知父、子、聖靈在本質上的是一。換言之,父的身位有別於子的身位,但父的本質就是子的本質;子的身位有別於靈的身位,但子的本質就是靈的本質。這就是為甚麼新約聖經既有馬太三章十六節,也有林後三章十七節。如果我們不該忽略馬太三章十六節,我們也同樣不需避談林後三章十七節。就著身位而言,子與靈的確有別;但就著本質而言,主的確就是那靈。『本質一、身位三』。因此當我們讀到林後三章十七節時,實在沒有必要因『子與靈身位有別』之故,而刻意閃避或曲解此節之字面意義;而當我們讀到馬太三章十六節時,也不需因『子與靈本質是一』之故而拒絕或妄解此節之字面意義。
基督徒一旦得著啟示,認識我們的上帝是三又是一,聖經中這些看起來似乎彼此矛盾的經文,其實根本不該構成任何困擾,信徒也不需為此坐立難安。就著身位而言,子與靈的確有別;但就著本質而言,主的確就是那靈。這就是為甚麼使徒約翰在他福音書的一開始就宣告說,『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同在』可見『有別』;『就是』可見『是一』。藉著聖經,父、子、靈的奧祕向我們揭示,我們只能接受欣賞,實在不必困惑質疑。只是因著人類殘缺的文字與有限的領會,人類即使能歸納出一些基本如『人位三、本質一』等原則,仍無法盡述三一神之堂奧,僅能適度規範基督徒的信仰,保守我們不傾向任一極端。
西方教會奧祕主義並非以聖靈為中心
要探索中世紀聖靈觀與靈歷水準,必須從一些人物事件中來歸納。例如,十二世紀初本篤會(Benedictine)修女希德格爾(Hildegard of Eilingen)就宣稱自己為聖靈所膏,得見異象,說方言並豫言末世。
我們也許會因此懷疑,在孟他努運動和歷次大公會議定案後數百年,基督徒對於聖靈的認識,難道仍然停留在方言、豫言和神蹟異事?或許令人難以置信,但事實上,整個中世紀的奧祕主義所讓我們看見的聖靈,都脫不開這種狹隘並片面的領會。仔細研究奧祕主義的主流思想後,我們就能發現,聖靈身位與經歷在以基督論為主流的中世紀時代,受到何種忽略和漠視。
《教理史》(History of Theology)作者海革倫(Bengt Hagglund)指出,中世紀奧祕主義源於當時思想主流奧古斯丁神學(Augustinian Theology)以及八世紀末興起之修院主義(Monasticism)所帶進的修士敬虔精神(monkish piety)。中世紀修院主義的興盛與奧祕主義的興起,是有識之士目睹羅馬天主教內部爭權奪利和貪婪腐敗的自然結果。
十二世紀熙篤會修士(Cistercian)伯納德(Bernard of Clairvaux),是為奧祕主義塑造獨特神學的第一人。不過實際上,伯納德神學中卻鮮見聖靈教義和經歷的陳述。海革倫說到,伯氏奧祕主義神學的根基在於相信耶穌即是君王和主。達到至高境界的實踐之路,在於冥想(meditate)基督在地上的一生,特別是祂的受苦。
伯氏特別強調舊約雅歌(Song of Solomon),認為該書說到耶穌是信徒魂的新郎(Jesus as the soul€ Bridegroom)。歷史學者拉托瑞(Latourette)也認為,伯氏奧祕主義來自他向耶穌和童女馬利亞的奉獻與祈願。他一生的職志,就是要恢覆信徒對基督人性生活的珍賞,藉此達到信徒與基督的奧祕聯合。而幾首膾炙人口、傳頌千古的詩歌,正是伯氏奧祕主義內在精神的最佳見證:
『哦,滿了傷痕的頭,滿了痛苦、誶詬,受盡萬般的試煉,又戴荊棘冠冕; 這頭今日已得榮,已得聖徒歌誦,可憐當日受死傷,在加略木頭上。 我們救主—危難友,我們報恩無由!當你為我流血時,你的痛苦誰知? 求你使我從今後,天天記念髑髏,直到被提進榮耀,永遠與你相交。』
『耶穌,只要一想到你,我心就滿甘甜;但這甘甜還遠不及親眼看見你面。』
『哦主,你是人心之樂,生命之源,人們之光,從地所給最佳福樂,空心轉來向你仰望。』
姑且不論伯氏在第二次十字軍東征的事上所引起的兩極化爭議,其奧祕主義的理論與實踐的確帶給當時西方教會相當的助益與復興,直至今日他的影響仍然深遠。
伯氏以基督人性生活為中心思維與靜思基督受苦歷程的具體作法,將修士敬虔精神的操練予以明文化與普及化,功不可沒。不過,若問伯氏理論中是否有任何關於聖靈的教訓,或強調有任何經歷來自聖靈,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事實上,自伯氏以來,大多數中世紀西方奧祕派代表性人物的特點,都是以耶穌基督為奧祕聯合(mystical union)的理論中心,而不是強調聖靈的經歷。而在實行方面,其作法也多以親身倣傚或魂中冥想為主,脫不開沉靜默思的風格。
西方教會奧祕主義與經院神學中的聖靈
《聖靈的教義》(The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一書作者史密頓(Smeaton)就曾說,『十二世紀初,有一段充滿創意的時代,有聖靈全新的澆灌,…許多國家都產生確定的復興。伯納德(Bernard of Clairvaux)是中世紀這段時期的代表性人物。…宗教思潮自此分為兩道,一道趨向經院主義,另一道趨向神祕主義。』
多馬格立菲(Thomas Griffith)博士也認為,自奧古斯丁以後,西方神學使人越來越遠離聖靈,直到伯納德的時代,一些有識之士深惡痛絕組織化天主教會的罪惡與無能,渴望屬靈的突破。這種熱切迫使他們藉著聖靈,尋求個人與上帝更深的交通。
格立菲博士相信,這是中世紀西方教會奧祕主義得以興起的主要原因,甚至也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Reformation)得以發生的重要遠因。雖然史密頓和格立菲博士直接將奧祕主義連於聖靈的工作,但是這個性質溫和、綿延數世紀之久、存在於天主教龐大組織下的潮流,是否對聖靈有特殊的經歷和解釋,卻值得我們深入檢討。
人類的本真──人性的要素–唯實論
一、唯實論的概念
因為人性在空間上與時間上有廣泛與久遠的影響,還有一說須加研究,便是唯實論(或作「實在論」或「實念論」──Realism)。照這個學說,人乃是人類的普遍性與一個特定的肉體組織結合的表現。此說有各種的學派,立說紛紜,不能一一詳敘。中世紀的煩瑣哲學,以唯實論與唯名論(或稱名目論)的爭論為焦點。其所爭的要點,乃在「普遍」(Universalism)和「個體」的關係。唯名論者認為「普遍」僅為隨「個體」而起的名目;唯實論者則反其說,認為「普遍」即實在。其中複分兩派︰一為柏拉圖派的唯實論,認為「普遍」先「個體」而存在;一為亞理斯多德派的唯實論,認為普遍即存於個體之中。欲明此說之究竟,首當明普遍與個體的關係,而上溯其淵源於蘇格拉底。當初詭辯學派以為要想認識「不變」,乃為不可能的事。蘇格拉底起而駁斥,認為「認識不變,並不困難,但須即事即物,求其普遍不變性,從而確定所以表示此性的概念。例如,要想認識『節製』的德性,非可僅求節製的特殊行為,此乃枝節,而對節製美德所必不可缺的各種性質,以及節製所以為節製的原理有深切的認識,始能對一切節製的美德,求得其普遍的不變性,從而確立節製的概念。」蘇格拉底所說的普遍不變性,便成為後世普遍說的張本。柏拉圖根據蘇格拉底的認識論,複創觀念論,他說︰「蘇格拉底的所謂真知,非徒知覺個體,乃為發現多數個體的通性,真正的實在,必有其依存的客體,始足表示個體的普遍性,而和我所得的概念相符合。故觀念乃為真正的實在,為個體之原型;而觀念乃先個體而存在,個體賴觀念而發生。」中世紀的唯實論,認為普遍性乃為先個體而存在的實在,他們的思想,即木乎此。故被視為柏拉圖派。亞理斯多德也採取柏氏之說,僅稍加變易,以觀念為形相。這兩派的唯實論,天主教會都奉為正統的學說。羅瑟林(Rosce- lin)倡唯名論,遭教會之擯斥。當時主持唯實論攻擊唯名論最烈的,首推安瑟倫與姜波之威廉(William of Cheam- poux),號稱為柏拉圖派。同時有一位亞伯拉特氏(PeterAbelard),從中調停,略謂「普遍固是實在,但除神意之外,並非先個體而存在者,即存於個體之中,故不能即視之為實在,也不得單獨稱之為名目……。」此即亞理斯多德派的「唯實論」,亦被稱為「概念論」(Conceptualism)。惟亞伯拉特並非祖述亞氏,乃僅不謀而合而已。十二世紀中葉唯實論盛極一時,例如阿奎那(Thomas Aquinas)之說,即以唯實論為基礎。至若司各脫(Scotus)雖自稱為唯實論,惟其說乃近乎唯名論。渥肯氏(William of Occam)則起而複興唯名論。煩瑣哲學,遂因之分裂。唯實論者認為人性乃是在個別的人以前所存在的生命的通則(general principle of life)。神學家謝特(WilliamShedd)說︰「人類(mankind)乃是在人類產生(generationsof mankind)以先而存在;本質(nature)乃是先個體(indi-viduals)而有;個體乃是從本質而出」;乃是在個體之外獨立存在的。例如磁性,乃是在各種磁石以先以外,早就存在的,又如電乃是在荷蘭著名的萊敦瓶──一種蓄電器(leyden Jan)以外獨立存在的,現在仍藉此瓶彰顯電力來;又如賈發尼電流(Galvanism)乃是在各種賈發尼電池組織以外,獨立存在的。所以個別的人乃是一個肉體的組織,藉此人性組織(生命的通則,或力量)就住在裡面。
關於人性(human nature or humanity)這個問題,乃有各種不同的答案。簡要的說,人性乃是一種本質或實質(rreres,an essence,a subsistance),而且是一種真正的實體,並且是確實存在空間和時間裡的。這乃是一種最普通的說法。人性乃是一種理性的,合理的,有自由意志的本質。
二、一般的人性論
上帝所造的,並非一個單獨的人,而乃為一般的人性(species homo)──一種理性的,合理的,有自由意志的本質;單獨的人,乃是這本質明確的與數字的表現。他們的靈魂(souls)並非單獨的本質,而是一個共同的本質,而在許多分開的機體彰顯出來。這亦答覆上文所提的問題,「何謂人性?」從種族的觀點來說,人性乃是那一種族所共有的實體,或要素。但科學家乃用另一種不同的說法,稱其為力量(forces),不說是實質,乃是於外在世界運行的力量的總和。例如養氣乃是一種力量;磁性與電也是力量。「物種乃是照創造的定律所規定的特定份量或條件的集中的力量。」所以人性乃是構成人之所以為人的力量的總和。人種的合一,乃是基於單獨的個人所有特定的力量,彼此相等的事實。
有些德國神學家,特別是施萊瑪赫(Schleiermacher)之流,採用生命,定律和有機律等類的名詞,說人性乃是一種通有的生命(generic life),即為在同一屬類中許多個人生命方式的表現;所以整個屬類的生命方式,乃是和各個人的生命方式是沒有分別的,乃是同一個「有機律」(OrganicLaw)。一棵橡樹能夠生出千萬棵橡樹;但是整個橡樹園內在的有機的合一,乃和一棵橡樹一樣的。
這種說法實乃空洞無物,此乃僅敘述某種的事實,然而除了事實以外,並不能表達任何真切的意義。講整個橡樹林有一種相同的「通有的生命」,所有的橡樹與其中任何一棵橡樹是一樣的,僅是說它們的本性乃都是一樣的,乃都是從一個源頭而出。由是說,人類乃是一個單位,因為人類乃有一個「通有的生命」,有同一個祖先。這乃說明人類是屬於同一個種族。此外還有些人說,族類(genera)和物種(species)乃都是實質(substances),其中的個體,乃僅為一種生存的方式。譬如行動,必有其行動的人;同理,一個力量,亦必有其力量所寄存的主體和實質。相同數目的力量,亦必有相同數目的實質。生命不僅是一種要素或本質,必有其主體。如果沒有存在的人或物,則不可能有生命。
三、唯實論的批判
唯實論乃有很多可議之處。1.此說乃僅一種哲學的假設──他們認為一切植物,一切動物,以及人類本身,乃僅為同一種生命的實質,是生命的性能表現出來的各種不同的方式與形態。正如海裡許多的浪,在無限廣大的海洋上翻騰,乃是屬於一個海洋。他們又牽強比附,認為世界一切不同形式的生命,乃僅為上帝生命各種不同方式的表現。這種說法,迷惑了歷世歷代許多人的心,成為哲學家非常流行的學說,這便是一種泛神論。但是泛神論乃是一種謬妄的思想,違反人類道德與宗教的本性,又複缺乏積極的證據。著者已於他書詳加批判。
2.此說乃是沒有聖經的根據──此說認為所有的人乃都是一樣的。於是臆說,在數量上人類乃是一個相同的實質(substance),許許多多的個體,乃僅為這相同的實質之各種不同的顯現。這乃正如許多不同的磁石,乃是同一磁性力量的顯現;磁力既是相同的,所以一切磁石也是相同的。他們把這個道理,拿出來作其他各種臆說,但是都是哲學的假設,沒有確實的證據。聖經裡面並無這種教訓,也沒有其他經文可以支持這種學說。正相反,這種學說乃有違聖經的教訓。請申論之。
3.此說乃是有違聖經的教訓──聖經不但沒有這種教訓,而且使我們知道此說乃不合聖經的真理。我們都清楚知道,照聖經明確的啟示,以及普世教會的信仰,在人死了以後,他的靈魂乃是仍然活著,且仍自覺他是一個人。這一個事實,乃和這個學說不能相容。一個植物乃是一種物質的有機體,倘使消滅以後,則其植物生命的性能,便不複存在那植物裡面。植物生命的性能仍複存於其他植物裡面,但不再存於那已消滅的植物裡面。當一塊磁石溶解或飛散以後,便不複存在,但是磁性乃仍繼續存於自然界,發出它的力量。倘使一個人是「通有的生命」(Generic Life)之顯現,或說人性是所有世人的共有的要素,於是,倘人死了以後,則其個體的生命便不複存在。這種說法,甚至倡導此說者,也想盡力避免,從而放棄他們學說的精義;其真誠維護此說者,也承認不能自圓其說。因為人類乃有永不朽壞的生命。那些類似泛神主義和自然主義的學者,也有同樣的結論。施萊瑪赫也承認一切哲學,都反對人死後的生命,他自己的學說也令人否認人有死後的生命。但他又說,基於耶穌基督的權威,基督信徒必承認人死後的生命。渥耳曉生(Olsheusen)在他所著的所謂聖經註釋裡竟荒謬絕倫的說,聖經裡面絕無靈魂不滅之說,他竟斥這乃是一種外邦異教思想。靈魂離開了身體,便失去其獨立的存在,不再有人之所以為人的位格,當然失去他的自覺,及其有關的一切。但他又反過來說,聖經既教訓我們,人死了以後還是存在,因此他說,人死後的身體仍必存在,在人死後與複活之間,人的靈魂便與在墳墓裡或分散各處分離的身體相聯合。但是莫雷爾(Morell)反對靈體二元說,因為二者乃成為一個生命;靈與體乃相依為命。但他承認聖經教訓我們,人在死後與複活之間,靈魂仍離體而生。這是心理學上的難題,不能憑心理學來解決。因此他承認唯實論者以為人乃是和肉體相聯的「人性一般原則」(General Principle of Humanity)的表現,此乃與聖經靈魂能離開身體而存在的道理相違背,所以唯實論乃是一種謬妄的學說。
4.此說乃是有違各人的意識──我們都覺得自己的存在。從一方面說,我們亦覺得他人的存在,但從另一面說,我們在共有的本體(community of essence)裡面,卻不覺得我們自己和所有其他的人。每一個人相信他的靈魂乃是個別的,與人不同的實質,也相信他的身體也是個別的與每人分開的軀體。此乃人都能判別的。無論聖經裡明白的指示,以及合理的論證,不能否認我的自覺和判別。靈魂乃與身體有別。靈魂乃是理性的、自由的,並且是負責的;這是從我們的意識,我們都知道的。但是我們不知道我們靈魂的要素或實質,在數目上乃是和所有世人的實質是一樣的。
5.此說乃是牴觸三位一體論──聖父、聖子和聖靈雖分三位,卻僅是一個上帝,因為神性(Godhead)乃是一個本體。「三位一體論」乃是聖經裡面明白的教訓,和普世教會所共信的真理。反對此說的理論都是謬妄的。上帝的生殖(generation)和人的生殖不同的。前者的實質是不容分割的(abscission&division),後者是可分割的。不過人在靈性方面,則就不同,也是不能分割的。質言之,人的靈魂,不能一部分是聖潔的,一部分是不聖潔的;一部分是得救的,一部分是不得救的。人的靈魂尚且如此,上帝的本體,當然更不容分割。聖父、聖子、聖靈雖系「三位」,但卻成為「一體」。上帝的本性,不是抽象的,乃是有機的。「三位一體」,乃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是一位上帝之三種存在的方式,並非有三個上帝,而乃為一而三,三而一。
6.此說牴觸基督位格的事工──照聖經所說,主耶穌基督降世為人,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有一個真正的身體和理性的靈魂。但唯實論者,卻以為他沒有攝取人的靈魂,乃僅有普通的人性(generic humanity)。倡導這種學說的人,認為人類的本性乃是一種「通有的生命」(Generic Life),人類乃是一個實體,神子耶穌降世便和這整個實體有位格的聯合。道成肉身,便與人類結合起來。這種說法,顯然不合聖經的教訓。失譜毫釐,謬以千里,神子降世,乃僅成為一個人,他僅攝取一個單獨的靈魂,並非整個人類的一般的性能(general principle)。而這派學者則誤以為他乃與整個普世人類結合在一起。則照聖經的教訓,死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從罪而來,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參羅五12一21)。照這種學說的看法,主耶穌既與普世人類結為一體,也成了罪人,也有普世人類所共有的罪性。殊不知主耶穌降世,雖取了人性,他的人性乃是完整無瑕的(integrity),不僅在量的方面,完全無缺;而且在質的方面,又是純善純美。因為主耶穌基督的人性,乃是從一種超凡的方式感孕而來的。一般世人,都是從父取姓,都是男人的後裔,但是照創世記三章十五節上帝最初的應許,主耶穌乃是「女人的後裔。」他只有天父,沒有地上的父親,乃由聖靈感孕。他的降生,乃是上帝創造的一件超凡的神蹟,打破了他和一般世人藉著男性血液傳種接代的因緣,脫離了老亞當的罪性,取得一個新的人性。這樣主耶穌才配作人類的救主。這乃是因為他的人性,乃是完全與罪無關。他雖「也曾凡享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4一16)他「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7一 18)他乃「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來七26);乃「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當他受浸和登山變形之時,上帝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一七5)唯實論者對主耶穌基督的說法,不但謬妄,並且褻瀆。其所相應而至的結果,而且對於教會所共信的關於稱義,重生,聖禮以及教會的各種道理,複有不良的影響,甚至會摧毀純正信仰的根基。
東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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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正教和羅馬天主教有甚麼不同?
天主教過於倚賴哲學與理性來做神學。聖多馬的「神學大全」就是一個好例子,他成功地把阿里士多德哲學與神學融合。天主教甚至相信人的理性有一天可以窺見上主真體。
東正教拒絕理性主義,傾向神秘主義。他們相信,除非神說出來,人不能憑理性認識祂。
東正教強調聖傳的一貫
天主教在十九世紀發展了一套「教義發展」的理論,為他們發明新的教義辯護。這個理論認為,基督留給教會的,只是信仰之種籽,它要在日後才漸漸成長。
天主教雖然注重不同時期傳統,但越近期的則越進步。中世紀的經院哲學比早期教父進步,梵二會議又比中世紀進步。因為這樣,天主教可以接納「教宗無誤權柄」和馬利亞「始胎無染原罪」等新發明。天主教辯稱,這些教導一直存在,只是以前較隱晦,現在才開花長成。
東正教相信,基督的教導從不改變,教會在二十世紀的信仰,與第一紀、第十世紀、第十五世紀的沒有兩樣。
東正教強調救贖是人的神化
天主教根據安瑟倫來理解救贖:基督是神的公義的滿足。
東正教強調贖金論和得勝論。他們相信,基督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那贖價是給了墳塋。換句話說,祂把贖金交予掌死權的和把守墳塋的魔鬼。
當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時候,祂勝過了死亡。死亡對祂再沒有權柄,死亡對人類亦再沒有權柄。人類是從墳墓和魔鬼中得到救贖、得到釋放。自此,人類變成好像神一樣(神化,Deification)的跟神永遠生活下去。
東正教強調主教與教會的一體
天主教認為教宗是基督在世的代理,是信仰傳承的解釋人。當他代表全教會發言時(即ex cathedra),聖靈會保守他不犯錯誤。因此,他在道德及教義的事情上是無誤的。
教宗是主教合一的象徵。對天主教來說,教區只是整體教會的一部份,而教區合起來才是基督在地上的身體。這個可見的身體需要一個可見的頭,乃是教宗。
東正教批評,如此教區就有兩個頭:教宗及地方主教,而一個身體有兩個頭就是怪物了。
東正教認為,在地區或地方管治上,主教們是平等的。主教是基督活現的圖像(living icon)。在一個教區,主教與他的群羊就構成教會。所有這些主教和群羊就組成那唯一、聖而公、使徒傳承的教會。
對他們來說,教會的必要條件是主教和聖餐(Eucharist)。迦太基的聖居普良說過,「教會是在主教裡,主教是在教會裡」。藉著聖餐教會連於神,藉主教教會認識正信。兩者皆源自使徒傳承的信仰。
東正教看聖典為了聖化
天主教看聖典是法典,用以處理人倫以及保障人權。
東正教看聖典是操練,為了產生聖潔。通過順服,它是模成新人的工具。
東正教的聖禮趨向神秘
兩教皆同意至少有七聖禮(東正教稱為聖奧事)。當中有聖體(即聖餐)、聖浸禮(即洗禮)、聖膏(即堅振)、按立、告解、婚禮、膏油禮。不過,東正教只為垂死病人行膏油禮。
天主教區分了聖禮中的實體和可見元素。東正教沒有這種二分,他們認為藉著聖靈的呼召,聖禮中的物質成份(如餅、酒、水、油等)會被恩典充滿。
例如天主教認為,在聖餐中,餅和杯的實質轉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可見的物質元素只是神臨在的表徵。東正教則把聖餐稱為「奧秘筵席」,司祭和信眾所領受的是基督奧秘的身體和血。
[實踐小分別:天主教彌撒,信眾只領餅,東正教則餅杯同領;天主教的聖體是無酵餅,東正教的有酵。]
天主教把洗禮和堅振分開,嬰孩可在受洗後七年之內進行堅振,並由主教施行。
東正教洗禮和堅振一併進行,並由司祭施行,司祭會從主教接過聖油。堅振的意思是賜下聖靈。東正教不稱為堅振(Confirmation),而是聖膏(Chrismation)。(Chrism即聖油)
[實踐小分別:東正教的聖浸禮的是全身浸入,奉父、子、聖靈之名浸入三次,天主教是灑水]
東正教看告解是為離教者悔改歸回施行的。不過現在,在領聖餐之前,祭司或長老也會為犯大罪的人行告解禮。
天主教看婚姻聖禮為合約,不過這合約是不能解除的,而教會(即主教或司祭)是這對新人立約的見證人。
東正教不認為這僅僅是合約,而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奧秘的合一,這合一倣傚基督與教會的合一。在場的不只主教或長老,整個神的子民透過他們而在場。一如其他聖禮,東正教以聖餐禮結東婚禮儀式。
東正教強調禁慾爭戰
天主教認為世人要承受亞當夏娃的原罪,這原罪已經遺傳給世人(聖奧斯定的見解)。
東正教不定原罪的遺傳。他們認為,死亡是藉亞當犯罪進入世界,並且必朽,及人間的禍患、痛苦及慾望,都是由死亡帶來。
天主教認為基督之死是因為要抵償人的罪,東正教則認為是因為要勝過魔鬼和牠的死權。
死亡產生各樣的慾望,因此東正教強調對慾望的克勝。他們認為,修道主義(Monasticism)是基督徒生活的最高樣式。因為修士是把全副精神投身完全的爭戰。他們批評天主教放棄了中世紀遺產,愈來愈世俗化。
[不過,天主教神職人員一律要守獨身,東正教除主教外其他神職人員可以結婚]
東正教沒有馬利亞的原罪問題
兩教皆相信聖母是天主之母、終身童貞、已升天、為眾人代求,並且在某種意義上,她預表教會。
東正教主要反對的是教宗在1854年所頒佈的「始胎無染原罪教義」。
他們並不認為馬利亞繼承了亞當的原罪,她所繼承的只是亞當帶來的生命必朽。因此,他們根本不需要這條教義。有些教父甚至認為馬利亞在迦拿婚宴犯了罪。
東正教看聖像多於藝術品
兩教皆有聖像(icon),東正教發展了一整套聖像神學,以基督作為神的像作為基礎。
東正教的聖像都是平面的圖畫,表明基督、聖母、天使、聖徒以及彼岸,是一個我們不能用五官所測度的奧秘世界。
天主教相信恩典乃是為了圓滿自然,因而傾向自然主義,聖像被立體化,表明他們是自然的一部份。
東正教認為聖像不只是藝術品。聖像中的人物不只是完美的人,他們是神化了的人,被恩典所充滿、轉化與光榮的人。
聖像反映了兩教不同的恩典觀。天主教認為恩典是被造的,是神為人而造的。東正教則認為,恩典是神性本質的奧秘延展,不是被造的,並且貫穿整個受造界。
天主教的聖像通常只屬提醒和裝飾性質,東正教則會親吻聖像,以表對聖像所代表的人物的尊敬,但他們否認這是敬拜,也否認聖像是偶像。
東正教沒有煉獄
天主教認為有一個煉淨塵世罪污的煉獄,又相信聖徒有一個功德庫,聖徒通功可以減少在煉獄的日子。
東正教認為所有人都要去陰間(有極少數例外,例如聖母是由天使扶持直往天堂),等待審判之日。
註釋
[1] 神化
東正教看拯救進程是神化(theosis或deification)。「神化」的意思不是說我們真的變成了眾神,而是模成基督(Fairbairn, 1995)。那是指通過與基督的聯合,轉化成為神的形像(Saucy, 2000)。
天國會是甚麼樣子﹖
只要我們一提到天國,腦海中就即刻會浮出現種種圖像,如金碧輝煌、玲瓏剔透的仙山瓊閣,或宏偉壯觀、氣勢磅礴的海市辱樓等。然而,天國遠遠超出了物質的描繪和人為的想像。天國是一個屬靈的境界,人們在這裡有著靈裡的相交,沉浸在心心相印的團契交通之中。
到了天國之後,我們就會發現,人們得到的喜樂與這個世界是有著霄壤之別的。使徒保羅十分貼切地指出:“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未曾想到的。”
中世紀的哲學家們曾津津樂道於“終極的美善”。在他們看來,“終極的美善”是指生活在上帝的顯現之中。這即是天國最顯著的一個特徵,凡生活在天國之中的人將面對面地與上帝同在,而塵世中的人是絕非能認識到這一永恆的美善的。
生活在上帝的顯現之中的人是極度喜樂的,這一欣喜若狂的程度,今世的人是再也想像不到的。此外,天國裡沒有死亡、悲傷、疾患和貧窮。
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聖經也論及了天國裡的冠冕和寶座。因此,我們可以確知,天國並不是沒有人的分工不同和差異的一鍋民主的大雜燴。天國裡仍將有分派給各人的不同職能和不同層次的責任。貫乎整個上帝的國度,不同等級的治理和體制仍將存在。
聖經明示我們,凡有幸進入天國的人將審判天使。這些墮落的天使或妖孽將服在我們面前,由我們定奪他們的命運。或許上主會指派一些人去看管別的星球。我們並不能確知自己將在天國裡擔負甚麼具體任務或職責,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天國將繼續運轉,我們都將作為上帝的特使參予治理它。
天國裡有許多的事我們確實無從得知。天國裡會有動物嗎﹖聖經裡提到,耶穌再來治理這個世界時將騎著一匹白馬從天而降,我們說不就有一匹白馬嗎﹖白馬意表著純潔和權能,所以八成只是一個象徵性的說法。
我們完全可以認定的一點是,在天國裡我們將能認出自己的親人,並因再次與他們相聚而皆大歡喜。那時,棲息在天國裡的不是你的幻影,而是你真實的自我。當你進入上帝為眾聖徒預備的天上之聖城──新耶路撒冷時,你會感受到從來沒有過的旺盛的活力和盎然的生機。
在天國裡,人的頭腦也會更加發達,它將使我們長上今世的人所望塵莫及的理性的翅膀,探頤索隱、鉤深致遠,真正穿透宇宙間的層層奧秘。再者,天國之中不存在人對罪惡的畏懼感,因為上帝已為他的百姓剷除了一切罪惡的根苗,預備了最安定和最美好的生存環境。
天國會像甚麼樣子呢﹖它比任何人所能想像到的最新最美的圖案要強之千百萬倍。除此而外,我們實在沒有甚麼別的話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