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 星期一

神的預定跟揀選 - 亞米念學派(2)

、亞 米念神學的救恩論
 
1.神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
在亞米念派的教導裡,談到 神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都可以回轉相信祂。 我們看經文,支持這樣看法的真理教導,彼得後書的第三章第九節,彼得教導我們 神的心願,就是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神不情願一個人沈淪。
彼得後書的第三章第九節:「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 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經文表達出 神的心意,神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
另外馬太福音第十一章二十八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每一個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 神那裡來,不只是 神所揀選的每一個人,他有需要的話就可以在 神裡面,找到平安找到安息。

2.
神賜下『在先恩典』
因此在亞米念神學的教導裡,神的心意是 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並且 神也賜給我們『在先恩典』;人在這個『在先恩典』之下,可以對 神的救恩有所回應;對 神的救恩的邀請有所回應,不 是說人在墮落裡面可以回應 神, 墮落裡面的人沒有能力回應 神,但是 神主動的賜下恩典,把這個『在先恩典』賜給他,所以墮落的人在這個 『在先恩典』之下可以回應 神。因此看到這個『在先 恩典』跟 神盼望每一個人得救是有關係的;所以 神盼望每一個都可以得救,人也可以在『在先恩典』中回應 神,這個是亞米念神學系統裡面的第二個教 導。
 
3.『預定與揀選』是根據神的預知:
不但這樣,他們亞米念神學強調『預 定跟揀選』是根據在 神的 預知上面。我們在彼得前書的第一章第一節、第二節,清楚的告訴我們,我們會被預定揀選,是 神在永恆裡面先看見、知道,我們對救恩有 積極的回應,因祂看到我們的積極回應,祂就揀選我們,所以我們的預定跟揀選是 根據在 神的預定、預知與先見的裡面,這點跟加爾文派的 想法非常的不一樣。加爾文派的想法裡,神主動的預定跟揀選是在 神全權的裡面,祂預定的旨意,是祂 先揀選一群人是屬於祂的;但在亞米念派看法裡,神的預定揀選的根據是在神的預知跟先見裡面。

二、亞米 念派與加爾文派的預定觀:
 
這兩個神學觀點,對我們的預定觀有極大 的影響力,所以很多時候在教會裡面,你不是聽到加爾文派的看法,就是聽到亞米念派的看法。
 
1、加爾文派-『神主說』:
加爾文派的看法比較被 稱為是「神主說」,英文叫作Monergism,就是救恩從頭到尾是 神在主導,神所作成的救恩,這個被稱為 「神主說」,是 神主動的作成不是人的作為,乃是 神所作成的救恩。
 
2、亞米念派-『神人合作說』
那亞米念派的看法是「神人合作說」,英文叫作Synergism,就是人在救恩的裡面,因為有『在先恩典』 的能力,因此他可以回應 神,所以有 神的部分,有人的部分,「神人合作說」看法比較接近亞米 念的看法。
 
3、救恩論中的預定論小結:
我們要進入一個結尾,那到底我們要怎麼去面對救恩論裡 面那個『預定論』呢?到底你我要怎麼思想這個預定論呢?我必須要跟大家說明一件事情,就是說今天我們沒有辦法解決全部的問題, 這問題是一個爭論非常激烈的神學問題,到底 神的 預定揀選的作為應當怎麼了解?神為什麼預定?神預定的基礎是什麼?
 
我們必須要做一個結尾,我必須要特別強調,我們必 須要非常的小心,因為聖經上談到 神救恩的這個主權,也談到人有自由,所以我們看到這兩個真理好像是共存於一個張力中,因此我們在教導『預定論』的 時候,必須要顧到這兩個核心的真理就是 - 在這個救恩裡面有祂的主導權,但人本身在祂的恩典之下,也有回應 神的這個能力,這裡的張力是所謂似非而是一個事實。
 
A、被恩典改變的人,才能回 應救恩:
因此我們必須對救恩在預定論中有更進一 步的了解。我在此要說明,就是幫助我們平衡 不要太過份的強調神的主權、神的全權,神 永恆預定的那一個安排;同時也顧到人的回應,人的自由,試著同時把這兩個真理放在一起來考慮。這怎麼說呢? 就是說只有被神恩典改變的人,才可以對神救恩恩典的邀請,做出一個積極的回應,這是第 一個部分。
 
B、對神恩典做出回應的,才是被恩典 改變的人:
 
第二個部分是只有做出 回應的人,才是真正被恩典所改變的人。我再說一次,只 有被 神恩典改變的人,才會對神恩典的邀請做出積極的回應;這裡談到人應當被 神的恩典改變,且只有在 神恩典改變之下, 他才會對 神的恩典的邀請有所回應。但是請大家注意第二句話,只有真正對 神恩典做出回應的 人,才是被恩典改變的人。
 
神在恩典中間改變我們,我們也需要做出這樣的回應, 回應才是被改變的人。神的恩典不會抹殺人的自由,不會貶低人的自由;恩典是把人的自由放在一個全新的基礎的上。因此我們思想『預定論』 的時候,同時要肯定 神的主權,肯定 神是救恩的源頭,是預定揀選的主角,但人在救恩的事 上也要回應,才可真正看出他是被恩典所改變。因此,人在 的恩典下可以回應 神,可以對這救恩的邀請有所回應,這突 顯救恩裡,不但有積極面,也有消極面;我們是積極領受在 神的恩典之下,屈服謙卑之下我們領受恩典,當我們領受恩典的時候,我 們可以對 神的救恩的邀請有所回應,有它的積極面 也有它的消極面。我們花了一些時間談到,神在永恆裡的預定跟揀選,這可以說是救恩論的 第一個大主題

2019年9月6日 星期五

認識聖靈的重要與困難


1.      教義之重要性,乃在於:

    a. 新約時代是聖靈明顯工作的年代(參使徒行傳與新約其他書卷)

    b. 聖靈在三位一體中的一位,與基督徒生命有很密切的關係,內住在人心中,並在他們中間工作。

    c. 藉聖靈工作基督徒感到和觸摸到上帝的同在。

2. 認識之困難

    a. 聖經中關於聖父、聖子的啟示是明顯的,聖靈方面,經文直接提及的只有約翰福音14-16章。其他經文論聖靈都在別的主題下涉及而已。

    b. 欠缺圖像,只有提及鴿子,而古英文更譯為神聖的靈(Holy Ghost),不及聖父、聖子的圖象般具體,只有抽象的意會。

    c. 聖靈的工作是服事聖父、聖子,執行三位一體的旨意,給人有次等地位的感覺。事實上,在教會中,聖父聖子常被提及,而聖靈卻較多被忽略。

    d. 二十世紀下半葉有關聖靈的爭論掀起,尤其五旬節宗多討論聖靈,非此宗派人士為劃清界線而三緘其口,免被誤會走靈恩路線,亦是引至認識上之困難。



聖靈論的歷史背景


1. 早期的一些信條:

    使徒信經(3-4世紀):「...我信聖靈。...

    尼西亞信經 (Nicene Creed325):「我信聖靈,賜生命的主,從父和子同受敬拜,同受尊榮,他曾藉眾先知說話。...

    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4世紀):「...父一位,子一位,聖靈亦一位,然而父子聖靈同一神性,同一榮耀,亦同一永恒之尊榮。父如何,子如何,聖靈亦如何。...聖靈亦不受造...聖靈亦無限...聖靈亦永恒...聖靈亦全能... 聖靈亦是上帝...聖靈亦是主...聖靈由於父與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為發出(proceeding)...

2. 聖靈論的歷史發展與實況

    追溯歷史發展的意義,在於明白教會對聖靈論之理解背景。

    早期教會對論聖靈不多,主要涉及聖經乃是經聖靈而出,如俄利根 (Origen185-254)說聖經是聖靈寫的。

    二世紀末有較多聖靈的討論:

    a. 特土良(Tertullian160-220)稱聖靈為上帝,與父子同質(one substance)。其實以後的兩個世紀大家的注意力集中於聖父與聖子之關係討論,所以聖靈論乃是聖父聖子論的「副產品」。

    b. 及至亞力山大主教亞他拿修(Athanasius297-373)為回應當代一本喻意解經之作品有較詳盡之聖靈觀,因為那些作品稱聖靈為從無而有的受造物,在天使中為至高的,與聖父、聖子不同(Substance)。亞氏回應指稱聖靈有同等之神性,與、父子同質(Consubstantial with the Father & the Son)

    c. 上述都是環繞著神學的思想,與信徒生活方面有關的見於156年孟他努(Montanus),認為他本人是聖靈的代言人,有新啟示,提出主將快來,鼓吹說方言,並道德嚴謹的生活。

    中世紀教會對信徒生活的經驗沒多興趣討論,所以對聖靈論不大重視。

    改革宗的年代,也只有少許的討論,馬丁路德只論及聖靈將愛灌注信徒心中,使他()順從上帝的旨意,聖靈的內住使人在老我中有掙扎。加爾文則重聖經的權威上,認為是聖靈感動之作,特別討論聖靈如何感動聖經作者。

    近代方面:

    a. 有約翰衛斯理 (J. Wesley1703-1791)論聖靈與成聖之關係,有類似聖靈的洗的主張,人亦可以參予協助聖靈之工作。

    b. 1819世紀聖靈論鮮出現與時代的氣息有關,神學的發展上,聖經雖然被高舉,但當代關注的是正統信仰方面。此外,理性成為衡量真理的途徑。即使論聖靈,傾向浪漫色彩,如德國神學家士來馬赫(F. Schleiermarcher1768-1834),反理性主義,強調信徒內在的個人經驗。

    c. 19世紀美國大復興,強調悔改與歸信(conversion),與聖靈的工作有密切的關係。某些宗派如五旬節宗(Pentecostal),尤其重視聖靈,在其神學中佔一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