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聖經的權威與充分性
福音派確認聖經的絕對權威及其全備性,聖經中已有上帝充足而全備的啟示,故毋須另找啟示的來源。他們拒絕相信人類經驗(歷史)是上帝啟示的另一種形式。人類歷史有值得參考借鑒的地方,但卻不能將人類的經驗提升成為上帝啟示的一部分。
福音派不會如基要派般詳細列出甚麼是他們得堅持的教義,卻將聖經的權威地位視為最重要的堅持。
(2)耶穌基督代贖的獨特性
福音派強調耶穌基督救贖的獨持性。耶穌基督不是人類各個宗教眾先知的其中一位,他與佛陀、穆罕默德、孔子等屬於完全不同的層次。耶穌的教訓不僅旨在導人向善,而且指出人本身不具備向善的資源和能力。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拯救,除它以外,別無救法。這無疑是很霸道的主張,但卻是福音派必須堅持的立場。
事實上,福音派在這一點之上是師承二十世紀初的新正統主義(Neo-Orthodoxy)的,他們一方面否定自由主義對人盲目樂觀的思想,另方面亦強調基督教信仰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
(3)個人悔改的必須性
基督教信仰不僅是一套理論知識,讓人洞悉人生的智慧,而且是要改造人的生命。它不是要在人既有的宗教知識上再添加一種,而是要拆毀人從前的宗教信仰。基督教信仰要在人的生命中促成一場巨大的革命,關乎人的思想行為及生活的每個層面。個人親身的經驗在信仰中有不能被替代的位置。
福音派不僅重視客觀真理,更重視真理的內在化與主觀化。有人(如 Stanley Grenz,維真學院的神學教授)甚至主張,後者才是福音派的真正定義呢!若看大多數福音派教會講壇所傳講的資訊內容,我們大概不能反對這個說法。
(4)傳福音的必須性、合宜性與緊急性
福音派的第四個特徵是強調傳福音。這不是廣義的將教育、醫療、社會服務,乃至爭取民主、人權、自由,統統視作傳福音,卻是指狹義的直接宣講福音的內容。福音的內容不是要建設香港、釋放民運人士,而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基督徒並非不食人間煙火的人,除傳福音外別無可戀,一切皆視作不重要;儘管傳福音是至高無上的關懷,基督徒作為人仍有其他追求的目標,也應理宣氣壯地擁有其他關懷。
如此,我們毋須將其他關懷提升到福音的絕對位置,認為要非如此,其他關懷便無法擁有合法的地位。人生有許多次要關懷其實都是非常重要的,包括讀書、工作、結婚、生育子女、置業等個人層面的需要,也包括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公義、現代化、環保等集體層面的理想,它們在人生自有其合法的位置,基督徒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它們。不過它們總不是福音,亦不能取代福音的位置。這個世界需要福音,人需要耶穌基督的拯救,他是人類唯一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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