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此儀式為見證,表明受洗者正式歸入基督名下,與基督聯合。
加拉太書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 藉著洗禮的儀式,將受洗者因著信,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埋,同復活屬靈事實表顯出來。
羅馬書 6:1~3
這樣,怎麼說呢?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3. 這是接受福音者,對耶穌及其命令的第一個順服之舉,也是尊耶穌為主,為王的實際表現。
使徒行傳8:12~13
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上帝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西門自己也信了,既受了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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