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7日 星期一

生命的更新

  與基督聯合後,一切屬於他的,藉著道成肉身,因著信,都成為我們的了。他的捨己變成我們死了,以致我們的罪得赦免;他順服的生命成為我們的了,以致我們可以獲得上帝後嗣的新位份;但當我們和他聯合的時候,這裡頭還有一重意思,就是他的生命和能力成為我們的了,以致可以更新我們的生命。甚至可以說,當我們與基督聯合以後,基督所有過去的生命都成為我們的了,不單是藉赦免之恩補償了我們的過去,並且確確實實地潔淨了我們現在的生命,以致我們的過去,無法再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生命有必然的支配權。這一群在過去曾經玷污扭曲過上帝形象的人,現在可以定睛於基督的慈容,在他臉上找到能力和聖潔供   我們飲用,因此,過去罪的勢力不再足以毀滅今天的我們。

 

        所以,伯克富(LouisBerkhof)寫了這樣一段概括性的話:

 

    透過這種聯合,信徒按照他的人性,被改造成基督的形象。基督在屬他的人身上所作的,可以說是以曾經在他身上所作的為模子,為他們造了複製。這複製品不但是客觀地相似,而且也要主觀地相似揪他們要受苦,背負十架,被釘死,死而復活,擁有基督的新生命。主所經歷的,他們也要有份經歷:太16:24; 6:5;2:20;西1:24;2:12;3:1;彼前4:13

 

    與主聯合要付的代價:這話的含意是非常深遠的。與基督聯合即表示與基督一同受他所受過的,這也等於表示委身於一位被釘死而後復活的主。在主的傳道生涯中,這正是他一切信息的中心。若有人要作他的門徒,就必須天天背負起十字架來跟從他(16:24;8:34;9:23)。這一點,新正統派神學家潘霍華用了很優美的話來表述:

 

    十字架是落在每一個基督徒肩上的,第一個基督所受的苦楚,也是每個信徒要經歷的,就是拋棄世俗享樂的挑戰,也就是與主相遇後對舊人的治死。當我們願意成為主的門徒,我們把自己交付給基督,與他的死聯合--我們也把自己交給了死亡。因此,我們先要死。十字架不是一個敬畏上帝喜樂生命最後才會遇到的恐怖結局,而是在我們與主交往的第一步就要面對的。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的時候,他吩咐他來,來受死。

 

    換句話說,與一位復活升天的主聯合,與一位把豐富屬靈福份澆灌與我們的主聯合,這一切權利的背後有一個條件,就是它不能與受死的基督分開,與他的死聯合,我們必須要向自己向世界死。保羅在加拉太書提到有關十字架三樣事情時,特別指出了這一點。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透過這十字架,世界對我們來說已經被釘死了,也因為這十字架,我們對世界來說也是被釘死的了( 6:14)

 

        只有當我們進入與基督更深的契合,我們的生命才越發結出果子。當保羅形容他在基督的受苦中有份時,他說他自己四面受壓,心中作難,受到迫害,被擊倒(林後 4:8-9)。為什麼原因呢?「我們身上常常帶著耶穌的死,好讓耶穌的生也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我們這些活著的人,為耶穌的緣故常常被人置於死地,好讓耶   穌的生也在我們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在我們身上運行,生卻在你們的身上運行。」(林後4:10-12)

 

        正是這樣,保羅認識到基督的復活,並在與主契合中,在主的受苦上也有了份。

 

    與主聯合所結出的果子:十字架的另一端是復活,這是一個不變的定律。透過與基督的聯合,必須帶來與他復活的聯合,並且在他的得勝上有份。叫他從死裡復活的能力,也是他用以在我們身上運行的能力(1:18-21)。如果這是真的話,保羅說基督徒可以有榮耀的得勝( 8:37)就不足為奇了。我們可以從不同的方式經歷到這種得勝的榮耀:

 

(1)認識與基督聯合能帶給我們極大的尊榮

 

    當我看到自己的時候,我看到失敗、罪惡,有時甚至看到羞愧、恥辱。但這絕非我作基督徒的最終真相,亦非全部的真相。我已經與基督聯合,與他一同繼承他的基業,我是上帝的兒女。當我知道這對我來說是真實的事時,我即得到恩典與能力來面對人生。

 

  (2)知道我們與主聯合能帶給我們禱告的信心

 

    當耶穌講解清楚這合一的緊密程度之後,他開始把禱告的真義也講明給門徒聽。禱告的意思就是說基督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也住在基督裡面,由於有主的話語藏   在我們心中,我們就以他的名禱告,上帝也就因此聽了我們的禱告(15:4-7)。但這一切的表述,不過是這基本概念的延伸而已,基本來說,就是如果我們   與基督連合,那麼一切屬於主的都屬於我們了;只要我的心、意、智都在主的話中與主合一,我就能夠來到上帝面前,謙卑地相信上帝會聆聽並且會應允我的禱告。

 

  (3)知道我們與主聯合能夠保護我們免受誘惑

 

    當我們知道我們是誰--上帝的兒女,與基督聯合的人--我們手中就有世上最堅固的盔甲,來抵禦世俗的引誘和肉體情慾的誘惑。「我已是與主耶穌基督聯合的人,怎麼能容許這些引誘得逞呢?」

 

  如果約瑟被他的主母引誘時可以拒絕她說:「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我主人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我怎可以做這極惡的事,得罪上帝呢?」而且他可以用這個理由來拒絕多次的挑逗,那麼我們若是對試探說:「我已經與基督聯合,在眾人中,我豈能犯這罪呢!」這   話豈不是更有力的反擊嗎?

 

    這也是保羅用以指正哥林多教會,要他們正視他們不以為然的罪所用的論證:「你們豈不知你們正在把基督拖進你們的罪中嗎?」(林前6:15-20

 

  我們現在藉恩典已經獲取的身份和地位,永遠是我們用以防衛自己的盾牌,以免再度滑進天生舊我的光景之中。

 

    在我們所講的所有關於信徒生命的教義中,這一條,這最叫人自豪的一條,乃是最實用的一條。不過,也許你會感到驚訝,原來在新約聖經中,揀選的教義竟然也是同樣的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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