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 星期日

亞米紐斯教義(抗辯文)

亞米紐斯教義(抗辯文)
教義
解釋
揀選是根據預知
上帝揀選他所知道,會按照自由意志相信基督並且持守信仰的人。
無限的贖罪
基督在贖罪工作上,為全人類安排了救贖,讓全人類能以得救(saveable)。基督的贖罪只對相信他的人發生功效。
人的本性無能
人不能救自己,必須由聖靈賜予新生。
先前恩典
聖靈預備的工作令信徒可以向福音有所回應,並且在救恩中與上帝合作。
有條件的保守
信徒得著賦予的能力,去過得勝的生活﹔但信徒可能離開恩典,失落救恩。




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極端恩典主義


    幾個世紀前,加爾文的預定論還廣為教會所接受。坦白說,預定論雖然有些地方頗具爭議性及難以解明,但它不少的主張著實有聖經的根據,如人的敗壞、上帝的主權、上帝的揀選、上帝賜信心及永遠救恩等道理,都為大部份信徒所贊同。可惜不久之後,有一派人士將這主義極端化,將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責任對立起來,主張既然上帝已經定了誰得救誰不得救,我們就不需要普遍性去傳福音。又說上帝預定人得救,即是說預定人滅亡。這些人稱為極端加爾文主義者,他們令福音大受阻撓,令加爾文主義大受毀謗及厭棄,禍害留存在今時今日。現今還有人認為信預定論的人是不會熱心傳福音。可見一些本來純正的道理,若有人按己意將它們極端化,它們不再是真理,反成了與真理相對的歪理,絆倒了好些信徒。

    現今也有一些信徒將一些本來很榮耀的真理極端化,使這些真理蒙上陰影。其中一個例子是極端恩典主義。甚麼是極端恩典主義呢?極端恩典主義就是將恩典高舉到一個地步,越過了聖經的界線,甚至將聖經其他的真理也抹煞了。首先我要說明,我不是反對上帝的恩典,也不是反對高舉恩典,因為這的的確確是聖經的真理,而且是非常寶貴的真理。我相信每一個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會反對我們需要上帝的恩典這回事。但若有人將這道理極端化了,使它與其他真理相立起來,這就很危險了。極端恩典主義是論點是甚麼呢?他們說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基督徒的生活、工作、事奉都要依靠上帝的恩典。這話實在沒有錯。但他們接著說,上帝的恩典是白白的,是無條件的,我們得著這些恩典的途徑只是簡單的信靠及仰望,其他一切的行為為要得著上帝的恩典的,就是律法主義。他們又認為新約信徒根本不需要再遵守律法,因為律法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是恩典時代,我們現今的地位只是享受恩典。他們引用一些經文說及人是因信稱義,不是靠律法稱義,基督已經替我們完全了律法,我們不在律法之下,及恩典之下等等來支持他們的理論。現在讓我們細心分析他們的論點是否合乎聖經。

錯誤一:對恩典意義的誤解

    甚麼是恩典呢?照一般神學字典的解釋,恩典為上帝將祂的恩惠給予那些不配得的人。重點是在「不配」這個字。上帝可以無條件地將恩惠給予「不配」的人,也可以有條件地給予「不配」的人。舉例說,有一位慈善家答允給某人數十萬元作為他讀大學的學費,條件是他能完成中學課程。若他真的完成了中學課程而得著那筆款項讀大學,難道這是他配得的報酬?這豈不也是恩典嗎?極端恩典主義者堅持沒有條件的恩典才是恩典,這實在誤解了恩典的意義,也越過了聖經的教訓。聖經中滿佈了上帝要求人作出某些表現才會賜福的教導,例如因信稱義、認罪得赦、謙卑得高升、虛心得天國、憐恤人的被憐恤、清心得見上帝、自潔作貴重器皿、向標竿奔跑得獎賞等等,這樣的經文實在數之不盡。有些人企圖強解這些經文,說甚麼得著這些恩典之前的要求不是條件,而是結果。拿登山八福的第一福為例,他們解說是上帝首先賜人天國的福氣,所以他們就虛心了。但這樣解釋合乎理嗎?若然,那麼第二福豈不是說因為上帝安慰了你,所以你就哀慟了?或者是,因為上帝赦免了你,所以你就當認罪?因為你稱義了,所以才要信?這樣解釋豈不是超乎常理?當然許多時候我們是先有了恩典才有能力作出某些行為及表現,正如有些經文也說到上帝也會無條件賜給我們恩典,不論我們的境況如何。我們承認在這個真理。但這也不構成任何矛盾及衝突,因為如我以上說過,有條件及無條件的恩典也是恩典。重點是,無論是有條件或無條件,這些恩典都不是我們賺來及配得的。其實,所謂得恩典的條件,豈不也是靠上帝的幫助才能達成?所以他們根本不需要去曲解聖經來遷就他們的想法,甚至說要達成條件才得恩典的就是律法主義云云,根本沒有人否定恩典的地位,要達成條件的能力一樣是上帝所賜的恩典!

錯誤二:對律法之功用的誤解

    除了對恩典的意思有誤解外,他們對律法的功用也有所誤解。他們以為律法主要是為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而設的,因為以色列人是靠守律法得救的。但在新約時期律法的功用已經停止了,因為基督已經成就了律法。我們新約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我們根本無需要守律法。乍聽之下好像很有道理,其實是對律法的功用有誤解。上帝從來沒有意思叫人守律法得救,聖經清楚地說,律法是叫人知罪,不是叫稱義。倪柝聲先生甚至說,上帝設立律法的目的是叫人去犯,不是叫人去守。這種說法似乎很危險,也遭到一些人的批評,但仔細思想下,他的意思應該是,上帝設立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知道自己不能不犯律法及達到上帝的標準,覺悟得救是不能靠自己,而是單單靠上帝。雖然舊約中似乎是有些經文說到人要遵守律法才得生命,但上帝的意思明顯不是要人完全遵守律法不犯罪而得救,因為上帝在律法中已指示祂的子民犯罪後如何獻祭來贖罪。上帝一早知道沒有人能完全遵守律法,所以上帝不是叫人靠他們的行為來得著救恩,反而是要人因信從上帝而盡力遵行律法,又按律法中記載的獻祭來贖去其罪。說來說去,無論是舊約時代或新約時代,人都是靠信心得救,不是靠行為得救。希伯來書清楚說明了這一點。那些舊約的聖徒全都是憑信心得著上帝的悅納的。這樣看來,那些提倡新約時代再不需要遵守律法,因為現在已經不需要守律法而得救的主張是錯誤的,因為從頭到尾人是不是靠律法得救,而是憑信心得救。律法的功用是顯出上帝至高完美屬性及標準,正因如此,就叫人因無法達到而知罪及感到無助,以致人能謙卑地去信靠這位上帝而得救。新約時代我們信靠的對象當然是主耶穌基督,在基督降生前以色列人則要信靠律法上所要求的那些祭物來贖罪得生,而那祭物其實是預表耶穌基督。人從來不是靠行律法的義來得救,但上帝定規要我們遵守的律法卻是領我們去信靠基督的唯一途徑。不知那裏來個道理,說新約時代信徒不需要遵守律法。舊約時代關於以色列民族日常生活的律例及獻祭守節的規條的確不需要去守,因為那些部份是有時間性(主來之前)及地方性(以色列國)的,但律法中道德的律(主要是十誡)我們卻要繼續遵守,當然是遵守律法的精義,不是外表的儀文。有人竟然說在新約中找不是上帝叫人守律法的道理,但看看以下的經文便知道事實並不是如此了:「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實在行出來,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5;「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2;「凡犯罪的,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3:4。上帝所有的命令都是祂的律法,若你不聽上帝的命令,你就犯了罪,犯了罪即就是犯了律法。誰說上帝廢掉了律法?誰說信徒不用遵守律法?事實是,違背律法的就是罪!

錯誤三:對遵守律法的誤解

    如以上所說,律法是表現出上帝完美無暇的屬性及上帝對人至高完美的要求。每一個想靠守律法而得救的人注定是失敗,聖經說我們沒有一個能靠()律法稱義,上一段我們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但極端恩典主義者竟然從這點跳到一個結論,說既然我們絕無可能百分百遵守律法而得恩典,我們就無須遵守律法。他們 的觀念是,人沒有責任去作一些他們沒有能力作的事,上帝不會這樣叫人作。這是人的邏輯,人的想法。上帝的邏輯卻是:無論你作到或作不到,只要是上帝的命令,你都須要去作!但有些人必定會喊叫說:但我真是作不到呀,怎樣能得上帝的恩典呢?其實這個問題,幾百年前的清教徒已經解釋過了

    但你會說:「若只有那些聽了上帝的道又去遵守的人才有福氣,那麼這些有福的人如何找得著呢?因為世上活著的人有誰能夠完全遵守及活出他們所聽見的?我聽過很多被斥責而我卻無法仰制的罪惡。我聽過很多催促我們履行而我卻履行不來的責任。我聽過很多勸勉我們去運用而我卻運用不到的恩典。既然沒有一個人能遵守他所聽見的,那麼人怎能得著上帝的賜福?」

    回答:若然你是活在行為之約(covenant of works)下,你永遠也不會蒙上帝賜福,因為你永不能完全地遵守你所聽見的,而這正是行為之約所要求的,它要求每一個人個別地及完全地遵守所有律法。但有一件令你安慰的事你該知道,就是你現在是在恩典之約(covenant of grace)下,這約不需要你完全地遵守上帝的律法,它只需要你誠懇地遵守;這約接受人願作的心。噢!請你記著,你不是在行為之約下,乃是在恩典之約下,它接受基督為你受苦及所作的(若你是基督徒)當如你個人作的一樣。

    簡言之,你該盡力叫你的良心遵從你所聽到的,為你無法滿足上帝的律法而悲傷,為你不能作得更好一點而哀慟;接著上帝就會說:「雖然你不能完全遵守我的律法,但我的兒子已經為你遵守了。我接受祂的順服作為你的順服,祂的義作為你的義。」

    噢!這是何等的恩典及憐憫呢!無論有多少令人灰心沮喪的事壓著你,這話也足以使你心靈歡呼鼓舞!為著你的安慰,讓我再一次告訴你,若你用誠懇的心竭力遵行你所聽到的,上帝會接受你所作的如同你已經完全遵行你所聽的一樣。若你心裏真的渴望聽從上帝的旨意及遵守祂的誡命,上帝會視這心意如同你真實地作了一樣。

    我們不是靠守律法稱義及得恩典,因為我們永遠沒法完全遵守它,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就不去理會它,相反我們還要盡力遵守它,因為上帝願意看見我們願作的心。若你帶著願作的心去作,上帝就會看你所作的如基督親自去作的一樣。讓極端恩典主義者揣摩這個寶貴的真理。

錯誤四:對成聖之經歷的誤解

    極端恩典主義者把成聖看為每一個信徒已經因信得著的恩典,信徒根本不需要努去追求成聖,我們該作只是被動的「仰望耶穌」及「住在主裏」。他們列舉一連串說及我們已經因信成聖的經文來支持他們的論點。其實這又是對成聖的一個錯誤觀念。不錯,信徒因著信已經得成聖的地位,但成聖與稱義不同,稱義是一次過得著的恩典,就是上帝宣判一個罪人無罪,但成聖卻是一個過程,是上帝用祂的恩典不斷地更新我們,改變我們,使我們人更加聖潔,更加像祂,直到見祂面的日子。成聖的地位是上帝因著我們的信而賜給我們的,但成聖的經歷卻是只我們努力付出而得著的。說得清楚一點,成聖的經歷是我們靠著上帝的恩典竭力追求得著的。我們對於成聖絕 對不是被動的,消極的,而是積極進取的。鍾馬田在《成聖—上帝與我們的工作》一文中清楚指出極端恩典主義的錯謬:

    是的,然而有些人為了避免這個極端,竟直走至另一個極端,就是有一派的人說我們不需要作任何事,除了被動地「仰望耶穌」及「住在主裏」,所有的事便會替我們作並作在我們身上了。回應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引用腓立比書2:12-13的說話:「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裏運行。

    但這些朋友有時會告訴我們主在約翰福音15章肯定是教導這個道理,就是我們不需要做任何事,是要我們仰望祂。約翰福音15章給我們一個比喻,一幅圖畫,描述葡萄樹與枝子的關係:「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15:5) 這節經文被解為枝子本身不能作甚麼,所有工作完全是由樹去作,枝子只是用來顯露果子而已。但這肯定是對主這個比喻有非常嚴重的誤解。樹上的枝子不是不活動 的。它不是一個無活力及無生命的空心管子。枝子是充滿生命的。當然,枝子若不靠樹所供應的汁液,它本身就不能作甚麼;是的,那是必需的。但枝子得到了那些汁液後,它是滿有生命及活力的。它從空氣中吸取所需的元素,將不需的放回大氣中。枝子上每一片樹葉都是活躍的。

因此你看見比喻的危險,它們很容易就被人誤解。但聖經在這方面是非常清楚的:「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若不是上帝首先在你身上動工你就不能作甚麼,但祂作工在你身上就是叫你可以作成。上帝在我的意志上作工,祂使我願意去作,又加力量給我去作。「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但我們必須去立志,必須去行事。

    但有時我想最重要的經文則是在哥林多後書7:1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

    對於這節文還可有別的解釋嗎?以上所有的經節,都是指著一個方向。事實上,如我以前說過,若我所說的是不對的,那麼新約中大部份書信根本就無需要寫下來。若我們成聖只需要「放手,讓上帝」(let go and let God)、自我降服及仰望耶穌,那麼使徒就浪費了大量的墨水、時間及精力用教義與我們理論,說:「因著這個緣故,現在讓我們去應用它(教義);作這個,不可作這個,要潔淨自己。」為何他們要長篇大論,若我們需要的只是降服、等候、仰望及住在主裏?」

    讓極端恩典主義者細心思想鍾馬田醫生以上的一席話。我們是靠著上帝給的恩典去成聖,但得了這恩典後實際去作的是我們。成聖是上帝的恩典,也是我們的責任,兩者毫無矛盾,真不知為何要製造這這麼多的矛盾來?

錯誤五:對屬地及屬天恩典的誤解

    恩典大致可分兩類,屬地的恩典及屬靈的恩典。屬地的恩典主要包括這個物質世界及當中一切的人與事。屬靈的恩典主要是指上帝賜給祂兒女各樣靈性上的福氣。兩者都是出於上帝,所以它們都是寶貴的,但不都是一樣的寶貴。聖經清楚指出屬靈的恩典比屬地的恩典更有價值:「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2);「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6:27)

    若我們仔細地看聖經,必能清楚看見上帝要我們追求屬天永遠的福氣過於屬地暫時的福氣,這是非常明顯的。但一些極端恩典主義者,受了近代一些屬世神學家的影響,提倡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根本沒有屬地與屬靈之區別,都是上帝賜我們享用的主張。他們又列舉了一些經文,說上帝造百物給我們享用,「這是天父世界」,我們是「大地的祭司」等等。我們在這裏要問,是否上帝所造的一切都有著相同的價值?我們可以用同一的態度去追求它們?若然,為甚麼保羅說:「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3:8)?不錯,上帝賜許多屬地的恩典給我們享受,但祂沒有吩咐我們竭力追求這些恩典。相反地,主對門徒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6:33)。從以上經文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雖然地上的恩典也是上帝給我們享用的,但它們的價值始終是暫時的,是會過去的,最重要還是屬靈的福氣。

    舉例說,誰說親情不寶貴呢?但主耶穌竟然對一位願意跟隨祂的人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8:22)

    明顯地,若屬地的恩典和屬靈的恩典不能兩者兼得時,上帝的旨意是要我們放棄屬地的事。屬地的恩典的確是寶貴的,但它好像舊約律法中的預表,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聖經形容我們的一生為「虛幻」、「虛空」、「捕風」、「影兒」、「歎息」、「睡覺」、「雲霧」等等,好像是不實在及抓不著似的。真 正的福氣是在將來,是在天上。屬地的恩典只是引我們到上帝那裏得著屬天恩典的途徑,是上帝給我們稍為預嚐一下將來天上真正的福氣及美事,以使我們的心生發對這些事的嚮往及愛慕,繼而追求得著。主耶穌用比喻說:「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16:8-9)

    主所指的聰明人就是能利用屬地之恩典來得著屬天之福氣的人。另外,聖經也記載好些聖徒輕看屬地祝福而追求屬天福氣的美好見證:「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 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11:13-15)

    這又說明了一個道理,就是當屬地恩典及屬靈恩典不能兩者兼得的時候,甚至是前者妨礙後者時,我們應該放棄前者,竭力追求後者。極端恩典主義者不時批評一些定意放棄屬世娛樂享受而追求更多屬靈恩典的人為規條主義者,說屬地恩典一樣是上帝的恩典,根本無需要分別甚麼是屬靈或屬世,這說法是妄顧真理及現實的。

第一,不少屬世的娛樂及享受根本不合上帝的心意,乃有犯罪及敵擋上帝的意識在當中。
    第二,就算那些娛樂享受是中性的,現實是,我們每日時間有限,每時每刻我們都 要對做或不做某些事情作出決擇。

舉例說,若有人下班回家,決定晚上多讀聖經,少看(甚至不看)電視;或者有人決意放棄一些睡眠時間,每天早起半小時靈修親近主;又或者有人願意放下一些自由時間,每星期多參與教會一些聚會,這些本是上帝喜悅的選擇,但這些做法卻可能成為極端恩典主義者批評的材料,說這是規條主義。若真的是這樣,我真不知歷史上有哪個屬靈偉人不是規條主義!順帶一提,極端恩典主義者經常引用屬靈偉人的傳記來支持他們的說法。他們舉出一些屬靈偉人不作工而得著恩典及安息的事例,並結論說我們根本不需要竭力操練及作工來得上帝的恩典,只要信便有了。但這是嚴重誤解了他們的經歷。他們不是不作工而得著上帝所賜的恩典,而是不靠「己力」作工而得著祂的恩典。兩者是天壤之別。最明顯的反證是,有哪些屬靈偉人是因為放棄或減少了靈修、讀經、禱告、禁食、聚會、事奉、克己,分別為聖等操練,反容讓自己對物質及娛樂更多的追求及享受,以致他們得著更多的恩典及安息?我沒有讀過一本傳記是這些說的。事實是,這些屬靈偉人有著極其嚴謹的屬靈操練及敬虔生活,比我們現今任何一位信徒還要嚴,他們作工的能力及果效有目共睹。試問現今 有誰願意效法他們?信心不錯是首要,但光說自己有信心而沒有任何屬靈的追求及操練,這是矛盾的現象。難道上帝會賜大福給那些「閒懶不結果子」的人,像給那些「殷勤、火熱、常常服事主」的人一樣?信心與行為是並行的,而上帝也會按著我們的行為報應(賞賜)我們。

    現在讓我們看看極端恩典主義所帶來的影響。

    第一,它使人對恩典採取一個被動及抱望的態度,以為一切恩典都是自然而來的,人不需付出任何努力來配合的。好像 一作起甚麼工來,便破壞了恩典的特性。

    第二,它使人誤以為一切克己律己的行為就是律法主義,叫人對律法見而生畏。事實是,沒有律法的規範及引導,人就開始 鬆懈及放縱。

    第三,它使人誤以為成聖是一個已完成的事實,而不是一個不斷追求的目標,就叫人自滿及放鬆下來,不去積極在實際生活上追求聖潔。

    第四,它叫人對屬世及屬世的界線模糊起來,對世界上的物質及娛樂漸漸多接納及愛慕,以為一切恩典既是上帝所賜的,我們理所當然可以盡情享用。

    這種教導正乎合現代屬世基督徒的心態,所以他們多有接納這教導的,因它容許他們一方面可以盡情地享受世界,滿足物慾,一方面又可以作一個合上帝心意的好基督徒。一舉兩得,多麼理想!我 們看見,錯誤的教訓一定會引致錯誤的行為表現。

    最後,讓我們想想他們為何會有如此的主張。坦白說,他們的出發點可能是好的。或許他們自己以前曾經試過「苦苦地」追求聖潔及作工,心裏痛苦難受,覺得這必定不是上帝的心意,便另外尋求一條舒適釋放的路,即是他們所謂的「恩典之路」。他們行上了這條路,感覺很不錯,便開始用自己的經歷來解釋聖經(不是用聖經來驗證自己的感覺是否對),遂建構出一套極端高舉恩典的道理,並將這道理教導其他人,叫人免蹈他們的覆轍。他們的心意誠意是好,但他們的方法卻是大錯特錯。

    第一,叫人不「苦苦地」行道及事奉的方法不是叫人甚麼都不作,而是教導人不靠己力去作,乃靠上帝的能力去作。那些人的問題可能只是不懂向上帝支取力量去作而已,不是他們不應該如此操練 及作工。

    第二(我認為這是最主要是原因),這個「苦苦」的感覺根本是每一個信徒成聖的必然經歷,是上帝藉著這些「苦苦」的經歷將祂的兒女帶到更成熟更完全的地步。這個不是我自己發明的,乃是主耶穌及 使徒保羅親身的經歷。主耶穌本身是喜樂及安息的根源,但祂在世時,乃是憂患之子,時常為不信的罪人哀痛流淚。主也曾為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在客西馬尼園中極其憂傷,痛哭流淚。保羅時常教導人要喜樂,又說喜樂是上帝所定的旨意。但他時常都為教會及教會的事憂傷流淚。他在羅馬書中說及自己心裏的掙扎,大叫「我真是苦啊!」(請注意,保羅寫此段時是用現在式來寫的,即是他心裏時常都有這些痛苦)

    主耶穌及保羅都有這些痛苦的經歷,何況我們呢?所以,我們不是要逃避這些痛苦,以為是遭遇非常的事,而是在痛苦中活出喜樂及安息。勞苦與安息可以並存,哀傷與喜樂也可以共處。上帝的恩典及大能能使它們互相效力,叫愛祂的人得益處。屬靈偉人的傳記足能引證了這一點。我從來沒有看過一個屬靈偉人的生平生只有安息而沒有勞苦;只有喜樂而沒有哀傷;只有享用勝利而沒有靈慾爭戰。沒有一個。極端恩典主義者這條只有恩典沒有責任,只有安息沒有勞苦,只有得勝而沒有爭戰之路,實在不可能是上帝的心意。

    我盼望弟兄姊妹小心提防極端恩典主義的教導,免受它的影響。我更盼望主張這些教訓的人,仔細地看看我以上的分析,虛心地反思自己在解經上出現的種種問題,得以回轉。願上帝憐憫及幫助我們,阿們。


基督的贖罪


    我們不知道上帝為何不拯救全部的人類,雖然,得救的人也同樣不值得拯救。如果上帝願意的話,當基督在加略山受死犧牲,那無限的價值和尊貴,是足以救贖全部人類的。可是經上卻告訴我們說︰人不是全部得救的,那是因為上帝子犧牲自己的救贖計劃,完全有祂自己的主權,他有絕對的自由來運用祂的選擇權,沒有任何人可以參與其事。經上屢次說明,得救是一種恩典,施給一些不值得、不配得救的人。如果在救贖工作之中,有任何部分是由於人的好行為所致,那麼人類似乎就真的分了等級,而那些被恩寵的得救者就可以指著失喪的人嘲笑說︰“你和我有同樣的機會,但是我決定接受救恩,而你卻拒絕了,所以你怪不得誰。”但是,事實並非如此,上帝並沒有規定這樣的辦法,而蒙恩的人們,只能永遠的、全心的感謝上帝的拯救。

    我們沒有權利質問上帝為什麼這樣做,經上說︰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倘若上帝要顯明他的憤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上帝所召的。(羅九︰20─24)

    似乎只有加爾文派人士正視人墮落的問題。許多現今的想法、教導和講道中,對於人的墮落和人現今絕望的景況,已經失去了適當的評估。阿民念派認為,人只要願意,就有足夠的力量轉向上帝,這是極嚴重的錯誤。加爾文派人士堅持,人不只是不好、不太對,或只是需要正確的引導而已,乃是屬靈上的死亡;而且基督的代贖,並不只是使救恩成為一種抽象的可能,能使所有願意的人歸向上帝。加爾文派人士認為︰代贖,是一項在歷史上已經完成的客觀工作,對那些有份的人,它除去了所有律法上的障礙,接著就是聖靈的工作,使救贖之工,主觀地應用在那些上帝所揀選的人身上。

    我們再注意聖經上有一節有關救恩很重要的經文︰“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六︰44)另一處相似的是︰“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而且保羅在寫給哥林多信徒的信上也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4)

    那麼,上帝如何讓他所揀選的人運用信心呢?答案是︰在重生一事上,聖靈使人的心降服於他,並且把喜愛公義、恨惡罪惡這個新的性情賜給人。他並不強迫人違背自己的意志,卻使人甘心樂意地順服他的旨意。當硬著心逼迫基督徒的掃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主耶穌向他顯現的時候,他立刻就順服了主的旨意,詩篇的作者說︰“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甘心犧牲自己。”(詩一一○︰3)這就是上帝給他子民願意來的心。這是上帝的工作,在人的潛意識中,就是重生,或是新生,或是重新出生。當人有了這個新的性情,他就會因這個性情而有所反應,完全按上帝的旨意行事。然後,他自然會運用信心,有好行為,表明他痛悔的特性,就好象葡萄樹自然會結葡萄一樣。從前,罪是他特性的本質,但現在聖潔成了他特性的本質──並不是立刻改變的,因為仍然有留在裡面的舊性情會貼附他,而且只要他一天活在世上,他就一直在罪惡的環境中。但是當他的新性情自由表達的時候,他就在公義中漸長;他喜歡讀上帝的話,喜歡禱告,也喜歡跟其他基督徒有交通。

    因此我們必須在基督成就之大功效的救贖,與無法成就廣範圍的救贖中選擇其一,因我們不可能擁有兩者。如果我們主張二者,那就是主張普救論(Universalism)。但阿民念派要擴大救恩的範圍,其真正的果效,在實質上就等於毫無價值,與無我的服務並無不同之處。華飛德博士曾以一簡明的例証來說明此一真理,他說救恩就好象一個面團,你愈是大大壓滾它,它就變得愈薄。阿民念派所主張的救恩,是企盼全人類都能得著,但相反的卻減低了救恩的功效,其結果似變得如同沒有救恩一樣。

    此外,上帝將全人類的罪惡,加諸於基督一人身上,其意又是否是對那些失喪者在世所犯的罪過,予以兩次之懲罰;一是基督為他們的死,另一次則是上帝對他們的宣判定罪,誠若如此,那將是不太公平。如果基督已為他們付出代價,成為他們的贖罪祭,他們理當得著自由,聖靈也一定會叫他們有信心和悔改的心。根據聖經,基督的救贖是有限的,是為那些父上帝所揀選的人作成的,假設基督的贖罪果真是無限的,那麼基督的死,似乎是為那些命運已註定的人(而不是上帝所揀選的人)死在十字架上,且在他受痛苦的當時,他們已身在地獄裡了。假若贖罪僅是廢除一個人既定的審判罪刑,那麼就好象也給他一個自新悔過的機會及信心順服的操練,則上帝待他,似與對待我們的祖先亞當一樣,使他受到再一次試驗。然而這種試驗,人們在長久以來,甚至在更好的情況下,均有嘗到其結果。就邏輯觀點而論,這種無限贖罪的理論,將導致荒謬的信仰後果。

    我們該牢記基督以人性釘在十字架上,歷經六小時痛苦的境況,其痛苦不是僅在肉體方面,而是靈裡的忍受。當主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的時候,他親身嘗到了地獄的苦楚。本質上,這就是與上帝隔絕,與良善及盼望隔離。這樣的痛苦是難以想像到的,但因主耶穌本身具有神人位格,他代替了他的百姓,承受了地獄永死的痛苦。

    事實上,世人因基督作了眾人的贖價,便勝過了因亞當敗壞所犯的罪。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他本有上帝永遠榮耀的形象,彰顯他自已,就是我們將來在天上所見的上帝。彼得告訴我們︰“我們就得與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後─︰4),保羅也說︰“我們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讓我們思想這兩節經文,上帝所賜給我的是何等大的恩典呢?這樣我們比天使高一等。聖經告訴我們,天使僅是上帝的使者與僕役而已。

    最後講到阿民念面臨的問題,實在就是與加爾文遭遇到相同廣泛的問題,那就是為什麼無比聖潔及滿有權柄的上帝許可罪的存在。據吾人所知,僅作部分解答。加爾文派人士勇敢面對難題,承認聖經的教義,說世人在亞當裡都有他們公正與有利的機遇,上帝現在正以慈悲拯救一些失喪的人,並放棄一些別的人,且施以刑罰,在他們的刑罰上顯出他的公義。阿民念派雖然承認預知的說法,但他們對上帝為什麼蓄意創造出他本知道那些要敗壞,及那些將要永遠下到地獄的人的問題,卻不予以解釋。

    可是,關於罪惡的問題我們能說,上帝創造世界好象戲院來展示他的榮耀,使他所造的人,看見並贊美他奇妙的屬性──他的智慧、能力、聖潔、公義、良善與真實。在此我們首要關切的是他的公義。

    上帝公義的要求是賞善罰惡,同時公義是必須的,因為罪必被罰,好象善有報償一般,如果上帝不這樣,那麼他將不公義。因此上帝造人和天使,不象機器人會自動地產生好的工作果效,就如機器生產螺釘或鐵罐一樣;也並非要獨得報償,乃為造一個有自由、有道德的人,照他自己的形象在亞當墮落前能分別善惡。他對他們彰顯公義,就是他所要求的人,就是救主基督裡所歸給他的功勞,並在聖潔中堅立他們,叫他們得進天國。對那些仍在罪中而被棄的人彰顯他的公義。

    照樣,若罪被排除,那就沒有上帝最榮耀屬性的適當啟示、恩典、憐憫、愛和聖潔,如對救贖罪人所展示的。我們當記得,天使在天堂獨得他們的救恩,是藉著工作之約和遵守上帝的律法。正如在亞當的情形上,若他們(天使)服從,就有確切報償的應許。他們果真順服了,就在聖潔中得堅立。但他們沒有藉恩典而得救恩。有句古詩說︰當我唱救贖的故事時,天使要收回他們的翅膀聆聽。在人類和天使間,有絕對的對比。

    因此,罪是上帝所許可的,但為了他的榮耀而受到限製。若是罪從創造中被排除,那麼上帝榮耀的屬性,在天使與人類前,將永不能有所誇示,而將大部分永遠深藏在神性的奧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