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書》所用的「上帝國」一詞的意義即指:「上帝的王權與國度」,也就是上帝以王者的身份出現來統治世人的意思。如果我們細加考查,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及其「君王」,實在不能用君主立憲或君權至上政治的立場去理解(雖然耶穌用當代君權政治背景的言詞來說明)。因為「上帝國」畢竟與「人間王國」不同,其君王不是凡人,而是一位神。如果加以分析的話,可有下列幾點:
(一)「上帝國」的土地是人心
耶穌起初宣告『時機成熟了,「上帝國」快實現了!你們要趕快離棄罪惡,信從福音』(馬可一:15)。這句話的內容,誠然已經暗示出「上帝國」的「國土」是「人心」,當人心肯悔罪去接受上主拯救世人之福音時,上主對人心的統治就已經開始了。關於這點,耶穌就曾經直接地教訓過門徒:他指出「上帝國」的實現是眼睛所看不見的,因為「上帝國」將於人的心裡實現(路加十七:20~21)。
(二)「上帝國」的君王是天父
耶穌教導人向上主祈禱的時候,將上主稱呼為「天父」(馬太六: 9~15)。這點正指出「上帝國」的君王不是一位鐵面孔無人性的獨裁者,而是一位「慈父」。如此人文化神觀,委實是一種突破,上主也因此像人類父親一般地容易去祈求與親近(馬太七: 7~12)。既然上主為天父,人類自然就是天父大家庭中的兄弟姊妹了。因此人類理所當然去敬奉天父上主,自然也要友愛人群,為服務人間社會而盡力。
(三)「上帝國」的國策是愛與公義
既然「上帝國」是天父的大家庭,人類即天父的兒女,彼此的關係是兄弟姊妹,就它的「國策」(也可說是「憲法」與「法律」)一定與屬世國度不同,而是建構於倫理關係之上。簡要來講,「上帝國」的基本國策即「愛」與「公義」;前者的具體教訓表現於「山上寶訓」(馬太福音五至七章)之中,後者則表現於耶穌公然斥責經學士與法利賽人的事件(馬太廿三章)以及「潔淨聖殿」的行動(馬太廿一:12~17,馬可十一:15~19,路加十九:45~48,約翰二:13~22)。也就是說,「上帝國」的倫理,於人際關係上講「愛」,而且是一種服務﹑犧牲﹑無條件的愛,這與《舊約》所言「彼此相愛」的標準是不同的。至於事際關係則強調「公義」,因為人間組織、制度、機構是非人格的,要以公義去制衡才不至於腐敗。由此見之,「上帝國」的基本國策乃是建構於「民主倫理」的基礎上,其目標即欲使「上帝國」實現於人間,使真正之世界大同理想能夠於天父的大家庭中澈底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