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中世紀的神學之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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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圖像爭論(Iconoclastic Controversy>

    
反圖像一詞的英文iconoclastic,是從icon一字(源自希臘文eikon,意思是「仿似」)和klan(為希臘文,意思是「破壞」)二字而來的;icon所指的是宗教上的圖像。一個反圖像主義者,就是倡議毀滅一切圖像的人。

接 近第三世紀,教會裡開始使用圖像,也開始崇拜圖像,這現像持續了多個世紀,而且有增無減。東方教會的做法更甚,他們更受到異教崇拜的影響。西方教會也不能 倖免。馬利亞、基督、使徒和其他聖徒的圖畫和雕像,廣被使用,以幫助無學識的會眾禱告。雖然教會教導人對這些圖像只是尊敬,不是敬拜,但無疑,這些無學識 的平信徒轉為敬拜這些圖像。

     
巴色爾(Basil the Great)指出,「向圖像所表示的尊敬,傳達到所代表的本型之上」——這導致了圖像的使用和敬拜。圖像的倡議者認為「圖像能美化教會,提醒人記得過去,向教育程度低的人發揮聖經的效用」。

爭論的高潮是在主後726年,當時,羅馬皇帝利奧(Leo)禁止使用圖像,但教皇貴格利二世及三世和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卻維護圖像。這位約翰教導說,圖家有聖禮儀式的作用,並且能施行恩典,他更將對上帝的敬拜和對圖像的尊敬區別。主後787年,教會在尼西亞召開會議,批准使用圖像。並且說明,基督和聖徒的像應該受到「懷念和尊敬」。自此以後,圖像敬拜就成為教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主後843年,東方的教會廢上使用雕刻的像,只侷限於畫像。

<「和子」的爭論(Filioque Controversy>

     
「和子」(拉丁文, filioque)的爭論,是關乎「誰差遣聖靈來?」的問題,差遣聖靈的是父,還是父「和子」?

歷史上,這個似乎是不重要的問題,但卻造成東西方教會的決裂。希臘(東方)教會認為,聖靈是「從一個源頭發出的」——就是說,差遣聖靈的只有父。可是,羅馬(西方)教會根據約翰福音十五章26節,以及子與父是同質的這個事實,認為聖靈是「從兩個源頭發出的」——就是說,父和子都有分差遣聖靈。

主後589年,托利多會議(Council of Toledo)確定了「和子」一詞,將之加於尼西亞信經之上。但東方教會拒絕接受這個教義,分歧更形惡化,到最後,東西方教會就在1054年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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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的爭論(Predestination Controversy>

     
羅馬天空教會是循著一條半伯拉糾的路線發展的,到第九世紀,有一位名叫哥特沙克(Gottschalk) 的修士,嘗試就預定的問題,將教會帶回奧古斯丁的教義上。哥特沙克極力維護奧古斯丁的教義,他強調上帝按著他永遠的計劃,已經定下一切事情。他否定上帝對 人的揀選是單單根據他對人屬靈回應的預知,他認為有雙重的揀選︰揀選一些人得著救恩,又遺棄其他人,使他永遠的受刑罰。

但有些人說,罪不是上帝預定的一部分;上帝只預定對罪的刑罰。這樣說來,預定受咒詛的說法就不能成立。哥特沙克也強調,得著救恩是藉著恩典,而不是靠著行為。

     
哥特沙克受到激烈的反對,因為他對救恩的教訓,會令聖禮和善行,以及中世紀教會其他的教訓,得不到地位。

主後848年,美因茨大會(Synod of Mainz)否定哥特沙克,鞭打他,並將他終身囚禁。哥特沙克於869年去世,死前也沒有收回他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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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晚餐的爭論(Lord's Supper Controversy>

     
主後831年,在法國科爾比的修道院,有一位名叫拉得伯土(Radbertus)的修士,寫了一篇名為「主的身體和血」的論文,教導化質的教義。

拉得伯土認為,當主禮者宣讀基督話語的獻詞時(「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神蹟就會發生︰餅和酒都會按字面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雖然表面形狀保持不變,包括原來的顏色、形狀、味道等,但在餅和酒裡面,就有神蹟發生。

拉得伯士是根據約翰福音六章(「我是生命的糧……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和基督在樓房上的話語,建立他的教訓,按字面去解釋這些話語。他說,這種神蹟的功效,只發生在那些憑信心接受的信徒身上,對於不信的人,是沒有果效的。

     
這種說法開始時受到反對,但在十三世紀,就被羅馬天主教會正式接納。

<中世紀的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
     
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這名詞,是源自十一至十二世紀的一種修道學院,稱為Scholae,學者在這些學院研究,以能從理性出發,維護和解釋信仰。他們不是去發掘新的真理,只是尋求以理性的方法,去維護教會的教義。他們認為「神學是應該從哲學的觀點去探討,而不是從聖經的觀點去探討」。

     
經院哲學大行其道,因為十二世紀流行翻譯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著作。經院哲學是依從亞里斯多德的邏輯演繹法,去明白聖經真理。

經院哲學有三種形式。

[實名論(Realism]

此派跟隨柏拉圖的思想,認為普遍概念(universal ideas)是存在於個別物體(individual objects)以外。安瑟倫(Anselm)和波拿文土拉(Bonaventura)是實名論的佼佼者。

[溫和的實名論(Moderate realists]

跟隨亞里斯多德的思想,認為普遍概念如真理及良善,是客觀存在的;但普遍概念並不獨立於個別事物而存在,亞伯拉德(Abelard)和亞奎那(Thomas Aquinas)(是最偉大的經院派學者)是此派的代表。

[唯名論(Nominalism]

是對實名論的一種回應,此派認為概念在思維以外並不存在。俄坎(Occam)是此派代表。唯名論否定任何在人經驗以外的事物,因此,唯名論也否定三位一體。唯名論的觀念,出現在多個世紀以後的經驗主義和實用主義中。

中世紀之神學概論


     
中世紀,可以說是由主後590年開始,至1517年為止。

貴格利一世(Gregory I)是在590年被立為羅馬的主教,而馬丁路德是在1517年開始基督教的改革運動。貴格利一世是奧古斯丁門下學生,他著作繁多,闡釋奧古斯丁的教義。

     
主後5001500年這段時期,又稱為黑暗時期,這是因為教會在這段時期中腐敗黑暗;故此馬丁路德起而改革,欲潔淨教會,將教會引回到正確教義之上。

     
羅 馬天主教會的教義,是在中世紀時代發展起來的。大致來說,教會是採取一種半伯拉糾主義,不太強調人類的墮落,不說人在靈性上已經死亡,而說人是軟弱;這 樣,人在救恩中可以與上帝合作。一些道理如煉獄、向馬利亞和聖徒禱告、彌撒的祭祀和聖餐化質說等,都是在這個時期產生的。

正典和信經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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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準則(Rule of Faith>

     
因為有異端群體和教師(如馬吉安)興起,故此教會必須立刻將正確的教義和受默示的經卷加以確定。在新約正典被確認以前,初期基督徒都須要建立起一種「信仰準則」(拉丁文regula fidei),來確定那些是正確的教義,並分辨那些是錯誤的道理;這就是使徒信經的雛型。最早的信仰準則,就是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的施洗條款(baptismal formula),這是對三位一體上帝的認信。羅馬信條恨可能就是這個洗禮信條的最佳說明。

     
當時有一個簡短的古羅馬宣言(Old Roman Form), 那是一個信仰宣言。據說這個宣言來自使徒,由彼得帶到羅馬,第二世紀中葉已經開始使用。這個簡短的古羅馬宣言說︰「我信上帝全能的父,我信我們的主他的獨 子耶穌基督,他是從聖靈和童女馬利亞而生;他在本丟彼拉多手下被釘十字架;被埋葬了;第三天從死裡起來;他升到天上,坐在父的右邊;他將要再來,審判活人 死人。我信聖靈;聖教會;罪的赦免;身體復活和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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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的正典>

      
在新約正典被承認的初期,保羅的書信都在教會中誦讀,視為權威。愛任紐(Irenaeus)為了對抗馬吉安和諾斯底主義,就承認了四卷福音書。約在主後175年的穆拉爹利經目(Muratorian Canon),除了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及約翰壹書外,已列出了所有新約的書卷。亞他那修在主後367年的著作中,也列出了所有新約書卷的名字。此後,新約的二十七卷書就廣泛被人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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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經>

 
最古老的使徒信經(Apostles'Creed)版本,約在主後340年面世。使徒信經是用來進一步確定正踴的信仰準則,和駁斥如馬吉安等人的錯誤教訓的。

傳說,使徒信經是由每一位使徒寫出一條。我們可以用一句簡單的話,來說明這個信經的始源,那就是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其他根據的經文,還有羅馬書十章910節,哥林誇前書十二章3節,十五章4節,及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

     
使徒信經始於使徒時代,包含使徒所講的道和教訓。信仰準則(Rule of Faith)這名詞,是指雛型的使徒信經而說。信經演變成力兩個版本,一個是簡短的版本,稱為古羅馬宣言(Old Roman Form);另一個較詳盡的版本,稱為公認宣言(Received Form)。 公認宣言內容如下︰「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的創造主;我信耶穌基督,我們的主,他的獨生子;他因聖靈受孕,由童女馬利亞而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苦,被釘 十字架,死了,而且埋葬;他曾落到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他曾升到天上;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他並且將要再來,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的教 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這個詳盡版本的使徒信經,最早在主後650年已經使用,但它在主後460年已經存在。

     
使 徒信經的目的,不是要取代聖經,而是要堅固聖經的教訓,使教會不被異端滲透。舉例說,信經中宣告上帝是全能者,是天地的創造主,這是針對馬吉安所說的,上 帝是一位邪惡的創造者;信經中宣稱,耶穌是由童女所生,曾經死去,是要排除諾斯底主義和幻影說的錯謬,這些學派以耶穌單單是一個幻象。

初期教會中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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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摩西律法>

     
歸信基督教的猶太人仍然擺脫不了摩西律法的桎梏,這是不難瞭解的,因為新約的偉大人物如彼得,也未能免去這問題的困擾。這也正是教會在使徒行傳十五章所要處理的問題。

在初期教會歷史,有些猶太基督徒的派系說,人要得著救恩,必須依循律法。拿撒勒派(Nazarenes)是一個嚴格遵守摩西律法的派系,他們遵守安息日,實行割禮和食物的律例,儘管他們沒有將這些律例加諸外邦人身上。拿撒勒派確認童女生子和基督的神性;他們也確認基督的教訓,是超越摩西和先知的。拿撒勒派採用希伯來文版本的馬太福音,不過,他們也承認保羅的使徒地應。

伊便尼派(Ebionites)則否認童女生子和基督的神性,他們說,基督不過是馬利亞和約瑟自然而生的兒子,耶穌不過是人,一位先知;他們又否認保羅的使徒地位,認為保羅是律法的背叛者。

愛爾克塞派(Elkesaites)說,有一位天使曾將一本書交給愛爾克(Elkesai),並說基督是人類父母所生的天使;他們否認基督是由童女所生,卻說基督是最高的天使長;他們又認為律法仍然生效,並教訓說,守安息日和施行割禮乃屬必須。歌羅西書和提摩太前書所指的,大概就是這個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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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諾斯底哲學>

     
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希臘文gnosis的意思是「知識」。這字的意思,說明了這個異端的特性。諾斯底主義是一個哲學系統,建基在希臘哲學之上;他們強調物質是惡,靈魂是善。果若如此,上帝就不可能創造了這個物質世界。在他們的哲學系統裡,建立了一系列的愛安(aeons),即發出物;這些愛安的發出,是從至高的上帝開始,這上帝是完全的靈體。在這系列中,有一個中間體,稱為德謬安(demiurge),他是舊約的創造上帝。這上帝是他們所否定的;這位德纓安,「本身有充足的靈,以致有能力創造,也有充足的物質,創造物質的世界」。

     
這個哲學系統,影響到諾斯底派對耶穌的觀點。這些觀點大概分為兩方面︰有一種說,因為物質是惡的,耶穌不可能真實地以人的身體來到;他只是以人的身體來顯現,並且顯現接受苦難。另一個觀點說,神性的道臨到為人的耶穌,這道在耶穌釘十字架前就離開。他們的救恩也是哲學性的——救恩就是認識真理,這真理只秘傳給一些人(是一些特別授徒﹞。罪惡與邪惡都與無知和缺乏知識有關。

基督教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就是一種現代形式的諾斯底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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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馬吉安的正典>

     
馬吉安是個富翁,他在主後139年來到羅馬,嘗試在那裡的教會中發揮影響力。但不能成功,就自己組織教會,另立特別的教義。他採納了諾斯底主義某些方面的教訓,但放棄了諾斯底主義哲學的形式。

馬吉安相信,加拉太書是福音真理的根基,福音是因為與律法混淆而受損壞。可是,除了保羅的十封書信和路加福音的編訂版本外,馬吉安拒絕接受其他聖經經卷。

他 將舊約的創造上帝(德謬安)和新約的上帝區別;舊約的創造上帝頒佈了舊約的律法,而這些是馬吉安所認為是邪惡的。新約的上帝卻在基督裡啟示了自己,這樣, 基督就不是舊約的彌賽亞,他也不是以肉身降臨,但他啟示出新約的慈愛的上帝,這上帝和舊約的上帝是對立的。耶穌也拒絕了舊約的上帝,因為他反對律法。由於 這個原因,猶太人釘死耶穌;可是耶穌沒有受到傷害,因為他不是一個真實的身體。馬吉安宣稱一個信心的救恩,這救恩和憑知識得著的救恩是相對的。

     
由於馬吉安自己挑選正典,他的舉動無形中是提醒了教會,令教會也要去確定那些是真正的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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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孟他努派(Montanist)的教訓>

     
在諾斯底派以外,當時還有一個稱為孟他努(Montanus) 的人,在小亞細亞的弗呂家興起,提倡嚴格禁慾的道理。孟他努受洗時曾說方言,宣稱聖靈的時代已經降臨,世界快要接近末日。新耶路撒冷將要從天上降下,千禧 年時代快要開始。他和他的隨眾,都是最後一代的先知,他們要將上帝的真理帶給世界。他的門徒中有兩個婦女,也破稱為先知的,她們要帶來新的啟示。孟他努獨 愛約翰的著作,孟他努說,自己就是聖靈保惠師的代言人,要將聖靈啟示給世界。雖然孟他努所持的教義都屬正統,但他教訓說,「聖靈要繼續藉著先知說話,而這 些先知是包括婦女在內」。因為這世代將要結束,聖靈就要彰顯他的恩賜。

     
孟他努向跟從者頒佈嚴格的道德誡律,因此,他在小亞細亞有不少隨眾。他宣講禁食,禁止在配偶死後再婚,提倡獨身,鼓吹殉道。

     
雖然在主後381年,君士但丁堡會議(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否定了孟他努主義,但他的教訓廣泛被人接受,特土良也受到他的影響。

護教者之神學


<初期護教者>

     
由於基督教的道理被人誤解,譭謗叢生,當時有些著名的外邦基督徒,寫下護教的著作,以維護基督教信仰。這些早期的基督徒作者,都被稱為護教者(Apologists),他們的任務分為三方面。

)他們為基督教辯護,避免別人誤會基督教是無神論、食人主義、縱慾主義、拜祭偶像和其他反社會的行為。

)他們澄清猶太人對預表和舊約有關基督預言的誤解。他們也批評異教,反對不道德的行為,對抗異教崇拜中不道德的事情;他們特別要將異教和新約有關上帝的啟示,加以比較。

)在積極方面,他們藉著已應驗的預言和神蹟,來證明新約啟示的真實性。

     
重要的護教著作和護教者,有以下這些︰

《致丟格那妥書》(Epistle to Diognetus),此書寫於主後150年,作者不詳;

雅典的主教誇達徒(Quadratus),約在主後125年,也寫了一本護教著作,給羅馬皇帝哈德良(Hadrian),此書今已失存;

雅典哲學家雅裡斯底德(Aristides),曾寫書給安東尼庇烏(Antoninus Pius);

撒狄的主教墨利托(Meliio),曾寫了一封護教著作給馬可奧熱流(Marcus Aurelius);

希拉坡立的主教亞波里拿留(Claudius Apollinaris),也曾寫過一篇護教文章給馬可奧熱流;

雅典哲學家米提亞得(Miltiades),曾寫信給猶太人和異教徒;

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也曾於主後177年寫信給馬可奧熱流,維護基督教,駁斥有關無神論、食人主義和不潔主義的攻擊;

安提阿的提阿非羅,寫過三部書,為神的信念、復活的盼望辯護,並且駁斥異教信仰,反映出異教著作如何低於舊約聖經;

敘利亞人他提安(Tatian),為基督教是合乎理性而辯護,說明基督教不是「無益的異教」;

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可說是最偉大的護教者,他寫了兩部護教著作,就是《護教學》(Apologies)和《與猶太人推芬對話》(Dialog with Trypho the Jew)。他是一個信主的哲學家,護教之餘,仍保持哲學家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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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教者的聖經論>

 
《致丟格那妥書》(Epistle to Diognetus)著重講論上帝的啟示,宇宙的創造者曾經向人類啟示他自己,「眼不能見的上帝,親自從天上將真理和聖潔的教訓種植在人裡面;這些道理超越人的智慧,深深刻在人的內心」(Diog. 7)。這句話帶著哲學家的思辯,將上帝的啟示和人對比。這封信又說,上帝藉著道將自己(就是基督)啟示出來,「道」是一個哲學術語(希臘文logos),意思是「話語」或「訓諭」,這樣,基督就是上帝向人類的訓諭。就此意義來說,護教者都特別強調基督是一位教師,將上帝的啟示傳達給人類,讓讀者得著安慰,可以明白「道」所說的訓諭(Dio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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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教者的神學主體>

    
《致丟格那妥書》的作者最後宣稱,木石所造的神祇虛妄無用。他提醒讀者,這些神祇是用石頭造成,不過像人腳下所踏的石頭一樣。這些神祇都會腐爛朽壞。用金銀所造的神祇,在晚間也被門庭深鎖(Diog.2)。但作者稱上帝是「宇宙全能的創造者,眼所不能看見的神」(Diog.7),及「宇宙的創造者及主宰,是造作一切,安排一切的上帝」(Diog.8)。

殉道者游斯丁稱上帝是「最真實的神,是有公義、節制和其他美德的父;邪惡不能與他接近」(1 Apol.Just.6)。

     
上帝啟示自己以前,無人知道上帝是怎樣的,但現在人知道上帝是「仁慈、良善、公平和真實的,並只有上帝是良善的」(Diog.8)。

人該受刑罰和死亡,但上帝是一位容受和忍耐的上帝,所以,他差遣自己的兒子作罪的贖價(Diog.9),借此顯明他是慈愛的上帝(Diog.10)。約翰福音三章16節正顯明在這些話語中。

     
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 提出一個清楚而明確的一神論和三位一體宣言。他說︰「我們確認有一位上帝,他並不是受造的,他是永恆、眼不能見、不能傷害、不可理解、不受限制的。我只能 用心靈和心智與上帝接觸;上帝是被光明、美好、靈和無法形容的能力所包圍。宇宙是上帝藉著他的話語所創造的;鋪陳安頓,秩序井然。我們也認為上帝有一個兒 子。」(AthenPlea 10)聖靈被稱為「從上帝所發出的;聖靈從他流出,又像太陽的光線歸回」(同一書)。

殉道者游斯丁提出一個三位一體教義的說明,他說,子居第二位,聖靈居第三位(1 Apolo.Just. 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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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教者的基督論>

      
基督是道,是從父所差來的;基督被自己的子民拒絕,卻被外邦人順服(Diog.11)。在一段記載中,基督被稱為「從亙古已經有的道……他是永遠的」(Diog 11)。雖然雅典那哥拉稱基督為「父的首生」,他卻否認子是被造的,他說︰「既然上帝是永恆的心智,道就從開始已經在他裡面,成為永遠的智慧。」(Athen10;比較1 Apol.Just 21

基督被進一步形容為上帝的兒子,但也被形容為上帝「觀念的話語,而實際上……上帝的兒子就是父的心意和話語」(Athen.10)。

 
基督在他的工作中,顯明「他是我們的贖價、不法之人的聖潔、邪惡人的正直、不義者的公義、腐敗者的清潔、朽壞者的不變易」(Diog.9)。眾人因為一個義人而得稱為義(Diog.9)。羅馬書五章及彼得前書三章18節的話語更是清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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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教者的教會學>

     
殉道者游斯丁引用以賽亞書一章1620節,說明基督徒的受洗,他似乎要指出,洗禮這種儀式能叫人得著新生(1 Apol.Just 61)。

游斯丁也指出,聖餐只是為信徒而設,又說︰「從他而來,經過禱告潔淨的食物,便改變了,滋養我們血和肉的食物,就是道成肉身耶穌的血和肉。」(66

從這句話,可以看見羅馬天主教教義對變質說的觀念。

教父之神學


<使徒教父>

     
使徒教父的著作相當重要,因為這些著作,是出於與新約使徒同時期的人物。使徒教父的著作有以下這些︰

《革利免致哥林多人一書》(The First Epistle of Clement of Rome to the Corinthians),此書寫於主後97年;

《革利免二書》(The Second Epistle of Clement),此書實際上是一篇講章,而不是一封信,而此書也不是出於革利免之手,是由一位不知名作者在主後150年寫的;

至於《伊格那丟書信》(The Epistles of Ignatius)的作者伊格那丟,是安提阿的主教,這封信約寫於主後110年,是寫給以弗所、馬格尼西亞、特雷亞(Trallians)、羅馬、非拉鐵非、士每拿的教會,以及士每拿的主教坡旅甲;

《十二使徒遺訓》(The Didache),是寫於主後100年;

《巴拿巴書信》(The Epistle of Barnabas)是寫於主後70132年間;

《黑馬牧人書》(The Shepherd of Hermas)是寫於約主後140145年;

《帕皮亞殘卷》(The Fragments of Papias),此書是由希拉坡立的主教約在主後125年寫的。

     
研 究教父的著作時,很快會發現這些作品的質素比新約著作為低;而且在內容方面,新鮮材料不多。此外,這些著作很少強調教義而是多著重道德教訓。可是,這些著 作是相當重要的,因為「它們見證了新約著作的正典性和完整性;而且這些作品,是新約與第二世紀護教者在教義上的連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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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的聖經論>

     
使徒教父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將聖經融入他們的作品中。他們大量引用了舊約和新約,在作品中交織著長篇累牘的引用經文。

     
教父都確認聖經的權威。舉例說,革利免警告人不可過罪惡的生活,他的根據就是「聖經如此說」一句話(I ClementCor. 3546)。革利免又確認聖經是真實的,是聖靈所賜的,而且在聖經中「沒有不義和假冒」(Cor 45)。革利免稱舊的為「神聖的經卷」和「上帝的訓諭」(Cor.53)。

     
使徒教父經常會使用靈意解經。舉例說,他們這樣引用了一段舊約聖經︰「你們不能生育的女子有福了」,就將這段經文解釋為「我們的教會在未能得著她兒女之前,是不能生養的」(2 Clement 2)。

《黑馬牧人書》(The Shepherd of Hermas)是另一個例子。

伊格那丟勸勉特雷亞人說︰「你們憑著主耶穌基督的血和肉,應該在信心和愛心上復興。」(Tral.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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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的神學主體>

教父確信三位一體,革利免清楚寫出三位一體上帝的平等地位︰「上帝活著,主耶穌基督活著,聖靈也活著,他們都是選民的所信和所望」(Cor 58)。

革利免承認上帝是︰「宇宙的創造者和主宰」(Cor.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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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的基督論>

     
在教父的著作中,確認不少基督的真理。伊格那丟提出了一個關於基督神性的重要宣告︰他稱耶穌為「耶穌基督我們的上帝」(Eph. 1 Rom.1);他住在信徒裡面——「他自己在我們裡裡面,正如上帝一樣」(Eph.15Mag.12);他是「父的心意」(Eph.3);他是「上帝的知識」(Eph. 17);他是「在世界以先與父同在」(Mag6);他是「子」 (Rom1)。

坡旅甲也提到,耶穌是(耶穌基督我們的主和上帝」(Phil 12),耶穌基督是「上帝所差派的」(ClementCor.42)。使徒約翰的話語,確認基督的人性(PolycarpPhil. 7)。基督的復活,也不時被確認(Clemen Cor. 24 42IgnatiusTrallians9Phila.1)。他們也確認基督至高的祭司身份,和超越天使的地位(Clement,Cor.3661Polycarp,Phil.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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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的救恩論>

     
使徒教父經常提及,救恩是藉基督的血所成就的。

革利免說︰「讓我們定格看基督的血,明白這血對於父是何等寶貴;因為這血是成就救恩而流出,這血為全世界帶來了悔改的恩典。」(Cor. 7;比較Cor2349Barnabas 5

革利免的話,似乎也提出了無限贖罪觀。

伊格那丟提出救恩的完成,是藉著對基督的血的信心(Smyrn6),教父也著重悔改(2 Clement 1319)。

     
在救恩中行為的必須性,也是一個著重點。在革利免長篇的討論中,他強調順服在救恩中的重要性,並指出,羅得和喇合也是因為接待客旅而得救(Cor. 1112)。

救恩也包括成全父的旨意,保持肉體清潔免被罪所站污,謹守主的誡命(2 Clement 8)。

愛是進入天國之門必須的(2 Clement 9),同樣地,離棄世俗享樂和肉體情慾,也是必須的(2 Clement 16)。實行公義也是一個重要主題(2 Clement l9)。

     
以上例子,都說明了教父的著作,非常著重信徒的敬度生活;可是,教父也因此混淆了救恩的信息,偏離了上帝白白的恩典。這些是早期基督教思想所表露的一些錯謬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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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的教會論>

     
教會中執事、長老及主教的職事,都有明確的發展,他們也愈來愈得到更大的權力。使徒教父所首要注意的,是信徒需順服長老和監督的權力,革利免勸勉信徒,與長老和好相處(Cor 54),順服長老的權柄,並且接受長老的懲治(Cor. 5763)。

坡旅甲也教導,要順服長老和執事(Phil. 5)。

伊格那丟將信徒順服監督,比喻基督順服父上帝,和使徒順服基督(Mag. 13)。

這使當時的教會領袖獲得了相當大的尊崇。伊格那丟給特雷亞人寫道︰「無論做什麼事都應該得到監督同意,但你們也要順服長老,正如順服耶穌基督的使徒……所有人都要尊敬執事,好像尊敬耶穌基督,正如他們尊敬監督,以監督為父,而長老是上帝的議會」(Tral.23)。

伊格那丟寫信給非拉鐵非人說︰「屬於上帝和屬於耶穌基督的人,也是與監督同在。」(Phila.3)。

他又說︰「盡你的力量跟從你的監督,正如耶穌基督跟從父,長老就等於使徒;至於執事,要尊敬他們,正如聽從上帝的命令……監督在那裡,人也要在那裡;正如耶穌基督在那裡,那裡就有普世性的教會。」(Smyrn.8

     
伊格那丟的著作,也清楚說明主教權柄的發展過程。

     
任何人除了得監督的指示外,不可參與事奉。有效的聖餐,應該由主教或主教所委託的人施行……除主教以外,任何人施行洗禮和主持愛筵,都是不合法的。但如果得到主教批准,這在上帝面前是可喜悅的;你要確知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合法的。……認識上帝和主教都是好的,尊敬主教就是尊敬上帝。(Smyrn89)。

     
聖餐曾被稱為「不朽的藥物,能解救我們不致於死,叫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永遠活著」(Eph.20)。

《十二使徒遺訓》教導,應在聖餐之前和之後獻上禱告(910)。這些教訓也適用於洗禮和禁食(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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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的末世論>

     
關乎末世論,我們的資料不多。《革利免二書》說,當上帝顯現的時候,上帝的國度就會降臨(1217);當這世界的國被基督接受,世人就都驚異(17)。國度和永生,是有分別的(5);信徒在國度中,會因英勇而得著冠冕(7)。基督顯現的時候,那些不敬虔度日的人,將要受審判,接受不滅的火的刑罰(17)。巴拿巴勸勉信徒,基督即將再來(21)。帕皮亞在下面一段話中,提到千禧年國度。

      
所預言的祝福,無疑是關乎國度時代的祝福,那時,義人將從死裡復活,並且掌權;而創造將被更新,脫離捆縛,並且從天上的露水和地上的沃土生產各種豐富的食物……主對那些日子怎樣教導?主說,日子將到,葡萄樹要生長茂盛,每棵葡萄要長出一萬條新苗;每棵新苗長出一萬條枝子;在每棵枝子上,長出一萬條嫩枝;在每棵嫩枝上,長出一萬個花簇;在每顆花簇上,長出一萬顆葡萄;而每顆葡萄被壓碎後,都會流出二十五個量器的酒……所有動物都吃用土壤中生長的果實,和平共存,和諧生活,全然順服人類

宗教改革者的聖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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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的看法>

     
對馬丁路德來說,聖經是信仰與救恩問題上,唯一真確無誤的權威。就這觀點,路德反對教皇的權威、教會會議、贖罪券和羅馬天主教的聖禮。路德說︰「信仰的信條不是根據天使,而是根據聖經,此外別無根據。」

聖經具備權威性,因為聖經是聖靈所作的見證。路德認為聖經是「上帝賜給教會的書卷」。在他的創世記註釋的引言中,他稱創世記為「聖靈的聖經」。

     
路德對聖經的解釋,著重關於基督的講論,因此,他稱雅各書為《禾秸的書信」。他特別看重羅馬書、加拉太書和以弗所書,因為這些書卷都是單純的福音,而且論及關於基督的教訓。路德也質疑所羅門作為傳道書的作者,他又認為,以斯帖記不應該列入舊約正典。

     
路德對於聖經的解釋,建立了不少有用的原則。

)要根據聖靈的亮光,重要的不單是律法的字句。

)歷史背景相當重要。

)作為「律法」的舊約,與作為「福音」的新約的分別,必須加以確認。

)統一聖經的主題就是基督。

V)按字面解釋聖經相當重要;寓意解經是「猴子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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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運理的看法>

     
慈運理也確認聖經的真確無誤。他稱聖經為「能力的確據」,意思是說「這些話語會照所說的實行」。

慈運理是因為讀伊拉斯姆的希臘文新約歸主的,他因而否定羅馬天主教會的權威。在救恩事情上,聖經是唯一的權威。慈運理非常認真地研究聖經。他除了確認聖經的權威,更從馬太福音開始,以釋經為講道內容。

「作為改革者,他堅守一個原則……一切爭論的事情,都要照上帝的話語解決。慈運理的作風是,他的一切行動都依照聖經的教訓,他用聖經的論據來回答敵對者,無論對方是羅馬天主教、路德派或重洗派。慈運理努力建立他的神學,和一個按照上帝話語的教會,他的努力並不下於路德。」

     
慈運理有一個重要的觀點,就是上帝的話語是清楚明白的,是普通人可以理解的。慈運理宣告,聖經「本身是完全的,聖經的啟示是為了人的好處」。解釋聖經並不需要任何教會的人員——無論是教皇、神甫或教會的會議。解明聖經是聖靈的工作。此外,謙虛、禱告的心靈和不存成見的心胸,都是解釋聖經的條件。聖靈會按照這些條件,光照讀者,明白聖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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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的看法>

     
加爾文確認宗教事情的最終權威是聖經,而不是教會。聖經是在任何時候,對所有人的權威。他確認默示的權威,因為他說,人的責任是要接受「所有在神聖聖經之上的話語,絕無例外」。

     
加爾文曾被稱為「解經之王」,「十六世紀最偉大的解經家」,和「正意解經的創始者」。有人又稱加爾文為第一個採用科學方法的解經家。加爾文幾乎對每一卷聖經書卷,都作過健全的註釋,他也在自己的著作《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中,解說自己的神學思想。他也發表了以下幾項解釋聖經的重要原則。

)必須有聖靈的光照,聖靈的光照預備解經者去解釋聖經。

)寓意解經是屬撒但的,導人離開聖經真理,理應摒棄。

)以經解經。這包括了按字面解經,讓聖經說它要說的話,研究聖經的文法——字詞的意義、上文下理和按一般的題目,以經文對比其他經文。

諸教父論聖經

   1)舊約:
   
    諸教父全然信賴舊約、並承認舊約有絕對的權威。無論何處我們發現他們的著作,提到「經上」或「經上記著說」這種字句時,我們便確知教父是論及舊約的。他們認為舊約是被默示的。他們當中有人認為基督徒為真以色列人,因此基督徒為舊約的守護者。

   2)新約:

    諸教父認為耶穌的話語有最高權威的地位。次於耶穌的話語的,有使徒的話。革利免論及先知及使徒諸書為教理權威之書。按諸教父看來,諸使徒給教會的教理與教訓,是不可能錯誤的。我們若細察,便知道諸教父曉得有四本福音書及保羅的十三封信。

新約聖經之基本見證


  耶穌和使徒的教訓,為初代基督教諸教父形成思想的特別目標。基督教認為新約的教訓為舊約所發展的豐碩果子,成為基督教真理的標準原則。聖經包括新舊約聖經,為一部救贖的歷史,亦是一部基督教真理的歷史體系。聖經為準則,我們使用聖經為真理的標準。

1.
耶穌是誰?

  初代教會諸教父須要聲明「耶穌是誰?」這個問題,以抵抗諾斯底派、以便尼派、撒摩撒他派暨亞流派。茲將新約諸著者對「耶穌是誰?」的看法,依次陳述如下:

  (1)馬太說:耶穌是上帝的啟示者(參看太十一:27)。他有權威解釋上帝的律法(太五:22283439),並有權炳赦罪(太九:6)。他死之前.建立了新約(太廿六:28)

  (2)馬可強調耶穌的彌賽亞能力及赦罪(可二:5)

  (3)路加強調耶穌為罪人的朋友(路四:16,五:8,七:37,十九:1,二十三:39)

  (4)約翰認為耶穌是安息日的主(約五:9,九:14)。他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表明於道成肉身(約一:14)。他應許要繼續與他的信徒同在,並要再來(十六:22)

  (5)依照符類福音(Synoptics)三位著者看來,拿撒勒人耶穌為上帝的先知,其言行大有能力。他們又認為耶穌是人子,是全人類的代表。

  (6)四福音書都記載說,耶穌為摩西與所有經典所指定的那一位(約五:3946)他的日子為亞伯拉罕所喜歡看的(約八:56)

  (7)耶穌地上的言行,成為保羅信心的根基(林前二:2)。按新約一切見證,死人復活證實耶穌所聲言的、大有價值。耶穌是主,榮耀的主(徒四:33,林前二:8)。保羅認為耶穌是第二亞當,是人類新聯盟的元首(羅五:12,林前十五:4549)。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之先(西一:15),也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西一:15)。他與上帝同等(腓二:6)

  (8)依希伯來書著者看來,他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來五:6)。他是那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20)

  (9)依彼得看來,耶穌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靈魂的牧人監督、是房角石、是那位義的代替不義的而死(彼前一:19,二:25,二:6,三:18)。彼得曾說:「耶穌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太十六:16)

  以上這些尊稱在教會基督論發展上,給予初代基督徒有充分的基礎。

2.
耶穌的使命是什麼?

  與基督位格教理有密切相關的,就是他在世上的工作。這個問題包括贖罪、稱義、建立教會等觀念。初代教會歷史上,有許多爭論都導源於這些觀念。

  (1)耶穌完成贖罪:耶穌捨命成為多人的贖價(可十:45)。主設立聖餐時曾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8)。耶穌預 言他的死是甘願的,是代替的(太十六:21)。保羅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再者,保羅傳福音的主題是「耶穌基督,並釘十架」(林前二:2)。基督之死是替代的——「基督既為我們受咒詛」(加三:13)。他的死亦是救贖的(彼前三:18)。他是一次被獻就擔當了多人的罪 (來九:28)。依照啟示錄看來,基督的死是救贖的。羔羊的血使我們洗去罪惡(啟一:5,七:14,二十二:14)。羔羊的象徵是一種代替的、受苦的、憐憫和慈愛等的意思。依照約翰看來,基督為義者,完成了兩件任務:拯救我們脫離罪惡,以及成為我們與天父之間的中保(約壹二:1)。他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壹:7)

  (2)耶穌使人類稱義:稱義為一種法庭上的舉動。上帝因基督的緣故白白宣佈不義的人為義,這是憑著信心而獲得。唯獨因信,人領受那由基督所獲得之義。 (加二:20,三:3)。這並不是說,上帝承認信心有功勞。不過,信心是條件。出乎信,意指按照恩典(羅四:6)。因信而得上帝的義。但只有在基督裡方能獲得。若離開了基督就得不著。因此信徒被宣告為義,乃是因基督的緣故。稱義從贖罪而產生.基督的死為挽回祭。從稱義生出和平、成聖以及新生命。(羅五:1,弗五:25)

  (3)耶 穌建立教會:符類福音曾提及上帝的國度,或天國等,天國來臨的真正工作,就是靠著恩典的方法、藉賴聖靈的大能,在人心裡作那重生的工作。天國的性質愛看人 心的情況而定。簡單而言,依照主的教訓,天國乃是基於赦罪之經歷,暨基於上帝的愛在信徒心中作主。這裡所講的信徒是指那接受他的恩典、樂意順服 他,並要事奉他的人。(太四:17,十三:44)。雖然耶穌差派門徒,並答應要組織教會。然而,組織教會之事,卻任憑歷史去發展那外在組織之型態。教會(ecclesia)這個字在符類福音書裡僅出現兩次而已。

3.
耶穌設立兩種聖禮

  洗禮及聖餐,這些問題也成為以後教會所爭執的主因。

  (1)洗禮:在主耶穌未設立洗禮以前,猶太人暨神秘宗教信徒等早已施行洗禮的儀式。不過,耶穌所設立基督教洗禮之意義,卻與猶太人或施洗約翰等洗禮之意義不同。主的洗禮,必須奉「耶穌的名」(徒八:16)或奉三位一體上帝的名施洗(太廿八:1920)。有關洗禮,新約聖經還有許多其它的引證(林前 六:11,十二:4,林後十三:13,羅十五:1630)

  (2)聖餐:關於聖餐,有傳統式的儀文(參看林前十一:23以下,暨符類福音書)。聖餐與基督教之教訓、認罪等都有相關。在教理髮展上,東西兩方教會均認為聖餐為恩典的媒介物。

猶太人的思想


猶太人的思想是基督教教義之先鋒。舊約教訓與新約有密切的關係。在此我們所要研究的,就是猶太人在「兩約之間」的普遍盛行思想。

  1. 巴勒斯坦猶太教之情形

  在舊約的信息中,上帝的律法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律法有屬靈的份量。上帝頒佈律法就是要向他的百姓以色列人,顯明他為歷史的活神。諸先知強調摩西律法為一種外在的律法,但日子將到,上帝律法就要被寫在人的心版上(耶卅一:31)。 時候來到,在以色列人中就停止預言的活潑話語。因為四百年之久,沒有先知出現。以色列人被擄之後,有一種復興,並且這種復興逐漸形成一種新的宗教,就是成 為耶穌時代的猶太教。猶太教與舊約宗教很不相同,為一種律法主義,為一種注重儀式和宗教禮儀的宗教。它成為一種外在主義的宗教,失去了內存的敬虔與道德的 真義。它主張人若行某些善工就可成為義人。法利賽人就是這種宗教的特別保護者。

  2. 猶太人的散居僑民

  猶太人保持他們的民族身份,堅守會堂裡的教訓,並堅信一神論。他們有希臘文聖經可讀,這樣就使希臘和猶太人的思想方式更加接近。斐羅(Philo)哲 學成為希臘和猶太哲學的頂峰。斐羅有一種完全抽象的上帝觀念。他認為上帝是純潔的靈,遠離世界。他又認為在上帝與世人之間有些調停者,就如天使。但其中最 高的調停者稱為「道」或「神智」,亦可稱為「上帝的兒子」,「上帝首生的兒子:「第二位上帝」。以後有幾位教父引用這些用詞以描述基督對上帝的關係。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宗教改革者的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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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者的觀點>

     
路德和加爾文在人的全然敗壞問題上的觀點,大致相同——人在自己得救的事情上,毫無能力。二人都承認,因為人是全然敗壞的,所以上帝救贖人的恩典,乃屬必須。

慈運理對此觀點尤為認同。加爾文在日內瓦的繼承人伯撒(Theodore Beza 15191605年)認為,亞當是人類的元首(federal head),因此,當亞當以人類的代表的身份犯罪,全人類都墮落了,而且都被玷污了;每一個在世上出生的嬰孩,都在一種敗壞的狀況下出生。

 人的境況既是全然敗壞,加爾文就否定自由意志之說。因為自從人墮落敗壞,人的自由意志已經喪失。他認為人的意志是受限制的,人除了走向敗壞,別無其他方向。

可是,加爾文又認為,人仍要為自己的罪行負責,因為他是按自己的意志犯罪,而不是受外力的驅使而犯罪;此外,雖然人的理性受到損害,人還能夠分別善惡,因此,人要為「不願意行善,倒願意行惡」負責。

 全然敗壞教義必然的結果,就是預定論。路德、加爾文和慈運理都相信預定論。人因為敗壞的結果,就不能親就上帝,所以由上帝預定一些人得著救恩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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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西尼派的觀點>

蘇西尼(Faustus Socinus15391604年) 跟隨伯拉糾的觀點,否定人的敗壞。蘇西尼認為,所謂人按著上帝的形象而造,並不是指德性上的完全而說,而只是指人對低下受造物的管治而說。雖然亞當犯了 罪,但他的罪對其他人沒有不良的影響,而人的道德本性,是完整地傳給他的後代。今天的人犯罪,不是因為裡面遺傳的罪因,而是因為壞榜樣。另一方面,蘇西尼 又說,所有的人出生時,都擁有亞當未犯罪時的本性,因此,人是有能力不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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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米紐斯派的觀點>

     
亞米紐斯(Jacobus Arminius15601609年)本來是一個嚴格的加爾文信徒,他在日內瓦跟隨伯撒(Beza)學習。他在一次辯論中,覺得對手的論據比自己更強,他就改變初衷,改為提倡普救的恩典。

他的立場基本上是屬半伯拉糾主義,他否認原罪,反駁亞當的罪是會遺傳到他的後代。他提到傳到後世的,只是亞當罪的污染,而這種污染不過是一種軟弱,這種軟弱不足以要一個人接受定罪的。可是,這種污染也叫人不能憑自己的力量得著永生。

人的墮落不會,也是不曾,令人不能走第一步去親近上帝,由於上面將先前思典賜給所有的人,以彌補人所承受的敗壞後果,這樣,人就可以在救恩上與上帝合作。

中世紀時代的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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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瑟倫(Anselm>

     
安瑟倫(1033年至1109年)講述原罪的教義,但他強調「原罪」的「原」字(original)也可以稱為「本性」(natural),因為原罪所指的不是人類的始源問題;原罪是指在人類墮落後,個別人的境況。因為,所有人的本性,都在亞當和夏娃裡裡,亞當和夏娃的罪,會影響到全人類。罪以一種敗壞本性(corrupted nature)繁衍,孩童都受到它的影響,因為他們也有人性;孩童都因亞當犯了罪,都在罪中受沾染,都被定為有罪。

     
安瑟倫認為,人類在墮落之後,已經喪失真正的自由,但意志功能還沒有損毀。人還擁有自己的意志,但安瑟倫將自由(他所反對的)和意志能力(他所贊同的)加以區分。安瑟倫反對人有一種辨別的自由,就是選擇對與錯的自由;人的意志是為了選擇善而被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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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奎那(Thomas Aquinas>

     
亞奎那對罪的定義一方面是消極性的,就是人喪失了原來的義。但他對罪的定義也有積極性的一面,就是指肉體的情慾。這種罪惡本性,從父母繁衍到後代。亞奎那認為,亞當的罪之所以傳給全人類,是因為全人類是同屬一系的。

他說︰「所有從亞當而生的,都可以算是一個人;這樣,從亞當而來的人,都是屬於一個身體。」

原罪的結果,是人的意志與上帝疏離,靈魂的功能混亂,並且人要付上受刑罰的責任。

     
以 亞奎那作為代表的經院學派,認為重大的罪是驕傲、貪婪、情慾、憤怒、暴飲暴食、嫉妒和怠情,他們都稱這些為道德上的罪;這些罪的發生,都出於一種違背上帝 律法的意願,而這些罪是將人與上帝隔離了。輕微的罪就是指「離開上帝,但不是出於完全的意願。這些罪可藉著輕微的刑罰被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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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利亞無罪論>

     
馬利亞的地位日被尊崇,教會也開始教導馬利亞無罪的道理。問題的辯論集中在,究竟馬利亞受孕育的時期是不是沒有罪的;或者說,馬利亞雖曾受原罪所染,但在胎兒時期,蒙保守不被玷汙。

拉得伯土(Radbertus)最先教導說,馬利亞在母腹時是沒有罪的,然後她進入這個世界,也不帶罪的瑕疵。

1140年教會首次提出無瑕疵受孕論(immaculate conception),但此說被克勒窩的伯爾納(Bernard of Clairvaux)和亞奎那(Thomas Aquinas)反對;不過,這觀念在教會中愈久愈被人接納,終於在1854年被公認為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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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中世紀時期,羅馬天主教的人論逐漸形成——人類原初擁有超然所賜的義,人在道德上不是中性的。因為人墮落犯罪,已失去了超然所賜的義,但人還沒有失去他本性的能力。結果人沒有全然敗壞,人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可以在救恩上與上帝合作(半伯拉糾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