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正典和信經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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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準則(Rule of Faith>

     
因為有異端群體和教師(如馬吉安)興起,故此教會必須立刻將正確的教義和受默示的經卷加以確定。在新約正典被確認以前,初期基督徒都須要建立起一種「信仰準則」(拉丁文regula fidei),來確定那些是正確的教義,並分辨那些是錯誤的道理;這就是使徒信經的雛型。最早的信仰準則,就是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的施洗條款(baptismal formula),這是對三位一體上帝的認信。羅馬信條恨可能就是這個洗禮信條的最佳說明。

     
當時有一個簡短的古羅馬宣言(Old Roman Form), 那是一個信仰宣言。據說這個宣言來自使徒,由彼得帶到羅馬,第二世紀中葉已經開始使用。這個簡短的古羅馬宣言說︰「我信上帝全能的父,我信我們的主他的獨 子耶穌基督,他是從聖靈和童女馬利亞而生;他在本丟彼拉多手下被釘十字架;被埋葬了;第三天從死裡起來;他升到天上,坐在父的右邊;他將要再來,審判活人 死人。我信聖靈;聖教會;罪的赦免;身體復活和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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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的正典>

      
在新約正典被承認的初期,保羅的書信都在教會中誦讀,視為權威。愛任紐(Irenaeus)為了對抗馬吉安和諾斯底主義,就承認了四卷福音書。約在主後175年的穆拉爹利經目(Muratorian Canon),除了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及約翰壹書外,已列出了所有新約的書卷。亞他那修在主後367年的著作中,也列出了所有新約書卷的名字。此後,新約的二十七卷書就廣泛被人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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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經>

 
最古老的使徒信經(Apostles'Creed)版本,約在主後340年面世。使徒信經是用來進一步確定正踴的信仰準則,和駁斥如馬吉安等人的錯誤教訓的。

傳說,使徒信經是由每一位使徒寫出一條。我們可以用一句簡單的話,來說明這個信經的始源,那就是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其他根據的經文,還有羅馬書十章910節,哥林誇前書十二章3節,十五章4節,及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

     
使徒信經始於使徒時代,包含使徒所講的道和教訓。信仰準則(Rule of Faith)這名詞,是指雛型的使徒信經而說。信經演變成力兩個版本,一個是簡短的版本,稱為古羅馬宣言(Old Roman Form);另一個較詳盡的版本,稱為公認宣言(Received Form)。 公認宣言內容如下︰「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的創造主;我信耶穌基督,我們的主,他的獨生子;他因聖靈受孕,由童女馬利亞而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苦,被釘 十字架,死了,而且埋葬;他曾落到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他曾升到天上;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他並且將要再來,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的教 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這個詳盡版本的使徒信經,最早在主後650年已經使用,但它在主後460年已經存在。

     
使 徒信經的目的,不是要取代聖經,而是要堅固聖經的教訓,使教會不被異端滲透。舉例說,信經中宣告上帝是全能者,是天地的創造主,這是針對馬吉安所說的,上 帝是一位邪惡的創造者;信經中宣稱,耶穌是由童女所生,曾經死去,是要排除諾斯底主義和幻影說的錯謬,這些學派以耶穌單單是一個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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