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諸教父論聖經

   1)舊約:
   
    諸教父全然信賴舊約、並承認舊約有絕對的權威。無論何處我們發現他們的著作,提到「經上」或「經上記著說」這種字句時,我們便確知教父是論及舊約的。他們認為舊約是被默示的。他們當中有人認為基督徒為真以色列人,因此基督徒為舊約的守護者。

   2)新約:

    諸教父認為耶穌的話語有最高權威的地位。次於耶穌的話語的,有使徒的話。革利免論及先知及使徒諸書為教理權威之書。按諸教父看來,諸使徒給教會的教理與教訓,是不可能錯誤的。我們若細察,便知道諸教父曉得有四本福音書及保羅的十三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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