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新約聖經之基本見證


  耶穌和使徒的教訓,為初代基督教諸教父形成思想的特別目標。基督教認為新約的教訓為舊約所發展的豐碩果子,成為基督教真理的標準原則。聖經包括新舊約聖經,為一部救贖的歷史,亦是一部基督教真理的歷史體系。聖經為準則,我們使用聖經為真理的標準。

1.
耶穌是誰?

  初代教會諸教父須要聲明「耶穌是誰?」這個問題,以抵抗諾斯底派、以便尼派、撒摩撒他派暨亞流派。茲將新約諸著者對「耶穌是誰?」的看法,依次陳述如下:

  (1)馬太說:耶穌是上帝的啟示者(參看太十一:27)。他有權威解釋上帝的律法(太五:22283439),並有權炳赦罪(太九:6)。他死之前.建立了新約(太廿六:28)

  (2)馬可強調耶穌的彌賽亞能力及赦罪(可二:5)

  (3)路加強調耶穌為罪人的朋友(路四:16,五:8,七:37,十九:1,二十三:39)

  (4)約翰認為耶穌是安息日的主(約五:9,九:14)。他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表明於道成肉身(約一:14)。他應許要繼續與他的信徒同在,並要再來(十六:22)

  (5)依照符類福音(Synoptics)三位著者看來,拿撒勒人耶穌為上帝的先知,其言行大有能力。他們又認為耶穌是人子,是全人類的代表。

  (6)四福音書都記載說,耶穌為摩西與所有經典所指定的那一位(約五:3946)他的日子為亞伯拉罕所喜歡看的(約八:56)

  (7)耶穌地上的言行,成為保羅信心的根基(林前二:2)。按新約一切見證,死人復活證實耶穌所聲言的、大有價值。耶穌是主,榮耀的主(徒四:33,林前二:8)。保羅認為耶穌是第二亞當,是人類新聯盟的元首(羅五:12,林前十五:4549)。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之先(西一:15),也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西一:15)。他與上帝同等(腓二:6)

  (8)依希伯來書著者看來,他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來五:6)。他是那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20)

  (9)依彼得看來,耶穌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靈魂的牧人監督、是房角石、是那位義的代替不義的而死(彼前一:19,二:25,二:6,三:18)。彼得曾說:「耶穌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太十六:16)

  以上這些尊稱在教會基督論發展上,給予初代基督徒有充分的基礎。

2.
耶穌的使命是什麼?

  與基督位格教理有密切相關的,就是他在世上的工作。這個問題包括贖罪、稱義、建立教會等觀念。初代教會歷史上,有許多爭論都導源於這些觀念。

  (1)耶穌完成贖罪:耶穌捨命成為多人的贖價(可十:45)。主設立聖餐時曾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8)。耶穌預 言他的死是甘願的,是代替的(太十六:21)。保羅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再者,保羅傳福音的主題是「耶穌基督,並釘十架」(林前二:2)。基督之死是替代的——「基督既為我們受咒詛」(加三:13)。他的死亦是救贖的(彼前三:18)。他是一次被獻就擔當了多人的罪 (來九:28)。依照啟示錄看來,基督的死是救贖的。羔羊的血使我們洗去罪惡(啟一:5,七:14,二十二:14)。羔羊的象徵是一種代替的、受苦的、憐憫和慈愛等的意思。依照約翰看來,基督為義者,完成了兩件任務:拯救我們脫離罪惡,以及成為我們與天父之間的中保(約壹二:1)。他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壹:7)

  (2)耶穌使人類稱義:稱義為一種法庭上的舉動。上帝因基督的緣故白白宣佈不義的人為義,這是憑著信心而獲得。唯獨因信,人領受那由基督所獲得之義。 (加二:20,三:3)。這並不是說,上帝承認信心有功勞。不過,信心是條件。出乎信,意指按照恩典(羅四:6)。因信而得上帝的義。但只有在基督裡方能獲得。若離開了基督就得不著。因此信徒被宣告為義,乃是因基督的緣故。稱義從贖罪而產生.基督的死為挽回祭。從稱義生出和平、成聖以及新生命。(羅五:1,弗五:25)

  (3)耶 穌建立教會:符類福音曾提及上帝的國度,或天國等,天國來臨的真正工作,就是靠著恩典的方法、藉賴聖靈的大能,在人心裡作那重生的工作。天國的性質愛看人 心的情況而定。簡單而言,依照主的教訓,天國乃是基於赦罪之經歷,暨基於上帝的愛在信徒心中作主。這裡所講的信徒是指那接受他的恩典、樂意順服 他,並要事奉他的人。(太四:17,十三:44)。雖然耶穌差派門徒,並答應要組織教會。然而,組織教會之事,卻任憑歷史去發展那外在組織之型態。教會(ecclesia)這個字在符類福音書裡僅出現兩次而已。

3.
耶穌設立兩種聖禮

  洗禮及聖餐,這些問題也成為以後教會所爭執的主因。

  (1)洗禮:在主耶穌未設立洗禮以前,猶太人暨神秘宗教信徒等早已施行洗禮的儀式。不過,耶穌所設立基督教洗禮之意義,卻與猶太人或施洗約翰等洗禮之意義不同。主的洗禮,必須奉「耶穌的名」(徒八:16)或奉三位一體上帝的名施洗(太廿八:1920)。有關洗禮,新約聖經還有許多其它的引證(林前 六:11,十二:4,林後十三:13,羅十五:1630)

  (2)聖餐:關於聖餐,有傳統式的儀文(參看林前十一:23以下,暨符類福音書)。聖餐與基督教之教訓、認罪等都有相關。在教理髮展上,東西兩方教會均認為聖餐為恩典的媒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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