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追溯世俗主義的根源,可以上溯至啟蒙時代。
中世紀哲學將知識的確定性建基於上帝的啟示,至啟蒙時代,笛卡兒(Rene Descartes)
則把這確定性建立在人的理性之上。笛卡兒懷疑一切從感官而來的知識,這種以普遍懷疑作為追尋客觀知識的起始點,就是自我理性的肯定。無論人向外界進行怎樣
的思考,這思考本身總是存在的,這就是有名的「我思故我在」。笛卡兒為知識論建立了一個起始點,它是地上的,是以人為中心的,因為宗教的東西也可由理性審
查。雖然它犧牲了感覺知識的確定性,但卻為後來的哲學家提供了知識論的基礎,就是人的理性。笛卡兒所肯定的我,並沒有任何內容。值得注意的是,笛卡兒的
「我的存在」先於世界及上帝的存在。我們甚至可以說,笛卡兒的哲學只肯定了一個空無的我,卻放棄整個世界的真實。
到了洛克(John Locke),他肯定知識是從感覺而來,藉著感覺和反省,外界事物提供給心靈一些簡單的觀念(simple ideas),
例如,冷熱、軟硬等。然而,觀念必須與事物契合,否則知識便成了幻象。在這重要的關鍵中,洛克認識到「心靈除了自己的觀念以外再不能感知其他事物」。換句
話說,心靈除了得自感官傳遞而來的觀念,實在無法證實外在事物的真確。例如一個人進入模擬虛幻的世界,心靈所泛起的雖是那麼真實,但他怎能判定觀念所契合
的外界原來只是一些電腦軟件。
後來的貝克萊(George Berkeley)和休謨(David Hume)
深化了這觀點,否認有客觀實有的外在世界。洛克知道這困難,但他沒法解決。他先肯定心靈不能創造觀念,又確信事物經由自然途徑傳送到心靈而泛起的觀念是最
直接確當的。因此,洛克不能接受傳統的啟示觀,他聲稱凡不是由直觀或經驗而來的,都不是知識,只可稱為信仰或是意見。他把理性和信心分開,理性不同於信
心,因為理性的運作是人的心志把外在的觀念輸入人的感官而建構真理的命題;信心則不需要外在的觀念,只是對權威或上帝的一廂情願認同,透過非經驗的特別方
式來建構真理,這真理稱為啟示。按洛克理解,啟示既非經驗的又非知識的,它只是一些個人意見,沒有證據可言,所以啟示是低於理性。洛克把一切真理的來源放
在經驗之上,實在十分冒險,因為經驗本身也不太可靠,尤其人的感覺器官,並不能提供一個確實的知識來源。然而,洛克仍然從邏輯推理肯定事物的生成必有因﹐
所以他仍相信萬物之始必定有第一因,也就是上帝。
到了休謨,他沒有洛克般樂觀,他相信人只能從世界接收到一大堆感覺資料,至於那些感覺資料的背後還有甚麼,他並不肯定。這裏涉及一個重要哲學課題:事物可感 知
的部分在心靈中成為觀念,但事物又是甚麼?例如一個花瓶,它有顏色、重量、形狀等,這些都是人所能感知的感覺資料,在心靈中形成各種簡單觀念,而藉著理性
的能力,把這些簡單觀念整合,成了一個花瓶,但花瓶是甚麼?它決不是一堆觀念,一堆感覺資料。洛克沒法證實花瓶除了提供人感覺以外,還有甚麼。但他相信花
瓶是一個實體,即是承載著各種感覺資料的實體(substance)。否則,一堆顏色、重量、形狀等屬性只是一堆空無。休謨更加懷疑,他說實體根本不可知,既是不可知,就要承認這個世界只有一大堆感覺資料。實體不是從感官而來的觀念,卻是從反省而來的觀念,是人類心靈(或理性)為了滿足知識的要求而整合出來的。換句話說,實體並不存在。
到了貝克萊,更倡言存在就是被感知(to be is to be perceived),意思說一切觀念就是最後的真實,觀念以外再沒有實體。如此,外物的存在便十分可疑。觀念既不是外物傳送入人的心靈,那麼,這些觀念的來源便頗成疑問。貝克萊便訴諸另一個心靈,主張由另一個心靈把觀念移植到我們的心靈,所以才有知識。這 解
說表面看來好像很荒謬,其實西方哲學的知識論都圍繞著一個矛盾:如果最後的真實在於人的自我,那麼人便不能肯定客觀的真實,人只能肯定的是理性的能力和心
靈泛起的觀念。這種知識論,使人與客觀的真實產生了鴻溝。為了整合這段時期知識論的混亂,康德全面檢討人類知識的問題,但並未離開笛卡兒的大方向,就是以
人的認知作為知識的起點。猶有進者,康德除了懷疑人所能感知的世界外,也懷疑一切在人主導以外的世界,認為它們不能作為確立知識的場所,因而甚至使自然 律也不能離開主體。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學基礎,同樣不在心靈以外的世界,所以道德權威不來自上帝,而來自人類的心靈。
康德的知識論一如笛卡兒的傳統,以人的心靈或主體作為知識的根據,經驗世界的真假並不能由主體決定,只有先驗的(a priori)命題才能確立真實不移的知識。人的理性固然不能達到本體知識,人所能決定的知識只有由經驗開始,但 確實的命題必須是純粹、先驗的,故此確實的知識必須是先驗的。康德不滿意休謨把經驗知識限於觀念的活動,如果這樣世界便會變成了一大堆觀念。他也不能接納 笛卡兒的心物二元論,論證了心靈的實在,卻犧牲了客觀的世界。康德要確立自然科學,所以他肯定一切知識由經驗開始,但決定知識的實在性卻由主體進行。他大 膽的說:「知性(understanding)本身就是自然法則的根源,也是自然形成統一的根源。」
所以,「知性就是自然法則的給予者!」
這
樣,自然律的確當性不再是經驗而來的,而是先驗的。康德稱此為他的哥白尼式革命,因為我們不是一個被動的宇宙觀察者,等待自然界把它的律則印在我們的心板
上。相反,主體藉著對感覺資料的整合,把自然律和法則強加於自然之上,宇宙事實上是承受了我們心靈的印記。這樣,主體是一切真理的來源,客觀世界只是主體
運作的對象。康德並不否定實體的存在,但實體已經離開了主體認知活動的範圍,它不再是知識的對象,失去了討論 真假的價值。上帝和一切所謂本體知識,也在主體理性之外,因為它們沒有經驗的基礎,只有知性的構思,所以不是知識,也沒有討論真假的價值。
康德的道德律觀念也順著這「哥白尼」式革命來發展。他認為如果道德律是普遍的,即這個道德律是先驗的,凡先驗的命題不來自經驗,乃是來自主體,所以道德抉擇 必然出自主體。我們決不能追隨任何外界的權威,除非這外界的權威是吻合了普遍的法則,也就是說這權威其實來自主體,所以康德說:「除非我們抉擇的格律(maxims)同時也作為普遍原則而被包含於同一個意志(volition)中,否則不應作抉擇。」
康德全然否定道德他律(heteronomy),只肯定道德自律(autonomy)。上帝是他律的其中一種來源,所以他拒絕以上帝的指令加諸我們的行為上。康德認為人的主體有反省普遍道德律的能力,正如一個人說謊,無論謊言如何漂亮,說謊者的良知也會譴責自己編做這謊言。所以道德對錯是人的意志可以決定,不必勞動上帝的幫忙。
整個康德哲學瀰漫著啟蒙時代的人的期盼:人的自決與自由。康德的道德哲學正好反映著這種心態的最高表現:「意志就是有生命者──即他們是理性的──的一種因果性,而自由就是這種因果性能夠不必藉外界的原因而能自我獨立地決定運作。」